[重生]主角无言以对完本[甜文]—— by:萧泠风

作者:萧泠风  录入:08-28

只是在他父亲死后,孤儿寡母,虽不至于欺侮,但无视是必然的。
林母是不争不抢的性子,林徽末生性豁达,而林徽真揣着原著剧情并不在意主角发迹前的小挫折,这么多年下来,他们与林家其他房叔伯兄弟还算是相安无事。
只是提携就不用想了。
祭祖完毕后,林徽末和林徽真回到了漪澜院中。
由于林家外绘制着巨大的阵法缘故,林家本宅内四季如春,哪怕秣陵大雪封城,林家始终温暖如春。
漪澜院中,桂树下的石桌旁,一个穿着深蓝色衣裳的中年美妇坐在那里,膝盖上卧着一只橘色的胖猫。她的手轻轻抚摸着橘猫的脊背,让那只体重严重超标的肥猫眯起了眼睛,露出十分享受的模样。
6.第 6 章
“娘。”
林徽末和林徽真走到林母面前,行礼。
“末儿,真儿,到为娘这里来。”林母看着自己两个如同芝兰玉树的儿子,越看越是欢喜,
橘猫榛子甩了甩尾巴,瞄了一声,然后从林母的膝上跳下来。别看榛子体重超标,但动作却是十分轻盈。它踩着猫步走到林徽末的脚边,圆圆的脑袋就往林徽末的小腿上蹭,一面蹭,一面缠缠绵绵地喵喵叫着。
林徽末:“……”
林徽真露出一个有些狰狞的笑容来,他伸手就拎起橘猫后颈的皮毛,假惺惺地冲林母道:“阿娘,您瞧这只死猫,总是觊觎哥哥的美色……我看阉了算了。”
“喵嗷!”橘猫显然十分通人性,林徽真这么不怀好意地一说,它圆溜溜的橙黄色-猫眼中顿时就流露出惊恐来。它开始奋力地蹬着腿,可怜兮兮地冲着林母叫。
“你这孩子,别吓到为娘的榛子。”林母假意嗔了林徽真一眼,冲橘猫伸出手。林徽真一松手,橘猫猛地扑进了林母的怀里,圆圆的脑袋直接扎在了林母的怀里,还喵喵地叫个不停。
林母揉了揉橘猫的脑袋。
她养着的这只橘猫,和她是一个性子,最爱欣赏美色。他这大儿子长得确实好,净挑着她和夫君的优点长,遍寻林家也找不出一个比得上她大儿子的。小儿子年纪还小,五官更肖似她的夫君,日后也是一个剑眉星目的俊俏儿郎,放出去不知得有多少姑娘瞧了怦然心动。
而且,她这两个儿子都是有灵根的,一个三灵根一个双灵根,在这浙国算得上不错的资质。但对于一个当娘亲的而言,修真长生大道虽好,普普通通的百年也不错,她从不在这些事情上对儿子们有所要求,只除了……
“末儿,你年纪也不小了。”
林徽末暗叫糟糕,打从他十八岁起,他一听这句话就知道他阿娘接下来要说什么了。本想着安安静静地装小透明混过去,但显然,他阿娘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但出乎意料的是,下一句的问话竟然变了!
“昨晚你出去见的朋友,如今可好?”
啥?
林母执起绢帕擦了擦眼角,幽幽道:“阿娘就是听说大过年的,你那朋友似是孤身一人。你也知道,阿娘年纪大了,总想着咱们家能够热闹几分。若是你那朋友不嫌弃,不妨来咱们漪澜院中小住几日。”
林徽末眨了眨眼睛,慢慢道:“这样啊……不过我先问问阿忻。”
林母擦拭眼角的动作一顿,阿馨,没错了,一定是个姑娘!看大儿子这么亲昵的态度,大年夜也要出门跟她一起过,想来他们感情一定不错。除夕夜上门,怕是这姑娘家里没有旁人了。虽说当娘的总想着给儿子挑个四角俱全的好姑娘,但感情之事不应以家世论之,她和死去的夫君都不是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的人,只要姑娘好,儿子喜欢,这比什么都强。
鉴于她儿子是个不开窍的,她这个当娘的说什么也要帮上一帮。
“是啊是啊。”林徽真翘着二郎腿嗑瓜子,“大哥的朋友我也很好奇啊。”他着重咬着“朋友”二字,笑得像是偷油的老鼠。
“我不确定阿忻会不会来……”想起了自己无数次被杨毓忻怼下床的情景,昨晚用药放倒某人的那一幕,还有今早醒来发现自己堂而皇之地趴在人家胸膛上睡了一晚,口水淌了一片,心虚的林徽末快快地给擦干净后就装没事儿人溜了,可他真是半点也不敢想象若是杨毓忻发现蛛丝马迹时的脸色。
虽然他都筑基了,可一对上尚且凡人的好友,他仍是不觉气短三分。
林徽末搔了搔下颌,强自镇定地道:“这两天,嗯,这两天他还有事。”他现在去找人岂不就是撞了枪口,若被翻旧账,他还能得了好?
林徽末认真地点头道:“过两日……过两日儿子再去请他过来做客。”
林母满意地笑了。
所谓的过两日,一拖就是九天。
若说这世上,谁对林徽末最了解,他娘算是其中之一。
忍了几日迟迟不见林徽末去请人,提一句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别说林母了,就是林徽真都瞧出他哥不对劲了。
大年初九,林母终于忍无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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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坐在院子里直拍石桌,一双美目瞪得溜圆,愤怒地道:“林徽末,你给为娘滚过来!说实话,你是不是……是不是怎么人家姑娘了?!”要不她一提“阿馨”的时候,她儿子怎么一脸的心虚。
林母越想越火大,就连一向爱腻在她身上的橘猫榛子都默默地躲在石凳底下,一双极通人性的橙黄色-猫眼无比同情地看着大主人。
“怎么、怎么人家姑娘?!”林徽末傻傻地看着自家亲娘,“阿娘,你在说什么啊,哪里有什么姑娘啊。”
林母磨牙,装傻,还装傻!
林母怒火熊熊,高声道:“要不是你怎么人家姑娘了,怎么不肯请人过来做客?!啊?!”
一提做客,林徽末才意识到了什么,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不禁开口解释道:“阿娘,阿忻他不是……”姑娘。
话没能说完,漪澜院外传来林家家仆的声音。
“末少爷,门外有一位杨公子求见。”
“杨公子?”林徽末一愣,旋即惊恐。艾玛,阿忻这是找上门来算账了吗。
不过……
瞄了一眼直拍桌子的林母,林徽末打了个冷战,立刻道:“阿忻过来了,我去迎他。”说完,不待林母说话就一溜烟地跑出院子。
“阿忻过来了?”林母微愣,很快就意识到她念叨了许久的“姑娘”上门了。她先是一怒——“混小子,一点也不主动,不知道去接人家姑娘过来,半点他爹的风采都没有学到!”——而后是担忧,站起身往屋里走。
“见面礼得备好了,做儿子的不争气,当娘的只能多费些心思了。”
林徽末一口气冲出了漪澜院,然后磨磨蹭蹭地往湖心岛码头走去。
嘤,他才没有忐忑呢。
整个林家都笼罩在阵法之中,林家本宅内并没有四季之分。但出了阵法,深冬的寒意就扑面而来。天空之上,云是铁灰色的,暗沉沉地,太阳只是一个略显模糊的轮廓。鹅毛似的大雪飘落下来,无声无息地落在林家的本宅外的环形湖泊中。
林徽末随意地撩了一下略长的额发,抬眼就向台阶外看去。
林家本宅建在湖心岛上,四面环水,筑基期以上的修者能够涉水而行,但林家还有很多普通人的存在。他们则需撑船来到湖心岛外的码头外,凭林家信物得以入内。
仗着修真者的好眼力,林徽末一眼就看到立在码头上的身影。
只一打眼,林徽末就确定了来人确实是杨毓忻,哪怕他此刻正撑着一只白底绘墨梅的油纸伞,脸被油纸伞遮得严严实实。
心底那么一点心虚顿时就不翼而飞,林徽末眉一扬,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盈满了喜悦。他大步向码头的方向走去,笑嘻嘻地道:“呦,阿忻,终于舍得离开你那……”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
油纸伞微微上移些许,首先露出来的是一只宛如羊脂白玉的手。修长的手指握着伞柄,骨节分明,指甲是淡淡的粉色。哪怕林徽末这个从不会注意男人手的人都下意识多看了几眼,感慨,不愧是弹琴的手,跟他这个糙汉子就是不一样。
而当他看清油纸伞下的面容时,林徽末“嘶”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冷气,呆住了。
半遮半掩下,缓缓露出来的是世间难寻的极盛昳丽。那是俊美得极具侵略性的容颜,林徽末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能与之相媲美的相貌。“秋水为神玉为骨”用来形容男子本不恰当,但林徽末此刻却想不出其他能够形容眼前之人的诗句来。
林徽末不禁后退了一步,他的内心在呻-吟——他兄弟长成这样,日后哪个姑娘愿意待在他身边找虐啊。别说姑娘了,就是他看多了,他都担心日后的媳妇不好找。
日日用这样的长相洗眼睛,从今以后还有什么模样的人能够入了眼啊喂。
就像他之前说的,杨毓忻长成这样简直就是造孽。
好在林徽末并不是看重容貌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杨毓忻被蚀灵藤缠身,容貌毁得旁人都看一眼都会做噩梦的时候成了至交好友。当然,最开始的时候,杨毓忻亲手酿的酒功-劳不小。
林徽末恍神只是一瞬,下一刻就被其他东西占据了注意力。
林徽末眉头紧皱地走过去,低声道:“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原本的杨毓忻,眼睛是黑色的,黝黑的颜色比一般人的眼瞳颜色还要来得深邃。但眼前站在他面前的杨毓忻,原本黑色的眼瞳却变成了琥珀色,极为瑰丽的色泽。想起之前杨毓忻的身体状况,林徽末不免有些担忧。
“放心。”杨毓忻凝视着眼前的青年,手中的油纸伞向林徽末倾斜过去,又伸手拂去他肩头的落雪,缓声道:“这是祛毒的后遗症,并不碍事。”
“比起这微不足道的小事。”杨毓忻眼睫微垂,语调幽幽,“在下更想知道,林少多日不曾登门,莫不是忘了杨某这个朋友?”
明明自己需要七天的时间闭关觉醒血脉,将被蚀灵藤吞噬的真元再度化为己用,即使林徽末过去找他也不过是扑了个空。但出关后发现某人一次也没有来,杨毓忻立刻开始“兴师问罪”。哪怕他自己其实门清儿,林徽末不登门其实是心虚气短,十有八-九是因为除夕夜当晚糊了他一脸的迷药和淌了他一胸膛的口水。
林徽末的身体一僵,干巴巴地笑道:“阿忻,这个我可以解释……”
杨毓忻略一颔首,唇角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林少侠请。”
林徽末:“…………”兄弟你别这样,太瘆人了。
7.第 7 章
林徽末抬手抹了一把脸,吞吞吐吐地道:“这个……阿忻,你得保证,绝不对院子里头埋着的那五坛红尘醉和三坛梅子酒做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
只要不对他心爱的酒做什么,无论多大的风雨他都能够扛下来。
杨毓忻没有说话,只用着那双琥珀色的凤眸静静地看着他。片刻后,他蓦地一笑。
杨毓忻的气质清冷淡漠,素来神情寡淡,不苟言笑。如今忽然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哪怕弧度不过是随意的一勾,出现在这张极盛的容颜上是说不出的动人心魄,恍若春风拂面,再冷的寒冰也能够在一夕之间融化。
林徽末直面这样的笑容,难免又愣了愣。然后,他就听到好友用着漫不经心的语气道:“难道是因为你放倒了我的那把药粉?”
林徽末僵住。
“还是差点毒死我的那碗醒酒汤?”
林徽末:“……喂……”
“总不会是我那日早起胸口那滩湿漉漉的……”
“不可能!”林徽末好悬没蹦起来,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生生瞪成了圆溜溜的猫眼,不敢置信地道:“我明明已经擦干……咳。”
杨毓忻相当淡定地道:“在你起床之前,我醒了一回。只是看你睡得香,虽然那滩口水……”杨毓忻顿了一下,“我只是怕你尴尬而已。”
杨毓忻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林徽末的脸涨得通红,耳垂红得滴血。他简直不敢直视眼前俊美出尘的好友,扭头望天,干巴巴的声音满含幽怨,“既然知道我会尴尬,你怎么还是说出来了?”
这么多天都过去了,就这样翻篇不好吗!
杨毓忻:不好。
杨毓忻唇角的笑意加深,原本有如冰雕雪塑的人仿佛一瞬间就变得鲜活起来,他凝视着林徽末晕红的颈项和耳廓,在林徽末看不到的地方眸色渐深,轻轻咬了咬牙,要不是怕吓跑了他,他真想现在就凑过去,咬住他漂亮的颈侧。
不行,还不到时候。
脑海中,仿佛传来一声嗤笑。
杨毓忻微微垂眼,缓声道:“大概是因为,瞧着你尴尬的模样更有趣吧。”
林徽末的嘴角抽了抽——这么对待他,你会失去这么好的一个朋友的。
满含怨念地看了杨毓忻一眼,林徽末手一引,“请吧,杨公子。”
杨毓忻颔首,撑着伞走进了林家的本宅中。
以阵法相隔,林家本宅内外无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天地。
杨毓忻收起伞,随意扫了一眼林家本宅的布局,而后就将目光专注在身旁的林徽末身上。
林家虽然是修真世家,但根基太浅,本宅的摆设奢华有余,灵气不足,看上去虽然繁花锦簇,却不过是人间富贵人家的华丽,比起杨家太禹仙境中几乎凝成液体的灵气相比相差太远。
林家唯一值得称道的,便是养出了一个林徽末。
只是,如何将他拥入怀中,就是一个值得思考,有些严峻的问题了。
杨毓忻心知肚明,他这张脸虽然还看的过眼,修为也还不错,但修真之人,皮相不过尔尔,元婴修为还不够强大。他酿的酒虽然不错,但不过小道而已,比起东城尹家人就差得远了。
东城尹家,一个依附于杨家的三品世家,以食入道。听说尹家的老祖曾经是皇宫的御厨,机缘巧合入了道。于是,这家人所修之道皆和厨艺有关。虽说修行之人多辟谷,不重口腹之欲,但若是有人做出来的东西于他们修为有益呢?
不提尹家五花八门能够增进修为的菜肴,单是尹家历代相传能够增进修者心境修为的黄粱灵酒就使这个家族备受推崇。
比起尹家的黄粱灵酒,他酿出来的酒最多够甘冽,于修为无甚益处。
杨毓忻皱了皱眉,单凭酒,不足以绑住林徽末。
脑海中传来一个充满了倨傲嘲讽意味的嗓音,男女莫辨,
杨毓忻眼眸一暗。

杨毓忻的脸色彻底冷了下来,他眼眸微阖,神识潜入识海之中。他识海所呈现出现了的是一片冰天雪地,半空中悬浮着一面勾勒着太乙玄纹的金边铜镜。
杨毓忻冷冷地盯着那面传说中的神器,无数冰棱拔地而起,直刺昆仑镜,大有要将镜子穿个透心凉的气势。
然而,冰棱尚未触及到镜面,只见昆仑镜嗡鸣一声,那些冰棱就一寸寸化为齑粉。
杨毓忻闷哼一声,嘴角淌下一道鲜血来。
昆仑镜上冒出氤氲的白雾来,一个穿着红底金纹长袍的身影若隐若现,五官朦朦胧胧,却是一身显贵之气。
杨毓忻的眼中浮现出真切的厌恶之色来。
大剌剌坐在昆仑镜上,男人黑发蜿蜒至地面,红色的袍袖挽至手肘。他单手撑着下颌,懒洋洋地接着道,
杨毓忻怒极反笑,他活这么大,除了害死了林徽末的江家人和那个白家长老以外,他从未有这般厌恶一个人,好吧,是神器。哪怕是当初给他下了蚀灵藤的魔道妖人都没让杨毓忻分给他太多的厌憎情绪,可见杨毓忻如今是多么讨厌这个据说是昆仑镜器灵的存在。
他之前不是没有本命法宝的。那是一个由曜水金精炼制出来的剑胚,金中带水,适合水冰灵根的剑修。杨毓忻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剑修,但剑乃百兵之首,是法宝中威力最大的一类武器。哪怕不是以己身为鞘,以人养剑的剑修,修真界中选择以剑为武器的法修就占了七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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