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安宁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耽美]—— by:善徊

作者:善徊  录入:10-09

回到家的何宁直奔当初给何安布置的产房,不料却扑了个空,正好被出来换水的何杏看到了,让他直接去他俩的屋子里。
情急之下何宁也没仔细问,就赶紧到屋子里了。
好在何安不是女子,生产完也没什么男子不入产房的忌讳,何宁顺利进了屋,却见两人的床上拉着床帐,密不透风,连个人影儿都看不到,就想上前拨开帘子,亲眼看看何安才放心。
一旁正眼馋何老娘抱着曾孙的李清看到了,赶紧阻止了他,“儿啊,你这刚从外面回来可不能进去,万一身上的寒气冲到了何安可是会留下病根的。”
一听可能会让何安生病,何宁也不敢再上前了,可让他现在去外面梳洗换干净衣服又有些不情愿,恰好床内的何安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知道何宁在屋里,便跟着劝到:“大郎,我在这好好的呢,别担心。”
听着何安的声音有些疲惫却并不怎么虚弱,何宁稍稍放了心,出去整理了一番才又进了屋,听何老娘几个讲何安生产的过程如何令人措手不及。
经这一屋子的人鉴定,小崽子确实是个令人省心的小崽子,何安怀的时候就没吃多大的苦,生的时候更是顺利,稳婆更是直言道是接生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省心的。
看在小崽子没让何安吃苦的份上,何宁倒是对他改观不少。
然而,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傻太天真,too young too naive 。
何宁绝对没想到,自己未来十年竟要在与儿子斗智斗勇中度过,实在是家门不幸啊T-T。
小崽子三岁的一天。
“父亲,父亲,我要骑马马,要举高高。”
午睡正酣时被小崽子摇醒的何宁忍住了爆粗口的想法,冷言拒绝了儿子无理取闹(天经地义?)的要求。
“那,那宝宝去找爹爹骑马马,举高高。”
眼见这小子竟真的要将魔抓伸向旁边熟睡的何安,何宁实在忍不了了,夹起小崽子就出了门。
被夹在腋窝的小崽子还以为父亲要带他去骑马马举高高,咯咯咯笑得清脆,殊不知,心比脸黑的父亲是带他去吃竹笋炒肉。
另一边睡着的何安弯了弯嘴角,翻了个身,继续陷入了美好的午睡时光。
小崽子五岁的一天。
“父亲,我想明早和您一起去工作室,好吗?”说罢,大眼睛却朝着何安猛眨,极尽可怜卖萌之态。
五岁的小崽子自觉已经是一个懂得审时度势,一物降一物的聪明宝宝了,可以对抗自己这个心比脸黑的父亲了。
果然,何安抵挡不住自家宝宝撒娇卖萌装可怜的招数,帮着劝道:“大郎,要不你就带他去吧,宝宝现在长大了,不会乱动你工作室里的东西,你说是不是啊宝宝?”
“是的,爹爹,宝宝发誓,去了不会再拆掉父亲做好的模型了,宝宝会乖乖听父亲跟王叔叔的话。”
临睡前却听到这样一个坏消息的何宁一下子没了困意,心中狠狠道:这小子真是三天不收拾,就敢蹬鼻子上脸。
“你明天可以和我一起去,但是,从今以后,你要自己睡觉,不能再和爹爹父亲一起睡了。”
这下子,换小崽子不干了,工作室的玩具怎么能跟软软的爹爹相比,要他一个人睡在黑洞洞的房子里,得多可怕啊!
“不,不,不,宝宝不去工作室了,爹爹,宝宝不去了,”小崽子是真的怕了,一下子钻到了爹爹的怀里,委屈地直掉金豆子。
“宝宝一个人睡,会被老鼠吃掉的,宝宝害怕,爹爹TT”
何安心疼得不行,搂着小崽子轻声哄着,为难的劝何宁要不算了吧。
好不容易找到借口把小崽子赶出两人的二人世界,何宁怎么会轻易放弃。
胳膊终究还是拧不过大腿,小崽子还是太小太年轻,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讨价还价一说。
第二天,小崽子不仅在睡梦中被何宁强行带去了工作室,也彻底失去了每日与爹爹一起睡觉觉的机会。还被父亲教导了一整天大道理:什么男子汉要坚强,要言而有信,要说到做到,BALABALA……
直到晚上独自一人睡在小黑屋的床上,小崽子还是想不明白,男子汉这么惨,他为什么还要做男子汉TT。
这一天唯一一件小崽子高兴的事就是在工作室见到了王叔叔家的甜甜妹妹,甜甜妹妹乖乖的,软软的,超可爱。
可是为什么这么可爱的甜甜妹妹会说她就喜欢男子汉啊?
宝宝不哭,宝宝一定是在做梦TT
小崽子八岁的一天。
何家大院十分热闹,由于明天就是何老娘的六十大寿,何柳三姐妹早早地带着娃娃和自家男人回来了,王章沐一家也过来帮忙准备第二天的宴席。
小崽子成了孩子王,带着甜甜妹妹和一众小侄子玩打仗的游戏。
在他的分配下,自己当之无愧的做了将军,甜甜妹妹成了公主,其他的小侄子们都成了他们的敌人。
几人拿着大人们打磨好的木剑刷刷刷地耍威风,然而,每次结局都会变成将军成功打败了敌人,获得了胜利,迎娶了公主。
玩了几次下来,小侄子们不乐意了,哭哭啼啼地找大人们告状去了。
几位长辈听了孩子们的委屈,却并没有像小侄子们想象那样教训那个坏人,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小侄子们更委屈了,还好有舅舅疼他们,说要把那坏人送到学院里给他们出气。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送去学院就能给他们出气,但还是明白舅舅惩罚了那个坏人。
这下小侄子们满意了,拿着舅舅给的薄荷糖,颠颠儿地跑去告诉那个坏人他的好日子到头了,哈哈哈哈……
虽然附近最好的书院就在他们村子旁的小山岭上,院长还是从小就对小崽子特别好的何小天伯伯,但这依旧不能减少小崽子听到这个消息时逆流成河的悲伤。
哼,父亲太讨厌了,总是欺负他T~T
要不是甜甜妹妹说她喜欢有文采的男孩,他一定会去向爹爹告黑状的T~T。
第68章 启蒙书“惨案”
建元六年, 夏国接连经历的战乱和饥荒也过去了六年,在新帝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下, 各地方的百姓早已走出了对战乱和饥饿的恐慌感,正安安心心的耕种繁衍。为了实现温饱大业,家家户户可谓是干劲十足, 一派热火朝天的劲头。
而之所以能在这么几年间激发出人民群众主动提高生产力的热情,新粮种和手摇式织布机的普及功不可没。
作为产量高不挑地还能饱腹的农作物,土豆和红薯的推广得到了新帝的高度重视, 相关培育和分配工作更是指派直接负责人接管, 穷尽各种手段争取在最短的时间收获最大的社会效益。
为此, 还专门成立了农事司,召集天下专业农事研究人员进行新作物的培育。生产的情况报告不需经内阁审查,直接对皇帝负责。
前两批收获的果实(种子)也几乎全部被用于继续培育了, 到位的保密工作硬是保住了这些种子没往外流出一个。
直到第三批成熟品的收获, 新帝才将新作物用于赏赐有功劳的宗亲和大臣, 并委派新作物的养殖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第四批成熟的作物产量将将够用于全国范围推广时, 新帝便派遣萧炙率领军队护送到各地方府衙, 每个地方也被分配了一名新作物的养殖技术人员。
在各地方繁殖成功的新作物, 第一批产量有限, 被地方政府首先下发给各地军户和战时有杰出贡献的家族,次一批的产量率先分发给种田手艺好, 每亩地量产高的农户。
如此一来,不仅挽救了不少人丁寥落的军户家庭,也大大激发了各地农户侍弄好庄稼地的热情。
手摇式织布机比新作物的普及更早。
现如今, 大户人家的陪嫁嫁妆里若是没有一台手摇式织布机,都不好意思对着外人夸自家闺女贤良淑德。
说起来,引领这波嫁妆潮流的不是别人,是何宁的老熟人——李宅的掌上明珠李欣然。作为新帝登基后宫的第一批选秀妃子,李欣然的嫁妆可谓是极尽奢华,刚流行起来的手摇式织布机那可是按纺织厂的量起算的。
这般暴发户的作风本是上流社会所不齿的,奈何人家做了娘娘,天底下最高贵的女人之一,一举一动就是能掀起潮流。一帮大臣的内院主母机灵的自是跟着搞投资,补贴家用,只有那迂腐又愚蠢的才敢在背后讲酸话,招惹生非。
无论这些妇人怎么想,嗅觉灵敏的商户却是前赴后继地只为能赶上这波商机,直接造成了各地大大小小的纺织作坊遍地开花的景象。
再加上棉花的量产,以及棉织品受到的追捧,手摇式织布机已经掀起了全国范围内的纺织热潮。
女红好和学习能力快的女人和双儿到了哪里都成了炽手可热的人才,一个熟练女工一个月的收入足以养活一个四口之家,还略有富余。女人和双儿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无论是在自己家还是夫家,都受到了更有分量的重视。
兴起的纺织业使得大量的纺织品涌入市场,一年比一年加剧的竞争,也带来了纺织品价格的降低和质量的飞跃。现如今,普通的农户人家逢年过节也舍得裁布制新衣了。
普通群众的物质需求正一步步得到缓解,精神追求也有了发展的空间。
建元年以来,百废俱兴。
新朝廷立稳脚跟后,紧跟着的就是官员的大清洗。朝堂急需人才填补,六年的时间里更是开了两次恩科,共计三次科举才堪堪填补了大量职位的漏缺。
对天下学子来说,可谓是天赐的良机了。
然而,能抓住机遇的多是门庭世家,少有寒门学子。毕竟,历经战乱和饥荒,能存活下来还有真才实学的寒门学子,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好在何小天赶上了这样的好时候,成为了北李村第一位举人老爷,但更进一步却是难上加难了。
实在是从举人到进士,难度堪比跨越一道天堑,已经不是靠天分和努力可以达到的了,没有世家雄厚的文化底蕴做支持,寒门学子的眼界和能力终是受限的。
再者,何小天对自己的性格缺陷也是比较了解的,让他做个教书育人的夫子,或者埋头学术的学者都是可以的,但要他这么一个好脾气软性子去应付官场上形形/色/色/的角色,可就真是难为他了,无异于羊入狼群。
举人的身份倒是正好适合他,不仅为家里减轻了负担,也不用他疲于应酬。
说来,何小天倒是何宁一伙里成家最早的,没让老爹何奎操心太多,婚后虽然成了妻管严,生活却在何奎当选北李村村长后宽裕了许多。
不像李蛋,俨然成了村子老人眼里的不肖子孙。放着好好的工厂管事不做,跟厂里做工的退伍老兵学了几招,就召集了一群老兵和江湖绿林,非要出去走镖。危险不说,一年下来还见不了几次人影,哪个姑娘家愿意嫁。
好在,这小子还算有些本事,这些年闯荡出了名声也知道收心了。如今,帮着来村子里进棉花的商户走镖也算是稳定了些,至少不会连个信儿都传不到。
之所以李蛋能这样潇洒这么多年,还不是仗着双亲离世家里长辈管不住,这样的个例在整个夏国也是不多见的,大多数人还是会将娶妻生子当做头等大事。
跟李蛋相比,何小天这样早早成家的才是世人眼中的楷模。
当年他老爹何奎从军归来没多久,就开始张罗儿子何小天的婚事了,家家户户日子都难过的时候,门户之见倒是撇开不少。
何小天有幸娶了一位镇上的姑娘,说媒的时候,一听对方家里往上数两代出过秀才,何小天乐呵呵地应了。
他老爹何奎也知道自家娃子的臭脾气,好读几首酸诗,若凭以往,他家的情况是怎么也配不上这门亲的。不过,战乱刚歇,有地的农户人家日子却是比镇上没地的人家好过不少,何奎也正稀罕着出去打仗几年没见的儿子,愿意多花几两礼金说下这门亲事。
成亲当日,新妇盖着红盖头,扭着柳腰(?饿得),袅娜(?晕车)地从牛车上下来时,何小天对这门亲事简直满意极了。
毕竟,这样一个有文化(?)柔弱无骨(?)风姿怡然(?)的娘子已经满足了何小天对媳妇的一切幻想。
谁又能想到,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婚后却成了一个一顿两碗饭,种地织布两不误,还能把丈夫调教成二十四孝典范的悍妇?
无论幻想破灭的何小天如何在心底泪流满面,何宁始终觉得这家伙真是走运。能在没有一份功名的时候,娶到这样一个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毫无怨言供他读书的妻子,这家伙上辈子可能是个大善人。
怀着这样的看法,何宁对何小天的妻子一向敬重,即便她成亲五年依然无子,饱受村子非议。而对方也对何宁的人品很是信任,每次何小天跟着何宁出门,都能多发几个零花钱。
今天也是何宁约何小天出门去镇上,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宝宝购买一些启蒙教材。初为人父的何宁不觉得现在准备启蒙教材过早,何小天也乐得出门放个风。
两人在镇上的书局里看了个遍也没找到满意的,何宁不愿将就,打算再去伊旸城的书局看看情况,便找了个村里在镇上做工的熟人给家里带个信儿,就从镇上的码头走水路往伊旸城去了。
到了伊旸城天色已经不早了,两人先到客栈订了房间,也不急着去书局了,先找个地儿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两个平时死宅家里的人难得出这么远的门,自是找了个有好酒好菜的酒楼满足口腹之欲。
一餐下来,两人都瘫坐在扶椅上消食,谁也没着急着结账走人,何宁更是跟店家预定了几样特色点心,打算明日回家的时候带回去。
说话间,楼上的雅间里下来几个锦衣官爷,何宁正咨询店里的小二有没有适合孕夫的点心,并未注意到其中的以为锦衣公子看到他时的讶然。
但与之同行的官员哪个不是七窍玲珑心,自然注意到了这位少年将军的异样。
“萧将军,可是遇到熟人了?”
知州的询问唤回了萧炙的神志,在场的都已看出来的事实,萧炙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但也没有解释什么。
“一个故友罢了,倒是在下失礼了。”
话虽这么说,却没见萧炙真有何歉意,倒是直接站在原地朝诸位拱手道别,不再多送。周围的官员竟也不觉被怠慢,相继识趣地施礼离开了。
而另一边的何宁即便是一开始没有察觉,被人直刷刷地盯久了,也终于察觉了对方的视线。
一瞬短暂的惊讶过后,何宁倒是爽快地先打了招呼,“嗨,好久不见,萧兄最近可还好?”
熟悉的音容让萧炙一下子就想到了当年那个稚嫩却坚毅的少年,也笑着回道:“脱你的福,最近东奔西走,简直好得不能再好。”萧炙这番调笑还真不是冤枉了何宁。
新帝极其重视新作物的普及,为了避免地方政府起龌龊,派萧炙分派完种子和技术人员不算完,还要他每年全国巡查,确保良种真正发到了百姓的手里。如此一来,萧炙可真是跑断了腿。
当年何宁被萧炙牵扯到党争里差点做了炮灰,如今萧炙为了推广何宁找回来的新作物跑断腿,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
何宁心知肚明,才不背锅接这个梗,毕竟,多少人都求不来的跑腿机会,只有新帝最信任的心腹肱骨才有资格胜任。
话音一转,何宁直接邀请他到雅间喝茶。
期间,何小天也极有眼色地先回客栈了,倒是让何宁小小吃了一惊,内心却更加敬佩嫂子御夫有术,能让何小天学会看人脸色,是真有本事。
“又憋什么坏心眼儿呢?”
自然而然的调侃从萧炙嘴里吐出来的刹那,他自己都惊讶于对何宁一些小动作的了解,只得接过小二送来的差茶具,亲自冲泡茶水,粉饰自己的尴尬。
何宁只当不知他话里的意思,顺从地接过萧炙冲好茶水递过来的杯子。
“只是些乡野小趣罢了。倒是萧兄,近些年战功赫赫,简在帝心,加官进爵指日可待,兄弟可是要以茶代酒敬你一杯,提前祝贺萧兄了。”
短短两句话,何宁定下了两人之间的话题,也界定了似有若无就该客客气气的兄弟关系。
是啊,他们的关系哪里就到了能够互相打趣的地步呢。
萧炙持杯饮了茶,却只觉这茶十分苦涩,难以下咽。但最终,还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喝尽了那盏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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