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普诺斯的言语没有半分感情:“不,其实我只是真的为了让你带我逃出去,你相信吗?为了你,我的间谍竟然想弄死我,甚至没有给我准备补给和马驹。所以我回来了,不是被你的人抓到,而是自己让自己被你的人抓到。说真的,我可不在乎你怎么样,你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你改变不了我,也留不住我。”
“那你为什么不把我放到那贼窝里炸成灰。为什么要让我被感染,让我这样死去!”
接着,许普诺斯说了一句我至今不明白的话:“我倒是真想谋杀你,你以为我对你还有什么感情吗?那只是习惯性注视而已。但是你现在还活着,真是个奇迹。”
我不明白,我神志昏晕。
今天太阳真大,想把雪原烤化吗?
我感觉整个世界都白化了,我还是败给了疲惫。
只是被疾病束缚的我的灵魂,还是渴望知道那个答案。
为什么我为此着迷,世界上除了许普诺斯,我再不愿看清别的东西。
我想,我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许普诺斯的出现带走了我灵魂里的某样东西,而我否认那是爱情。他与我之间本不该,也不可能出现爱情。于是,那种东西变质了,它先是变成了一种性迷恋,然后是一种精神迷恋,我不再渴望与之性交,甚至是触摸他的肉体,我沉迷于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我竟然渴望理解他的心,我想知道为什么他能做到这样,却不带一丝感情。
第12章 —当你真正意识到这一点,你就能看清你自己—
我醒了,从许普诺斯的深梦中惊醒过来。
我被遗弃了,被他生生留在孤寂无人的雪地里。
寒风让我全身僵硬。冰像刀子一样,咬着我的肉。它融化了我曾拥有的财富和权利,甚至那些依靠幻觉产生的快乐,都被融化,并深埋。而欲望和快感,则被铺天盖地的怨恨和绝望淹没,并冻结。
我流浪在雪原,好几次,我产生幻觉,以为自己看见了许普诺斯。我扑上去,想要掐住他的脖子,然后他消失了。我还幻觉看见了我的手下,他们被野火烧焦,被炸药炸得七零八落,他们抱怨,都是我的错。
如我这般人渣,应该是不会难受的,但是今天的雪风太冰冷了。
我走到一座冰山上,这冰壁凝结者冰花,反射出我的脸:破碎,苍白,形同一只落单的尸鬼。
突然,我意识到,我是谁。
我是谁?我谁也不是。我渴望成拥有一切,占有一切,我曾以为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包括许普诺斯。
自大了,对吧。但过去的我的确如此。大致是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没什么好失去的吧。当某人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
但现在,我看见了,我一直拥有的东西,是我自己。而过去,我不屑一顾。我缺失的东西:权利,财富,美人,我不顾一切地掠夺。
许普诺斯说得很对,我不过空有欲望的可怜虫。
我想得到别人的认同和敬畏。我只是希望许普诺斯能屈服于我。
许普诺斯,我的梦魇,他离我越远,我越是看清他的真面目。我曾经的欲望是可笑的,因为他根本没有任何为我停留的理由。我早就输了,我早就臣服于他了,因为他一直是理智的,而我一直是昏晕的。
我爱惨了这冰天雪地,我惨了爱这虚无的疼痛。他们让我疼得醒了过来。
我不爱许普诺斯,从未爱过。他是我的欲望,我的迷幻药,他让我迷失了方向,却又让我从更深的迷茫中惊醒。
我发现我想要的,是活下去。像一个人一样活下去,而不是没有灵魂的尸鬼。
欲望能超越死亡吗?不能。
临死之人会复活吗?不能。
那我现在活生生的站在这荒芜的雪原,算什么呢?一个理智的尸鬼。
不,我依然是人类,我依然有欲望,有思想,有活下去的盼头。
血腐病开始折磨我,想要将我的灵魂活活冻死。但是我还清醒着,我回忆许普诺斯,他残余的印象不再是性欲和憎恨。我想着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
规定身份的,不仅仅是依靠他们的处境,更重要的在于他们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决定我们身份的,是我们自己。
我会感谢神明把他带给我,尽管我不相信所谓的神。但是,如果不是这魔鬼,我想我一生都只会但一个强盗,而非真正的“人”。我想我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自己从迷茫的梦中惊醒了吧。
许普诺斯不再只是我的伤痕,现在他也是我反省和自知的灵光。
活着是孤独的。血腐病能保证我的身体不死亡,但是生理感觉还在。
饥饿,痛苦,寒冷,这些都不是大问题,最糟? 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没有同类,人类失去被定义的价值的。区别与它们的点只在于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样看来,其实人与兽是一样的。要克服这点认知,保证自己的思想不被“虚无的价值丧失感”侵蚀,我只能强迫自己痛苦。
当我看到别的东西,野兔,冰狼,甚至是荒原的魔物,我只能强迫自己去牢记我是一个人类。
我知道,我是有别于他们的,无论是野兽,魔物,还是人类。
但我必须自我催眠,否则我就会和大多数尸鬼一样,失去信念,自我沦丧。
如果我的意志失守,下一步,血腐病的病毒就会彻底灭亡我的灵魂。
所以我不能放弃信念,我得相信,我是一个人类,和雪原之外的人类一样。
我还记得许普诺斯说过,永冬城已经被血腐病毁灭了。我只能去南方。我沿着北极星的反面走,我得走出雪原。
我忘了自己浪游了多少天,血腐病已经晚期了,我的头发,我的胡子,没有再变长,我的身体停止了生长,仿佛一具冰尸。
但我的的确确是一个人类。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人类,骑着马的人类!
我发现我认识那人:独眼的史东,我曾经的副手。
他的胡子长了,脸沧桑了,憔悴了。我本以为他死在了要塞。我想给这兄弟一个问候,但我发现,我已经忘记怎么说话。
我需要让他知道我不是敌人,但我不知道怎么说话。我能做到的就是找到与“无害”相关的东西,否则,他一定会杀了我。
我得找什么,做什么,手势?表示“安全”的手势是什么来着?物件?温柔的东西,要野兔的皮毛,还是水?动作?扔下武器吗?
他没有攻击,他走过来,缓缓伸出手,又犹豫了一下,他的手在颤抖,最终,像是下定决心似的,他抱紧我冰冷的身体,然后说:
“太好了,你真的还活着。”
也许,我并不需要什么东西来证明我的无害。
有些东西不需要言语。
“老大……我一直在找你,我自己……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还能找到你了。”他的眼泪流到我的肩口,那竟然是温暖的。
比起野兔的血,眼泪温暖太多了。我一直坚信史东是冰冷的,而现在我比他冰冷太多。
很多东西,我得失去才会发现,我过去竟然拥有过。
第13章 —你就会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
世间应有什么东西,比生死更加重要的吧。
我能感受那它的存在,甚至能够触摸它,它如丝绒柔软,温暖,有一点儿类似燃着薰衣草的烛火。
但是,我始终无法真正地将它探究透彻。
真理,必然是模糊,不透彻的;否则,人人都能窥探它的神容。
而我,一个濒死的乞生者,是为了什么,对这感觉如此执着。
我终究不是渊博的学者。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渺小的,无法言语之人。
但我试图去剖析所谓的情感,以及被人们称之为“灵魂”的东西。
我想,我这灵魂,大致只剩下孤寂的生欲了。
史东说:“你该去外面看看,这片地域已经被诅咒了。”
诅咒?祭司惯用的欺人之道罢了。只是,血腐病的确毁了这里。还有它的主人,许普诺斯,我的梦魇。
如果那时候我会说话,必定会向史东追问,为什么他活下来。
但是,立刻,我庆幸自己无法开口。否则我们很可能直面“背叛”的尴尬话题。
有些事情,不需要矫揉造作的言语。
也许这只是我的猜测,但我真的想不出别的可能性。总之,史东活着。同时,当我直视他的眼睛,他会回避我的目光。除了愧疚,他的眼中还有一些我分析不出来的情愫。
就算他当时真的背叛了我,就算他也是许普诺斯的手下之一,我也不会责怪他,怨恨他,我甚至感激他,若不是他,我现在该是死透彻了,堕落透彻了。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人是他。
我只是想知道一个答案。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
我见惯了雪域的苍白,就以为这事件一切都与雪域一样苍白,这无疑是片面,甚至愚昧的。我想,我的确应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放弃这寂寞的冰天雪地,去一个有人烟的地方,然后,学会说话,学会像正常人一样交流。
然而,如何才能遗忘呢。这几乎是一个足以让学者耗尽一生的课题。
伤害与疼痛是无法被遗忘的,无论是作为施加者还是承受者。
生命的每一个足迹,都会凝华成冰雪,结晶在我的背上。
耻辱,罪恶,痛苦,还有许多,无法遗忘的东西。并非只是客观记忆,还有我曾经的主观感情。
我的……我的主观……我主观的……一厢情愿的欲望?
我试图拥有的,却不曾拥有的幻梦,将伴随我一生。
我知晓自己无法彻底将他探究个透彻,我只是追随许普诺斯的脚步,试图将所见,所知,剖析个透彻。
但是我,连自己都无法剖析个透彻,我只知道,自己得像人一般活下去。
史东把我带离了雪原,我们去了临近的克莱城。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会说话。甚至我觉得自己都快忘了如何组织语法。大概是因为血腐病,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开始异变。
但是我不能放弃,我们都在为了一个简单而沉重的目的努力。
语言是人类文明的三大基石之一。我必须学会说话,学会交流,用新生儿的心态去剖析人类通用的语法,然后将他们句子里的,被我遗忘的词汇,一个个重拾。
不得不说,这期间史东帮了我很多。对现在这半疯半残的我,他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会帮我打手语,帮我组织句子。即使他不是什么研究语法的学者,却比学者更加耐心。
也许他是唯一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我很难相信,那人会是他。有些无奈,又欣慰。
无奈并非因为他可能背叛我,而是我无法对他的感情做出回应。
我的情爱尚未分娩,就被许普诺斯溺死在冰天腐血中。
“史东。”
我说出的第一个词是他的名字。
他笑了。
第14章 —而我早已一无所有—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定居在克莱城已经五年了。我们现在给当地的贵族手下当佣兵。
北边认识我的人基本都死了,我和史东过得还算不错。
我们头上的贵族少爷是个荒淫却单纯的崽子。
有次,他问我:“北方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永冬城消失了,为什么北方突然就荒了。”
我回答:“因为雪崩,他们都死了。”
许普诺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而我从他的魔爪下捡回半条命。
少爷逗弄怀中美姬,问我:“那你怎么活下来的?”
我回答:“大概是被神可怜我吧。”
贵族少爷们的爱好无非神迹,权利,美色。我自然乐于投其所好。当年的我做不到这般顺从吧,那时候我只是一个可怜虫。而现在,是一个剩下半条命的可怜虫。
我很珍惜现在的生活,有段日子几乎快忘了血腐病。
“你看着还真不像神保护的人呵,憔悴得像鬼一样。”
这小少爷的话倒是点醒了我。
“经历多了才这么显老的,大人。”
我想,许普诺斯的灵魂残片还寄生在我的驱壳中,如腐血给予我不死的沧桑,如梦魇蚕食我。
“你知道吗?有个来自北方的商队被找到了。”小少爷说。
“是吗?”我低头,“北方还有商队去,我以为那地方已经没人了。”
“他们的头子叫做杰夫·本特利,他们家族曾是永冬城城主的骑士。很早以前,我的家族也和他们打过交道。”
“我听说过这人,想不到他竟然是个贵族?”
“他后来失踪,失踪五年多了。”
“他还活着?奇迹,神迹。”
我猜想杰夫认出我的可能性。
“不,他死了。”小少爷说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家族的巡逻兵在野外一个狼窝发现了他们的尸骨,尸体旁边正好是他们家族的家徽。”
“竟然是被狼吃了?真可怜。”
“所以我很好奇,北方人基本都死光了,你和你的手下竟然还能从大雪崩中逃出来。”
“所以我说是神迹。”
小少爷笑了声,不再追问,转而继续亲吻他的宠姬。
“对了,我听说南希小姐竟然向你求婚了?她可是个贵族小姐。”
“所以我拒绝了。像我这种人,还是适合窑子的婊子。”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许普诺斯,我不曾再听见他的消息。他就像一个梦一样,消融在虚空。
“你只是不会爱而已,”小少爷把玩宠姬的俏手,“但很多人都不会爱,娶了贵族小姐和娶了窑子的娼妓是一样的,只是多些财产和权利而已。”
我点头,什么也没说。
如果我还能爱上某人,我很会珍惜吧,那类似染着薰衣草的烛火的感觉。
回去的时候,我看见史东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叼着秸秆,逗弄不知哪来的流浪猫。
“啊呀,老大。你陪那贵族少爷玩完了?”
他抱着那只三色猫,我才发现他未瞎的那只眼睛和猫一样,淡得像是琥珀。
“嗯。”我转身,“去喝酒吗?”
“好。”他又在猫身上摸了几把,才恋恋不舍地跟我去酒馆。
下城酒馆鱼龙混杂,但是我倒是觉得很有人气。醉酒的人疯狂痴癫,我想那时候,才是人最接近灵魂的时候吧。自从被血腐病感染后,我就再也没有醉过。只是身体会麻木,喝多少也不会醉了。但是史东会醉酒,会断片。我一直想着把他灌醉然后套出他当年叛变的原因,但是未果。不知是得多强大的心灵枷锁才能封住那段记忆,还有他的感情……
酒吧的老板娘是我的老熟人,她递上烈酒,让我们坐在酒馆边上的位置,痛饮。
旁边,几个武夫喝得烂醉,吐词不清地说着什么:
“今晚……潜行……杀死……城主和贵族们。”
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我明白,今夜肯定会发生什么。
我给史东使了一个眼神,他马上明白我的意思,拿起酒杯,迟迟不下口。
“我们……买通了……他们……逃不掉……”
突然,门前冲进来一群拿着粗糙武器的农夫,他们跟老板娘说了什么。
我们戴上斗篷的帽子,低着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但愿这地方没人能发现我们是贵族手下的佣兵。
那些家伙走近,靠近我们的桌子,史东的手已经放在剑鞘上,蓄势待发。
那些家伙逛了几圈,什么也没看出来,然后找老板娘要了几箱烈酒,凑到一张长桌边上聊了起来。
我朝史东打了一个撤退的手势,两人离开这是非之地。走到门口,老板娘突然凑上来,在我耳边念叨了几句:“这城可能没法待了。”
我点头。
克莱城的掌权者贪心太重,正好遇上今年的大饥荒,下面的贫民反抗是早晚的事儿。就是可怜了城中的不谙世事的小少爷们,要背上父祖的冤孽了。
“直接出城吧。”史东的建议很直接,他一直这么果断。
“你觉得他们能成功?”
“就算不成功,我们现在不走,之后也会很难脱身。”
那天夜里,我们连夜出了城。事实证明,他的直觉很对。
那天深夜,克莱城的贵族府邸被抢劫一空,屠了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