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与他接触的最初,因为他举世无双的单项思维所作出的全部举动,会使你严重怀疑他在嘲笑你的智商。
至于朗太辉,这个九岁的小子在好吃懒做上无师自通,在偷鸡摸狗上胆大包天。有一次他偷了老秃鹰的烟袋锅只为跟大厨换一根鸡腿,被老秃鹰单手抓着两只脚腕儿,倒吊垂于海面足足空了十分钟,空得脖子以上鲜红欲滴,脖子以下苍白如鬼,被放下来后好半天走不动路。结果不到一星期,他又偷了老秃鹰的烟袋锅去换东西吃,不过这次学聪明知道讨价还价了,费半天劲换了半只鸡,赶在老秃鹰找到他之前吃饱喝足,被老秃鹰如法炮制,把吃进肚里的东西统统吐个精光。
与前面这二位在智商和行为上别开生面的小天才相比,默默无言、任劳任怨、既不过分出格也不过分愚蠢的正常孩子胡愧槐,才令凤把头真正见识了什么叫一言难尽、独具一格的爱好——他在找死方面简直是以一种虔诚的匠人姿态和狂热的信徒理念,一刻不得消停的钻研、探索!
☆、第十章
凤把头对胡愧槐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孩子相当早慧,当初朗权栋把他抱回船上时,还是婴儿的胡愧槐有着宁肯屎尿齐流也不为别人添麻烦的罕见天资,当然他不会说话也是这项天资的原因之一。可他稚嫩清澈的眼眸中绝非是任人宰割的懦弱,也不是既然之则安之的坦然。
胡愧槐在岛上的表现叫凤把头终于想明白,这孩子对于生死和人事不过是超乎寻常的冷漠,活着对他来说并不值得庆幸,死亡也并不令他恐惧。
他似乎从睁开眼的那刻起就知道人是一无所有的来也是一无所有的去,在这个来去过程里的见闻和得失他都不感兴趣,对别人的恩惠既不接受也不拒绝,对构陷污蔑既不感到难堪也不觉的耻辱。
甚至到现在凤把头还想不通,胡愧槐当初为什么要在台风天去救朗权栋,难道是出于一种义务上的回报?
他这次之所以选择带胡愧槐出海,一是觉得他这份心性经过打磨可成大器;二是怕他在岛上遭受太多流言蜚语,虽然他不在乎,但他可能觉得活着实在无趣,万一想不开自杀就太可惜了。
而胡愧槐在船上生活的这些日子,他的眼睛渐渐绽放出光彩,整个人透出一股莫可名状的精神头儿。具体表现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法儿抽出空当,去跳海潜水。
以各种姿态,如鲤鱼跃龙门式从甲板上一个打挺翻身入海,如倒栽葱式从船艏一蹦、整个人带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狠劲儿笔直攮进海,更甚至把自己呈现出一个“大”字像只镇定沉着的王八不怕疼痛地啪唧砸进海,各种想象不到的姿态,各个高度,各个时间段,只要他空下来,他就一定在海里。
有一次他洗衣服洗到十点才滚去睡觉,第二天凌晨两点就起床擦甲板,一个人勤劳肯干地做完所有船务,在三点半以猫扑耗子的矫捷速度避开值夜的水手,当水手听到那声熟悉的海中人体击打乐,忙不迭叫醒睡梦中的凤把头,这崽子在热成像仪上已经离船有好大一段距离了。
他这种瘾君子般的劲头让不少人猜测他是在海里找到了宝藏,或者偷赴姑娘。
而他确实找到了宝藏,他潜水的深度一次超过一次,在海里的时间一次比一次漫长,星光在黑夜中闪烁,海洋中有比星光更令人眩晕的夺目光彩。
他喜欢耗尽肺里的氧气,由此产生一种濒临爆裂的憋闷,短暂的窒息后,刹那又恒久的晕眩袭来,他感受到死亡的魅力,因此便要一遍又一遍直面死亡。
那是前所未有又铺天盖地的平静,在这种巨大的平静中,海水的流动摩挲着他的皮肤与骨骼,而血液由初时的急奔到后来的滞缓,更会与流动的海水有着同样的频率,甚至是同样的方向。
他在海里打转、飘落、徜徉,要与海化作一体,要鱼群在胸腔里穿梭,要水母在大脑中跳跃,要巨鲸和白鲨啃噬他的心脏,直至他的心脏在它们体内一同游向更深更寂静处,变成鲸落,无声无息地滋养海底万物。
他为自己的幻想感动得几乎落泪,因为他究竟去不到他奢求的深海,也许他拼尽所有的脑细胞建造的想像都不及那真实的万分之一瑰丽,他独立藐小的个体在海洋的浩瀚面前就仿佛是水中的气泡,哪怕她轻轻的一个抚摸,也会脆弱地化作虚无。即便可以永生,也有他到不了的地方,即便双眼可以直视太阳、洞穿黑暗,也有他看不到的秘境。
他不要再回到陆地,不要像那些庸庸碌碌的人在田埂间汗流浃背,劳作到死也领会不到这抹蔚蓝的真意;不要变成跪伏于欲望的千万面孔的其中一个,即使金山银山高楼壮景,也抵不过大海的一个转身。
他虔诚的卑微使他每每在濒死之前惊醒,所以他一次次克制住自己奔赴死亡、真正融于大海的冲动。可冲动就像男欢女爱时终将来临的高潮,死亡的平静与大海的温柔给予他无与伦比的快感,他抑制不住喷涌的内心,要永远沉落……有好几次他都是失去意识后又被水手抢救回人世间的。
所以凤把头才感到万分头痛,拿什么才能拯救一个热爱死亡、就好比野狗发|情时执着于寻找母狗的孩子呢?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他们第一次上岸——
这三个孩子跟随大部队来到一座颇具繁华的小岛,漫天的磁悬浮列车在眼花缭乱的高楼大厦间穿梭,大厦外墙那一个又一个目不暇接的宽大显示屏令他们瞠目结舌,一条街上的行人,比他们整座狼鱼岛的村民还多。
朗太辉和奔福行走其中,禁不住抬起头仰望屏幕上的巨人,嘴角流下痴呆的口水。其中最吸引他们目光的,是一个身着红皮衣的姑娘,她前所未见的娇嫩脸庞和皮衣下高高隆起的奶白色胸脯不费吹灰之力就占据他们的眼眶。
那姑娘头上戴着对可爱的红耳朵,撅起嘴巴对他们抛了个飞吻,声音清脆如风铃:
“红石科技,打造最新一代学习机,不分男女老少,轻轻一点,任何知识光临您的大脑——只要一首歌的时间哦,mua~快来馆体验吧~”
朗太辉整个人都酥了,脸胀得比老秃鹰倒吊他时还红。他清楚地看见巨人小姐姐对自己浅笑嫣然、频送秋波,正想问去哪儿找她,屏幕突然一闪,又出现一个一身红衣的男巨人,也对自己张开怀抱,说了一串他听不懂的鸟语:
“Welcome to Red Rock,we……bala~bala~bala~~”
他抱着一个半人高的纸壳箱呆立在原地,头一次因为备受瞩目而感到羞愧,他想问问那对男女巨人怎么会认识自己,就正好有个红旗袍姑娘走到身边,姑娘给他鞠躬,他也慌乱地鞠躬,纸壳箱因此掉在地上,立即有陌生人为他捡起。
姑娘温柔地拉住他的手,“您好,我们红石科技馆的专车已为您准备好,请问您是现在入馆体验,还是先搭乘专车去别的街区?”
朗太辉手足无措地看着停在两米开外、似船非船还闪闪发光的红盒子,这个红盒子比空中飞来飞去的长条虫更漂亮夺目,而且竟然是为自己准备的!
“我……我……”他简直激动的不会说话了。
“不需要。”凤把头折身回来,一面命人接过纸箱,一面搭住朗太辉的肩膀。
那旗袍姑娘又一鞠躬,“好的。红石科技,随时为您服务。”
朗太辉被凤把头半拖半抱地带走,临走他回头看,只见那姑娘依然在冲自己挥手微笑,而红盒子却飞到半空,飘到别的地方去了。
凤把头见他恋恋不舍,心下无奈,拍拍他的肩膀道:“别看了,那姑娘不是人。”
奔福震惊的张大嘴巴,“那是啥?”
凤把头抬手一指,不远处有个钢筋铁骨的大家伙正搬运货物,“跟它是同类,机器人罢了。”
奔福呆呆地瞧着那个大机器人,怎么也想不通那么温柔的姑娘,会是这么个铁东西。
朗太辉则依然处在失神的状态中,看不出是对这繁华的都市感到欢欣雀跃还是自哀自怜。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凤把头对两个孩子的反应略感失望,抬眼去找第三个,见胡愧槐一如既往地沉着脸,不过眼中有不解,也有提防。
一行人走进一个透明玻璃箱,凤把头按下一个圆钮,众人只觉眼冒金星、天旋地转间来到一处金碧辉煌的大门前,门口的侍童上前问:
“请问您要去哪层?”
凤把头道:“八层,众生万象馆。”
“好的,”侍童伸出手:“请出示您的证件。”
凤把头从衣襟里掏出个纸片,在侍童的手掌上扫了下,那侍童的手掌发出一扇光,就让开路,做个请进的手势。
一行五个大人并仨小孩儿,随凤把头在一个四面铜镜的小房间里走进走出,最后到达所谓的“众生万象馆”,入目是笔锋遒劲的几个大黑字:生死无常,图穷匕见。
迎接他们的是一段阴森黑暗的小道,在不见光的道路上他们首先听到节日般热火朝天的叫好声,陌生的环境和喧嚣的气氛令三个孩子生出一种近乎于恐惧的兴奋,因为他们清晰地嗅到空气里浓重的血腥味儿。
当黑暗的道路走到尽头,入目便是比叫好声更狂乱的人群,乌压压一片铺天盖地,在镭射灯五彩斑斓的光线里隐藏贪婪的目光,暴露怪诞的面孔。
三个小孩儿好奇地顺着人群的目光看向场馆中央,各种血腥的景象更叫他们不寒而栗,犬牙交错的撕咬、尘土飞扬的斗牛、轰然倒塌的大象、鼠群中汗毛倒竖的花猫……每走完一段路,前方必然是更加血肉横飞的众生相。而兽与兽的角斗后方,就是人与兽、人与人的争斗。
他们最后的一段路在过于拥挤的人群中堪称跋山涉水,尤其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几乎是被无数道后背的排挤和无数双不知从哪儿冒出的手脚推搡着前进,而之前的场馆大多秉承着顾客是上帝的理念,观众在上方观看,斗兽在下方进行。可这个场馆的观众与舞台完全是近距离,擂台最前面的人甚至伸伸手就能够到在中间拼死搏斗的人。
擂台上的敌对方在体型上相差甚远,穿着红色大裤衩的黑人只能看见一对眼白,他的屁股好像犁地的老黄牛,裤衩严重被他夹在屁股缝中,因此屁股的收缩分外明显,奔跑间浑身的肌肉在灯光下像抹了油似的锃亮,即使咬紧牙关还是有口水从他的鼻孔和肥厚的嘴唇中喷射出来。
而他的对手在相比之下则瘦小如猴,平平无奇的一个黄种人,毫无特色的五官,可他面对黑人雷霆万钧的攻势警觉又悠闲,他甚至在黑人的拳头砸过来时“哟哟呵呵”地逗弄,在对方拳拳落空的盛怒之下捧腹大笑。
可惜他们的旅途已经到达终点,他们被请进一个富丽堂皇的包厢,几个衣冠楚楚的男人闲适地坐在沙发里,全景窗前站着个衬衫笔挺、叼着烟的青年人,一边观赏外面的角斗,一边鼓掌叫好,嘹亮的声音和专注的目光显示出他此刻愉悦的心情。
朗太辉是三个孩子里最先感觉到耻辱的,他的粗布麻衣在对方的衬托下是那么可笑,他那双穿着人字拖指甲里藏满泥垢的脚,与光可鉴人的瓷砖共同嘲笑着他肮脏的外表。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在沙发上那群看起来无比尊贵的男人中间一个个扫过去,他们每一个都是那么干净优雅,姿态无可比拟的潇洒,脸上的笑容又是那么亲切,可惜那亲切的微笑却不是给他的。
奔福没有他那么多感受,只是这种强烈的直观对比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好!打得好!”全景窗前的青年人朝沙发的方向伸出手,立刻有酒杯送到他手中。他一手夹烟,一手喝酒,不时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和修剪得体的短发更显出他热情的性格。
“娄先生,”凤把头在他面前躬身说,“看样子您今天兴致不错。”
这个娄先生这才转过正脸,他的英俊外表是狼鱼岛上的人从未有过的高度。
“凤把头?”他像是才看见凤把头进来,当下既惊讶又好客地举起双手拍在凤把头的肩膀上,“你比三年前更英姿勃发了!”
凤把头谦虚说:“不敢当不敢当,还是娄先生气质出尘,独领风骚。”
娄先生却蓦然间有些不高兴地沉下脸,阴阳怪气地哼笑一声,指着外面的擂台,“凤把头不赌一局?”
凤把头道:“我的赌运一向不好,还是不扫您的雅兴了。”
娄先生斜睨着眼睛,嘴角那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一改先前给人的热情印象,透着他难以捉摸的心机。
“凤把头也是在这众生万象馆里走过一遭的人,你当日所向披靡的王霸之态……可真叫人难忘。”
凤把头照旧不失礼貌地回了句:“您过奖。”
娄先生兴致缺缺地一摆手,走到茶几前倒酒,这当口刚好看到那仨小孩儿,他本来对这些穷酸样的毛小子只是随意一瞥,却在看到胡愧槐时眼睛一亮,暗叹一声好姿色,就直接放任自己走到他面前,拿手捏住胡愧槐的下巴,盯着看了好半晌,“啧”地一声:
“哪儿捡来的孩子,跟猫似的,还是个鸳鸯眼儿。”
沙发上有个年轻人立刻凑上前,看到胡愧槐的眼睛愣了愣,又瞄向娄先生,透着点儿奸气的问:“少校喜欢?要不叫红石送俩来?”
娄先生,现在该叫娄少校,压根儿不理会眼巴巴盯着自己的年轻人,只兴味盎然地看着胡愧槐,笑容越来越灿烂,“你叫什么名字?”
胡愧槐当然是不会回答他的,他甚至连余光都不扫一下近在咫尺的娄少校,眼神越过他的肩膀落在外面的擂台上。
年轻人生气地教训:“你哑巴了,少校问你话呢!”
凤把头已被人招呼着在沙发上坐下,听到这儿插话说:“没错,我们这小兄弟确实是个哑巴。哦,他叫阿鬼。”
“阿鬼?阿鬼,”娄少校喃喃重复着这个名字,又是一声赞叹,“人长得好看就是有资本,再普通的名字按到这么一张脸上,都叫人打心眼儿里喜欢。你说是吗?”他终于放过胡愧槐的下巴,指尖顺着脖颈一路向下,若有若无地划过胡愧槐的手臂,在他手背上勾挠了几下,目光益发深邃,“阿鬼。”
不等胡愧槐反应,娄少校已经回沙发上坐好了,他这才想起来回答年轻人刚刚的问题,“不是说红石上次的基因改造失败了么?”
那年轻人又盯着胡愧槐看了两眼,才狗腿地凑到娄少校身边,“嗨,总有那么两个半成品,呃……就是混得不太好罢了。”
娄少校翘起二郎腿,裤管儿上的两道折痕跟刀锋似的一丝不苟,他对身后招招手,“调两杯‘深海长廊’。那两个半成品我见过,搞得跟花斑猫似的黄一块儿黑一块儿,就算真成功了,也缺少灵气,哪里能跟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相比呢?阿鬼,坐这儿来。”
他拍拍沙发,见那双鸳鸯眼儿不冷不热地扫过自己,旋即迈步走到身边,稳稳当当地坐下来,又全神贯注地盯着外面的擂台。
他注意到胡愧槐的坐姿和站姿不一样,他站着时上半身略微前倾,呈现出一种随时准备俯冲的僵硬状态,坐下来就放松许多,可两个肩膀和胸膛依旧不在一条直线上。于是他的手又禁不住掠过胡愧槐的脊椎骨,看着他的侧脸,“这孩子的坐相像不像一张灌满海风的帆?”
包厢里的人听到他的比喻,都把目光落在胡愧槐身上。
又有个年轻人无奈的叹口气,“你现在是□□熏心,驼背就驼背,还灌满海风的帆?”他不屑一顾地重复完,直感到一阵肉麻的恶寒。
☆、第十一章
两杯深海长廊端上来时外面擂台上的决斗已经结束,胡愧槐心安理得的将注意力转移到面前的酒杯上。酒杯里的液体正燃烧着幽蓝的火焰,火焰下方的水面是由浅及深的蓝色,蔚蓝、深蓝、浅灰,和灯光下幽幽暗暗的黑,像极了深夜里分层的大海。他不等娄少校说话就端起酒杯,对这面盛在酒杯里的汪洋露出深深的痴迷。
娄少校很牛气地弹了个响指,包厢里的灯光一瞬间暗下,全景窗外面的光线就化作夕阳落幕时的晚霞,而他们所在的沙发处在暗夜将至的晦暗里。
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胡愧槐的眼睛,纤长的睫毛在眼珠上投下一层疏离的阴影,幽蓝的火焰跳跃在他黑色和蓝色的眼眸中,这令娄久这个见惯美色的纨绔子弟目眩神迷,仿佛看到极光带来的轻柔的静谧。他繁杂的内心因此也变得柔软,将自己手中的酒杯轻轻递到胡愧槐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