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戏吗,的确是场好戏,这个故事既然都已经传到了江南,兰州当然传得更加热闹,以至于姬冰雁出门谈生意的时候都有人明里暗里地问他楚留香是不是当真能吐火喷水,凭虚御风,叫胡铁花足足嘲笑到现在。
楚留香愁眉苦脸地叹气,半个字也不想多说。
“虽然这流言恼人,但能为大沙漠除去一害,不也是好事一桩。”苏蓉蓉温柔地安慰楚留香,宋甜儿和李红袖也跟着宽慰他,让他莫要太放在心上。
“我头疼的不是这个。”楚留香满脸无奈,“那石观音当真不是我杀的,铁公鸡也能给我作证。”
姬冰雁在一边默默点头。
那一天他们追踪那兀鹰到了石观音的老巢,本是想偷偷潜入将仲先生救出来的,但是石观音所在的峡谷石峰林立,其中小路九曲回环暗含阵法八卦,他们没人带路的话很快被困在里面,叫石观音的弟子抓住成了阶下囚。
被囚期间遇到的诸多石观音的女弟子,诸如曲无容长孙红等等暂且不提,他们假意安分了两日从几个女弟子口中得知仲先生多日前就已经离开了的消息,不禁心下一松,面对石观音的时候也没那么多的顾忌了。
虽然那时屋子里只有他,姬冰雁和石观音三人,但是石观音的死,却当真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们那时候只是尽可能地同石观音周旋寻找脱身的机会,嘴上说着各种场面话互相恭维着,而后他们就看见石观音乌黑的发间生出一缕银丝,紧致的皮肤上显出一道皱纹。
石观音对此毫无所觉,他们却上清清楚楚看着对方是如何从一个美若天仙仿佛正值妙龄的女子一点点变老,变丑,青丝化雪,皱纹丛生。
那般诡异的场景甚至于让他们后背冒出了冷汗,寒毛直竖,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胃里翻腾着让他们忍不住干呕。
“然后呢?”李红袖拽紧苏蓉蓉的衣角,小声问道。
“然后啊……”楚留香神情复杂,他们的异样逃不过石观音的眼睛,她下意识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那已经不再是白嫩如削葱的一双玉手,皱纹和老年斑将其变得干巴巴如鸡爪,指尖染着的丹蔻讽刺得让人几欲发疯。
石观音那一瞬间的眼神叫人看着胆寒,她尖声叫着冲回房间后的密室,里面无数镜子倒映着那面貌丑陋鹤发鸡皮的老妪。
只一眼,就像是抽去了她全部的精气神,这恶名赫赫的女人委顿在地吐出一口乌黑的血,再也没能起来。
第十七章
“所以说,石观音的死同我们当真没什么关系。”楚留香一摊手满脸无奈,当时他跟姬冰雁也被石观音诡异的模样给吓傻了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办,还没反应过来就石观音就已经变成了地上的一具枯骨,半分看不出那原本倾国倾城的样子。
红颜白发,美人枯骨,即便知道石观音作恶多端,也忍不住为之叹息。
“那究竟会是谁干的呢?”苏蓉蓉说道,“这江湖上的毒物我也算知之甚详,但效果如此奇诡之物,当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谁又说这一定是毒物所致。”楚留香叹道,“你没发现我们这里有个该在的人却没在吗?”
苏蓉蓉眼睛一转,“啊”地叫了一声,又道:“当真是那一位?”
“就算不是,也同他脱不了干系。”姬冰雁说道,“不然他又为何只留了句话,而不来见我们。”
在大沙漠里得知仲彦秋已然脱身着实让他和楚留香大大松了口气,不过等自己和楚留香灰头土脸地从大沙漠里出来的之后仲彦秋的人没看到,倒是给他们留了封信,竟是多日前就已经启程离开了这里南下。
“我同他虽说相交不久,但也知道他绝非此等不顾朋友安危之人。”姬冰雁接着道,拿了桌上的葡萄丢进嘴里,“那他还跑得这般快,定然是事出有因了。”
“仲先生不喜欢麻烦。”楚留香叹气,“倒叫我领了份功。”
仲彦秋连他的面都不见就匆匆离开,摆明了是不想同此事沾上干系,即便楚留香现在跑出去想澄清这件事,想来对方也是绝不肯认的。
他这边这么猜着,相隔千里的江南,花满楼也道:“你南下还不忘绕路来看我,却不愿多等两天同楚兄见上一面,想来石观音之事,怕是楚兄替你背了个黑锅吧。”
“惩恶扬善本是大大的好事,又怎能算是黑锅。”仲彦秋说道。
“这么说来那石观音当真是你——”花满楼说到一半,仲彦秋便道:“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只是按她的要求做的。”
他可是同石观音确认过后才动手驱逐了那厉鬼,只不过她的容颜多年不改少不了阴魂怨气的滋养,相当于燃烧着生命来保持外表的美丽,一朝没了阴魂怨气,年龄的痕迹便显了出来。
石观音年轻的时候过得可不是什么舒坦日子,身上旧伤暗伤遍布,生完孩子也没有仔细调养,保持年轻的状态困难,老起来却是快得很,除非修炼某些特殊功法,否则武功再怎么高人的外表也是会随着岁月变老的。
至于那经受不了打击气急攻心命丧黄泉,可是同他这个老实本分的灵媒一点关系也没有。
“况且楚香帅本就侠肝义胆豪气干云,岂是我等疲怠之人能妄加猜测的。”
“疲怠说你就行了,可别带上我。”花满楼摆摆手道,“好歹陆小鸡来找我的时候我还是会应上一应的。”
“你要是不应,就得叫他烦死了。”仲彦秋笑起来,“这方面来说他交朋友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他一直很擅长交朋友。”花满楼的笑容里多了几分骄傲的意味,“虽然他是个混蛋,但也总还有些擅长的东西。”
擅长交朋友么,仲彦秋不置可否,只道:“还记得提醒他一句宁缺毋滥便是。”
话是这么说,但要是能管住自己不乱交朋友那也就不是陆小凤了,即便被青衣楼追得满天下乱跑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四处游历的李寻欢,可不就想也不想地直接往人家的马车里钻,进来才发现里头不仅有李寻欢一人,但青衣楼的杀手已经追到了外头,只好拱手道一声“江湖救急”,大大方方蹭坐在了李寻欢边上。
青布马车本就小巧,他一挤进来立时就显得拥挤了起来,幸好李寻欢与那位同车的客人脾气都不错,各自往边上动了动留了个位置让这落难的小凤凰蹭。
陆小凤被追了一路已是精疲力竭,坐在那里一点也不客气地喝光了马车案几上的茶水,又狼吞虎咽地连着塞了好几个糕点进肚子,才有种自己又活回来了的感觉。
他这钻进了不过几息的功夫,青衣楼的杀手也已经追击了上来,扬声道:“劳请阁下行个方便!”
李寻欢看了陆小凤一眼,“你还没解决掉?”
陆小凤像是吃了几百斤黄连一边满脸苦相,“我就算是想解决,也得知道人家是为了什么满天下追着我不放吧。”
青衣楼本就是个拿钱办事的组织,他哪里知道是谁对他有这么深仇大恨外加富得流油,恨他恨到不杀了他誓不罢休。
“叫你平日里多管闲事。”李寻欢说是这么说,身体已经非常诚实地准备出去帮陆小凤摆平这些杀手了——不论如何他这小李飞刀在江湖上还是有着三分薄面的。
“李兄。”那马车上的客人伸手拦住了李寻欢,这位客人看起来年轻得很,秀气又斯文的模样,穿着一身天青色的长袍,看起来不像是江湖人,更像是个书生。
这个书生模样的少年道:“既是在这关中,又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他说话的声音也温温和和,还有些陆小凤应付不来的文绉绉的味道。
外面青衣楼的呼喝声已越发的响了。
那少年轻轻叹了口气,提高了些声音,“陆大侠乃是我请来的客人,几位的要求恕难从命了。”
“青衣楼办事,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外面的人将青衣楼搬了出来,语气中带着几分威胁调子。
那少年似是有些困扰地皱了皱眉,缓声道:“敝姓原,草字随云。”
外面停了几秒,又道:“关中原氏,声望本隆,不知那无争山庄的原老庄主同阁下怎么称呼?”
少年道:“正是家父。”
外面窸窸窣窣了几声,而后便没了动静。
在这关中地界,还没有谁敢去撩无争山庄的虎须。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看着原随云,又看看李寻欢,叹道:“我竟是不知道你同无争山庄也有交情。”
“不过多年前同原老庄主有过一面之缘。”李寻欢说道,“不想他还记得我这后生晚辈。”
“虽只是一面,我却常常听家父提起。”原随云道,“只恨造化弄人,时至今日才得见李兄。”
他们在马车上是如何你来我往的暂且不论,总之当马车停在无争山庄大门口时,陆小凤已经多了个叫做原随云的朋友。
讲道理,辞别了花满楼骑着马往南边走的仲彦秋不知怎么就后背一凉,莫名觉得“看”到的未来显示出某种并不怎么让人喜闻乐见的走向。
不过他再仔细“看”过去,那种趋势又消失在了无穷无尽的未来分支之中。
越是遥远的未来可能性越多,越是近的未来分支越少,当无数分支收束成一条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现在”。
现在仲彦秋正骑着马走在江南的官道上,夏日炎炎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就连官道边的茶水摊子都没人看顾着,老板自顾自找了个树荫下睡觉。
官道两旁是深浓浅淡的绿,时不时有桥跨过小河流水,蝉鸣响得嘹亮,一声比一声拖得长,正衬着半丝云彩没有蓝得有些晃眼的天。
马跑得并不快,仲彦秋也不着急,慢慢沿着官道往南方去,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官道边的茶水摊,老板多是不知跑去了哪里偷闲,一个大钱一壶的粗陋茶水,即便是没了也亏不了多少。
仲彦秋停在一个茶水摊边上,倒不是他渴了,而是马实在耐不住这天气要歇歇脚喝点水了,茶水摊子上一个人也没有,他环视一眼选了个座位坐下,从袖子里抽出本博古志异的话本看了起来,这还是他从花满楼那里拿来的,用以排遣路上的无聊。
“扬威——镇远——”远远的人还没有来,声音就已经传来过来,是镖局的人。
他们也在这茶摊边上停了下来。
为首的中年汉子打量了一下这个茶摊,见里面只坐着一个青年,不想是江湖中人的样子,看到他们便笑着拱了拱手,并没有什么威胁性,而后才道:“在这里先歇歇吧。”这个中年汉子已经不怎么年轻了,脸上三道刀疤被太阳晒得发红,身后背着一柄宽刃的重剑,显然是常年走镖的老江湖了。
跟镖的小伙计提着水壶给镖队的众人倒茶水,这是个很大的镖队,镖车足有十六七辆,因着有仲彦秋这个不相干的外人在他们也没怎么说话,只是沉默着喝水休息,保养兵器。
仲彦秋也没有同他们搭话,这些人押运的一看就是贵重物品,贸然搭话只会引火烧身。
过了一会他的马休息完毕打了个响鼻蹭上来,仲彦秋在桌上放下三枚铜钱,起身上马离开了茶摊。
第十八章
夏日,还是这般盛夏往南边走可不是什么舒服事情,越是往南走也就越热,空气里湿漉漉含着大量的水分,不知何时便一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叫人避无可避淋了一身。
仲彦秋第二次见到那个镖队,就是在这么一个大雨磅礴的日子,空气又湿又闷叫人喘不上气来,豆大的雨珠连着惊雷噼噼啪啪一通乱砸,即便铁打的汉子也要受不了找地方躲上一躲。
匆匆忙忙冲进这乡间破庙的镖队一进门就瞧见了仲彦秋——悠闲地占据了一块还算干净的位置侧靠着看书,那一身鲜亮如新的云纹青袍着实显眼。
走镖的人记忆力大多不会太差,何况他们同仲彦秋上一次见面才刚刚过去了没多少日子,不需多加回忆那为首的中年汉子便想起了茶摊上的萍水相逢。
他下意识抬手制止了后头伙计闷头往里冲的架势,后退了几步拱手道:“又见面了,在下镇远镖局常漫天,幸会!”
他注意到这破庙里的青年衣服上滴水未沾,要知道这场雨来的猝不及防,除非下雨之前这个青年就已经在这破庙里待着,不然势必身上会沾上雨水,而这不早不晚的时候早早在破庙里待着,看地上也没有做饭睡觉留下的痕迹,可疑之极。
也不怪他此番如此小心,若是知道他此次押着的是什么货,只怕没有谁会不和他一样小心——那十六七辆镖车里满满当当装的全都是十足分量的银锭,足足八十万两纹银,若是被人劫走,后果不堪设想。
“幸会。”仲彦秋抬手回了一礼,“在下仲彦秋。”
“仲?”常漫天眼神一厉,“白玉京的仲先生?”
“所谓众口铄金三人成虎,我那点子微末本事倒叫人见笑了。”仲彦秋叹道,却也算变相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顿了顿,他又道,“外头雨大,诸位不如进来避避,这里虽是乡间破庙,却也有片瓦遮身的。”
“那就我们恭敬不如从命了。”常漫天带着他属下的镖师和伙计在破庙的一角支起火堆烘烤被雨淋湿的衣服,镖车拉不进来便在外头盖上厚厚的油布挡雨,破庙早就没了大门,镖车停在门口,常漫天就坐在门边,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看样子雨暂时还停不下来。
他最是不愿意撞上这下雨天的,一下雨他身上的那些个旧伤就要开始疼起来,一阵一阵隐隐的疼痛,现在还不是十分严重,但是再过上些年,他大概也会像自己的师兄,镇远镖局的总镖头那样,被风湿病缠得一到下雨天走路都困难。
镇远镖局的小伙计在火边烤了几块干粮,又架起锅烧了一锅热水,倒了一包驱寒的药草搅了搅,挨个给镖师和伙计送过去——方才雨来得急,大家都被兜头浇了一身,要是因此患上风寒那就麻烦了。
常漫天一口闷掉这味道诡异的驱寒汤,开口同仲彦秋搭话道:“不知先生要往哪里去?”
“南边五羊城。”仲彦秋翻过最后一页,合上书往袖子里一揣,“跟你们倒也算半个同路。”
常漫天这趟镖是要送到港口的,而他则只到五羊城。
“五羊城,那可是个好地方。”常漫天一拍大腿道,“尤其是在这吃上,可再找不着更讲究的了。”他说着兴致勃勃地同仲彦秋说起了几家酒楼食肆,“别看这几家名头没那什么鹤延居五福斋名头响,那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好吃,比如那龙虎斗,食材不怎么好听,但是那滋味真的是……就一个字,鲜!”
人生在世不过吃喝二字,常漫天不好那杯中之物,却对吃的东西很是讲究。
“龙虎斗?”仲彦秋说道,“我倒是听陆小凤讲过,他每次去五羊城都得吃上好几碗。”
“正是正是!”常漫天大笑道,“那陆小凤还是我带去的呢,不然他哪里找得到这犄角旮旯里的苍蝇馆子,你到了那里报我的名字,他们的酥炸蛇段做得也极好,一点腥味都没有。”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仲彦秋对吃的没什么执念,但到底跑过那么多世界,见过的花样也算是不少,挑拣着同常漫天聊几句,加上他们中间还有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很快对方就对他几乎完全放下了戒心,邀请他雨停之后一同赶路。
仲彦秋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下来,倒不是因为别的,他跟常漫天的镖队接下来还有好几百里的路线是重合的,对方是拉着十几辆镖车急行军,他是单骑匹马小跑着缓行,算下来速度却也是差不多的,不一起走也相隔不了多远,想想那种状况他就觉得尴尬。
夏天的雨下不长久,小伙计分完驱寒汤又收拾好药材锅子,外头的雨也就停了下来,这雨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上一秒还大雨滂沱金戈铁马,下一秒雨声骤停,只听见蝉声断断续续地响着,更显得寂静。
刺眼的明光照在雨后的水洼上,太阳出来了。
伙计们把镖车上的油布掀开抖抖仔细收好,镇远镖局的大旗高高立起来,趟子手老赵清清嗓子走在最前头,“镇远——扬威——”嗓门高亢敞亮。
仲彦秋骑着马跟常漫天并肩而行,常漫天是个很爽快的汉子,闯荡江湖三十多年大江南北哪里没去过,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仲彦秋只略略提一句,他就能翻出好几件有趣的故事讲给仲彦秋听,说着说着感慨万千,只道自己也老了,走完这趟镖就到了挂剑归隐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