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权臣为邻完本[古耽]—— by:雾十

作者:雾十  录入:01-24

此中翘楚肯定就是《山海经》了,介绍每种事物的方式,结尾总是可食或者不可食。
大家连螃蟹身上最细碎的肉都不放过,就更不用说西瓜了。都不需要谁教,很快在各个乡村几乎是同时的就流行起了饭后闲余嗑西瓜子的新娱乐。
“算我说错了,”谢介并不想介入这场无聊的瓜子之战,只是觉得有点想哭,来来回回往城里跑了两次,就为了一把瓜子,这找谁说理去?“是瓜子无故消失了,可以吗?没关系,不就一把瓜子吗,我给一袋!”
谢介解决办法的手段总是如此简单粗暴,砸钱,往死里砸钱。一身的土豪铜臭味。
但老叔却梗着脖子拒绝了这个提议。哪怕面朝黄土背朝天了一辈子,谢家人骨子里的清高与谢鹤也是不谋而合的:“这不是一把瓜子、两把瓜子的问题,而是整整三十三个的事情。”
谢介&顾翁:“……你连瓜子都数的?”
“我习惯把三十个堆做一把,不行啊?一把没了,另外一把也有被动过的迹象,正好三十三个,本就很好数。我不是小气,我不要赔的,我就是想要他道歉!”
“我为什么要道歉啊,没做过就是没做过,你凭什么诬陷我?上回你扯了我家一叶半的菘菜,最后不也不了了之了吗?”
是的,上次他们之间的矛盾是顾翁家的菘菜叶无故消失之案。
从他俩对官话的熟悉程度上,就能判断出这段对话他俩肯定也没少说,来来回回的扯皮,熟能生巧。
谢介右转头,默默看了眼自家的大外甥孙子:“……你刚刚还好意思说他斤斤计较哦。”连自己家菘菜叶有多少都要数的人,并没有资格嘲笑别人家数瓜子!
“我上次就说了,我并没有拽你们家菘菜!”老叔还在据理力争。
“不是你,是鬼啊?”顾翁挺身上前,怒火升级。
然后两人就再一次对骂了起来。
刚刚大家还压着火,努力说着官话,如今却再一次控制不住的回归了家乡话,这个才是他们语言上的主战场,哪怕听不懂,也能感受到那份娴熟与血雨腥风。
谢介再一次陷入了有听没有懂的状态。不过根据之前的话,他差不多已经明白了。
顾翁家无故丢了菘菜叶,怀疑是邻居老叔拽走了,老叔抵死不认,两人便开始吵架,甚至闹到了来江左找谢鹤的牌位评理的程度,也就是中元节那次。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人还是没能吵出个子丑寅卯,只好休战回家。谁曾想,没过几日老叔家的西瓜子也少了。老叔怀疑是顾翁恶意报复,顾翁觉得老叔无理取闹,两人再次到了江左。
谢介:“……”我双倍,不,十倍赔你们,行吗?
二人还倍儿有骨气,异口同声的用官话喊回来:“不行!这不是钱的问题!”
——十年邻里,最后因为一片菜叶一把瓜子反目成仇,人类的物种多样性就是这么有意思。
“所以,你们为什么不怀疑是有第三方吃两家?”谢介觉得哪怕没有这个第三方,他也能给他们生生造一个出来。
“我家菘菜放在高台上,”顾翁连说带比划,用木炭笔在大作上又加了一些细节,“这个高台下面都是土路,寻常人肯定要留下脚印的,但如果从隔壁伸手,就不会留下。”
谢介:“……那有没有可能是动物呢?”
大启是个精神娱乐文化极其丰富的朝代,吃喝玩乐,一样不差,有钱人有钱的玩法,没钱人也有没钱的玩法,其中之一就是挨家挨户的都很喜欢养宠物,有钱人拿来逗乐,没钱人拿来看家护院,都能各得其乐。好比谢介的亲小舅神宗,就是个圈养鸽子的八级业余爱好者。
“谁家动物吃瓜子还会留下瓜子皮和一地鸡毛?”老叔这一刻简直狄仁杰、包拯同时上身,明察秋毫,仿佛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家二爷啊。”谢介不假思索,给出答案。
是的,谢介作为雍畿大顽主,自然也养了动物,海外进口,从海上丝绸之路上,坐着大船乘风破浪而来,别提多洋气了。
谢介很宠爱它,人送外号二爷。聪明又霸道,还挑食,百分百随“爹”。
可惜,谢介当初来江左,是随着他表哥一起回来的,算是出公差。大长公主当时还怀揣着儿子长大了就懂事了,一定会发愤图强像他爹一样棒棒哒的美梦,便坚决没让他把二爷一起带上:“你看哪个官员伴驾还带活物的?他们连小妾都不敢带,你带的这是个什么玩意?!”
谢介没辙,只能作罢。结果后来他直接就留在了江左,没回京。大长公主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想儿子的,就扣下了二爷当畜质。
二爷:……
老叔摆摆手,连连表示:“那是你们京中的金贵玩意,我们乡下哪里来的这样的畜生?能有的吃就不错了,雁过拔毛,根本不可能留下任何东西,你晓得伐?人饿极了连树皮都吃,更何况畜生。”
谢介:“所以你们想怎样?”
“今天他必须道歉!”两人再次异口同声,然后怒瞪。
谢介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
隔壁的房朝辞从谢府回家后,就一直在书房里坐着,什么也没干,只全程盯着红木书桌上的江西金橘看,自己也不吃,也不让别人动,就是看,生看,好像能看出朵花。
一只白色的狸奴轻盈的跃进,前腿并拢的坐下,抬着高傲的头,从书桌上俯视房朝辞。
只有在家里独处才会卸下表情伪装的房朝辞,开始面无表情的与狸奴对视,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感情,整个人的气质终于有了谢介觉得他该有的冷漠与毫不在乎。
狸奴试探性的朝着橘子探出梅花爪。
房朝辞一把就抢过了金橘,护在自己手里,掷地有声两个字:“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房攻:这是豚儿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的!都是我的!
谢受:……不是,我没有!
狸奴*:就是指猫啦,猫奴陆游的那句名诗——我与狸奴不出门,想必大家都知道23333不过宋朝的时候,上层流行的是养鸟。喵星人还没能大面积的打入高层圈,汪星人的主要作用还是打猎犬,而不是宠物。
菘菜*:白菜的古称。
第25章 第二十五份产业:
一人一猫对视良久,狸奴几次试图伸爪,均被房朝辞“逼”退。
“绝对不可以动,知道吗?”等白色的狸奴消停了,房朝辞这才把那唯一的一个金橘往雪白大猫的眼跟前凑了凑,一脸严肃的开始了教育,甚至连眼睛里都带着紧绷,他叫了狸奴的大名,“飞练!注意!”
飞练就是这只大猫的名字了,“上望之连天,若曳飞练于霄中矣”的飞练,大白话就是舞动的白绢。配上飞练纯白色的长毛,小仙女一样的外表,再合适不过。
飞练算是房朝辞养的宠物。
大启还没有“宠物”这种说法,比较广为人知的称呼是“教虫蚁”,甚至因此还衍生出了一种比较另类的街头表演,有点类似于马戏团的感觉。而这一切的形成,则是因为对于启人来说,宠物并不止是一个只用饲养的存在,大多数人都以调教宠物为乐。
又称教养。
还是拿鸽子业余八级爱好者的神宗来说好了,神宗那都不叫养鸽子,而是应该说是养儿子,甚至也许比对儿子更尽心,至少他是不会给孩子做饭的,但是他会给鸽子做。从不假他人之手。
神宗伺候鸽子伺候的就像是一个常在地里辛勤劳作的老农民,哪怕他其实并不爱运动也不爱劳作,但他却很享受每天自己给鸽子做饭、喂饭、放飞、回笼、教它们飞鸽传书认路的一整套过程,比教孩子可耐心多了,也用心多了,甚至到了有点走火入魔的程度。
神宗还有一个专门打造的鸽子哨,就偷偷挂在脖子上,藏在衣裳里。每天哨声一响,远远的就能看见凤凰山行宫的上空,有一群足系金铃的白鸽振翅而飞,划过蓝天白云,盘旋着久久不息。
神宗甚至乐观的觉得,早晚有天他会教会他的鸽儿子们在空中列队表演。
大启往上数的前四任皇帝,也都有自己偏爱的动物,好比文艺青年的文帝喜欢养鹰鹘,也极擅画鹰鹘,举止、神态总能捕捉的惟妙惟肖,他留下的丹青墨宝里至少有三分之一都是鹰鹘,还有三分之一是不同年龄段的谢介,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杂七杂八的作品;仁帝喜鹦鹉,太宗和太祖则爱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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