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怀疑胡酒来过,但是,一来,约定之日未至,他不该来;二来,他要取印,不必如此大费周折。”孙擎风同金麟儿相视一眼,都觉得云里雾里,只得笑笑作罢,“只要不是妖怪,旁人倒也好对付。”
金麟儿试图去向薛正阳求助。
但薛正阳除夕夜里看过金麟儿,知道他过的很好,便继续潜心修炼,此时修炼到了关键时刻,甚至不让周行云打搅。
周行云见金麟儿心急,试图硬闯,被薛正阳隔空拍了一掌。
薛正阳掌风霸道,一掌挥出,肉眼可见的青色的气劲瞬间将周行云震开。
虽然周行云并未受伤,但金麟儿不敢再给他添麻烦,牵着他离开了。
积云府上共养了四十余只鸡鸭,大的已有三四斤重,取血能有有一碗多,所有鸡鸭血加起来,足够金麟儿喝到夏天。
但若整个华山都闹了瘟疫,唯独积云府安然无恙,外人会作何想?
孙擎风不得不早做打算。
金麟儿做完晚课回到洞府,老远便闻到一股血腥味,走近一看,原是孙擎风在宰杀鸡鸭。
他不由疑惑道:“大哥,小鸭子打你啦?别生气。”
孙擎风满脑袋鸡毛,从嘴里吐出一片鸭毛,面色铁黑:“当心老子打死你!”
一只鸡挣扎跳起,咯咯叫着冲上半空。
金麟儿屈指成爪,手掌轻挥,打出一道暗金色的真气,瞬间将那只可怜的鸡拍晕。
“大哥才舍不得打我,顶多揍我一巴掌,解气就好。”他疾跑上前,反手一抓,隔空把鸡拉扯过来攥在手里,冲到孙擎风面前邀功,“我这招鹰击长空,如何?”
孙擎风抓住这只鸡,一刀砍断鸡脖子:“马马虎虎,快去把空酒瓶都拿出来。”
金麟儿:“何必费这功夫?”
孙擎风:“你想留在华山,就要小心行事。”
金麟儿:“我原先想着,若真要走,定要同掌门见一面道别。我不想让他觉得,是我做了什么错事畏罪潜逃。但我想他会明白的,别再冒险,咱们走吧。”
孙擎风:“只要不出差错,旁人就寻不到机会。逃来逃去,何时才是个头?我不要你再逃。”
“哎。”金麟儿很感动,只应了一声,不再说什么“花言巧语”,乖乖回屋找酒瓶子。
两人好一阵忙活,把所有的鸡鸭宰完,将鲜血灌入空酒瓶,埋在瀑布附近的一块地里。
那地方当风易结冰,鲜血埋在地下被冰冻着,轻易不会腐坏。
距初次饮血,已有五年光景,金麟儿始终没能习惯血腥气,每次都是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捂着嘴不让自己吐出来。
那模样看着着实痛苦,他因此总是背着孙擎风喝。
有时,他也会内心挣扎,感觉自己像只野兽,像是正在沉入泥淖挣扎不出。但是,只要想到孙擎风被鬼煞摧折的痛苦,想起赵家五代执印人的辛苦背负,他心中的所有黑暗的阴云,都会顿时消散无踪。
金麟儿心里很矛盾,既希望能早日见到胡酒,结束这样的命运,又不想同孙擎风分离——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十年恍如一弹指,他只觉得一切都过得太快。
冬去春来,华山上的瘟疫一直不曾散去。
埋在地下的血,越来越不新鲜。
金麟儿捏着鼻子闭着眼,觉得实在难以下咽,每喝一口血都觉得十分难受。喝完以后,他总是汗湿额发,面色苍白,嘴唇鲜红欲滴,像只湿淋淋的水鬼。
孙擎风偷偷看过一次,只觉揪心,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
金麟儿虽身负金印,但毕竟只是肉体凡胎,往常饮鲜血尚且难受,如今只能喝装在瓶中的陈血,不多时就病倒了。
孙擎风不敢声张,怕丹药房的人查出什么问题,思来想去,只能请周行云前来相助。
自从开始闹瘟疫,周行云每日都会带着弟子们,在西峰的各个山头、洞府撒药防疫。
他怕弟子们发现“薛家兄弟”的秘密,向来是独自负责积云府,其实从未上去过。
周行云听完孙擎风的描述,立马放下手头事物,拿着药箱上山。
他略懂医术,替金麟儿看过病后,认为这是饮食不洁所致,给他开了两副方子,又让孙擎风留下照顾金麟儿,自己风风火火抓药熬好送上来。
孙擎风朝周行云鞠一躬,感谢他对金麟儿的照顾。
周行云受宠若惊,连忙止住孙擎风,目露忧虑,道:“念郎喝……吃的东西不干净,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孙擎风知道,周行云的确看出来了,但他并不打算把这事挑明,只后撤半步,同对方拉开距离,道:“多谢你,往后,我会多加注意。”
周行云看出来孙擎风送客的意思,不再多说,起身告辞,留下满室琥珀味的温暖香气。
金麟儿吃过药,躺在床上睡了整整一日,第二天睁开眼,便看见孙擎风坐在床边削竹子。
他睡得头昏脑涨,张口便问:“大哥,你……挖到竹笋了?”
只听啪的一声,孙擎风手中的细竹竿被折成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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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挖个坑把你埋了!”
孙擎风冷着脸,低头从地上捡了另一根竹子,其实是在偷瞟金麟儿。
他把竹子拿在手里,重新切削打磨,随口问:“周行云医术还成,现觉得如何?”
“我没事啊,好的不行。”金麟儿猛然坐起,没事人办跳下床,忘了自己两日没吃饭,饿得腿软,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亏得孙擎风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捞入怀里,骂道:“软脚虾。”
金麟儿笑着往孙擎风怀里钻,习惯性地握住他的手搓揉帮他暖手,意外发现,孙擎风双手冻得通红,指尖有不少被碎木划破的伤痕,关切道:“你在做什么?”
“切竹笋。”孙擎风没好气道,把金麟儿抱在怀里,坐到床上,让他靠着自己。
金麟儿往孙擎风胸膛上靠,柔声道:“你冷不冷?别做了,咱们就这么抱着过一天吧。”
“抱一天,谁做饭?把你饿死,我还活不活了?”孙擎风见金麟儿满面病容,心中绞痛,不敢再对他大声说话。他随手扯来一件外袍,罩在金麟儿身上,双手环过他肩头,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的,继续手上动作。
刀刃划过竹枝,青竹气味在室内浮动。
孙擎风见金麟儿没精打采,很不习惯,罕见地主动开口找话说,随口道:“你师兄这样的好人,世上并不多见。”
金麟儿吃惊:“你喜欢他?”
“放屁。”孙擎风又掰断了一根竹子。
金麟儿:“你若不喜欢他,就不会找他帮忙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喜欢你,也喜欢师兄,我不能说喜欢你比喜欢他更多,因为喜欢这种事,不可以多少衡量。但我对你的喜欢,跟对师兄还有其他所有人的喜欢,都是不一样的。”
孙擎风把竹枝切削打磨成不到一指粗的小棍,从身旁的桌上拿起精铁锻的箭头,把箭头按在小棍顶端,及不可察地笑了笑,随即冷哼一声:“你的花言巧语,自幼便无师自通,若用在练武上,想必早有成就。”
“我这不是花言巧语。”金麟儿每句话都发自肺腑,想说就说了出来,若说是无师自通,似乎不大确切。他认为这是一种天赋,资质平平的他所唯一拥有的天赋,就是爱慕孙擎风,用尽办法让他快乐。
金麟儿如是想着,不禁笑了起来。
为掩饰这古怪的笑,他连忙大喊一声:“你在做箭!”
孙擎风:“没肉吃,嘴里淡出个鸟。”
金麟儿欣喜万分:“你要去打猎?你带上我……”
“烧水熬粥,切记水要烧开。”孙擎风按住激动不已的金麟儿,不许他胡乱走动,把做好的箭装在小竹筒里,竹筒挂在后腰,拿起长弓独自出门打猎。
金麟儿打开米缸,发现陈米都换成了新米。
金麟儿煮好粥,又炖了一锅菜汤,摆好碗筷等孙擎风回家。
他刚刚病愈,浑身无力,单手支颌靠在窗边晒太阳打盹,一不留神又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金麟儿被麻雀啄醒来。
他抓了把米洒在窗边,眼神扫到窗外,见孙擎风的弓箭已经摆在青草地上,兴冲冲推门而出,不住喊着“大哥”,却不见孙擎风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