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完本[玄幻甜文]—— by:七六二

作者:七六二  录入:03-03

她正用视线四处搜寻孙擎风的身影,忽见对面的水匪窃窃私语,似是知道头目将败,相约前来帮手。
她立刻大喊:“当心背后!”
金麟儿一刀砍断那水匪头子的右臂。
意图被识破的水匪们恼羞成怒,纷纷杀向傅青芷。
千钧一发,黑暗中忽然闪现出两个身影。
一人挥剑突刺,一剑砍去两人手臂。
另一人大掌一挥,带着森寒冷意的真气,直接把最靠近傅青芷的一名水匪拍飞五丈远!
不过半柱香,三十六名大雁湾水匪,已经没有一个能再站起。
大战过后,那两个突然现身相助的神秘人,即孙擎风与穆天枢,不约而同地面朝湖水,负手而立。
金麟儿收刀入鞘。
两人自知闯祸,你推我、我推你,都不敢先开口。
傅青芷把金麟儿推出去,娇滴滴道:“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跟我这样的妇道人家比。”
金麟儿抓住傅青芷的衣襟,险些扯开她的衣裳,闪身跑到她背后:“你不是说自己不是女人吗?”
傅青芷一指点在金麟儿眉心,一本正经道:“我决定从此刻开始做个女人!”继而把胸一挺。
金麟儿说不过傅青芷,只得硬着头皮上。
他把青铜面具取掉,夹在腋下,鼓起勇气走到孙擎风身后,拉住孙擎风的衣摆,轻轻扯了两下,低声道:“大哥,我错了。”
当前是第: 25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锴娣缋浜咭簧淮鸹啊?br /> 金麟儿:“我不是错了,我是又错了。”
孙擎风不回头,问:“错在何处?”
金麟儿:“自不量力,以身犯险。”
孙擎风:“不对。”
金麟儿:“我不是不信赖你,只是想自己试试。”
夜风吹动湖水,水花拍打河岸。
此起彼伏的浪声让人发慌。
金麟儿不由加重力道,拉扯孙擎风的衣摆。
孙擎风一把拍开金麟儿的手,转过身来,厉色道:“把手伸出来。”
金麟儿低垂着脑袋,把手举到孙擎风面前,摊开两个手掌:“你打我吧,别生气。”
“你的兵器,用错了。”
孙擎风弹出一指,拍掉金麟儿手中大刀,高举右手,朝金麟儿的手掌拍下。
金麟儿闭上双眼,咬紧牙关。
但他没等到疼痛,只感觉到孙擎风的手掌落到自己掌心时,轻柔得像是一片羽毛。
金麟儿不解地望着孙擎风,等待发落。
孙擎风把手放在金麟儿手里:“你的剑,在此。”
湿冷的夜风拂面,金麟儿的额发被扬起,双眉间两瓣金色印记光滑流转,眼睛有些湿润。
第39章 倾塌
翌日清晨, 穆天枢理清大雁湾之事的来龙去脉。
他作为归离谷谷主, 常年护一方平安,剿灭水匪就像吃饭一样寻常。
但是, 他作为父亲, 对于傅青芷倾力相助金麟儿的举动, 感到格外的诧异。他甚至用看未来女婿的眼神打量金麟儿,止不住摇头叹息:“女儿, 你的眼光向来不好啊。”
金麟儿哭笑不得, 解释一通,一时大意提到陈云卿。
穆天枢骤然变脸:“我穆家, 断不会同朝廷中人有任何瓜葛!”
金麟儿:“先前都是误会。”
“你不提他还好, 一提老夫就来气。”穆天枢转向傅青芷, 瞬间转怒为笑,但隐约带着股疏离感,“先前事忙,不曾追究, 乖女儿, 缉妖司凭什么追捕你?要不要爹冲到昆仑, 把他们拉出来打一顿,为你出气?”
傅青芷早有准备:“男人们自己痴傻,总怪女人生得太美。陈云卿喜欢我,他爹不相信,为了不让我们在一起,空口白舌污蔑别人是妖。”
穆天枢:“这一点, 我倒是同意,那姓陈的是个傻子精。”
金麟儿打起哈哈:“云卿大哥苦恋穆姐姐。可怜天下父母心,他父亲陈指挥使的心情,大抵跟谷主一样,觉得他是被迷惑了。”
穆天枢:“昨夜,那听妖铃会响?”
金麟儿:“这……”
穆天枢又追问:“你既被狐妖纠缠,手里又有这件法器,为何先前不戴上?”
金麟儿不会撒谎,无奈地望向傅青芷。
“爹,你就不要再乱猜了。”傅青芷嘤咛一声,从衣襟内的暗兜里,取出一叠书信,递给穆天枢,梗着脖子说,“我喜欢姓陈的,常常同他书信来往。他不嫌我嫁过人、比他大,知我在雪崩中死里逃生,此后一直体弱,于是送我一块破石头。”
傅青芷扯下颈间带着的一条细皮绳,举到穆天枢面前:“你不喜欢他,我不想让你知道。但你既然因此怀疑我,我只能告诉你,这是我同他的定情信物。”
皮绳上缀着一块小圆石,乍看平平无奇,但仔细一瞧,却隐隐有光华流转,不似人间之物。
穆天枢把石头拿在手里,细细查验。
金麟儿被傅青芷撞了一下,赶忙戴上听妖铃。
一颗小小的银铃,初一接触到金麟儿的皮肤,就发出了一阵爆响。
穆天枢:“灵晶石?”
傅青芷故作不知:“那是什么?”
“妖邪物件,爹先替你看看。”穆天枢把石头握在手里,看傅青芷瞬间色变,刚刚压下的脾气又起来了,“怎么,爹在你心里,还比不上一个臭小子?”
穆天枢当着傅青芷的面,把陈云卿的信一封接一封的撕碎,指了指金麟儿:“你纵是嫁给个傻子,亦不可嫁与官家子。”
“爹,我恨你!”傅青芷正愁找不到借口离开,当即装作大哭,冲金麟儿打了个暗号,踩着小碎步跑走了。
穆天枢冷哼一声,不管傅青芷,低着头不知在思索什么,漫不经心地说:“你最好日日戴着这破铃铛,狐妖变化多端,你防不住。”
孙擎风:“穆谷主,那傅筱心脏残缺,听说他刚从白海入人间时,身体极为虚弱,似乎跟我一样须饮血度日。但在华山时,我并未发现异常。难道,他已经突破了什么境界?”
穆天枢嗤笑道:“天地间,人是万物灵长,妖的寿数虽长,但悟性太低、修炼缓慢。区区两百年,一个身体残缺的半妖,能突破至甚么境界?血本无用,有用的是血中蕴藏着的灵气,若有别的灵气来源,他自然无须饮血亦可修炼。”
孙擎风的视线落在灵晶石上,问:“譬如此物?”
穆天枢点头:“灵晶石,不算太稀有,可用来储藏天地间的灵气、妖气、鬼气等等。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以黄河泥沙、三味珍火以及自身妖血,把灵晶石炼化为补天用的五色石。”
孙擎风:“只是传言。”
穆天枢:“女娲补天,或是传言,但灵晶石确有其物。老夫是鬼修,不懂妖道,只能看出这块石头中灵气极其充盈。而那破铃铛会爆响,则可证得此中妖气亦然充沛。”
金麟儿眼神一亮:“我可以用这块石头练功?”
“想得美!这东西比普通灵晶石稀有,说不得是五彩石的碎屑,那姓陈的小子倒是大方……”穆天枢一不当心说出真心话,尴尬地咳了一声,又变得阴阳怪气起来,“上回你饮过妖血,险些爆体而亡,此物中的灵气和妖气,俱都数千万倍于那几口妖血,你只要吸上那么一丁点儿,想必就能灰飞烟灭,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金麟儿打了个激灵,牵着孙擎风跑远了。
大雁湾一战,金麟儿取到了足够多的人血,装在乾坤囊中可保三月不腐坏。
人血中蕴藏的灵气,比禽畜血富足许多,又不像妖血那样过度充盈,用来修炼《金相神功》最适合不过。
不出半月,他就已突破第五重境界。
但是,禽畜血对他的修炼,几乎不再有什么助益。
从此,金麟儿只能喝人血,饮血的量变成一升,间隔则拉长至半月。
幸而,他的心念比从前坚定许多,没有过多挣扎。
取恶人的血,且不伤人性命,一次取血可用三月,他勉强能够接受。
金麟儿明白知道,他和孙擎风性命相连,是彼此的软肋。但两人真心相爱,他成了孙擎风的身上铠,孙擎风成了他的手里剑。他必须尽快强大起来,才能好好保护孙擎风。
夏日将尽,天气转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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