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麟儿:“什么招、招……”
孙擎风:“算,说了你也不懂。”
金麟儿一头雾水,不知“妖道”是什么,只听懂“伏妖”两字,把胸膛一挺,骄傲地说:“我当然知道!陈云卿小哥哥有灵力,缉妖司就是专门捉妖的。”
孙擎风面色忽变:“你何时见过他?”
金麟儿不敢嬉闹,将昨晚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给孙擎风听。
孙擎风翻到了食材,把金麟儿放到地上,换将米袋扛在肩头,哼哼道:“那姓陈的小白脸花言巧语,定是个假仁假义的东西。”
金麟儿抱起干货和香料,争辩道:“不,陈云卿小哥哥是个好人,他在我难过的时候,让我知道,这天底下还是好人更多。当然,你比他更好,你是除了我爹娘而外,这世上最最好的人!”
“你可真够是非不分的!我再提醒你一次,是我替武林盟的人指路,带他们上山,害死你爹的。你该恨我,更要勤加修炼,快些打败我。”孙擎风翻了个白眼,推了金麟儿一把,让他废话少说赶快离开。
金麟儿没走两步,就回头看孙擎风一眼,颇为认真地同他讲道理,说:“我后来想明白了。你若不带他们上山,他们亦可寻到去路,茫茫白海雪原,除了青明山,哪里还能住人?若我当真胡乱指路,恐怕早就被他们发现了身份,是你救了我,我怎能恨你?你是很好,很好的人。”
孙擎风许久没有与人交谈,此时竟同金麟儿讲起了道理,甚至被这小童说得无语,实在不知道自己这是犯了什么毛病,或许,这孩子真是他命中的克星?他无奈叹道:“你这小魔头。”
“我不是魔头,我要做大侠。”金麟儿越说越起劲,怀里的生姜掉得到处都是,险令他滑到。
“去你娘的!老子活了两百多年,带过五任魔教教主,你是我带过最差的一个!如今,老子是真的晚节不保了。”孙擎风摇摇头,从背后单手抱起金麟儿,不许他再强词夺理,带着他快步走出黑暗。
第6章 光阴
直到夜幕降临,两人才在桌边坐下。
然而,面对一锅黑糊糊的狐狸肉,金麟儿实在没有食欲。
孙擎风见金麟儿半天不动筷,面无表情为他布菜,催促道:“吃。”
金麟儿把肉夹起来咬了一口,被齁得险些哭出来,连忙给孙擎风夹了好几块,笑道:“前辈累了一天,要多吃些。”
孙擎风狼吞虎咽刨完两大碗米饭,瞪了金麟儿一眼:“不许挑食。”
金麟儿扒了两口饭,小声咕哝起来:“饭是夹生的。孙前辈,恕我冒昧问一句:你独自住在白海界边,平日里都吃这些?”
他并非嫌孙擎风做的不好,只是想着,孙擎风若没骗自己,真的活了两百多年,吃了两百年这样的饭食,实在可怜。
孙擎风只觉得,自己不会做饭,辛苦半日弄出这一大锅,金麟儿却还嫌弃,顿时心生不快,把碗一放:“不想吃就饿着,没人逼你吃。”
金麟儿竟真的放下碗筷,转身离开饭桌。
“真当我欠你的不成?”孙擎风越想越气,脸上阴云密布,正出神间,忽然感觉到金麟儿在拉自己的衣袖,把手一收,懒得回头。
金麟儿不依不饶拉孙擎风的袖子,怯生生地喊:“孙前辈。”
“听不懂人话?”孙擎风一抬手,他穿的衣裳放在箱里许多年了,或许已遭虫蛀,猛地被拉扯一下,袖子竟被扯断了。
金麟儿尴尬地捏着一截断袖,把一碗水递到孙擎风面前,道:“菜好像有些咸,你多喝水。”
孙擎风反应过来,是自己“小人之心”了,面对这一碗水,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干脆就着金麟儿的手,把水一气喝光,末了,还道了声:“唔,尚可。”不知是在胡乱评价什么。
金麟儿又盛了碗水,放在桌上,重新坐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水里涮了两下,尝过味道后,露出满意的神色,而后如法炮制出另一块,夹起来送到孙擎风嘴边,说:“孙前辈,虽然地窖里的盐多到吃不完,可以后还是少放些吧。”
他渐渐摸到了孙擎风的脾气,没有直接说菜太咸,而是委婉地说:“吃多盐了,就要喝很多水,要烧水,还可能尿床,太麻烦啦。”
“我不会尿床。”孙擎风吃了这块肉,面色缓和许多,虽仍僵着脖子,但也点了点头,“你这娇生惯养的,昨夜怎敢饮那畜生的血?”
“我不想让你受苦,什么事都愿意做。但是,如果可能,我还是不想……”金麟儿犹犹豫豫,怕把话说出来,又会惹怒孙擎风。
孙擎风斩钉截铁道:“不可能,想都别想。”
金麟儿用双手捂住眼睛,支支吾吾道:“我能不能,只喝畜生血?”
孙擎风莫名其妙:“你捂眼睛做甚?”
金麟儿从指缝间偷偷看孙擎风,道:“我怕看见你生气。”
“你不看我,难道我就不生气了?”孙擎风听到金麟儿的回答,只觉啼笑皆非,根本气不起来。他看着金麟儿,目光有些复杂,摇头叹了口气,道:“初习《金相神功》,不须日日饮血,只要每隔五日,饮下三合。”
金麟儿:“三合血,有多少?”
孙擎风:“小半碗,要不了人的性命。”
金麟儿皱起眉头,一张小脸苦哈哈的,因为双眼灵动有神,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内心正在天人交战。片刻后,他终于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问:“我能不能喝自己血?”
孙擎风嘴硬心软,听到这句话,实在不忍心逼他喝血,耐着性子说:“这两日发生太多变故,真要一件件解释给你听,怕你越听越糊涂。你只要明白一点,历任金光教主,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但凡有别的办法,都不会饮人血练功。然而,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你爹难道不比你聪明,他都想不出别的办法,你又能做什么?从你接受金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会被人误解,前路难行。但我明白你,我会伴你一生一世。”
金麟儿并不能完全弄懂孙擎风的话,只觉得这话里面,藏着三分悲凉、三分傲气,剩下的四分,是温情。他心里很是感动,泪水又在眼眶里打转。
孙擎风以为金麟儿难过得想哭,再退一步,道:“其实,喝畜牲的血练功,并非不可,只是……罢了!且暂如此,等到练不下去的时候,再说。”
“孙前辈,你真是个大好人!”金麟儿欢呼雀跃,跳起来想要抱住孙擎风。
孙擎风被夸得猝不及防,耳朵根子发红,撤步躲开,又伸拦腰抱住金麟儿,免得他摔个狗啃泥。他很快放开金麟儿,不耐烦道:“你收拾碗筷,我出去做些陷阱防御。”
孙擎风怀抱灭魂剑,向外走去。
一阵风从窗缝里吹入,油灯闪烁,险些被吹灭。
孙擎风在门边停步,取出在地窖里找到的细金片。但见他把三块金片摊开,摆在掌心,继而用力往墙壁上一拍,再松手时,金片就已被牢牢地嵌进了石砖的缝隙中。他再拿出一颗夜明珠,用金片作为基座,把亮晃晃的珠子固定在墙壁上。
须臾间,整个石屋尽为莹白的冷光所笼罩。
金麟儿抱着两个碗,向前跑了两步,忽然停住,抬头望着孙擎风的背影,道:“孙前辈,你要去……”他本想问孙擎风要去多久,请他千万别把自己扔在这里,但又觉得孙擎风不会做这种事,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硬生生拗成一句:“山中夜凉,你不要去太久,要小心些。”
孙擎风靠在门边,回头看向金麟儿,笑道:“半个时辰。”
“我等你回来!”金麟儿一笑,露出那颗才长了一半的门牙,忙不迭地收拾起来。
杏花沟人烟寥寥,春至杏花漫山遍野,冬来白雪苍茫无垠,夏秋两季俱是清爽宜人。石屋边的听雪泉从不断流,四季昼夜俱是声若佩环丁当。
春去秋来,寒冬又过。
孙擎风和金麟儿安居其间,转眼已过了一年。这两人性格天差地别,可相依相伴许久,不知不觉间,竟被明媚的山水揉在了一起。
金麟儿渐渐适应了孙擎风的脾气,发现他的本性不是暴躁易怒,而是万分随意,无论做什么,都像是在应付差事,颇有些活着就是为了等待兑现那“两百年之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