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金玉其外完本[古耽爽文]—— by:夕夕里

作者:夕夕里  录入:04-19

他这是要下来消食的意思,顾琛却笑道:“孤不觉得沉。”
“……”
叶重锦摸不准他这是真的不明白,还是故意调侃他,却也不再提这茬,垂着眼睛自顾自把玩手指,错过了那人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
绕过覆盖冰雪的鲤鱼池,越过刷着朱漆的百米长廊,再往前走个半盏茶的功夫,便是储君所居住的东宫。叶重锦前世在这里住了许久,对此处的一草一木皆是熟悉。
东宫外墙墙角那株黄色腊梅花,到了初春时节,会有几只鸟雀在此处流连;王总管的私房钱就埋在内院的罗汉松下,有次被陈妃娘娘养的小狗给挖了出来,他才挪了位置;还有他亲自照看的那株桃树,也不知长势如何,到了来年春,可有果实……
顾琛凑他耳边问:“阿锦,可是乏了。”
小娃娃面露茫然,白嫩的脸蛋冻得泛红,无辜地朝他眨眼,一双黑眸沁着水光,却原来是走神了。
第28章 东宫
天上飘着雪,东宫的宫人们低垂眉眼,恭谨地站在宫门前,候着主人归来,落了满身的飞絮而不自知。
叶重锦不自觉回想起前世,好似也是如此,富丽堂皇的宫殿,一群身穿锦衣的美貌宫娥娇声问安,机灵的宫侍们跪成一排,他们众星拱月般簇拥着那小小稚童,一行人浩浩荡荡踏入殿内。
而他因冒犯了太子殿下,被侍卫们押解在其后,眼巴巴地望着小孩的背影,心里又惊又惧。
不过瞬息间,竟已是前世今生。
而这一次,他初入东宫,乃是被太子殿下珍而重之地抱入宫殿中。
顾琛喜欢漂亮的事物,这是他的老毛病了,除了他那几个不省心的兄弟,别的小孩,若是长得有几分伶俐可爱,他少不得要瞧上几眼,例如前世的宋离,例如继承了丽妃美貌的顾悠。
叶重锦心里是有数的,顾琛此时待他好,大约是他生得不错,等他的兴味过去,所谓的恩宠必定会全数收回。他其实不必急着躲避,等他自己腻烦了便好。
顾琛刚踏入殿中,几名宫婢便上前,欲替他除去被雪打湿的狐裘披风,那披风今日包了叶重锦一路,不可避免沾染了小孩身上独有的药香,顾琛顿了顿,抬手挥退了宫人,将那披风折叠好放在一旁。
叶重锦见状撇撇嘴,心说这人洁症愈发严重了,从前不喜欢别人碰他的贴身物便也罢了,如今连外衫也不让碰。
顾琛回转身,蹲在小孩跟前,体贴地道:“阿锦的衣摆也沾湿了,孤替你沐浴更衣可好。”
“我不脏的。”他认真嗅了嗅身上的气味,确定只有香味没有难闻的味道,又肯定地点点头,道:“明日回府,安嬷嬷会替阿锦沐浴,可不敢劳烦太子殿下。”
他说客套话时给人一种极为认真的感觉,顾琛忍不住一笑,捏着小孩软乎乎的脸颊,调笑道:“可孤不想跟脏娃娃一道睡。”
他说得轻巧,叶重锦却瞪直了眼,东宫里这么多空闲的屋子,难道还装不下他一个三岁小孩么,为何偏偏要跟太子殿下同榻同眠。
他晃晃脑袋,道:“嬷嬷说阿锦睡相不好,夜里还总说梦话,扰得人不安呢,还是让阿锦自己睡吧……”
顾琛道:“可孤不放心。东宫虽然在皇宫内院之中,其实并不安全,阿锦又是叶相的心肝肉掌中宝,若是出了差池,只怕叶相是要与孤拼命的,阿锦以为呢。”
“……”虽然不想承认,可他说的确实字字在理。
见他不说话,顾琛便当他答应了,转身吩咐婢女去准备沐浴事宜,叶重锦红着脸揪自己的衣袖,心想顾琛才八岁,总不能对他做什么,想这些时,他却忘了自己还是个穿肚兜的奶娃娃,夏季在自己院子里,光着屁屁在罗汉床上爬,随丫鬟婆子们瞧个够,那会倒是没有半分羞涩。
王管事办事效率极高,很快便准备好了沐浴用具,其实东宫是有浴池的,只是叶重锦这身量,若是入水,怕是要直接沉底的。
顾琛挥退宫婢,亲自替小孩除去衣物,叶重锦只是抱着轻,其实全身都是软肉,香香软软的像个面团,小肚腩更是圆润,顾琛忍不住笑,轻轻拍了几下,道:“阿锦这肚子,许是快熟了。”
有经验的老农喜欢用手掌拍打西瓜,来判断成熟程度,他这分明是调侃叶重锦的肚子圆滚滚的像个小西瓜。
叶重锦郁闷道:“晚膳用的多了,而且,谁小时候都是显胖的。”
顾琛噗嗤一笑,见小娃娃瞪自己,连忙神色严肃道:“的确如此。”
先用手试过水温,顾琛才敢把小孩放入桶中,这木桶的高度刚好,水没过肩膀处,叶重锦舒服地呼了口气,顾琛替他解了发带,一头柔顺的黑发便披散而下,漂浮在水上。
顾琛趴在桶外替他搓洗头发,他其实不擅长这些琐碎杂事,不过胜在细心周到,叶重锦竟被他服侍得很舒服,他年纪小,没一会便开始犯困打盹。
顾琛替他洗好发丝,转身去拿洁净的衣物,回过头,那小孩已经靠在桶壁上睡了起来。他趴在旁边瞧了一会,在他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把人从水里捞了出来,就这么光着抱到床上去了。
正如叶重锦所想,顾琛还这么小,什么都做不了,然而事实上,面对这么个小娃娃,顾琛又不是禽兽,能起什么心思,无非是觉得小孩肌肤实在嫩滑,忍不住亲了好几口罢了。
临睡前,顾琛捏着小娃娃的鼻尖,笑道:“孤的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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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叶岩柏刚下早朝,便亟不可待地去了东宫,接自己的宝贝儿子。
雪下了一夜,天总算是放晴,太阳暖烘烘的,顾琛起得早,正在尚武阁练武,听宫人禀告叶相求见,冷淡的面容闪过一丝戾气。
他其实不大乐意把小孩交出去,以他的手段,从丞相家抢一个孩子倒也不难,而且还能叫叶岩柏有苦难言,但小孩已经记事,他不愿被怨恨,何况,宫里的确不是养孩子的好去处。
“有请。”
回到寝宫,顾琛掀开明黄的绫罗纱帐,小孩睡得正香甜,歪着脑袋,白皙的脸蛋透着淡粉,微微启着唇,凑近可以听到轻微的鼾声。
他放低声音道:“告诉叶相,就说小公子还未睡醒,且先在外候着。”
宫婢屈身领命。
过了片刻,宫婢前来通传,道:“启禀殿下,丞相大人说,他家小公子不娇气,直接唤醒便是。”
顾琛眉头一蹙,不悦道:“丞相真是片刻都等不得,如此心急,难不成孤会吃了他家乖宝。”
太子动怒,宫人们尽皆伏身跪地,喏喏不敢言语。
床上的小孩刚好醒过来,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道:“顾琛,大清早吵什么。”
他声音小,离得近些方能听得清,先前传话的宫婢脸色一白,这丞相家的公子当真胆大包天,竟敢直呼太子名讳,莫不是被宠得过了头。她连忙低垂下脑袋,装作什么都不曾听到。
顾琛却是好笑地勾起唇,他坐到床边,俯身看着刚刚转醒的孩子,挑眉问:“阿锦方才唤孤什么?”
第29章 心机(一更)
叶重锦几乎是瞬间惊醒,他睡蒙了头, 只当自己还活在前世, 竟是直接唤起那人名讳。
四目相接,那人的黑眸恰如前世, 深沉而光华内敛,只有领教过他厉害的人才知道, 这无波无澜的眼神里藏了多少杀机。
这一刹那,叶重锦竟然分辨不出, 前世的顾琛与眼前这个八岁稚子有何区别。怪不得他爹如此忌惮顾琛, 猛兽再年幼,也存有兽性, 也有夺人性命的本事。
顾琛又凑近了一些,问:“阿锦方才唤孤什么?”
叶重锦眼里显出一丝慌乱,手指揪着帘帐,糯糯地道:“阿锦不记得了。”
他惊慌的模样像极受了惊吓的猫崽儿,惹人怜爱得紧,顾琛立刻便心软了,抚着他的脸蛋,轻声哄道:“说实话, 是何人告诉阿锦孤的名讳的。”
这话乍听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实则暗藏杀机, 若他说是家中长辈告知,只怕叶家人要担个背后议论储君的大不敬罪名,太子名讳可不是臣属可以随口提到的, 可他自小养在院子里,并无机会接触外人,因此找不到旁人做借口。
他索性耍起无赖,无辜道:“阿锦可不知道太子殿下的名讳,大约是梦里说胡话,太子殿下听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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