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王财里的三日月 [强推]完本[综漫同人]—— BY:路人小透明

作者:路人小透明  录入:09-17

一瞬间,他们就穿过了宫殿敞开的大门,来到了——
“……”
其实并不明亮的外面的世界。
未被月色侵蚀的夜幕就在头顶,只有零星的街灯带来了足以照亮四周的灯光。
当然了,就在最近的地方,还有另一种光源。
来自于某个奢侈、傲慢、张扬的男人穿着的黄金甲,也就理所应当的,在场每个人的眼,都避不了这嚣张至极的光。
“哎呀——安稳着陆了。”
三日月宗近十分轻松地踩到了地面,当然不可能狼狈地直接砸下来。
气势汹汹把他拖过来的那条锁链在他穿过“门”时,就无声无息地把他的胳膊松开,这会儿已经不见了。
顺带一提。
从门内一起掉过来的,不止三日月宗近以及被连累的萤丸两个,还有——大概是酒和酒杯的东西。
“好闪亮,啊呀,过分耀眼了。”
三日月宗近的目光在面前之人身上轻扫,果不其然,他笑:“似乎还没见过您这么威严的样子,实在是惊喜啊。不过,许久不见的王,您召唤我,是有什么要事?”
“要事?”
为回应他而响起的这道男声,真是倨傲到了极致。
时隔多年,王对他说的第一句话,还是那么不客气:“突然和本王要取的酒杯一同掉下来,本王还没问你的罪。”
“哼,罢了,看在本王心情不错的份上,破例宽恕你一回!”
“嗯~嗯~话说回来——我好像是被一条熟悉的锁链硬生生拖过来的?”
“………………”
“……聒噪!!!”
第十七章
从三日月宗近口中说出的这个称呼——“王”,事实上并不陌生。
他之前就提过几次,还毫不介意地跟梅林和阿尔托利斯讲述了自己以前的故事。
唔,也就是关于怎么和“王”认识的事情了。
千年前,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曾出现过一个繁华强盛的城邦式国家。
其名为,乌鲁克。
将乌鲁克推向繁盛巅峰的人,是统领了国家和全体人民百余年的他们的君主。
其名为,吉尔伽美什。
有流传千年、并且还在延续的石板记录下吉?" [综]王财里的三日月3" > 上一页                  6 页, っ朗驳氖肥诼晨送醯奈按笫录8杷獭?br /> 在史诗的前半部分——其实,描述的也就是年轻时候的吉尔伽美什——乌鲁克王三分之二是神,三分之一是人,他俊美,英勇,强大,既是王,也是一名无人能挡的战士。
不过,王的强大惹人敬仰崇拜,又有不那么“完美”的地方,让人民畏惧。
吉尔伽美什的暴虐,也是在历史上留下记录了的。
他用□□来统治乌鲁克,并且不容任何人置喙他的决议,让人民又是仰慕他,又是畏惧他。
由此可见,这的确是一个相当自我的王了——完全没法想象,这样狂妄自我的男人在后来的几十年,居然从暴君转为了相当贤明的王。
对没见过王“暴君”的那一面的人来说,很难想象是吧?
之前也说过,三日月宗近遇到吉尔伽美什时,王已经是兢兢业业的贤王了。
贤王的脾气显然比年轻时好了不少,且心性沉淀了下来,行事风格也跟年轻时有所不同,便让不少没见过他当年风范的乌鲁克年轻人惊叹,说着什么“不可能吧王以前那么恐怖的吗?”。
三日月宗近倒是没这么觉得。
他也没见过暴君的样子,但大致想得出来。
道理是怎么讲的?人再怎么变化,扎根于心的某些本质也是极其难改变的。
普通人都是这样,比普通人倔强——不,顽固程度更高几个档次的王,就更不用说了。
脾气变得再怎么好,王的本性还是摆在那里,只不过是收不收敛的区别。
他还是非常挑剔。
“唔,不顺手的长度,还有这些几乎看不出来的纹路——太单调,太朴素了!若不是做工还算新奇,绝对入不了本王的眼!”
——这么朴素真是对不起呀……等等,朴素?!
他还是非常傲慢。
“本王就是这片土地、这个世界当之无愧的掌控者,这种理所当然的事情,难道还要特意强调么?”
——嗯,不用,知道了知道了。
挑剔说了,傲慢说了,剩余的还有些许相差不多的小毛病。
以及,将王此人从头至尾贯彻到底的最大本质。
“任性”。
是的,吉尔伽美什就是一个任性极了的王啊。
就算随便一回想,三日月宗近也能从他对外声称“记不清了”的回忆里,翻出不少有意思的内容。
比如王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要通宵熬夜把堆积成山的石板看完,结果三天三夜后面无表情地倒下的回忆。
比如王就是要逼迫他在两天内学会乌鲁克人的语言,结果被他淡然但是就是无动于衷的表情激怒的回忆。
比如王……
啊呀,怎么想起来的都是王的身影不那么“高大”的事情呢?
三日月宗近决定把以前的事儿略过,专注于现在的重逢。
“您呼唤我,是有什么要事吗?”
他笑意盈盈,故意这么问。
……
其实已经远远超过了“许久不见”的程度。
只不过,听到这话的王被另外的内容吸引了注意,不屑于指出这一点。
作为半神半人的王在人间逝去,并不是终点。吉尔伽美什随即成为了英灵,端坐于英灵座上,审视还将延续下去的凡间,他所统治的后花园。
即使英灵殿内没有时间流逝的说法,英灵的本体无法离开英灵王座,这样的“生活”也应当显得无趣得紧。
可是,王不愧是王,给自己打发时间的乐子早就准备好了。
他有一把名为三日月的刀。
在见惯了传世奇珍的吉尔伽美什眼里,能够诞生出刀灵的刀外形再美吗,也不过是一件兵器,不值得他放在心上。
事实上,能被吉尔伽美什放在心上的人或物,本就少得可怜。挚友恩奇都算一个,自己的乌鲁克也能勉强算一个。
还有什么?
要把被审美很偏的王认定“朴素”的刀加入进来,未免也太不知趣了——至少如今的吉尔伽美什不会承认。
那把刀的刀灵,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吉尔伽美什还是第一次遇到嘴上叫着他主人,实际上并未对他怀有多少敬畏之心的这等弱小生物。
更奇怪的是,一开始他很生气,但好像没过多久,就抱着“且看看这个杂种想干什么”的心态——
嗯,把最初的怒气给忘了。
三日月宗近的本体至今还扔在王之财宝的宝库中,所以,英灵殿上的王要是有心,随时都能把刀取出。
吉尔伽美什当然不会做出闲着没事就把刀拿在手上的愚蠢之事。
但是,这却影响不了对方自己找过来。
就在前不久,他们才见过一次。
在王漠然中竟然泄露出一丝错愕的视线注视下,跟千年前样貌相同的刀灵,比千年前更加不跟他客气了。
他干了一件王本来应该毫不在意,但此时却莫名无法不在意的事情。
他——
十分陈恳地,向坐拥一般人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宝的乌鲁克王,借·了·一·大·笔·钱。
借钱去赎人……不,赎刀。
“哈哈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用一千枚金币才能从海贼手里换回鹤丸。王,需要借条吗?想也不需要,反正我的本体就在你这里,拿我自己当做抵押吧,哈哈哈。”
然而,三日月宗近就只主动出现了那一次,后来的几十年几百年里,便再无音讯。
王:“……”
王:“???”
若不是王座的扶手够坚固,怕不是早就要被王冷着脸捏碎。
这憋屈——不,愤怒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吉尔伽美什无法容忍自己被戏弄,更无法容忍“难道本王被区区杂种遗忘了”这种事出现。
因此,刚好这一次王心血来潮,让一道分灵顺应了现世魔术师的召唤,参加了所谓争夺万能许愿机的圣杯战争。
由于在圣杯战争遇到的个别杂种勾起了他的一点兴致,吉尔伽美什顺带想起了某个疑似糊弄了自己的家伙,才第一次亲自动手——
不加犹豫,把那家伙抓了过来。
并非是因为“看”到了什么令他不悦的画面。
毕竟,光是三日月宗近此人,就已经让他极其不悦了。
……
还是没变。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极美的男人。
深蓝色的狩衣被金红束带紧缚,孑立在此的身姿纤长而优雅。同样是蓝色,金色的稻荷流苏紧贴着发丝,仿佛在与幽夜与黎明相接的眸色相映。
就像是以夜色作为幕布,随樱花一同轻落在地上的新月。
当他垂眸,微笑着望来之时,被如此美丽的眼睛凝视的人,想来无一例外,都会陷入一时的沉醉吧……
——前提,双手环胸的王不是早已看透他本性的“老熟人。”
——前提,此时的他手里没有抱着一个白发小孩儿,他也没有习惯性地爽朗大笑,自己说出会打破这美妙景象的话。
王问:“这就是你用本王的黄金,赎回来的东西?”
他答:“哈哈哈哈——不是哦。”
“这当然是,我在路上捡来给照顾自己的小孙子呀。”
“……”
“……”
开玩笑失败。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王的赤眸似乎还很难觉察地抽了一下。
萤丸:“……”
他欲言又止。
到底还是没告诉三日月,自己的年纪也挺大了。
——至少,也是可以做爷爷的年纪好吗!
第十八章
嗯,的确。
在不久之前,三日月宗近是向亲爱的王借钱赎了剑。
某个世界,鹤丸国永的本体被一群海贼从打劫的商船仓库里捡到,自是把他当做值钱的东西,打算上了岸后就拿去黑市拍卖。
三日月宗近在他们还在海上飘着的时候赶来。
他肯定是身无分文的,海贼开出的价少有人能够支付,刚巧,某位王绝对是付得起的人之一。
三日月宗近在第一时间想到了王。
所以,他也就很不见外地找过去借钱了。
王对他的突然出现没有发表额外的感想,对于再见到他,更不可能表现出高兴或是激动——没冷酷无情地把他轰出去,就已经算是看在那几十年交情的面子上了。
王的眉宇间略有纹路,神色介于嫌弃和容忍之间,但最后冷哼一声,终究还是默许三日月宗近自己去后边儿高到天花板的金子堆里鼓捣。
三日月宗近愉快地过去了。
愉快地拖着装满黄金不知有多沉重的大箱子,他愉快地跟王告别,许诺下次再见的时候会将欠款还上,如果要利息也没问题。
王:“可笑,本王还缺你这一点黄金?”
他:“啊啊不缺不缺,哈哈哈,感谢您的慷慨呀。”
三日月宗近拖着黄金离开,成功地把鹤丸换了回来。
鹤丸被他找回,是必然的结果。
不过呢——那巨大的箱子却并没有落到贪婪的海贼手里。
以时而平静时而汹涌的大海为舞台,海贼四处烧杀劫掠,手中沾染的血腥不计其数,早已浑浊成了肉眼不可见的黑色。
鹤丸是被他们抢来的,三日月宗近来时,那些贪婪的海贼刚好在袭击一艘倒霉的商船。
商船上的水手已经被杀死了大半,血水被翻卷上来的海浪冲刷,渐渐与黝黑的海水相融,再也看不见刺目的血色。
幸存的商人被驱赶上了海盗船,海盗们当然不会是突然心生怜悯,要留他们一条性命,而是商量着,要把这些人卖做奴隶,又可以大赚一笔钱。
三日月宗近没有跟海盗们浪费时间。
在恶徒的眼珠子都被琳琅满目的金芒吸引之时,他干脆利落将鹤丸夺走,同时取掉海盗的性命。
不提那时的风姿让多少人瞠目无言,三日月宗近把金币全都分给了财物尽失的无辜人们——没办法,方才动静太大,他一不小心连海盗带商船一起弄沉海了。
大概不能叫做“赎”,而变成了“赔偿”。
哎,反正差不多差不多,不用在意太多的细节——
“……”
怎么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
错觉?
应该是错觉吧。
在三日月宗近这里,他可能偶尔会在异世界里待上一年或是几年的时间,大多时间都不会太久。待在本丸里的时间就更短了,加起来一共只有一年而已。
所以,按照这种算法,三日月宗近认为,在那次“借钱”之后,他和王其实也就只有半年多没见而已。
——“许久不见”当然没有问题,是吧?
再说了。
三日月宗近和他无比尊敬的王,吉尔伽美什,在事先没有想到的又一个异世界相见。
不论是他,还是这位倨傲的王,话语间都没有生疏之感。
这已经是在多年的陪伴下,潜移默化的必然结果了。
“您在这儿做什么呢?”
略过前面似乎造成了一丝尴尬的话题,三日月宗近无比自然地问道。
此前也提到过,以普通人的时间来算,现在已经很晚了。只是,矗立在此的男人身上的盔甲远比灯光更加耀眼。
现身于此的王是英灵,三日月宗近好像曾听生前的他淡淡地提过“英灵”的话题。
俊美到宛如神祇的容颜如故,身躯和力量都处于最巅峰的状态,那睥睨众生、无人能映入他眼中的气势,还越加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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