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在野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尤念

作者:尤念  录入:06-07

  刚才还客客气气,现在简直换了个面貌。沈吟心生厌恶,可躲在居同野身后的感觉出乎意料的大好,居同野明明无能为力,偏偏毫不犹豫挡住他面前,不假思索地挺身而出。没人知道沈吟已经在心猿意马想入非非,他贴着居同野并不算坚硬宽阔的背脊,觉得那是牢不可破的城墙,像是要把自己融入他的身躯,点点滴滴不留。
  居同野只能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沈吟就是他的劫和死穴,叫他不得不害怕。但他一退后沈吟就会暴露,人在他身后便浑身都是力气,万物在他心中怒号,不拼个鱼死网破誓不罢休。
  信缘瞧得是真真切切,心中更是愉悦,今夜可太有意思了。
  感觉到居同野已经到了极限,沈吟恋恋不舍地拿额头蹭了蹭他的脖颈,心里大觉惋惜,想在他的皮肉上咬一口留个独属标记,然而现下根本不允许。他松开抓紧他衣衫的手,悠然从居同野身后走出来。
  信缘这时才瞧清妖精全貌,人人都言犹抱琵琶半遮面半遮半掩最美,美有森罗万象,都不如今夜妖精在月华下亭亭玉立。他看得眼睛直了,顿时把戏谑情绪抛在脑后,脑袋里都是刚才妖精赤裸上身的惊鸿一瞥。
  “你叫什么名,可愿跟我走,贫僧好好疼你几次,定然叫你知道你这小姘头其实不过是个镴枪头。”信缘喜不自禁,也不知怎的,中烈性春药般被迷得五迷三道,满脸媚笑,调戏的话都说的不伦不类,搓着手道。
  居同野倒是纳闷“镴枪头”是个什么玩意,总归不是什么好话。
  沈吟心想同野肯定不是个镴枪头,这点他能不知道么,这具敏感身体他既喜欢又千防万防着。沈吟不动声色,漠然一笑:“看你这身打扮,颇像血宗佛的。”
  信缘脸色大变,骇然道:“你怎知道!”
  沈吟不理会他,倒是看向居同野,温声细语慰藉着:“不算什么,早就被官府抓了,估计是个漏网之鱼。还敢穿成这样招摇过市,这是找死呢。”
  居同野被他一哄,明白已转危为安,竟无缘由地镇定下来。
  沈吟虽然偏居一隅,天下事倒是灵通,默不作声打量号称信缘的血宗佛余孽。
  冰凉的眼神叫人如在数九寒冬掉入冰库,冷彻心肺,信缘没想到他原以为床上的玩意竟然也有这份气势,莫名有了恐惧之感,他想这人可能不好对付,倒不是不该戏弄,而是应该下手为强,防止后患再慢慢戏弄,现在也不是很晚。
  想着,信缘把蜜蜡佛珠往手腕上一套,两只手握紧竹杖。竹杖看起来油光滑亮,泛着微弱的幽深绿光。
  居同野感觉不好,如被野兽窥视。他曾打兔猎鸟,以己度人,自然明白那些被他捕来的猎物眼神里的感觉。登时也不害怕,沈吟给了他无限勇气,一只手下意识便搭在腰间柴刀的刀柄上。
  信缘似不介意,淡然道:“贫僧好心宠幸,你怎得不理情!”
  说的那个煞有介事,信缘是准备好要出手先宰了前面这人,再慢慢摆弄这个磨人小妖精,今夜定要将他压在身下仔细凌辱摆弄一番不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终于能体会这句话,不过他既想品味牡丹又不想死。
  居同野“噌”的一下火起,几乎是下意识抽出柴刀便砍。
  沈吟闭上眼不忍直视,不明白是如何能打起来,居同野你个蠢货不自量力,人都该有点自知之明可惜居同野天生缺了半斤。这时候就应该打打嘴仗互相喷点唾沫,延挨片刻,寻机能阴则阴,不能再使其他计划。
  刀竹相劈,在信缘信誓旦旦的目光中,竹杖被劈成两半。
  那竹杖虽是竹杖,在信缘手里多年,敲破了无数脑袋瓜子。他每敲死一人,便在竹杖上滑一道。倒不是竹杖坚硬,而是信缘打小练手上功夫,双掌力大无穷。可惜一山还有一山高,居同野那柄柴刀是他爹传给他,而他爹又是从他爹手里继承,百年传承,经过居家祖传磨刀手法的重重磨炼,那是连沈吟都佩服的手法,锋利程度可见一斑。
  “不识好歹的东西。”信缘骂道,天生旧物不如新,也不心疼,妖精生得明珠凝玉一般。
  居同野心中茫然,刚才不过凭着本能出刀,砍竹杖可以,哪里能真砍人。眼见信缘挥起拳头,不敢再挥刀,左右不过是拳头,挨了也就挨了,他可不怕!居同野立即把沈吟往身后揽,怕拳脚不长眼伤着人。他是乖孩子,还真没跟人打过架,倒是没少见人打架也没少拦截人拦架,免不了挨点拳脚。
  那拳头莫说居同野一颗血肉人脑,连石头都能打穿,他要是挨上,也是一条小命没了。
  电光火石之间,就听嗖的一声破云穿石,信缘额间骤现一枚精铁箭镞,箭镞上裹着几道血丝,血流从额间开始划过鼻尖,信缘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瞪大便丧失生意。
  这一切出乎意料。荒庙外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巧空灵的哨声,如百灵鸟啼,紧接着又是一阵骚动,骚动从四面八方传来,在空旷的荒野中散开,无声无息间,荒庙附近埋伏了不知多少人。不用沈吟提醒,居同野都明白这下是真的遇上强人。
  居同野是怕的,怕到手一抖,柴刀应声而落,一把把沈吟抱在怀里,如狼护崽本性为之。
  突如其来的一抱叫沈吟在他胸膛上磕了鼻子,眼泪止不住流下来。他原是个不会流泪的冷人,在居同野面前首次流泪竟是因为这等事,觉得不好意思更不敢抬头叫他知道,失了面子,顺势把头深深埋在他怀里,拼命眨眼准备把眼泪尽数憋回去。
  居同野左看右看,想起柴刀,柴刀在手也能有点底气,一手揽着沈吟一手捡起来,才颤巍巍地握在手里,就见一满脸络腮胡的粗汉快步走进来。
  汉子肩背长弓箭筒,刚才那一箭似乎就是他射的。月色晦朔不清不明,隔那么远的距离,还有如此精确准头。换做别人定然会有所怀疑,然而居同野心有余悸,只把他当劫色强人。
  汉子看着两人,络腮胡下掩盖的喜意登时消散殆尽,两眼圆如豆,怒目而视,手指上来呵斥道:“你个畜牲,腌臢屎壳郎,胆大包天也不掂量掂量——”
  沈吟好不容易眨回眼泪,眼眶因刚才一番泪洗显得泪眼婆娑,分外尤怜楚楚可人。他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推开居同野,毫不客气抬脚便踹,气势汹汹暴躁地喝道:“这是我娘子!”
  没想到沈吟会突然动手,汉子跌倒在地捂着胸口,不可肆意地看着居同野又看看沈吟,来来回回反复多次,两眼更似两颗大黑豆子,委委屈屈道:“大当家的!”


第四十三章 付家二美
  门外又挤了不少人,其中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书生在信缘的尸体前蹲下来,张开手中通缉令仔细核对,他年纪不小满脸褶子,面目清癯双眉花白,冲着黑豆眼汉子笑起来,喜得眉间皱纹深刻如川:“二当家的,没错,就是他!三千两银子!”
  又有人一脚踏在尸体上,拔出额间的箭矢,在尸体衣上匆匆两下擦抹干净,恭敬地双手捧着递给二当家的,眉开眼笑掩不住奴颜谄媚。
  荒庙外人不少,不必再隐匿踪迹,点起火把,火光明浩通天,四下一时如被层层火烧云聚拢。
  这群人似乎都认识沈吟,甚至为他马首是瞻,看着沈吟大大咧咧呵斥诸多人的模样,温润气质荡然全无,带着些市井痞性,话说的也粗糙不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浑然换了个人,甚至没看见地上的尸体。
  揪断了双翅的蜻蜓尚能苟且偷生,活生生的人已不能呼吸,就这么成了具冷冰冰的尸体。居同野吃惊不小,一时难以接受。旁边的人视若无睹,欢声笑语爽朗无比,更显死相惨烈。
  这回,换成居同野缩在沈吟身后低着头看着脚尖,还有点扭捏。
  沈吟终于不再捏鼻子,怒气尽显:“张圆圆!张豆子!你来得够晚的。”
  张圆圆,小名豆子,也即二当家的,坚称自己叫张圆,生生把名字里另一个“圆”字吞了,在沈吟面前低下头,孩子气十足地狡辩道:“我这不是不敢靠近嘛,那秃驴多危险,就怕他突然发狠伤着您。”
  沈吟冷哼一声:“敢狡辩?”
  “哪敢!”张圆忙不迭跳开,刚才还想靠近,现下又巴不得退离十丈之外,“收到消息兄弟们一直等着,上上下下好一番收拾,您回去瞧瞧保管连皇宫都比不上咱们寨子。哪成想您老屁股后面还跟着个不要命的花和尚,他身手太好,我哪里敢惊动他。”
  张圆提“屁股”二字时,按捺不住许久不见的好奇心,以为自己是条可以歪曲八扭的长蛇,试图绕着脖子去瞧沈吟的屁股。
  沈吟气不打一处来,抬起脚作势又要踹。
  张圆不止百步穿杨例无虚发的本事,身上功夫也奇佳,这一脚是他挨得心甘情愿,打是亲骂是爱,打打骂骂就是亲亲爱爱。张圆心里大美,如花苞绽放的花骨朵,连忙挺胸抬头迎上去。
  沈吟不过虚张声势,抬起的脚又收回来,一摆手像是大人不记小人过:“先回去吧。”
  没能和大当家的你侬我侬,借以在手下面前显示自己独一无二,张圆讪讪地叹了口气,又搓了措手。
  沈吟不理会张圆,伸手要拉居同野:“走吧,回去睡觉。”
  居同野哪里敢让沈吟挡着外人的面做如此亲热的举动,羞得双手慌慌张张背后,时不时拿眼睛四处瞄,看到张圆的眼神更不好意思,一张脸也通红不堪。
  张圆见沈吟有了新欢,见怪不怪,不过扭捏成这样子倒是挺有意思,像颗熟透的水嫩大香梨。细细看来,火光照得这人蜜里透着皮光水滑,分明是一具熟透待采的好身子,顾影自怜更如在邀人爱怜采撷。沈吟的枕边人,他本应是半分不敢染指的,然而这人他只是看一眼便想再看一眼,接二连三看了十来眼,目光油腻黏糊,还是不够。
  沈吟抢过一人的火把朝张圆扔过去,要他命的心思都要有了。
  张圆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举止过分,忙不迭拔腿狂奔,跑得老远,才有逃出生天的感觉。
  庙内的尸体已经被搬走,肮脏书生模样的是三当家,名为付如虎,浮夸的表情遮不住骨子里的沉稳,他可不像张圆浑身土里土气,平生只有落下邋遢和瞧不起爬床男人两个毛病,利利落落道:“公子咱们还是先回去吧,寨里一早就收拾好了,就等您回来。”
  沈吟对他与众不同,不仅客气还带几分敬佩,应了一声,又互相介绍,念及居同野是不好意思拉扯,话没多说只是招呼他跟上。
  跟着一众强人,声势浩荡,徒步走到五里之外,才来到藏马的地方。一路张圆都远远避开沈吟,他装模作样走在队伍最后,口口声声是垫后,实则是为了不避旁人地打量居同野的屁股。
  林间安谧,在这群人面前,沈吟美而不矜持,也具顶顶威望,唬得所有人噤若寒蝉。
  火把的光芒淋淋洒洒,烘得燥热感油然而生。张圆也觉得奇怪,寻常清明抑制能力卓越,能坐怀而不乱,怎现在浑浑噩噩了,他看那屁股就是觉得好看,也说不清道不明的那种好看,总而言之就是想扒开瞧瞧,当然少不得顺带着揉捏啃舔。如此他心下更佩服沈吟,不愧是大当家的,识人善用的本事就是非同一般,这么顶尖的尤物都落他手里了。
  居同野不会骑马,他就算再不想,也只能和沈吟共骑一匹,小心翼翼地抱着沈吟的腰。他还是第一次骑马,左顾右盼怎么都觉得不自在。
  一行骑马,马蹄声哒哒如浩瀚黄河之水,惊山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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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大当家的要回来一看的消息,山寨上下果然扫尘出新张灯结彩,甚至抬来两吊如火龙的鞭炮,寨门前铺得一左一右,两个人举起火折子,伸长脖子见马队奔来作势要点。
  沈吟赶紧道:“别点了,吵醒小孩看婆娘不揣你们。”
  居同野讶然道:“还有小孩。”
  “当然有,待会上了床再仔细与你说。”沈吟转头,冲他莞尔一笑。
  居同野对强人的恐惧和寻常百姓一般无二,缩在沈吟身后缄默不语,一手搭在腰间柴刀刀把上,浑身绷紧,好像随时都会有人抽刀相向。
  直到被沈吟拉回卧房,只剩下他们两人,居同野还是没能放松下来。
  寨里半数是粗糙的茅草房,半数是几间砖瓦大房。沈吟当然能住砖瓦房,卧室铺陈简单,油灯早已点上,墙糊得粗劣,一套手工粗制桌椅,倒是墙角炕上铺的几张兽皮价值不菲,也是寨里自行鞣制。居同野来时还看见菜园,不由感慨真是自给自足。
  关上门,沈吟满脸的严肃绷不住了,哭笑不得道:“放下吧,手搭了一路,你不累我都看累了。”
  居同野这才意识到他的手跟粘在刀柄上似的,忙松开手坐在椅子上,双手搓着大腿,有点初来乍到般的不好意思。
  沈吟笑眯眯地蹭过来,伸手正要朝他身上摸,门外传来敲门声。
  敲门的是两个眉开眼笑的妇女,手里端着盛温水的木盆。带头的那一个身后还背着个娃娃,她唇不涂而红,声如银铃,是个天生大嗓门,一开口震得屋顶都在颤抖还浑然不觉:“先洗一洗,还是沈公子干净,瞧着就好。”
  “你爹真是越来越不爱干净了,每次都觉得比上次脏点。”沈吟笑着,倒不似抱怨。
  妇女把盆在桌子上放下,甩甩溅了水的手:“他就那样子,谁都管不了。”
  “改明儿把他骗出寨,再找几个勤快的来,该洗的洗该刷的刷,来个釜底抽薪。”沈吟把手浸在盆里,又对着居同野挤了挤眼,“这两个都是付老的女儿,这个是美颜,那个叫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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