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输了。”他勾起一个残忍的微笑,眼中火光宛如鬼火。
他抽出护身符,将那根细长的铜条猛地没入色雷斯人的喉咙。喷涌的鲜血浇了他满脸。
沾满血的铜条象梭子一样飞出。
色雷斯人仍旧是一脸的不可置信。他睁着大眼倒下去,脖颈破开一个血洞,汩汩冒出鲜血。
这场血腥的鏖战胜负已出。
罗德忍着疼痛将钉在肩膀的长针拔出,双眼随即被溅出的血糊住。
他抹一把眼睛,黑亮的眼瞳嵌在粘稠的血里,有很顽固的意味,宛如屹立于岩浆之上的、被烫火包围的黑礁石。
他微微气喘,朝四下扫视一圈,罩着血气的眼睛里有寻觅的意思。
“它在这儿。”
少年的声音温柔极了,象一片旋转打晃的柳叶,晃晃悠悠地落下来。
这声音挟带前世的记忆一齐袭进脑际。一向雷厉风行的罗德,终于产生了平生头一次的错愕。
他的思绪飞快地倒回。那些久远的、死别的羁绊,从来都不会被惯于漠视的他忘记过,好象是生长在意识之外的一堆杂草。
而尼禄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
这是十四岁的尼禄。
他长着一头卷曲而浓密的银发,未褪尽的稚气荡开在他眉目间,骨架是少年特有的纤弱,一副温和、彬彬有礼的模样。他的五官立体而帅气,眉骨高昂,在眼皮处蒙上一层阴影。这使他无论做什么表情,都暗含一点阴鸷的气质。
他看起来很健康,还不是当年驼背和罗圈腿的样子。
他们两人暌违了死与生,现在又另辟蹊径地相遇了。
尼禄微微仰头,篝火的光泽斜射进他的眼底,使他浅棕色的眼珠象半透明的琥珀。
他握紧拳头,抬到罗德眼前。
他的手指没有血色,苍白到令人担忧的地步。一堆宛如彩虹的宝石戒指套在他指间,近乎要压垮他纤细的骨骼。
罗德注意到,尼禄的指甲隐约泛黑。
他眼神微变。
“还给你。”尼禄轻声说。他的唇角保持着适度的卷翘,十分柔和。
他打开手掌,上面是带血的护身符。鲜血晕染他的掌心,象是皑皑雪地里的一抹艳红。
罗德容色紧绷着,伸手去拿护身符。
他坚冰般的指头刚刚触到他的手掌,尼禄一下子就抓住他的手,象食虫草合上叶片、困死猎物的那一刻。
罗德想抽回手,但没有成功。
尼禄顿了一会,慢慢松开手,语气里有类似天真的、幼稚的气味:“你应该向我臣服的。”
罗德取回护身符。他不打算做什么以下犯上的蠢行,而是恭敬地屈膝下跪,将胸膛压低伏向地面,颈项始终是不容侵犯的笔直。
他捧过尼禄的脚踝,轻吻了他的脚背。盘绕在他肩胛的筋骨优美地起伏,肌肉拉长又收缩,十分饱满有力,蕴含一种独特的人体美。
这吻的力道太轻,绝对不会比雪花落地的那一刹更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场景转换的缘故,这一章字数有点少。下一章不会这样了。
另外,我结合了一些历史事件,但有些地方与记载的史实不同,比如尼禄的性格。大家当作一个故事来看吧!
第6章 泰勒斯的金剑
罗德在竞技表演中表现出众,被赏赐了一些珠宝和钱币。
那天他与尼禄的邂逅、还有那个轻吻,都如小石沉湖一般,激起一点水花,但也只是水花而已了。
时间就这么清清淡淡地过去了。
按照惯例,每当有新的近卫军加入,元老院都要举办一次庆典以提升士气。
庆典在别墅后方的露天训练场举行。
此时正值阳光强烈的正午。这是一场燥热而沙尘飞扬的庆典。
遮阳的帷幔由长棍支起来,奴隶将冰块摆在四角,用扇子扇出清凉的风。御车夫坐在战车上、挥鞭驱赶四匹白马绕场快走。青铜的演讲台立在前面,帷幔后方走动着待宰的牛羊。它们吼叫着,背披镶嵌珠宝的红绸缎,是这次庆典的祭品。
有不少平民在远处观望。演员、小贩和妓|女因为身份的低等,被禁止窥看。
新加入的近卫军数目庞大。
他们站成方队,拥挤得几乎肩挨着肩,方队里如灶中生火慢慢升温。每个人都穿着相同的黑皮甲,头盔上竖一根鹰翼般的羽毛。
罗德站在其中,骄躁地呼了口气。
那股挥之不去的、来自于其他近卫的浓烈汗味,象极咸的盐水一样,腌渍着他的鼻尖。
奴隶敲打着牛皮鼓。一位怀抱头盔的将军缓缓走上演讲台。
罗马的贵族酷爱演讲,对他们来说这是最基本的能力。他们从小学习辩术和修辞,只为练就一口煽动性极强的嘴。
将军身形高大,长着好看的金发碧眼。他早已不再年轻,几道皱纹如细线一般勒在他的眼角,好象深陷眼窝的眼睛不小心压褶了皮肤。他的唇角一直扬起,象被胶水粘出一个固定的角度,使他始终有着令人亲切的笑。
他的脸,就是一张粉饰太平的脸。
罗德站在台下,不经意地抬头,那标志性的金发碧眼就闯进眼帘。
他猛地攥紧手上的剑柄,发出颤动的声响。
他的黑眼瞳里迸裂出几道红光,象沸腾的红岩浆涌动着、沿顺山缝间猛冲下去。
当年,雇佣他去刺杀尼禄、随后又毒害他的安东尼,与眼前这位将军长相惊人地相似。
这两个人有着同样的金发碧眼,五官就象对照镜子那样相同,只在身高上有所差距。
金发碧眼的将军摆正挂在前肩的搭扣,清了清嗓子,大声宣讲:
“罗马帝国啊,它如被战神所助征服四方,如台伯河般历史悠长,如金羊毛般受人朝思暮想。它的武力从不会被轻质疑,它的财富从不会被轻鄙,它的号令从不会被抨击。然而,谁能知道这个铁血帝国拥有一颗柔软慈悲的心脏?”
他抬手捂起心口,面作痛苦状,好象真的被箭射中了他柔软的心脏:
“它的心脏会因人民的饥荒而紧缩,会因妇女的难产而坠落,会因灾难的无情而滴血,会因瘟疫的蔓延而衰弱!曾经痛恨罗马的蛮族行省因这颗心脏而归顺,曾经陌生罗马的邻国因这颗心脏而敬畏。无数人问我罗马的心脏在哪里,现在我要给出答案……”
忠诚的神色被他硬是给挤了出来,朦朦胧胧浮在皮肉之外。
他指向眼前的皇宫说:“它就在各位的眼前!”
他精彩的表演、以及音韵美好的演讲措辞,具有蛊惑人心的效果。一些近卫军不禁动容。
“各位所持之刀剑,只会在皇室面前收起剑光;各位所恃之武才,只要为皇室的血脉锋芒毕露;各位所仗之权威,只能被皇室言令所施予;各位所珍之尊严,只能为皇室荣耀而舍弃。这绝不可简单归结为独|裁,而应当追索到这颗心脏的柔软!”
这时,一个奴隶走到台前,小心地跪了下来。
他头顶一只垫着丝绸的木制圆台,圆台上立着一把金剑。
短剑的剑柄由黄金铸造,表面平整而朴素,没有任何雕饰。
然而,剑刃的形状却极为特殊,呈现出尖锐的锯齿状。大小不一的尖刺密密排列着,好象猛兽的一排獠牙,仅仅看着,就能给人一种尖刺入肉的痛感。
极其怪异的剑刃,集中了这把剑的所有吸引力。
金剑是近卫军长官的专属物,历任长官传承似的配带着它。就象元老的红边白袍、角斗士头盔上竖起的羽毛,金剑已然成了这个职位的标志。
将军手臂上的肌肉紧绷着,小心翼翼地捧起剑。
在手掌触到金剑柄的一瞬间,他的蓝眼睛凝滞一下,折出一点晦暗不明的光芒。
他将剑高高地举过头顶。
“向你们的长官行礼吧!孩子们!”他激情四射地吼道。
剑柄反射出一道金光,象一头凶猛的金狮子硬闯入罗德的视野。那道金光太过刺眼,以至于宛如天空中的第二个太阳。
一段深久的记忆喷薄而出,象活动在海底的、不为人知的巨怪偶然跃于海面,所到之处风起云涌。
罗德眯起眼睛。他有些挣扎地陷入了那段回忆……
这一天也是一个令人燥热的夏日。高温象锯子的噪音一样嗡嗡作响,金红的落日被散乱的云遮成一层一层,余晖如鲜血般流淌在云间。
青铜制的十字架被架在高处,上面粘有干涸的血迹。
尚在年幼的罗德被马尔斯拉着手,带到十字架下。
彼时的马尔斯还很健康。他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两手一把抱住十字架的台座,跪倒在地上痛哭流涕。他哭得很悲伤,一副近乎要昏厥的样子。
不明事理的罗德慢慢抬头。
在一堆堆血块般的云朵间,被钉在上面的罪人有着强硬的剪影。那是他的父亲。
泰勒斯脚踩防止身体滑落的楔形木,两只手掌心皆被长钉穿透。他苍白的皮肤闪着脏黑的汗,指甲里尽是干涸的血和黑泥,不时有嗡嗡叫的苍蝇包围他。
这是十年内,父子之间的唯一一次碰面。
“嗨……”泰勒斯扯出一个蛮不在乎的笑,声音嘶哑得象一条拉拉扯扯的虚线,“久违了。”
这句“久违了”,好象如烙印般飞飘而来,烙烫在罗德灵魂的最深处。
罗德只感到有些目眩。
“我要你拿到我的金剑……”泰勒斯低声说,“然后毁了它!”
那一年的罗德只有十二岁。泰勒斯因为收取贿赂、刺杀皇帝卡里古拉,而被法院判处十字架刑。
……
罗德收回思绪时,竟产生了和和当年相似的目眩感。
这种埋藏得深不可测的、早就被封锁的感觉突然冒头,象一颗阴险的种子终于发芽。
这并不值得他泛起眼泪,只会让他感到无比空虚。
他弃之如敝履的,其实还是在意的;他避之如蛇蝎的,其实还是会去追忆的。
将军展示完金剑,还用绸布擦拭剑上的灰,动作极为爱惜。
他谨慎地放回金剑。奴隶顶着小圆台,再次把剑送回皇宫里。
皇帝对这柄剑的态度十分谨慎。
上一任皇帝卡里古拉是被刺死的。而刺杀他的,正是他最信任的贴身亲卫,也是当时的近卫军长官泰勒斯。
卡里古拉死后,由他的叔父克劳狄乌斯继任皇帝。
克劳狄乌斯生性多疑,惧怕和卡里古拉落得同样下场,便一直没确定近卫军长官的人选。
这个职位因此而长期空缺。
而这柄无主的金剑,也一直被保存在皇宫里。
……
庆典结束后已是傍晚,新近卫们没来得及换装,直接进入皇宫守卫。这是他们初次执行任务。
豪华奢侈的晚宴正在皇宫的餐厅里举行。夜夜笙歌是这里的常态。
罗德的近卫身份归属于尼禄。他直立在餐厅外的庭院里,手持一柄长剑,时刻负责尼禄的安全。
一口方形的水池位于庭院中央,里面蓄养着颜色纷繁的鱼。
餐厅一片灯火通明。
沙发摆成马蹄形,将圆形餐桌围起,宾客就躺在沙发上吃饭,衣襟前铺着一张餐巾以防弄脏衣袍。奴隶们手提水罐,肩上搭着毛巾,在沙发之间来回穿梭,忙着为宾客倒酒和擦手。
这是身份高贵的象征。在罗马,只有贵族才有资格躺着吃饭。
有乐师吹奏长管,演员在表演古希腊戏剧,女奴朝空中喷洒玫瑰香水,气氛很热烈。
晚宴的食材很稀有。
七鳃鳗被切成薄片,烤野鸡脑洒有黄褐色的肉桂,煎夜莺舌码放得很整齐,小银盘里装满了鲟鱼子。有暴饮暴食的贵族,还会让奴隶为他催吐,吐完接着大快朵颐。
皇帝是这场晚宴的主人。
克劳狄乌斯年近六十,有着油腻的秃顶。因为小时候的疾病,他成了跛脚,又有严重的驼背,眼珠时刻都在眼眶里乱颤。
在卡里古拉被刺杀后,直系血亲里没有合适的继任者。毫无政绩的他便如同捡漏般地当上了皇帝。
克劳狄乌斯蜷缩着躺在主位上,讨好似的,为他的妻子麦瑟琳娜倒葡萄酒。
麦瑟琳娜袒胸露乳,眼线勾得翘起,总有一股浓重的情|色意味。她有一头艳丽的红发,涂抹着火红的指甲,懒洋洋地侧躺,两腿毫无顾忌地叉开。
她比克劳狄乌斯小34岁,是个极有权势的女人。就连她的丈夫也畏惧她的权力,总是对她忍让三分。
麦瑟琳娜的名声很差。
无论是皇宫内还是坊间,都盛传着她淫|荡至极的风言风语据说她曾经向一个妓|女发起挑战,一口气接了25位客人,让那名妓|女也甘拜下风。
她今晚兴致极高。
她端着酒杯,用手肘碰了碰身旁的一个贵族,妩媚地说:“听说你花了两百个第纳尔,从西西里进口了一批鹦鹉鱼,安东尼。”
对她对话的安东尼长着金发碧眼,一双眼珠毫不遮掩地往她的胸脯上瞄。
“当然。”他狡猾地勾起嘴,“它们已经被我养大了不少。”
“那可真是太好了……”麦瑟琳娜压着嗓子说。她伸出食指,在鳕鱼酱里搅了搅,挖出一坨鱼酱。
安东尼冲她笑笑,神色有些猥琐。
“我喜欢大的东西……”她把蘸满鱼酱的食指放进嘴里,对着安东尼吮吸干净,再慢悠悠地伸出来,眼里尽是挑逗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