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庸凡笑道:“当然会啊,等我赚到银钱了,定然开一家极好的酒馆。”
殷旭便道:“同我一起开如何?我有钱。”
齐庸凡摇头,“不,我喜欢自己的店。”
他不太喜欢跟别人合作,就像很讨厌现代的商业综合体一样。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是很早以前的愿望了。
虽然在现代未曾实现,但他希望在异世界可以。
“你方才给我的那杯……是牛乳吗?”殷旭问道。
“嗯,味道还不错吧,我早上会卖喔。”
随后殷旭买了一壶酒,但不方便带回去。
齐庸凡便说等会就收摊回家了,可以帮他送到隔壁。
……
镇上的钱庄差点儿就关门了。齐庸凡赶在最后一刻去兑了钱,揣着一口袋叮当作响的碎银,沉甸甸的。
夜深人静,偶尔能听见打更夫敲着锣在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回到家,他放好木推车,打开酒坛子,里头碰巧还剩下一些,用竹筒装了,送到隔壁去。
今日卖的全是江小白,他心想,明日应该轮换着卖二锅头了。
咚咚咚,敲了半天门才有人应。
小林子揉着眼,睡意朦胧地走出来,瞅见他,没好气道:“怎么现在才来?我家公子等你等得都快入睡了……”
“抱歉啊。”齐庸凡把竹筒递过去,道:“这酒就送你们了。”
他虽然不大方,但还是懂得维护邻里关系的。
小林子愣了愣,刚接过酒,便见他转身离开。
“你能否卖些瓜子于我?”小林子叫道。
齐庸凡回头瞥了他一眼,道:“不能。”
卖给殷旭倒可以,但他不会卖给小林子。无他,看此人不爽罢了。
回到车里已经很晚了,齐庸凡洗洗睡下,但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他只好起身,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喝下,困意这才袭来。
他似乎隐约做了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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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梦里,他叫齐雍,是南山镇人士。十年寒窗苦读,一路从童生考上去,家里为此卖了牛卖了地,最后一贫如洗,终于供他考上了状元。
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南山镇人都沸腾了。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齐家人挺直了腰杆,以为从此以后便能飞黄腾达了。
没曾想齐雍就此消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讯。
……
按常理来说,中举人一般都会被委任为官。寻常进士托关系可以当个县令,排名靠前的却能进入翰林书院,留京赴任,往后仕途更加畅通。
齐雍身为状元,以后当个三品官估计不是问题。但他相貌出众,在殿试时被皇上一眼看中,选为长乐公主的驸马爷。
皇命难违,齐雍只能歇了当官的心思,与内务府一同筹备婚礼。最初他挺郁郁寡欢的,但后来他想开了,觉得当驸马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啥也不用干讨好未来妻子便能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当今圣上共有二十位皇子,个个皆值壮年,彼此狼争虎斗,都对金銮宝座虎视眈眈。许是因此,皇上特别讨厌这群儿子,而尤为宠爱仅剩的女儿,长乐公主。
皇上很能生,但生出来的几乎都是带把的,仅生了两个女儿。大公主前几年被派去与边疆蒙族和亲,没曾想大半年后便因水土不服而惨死异国他乡。
这件事给皇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从此再也不谈和亲的事儿,要是哪国派人前来求亲,也是一律不假辞色。
他常说,以后定然要为长乐寻一个极好的夫婿,予她一世幸福。
眨眼之间,长乐公主便到了婚嫁年龄。这几年,皇上为她的婚事愁得长了不少白发。那些达官显贵家的年轻俊杰是挺不错的,但他又怕贵族家的花花公子沾染坏习性,往后待长乐不好。朝中官员,大多有了妻女,更不可考虑。
此后挑来挑去,他挑中了齐雍。
这位新晋状元郎出身贫寒,年纪尚轻,连个未婚妻都没有,家世清白。况且他生了张好皮囊,风姿卓越,出类拔萃,看着便是个品行端正的翩翩少年。
婚礼定在秋末,秋风飒爽,正是阴凉的好天气。皇家气势不凡,属于长乐公主的公主府早就建好了,毗邻京城中心,背靠皇宫,比起另几个王爷府还要好上几分。
皇帝拨给她的嫁妆更是不知凡几,说是十里红妆都太委屈了。那些金银珠宝,相当于大殷王朝三年总收入。
可见皇帝对公主的疼爱。
谁曾想,就在婚礼前一天,齐雍便消失了。
传言愈发离谱,有说他逃婚的,有说他被世外高人绑架去习武的……
皇帝大怒,责令举国通缉此人。
……
一觉醒来,齐庸凡出了大半身冷汗。他脱下濡湿的睡衣,换上衣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
竟然能被一个梦吓成这样。
他不禁想起之前做过的另一个梦,穿越总局说他所在的异世界出了bug。莫非,他便是那个梦境中的状元郎齐雍?
可他明明跟通缉令上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像啊……
这一天,前往市场做生意的路上,齐庸凡脑袋里一团乱麻。他本来盘算着继续去县城卖零食,一步步发展,最后把分店开遍整个大殷王朝。
如今看来不能这样了,出于谨慎考虑,他决定暂时安居南山镇,等通缉驸马爷的风头过去了再去县城。
早上生意不错,没一会功夫,面包和牛奶便卖了个精光。泡面卖得慢一些,许是因为新鲜劲儿过去了,勤俭持家的古代人更愿意在家自己煮面吃。
如今来买面的几乎都是镇上的有钱人家。
空闲的时候,隔壁米店的小伙子便会过来同柳元子搭讪。他常来常聊,日子久了,柳元子见他也会笑脸相迎,买面时多给些牛肉。
伙计叫黄亮,南山镇本地人,在米店干了三年。
这日他来到摊位上,递给了布包给柳元子。拆开白布,里头装着一串街边买的冰糖葫芦。他有些不好意思,讷讷道:“前几日听你说想吃就买了。”
“谢谢啊。”柳元子爽快地收下了,并从兜里掏出钱给他。
黄亮犹豫了一会,道:“掌柜说米店开不下去了,要卖掉,过些天我可能就去县里找活儿干……你愿不愿意同我一起去?”
他当然知道柳元子不可能跟他去。他只是个普通伙计,每月连一两银子都不赚到,更别提养活她了。
而柳元子在齐庸凡的摊位干活,每个月能赚三两银子……
柳元子垂下头没说话。她又不傻,早已看出黄亮喜欢自己。若是一年前,她大概便兴高采烈地答应了。黄亮待她好,而且人也长得俊气,这般好的夫婿在十里八乡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但如今,她不愿屈就。
正如齐大哥告诉她的那样,女子当独立,而不应被嫁人束缚。她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往后再寻个真正喜欢的如意郎君。
“那,我走了。”黄亮惨淡地笑了笑,望着柳元子,道:“能最后给我煮一碗面吗?”
她点点头道:“好嘞,要哪种?”
黄亮道:“红烧牛肉。”
面很快煮好了,浇上汤汁,打包递过去。但黄亮没接,只道:“送你的,我看你还没吃中饭,多吃些。”
他扔下铜板便离开了。
柳元子端着那碗尤冒热气的面,鼻子一酸,自个蹲下来囫囵吃完了。
……
傍晚,夏星酒馆开门。
这回殷旭早早的便来了,排在很前面便拿到桌号,点了一壶酒和一些吃食。
近来酒是可以加热的。齐庸凡买了个小炉子,架在角落里温酒。暖暖的,很贴心。
菜单上又多添了一道烤鱼。原来是因为春天快到了,冰河融化,养了一个冬天的肥鱼开始在集市上溜达。
齐庸凡自制了一个钓竿,空闲时会去河边垂钓。他懂得一些制作诱饵的小知识,往往比其他人钓的更多,上钩的鱼也更肥大。
日子久了,自己吃又吃不完,他便寻思着当作烧烤夜宵来卖。
其实村里人很少吃鱼。倒是顽童们喜欢上蹿下跳,掏鸟窝下水摸虾,偶尔便也能捞几天鱼带回家。
镇上的人却很喜欢吃鱼,因为鱼肉鲜嫩,料理起来更加美味。
河鱼腥味大。齐庸凡把鱼处理好后,先将葱姜蒜等于放入破开的鱼肚中清蒸片刻,再拿到炭火上去烤。
调料得多加,火候也得把控,待到鱼皮金黄酥脆,刷上盐和孜然粉。
晚上有不少人都点了这道新品烤鱼。鱼酥软得没有骨头,一口咬下去嘎嘣脆,再配着热酒下肚,整个人都暖洋洋起来。
殷旭独自一人坐在桌前,喝着酒。他没带小林子来,只跟对方说自己想出去走走。因为觉得小林子很讨厌齐庸凡,每回来摊子上吃东西都不讲什么好话,令他听了心情不佳。
果然一个人呆着,仿佛连烤物都变得好吃了不少。
在宫里时,他吃过的美食不知凡几。受皇帝宠爱的缘故,各式大鱼大肉都先紧着送过去给他。
他自认是一个不重口腹之欲的人,但不知为何,却如此眷恋这家简陋的小摊。
“喏,你点的烤鱼。”齐庸凡将盘子放在他面前,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你那个小厮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我没带他来。”说完,殷旭才反应过来齐庸凡在诈他。他明明说小林子是他弟弟来着……他忙道:“是我弟,不是小厮。”
“你放当我眼瞎?再说了,你俩长得一点都不像。”
谎言被戳穿,殷旭不太自然地端起桌上的酒喝了一口,脸颊上泛起红晕,道:“他从小跟我一起长大,太纵容了,才养成现在这副样子。”
齐庸凡了然道:“我说嘛,哪儿有比主子还嚣张的仆人。”
殷旭道:“对不起啊,我听他说起过上次跟你买瓜子的事儿,其实是因为我想吃……”
“你早说嘛。”齐庸凡笑道:“我家一大堆,赶明了送一袋到你家去。”
殷旭不太好意思,道:“我会付你钱的。”
齐庸凡:“嗨呀,这么点钱,大家都是邻居,无妨的。”
殷旭想了想,抬头道:“我请你喝酒如何?”
“你请我?”齐庸凡有些想笑,道:“你家酒比我的还好喝?”
“我托人从京城带的桂花酿,封了五年,味道比起你这个也不逞多让。”殷旭自信道。
“那我来尝尝,顺便和你下两盘棋。”
齐庸凡笑了笑,他对殷旭这人其实还是蛮有好感的。大概是出于GAY天生的颜控属性吧……
殷旭隐隐有些醉了。夜色朦胧,桌上的白蜡闪烁着火焰。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了重影,以至于在看到齐庸凡时,回忆起了一些不堪回首的过往。
他喃喃道:“齐雍……”
“嗯?”齐庸凡没听清他在说什么。
殷旭头一歪,竟倒在齐庸凡的胸口上。他喝了一整壶酒,醉昏过去了。男人的体温透过衣衫传递在身上,有些奇妙的、异样的感觉,犹如电流般自上往下地充斥四肢百骸。
齐庸凡低头看了眼他俊美的脸庞,不知为何,居然有一丝不愿意吵醒他。
不过那也仅是一丝而已。他拍拍殷旭的脸,说:“醒醒,别睡我身上,要睡觉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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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两日后,米店关门了。一袋袋大米低价抛售,米缸等物也一一搬走。不多时,店里便显得空荡荡。
齐庸凡当时正忙着做生意,回头看了眼破败的米店,随口道:“以前常来的那伙计,是叫黄亮对吧?他去哪儿了?”
柳元子就站在他身边勺面汤,道:“米店要卖了,他去县里寻活儿干。”
齐庸凡道:“早说嘛,可以让他来我这儿帮忙。”
柳元子愣了一下,道:“摊子应该不缺人吧?我一个人就可以顾着了。”
齐庸凡道:“嗯,可我马上要开店了,到时候肯定很缺人手。”
他指了指米店,道:“我已经把这家店盘下来了,过几日收拾一下便可以搬进去。”
柳元子沉默了。她于黄亮的感情是矛盾的。黄亮对她极好,而在此之前,她从未受到过这般的真心,不免十分感动。然而她却又是看不起黄亮的,归根结底,是由于他没甚么钱。
连她每个月赚得都比他多……
不知道从何时起,她发现自己变了。
不再是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乡村姑娘,兜里的钱多了,她便开始向往外边的生活。
至于如意郎君……她回头看了一眼齐庸凡。
毫无疑问,齐大哥是她这一生见过最优秀、最忘不了的男子。这便是她心心念念已久的人。
但她很清楚地明白,对方不喜欢自己。如今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她跟齐大哥之间好似隔着一层永远都无法跨越的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