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从犯举子或许只是在进行拙劣的对他人模仿,但这个真凶本人一定有着自己固定的习惯和如此去做的原因。”
“红睡鞋和红指甲,固然这一切自古指的是女子的贞洁,也符合这个凶手本身的喜好,可是这种病态的对于颜色的追求也有些古怪。”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巧合,可后来,看到您的画,我却突然懂了。”
这话说着,富察尔济和傅孙先都是一阵怪异的沉默。傅孙先的表情很茫然,很不解,就是不露出一丝破绽,但富察尔济看样子却不为所动。
“大人,小人不懂……小人一个心疾患者,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怎么会比那卖货郎还力气大,还能丝毫不惧怕地徒手杀死一个人呢?”
“他平常四处卖货,力气自然是比你大的,可你们二人中,你的胆量原要比他大很多吧,傅画师。”
“这,这又是何解?”
似乎是真不明白,傅孙先看上去又故作疑问地反问了。
“您其实是个色盲吧,傅画师吧?”
富察尔济这句话来的突然,却也一下子令方才似乎还傅孙先的表情终于是第一次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我没说错吧,或者,您的眼睛唯一看不见的也正是红色?”
要说最初,富察尔济也未必看出这些画的十分糟糕的扇面本身存在着的什么问题。
但也正是方才朱粲被捕时,他回忆起一开始所见过的傅孙先的那些话,他才觉得自己好像终于能理清楚这个红睡鞋杀人凶手的真正目的了。
凶手是个恋足患者吗?
从验尸结果,那死者大多差不多大的脚来看,显然是的。
而且这是个需要观察力非常好,甚至比常人还要迷恋,关注别人脚的人。
但他为什么一定又要将这些特定事物描绘成红色了,这一点,或许也有着关乎于这个凶手个人的重要心理原因。
仕女,男子,花,草,虫,鱼。
这画上的东西都是些最基本的颜色,诸如黄,灰,褐都是些主色,自古以来,这些东西在工笔画上都是常见的,但要说这些画具体都有些什么奇怪的地方,怕是也要回到这颜色上来。
从古至今,红色为正色。
因为红色的染料无论是在作画还是烧瓷中都需要极小概率的铁质加入,所以自古红色昂贵,诸如文人作画,若不是因此,也不会经常使用。
傅孙先平常的画中就极少见红色,或者说压根不见一丝红色。
花无红,女子唇也不红。
均用其他灰色和棕色代替,这也使得他的画大多雾蒙蒙的,更奇怪的是,他并不是因为刻意为之,而更像是完全分辨不出这类颜色。
方才,富察尔济之所以会提出说让衙役们去两人家中搜查,其实也正是为了这一点。
因为傅孙先是色盲,所以他的家中才会完全不见任何红色物品,甚至连染料上都会在棕色和红色上标注颜色,而当衙役去搜寻他家时,所要找到正是那标注着红色和棕色的绘画染料。
“从前我就听说过一种病症,在这类病人眼里,红色是先天看不清的,大多还会将其认作棕色之类的旁的颜色,这种疾病自出生就携带,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做出一些难以分辨颜色的事。”
“代入到那凶手的作案动机身上,他对于红色本身的变态追求却也能够理解了。”
“因为他本身的畸形喜好,也因为这一生从未见过红色,就也开始对红色有着不一样的追求,无论是女子身体里淌出来的血,还是红色的指甲,亦或是红色的睡鞋,这些都是他始终追求的美梦。”
“在你的画中,花鸟虫鱼和半身像这些东西都画的很糟,怕也是往常根本不时常练习的缘故,可一个画师,平常连这些基本的工笔画都不练,他往往都在练习什么呢?”
“显而易见,他最爱画的东西或许都不是上面那些,而是,女人的脚。”
说到那最后四个字时,富察尔济明显观察了一眼傅孙先脸上的表情。
果不其然,老书生从方才开始一直极镇定胆小的表情终于是出现了一丝裂痕,那裂痕似乎是还不明显,可就在下一秒,富察尔济还是抛出了那最致命的一个问题。
“如果您不愿承认这一点,您不妨回答我,在这两张画上,哪一个是红哪一个才是棕色?”
这一个问题,却是连傅孙先这样的凶手都无法推脱自己的嫌疑了。
因为在那两张纸上,对常人来说极为明显的红色和棕色花朵,他确实完全分辨不出。
也是如此,这嘴唇透出些病态的紫,到此也终于露出一丝真面目的真凶才缓慢地低下头,又在这刑房的阴影之中,就带着一丝怪异扭曲般地抽了抽嘴角。
“对,你们没猜错,就是我杀的人,我就正是官府一直以来都想抓的……那个红睡鞋杀人魔。”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如果不写古代,我应该会把他们都写成两个警察……作为港剧迷,我真的很爱双警察人设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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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中)
傅孙先是怎样的一个杀人凶徒呢?
据他自己之后认罪, 并在衙门断断续续的交代,在大概四年多前,他还是个真正的胆小怕事从不敢和人争执的普通人。他家三代都是处州府人士。
一般人如果在一旁听着,只觉他说的字字句句都很平常。
诸如十多年间,数次考功名失败后他便弃了这科举, 多年来就一直在家中以画扇面为生。
在本朝,在外界人眼中评价一个男子多以功名论高低,傅孙先并无多少才学,更低了人一等,属于实打实的无名之辈。
据他自己说, 他年轻时, 曾有过一户心仪的女子, 那女子生的窈窕贤惠, 还有双美丽的脚, 符合他这个文人出身的男人对女人的一切美好幻想。
可因为门户问题, 两人最终便未结合, 那时候的傅孙先, 内心只是觉得觉得遗憾。
因他不过是个穷画师,总可能真的为了那女子入赘别户,失了这尊严, 从这段遭遇, 可以看出,那时候的在他的实际心理上已经种下了之后数年越发会开始恋足的根。
后来,他回到处州老家, 在媒人帮助下娶了一个娘家舅舅在京城做包衣奴才的大姑娘为妻。
那大姑娘出身较低,原没有江南女子那样自古缠足后留下的小脚。
还生的比他幻想中的妻室要粗野许多,可傅孙先受妻子一家的银钱供养,还爱和人谈些风月,就也会时时受气。
在妻子娘家受的气,多给了他一些对于女人的阴影。
他一方面觉得这桩婚事害了他半生,另一方面却也对年轻时候的那双他幻想已久的脚产生更多的依恋和美好之情。
至于他之所以会发现自己其实是个色盲,还是个恋足患者。
原是有一次他去给人作画。
因为日子不好,傅孙先染上了赌博和酒瘾,他这手越发地不能拿笔,在这个过程中,他每天在家便会开始画女人的脚,一开始也只是些自娱自乐。
可后来,却让他偶然发现了一个事。
他的一位远在台州府的主顾私下送了件东西给他,让他照着包袱里的那本春图画上几笔。
他原本以为那只是一副普通的闺房之乐图,但傅孙先一看之下就气血上涌,险些被这里面那东西给惊着了。
那是一副工笔画,上面画着各种一副不堪入目的怪图,下书一行大字,喇嘛教之大威德金刚兽奸女子图。
这种密宗行乐之图原是违法的,不管是私印还是绘制都会被责罚。
可本朝官府虽然明令禁止民间私印这等恐怖,污秽之物。
但本朝多有些开在地下,由盐帮,赌坊,或是水贼供养的私人书斋,会收些常人断肢图,闺房画,隐癖图,还有畜生和人私通的图。
这些被地下收购之后流入民间的怪异污秽的图,是专门给一些嗜好特殊的人看的,在各地均有书斋印发,悄悄买的人不计其数,更有些人因此误入歧途。
官府为此屡禁不止,这其中的门道也就越发深了。
毕竟这个世道,什么古怪喜好的人原有都有。
不止是恋足,在这寻常百姓中,就也藏着有许多不寻常癖好之人,傅孙先每隔几日便会画些断肢图,多是画他最擅长的脚,久而久之,他这毛病就越发严重了。
明面上,他今年三十七,一事无成。
却也一直都安分守己,而为何此番会真的犯下这杀人之罪,无独有偶,只因为那一瞬间如何也无法克制的杀欲。
“那日,我也去那姑子庙外烧香,从后门出来时,四下无人,倒让我看到了那个女孩家……她看着很小,就着了身布褂子在那儿拎着篮果子准备走,那么娇小单薄的一个人,蹦蹦跳跳的,我在后头,瞧着无人在旁边,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为什么会在那一刻突然要跟上去?”
听到他心安理得,甚至还有些回忆性质地陈述着自己的杀人动机,富察尔济也带着丝思索地认真端详看着这不同于过去很多此类型的犯人。
可下一秒,他却见已经在承认自己罪行的老书生那干巴巴的脸上露出一丝猥琐,促狭又很平静的自嘲。
“还能为何?当然是看她的脸蛋长得美,还有……她那双小脚,很吸引我。”
这话说着,明知自己一旦被抓,怕是已经命不久矣,这老书生却也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富察尔济笑笑道,
“从前民间的一些处州女子,大多羞涩保守,不爱出门,穿的也是盖脚趾不露鞋面的长裙,但自入关后,有些女孩家年纪虽轻,却总爱将自己的身体发肤轻易暴露,她们会在家穿些用针线盖过,那露出半截绣花鞋面的鞋子,那些鞋子我等老手一看便知她们是动了春心。”
这话说的极尽暴露人性之丑陋。
从一个成年男子的角度出发,杀死一个不能反抗的未成年女子,却又在脑子里为自己寻找着为犯罪开脱的借口。
他眼中的不贞洁,仿佛成了这等软弱无能,只能在脑子里幻想的男人下手的一个根据。
可显然,在傅孙先这样的人眼里,张梅初,阮小仪和曹孙氏都是这样能受他随意染指的女人,
如第一个被杀的张梅初,是傅孙先将心中罪恶彻底释放的开始。
中元节那一夜,他本事如自己所说偶然去姑子庙外烧香的,但见当时年方十四的张梅初正好在此处落单,又穿了双如他所说的那种露鞋面的鞋子,他不知怎么的就下意识地跟了上去。
傅孙先是一名画师,观察力本就异于常人,一眼便觉得那脚很小。
他当时就有些心猿意马。
见处州府姑子庙外原有一条小径,便走上前去先和张梅初问了句路。
见这小姑娘非但不怕自己,还笑着要领他去庙里就伺机跟上去,等从后面绕过庙堂时,这恶徒当即扯下自己裤子上的腰带就将其勒晕,又从庙里就掳走了她。
此后的事情,多和富察尔济还有段鸮推测的差不多,因为张梅初帮助他时就已经陷看见了傅孙先的脸
他从一开始并不打算留活口。
可城中夜晚有宵禁,即便杀了人也不便在这周围抛尸,他将被捆着手脚的女孩先挪动到自己的家中,用一直以来很少会用的红染料替其换好了鞋子,又画好了指甲,这才将她卷在一块画布中带到了城门前。
那夜是中元节,外头天色非常地黑。
当时守卫就在不远处,傅孙先抱着画布中那具已经奄奄一息的酮体躲在暗处,深知自己一旦想要越过城门去那外头的河沟,必然会在半刻内被轮换的守卫发现。
所以他看准时机,先抱着张梅初小心翻过一旁的栅栏,又在跑出城门的半刻后将她丢在半路,假作准备进城的模样被发现。
这样一来,城楼上的守卫误以为他想进城,只令他明早再来,给了他充足的回来继续作案的时机。
等将张梅初带至河边后,他这才将一早准备好的刀子拿出来,先在河沟边脱掉自己的衣物,将其凌虐一番,这才将她穿戴好鞋子就此丢入了河中。
有了这一重不在场证明,傅孙先才能完成了自己的‘不可能犯罪’,并在之后每每得手两次。
之后他用了相同的手法连杀阮小仪和曹孙氏。
阮小仪虽还没出阁,但身上已带了定亲的首饰,这才使她在傅孙先看来远没有张梅初那么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