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盛终于回过神来,只听他冷冷地回道:“不好。”
沈清盛生平最讨厌别人骗他威胁他。在说完这两个字后,他就又重新走回床边躺下,早晨的计划已经被打乱,今夜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休想阻止他睡觉!
门外的林仙儿等了又等,后来又忍不住扒在门上想听听屋里的动静,直到什么也没听见,她才明白沈清盛说的原来是真的。林仙儿顿觉荒谬无比,若说李寻欢拒绝她是因为已经阅尽千帆且心里还有一个林诗音,可如今沈清盛这么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竟也敢拒绝她?
林仙儿脸上的笑容渐渐扩大,眼神却变得怨毒无比,像沈清盛和李寻欢这样的男人,通通该死。
*
沈清盛这一觉睡得很顺利,一直睡到第二天巳时才起。
李寻欢已经坐在楼下饭厅等他,他们昨夜约好的要一起前往兴云庄找林诗音拿回秘籍。
其实沈清盛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反而更好,毕竟从昨天那件事看,兴云庄内能做主的那几个好像都不怎么喜欢李寻欢。
不过他们现在应该也不喜欢他。
沈清盛走到李寻欢对面坐下,问出一句非常经典的问候语:“吃过早饭了吗?”
李寻欢摇头:“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
“这个习惯可不好。”
沈清盛点了几个包子,又问:“要一起吃点吗?这里的早饭还可以。”
虽然味道普通,但多亏吃了早饭,昨天在兴云庄里他才有力气打架。
“好,”李寻欢一向很难拒绝朋友的邀请,“我要一碗白粥和两个鸡蛋。”
沈清盛忍不住好奇:“你也喜欢吃煮鸡蛋?”
李寻欢笑了笑,道:“吃早餐难道不就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吗?和喜不喜欢没关系。”
“我好像没懂,又好像懂了。”
李寻欢摇头笑道:“但愿你一直不要懂。”
沈清盛眨眨眼,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无情不在京城,我也没请他来。”
“那你?”李寻欢忍不住皱眉,昨日沈清盛已经因为自己得罪了很多人,若是被其他人知道无情短时间内赶不到这里,他怕沈清盛会像他一样陷入一个被人精心设计的大麻烦。
沈清盛喝了口稀粥后方道:“我想先等一个答案。”
不等李寻欢发问,他就主动解释道:“我手下正好有擅长问话的人,昨夜我已将黑衣人交给了她,这个答案想必也不会让我等很久。”
李寻欢终于明白沈清盛的意图,可他仍旧愁眉不展,就连碗里的粥都没喝过几口。
“你怎么了?”沈清盛不解,如今很有可能揪出真正的梅花盗或者揭露赵正义那一伙人的阴谋,怎么李寻欢反而不开心了?
沉默,又是沉默。
许久之后,李寻欢才叹息道:“在见龙夫人前,我想先见见我大哥。”
“哦。”沈清盛这回却是懂了一些,“那我一个人去见龙夫人就好。”
“也好。”李寻欢搁下筷子,又要了一壶酒,昨日喝酒是因为高兴,而今日的酒只为了消愁。
见此,沈清盛只能默默加快自己的吃饭速度。
*
今天兴云庄的正门终于是大开着的,甚至守门的门子在远远瞧见沈清盛和李寻欢向这边走来时就毕恭毕敬地迎了上来:“我家老爷吩咐了,沈大侠是他的贵客,李探花是他的家人,让小人万万不可怠慢,二位请跟我来。”
不知是不是他的问题,昨日刚吃过闭门羹,今日人家就如此热切地出来迎他,总让他觉得很奇怪。
沈清盛看了眼一脸怅然的李寻欢,心想他此刻应该没心情同人周旋,于是客气地应了一声:“有劳。”
兴云庄的下人竟一路将他们带到了龙啸云的书房,沈清盛心中怪异感更浓。
这股怪异感终于在他刚一踏入书房时达到了巅峰。
一个身着红色锦衣的小孩子忽然冲过来向他迎面拜倒,同时口中高声喊道:“见过剑圣大侠!”
那小孩的样子颇为可爱,简直是沈清盛自踏入江湖以来见过的最灵秀可爱的小孩子。
虽然他总共也没见过几个小孩。
女孩子的投怀送抱容易躲避,但小孩子因为尊重长辈而行的大礼却避不得,沈清盛只好站在那里硬生生地受了龙小云一礼,想了想后又从袖中掏出一枚玉佩递给他:“无需多礼,这是送给你的。”
龙小云用双手接过,乖巧地谢道:“谢谢沈叔叔!”
沈清盛摸摸鼻子,没想到他如今已是叔叔辈的人了。
随即龙小云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向沈清盛炫耀道:“这是我李叔叔送给我的,一开始我还不明白李叔叔送刀的寓意,还是听了娘的解释我才明白,原来有了这把刀,我就有了李叔叔的庇护。”
在沈清盛看来,他此刻笑得甚至比昨夜的林仙儿还要天真无邪,只听他又接着说道:“那如今我又有了沈叔叔送我的玉佩,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又得到了沈叔叔的庇护?以后要是有人敢欺负我,我报沈叔叔的名字就行了对吗?”
原来他的想法也很天真,毕竟还是个小孩子。
正当沈清盛在考虑该如何措辞的时候,一直坐在那里的龙啸云却突然站起,几步跨到沈清盛面前,也学着龙小云的样子朝着他徐徐拜倒。
作者有话要说:
你在想peach(我帮你想好措辞了)
话说我前天失眠,然后灵感突如其来!下一个坑我还写综武侠,文名暂定《咸鱼翻身》,我甚至做好了封面写好了大纲。请容许我在这里贴一下文案嘻嘻:
我叫虞棠,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条快乐的咸鱼。
我曾有过连续宅在家中半个月不出门的记录,现在我正努力地想要打破它。
但我失败了,因为我娘终于看不下去了,她打发我去江南给我舅祝寿。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对此我只想说两个字:刺激。
人生若能重来,我一定当个宅男。
注:正文第三人称,主角是个公子哥儿,干啥啥不行,画画第一名。
武功高强的男主写过了,就很想写一个武功稀烂的男主,你们要是感兴趣的话请点进我专栏收藏一下吧(鞠躬)!
第47章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只听他边拜边说道:“龙某谢过沈大侠昨日对我兄弟的援手之情!也感谢沈大侠不计前嫌将随身玉佩赠予我儿龙小云!”
接着他像是要故意堵着沈清盛开口说话似的,起身后又一把揽过李寻欢肩膀,悲声叹道:“可怜龙某无用,昨日竟让我兄弟陷入如此险境......”
“可我听他们说,当时是你及时抓住李寻欢的双手让他使不出飞刀,才让别人有机可趁的。”正当龙啸云眼眶湿润,深情款款地酝酿下文时,沈清盛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更是奇怪地看了一眼龙啸云的双手。
“我......”龙啸云忽然掩面大泣,“我该死、我该死!”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如今沈清盛才见过龙啸云两面,每一次龙啸云都能哭得这么伤心,而且每一次哭都还是在他说完话之后,这让沈清盛不得不怀疑,龙啸云是不是在故意针对他?但他现在和龙啸云计较这一点好像有些不合适。
“大哥不必如此,”李寻欢伸手轻拍龙啸云的背,低声安抚道,“我深知你的苦衷......”
龙啸云在哭,李寻欢又在安抚龙啸云,沈清盛只好转而找上龙小云说话。
有误会就要解释清楚,这一向是他做人的准则之一。尤其对方还是个小孩子,沈清盛自己就是被王怜花骗着长大的,所以他深知一个小孩子最看重的是什么——是大人的承诺。
只不过如今沈清盛并未对龙小云作出承诺,是龙小云自己误解了他的意思,沈清盛换位思考了一下,心想只要自己解释清楚,再送给他一枚玉佩哄一哄就差不多可以解决了。
于是他谨慎地开口道:“其实这块玉佩......”只是一块非常普通的玉佩。
普通到他刚揣进怀里没几天,而且还根本不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但龙小云不愧是龙啸云的儿子,他也丝毫不给沈清盛说出后半句话的机会,他见龙啸云哭得伤心,看着看着,自己竟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爹爹!”龙小云边哭边说道,“你已经尽力了!你那时明明只想叔叔伯伯们坐下来好好说话的,可...可他们这么多人,你只有一个人,他们怎会轻易听你的话?”
“我只恨自己现在已成为一个废人!就算想帮爹爹和李叔叔的忙都不能,甚至还有可能成为你们的累赘......我若能像沈叔叔那样厉害就好了。”说到这里,龙小云看向沈清盛,满脸的悲痛欲绝。
龙啸云哭,李寻欢安抚他。那龙小云哭,谁来安抚?
沈清盛看了看,现在这间书房里正好只有四个人。
于是他只好轻叹一声,学着李寻欢的样子伸出左手轻抚龙小云后背,轻声问道:“你娘呢?”
儿子哭了娘来哄,岂非天经地义?而且林诗音若是能来,想必作为她丈夫的龙啸云也不好意思再哭了,届时他再向林诗音做一番自我介绍,对方应该也能领会到他的来意吧?
一箭三雕,沈清盛只觉得自己想了一个无比绝妙的主意。
“嗝儿。”龙小云其实一直在等沈清盛出言安抚他,但他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说出了如此不着边际的三个字,害得他因一时呼吸不畅而打了一个嗝。
那边的龙啸云一听沈清盛提到林诗音,也惊得暂时止住了哭声,只见他呆怔着问道:“不知沈大侠为何突然提起诗音?”
“我说完话你可别哭。”沈清盛先提了这么一个要求,后又解释道,“今天我来其实主要是为了龙夫人,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想见她一面。”
“请你也别问我是什么事,总之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最后,沈清盛还特别强调了一句。
龙啸云早被沈清盛这三句话给说懵了,他实在想不到林诗音和沈清盛能扯上什么关系,龙啸云忍不住转头去看李寻欢,想听听他会怎么说。
谁知李寻欢只对他说了一句:“请大哥命人带沈兄去见她吧,我正好也有些话想对你说。”
这时,龙小云飞快地擦干净眼泪,主动提议道:“爹爹,让我带沈叔叔去吧!”
“好。”龙啸云心底其实有些抗拒这件事,但眼下他只能点头同意。
从书房出来,龙小云带着沈清盛走过一条长长的廊道,又拐进另一条更长的廊道,如此绕来绕去,最后绕得沈清盛一点也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来的花园。
也许将之称为梅林更合适。之前说过,沈清盛在去大漠之前从未见过雪,那如今又可以再说一句,他在来李园之前从未见过红梅映雪,见过之后他才明白,原来红色也可以象征高洁,白雪也可以拥有幽香。
“我给你的那枚玉佩其实很普通,只是普通的一个见面礼。”看见白雪,沈清盛就想起了之前送给龙小云的玉佩,看见红梅,他又想到了一些别的,“我本来是想给你包红包的,但可惜我身上没带红纸。”
“我知道了。”龙小云自出书房后就一直没有主动开口说过话,他在观察,观察沈清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但至今他都不能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沈清盛想了想,终于想出一句很适合对小孩子说的话:“有人曾对我说,他相信人多做好事就会有好报。”
不过是骗小孩的话罢了,龙小云心内不屑,嘴上却乖巧地应道:“我知道了!”
“沈叔叔走这边!”面前忽然出现一条岔路,龙小云伸手指了指示意沈清盛走左边这条小路。
曲径通幽,沈清盛被带着绕过几座假山,假山之后又是一片豁然开朗,不远处立着一座小亭子,亭边有一处池塘,水面已结了冰,冰面反射着银光,一点也不刺眼。
走近几步后,沈清盛才看到柱子后面正倚着一个邋遢的老头子,身形瘦得像根竹竿,留着长长的山羊胡,看上去很像是一个古板的教书先生。
“铁笛先生!”龙小云一见到此人就马上上前行了一个礼。
铁笛先生却是看也不看他,只盯着沈清盛冷笑:“听说梅花盗在阁下手中?”
“谁说的?”沈清盛并不承认,眼下证据不足,他当然不觉得他带走的那个黑衣人是梅花盗。
“阁下应该听过老夫的名号?”铁笛先生手中还把玩着一只铁制的笛子,“老夫和心眉不同,老夫从不......”
忽然有阵风吹过,吹落了树上的积雪,也吹来了冰面上那股冰冷刺骨的寒意。
“从不什么?”沈清盛问,他的语气比冰还冷。
“好好好!”铁笛先生早已立直身子,左右手忽然同时一甩,铁笛飞出,带起一阵劲风,直冲着沈清盛迎面而来!
沈清盛却是一动不动。
断成两截的铁笛擦过沈清盛耳边,扬起一阵呼啸而过的风,他的长发被这阵风吹起又落下,沈清盛的手自始自终都握在他的剑上。
“好快的剑!”快到铁笛先生根本看不清他出招,但他又确信沈清盛的确出了剑。
沈清盛若是没出剑,他手中铁笛怎会断成两截?
一边的龙小云一直在静静地观察着他们二人的对峙,此刻他终于确定了沈清盛的其中一个特质,那就是武功极高,更在他想象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