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何日不风流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牧声半

作者:牧声半  录入:06-16

  “听王大人的。” 楚怀珝轻笑,转头对着沐云吩咐道:“上去叫沈枚下来罢。”
  沈枚随沐云下了楼,见到宋乔也在桌上,便坐至他的对面。
  几人落座后,王元辉把刚刚掌柜为他介绍的东西又对着楚怀珝讲了一遍,从云州风情地貌到各色名玩古斋,连着美食手工都说了一通。
  楚怀珝全程微笑着听他喋喋不休,神色没有半分不耐,偶尔还点头应和几声。
  又随口扯了几句,王元辉突然问道:“二爷昨晚住的可还满意?”
  楚怀珝眼眸闪了闪,笑道:“多谢王知府关心,十分满意。”
  淡茶香茗,名曲佳人,温柔乡里流连了一夜,可不是十分满意?
  王元辉不知楚怀珝所想,只当他说的是云水涧,又道:“我已差人将府内后院有几间上房打扫干净,二爷不如搬过去,我也好为二爷找个体己人伺候着。”
  王元辉着重咬了伺候两字,楚怀珝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开口道:“楚某平时随意惯了,不劳知府大人费心。”
  两人说话间,伙计已将菜肴端上。白碗玉盘银匙筷,数碟佳肴摆至圆桌中央,可谓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楚怀珝看着满桌的珍馐美味,心道这云水涧为讨好新知府,还真是下了不少功夫。
  待摆完了桌,王元辉指着其中一盘菜道:“我听那掌柜说,这云水涧的酒酿鸭乃是云州一绝,二爷不妨尝尝。”
  楚怀珝夹起一块放入口中,赞叹道:“质嫩爽口,确实不错。”
  王元辉见他喜欢,又与他推荐了几样菜,楚怀珝一一尝过,赞不绝口。
  菜过五味,王元辉起身为楚怀珝添茶,话锋一转道:“听闻二爷此次前来云州乃是受了左相委托……”
  楚怀珝放下银筷,望向他:“确有此事。”
  王元辉闻言放下手中茶壶,问道:“可是出了什么大事?”话刚出口,觉得有几分不妥,又赶忙补充道:“自收到二爷加急文书,便寻思二爷所涉之事定然十分棘手。下官不才,愿略尽绵力为二爷分忧。”
  楚怀珝将手置于桌上,笑道:“王大人言重了,这事是大是小还得看左相的意思。”
  王元辉试探道:“不知左相的意思是……”
  楚怀珝轻笑:“这个你就要去问左相了。”
  说罢不等王元辉再开口,径直夹起桌上的烧冬菇,道:“此盘冬菇香味浓郁,软熟适口,滋味异常鲜美,王大人快试试。”
  剩下几句试探的话生生噎在了口中,王元辉无奈只得拿起筷子,夹了几块冬菇放入嘴中,
  楚怀珝端起茶杯饮了口茶,见他神色犹豫,便问道:“可是冬菇不和王大人胃口?”
  王元辉干笑几声,讪讪道:“不不,十分美味。”
  用罢主菜,掌柜吩咐伙计将荷叶桂圆汤与一碟水晶桂花糕端出。沐云喜甜,他自玉碟中取了三块桂花糕,见沈枚不好意思伸手去拿,便分了他一块。
  楚怀珝随意用了些汤,自碟中拿起手帕擦擦嘴角,开口道:“王大人刚刚说到棘手,眼下沐春阁之事算是一件,相信王大人也听宋捕快与徐仵作说了些。”
  “二爷要查那个贪欢?”王元辉迟疑道。
  “不止,”楚怀珝摇了摇头,“我要查整个沐春阁。”
  王元辉不解:“因为贪欢?”
  “因为蛊。”
  宋乔闻言一震,就连一直默不作声的沈枚也抬起头来,眼底满是震惊。
  只听楚怀珝沉吟道:“我如今已是有了几分头绪,只是证据尚且不足,无法直接定陆瓯的罪。”
  说到这,楚怀珝看向宋乔,“林魁的事,宋捕快查的如何?”
  “已有些眉目了。”宋乔沉声道:“林魁本身是个杂耍手艺人,学了几手木偶戏,便自己出来混日子了。”
  “可知他那技法师承何处?”
  “随游园戏班班主偷师学的,我查过那个戏班,都是些传统艺人。”宋乔道。
  “不过在这之后,我又查到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皱眉道:“林魁这人手艺一般,出来混江湖亦是没挣到几个钱,所以为人素来吝啬。可在很早之前,他曾将七两银子赠与一流浪汉。从那之后的几个月,云州便有多户人家失窃,有人说见了他操作布偶隔空取物,但苦于无证,便不了了之。后来在通州做贼摸进了梦梁三怪的老巢,以手中木偶连破三人,渐渐才有了阴阳人的名头。”
  梦粱三怪乃是梦家三兄弟的名头,这三人是关外一带有名的惯偷劫匪,虽说做惯了见不得人的勾当,手里却尽是真功夫。
  宋乔说到这停了停,道:“时间如此巧合,我便有了一个猜想。”
  “你便猜想那七两银子与其说是赠与,不如说是这个流浪汉用某样东西换取的”,楚怀珝淡淡道:“这样东西既能让林魁神不知鬼不觉的偷窃,又可让他打败梦梁三怪,也许是那个奇怪的木偶娃娃,也许是一本武功秘籍,也许是我们不知道的某样东西。”
  王元辉在一旁听的是一头雾水,他看看宋乔又看看楚怀珝,奇怪道:“二爷查的这个林魁,可是与沐春阁有什么关系?”
  “也许有,也许没有。”楚怀珝云淡风轻道:“此事尚不明确,现下不好妄自推断,我还需要再次确认一番。”
  “二爷打算怎么确认?”
  楚怀珝道:“楚某打算择日便启程去一趟北郡,沐春阁就劳烦王大人与宋捕快先盯着了。”
  宋乔闻言皱眉道:“那林魁的事……”
  “接着查。”
  楚怀珝抬眼望向窗外,壁上挂着的红绸尚未被撤下,随风左右摆动。他轻轻勾起嘴角:“若查不到新东西,宋捕头不妨试试从另一人下手。”
  “什么人?”
  “沐春阁的琴师,顾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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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鬼胡同
  长街上,一位打扮精致的妇人驻足在一家胭脂摊前,手上牵着两个不大的孩子。
  “蕙兰,又来挑胭脂啊。”
  “就随便看看。”
  胭脂摊的摊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慈祥妇人,她将几个颜色清淡的样品递给妇人,见两个孩子在一旁打闹,感慨道:“没想到这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
  “可不嘛。”蕙兰接过胭脂应和着:“皮得厉害。”
  不远处的孩子似是听见了摊主的话,其中一个瞥了这边一眼,冲着老人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是怪伶俐的。”
  老人朝着孩子笑笑,只见他们一个嬉笑跑开,另一个紧跟着,一眨眼便拐进了不远处的胡同中。
  “哎!”老人连忙喊了一声,伸出手拍拍蕙兰,大声道:“快喊住他们,别往里跑了。”
  蕙兰转身见两个孩子跑进胡同,脸色一变,顾不得手中尚未合盖的胭脂,三两步跑过去拉住了孩子手。
  “说了多少次,不要往这里面跑!”
  她拨高了声音,尖锐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颤抖:“怎么记不住呢!”
  年级稍大的孩子明显被自己母亲的语气吓到了,愣在原地不敢出声。那个率先跑入胡同的弟弟更是嘴巴一撇直接的哭出声来。
  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蕙兰蹲下身抱起弟弟,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语气微微放缓安慰道:“以后不要往这胡同里跑了,这里面不干净知道吗。”
  哥哥拉住了母亲的衣角,闻言好奇地向着胡同深处望去,那胡同背着光,只隐约能看到一间老屋,黑漆漆的木门紧闭着,仿佛隔了阴阳。
  待母子三人离开,一抹紫影没入胡同中,径直来到老屋前,慢慢推开了木门。
  木门后是一条长径。年代久了,长径上鹅卵石已是所剩无几,剩下的寥寥几颗被鞋底打磨的十分光滑。掠过长径,往前是一个圆形拱门,门后不远处便是一个荒了的花园。穿过花园尽头处是一方巨石,那人穿过巨石,径直走进角落边上的一间厢房内。
  厢房内十分寒冷,最中央放着一张玉砌的寒床。那人缓步走至床前,伸手将眼前淡紫色的帷幔扎起。一个面色惨白的女人躺寒床上,身上盖着一件大红鸳鸯被。墨发散至床边,发稍淋了些许白霜。她紧闭着双眸,面上毫无生机,嘴唇呈淡紫色。
  将鸳鸯被从女人身上移开,霎时一阵冷气扑面而来,他把女人扶靠至床边,轻轻拢了拢自己的衣服,抱怨道:“你这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呢。”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把玉梳,将她的头发全部拢至身后,一下一下梳弄,边梳边道:“一梳梳到尾,二梳举案齐眉,三梳儿孙满地。”
  有冰粒自发间落上玉梳又滚至掌心,不一会儿便融成了水珠,顺着手腕滑入袖口中。
  “阁里的老人都说结亲梳发最讲究,歌谣朗朗上口记得清楚,却是一个都没能上了花轿。”
  墨发在指尖缠绕,凌乱的散发被束成一个精巧的同心髻,男人拿出一根金钗,那钗头镶着一朵盛开的玉质芙蓉花,将金钗女子发间,他轻声道: “你之前说的玉顶芙蓉钗我拿到了,你看,是不是很好看。”
  女子没有答话,任由他动作。
  “不是说要和我一起去看芙蓉么?云州的芙蓉花就要开了。”
  男人将女子揽入怀里,缓缓道:“还记得你在阁外种的那棵芙蓉树么?它发芽了,长得很快。”
  “顾檀上次把酒洒在那颗芙蓉芽边上,被我骂了很久。”
  “我记得你过,你更喜欢叫它合欢对不对?年年如意,岁岁合欢。”
  男人抚上她的脸,眼底哀伤:“阿瑾,醒来吧,等你醒了,我就带你去看芙蓉花。”
  “我们便一起,岁岁合欢。”
  …………
  蕙兰就住在不远处的一个农家院里,距离那条胡同仅隔了两条街。她一手牵着孩子,一手拿着刚买好的胭脂,还未走至门前,便听着院里传来一阵鸭叫,推开门一看,一人正站在鸭圈前,握着搉下树枝,不停逗弄着几只灰鸭。几只脾气好的,扭过头去懒得理他;脾气不好的,瞪着两只绿豆大小的眼睛,对着罪魁祸首扑腾几下翅膀,呱呱叫几声,若不是篱笆阻拦,大有与始作俑者一绝高低之意。
  “阿檀?你怎么过来了?”
  蕙兰将胭脂放置石桌上,见石桌上多了一个熟悉的油纸包,无奈道:“又是枣泥糕?”
  “随手买的。”
  顾檀扔下手中树枝,拍了拍手坐回石凳:“今日阁中无事,就过来看看。”
  说着将桌上的油纸包打开,里面是四块精致的花型点心,三块约莫手掌大小,剩下一块却只有其他三块的一半。
  大宝二宝早就围绕在桌旁,两双眼睛紧紧盯着桌上的点心,顾檀伸手摸了摸大宝的头顶,随手取出两块枣泥糕递给他们,“这点心太甜了,吃多了对牙不好。”
  两个孩子捧着点心,只顾着手中美味,哪里还听进他的话,只是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便一溜儿烟跑开了。
  盒子里还剩两块点心,一大一小。蕙兰望着点心分了会儿神,忍不住叹息道:“黑山走了,这个小的当是剩下了。”
  黑山是顾檀从街上捡来的黑犬。
  收养黑山那天,它正与几只野猫争食,顾檀一时兴起帮它赶跑了野猫。那时黑山没有离开,盯了他半晌后冲他低吼几声,似是在引他走入草窝。顾檀觉得有趣,想也没想就随它去了,待走过去才发现那草窝中还卧着一只黄犬。黄犬身上多处受伤,奄奄一息的躺在那里,身上血迹已经干涸,凝固在乱糟糟的皮毛上。
  顾檀这才明白,黑犬是在求他救命。
  阁内养犬不方便,顾檀将两只犬寄养在蕙兰的农院中,每月付给她二两银子,抽空便去看看。还记得刚带回他们时,黑犬总是寸步不离的守着黄犬,蕙兰还笃定的说黄犬必然是黑犬的伴侣。
  顾檀为黑犬取名黑山,为黄犬取名黄河。奈何黄河实在伤得太重,仅仅撑了一个月,最后便死在了窝里。
  那夜,黑山守在窝前,低嚎了一夜,从此便不再吃东西。
  “还是走不出来啊。”
  蕙兰从桌上拿起枣花糕,语气十分惋惜:“前几天还吃了点粥,本想着它已经没事了,哪成想第二天就死在了窝里。”
  顾檀手指顿了顿,将那仅剩的半块点心包起,问道:“埋在哪里了,我去看看。”
  后院的老树下立着两个并排的矮坟,几片落叶自枝头落在地上,盖在坟头。
  顾檀将点心放至坟前,蕙兰站在一旁,不由轻叹一声,“你说这是何苦呢。”
  顾檀望着两座坟,想起初见黑山时的情景,淡淡道:“终究是放不下。”
  生时尚且相伴,死后自然也要成一对鸳鸯。
  感情这事,身不由己,心不由己。情到深处,便是日思夜想,便是死生不计。
  “那天若不是黑山主动靠近我,我是不会收养它的。” 顾檀突然开口道。
  “我曾经见过它,它很怕人。”
  “那它为何……”蕙兰说到一半突然沉默了。
  “处于困境的人本身并不害怕孤独,只因不小心感受到了温暖,便不愿舍弃那份美好。一旦那仅有的温暖也消失了,那些常年孤独的人好似一瞬间失去了的所有理智,有的变得脆弱不堪,有的便入了魔,发了疯,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想抓住那已经失去的东西。”
  顾檀怔怔望着矮坟,眼低复杂情绪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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