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那么大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语笑阑珊

作者:语笑阑珊  录入:09-11

  厉随笑着低下头,继续亲他,亲得又轻又缠绵,撩得心里跟着痒。方才祝二公子摸了半天魔头的胸膛,这阵全部还了回去,由此可见寝衣料子太软也不好,若换成糙到能扎出血的粗布麻衣,肯定就不会有这么捏来揉去的兴致……嗯。
  厉随手停在他单薄的胸前,暧昧低语了一句。
  祝燕隐耳根又烫了三分:非礼勿听,我聋了。
  忠诚的老管家只接到通传,说自家公子要与厉宫主彻夜相谈,但并不知道是这么个谈法,还在给远在江南的老爷与大少爷写信,汇报二公子与厉宫主越来越和谐融洽的关系。
  桌上烛火跳得欢快,冬夜也不显寂寥。
  祝燕隐躺在枕被堆中,脸红心跳衣衫凌乱,总算找到了一点点与大魔头气质很相配的,纵情享乐的调调。
  第二日一早,徐云中就被请到祝燕隐房中,这回没有附赠八个彪形大汉了,只有厉随与江胜临。
  江胜临先替徐云中试了试脉象,没发现什么异常,又详细询问了那一粒药丸的形状与味道,也没什么特殊的,白色甜腻,江湖中的毒药十之八九都长成这样。
  祝燕隐猜测:“若连江神医都看不出来,会不会是赤天故意使诈,其实就是一粒普通糖丸?”
  “也有可能,不过还是大意不得。”江胜临道,“至于赤天想给你下毒的那瓶药,其实是蛊虫,在体内养个二三十日,就能使人浑噩失智,产生幻觉。”
  “产生什么幻觉?”
  “多是看到荣华富贵,也有看到神佛满天的,不好说。”
  祝燕隐不解:“赤天为何要给我下这种毒?”
  江胜临解释,幻觉只是前期,若一直不将蛊虫取出来,人就会越来越烦躁暴力,甚至想要提刀杀人。而这种蛊虫比发丝还要细,盘于脑中,想取出来难于登天。
  厉随叩叩桌面,提醒:“至少能将你逼回江南。”
  天下皆知江南祝府对祝燕隐的重视程度,出一趟门恨不得派成千上万个随从跟着,若照顾成这样还是中了毒,在一夜间变得疯癫暴力,那不说别的,祝府对整个江湖的观感可想而知。
  祝燕隐皱眉:“他怕祝府的势力,所以不想让我加入这场讨伐里。”
  “赤天当惯了阴沟里见不得光的老鼠。”江胜临将那瓶药丢进火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躲在幕后下黑手,早就忘了要怎么样才能站上台面,不过手段倒是一如既往又怂又毒。”
  徐云中正在旁边疯狂擦手,因为他一想到自己居然一直将蛊虫装进袖子里,就觉得好恶心啊。
  祝燕隐道:“还不知赤天的那一粒白丸究竟是什么,我们还是先将计就计,把戏演足吧。”
  江胜临问:“怎么演?”
  祝燕隐看了眼徐云中:“所以前几日徐老板散出去的那些银子,也是赤天给的?”
  “是。”总要做做样子,表明自己真的在与全江湖拉近关系。
  “一共多少?”
  “一千两。”
  其实不是小数目,但祝燕隐道:“要与我搭上关系,与全江湖搭上关系,一千两哪里够?扔进水中也就听个响。”
  徐云中很快就领悟到了他的意思:“那丑男还说,过几天队伍路过端城时,让我有事就去城北陶然亭。”
  一听还能要到银子,祝燕隐当即拍板:“我教你怎么办!”
  读书人一旦纵情享乐起来,别说一千两,十个一千两也打不住。
  徐云中在这方面天赋惊人,只要稍加点拨,立刻就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先花大价钱请来祝府的厨师,硬是在荒郊野外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席面,邀请许多年轻英俊、或者年轻漂亮的少侠与侠女们来赴宴,其间醉卧高谈,抚琴吟诗,火堆熊熊燃烧着,鹤城美丽的才子衣袂飘飘,握着酒杯来回穿梭,好一派热闹景象。
  然后又雇了祝府的家丁,让他们快马加鞭去端城购置了一批礼物,又快马加鞭带回来,当天就送给了“江湖好朋友”们。至于为什么要一来一回,不能在端城等着,那当然是为了烧银子更快。
  试问天底下,有多少人能拒绝这么一个说话有趣、又好看、又文采斐然、又出手阔绰的大才子呢?绝大多人都不能的,所以在武林盟抵达端城时,徐云中已经成了整支队伍里最受欢迎的人。
  当然了,他看起来还没能成功勾搭到祝府,因为一千两确实不太够。
  合情合理。
  陶然亭位于端城最北,周围就是学堂和书院,还有许多卖文房四宝的铺子。赤天将接头地点选在这里,显然也是经过考量的。
  徐云中独自乘着马车前去赴约。
  那里果然有一个人在等。穿着黑灰色的长衫,面容枯瘦,留两撇小胡子。
  徐才子心想,长成这老鼠打洞的模样,不当反派也确实说不过去。
  胡子男问:“有事?”
  徐云中开门见山:“我银子不够了。”
  说罢不等对方质疑,就先从袖中掏出一张很大的纸,上头密密麻麻列着各项开销。
  胡子男并没有看,只将账单漠然地捏进手里,再展开时,已是一片纷扬碎片。
  徐云中:“……”力气再大,你也丑。
  “这是两万两。”胡子男丢过来一个信封,“你这几日所做的事情,教主都看在眼里。”
  都看在眼里,还愿意继续给银子,说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觉得挺满意?徐云中再度对魔教的脑子有了全新认识,既然如此,他便说道:“或许不太够。”
  胡子男不悦:“两万两还不够?”
  徐云中一瞥:“我打算买几幅前人字画与古董,送去祝府,光这一项怕是至少就得五六万两,再加上与其余江湖门派维持关系,十万两也不嫌多。”
  他面容美丽,气质又冷傲,说出来时不像在胡编乱造讨银子,像是在背着手训儿子。胡子男倒是没有多问,很爽快就付了十万两。
  讹银子讹得这么顺利,徐云中心中反而不甘,因为焚火殿看起来不像缺钱的样子,丑陋的反派怎么配过富余的生活?但再想讹更多也不行了,总不能说一幅顾恺之要千万两银子,便只好冷哼一声,暂时卷着十万两很生气地回客栈了。
  祝燕隐安慰他:“焚火殿杀了那么多人,自然不可能为了这点银子就勒紧裤腰带。”
  徐云中将银票一扔,怒道:“没意思。”
  “这事得循序渐进。”祝燕隐倒茶,“现在既有了新的银票,你就能做新的事情。这城中有寒月放灯的习俗,恰好就在今晚,听说热闹极了。”
  徐云中眼底光芒一闪,坐起来问:“你的意思是,我去弄一些鎏金镶宝石的挂件,制作出一批昂贵的孔明灯送给各大门派,邀请他们一起去放?”
  祝燕隐被这种奇妙的思维方式惊呆了,他说:“没有,不是的,我是说今晚你可以和大家出去散散心,和鎏不鎏金没关系。”
  徐云中兴趣索然地靠在椅背上,又问:“今日与我接头的那个男人是谁?”
  “焚火殿的护法之一。”祝燕隐想了一会儿,“名字有些拗口,我忘了。”
  徐云中接话,你忘了是对的,因为油腻歹毒的丑男人不配拥有姓名。


第58章
  油腻的丑男人在美丽才子面前不配拥有姓名, 但在祝府二公子面前还是可以有一有的,因为那毕竟是赤天的同伙、厉随的对手,于是祝燕隐专门又跑去问了万仞宫的影卫一回, 究竟叫什么来着?
  影卫答:“古撒蛮迈。”
  你们看, 真的很难记。此人是赤天从南边某个山寨里找出来的“奇士”, 擅长巫蛊术法,交给徐云中的那瓶蛊虫, 八成也是出自这位古撒蛮迈之手。
  祝燕隐又问:“剩下十五名护法的名字,也这么难记吗?”
  影卫们道:“没有,难记的只有这一个, 名字最容易记的是兄弟七人, 就叫关山大, 关山二, 一直排到关山七。”
  祝燕隐:“……这个确实好记。”
  而地位最高的护法名叫原野月,一直贴身跟随赤天。
  还有黄氏四姐妹,黄莺、黄鹂、黄雀、黄眉。
  银笔书生, 名字起得斯文潇洒,但其实是个喜欢迷药与毒镖的下三滥,上不得大台面。
  他还有个好朋友名叫金蟆, 也不知是练了什么邪门功夫,最近一年比一年身形佝偻, 驼背加上怀胎八月一般的大肚子, 若是被徐云中看到,估摸又会怒发冲冠地跑去河边洗眼睛。
  最后一名护法叫暗,没人见过他的模样,更没人知道其具体来路,只知道他活得就像一寸暗影, 始终隐匿在夜色中。
  其实这种名字只取一个字,又来无影去无踪的高手,在话本爱好者里应该很吃香的。但可惜,现实生活中居然和魔教扯上了关系,于是祝燕隐便将他和古撒蛮迈划归到了一类,很笃定地想,一定是丑得见不得人。
  另一头,厉随正在屋内喝茶。
  江胜临推门进来:“今晚——”
  厉随:“没空。”
  江胜临胸口发闷:“我话还没有说完。”
  厉随道:“我要去放孔明灯。”
  江胜临眼底写满疑惑,他能接受厉随毫无理由的“没空”,但却不太能接受对方因为要放孔明灯而没空。那不是酸唧唧的秀才书生、或者情窦初开的姑娘才喜欢做的事情吗,你这黑风煞气的一个江湖人,去凑什么热闹?
  厉宫主看着他明晃晃灯烛一般的视线,在冷酷无情的“你眼没了”和极具儒士风格的“与人为善”之间,选择了后者,很有耐心地解释了一句,祝府要去。
  “哦,原来是祝二公子要去啊。”江神医再度完成自我说服,那就很正常了。
  然后又充满爱地叮咛:“你记得替自己多放几盏灯,许个百病全消。”
  结果厉随放下茶杯:“街头骗子都知道看病要制一锅黑膏药,你倒连锅都省了,让病人自己点灯。”
  “……”
  江胜临,神医,青年才俊,全大瑜国倒背如流《莫生气》第一人。
  算了,肝疼,回去泡茶清火。
  徐云中也不打算去寒夜灯会,因为又不能弄些金子挂上天,没意思,所以他吃过饭早早就睡了。祝小穗遗憾地说:“可惜了,若徐老板愿意去,还能与公子一起写写诗。”
  祝燕隐敷衍:“嗯嗯嗯。”
  转头就开始琢磨等会要穿什么衣服,才能显得更加风流倜傥,好大一个美男子。若祝小穗再警觉一点,估计是能从自家公子日益增长的搔首弄姿中发现端倪的,但可惜,孩子暂时还没往这方面想,所以只十分配合地从柜中取出几套衣服让祝燕隐挑选,又替他重新整理了一下腰间挂饰,我们江南公子,连头发丝也要很精致。
  祝燕隐的生活态度一直很积极向上,病要治,魔教要铲除,该有的花前月下也不能缺。端城的寒夜灯会算是小有名气,比起正月十五花灯游亦不逊色,才子佳人的……不是,才子魔头的,还有比这更般配的吗,没有了。
  祝小穗问:“咱们何时出发?”
  祝燕隐在掌心敲敲扇柄,很正经地回答,难得遇到一个节庆,你与章叔他们去逛吧,好好放松一下,不必管我。
  祝小穗撇嘴:“公子又要跟着厉宫主一起出门?”
  祝燕隐面不改色心不跳:“嗯。”
  “可厉宫主又不会写诗。”
  “我会写就可以了。”
  写一盏灯算什么,将城中所有的孔明灯都买下来,写满也没问题。放在话本里,这种才子为博心上人一笑,就将整片天都用情诗点燃的场面,是要额外算银子的,因为实在太浪漫了,男女老少都爱看。
  天色渐渐变暗。
  华灯初上时,厉随准时来敲门,他一身黑衣佩长剑,看起来的确不大像要去游玩。祝燕隐笑着说:“你带一把这么凶的剑,是会把百姓吓跑的。”
  “带着剑,我才能更万无一失地保护你。”厉随道,“至于百姓跑不跑,与我何干。”
  冷酷大魔头的情话,真是霸道而又不讲道理。
  祝二公子矜持地说:“嗯,那就带上吧。”
  外头已经很热闹了,不过大多是本地百姓和外来客商,没几个江湖人。毕竟大家此番出门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不管心里怎么想,面子上还是要表现得殚精竭虑、时刻不忘武林大事一些的。
  端城离王城很近,繁华程度与西北自不可同日而语。城中一座玲珑高塔被烛火照得通明,风吹钟鸣四野。街巷井字纵横,东西南北中五处集市,平时都是错着日子开放的,这一晚全开了,里头不仅有大瑜各地的商品,还有南洋远海运来的小玩意。各种吃食摊子热火朝天,茶铺酒肆里也锣鼓声不断,变着花样揽客。一个二八年华的富家小姐,此时正相隔烟火鼎沸一条街,含羞看着对面街上的青衣男子,怎么说呢,连绣花帕子都透着相思情。
  祝燕隐催促:“你还愣着做什么,怎么不快些陪人家去说说话?”
  青衣男子这才回神,道谢之后,急忙向着心上人跑了过去。
  厉随问:“这事也要管?”
  “看他实在太木了。”祝燕隐手里捏着一串糖葫芦,“再发一阵呆,人家就要回去了。”
  厉随点头:“有道理。”
  两人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多管闲事,差不多促成了三四对有情人吧,跟媒人似的。卖孔明灯的摊子在河对岸,要过桥才成,可桥上早就被人挤满了,黑压压一片脑袋,像一幅静止不动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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