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古代架空]——BY:苍灰

作者:苍灰  录入:10-01

  他这么一说,军队随之炸开了锅。
  “对啊,将军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李将军,你可是军队里最护犊子的了,在你手下干油水贼多,在我离开家的时候,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媳妇就要把我家那丫头给卖了,嘿,自从参了军以后,现在我那丫头不但没嫁人,还找了个入赘女婿。”
  “我家也是,将军给我家那个快要病死的老家伙嗑了好几颗山参之后,那个老家伙现在吃嘛嘛香,身体倍棒,上次我回家的时候他还追着我打呢!”
  “哈哈哈,说得没错,我们的李将军猥琐是猥琐,人是没话说的!”
  “是啊将军,你不要脸的时候是真的猥琐,但你发钱的时候是真的威武!”
  “整天钱钱钱的,我们李将军喝酒的时候也很威武的啊!”
  “……喝醉的时候也很威武,尤其是抱着八王爷大腿哭的时候……”
  “好小子,你竟然敢揭李将军的短,你看我今天就替天行道,收了你这孽障!”
  “哈哈哈!”
  两个吵起来的家伙相互撕打起来,围观的士兵们哄堂大笑,满上泥泞的脸上露出洁白的牙齿。
  看着群情激奋的士兵,徐玉阙若有所思地说。
  “你这心术玩得溜啊。”
  我瞥了他一眼,哼了一声。
  “自作聪明。”
  徐玉阙摇了摇扇子,笑而不语。
  两个士兵打着正酣,围观的人已开了堂口,下注赌最后谁能赢了。我身为主将,不但不阻止,还跑过去凑了热闹,我抢了徐玉阙的钱包,押了我觉得会输的一方。
  没错,主子规定军中不能赌博,不过现在天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
  徐玉阙打不过我,只能由着我乱来。
  下完注之后,我抛着空空如也的钱包,重新丢给了徐玉阙。
  “喂,徐奸商,你说老实话,为什么散尽家财也要加入这次战争?”
  徐玉阙接过钱包,看了看其一无所有的内在,不甚在意地把它塞回了袖中。
  “徐某人生平只爱两件东西,钱与权,如果不可兼得,舍钱取权是也。”
  “那你为什么要选八王爷呢,新皇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我笑嘻嘻的凑到他身边,不逼问出事实绝不善罢甘休。
  徐玉阙翻了个白眼,举起扇子狠狠地敲了敲我的头。
  “这都怪你了,谁让你欠我这么多呢,你死了我找谁讨债呢?”
  痛归痛,这个死鸭子嘴硬的家伙愿意说实话我还是很高兴的,我大笑着搂住他的肩,亲昵地往他身上靠着。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一身臭汗,离我远点。”
  徐玉阙嫌弃地拿着扇子抵住我的肩膀。
  111、
  最后有五千士兵选择随我留下,剩下三千士兵随小崽子突围。在黎明时分,士兵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
  我找到魏柯辛,询问他。
  “你是走是留?”
  “我要走。”魏柯辛回答。
  我尊重他的想法,他本就不是我可以留住的人。没有什么挽留的话语说得出口,最后只憋出一句。
  “帮我照顾好符克己。”
  “好。”
  魏柯辛答应了我。
  魏柯辛,此人两面三刀、忘恩负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欺师灭祖的恶徒。
  但我仍然愿意相信他对我的许诺。
  就像主子相信我那样。
  士兵就要上路了,临别之际,他回归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活下去,等着我,我会求来救兵的。”
  “可以,”他在马上,我在马下,我握住他的手,将纸条塞入他手中,“但不要找八王爷和九王爷,去找季清霜……如果你真的想要救我的话。”
  魏柯辛有些惊讶,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和季清霜为主子争风吃醋了整整五年。他没有想到,我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到的竟然是季清霜。
  他见我的态度果决,还是答应了我。
  魏柯辛驾马离去,将我留在了这座即将沦陷为地狱的城中。
  马蹄声疾,秋风扫过,重重铠甲依旧不能阻拦深秋的寒意。
  冬天快要到了。
  天亮之前,启明星先于太阳从地平线升起。
  城门大开,三军将士开始突围,五千士卒死守黄荃城。小崽子身先士卒,指挥士兵杀出重围,我也立于城墙,亲自指挥战斗,为他吸引敌方的火力。
  敌军射入城中的箭雨和碎石我们早已收集好,我军一直不舍得用,但在这个黎明,我们毫不吝惜,全部用出,极力阻挠敌方大军攻击我们的突击队伍。
  城内士兵的全力协助,城外将士的奋不顾身,我们眼睁睁地看着突击队宛若穿云箭一般射穿敌军的重重封堵,逃出生天。
  “哦!!!成功了!!!”
  我身边的将士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我也暗自握拳,心中呐喊。
  阳光撕破黑云,笼罩在这这片大地之上的尘埃终于散去。
  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崽子他们已经平安无虞,等待我们的却是没有止境的厮杀。
  但那又怎样,我们早就没有了畏惧之心。
  刀卷刃,手抽筋。城墙的旗帜浸透鲜血,从明黄变为黑色,脚下是血海渊狱,眼前是漫天尘埃,头顶是炎炎烈日。
  此乃无间地狱,此乃黄泉之城,而我们,正是城中的恶鬼,唯有敌人最鲜活的血肉,才能填饱我们饥饿的肚腹。
  112、
  季三青说过,【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九王爷说过,【大丈夫当马革裹尸】。
  我说:
  “去他娘的,我要让我的兵活!”
  我的兵追随我是为了封侯裂地,衣锦还乡。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去死的,他们不应该不明不白、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
  我要让他们活下去。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让我的兵活。
  我靠在城墙边休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当敌方战鼓敲响之时,我站起身来,甲上冰霜崩落。
  我向远方望去,敌军仿佛永远都杀不完,黑压压地遍布城外的每一寸土地,旌旗蔽野,尘埃漫天,喊杀之声响彻云霄。
  我拿起已经钝了的长剑,开始了又一天的厮杀。
  自从小崽子他们带兵离开之后,这已经是第九天了。
  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
  这是注定不凡的一天,困于黄荃城中的恶鬼终于等到了属于他们的援军。
  我站在最高的城墙之巅,遥望着远方,泪流满面。
  万马奔腾,季家的青鸾旗帜猎猎飞舞,骑兵身披褐色皮甲,头盔顶部有着血红色的盔缨。这支轻骑宛若自苍穹而至的神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整支军队如同利刃一般直插入敌营之中,所有阻挠在他们的战力面前都是虚妄,他们以摧枯拉朽之势,于十万敌人之中生生破出一条路径。
  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从我的一些微表情,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摸着下巴短短的胡茬,故意买了个关子。
  “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主意,等明天打仗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玩。”
  季清霜皱着眉头看我,然后把自己的兵符丢给我。
  我跟小崽子一样手忙脚乱地接过,免得摔坏了这么个宝贝。
  “你干什么?”我气急败坏。
  “让我打仗行,论阴谋诡计我可玩不过你。明天你来指挥。”
  “你对我这么有自信?”
  “嗯,我追了符锦十年,那家伙还不是被你这个小浪蹄子给勾了魂儿?”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对情敌的自信?
  不对,这句话的关注点应该是——
  “你这家伙,什么叫小浪蹄子啊?喂!”
  4、“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出自《楚辞·九辨》序
  113、
  有了季清霜的的骑兵作为援兵,军中整体的氛围轻松了不少,我的手下也有了与我开玩笑的心思,第二日开战之前,他们未来欢迎新同胞,专门搞了个动员大会,还把我撺掇到了人前,起哄让我说上一句,鼓舞鼓舞军心。
  我站在几层门板搭成的简陋台子上,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底下的士兵哈哈大笑,还有人起哄说,你这句话两天前说可以,现在季将军来了,你是看不起她吗?
  我想想,他们说的有道理,有季清霜和她战无不胜的骑兵在,我们就算赢不了,死也死不掉的。
  我也就换了一句。
  “这仗打完,我们喝酒吃肉!”
  底下人毫无反应,我顿了顿,加了一句。
  “管够吃!我请客!”
  底下人欢呼雀跃。
  我的兵是开心了,我却一点都不开心。倒不是心疼那点酒肉钱,而是我手下这群草寇的表现太不堪了,为了一点吃的就开心成这样。他们也不看看隔壁季清霜的军队,法令严明,不苟言笑。
  真的是没追求。
  与季清霜纪律严明的军队不同,我的军队更像是一群流氓。由于我本身也是一个流氓,所以能跟这群家伙处得不错,但我面对季清霜麾下的那群怪物,有点怂。即使她把兵符给了我,我依旧不敢命令他们。
  季清霜此时终于了她身为女性细心的一面,她看出了我的顾虑,主动走到台前,与我并肩而立。
  “李将军说的话你们听到了吗?”季清霜训她的手下就像训猴似的,“这仗打完,他请客!到时候你们得给我可劲吃!”
  季清霜带头陪我不正经,她的兵也憋不住了,跟着哈哈大笑。
  两只队伍笑作一团,分不出彼此。
  到最后我个怂包还是没敢带领季清霜的兵,以训练小崽子为借口,让小崽子小崽子带了五千骑兵,季清霜则带领剩下的骑兵,我还是指挥我手下的那点人。
  季清霜把自己的两万精锐全部带来了,我方的底气一下子足了很多。我们终于不用狗在城里,也能挺直腰板,有勇气带兵出城,与他们对垒好好搭上一战。
  两军摆开阵营,我让乳臭未干的小崽子率先上阵,输赢无所谓,为的就是让对方轻敌,到时候再放出季清霜,好好地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黄荃城由于地形缘故,哪怕你有十万大军也只能一万一万上。估计是昨天被季清霜吓破了胆,面对小崽子这个十六岁的小破孩,他们竟然派了副元帅率领了一万士兵与之对垒。
  三军皆哗扣以振旅,其声动天地。小崽子稳稳地坐在骏马之上,拔剑出鞘,率领自己的五千士兵,向着万人之巨的敌军,策马狂奔。小崽子位于最前方,其后的五千骑兵如同饿狼一般,紧随其后。
  骏马奋蹄奔驰,士兵打出青鸾旗帜,一路招摇呼啸。
  敌方副元帅一开始还能够保持镇定,从容地在中军布阵。可当他手下的士兵见到青鸾旗帜的时候,被吓得心胆皆颤,士气萎靡,队伍中有了混乱之相。副元帅连忙安抚人心,指挥擂鼓者继续擂鼓,摇旗者继续摇旗,眼看他马上就能重振军纪,就在此时,小崽子趁着敌军暂时的混乱,一路所向披靡,长驱直入直到中军,手起剑落,一剑断其首级。
  头颅落下,鲜血涌出,小崽子举起其头颅,振臂高挥。
  副元帅乃军中二把手,如此轻率身亡,士兵大乱,局势彻底无法控制。小崽子乘胜追击,指挥手下军队收割这群失了斗志的草芥。
  “哼,不愧是我教的。”
  “好小子,不愧是我养的。”
  面对此等景象,我和季清霜异口同声地夸赞道。只不过,我们俩都认为小崽子的成才,是我们自己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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