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古代架空]——BY:孟冬十五

作者:孟冬十五  录入:03-31

  当初,他决定为李玺争取学令官,并非只是因为李玺的渴求,还因为他自己的期盼。
  他深知,李玺并非没有才能,只是因为幼年灰暗的记忆让他变得不爱学习、不喜结交同龄伙伴,把自己缩在了壳子里。
  如今,他被动地担负起这份责任,尝到其中的甜头,就像撕开了那层密实的茧子,接下来,一定会喜欢上学宫,爱上读书,继而破茧成蝶,愈发耀眼。
  同时,又有些惆怅。
  从前,小金虫虫的好只有他看到,也只有他护着。往后,他的身边会有越来越多的倾慕者、追随者……
  老父亲的辛酸,大抵是相似的。
  柴阳穿着铠甲,端着刀,从旁人的角度看上去一派严肃英武,实际在喋喋不休地讲八卦——
  “书昀听说了吧,二皇子要入兵部了。”
  “朝堂上纳妃的事越吵越烈,连太后娘娘都惊动了,圣人恐怕撑不了几天了。”
  “说起来,你有没有觉得奇怪,圣人,正值壮年身体康健,为何十几年都没充裕后宫?”
  “唉,若果真有小皇子出生,将来这长幼之争,怕是再所难免。”
  柴阳撞了撞魏禹,状似无意地问:“书昀,若是你,你选谁?”
  魏禹端着手,淡声道:“这话是慎之兄自己想问,还是代表柴家问?”
  柴阳摸摸鼻子,坦诚道:“都有吧,你自己的才能自己清楚,若无意外,十年之后必入龙阁,我就不信那些有望诞下皇子的人家没拉拢过你。”
  魏禹端着手,沉声道:“慎之,你就不好奇,柴家自从‘太极宫之围’后就退出了储位之争,这次为何让你来试探我?”
  柴阳脸色一黑。
  最大的可能是……送柴蓝蓝入宫!
  “书昀,多谢提醒。”柴阳抱了抱拳,匆匆离开。
  他宁可一辈子沉寂下僚,也绝不会把亲妹妹当作跳板!
  魏禹看着他,眼神微暗。
  这长安城中,清明的、污浊的、有底蕴的或得宠的家族,大抵逃不过对权势的追逐。
  这就是一个怪圈,一旦入了局,就有千万双手推着你不得不往前走。
  没有尽头。
  李玺颠颠地跑了过来,顶着一头被扯乱的小卷毛,小心翼翼地护着一方砚台,巴巴地举到魏禹眼皮底下。
  “我跟你说,我是拼了半条命才保住这个,你要敢说不喜欢,我就拿它砸你。”
  魏禹帮他理好头发,目光温柔,“喜欢。”
  李玺顿时翘起嘴角,“你说,我是不是很争气?”
  魏禹微笑,“嗯,争气。”
  “没加‘很’。”
  魏少卿好脾气地纠正:“很争气。”
  小福王得寸进尺,“我是不是你的骄傲?”
  “是。”
  “以后还打不打手心了?”
  “看你表现。”
  李玺切了一声,把砚台往他怀里一丢。
  白下套了!
  突然,学子那边激起一阵骚动。
  紧接着,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年轻人们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然后,自发地让出一条路。
  有人分花拂柳,款款而至。
  一席白衣,木钗束发,环佩皆无,只在身后背着一架古琴。
  依然风华绝代,惊艳了时光。
  李玺下意识抓住腰间的银香囊,喃喃道:“郑哥哥……”
  魏禹眼中也闪过一丝喜色,“师兄?”


第38章 叫舅舅
  心上人来了!
  李玺有些紧张, 下意识找信任的人依靠,于是抓住了魏禹的腰带。
  魏禹意识到不对,抬手裹住他的手腕, “怎么了?”
  “郑哥哥回来了……”小福王几乎是颤着小嗓门说出这句话。
  魏禹拧眉。
  突然生出莫名的危机感。
  郑信大步走来, 长袍广袖, 仿佛自带清风与花香。
  他第一眼看向李玺, 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 桃花眼中含着清浅的笑意,还有某种无法形容的复杂情绪。
  然后视线向下, 落到两人相牵的手上,俊眉一挑, 看向魏禹, “书昀, 好久不见。”
  魏禹放开李玺的手,执手施礼,“师兄,别来无恙?”
  “一切都好。”郑信上前, 不着痕迹地站到两人之间。
  李玺呆呆地看着他,下意识松开了魏禹的腰带,努力掩藏住内心的狂喜, “郑哥哥,好久不见。”
  郑信挑眉,桃花眼中漫上浓浓笑意, “当年长姐有幸在太后娘娘宫中住过几年, 被太后娘娘收为养女,得封长宁郡君,福王若唤我哥哥, 那便差了辈分。”
  “那叫什么?”李玺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叫舅舅。”郑信顿了片刻,不知怀着什么样的心态说出这句话。
  李玺咬了咬牙。
  舅舅就舅舅,旁边就有个“爹爹”站着呢,还不是该订亲就订亲!
  说到爹爹……
  李玺终于舍得把注意力分给魏禹,“书昀兄,你认识郑哥、舅舅吗?”
  故友重逢,本该是极高兴的,魏禹却不知怎么形容,酸酸涩涩的。
  不想说话。
  李玺扯了扯他的衣袖,“书昀兄?”
  “叫禹哥哥。”魏禹脱口而出。
  说出来就后悔了。
  李玺却眨巴着晶亮的眸子,调侃道:“禹哥哥,你这是在撒娇吗?”
  魏禹最受不了这双澄净的眼睛眨巴眨巴的模样,轻叹一声,道:“我与师兄曾在一处读书,相伴数年,师兄对我颇为照顾。”
  “哦,缘份啊。”李玺笑嘻嘻地冒出一句。
  郑信打眼瞧着两人之间旁若无人的亲昵,抿着唇,表情严肃。
  他是来学宫任教的,教导这群皇亲贵胄音律和器乐。每日上午在女学那边有一堂大课,下午再来男学这边。
  刚刚还发飙揍人的小娘子们,看到这位光风霁月般的俊美郎君,一个个低眉敛目,端出一副世家贵女的姿态。
  李玺则变成了小跳蚤,直到进了小课室都没消停。
  “书昀书昀,你既然是郑哥哥的师弟,对他一定很了解吧?”
  自然是了解的。
  可是不想说。
  于是翻著书册,敷衍道:“不太了解。”
  “那我告诉你啊,我可了解了。”
  李玺拱啊拱拱到魏禹身边,倒豆子似的说起来:“郑哥哥是郑家这一代最有出息的子弟,也是长安的世家子中最正直、最有才情的一个。”
  “他还很潇洒!当年考中进士科头名,却不肯做官,而是离京游历,饱览名山大川,写了不知道多少首诗——就是有点难背。”
  李玺激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我原本还在发愁,他什么时候才能回长安,没想到突然就回来了,还来学宫做夫子!”
  说话的时候,手里紧紧握着那枚银球香囊——如果这只不是魏禹亲手做来送给他的,刚才差点就忍不住送出去了!
  其实有点后悔,平时都是一口气戴十个八个,自从魏禹帮他改变形象之后,就换成了只戴一个最喜欢的,也就是魏禹送的这个。
  魏禹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脑中灵光一闪,问:“师兄就是你的心上人?”
  李玺笑容一僵,心虚地看了魏禹一眼,用非常非常小的声音嘟囔:“你也太聪明了吧,这都能看出来……”
  魏禹双拳收紧。
  这都看不出来,他这个大理寺少卿就不用做了!
  心情大起大落。
  小金虫也喜欢男人,于他而言是莫大的惊喜;他喜欢的是别的男人,还是对自己有恩的师兄,这就很悲伤了。
  到底不甘心,魏少卿趁着小金虫被兴奋冲昏了头脑,暗搓搓试探:“王爷同师兄如何认识的?”
  “他救过我呀!”反正已经暴露了,李玺也就不打算隐瞒了。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六岁那年我在东市迷路,有人帮了我吧?那个人就是郑哥哥,是他找来的金吾卫,把我送回了宫。”
  魏禹拧眉,“就因为这个,你喜欢上了他?”
  如果李玺说“是”,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当年救他的那个人其实是自己,并且会无耻地抹去郑信的功劳。
  “怎么可能?那时候我才六岁。”李玺丢给他一个“你真不纯洁”的眼神,“就是……后来他不是上了美男榜嘛,我就觉得……他还挺好看的。”
  魏禹抿唇,“我不好看吗?”
  “啊?”李玺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也在美男榜上,排名比他还靠前。”魏少卿彻底打翻了醋坛子,脸都不要了。
  “啊,你不是不常去那些宴饮集会嘛,我也没咋见过你。”李玺下意识道。
  那现在,你仔细看看,是我好看,还是郑信好看。
  你看看,有没有可能移情别恋。
  ——魏禹很想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可是不能。
  他的骄傲不允许。
  他的谨慎不允许。
  他的在乎不允许。
  万一说了,把人吓跑了,就再也没机会了。
  所谓表白,本就不是冲动莽撞下的一意孤行,而是步步为营之后的成竹在胸。
  这只小金虫虫愿意接受男人,于他而言已是上天恩赐,接下来,只需耐心些,再耐心些,慢慢织出一张网,将他套牢。
  卑鄙吗?
  管他呢!
  除了他自己,他不放心把这只小金虫交给任何人。
  李玺趴在桌上,眸子亮晶晶,“两年不见,郑哥哥更好看了,穿着白衣裳,像仙人一样……明年美男榜的排名想来会变一变吧!”
  魏禹呵呵呵。
  明天就换掉这身官袍,穿白衣!
  两人各怀心思,这节课什么都没学到。
  刚敲放课钲,李玺就迫不及待地往外冲,“下午没课,我要请郑哥哥去看胡旋舞!顺便把积攒的那些银球香囊都送给他!”
  魏禹酸溜溜道:“他不喜欢胡旋舞。”
  大概也不会喜欢你的银球香囊。
  小呆虫。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我去安排。”与其放任俩人单独相处,不如让他们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把话说清。
  最好郑信直截了当地告诉李玺,他根本不喜欢男子,让小金虫虫死心,哭唧唧地扑进自己怀里。
  魏少卿腹黑地想。
  是的,他之所以决定“卑鄙”地抢走小福王,就是因为断定郑信不喜欢男子,曾经郑信还因为这个跟人动过手。
  李玺对他无比信任,笑嘻嘻地说:“书昀够义气!等我和郑哥哥成亲的时候,一定请你当男傧相。”
  魏禹:呵呵。
  他安排的地方叫“余音阁”,取“余音绕梁”之意。
  当初他和郑信在郑氏族学读书的时候,每隔休沐都会去。郑信是去听曲子,而他是去卖曲子。
  余音阁如今的主人叫梁婉,是位极貌美、极有才情的女子。当年她还只有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在帮助年纪相仿的魏禹。
  后来魏禹做了官,对她多有照拂,还帮她赶走了当年的黑心鸨母,让她一跃成为余音阁之主。
  两人也算是患难的情谊。
  郑信正跟家里闹气,本不想去这些烟柳之地惹事非,一听李玺也要去,立即改了主意。
  魏禹可就不大痛快了,总觉得这位向来云淡风轻的师兄对小福王未免有些特别。
  趁着李玺跑去拿银球香囊,魏少卿旁敲侧击,刺探敌情:“师兄此次回京是为了亲事吧!”
  郑信眯着那双桃花眼,轻笑:“你既听说了我的‘亲事’,应该知道,我是不乐意的。倒是你,和福王的亲事何时能散?”
  “不会散。”魏禹道。
  郑信眉眼微扬,道:“书昀,你心志向来坚定,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别马失前蹄,自毁前程。”
  魏禹端着手,淡淡一笑。
  是的,他向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的,也从来没得不到过。
  而这次,金虫和前程,他都要。
  他知道,这很难,比科考要难,比升任大理寺少卿要难,比对抗门阀要难,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难。但是,总归要试试。
  知难而退,不是他魏禹的风格。
  郑信摇摇头,还要再劝。
  魏禹笑着截住他的话:“师兄别光说我,你又何尝不是呢?拒了卢家的婚事,这‘前程’恐怕不会太顺利。”
  玩话术,郑信可比不过审过无数要案的魏少卿,不知不觉就被牵着鼻子走了。
  “我?我就是闲云野鹤,他们拿不住我。”
  至少,不会像长姐当年一样,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魏禹笑了。
  闲云野鹤好呀,闲云野鹤可养不起小金虫虫。
  魏禹很少显摆自己的实力,这次去余音阁特意高调了一回。
  先是让长安县的不良人传信,让梁婉清退一干醉熏熏的酒肉之徒,只留那些真正喜欢音律的清雅之士。
  到了地方,又有一香楼的伙计过来,抱着一撂点菜牌子,一样样介绍,巴巴地等着他选。
  魏禹选了一汤四菜,都是李玺爱吃的。
  李玺整个人都洋溢着喜气,“你不能光挑肉菜呀,你不是喜欢素的吗,来一个素的,再来一个甜的。”
  魏禹旁若无人地把菜牌推到他手边,“你替我选。”
  李玺毫无防备,“一起一起。”
  于是,两个人就头挨头、有商有量地挑了起来。
  一个排行第四的美男,一个排行第三的美人,被当成了装饰品,干巴巴地晾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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