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古代架空]——BY:孟冬十五

作者:孟冬十五  录入:03-31

  又悄悄对天上的神仙说:破布就算了,还是保佑书昀兄送他好看一些的玩意!
  魏禹瞧着他坏兮兮的小眼神,也不点破,笑道:“下一次想要哪只?”
  李玺惊喜,“还能再选?现在就给我吗?”
  魏禹笑笑,别有深意道:“先选好,回皇城就开‘烧’。”
  “我看看啊……”李玺兴奋地搓搓小虫爪,在《百兽图》上划来划去,最后选中一只红色皮毛的小狐狸,“就它,先把它叉了!”
  魏少卿微微一笑,“好,就它了。”
  倘若圣人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幅《百兽图》画的其实是长安各大势力的布局。
  骆驼代表的是西北铁勒,李玺已经得到了。
  狐狸的位置刚好在吏部,如今的吏部尚书正是萧子睿的祖父……
  秋猎结束,圣人带领百官祭天地,诰祖宗。
  李玺和二皇子双双站在李鸿身后,位置不分上下。这相当于公开表示,李玺和二皇子一样,有同等的争储机会。
  文臣武将心中波澜乍起。
  太后和晋阳大长公主,这对斗了大半辈子的姑嫂,难得默契地对视一眼,双双叹了口气。
  长安城,要变天了。


第69章 难产
  朝堂上的风起云涌, 并没有波及到小福王。
  他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怎么能多睡一个时辰,还不会错过书昀兄亲手做的早膳。
  是的,两个人还在同居中。
  明面上一个睡家主院, 一个睡主母院,不知怎么的, 每天早上小福王都是在魏少卿的床上醒过来。
  小福王年纪小, 本就觉多, 又天天晚上熬夜看小话本, 到了早上就赖床。
  魏少卿从不强迫他,只会变着花样做早膳,到了点还不起, 就喂熊熊子, 李玺一口都没得吃。
  不是没撒过娇,耍过赖, 姜片都用上了,眼泪也飙出来了, 然而没用。
  魏少卿说一不二, 说好了卯初一刻就是卯初一刻, 刻漏多滴一滴都不成。
  足足错过了三次香喷喷的早膳之后,小福王终于学乖了,听到熊熊子的叫声立马起床,鞋都没穿好就往膳堂跑。
  今日也不例外。
  “书昀兄, 我起啦!今天做的什么?”人还没到,声音就先传了过来。
  魏禹把蒸屉从灶上起出, 掀开盖, 蒸腾的热气挟着诱人的咸香, 扑面而来。
  竹笼中放着六只胖乎乎的小包子, 米黄色的皮,顶上捏成可爱的小褶皱,一看就想吃。
  李玺狠狠地吞了下口水,“什么馅的?”
  “主料是腊肉,配着不同的菜蔬,这只是茄子,这只是葫芦,这只是角瓜,还有韭菜、茴香、芋头,拌上鸡蛋黄,做成素馅的。”
  李玺已经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只,一口咬掉大半个,一边吃一边含含混混地问:“就是你上次做的腊肉吗?”
  魏禹舀起粟米粥,喂了他一口,点点头。
  秋猎之后,福王府分到了好几头山猪,还有锦鸡、野兔等,快到秋收了,这些动物常常下山糟蹋田地。尤其是山猪,不仅毁农田,啃粮食,还时常伤人。
  今年草木繁盛,野物尤其多,山下村民请愿,李鸿便下令多猎了些,就数福王府分到的最多。
  往年杨氏主持中馈,府里的肉吃不完,常常坏掉,或者只把好的地方挑着吃了,其余的丢掉。
  今年多了魏禹,一根野鸡毛都没浪费,灌腊肠、熏腊肉、腌鸡爪、烘肉脯,可着劲地忙活了小半月。
  仆役们也像打了鸡血似的,风风火火地跟着他干。不仅不嫌脏嫌累,还挺乐呵。
  那几日,福王府上空天天飘散着炖肉、烤肉、蒸肉的香味,整个永兴坊的邻居们,全都馋得不要不要的。
  魏禹惯会做人,打着李玺的名义,把腊肉、熏肠送出去一些,不要回礼,只说送给坊中的老人家尝尝鲜,不声不响地帮李玺捞回一波好人缘。
  能在永兴坊住的,不是世代书香就是朝廷新贵,魏少卿也是很有心机就对了。
  六只软嘟嘟香喷喷的小包子吃完,一大碗粟米粥也见了底,小福王满足地拍拍小肚皮。
  “去上学!”
  现在每天吃完饭,最期待的事就是去上学。
  上学表现得好可以得到一个“甲”字,集齐十个甲,魏少卿就会给他一个小奖励。
  有时候运气好,遇到圣人考校功课,圣人也会送。
  有时候运气爆棚,赶上在长乐宫吃饭,魏少卿“不经意”地提一下,太后又会赏一份。
  ——上学真好!
  魏爹拿帕子给他擦了擦手,又抓着小虫爪用湿布巾擦干净,然后切换成魏夫子模式,“旬考有信心吗?”
  “必须有!”小福王挤眉弄眼,“就算不为了我自己,也得给你争气是不是?”
  小福王确实很争气。
  刚巧碰上圣人带几位阁老巡视学宫,李玺面对数位朝廷肱骨,半点不慌,帖经、释义皆对答如流,优秀得像是提前安排好的表演。
  若非问题是阁老们临时想的,几人都要怀疑小福王是不是作弊了。
  李鸿背着手,努力压着嘴角,不让自己笑出声。
  魏爹倒是一如既往的淡定。
  李鸿瞄了他一眼,顿时不爽。
  又输了!
  二皇子也来了,上来就被李玺惊到了,一散场就颠颠地跑过去,比李玺自己还激动。
  “小宝,牛叉叉呀!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李玺白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满是学霸对学渣的鄙视,“那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书昀兄教他的!
  “对对对,就是这句。”二皇子竖起大拇指,“小宝,厉害了,怪不得我阿娘天天夸你。”
  “柴娘娘夸我了?怎么说的?”柴美人长得温婉动人,在猎宫的时候还做了一顶兔皮小帽送给他,李玺可喜欢她了。
  “读书好,长得好,又会说话,反正都是好话呗!”提起来就辛酸,因为柴美人说这些,是为了鄙视他。
  值得一提的是,二皇子在秋猎时表现突出,终于正式晋升为亲王了,圣人还赐了他一座极大的王府。
  ——在此之前,二皇子受母族牵连,一直没有封亲王,只有一个郡王爵位,平日里百官“恭王、恭王”地叫,多半是顾着他的脸面。
  有了王府,就有自己的属官。
  二皇子和李玺哥俩好,恭王府的属官们脸色就不太好了。
  有人开始动心眼,趁机请求,把二皇子也塞进学宫——总之就是不能被李玺落下。不,确切说,是不能让李玺抢了他的风头。
  二皇子脸都白了,一个劲摇头,“不不不,不用了,我都二十了,和一帮十七八的小子们一道上学,怪丢脸的。”
  他不想再回到被亲爹抽鞭子的恐怖日子啊!
  然而属官们很坚持,再三请命。
  李鸿背着手,突然看向李玺,“小宝以为如何?”
  “啊?问我?”
  李玺清了清嗓子,笑嘻嘻道:“二哥哥,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天天懒着,若是不想来学宫,不如去兵部干活,那里刀啊剑啊多的是,够你擦洗几年了!”
  二皇子一怔,下意识看向圣人。
  李鸿抿了抿唇,淡淡道:“学宫和兵部,你选一个。”
  属官们一怔,继而一喜,如同一个巨大的馅饼掉在头上,果然会哭的孩子有奶喝,这不刚哭了哭,就谋到差事了!
  啃书本和办实差,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二皇子却清楚,这个差事,是小宝帮他求来的。
  李鸿带着二皇子出了学宫。
  路过中庭的时候,郎君娘子们正聚在枣园里摘枣子。郎君们爬到树上,娘子们在下面等着。
  大家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萧三郎丢下来的枣子别人不会捡,只留给魏清清;魏清清不好意思,被交好的小娘子推过去。
  贺兰璞那边更好玩,每摘一串,都想丢给崔兰心,结果不等崔兰心上去接,一帮长公主家的表姐们就抢光了。
  其余郎君娘子们大多如此,每个人都有交好的小伙伴。
  “圣人到!”
  “福王到!”
  “恭王到!”
  三位大佬只是从旁路过,太监提醒一声,是为了让郎君娘子们别失了规矩。
  郎君们连忙跳下树,娘子们急急地整理着衣裙,皆恭敬见礼。
  小娘子们猛地反应过来,她们进学宫,就是为了嫁给圣人,或者二皇子。
  为了这个目标,整个家族各尽所能,能用上的关系,能拿出的贵重衣裳和首饰,都用在了她们身上,不是让她们来这里嬉戏玩耍的。
  贵女们仿佛挨了当头一棒,浑身冰凉。
  魏清清低着头,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前方的萧三郎,心口仿佛塞了一团棉花。
  不行。
  不可以。
  忘了你的誓言了吗?
  你是要做人上人的……
  她艰难地闭上眼,再睁开时,眼中的羞涩与温情荡然无存。
  往常时候,下了学,萧三郎都会先把魏清清送回家,自己再去西市逛一逛,瞧瞧有没有新奇兵器,再买些果脯蜜饯,分一半给亲娘,另一半第二天拿给魏清清。
  今日却不同,魏清清先一步走了。萧三郎有些失落,哪儿也没去,直接回了萧家。
  谁知,刚进门没多久,就又骑着马跑了出来,直奔福王府。
  赶巧了,李玺和魏禹刚刚回府。
  萧三郎脸色不大好,“王爷,你跟我回趟家。”
  李玺纳闷,“出什么事了?需要钱吗?还是人?我让无花果……”
  “不用钱,带上医官,还有府兵,不然恐怕不好进。”
  李玺一听,更糊涂了,“是谁病了吗?要府兵做什么?”
  魏禹突然道:“是不是福宁县主发作了?”
  萧三郎一怔,没想到他能猜出来。
  李玺还蒙着,没把“发作了”和“要生了”划上等号。
  魏禹严肃道:“萧郎君,是不是福宁县主情况不大好?敏之不在府中是不是?谁让你来报信的?宫里有人去吗?你最好把话说清楚,不然,万一县主有个三长两短,反而会害了萧家!”
  萧三郎急得直跺脚,“我娘就是担心这个,这才让我来找小王爷!不不不,不是说担心萧家,更多的还是心疼福宁嫂嫂!”
  “三房那边的人说,福宁嫂嫂午时就发作了,这会儿还没生下来,似乎情况不大好……院里的人只许进不许出,也不知道三婶在想什么!”
  按理,这种事应该由三房出面,先通知杨氏,再给宫里递信。可是,三房把消息捂得死死的,自家人都问不出来,更别说让李云萝的娘家人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萧三郎的母亲觉得不对劲,这才让萧三郎来找李玺。小辈之间传个信,倘若最后发现是场误会,也不算什么。
  李玺终于反应过来,没炸毛,也没暴跳如雷,反而异常冷静。
  “无花果,你去告诉母亲,就说二姐姐身子不适,让她去萧家看看。”
  “小胡椒,你去宫里,把御医正,还有那个姓李的产婆带去萧家,要快——直接向圣人要人,不必让祖母知道,免得她担心。”
  “韩校尉,你清点人数,今日咱们府里值守的这些人,除了守着母亲院子的,其余的都跟我走!”
  “……”
  李玺一边说,一边大步往门口走。
  魏禹已经搭好马鞍,扶着他坐上去,怕他心慌出事,自己坐到了他身后。
  把人抱到怀里,才发现,他的小金虫虫在发抖。
  “二姐姐不该心软的,明明圣人已经说了,让她在宫中待产,她还是被萧子睿三言两语骗回了萧家。”
  “今是萧子睿是不是出城办差去了?二姐姐又把十二近卫派出去保护他了,对不对?”
  “明明还差一个月,怎么今天就发作了?是不是萧刘氏又为难她了?让她端茶倒水了,还是在日头底下立规矩了?”
  “萧刘氏,她死了,她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
  魏禹紧紧抱着他,不断挥着长鞭,确保他们能快一点赶到萧宅,快一点看到李云萝,快一点让他的小金虫虫安心。


第70章 大姐姐来了!
  李云萝之所以选择回萧家待产, 不是因为心软,而是为了腹中骨肉。
  世家重名声,倘若这个孩子在宫中出生, 原因是萧家不做人,皇室不得已给她撑腰, 那么她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 甚至这一辈子都会背负这样的名声。
  坊间只要提到他, 就会说:“啊, 这就是那位在宫中出生的小贵人?想当年……”
  这不是李云萝想要的结果。
  她从始至终都很清醒,诉求非常明确——
  她就是且只是想让萧子睿意识到妇人生产的危险,让他重视这个孩子, 也重视她。
  至于萧刘氏, 乃至整个萧家,她并不在意, 也在意不过来,更无所谓“改变”或“感化”, 只需要让他们畏她, 惧她, 不敢惹她,就够了。
  去猎宫的路上,李玺那一闹,已经让萧子睿足够重视, 太后和圣人对她的维护,也让萧家慌了神, 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所以, 萧子睿苦求数天之后, 她就顺坡下驴, 回萧家待产了。
  李云萝无数次感激上苍,让她如此幸运,有一个全心全意护着她的弟弟,有一个强势且拿女儿当事的娘家。
  这些天,萧子睿表现得也很好,只要没有紧急公务,就在家陪她,且一改往日和稀泥的模样,明确站在她这边,不许萧刘氏靠近她,更不让她再去主母院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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