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人,我们舍不得你!”
“沈大人不走好不好?”
无数受到沈黎恩惠的人,都在暗自抹眼泪。他们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官员, 但是沈黎不一样, 他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人,是他们的父母官。
暗恋沈黎的少女们泪洒绢帕, 如果县令愿意的话,她们真的愿意为奴为婢,侍奉县令。可惜县令如同最珍贵的宝玉,只可远观,稍微接近一些,就会叫人自惭形秽。
沈来秋和余氏也是大家熟悉的,这几年,他们丝毫没有表露出高人一等的态度,反而和县城中的百姓拉家常, 讨论庄稼,讨论做生意的事,因此他们跟着县令离开这里,他们也非常不习惯。
沈言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这里带着和他一般大的孩子,组成了一个孩子帮,带着这群孩子赚钱,到处玩耍,可以说是个正宗的孩子王了。
严楉抽噎着抱着沈言不给他走,“你不能再陪我玩几年再走吗?我这就走了,以后我想吃蛋糕了找谁啊?”
沈言摸摸小弟的脑袋:“别哭了,我给你寄。”
沈黎默默插刀:“不能寄,寄到了蛋糕也坏了。”
严楉哭得更大声了,沈言不知所措地抱住小伙伴。
“别哭了,我们的燕子帮从今往后首领就是你了。你在小弟面前哭,到时候小弟们瞧不起你咋办?”
大哥这样的物种,生来就会给他添乱。而且他还反抗不了,呜呜。
不管大家如何不舍得,沈黎都要回京城了。他搭上严文庆的商队,跟着商队出行,外围还有镖局照应,一路上应该会顺利很多。
严楉哭哭啼啼的样子叫严文庆非常不满,要不是严文庆的大哥不允许,严楉现在已经被严文庆带到马车上,跟着他们一起去京城了。
严文庆看着沈黎一脸怅然的样子,安慰道:“你也许去京城述职以后,陛下不给你官做,你又可以回燕回呢?”
沈黎哭笑不得:“有你这样安慰人的吗?我真是闻所未闻。”
等离着燕回县越来越远的时候,沈黎才收拾好情绪。也许人就是这样,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成长。燕回县是他第一次如此酣畅地发展经济的地方,他觉得以后也许再也没有这样如同一张白纸的地区任由着他发挥了。
他们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才遇到一家大一些,条件好些的客栈。沈黎看到菜单上的招牌菜非常丰富,甚至还有些招牌菜,是沈黎在燕回县做出来的。沈黎看着熟悉的菜名,不由得微微一笑,吃食总是传播得很快。
“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呢?”
沈黎:“先来几桌上等好席面,给诸位弟兄们上菜。我们一家另外起一桌,味道好的菜挑八盘来,再来两盘饭后甜点。我们四人要两间上房,其他兄弟们你另行询问。”
小二高兴极了,这可是大生意了,三十八个人,少说也能摆上四桌席面了,再加上这位郎君单独一个席面,五桌席面。不知道郎君们吃得满意给不给赏银,若是不给赏银也没什么,就桌子上剩点菜,让他带回家,他今日也不亏了。
不过这小二的心思注定不能实现了,总共四十来人,除了余氏,其余都是大胃王。别看沈言个子矮小,还是个小孩模样,可是十岁的孩子,在古代已经算得上是个“半大小子”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赶路赶了半天,沈言觉得自己可以吃掉一只羊。
沈黎看着盘子里的菜都被瓜分干净了,有些尴尬。这些菜的分量不少,没想到还是被吃完了,这是一件失礼的事情,会让人觉得主人家故意不给客人吃饱。这一路上,他们吃饭都不在一处,他难得请商队的人吃一次,没想到菜也许还上少了。
不过沈黎误会了,其实这些商贩挨过饿,知道挨饿很让人痛苦,种粮食不易,所以才努力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光的。
沈黎给了小二一荷包赏钱,那看着还没成年的小二乐呵呵地将沉甸甸的荷包收在怀里,按照沈黎的嘱咐给商队兄弟的桌子上些饭后点心。
点心没被吃完,沈黎松了口气。每桌的人将点心分一分,打包带走在路上吃。
“黎儿,还要走多久,才能到京城?”余氏颠簸了一路,她皱着眉头,脸色苍白,看着就不太舒服的样子。早些时候,她的小腹就开始隐隐作痛了,为了不耽误沈黎行路,她一直没有说出来。只是现在下面见血了,她只好问问沈黎,什么时候能到。
沈黎赶紧把余氏扶到上房安稳坐着,沈来秋急忙去找郎中。沈言结了账,仔细确认严文庆是哪个房间,就立马去他娘身边嘘寒问暖。
“娘,你都感觉不舒服了,怎么还瞒着不说呢?”
余氏也很后悔:“先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跟你说了也无用。现在我又怕耽误你去长安述职,你在朝中除了世子,没有什么认识的人,我怕你被弹劾。”
沈黎也不多说什么,叫婢女给母亲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郎中便赶来了。
“恭喜夫人,您有喜了。看脉象,大约有三个月了。胎像本来很稳,可是大约是近期劳累,就比先前差许多。夫人需要喝上几剂保胎药,好好休息,不出七天,胎儿和夫人均无恙矣。”
沈来秋:……
他又要有一个孩子了?因为怕余氏怀孕,他都是小心翼翼地和余氏同房。专门挑选了合适的时间,他还喝了点神医给的药,据说那药喝下去,久而久之,就不会让妇人怀身孕了。不过对自己的身体没什么影响,甚至会让人平心静气。
他的孩子够了,哪里舍得余氏受这个苦?
“这孩子,可以不要吗?”
大夫吹胡子瞪眼:“那怎么行?你若是不想让你夫人的身体出什么问题,就老老实实把孩子生下来。”
沈黎看着他娘,他娘生他的时候,才十六岁。如今他已经是十六岁了,他娘是三十二岁。三十二岁,在沈黎的眼里不算高龄产妇,不过在沈来秋眼里,在这个年龄产子,无疑是值得担心的事情。
沈言疑惑道“娘,你都怀宝宝了,居然一点都没感觉吗?”
余氏也觉得不对,她的月事还是每月准时来,不过量很少。她以为是自己年纪大了的缘故,还暗自失落许久。
“娘,你跟爹就在这里稍作修整,等我在长安安定下来,我再派人来接应你。”
这里的路段虽说人流量不算特别大,可是也属于比较繁华的县城了。沈黎担心她娘的身体,自然不愿意还叫她奔波。他爹是个靠谱的,再留两个小厮,两个婢女,想来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客栈老板收到了沈黎给的五十两银票,自然会将余氏和沈来秋关照好。沈言自然还是跟着沈黎,不然余氏没有太多精力看着沈言。沈言也乐意跟着他大哥,这些天爹和娘都被肚子里的小孩吸引走注意力了,他留在这里,也不过是一个没人理会的人。
“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沈言郁郁地叹气,说出叫沈黎哭笑不得的话。
沈黎特别关注沈言的情绪,不过小孩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沈黎也就随便哄了哄,“若是个弟弟,你可以使唤他做事情,就像我使唤你一样。如果是个妹妹,咱们可能都要失宠了,大哥也得做好心理准备。”
沈言一听,觉得还是生妹妹吧,臭小子一点都不好玩。严楉家里就有个小妹妹,特别可爱,不吵不闹,还会超乖地叫他哥哥。
他的兴头来了,决定去长安也要好好赚钱,给妹妹买新衣服穿!
长安城,大约是大昭发展最好的城市了。酒旗飘扬,商贾络绎不绝。在最繁华的东胜街 ,路上的行人摩肩接踵,商队的人将沈黎的行李搬到陛下赏赐给沈黎的宅子里,就去忙着卸他们自己的货物了。
沈黎没想到宅子里还有十个婢女,十五个小厮。一看他回来了,立马殷勤地将他的行李放置好,称呼他为大公子,叫沈言二公子。
沈黎发誓,这些人有一个瞬间是想称呼他为大老爷,称呼沈言为二老爷的,只是他们的年龄阻止了府上的仆人们。
沈黎自己的房间居然被安排在了正院,叫清正堂。爹娘的屋子在隔壁院子,也很宽敞,叫养荣院。沈言有个比他大哥小些的院子,叫长平院。
都是请长安一等一的好工匠打造的院子,景致,摆设,无一不精。
更妙的是,这里居然还有三口汤池,不知是从哪里流出的活水,汤池冒着热腾腾的蒸汽。这个大宅子可不便宜啊,陛下是下了血本了。
长廊是回字形的,显得格外庄严肃穆。不过长廊的屋檐下有颜色各异的鸟,被关在笼子里,还有长廊外的花草树木,都给严肃的长廊增加了一些意趣。
假山,活水,长廊,或者精致或者大气的院子都不缺少,后置房不是平房,而是两座小阁楼,精致得像闺房。
不过后置房本来就是闺房吧,希望娘这次可以生一个妹妹,沈言馋妹妹,他也稀罕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攻受见面,接下来几乎每章攻都会出场(?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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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沈黎带着自家老弟洗漱了一番,换上了新衣服, 准备拜访街坊邻居。他们的宅院在东街, 也叫鹿鸣街。这里大多是官宦人家居住的地方, 不是权势滔天的权臣聚集地, 就是从五品到三品官员的宅院聚集地。
沈黎默默将沈宅的价格往上调了调。宅子好,不单要看宅子本身的风水, 配置,装饰, 还要看位置。这个宅子坐落在东街正中心,离京兆尹府,县衙等地方都很近,步行半柱香时间就能到。而且, 这里都是官宦人家,普通人若是住在这里,只要稍微和某个人家走得近些,就能有所收益,这个收益, 可以是任何方面的收益。
沈黎和沈言穿着一身长安时兴的长袍,拎着礼盒拜访左邻右舍。住在沈宅左边的,居然是以前来过沈家村, 给沈黎送陛下恩赏的沈平。曾经的礼部员外郎, 如今已经是礼部正议大夫,正四品官。从礼部的从五品官到正四品官,这些年沈平大人也真是顺风顺水地走上坡路。
沈言担心地问道:“大哥, 要是这些大官不让咱们进去,那就尴尬了。”
沈黎看着朱红大门,摸了摸沈言的头道:“不让我们进去也无妨,咱们的礼数尽了,也就可以了。这不是我们的错,但是不去拜访,就是我们的错了。”
沈黎明白沈言在边陲呆惯了,乍一来到繁华许多的京城,难免会露怯。露怯不是什么值得去嘲笑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害怕自己的心意得不到反应是正常的。可是沈黎不想让沈言变得过于瑟缩,凡事都带着沈言,他才会越来越干练,小小年纪就能练就一副“厚脸皮”,这是一件好事情,说不定以后遇到任何事都能做到宠辱不惊。
沈黎刚敲了三下门,门房就开门了。沈黎和沈言的衣服,一看便知道非富即贵。门房不敢怠慢,赶紧客气地叫沈黎稍等片刻,他小跑着往里走,不一会儿就有个小厮过来,从沈黎的手里接过篮子,客气地拎着沈黎和沈言往里走。
沈平家的摆设,和沈黎家的不同。沈黎家里,果树和观赏类树木很多,沈平家里,到处都是花坛花圃。不过看着也好看,有种人间富贵花的感觉。沈黎不知道,一旦男人和女人成家了,家里的许多摆设都是女主人弄的,好看是好看,就是和男主人不太搭调。
沈平对沈黎还是有些印象的,毕竟是同一个姓,加上沈黎年纪小,沈平一眼就认出沈黎了。
“哎呀,当日一别,如今你居然这样大了。”沈平如今已经快要四十岁了,看着比先前老许多,而且也胖了许多。
“见过沈伯伯。”沈言看着沈平一脸和煦,他就松了口气。
沈平看着沈言,笑道:“你们兄弟俩,长得倒也很有些相似之处。今日哪里都不许去了,在我家吃顿饭。”然后对沈黎道,“我不过是给你送了陛下的一次赏,你就这样记着,过年过节还送东西来,可见还是见外了。”
沈黎笑着道:“您还给了回礼,这又怎么说?”
在沈平家里喝了一碗茶,略坐了坐便告辞了,“我今日来,只为了拜访邻居,没想到您就住在我家隔壁,倒也巧。今日就不多打扰,以后打扰您的时候多着呢!”
沈平点头道:“在京城居住,大有不易之处。若是有不懂的,大可与我说,我尚且能帮你参谋参谋。”
沈黎高兴地应下了。
他娘有孕了,等上一个星期,他就会派人去接。京城离沈家村并不算近,从怀孕生子,到孩子长到两岁,少说也得在京城呆上两三年。不然孩子太小,回家也不方便。所以,在京城有相熟的人关照,必不可少。
沈平毕竟是正议大夫,事务繁忙,见沈黎还有别的事情,就叫管家送他们去徐大夫处拜访。
管家是个知事的,路上就在跟沈黎介绍,“您这右边的宅子,是门下省封驳房给事郎崔立的宅子,给事郎之位仅次黄门侍郎,主要掌省读奏案,正五品上的官职哩!虽然品级不如我家老爷,却是实实在在的能跟陛下日日相对的官,您和他说话,得万分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