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戚景思像小时候一样拽了拽林煜的袖口,“我能照顾你的。”
就像这十七年来你照顾我一样。
油灯燃着一豆微弱的火苗,被一阵细风吹过,颤颤巍巍的,照不亮这个一贫如洗的家。
林煜的眼角一片润湿,他急忙起身背过脸去,言语冷澹,“你既已知道与我并无血缘,非亲非故,你麻烦了我这十几年了,还嫌不够吗?”
他说罢起身,打帘走进里屋前道:“你走罢。”
“小叔叔!”戚景思冲着林煜的卧房又唤了一声,“我走了——”
“那些束脩你就会拿去换银子抓药了吗?”
屋内一片阒静。
半晌,林煜才重新从房里走出来,他径直走向戚景思的房间,背着身子道:“我给你打点行装。”
*****
一封回信送抵晟京,半月后,一辆蒙着锦缎的马车就停在了戚景思住着的窄巷外。
他跟林煜的住处据说是他爷爷那辈留下的旧宅,阴天漏雨,晴时跑风,那么一架华丽的马车根本就开不进窄巷来。
林煜带着几个小厮进屋来搬走了戚景思本就不多的行囊,之后就躲进自己屋里,闭着房门再也没出来。
戚景思站在门口深深一揖,张口轻唤了一声:“小叔叔……”
房里只传出几声压抑着的咳嗽声给他回应。
他在身旁,林煜就算是咳嗽都得忍着。
“你等我回来。”
最后这一句他说得很轻,转身走出了老宅。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开文了!
提示一下,这篇文有轻微群像尝试,前期可能有些铺垫,节奏也许不够快,但十章之内会进入高潮,给个机会!下一章攻将开始他怼天怼地的纨绔生涯,结尾出现的才是主角受,不要站错噢~
束脩(shù xiū):本来是肉干,后作为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相当于学费。
这已经是阿鱼第四本涉及阴谋、朝堂的故事了,虽然都主感情线,但下一本想写一个轻松的。
下本开治愈系校园文《话唠同桌对我穷追不舍》,还是主攻文,双向救赎的内核不变。
口嫌体正傲娇攻,学霸兼校霸(丁瑾瑜)X温暖话唠伪学渣,小太阳受(明皙)
文案:
因为从小寄人篱下,转学,一直是丁瑾瑜人生的主旋律;直到高二这年,他终于如愿回到幼时的老家。
为了未来两年的安稳生活,他决定这次一定收敛脾气,在学校做个透明人,却不想……
开学第一天,就差点在校长室门口把人给打了。
破功也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误会了自己出手是为了帮他,好巧不巧——
这个“他”还成了自己的同桌。
他的新同桌叫明皙,笑容温暖,坠着酒窝,就是话有点多——
一看就是温室里的花朵。
对于注定与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新同桌,丁瑾瑜敬而远之,却不想……
新同桌偏偏对他穷追不舍!
一次意外,让丁瑾瑜再次流离失所,他阴差阳错地搬进了明皙家里。
从小形单影只的他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头领地意识极强的孤狼,却在不知不觉间,被明皙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笑容,攀上了自己窗台。
明皙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
于是丁瑾瑜急了。
明皙被丁瑾瑜按在树干上,路灯穿过稀疏的树影,孤狼咬住了猎物的脖子。
丁瑾瑜眼底红得像是渗了血,“明皙,我警告你,我是gay,你最好离我远点!”
“巧了,丁瑾瑜。”明皙抬头望着丁瑾瑜,笑出酒窝,“那我是不是可以追你了?”
有人即使身处黑暗,却依旧犹如烈日炙阳。
他用童年治愈一生,也治愈了旁人本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的那个童年。
第2章 纸醉金迷 ...
作为百年王朝的都城,晟京城繁花似锦;戚景思到时就已接近入冬,转眼间年关便近了。
在这样权贵云集的地方,请客走动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鹤颐楼作为晟京城里这些年最红火的酒楼,富丽堂皇中又不失清雅别致,在平日里本就一席难求;能在这样的年节包下楼内最大的雅间,岁暮阁,小侯爷费柏翰可是没少花心思。
阁内一张大圆桌上,顶金贵的高足金杯倒了一片,连那只上乘的双耳白釉的酒器也碎成瓷片躺在了地上。
桌边已经趴倒几人,显已不仅仅是一派酒过三巡的景象。
暖炉燃得正旺,再点上最上等的熏香,温暖馨香如同春日盛景。
当初在沛水马头穿着粗布坎肩的乖戾少年已经不见了踪影,戚景思一身锦袍华服,懒靠在蜀锦软垫的贵妃榻上,恍然间觉得街上的三尺积雪不过是个假象。
帐暖熏炉醉不知,便赴了这一场纸醉金迷。
费柏翰的酒气从脖子跟儿一路爬到脸上,才终于请出了今晚煞费心思想要炫耀的主角,那只新得的“雪衣娘”。
鹦鹉学舌没什么好奇的,奇的是这只鹦鹉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你这边弹曲儿,它那边就能和出几句唱词来。
“当真?”连常浩轩也顾不上刚迎进门来的名妓柳娴儿,凑了上来。
“那是自然!”费柏翰得意地扬了扬下巴,瞧了眼刚进门的柳娴儿,“这不是来了个会弹曲儿的嘛,你让她来首时兴的,雪衣娘都能和上两句!”
柳娴儿抱着琵琶进门正要给各位贵人见礼,闻言欠身道:“那贱妾便弹一曲常小公子最喜欢的《卜算子》,给各位小爷助兴。”
她十指轻捻,琵琶声落玉盘,雪衣娘当真咿咿呀呀地和了两句,引得众人一阵惊叹。
戚景思对那些姑娘柔声软语的曲子向来没什么兴趣,压根儿也记不住两句唱词,现下便更不懂那群纨绔在惊叹些什么。
他这会兴致缺缺地斜靠在榻上,连眼皮都不曾抬半分。
柳娴儿一曲弹罢,费柏翰这边得了一阵吹捧,正是那虚荣心最得满足的时候,却一个转头瞧见了榻上恹恹欲睡的戚景思,便又觉得尤显不足。
“今日是你们哪一位如此长进?”他调高了嗓门,“把我们千杯不醉的戚公子都给喝倒了。”
戚景思闻言也不睁眼,只牵着一边嘴角笑了笑。
“又或者是——”费柏翰说着起身,走到柳娴儿身边伸手挑了挑她的下巴,“是你这曲子,让我们戚公子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戚景思微微睁开点眼缝,瞧着费柏翰手上的动作,笑容散漫,“酒自是好的,人也是好的。”
“都好。”
“戚公子夸你呢。”费柏翰撤了点在柳娴儿下巴上的手,走到大圆桌前拿起一盅温在小炉上的热酒,递到柳娴儿跟前,“还不赶紧谢过?”
柳娴儿双手接过酒盅,走到桌前拿起一只金杯满上,莲步轻移至贵妃榻前,半蹲半跪,低着头递上手中酒盏,颊边也跟着绯了两分。
戚景思接过酒杯,一仰头便饮尽了。
“都道戚公子生得英伟不凡。”常浩轩瞧着柳娴儿一脸的娇羞模样,没好气地打趣道:“倒不曾想能让我们的娴姐儿都抬不起头来。”
“戚公子模样生得自是好的。”
晟京名妓柳娴儿,左右逢源的功夫自是不在话下,她再满上一杯走到常浩轩身侧,几句话就将人哄得合不拢嘴。
戚景思对这些声娇体软的妓子实在是不感兴趣,他懒靠回垫上。
此处虽乏味,但他却更不愿回到戚府里去,便问:“酒足饭饱,费公子接下来安排了什么乐子?”
“乐子自然是——”费柏翰眼神自有深意地打量了暖阁一圈,卖起了关子。
“啪”的一声骨瓷脆响自雅阁外传来,众人尚未等到费柏翰解惑,却听到楼下一阵喧嚷。
“今日的事,你若跪下斟茶认错,我便大人不记小人过!否则——”
戚景思靠在榻上大致听了两耳朵,后面左不过是那名男子在炫耀家世,嚷嚷着自己今日必不肯善罢甘休之类的狠话。
他本人没什么兴趣,倒是费柏翰起了兴致。
“走,瞧热闹去!”费柏翰拽了拽歪在榻上的戚景思,“你不是找乐子呢?”
岁暮阁内几名尚醒着的少年推推搡搡地挤出门去。
甫一出岁暮阁的大门,戚景思便瞧见一名约莫三十出头的男子满脸酒气,嚣张地立在一楼大堂内,正脸红脖子粗地指着眼前一名少年的鼻子骂,满口秽言。
少年穿着店里小二统一的服制,耷拉着脑袋,双手举着托盘不敢抬头,连盘中的酒盅都跟着他的颤抖的双肩轻微摇晃。
就在戚景思丢下句“无聊”,扭身便要回去暖阁之时,楼下小二身后,一位小公子终于甩开左右拦着自己的两个伙计,一步上前拉下双肩微颤的少年挡在身后。
他只给了戚景思一个背影,但戚景思却一眼就把这个挺直清瘦的背影从纷乱的人群中摘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登场这个才是主角受!也就是文案里的“小瞎子”~
昨天居然有小可爱说看上了预收~开心!
这次预收放得早是因为预收那一本有好几万存稿了,这本篇幅不长,写完就无缝开新,追过我的小伙伴都知道,阿鱼很勤奋的!所以希望大家不吝点个预收鸭~
帐暖熏炉醉不知。出自《南乡子·和张元助通判赋雪》【作者】王之道·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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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萍水偶逢 ...
“赵公子。”那个背影拱手作揖,礼数周全,“打翻酒壶弄湿您衣衫的事儿小巴已经道歉了,衣服也已经给您烘干奉上,丢失的玉佩也寻了回来,您如何才能放过小巴?”
“赵公子?”费柏翰饶有兴致的打量了一番,跟身边的常浩轩嘀咕了两句,“不记得晟京城里哪个名门世家姓赵啊,什么来头?”
常浩轩也摇头道:“不认识。”
“这人谁啊?”费柏翰回身朝身边的伙计问道。
“嗐!费小爷还不知道呢?”伙计勾着腰答道:“这位是赵家大公子,赵康,他堂妹头俩月刚进宫封了采女,赵家满门也都跟着沾了光,当中就属着赵康最是跋扈难侍候了!”
“今儿也算这小巴倒霉,得罪谁不好,得罪了他定是没有好果子吃……”
“啧,八品采女——”费柏翰低头拨弄着手上的白玉扳指,“这也能算是个门第?”
“是是是……”身旁的伙计忙不迭地连声恭维道:“跟费家自是不能比的。”
费柏翰是费家孙辈独苗,费老候爷盼了六个孙女才盼来这么一个独孙,兼是嫡出,打小便是宠得没边。
他父亲子承父业,接替老宁远候戍守边关已有二十余年,现在费老候爷尚在,他父亲虽未袭爵,但已是李晟王朝威名赫赫的宁远将军;家中嫡亲的长姐当年一进宫便是正二品昭仪。
费柏翰平日里在费家后院的女人堆里打转,看着虽是好性子,但骨子里还是有些世家小少爷的骄傲;像赵康这样的货色,到底是入不了他的眼。
“哟,我当是谁呢?言少爷啊!”楼下赵康阴阳怪气地翻了个白眼,“不过是鹤颐楼里一个小小的伙计,也犯得着你亲自出头?”
“小巴是店里的伙计,但——”言斐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少年,语调沉稳,不卑不亢,“他也是我弟弟。”
“这又是谁?”费柏翰斜眼瞟着身边的伙计问道。
“这便是我们东家独子,言斐,言少爷。”伙计一脸担忧,他望着言斐的方向小声嘀咕着:“亲娘啊!这少爷怎么还参和进去了……陈四那几混账东西是怎么看着人的!”
一楼大堂这会已经乱成一锅粥,人挤人地围着瞧热闹。
言斐最后几个字咬的清晰有力,戚景思则盯着那个清瘦挺直的背影瞧,总觉得这道背影内里有种说不出的倔强,带着点莫名的熟悉。
他点了点费柏翰身边的伙计,问道:“怎么回事?”
“端着酒盏的那孩子叫小巴,是我们店里的伙计,今儿这事儿本也怪不着他,摊上了便只能自认倒霉……”
戚景思进京不久,伙计尚摸不清他的来路,不过这酒馆里世故圆滑的伙计自是明白,能跟费柏翰、常浩轩这样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儿天天厮混一处的人,必也是贵不可言的,他连忙上前细细解释起来——
赵康酒醉,撞倒了送酒的小巴,酒水撒了二人一身;赵康好一阵发作,还是鹤颐楼堂前掌事的老掌柜出面赔了不是才算完。
可这边小巴刚把烘干好的袍子给赵康送回去,赵康便言袍子内袋里有一枚玉佩不见了,全店的伙计鸡飞狗跳一阵好找,终于在赵康之前吃酒的桌下把玉佩寻了回来。
“如此这事儿不就了了吗?”费柏翰又打眼瞧了瞧楼下,“还在瞎折腾什么?”
“这不是,面子上挂不住么……”
伙计埋头解释,楼下的人也没闲着,金贵的骨瓷的酒盏跟不要钱似的,一个个落地。
“呸!什么狗屁弟弟!他就是个偷儿!”赵康狠啐一口骂道,“这小畜生早些年在街上装哑巴讨饭,讨不到就偷,晟京城里谁不知道?”
“他今儿是看事情闹大了,藏不住了,才把落袋的脏物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