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摄政王令朕宠罢不能[古代架空]——BY:挽轻裳

作者:挽轻裳  录入:09-18

  有嫉妒顾悯的人酸道,到底是皇帝的枕边人,这枕头风一吹啊,皇帝还不对他百依百顺,要什么给什么,可不就平步青云了。
  杜成美被发配充军那天,杜谦仁向沈映递交了辞去首辅之职的奏本,沈映拿上奏本,装模作样地去了寿安宫询问太后的意见。
  太后看完杜谦仁的奏本后,没说什么,只说让皇帝自己看着办就好。
  皇帝离开寿安宫没多久,郭九尘进宫来给太后请安,还带了只鹦鹉送给太后解闷逗乐。
  那是只毛色纯白的玄凤,太后命人把鹦鹉挂在廊檐下,拿了吃食逗着玩。
  太后兴致盎然地问郭九尘:“这鹦鹉会说话吗?”
  郭九尘笑呵呵道:“回太后,这个品种的鹦鹉并不会说话,只是叫声好听些。您要是喜欢会说话的鹦鹉,老奴去给您寻了再送过来。”
  太后摆手道:“不用,哀家就喜欢不会说话的,这畜生要是学会了说人话,那岂不连畜生的嘴都不可靠了。”
  “太后所言甚是。”郭九尘点了点头。
  太后喂完鸟,拍了拍手,语气随意地道:“杜谦仁是保不住了,内阁得要有位新首辅坐镇。”
  郭九尘试探地问:“太后心中可有属意的人选?”
  “首辅这个位置,不论是谁来坐,只要是忠心哀家的就好。”太后抬手让宫女给她重新戴上护甲,瞟了眼郭九尘,冷哼道,“这事你来办,选好了人,等到皇帝让大臣们举荐的时候推上去。皇帝以为倒了一个杜谦仁,这内阁就是顺着他的了,天真,哀家会让他知道,大应朝究竟是谁做主。”
  郭九尘笑了笑,“说起来,皇上最近的举动的确有些太过活跃。损失一个杜谦仁并没什么可惜的,但经过这次科举舞弊案,朝中一些本来态度中立的大臣,已经隐隐有倒向皇上的趋势,几位新科进士与皇上的关系也颇为密切,老奴担心,长期下去,恐怕会威胁到太后您的地位。”
  太后进屋坐了下来,“就凭他们?皇帝如今年岁见长,性子难免叛逆些,但离翅膀硬还远着呢,若是身边没有人帮他,他能成什么气候?对了,你说这次科举舞弊案,是安郡王和顾悯帮皇帝破的?那安郡王何时那么有能耐了?”
  郭九尘道:“据说是安郡王在城外随后救了个人,结果那人正好是陈子荣的书童,可能也是天意。”
  “天意?”太后不屑地冷笑了声,“哀家向来不信命,恐怕,是背后另有其人在帮他们。”
  郭九尘忙道:“太后英明,老奴回去就让人细查!”
  太后转了转手里的佛珠手串,冷冷地说:“还有那顾悯,他在皇帝身边,倒也算尽心尽力,这才几日功夫就破格提拔成从三品了,你说他会不会已经转而投靠了皇帝?”
  郭九尘眼珠儿转了转,“其实这次科举舞弊案破,顾悯也没出多大力,皇上之所以会升他为锦衣卫指挥同知,想必……还是对顾悯的格外偏爱罢了。”
  太后摇了摇头道:“自古在皇家,‘偏爱’两个字,随时就能成为一把杀头的刀,你不知道这背后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你,巴不得你从高位上掉下来,好狠狠踩你一脚。皇帝宠他,也是害他。”
  郭九尘赞叹道:“还是太后看事情看得透彻。”
  太后眸中闪过一道寒光,道:“不过让皇帝总宠着一个顾悯也不是办法,也该到了给皇帝立后选妃的时候,绵延子嗣才是要紧事,只要有皇子在手,皇帝听不听话又有什么干系呢?”
  郭九尘想了想道:“太后,过几日就是皇家春猎的日子,不如到时候邀请京中各世家适龄的名门闺秀一同前往,让皇上相一相?”
  太后考虑了会儿,赞同地点头,“这倒是个好办法,就照你说的做吧。”
  —
  皇家春猎每年在三月底举行,为期三日,届时由皇帝率王公大臣们前去皇家猎苑举行射猎活动,以此来彰显大应朝的实力。
  在皇家春猎中,射中猎物多的人,还有可能获得皇帝的赏识因此被破格提拔,所以能参与的臣子们都很重视皇家春猎这项活动。
  这算是沈映穿过来后,第一次出宫参加这么大规模的活动,到了春猎的围场,看着眼前广袤无垠的草原和浩瀚茂密林海,心境不由得也跟着开阔了起来。
  这些都是大应的疆土,而他是大应的皇帝,跟随他而来的都是他的臣子,试问普天之下,还有比这更让人畅快的事?
  到了围场,车马劳顿,所有人先安营扎寨安置下来。
  顾悯作为皇帝如今身边最炙手可热的红人,自然也跟着来参加这次皇家春猎。
  皇帝的御帐被众星拱月地围在中间,而顾悯的营帐,更是离皇帝的御帐只有不到十丈的距离,几乎叫所有人都知道了,如今他这位顾少君,有多受皇帝宠幸。
  顾悯已经升任锦衣卫指挥同知,负责这次春猎营地的巡视安保,等他带兵巡视完一遍营地,却发现这次随行春猎的大臣里,不少人家还带了女眷过来。
  一般射猎这种活动,甚少有女眷参加,因为女眷都不擅长骑射,顾悯感觉蹊跷,便去询问负责登记随行人员名单的内监是怎么回事。
  那内监还没回答,身后忽然响起了安郡王幸灾乐祸的声音。
  “顾少君,原来你还不知道呐?怎么,皇上没跟你说吗?”
  顾悯回身,冷冷地看他,“说什么?”
  安郡王嘲弄地看着他,“你难道没发现,这些女眷的年纪,都是些到了适婚年纪的妙龄少女吗?”
  顾悯挑眉:“所以呢?”
  安郡王叉腰哈哈大笑了两声,“所以你好日子到头了!这些姑娘,是太后安排在这次皇家春猎上让皇上相看的,皇上要立后选妃了你明不明白?等皇上立了后,你这……”
  安郡王本来想说“你这狐狸精”,但抬眼看看顾悯这人高马大的样觉得把“狐狸精”这个称号安他头上又不太合适,于是改口道:“你这种巧言令色之徒就再也魅惑不了皇上了,都要靠边站!”
  “沈暄,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沈映刚出御帐,隔着老远就听到安郡王得意洋洋的声音,循声找过来,果然又是在找顾悯的麻烦。
  沈映简直快对安郡王无语了,这家伙,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好不容易才让所有人相信,他现在最宠爱的人是顾悯,可安郡王偏偏凡事都要和顾悯对着干,也不知道顾悯到底是哪里得罪他了。
  安郡王不服气,“我说的事实啊,皇上你就是要选妃了嘛。”
  沈映无语地白了安郡王一眼,没理他,走到顾悯面前,抬头望着他一笑,“巡视营地累了吧?朕看你都出汗了。”
  说完,从袖子里掏出一方黄色的丝帕,举在手中替顾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得旁边的安郡王直接目瞪口呆,堂堂皇帝,居然帮一个男宠擦汗,这还有规矩吗?
  顾悯低头深深地看了眼沈映,“谢皇上。”
  沈映给顾悯擦完汗,又把丝帕展开,抬起顾悯的右手手臂,把丝帕系在了他的手臂上。
  顾悯不解,“皇上,您这是何意?”
  沈映负手挺胸笑道:“下午还安排了蹴鞠赛,到时君恕你上场,有了手臂上的这条丝帕,好叫朕在人堆里一眼就能瞧见你,朕期待你的表现。”
  顾悯朝手臂上那条皇帝亲手为他绑的丝帕看去,心头忽地重重一跳,心房里有什么东西瞬间像野草般疯狂滋长蔓延开来。
  皇帝这样做,是想告诉他,在这么多人当中,他的眼里只有他顾悯一个人吗?
  而旁边的安郡王则是一脸的咬牙切齿,那表情,恨不能把顾悯给生吞活剥了。


第19章
  随行人员安营扎寨完毕,午后众人在各自的帐篷里休息了会儿,到了蹴鞠赛开始的时间,便陆陆续续地从帐篷里出来,前往比赛场地观看蹴鞠赛。
  历任大应皇帝都对蹴鞠这项运动情有独钟,因此每次春猎开始之前,都会举办一次蹴鞠赛热热场,高宗时期,甚至还有人因为蹴鞠踢得好,受到高宗赏识,从一个小小的参军被破格提拔成了锦衣卫千户,摇身一变成了高宗的亲信。
  皇帝御驾到场的时候,其他大臣和家眷已经规规矩矩地在台下站好,等到皇帝站到高台上,齐齐向皇帝行礼请安。
  沈映午睡起后换了身狩猎服,大红曳撒外穿了件方领对襟无袖织金龙纹罩甲,头戴鞑帽,脚蹬白色皮靴,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器宇轩昂,精神奕奕。
  天潢贵胄,本该如此。
  跟随父兄前来这次春猎的名门淑女们,也都知道自己这次过来,是为了让皇帝相看选妃,所以在行礼的时候都忍不住悄悄抬起眼睛打量台上的皇帝。
  她们虽身在深闺,但多少也听说过皇帝荒淫无道的“美名”,若是嫁给这样一个昏君当皇妃,恐怕这一辈子都要完了,因此她们过来时,穿着打扮恨不得一个比一个简单朴素,生怕引起皇帝的注意。
  本以为皇帝长得会跟个色中饿鬼一样,可当真正见到皇帝,发现皇帝竟然是这样一位风。流俊俏的少年郎时,这些姑娘们又忍不住芳心萌动了起来。
  圣上长得如此英俊,举止不凡,想必爱慕他的人一定很多,所以也未必是圣上自己喜好美色,是那些莺莺燕燕硬要凑上去的也说不定。
  况且那可是皇帝,天下之主,就算多纳几个美人又算得了什么?后宫本来就是雨露均沾的地方,谁难道还敢妄想独得圣上恩宠?
  可见传言也不能尽信。
  皇帝让众人免礼入座,那些本来还想闷着头假装自己是透明人免得被皇帝看上的姑娘们,现在只恨自己打扮得太朴素,有几个一坐下来就悄悄让婢女拿出胭脂口脂给她们补妆,一双双美目时不时含情脉脉地往台上瞟,期盼能得皇帝一眼眷顾。
  可她们却发现,皇帝压根儿看都不往她们身上看一眼,注意力全在蹴鞠比赛上,而且眼睛只盯着其中某一个人看。
  沈映左手下面的位子,坐着岐王沈晗,岐王虽然年幼,但作为皇子,自然也要出席春猎这种皇家盛事,而冯太妃要照料岐王,因此也在春猎随行人员里面,就坐在岐王身旁。
  在冯太妃旁边,还坐了一个妙龄少女,她容颜清丽,星目檀口,眉眼间与冯太妃略有几分神似,名唤冯芷云,是冯太妃的侄女儿。
  岐王的位子离皇帝最近,是以冯芷云比其他官眷看沈映看得还要更加清楚,她自负美貌,即使打扮素雅也有我见犹怜的气质,可她几次抬头看皇帝,沈映却像是浑然不觉,这让冯芷云不禁有些气恼。
  冯芷云顺着皇帝的目光,看向蹴鞠场上,比赛正进行到激烈处。
  场上一共二十四个人,分为两队,每队队员都穿着统一的蹴鞠装,红队以安郡王为首,而白队的领队则是顾悯。
  安郡王胸无大志,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唯有在玩这件事上从没输给过别人,他府里就养着好几个蹴鞠艺人平时专门陪他踢球,所以他自然也是把蹴鞠好手。
  安郡王本来不想上场的,但他一听说顾悯会参赛,立即就换上衣服,摩拳擦掌准备要好好给顾悯一点颜色看。
  赛前安郡王就放话给红队的世家子弟们,等会儿踢球的时候,全都给他死死盯着顾悯,只要顾悯拿到球,谁能从他脚下把球截下,他安郡王都重重有赏!
  是以比赛一开始,明眼人就都出来顾悯被红队那些人针对得有多厉害,只要他一拿到球,红队那些人就一股脑蜂拥而上把他团团围住,像一堵堵墙挡在顾悯面前。
  可纵使他们已经把顾悯防成这样了,也挡不住球技高超的顾悯突围。
  只见顾悯身姿灵活,脚下牢牢控着球,身体不时左晃一下右晃一下试图用假动作麻痹对手,突然趁对手不备,转身一脚把球从一人的胯。下踢出包围圈,刚好被旁边准备接应他的队友接住!
  红队的人见球已不在顾悯脚下,忙四散开来去防其他人,谁想到这是顾悯虚晃一招,他队友见顾悯已经突出重围,又把球传回给了他,顾悯带着球直往球门过去,等到红队的人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想再追上顾悯,却也来不及了,只能在后面眼睁睁看着顾悯一招漂亮的斜插花,踢球进门,正中门上的风。流眼!
  白队先得一分,皇帝带头拍手叫好,台下也跟着喝彩声不断。
  只有安郡王气得跺脚,直接在场上开骂:“一群废物!这么多人防一个都防不住,人家两个人就能把你们耍得团团转,你们都干什么吃的?!”
  冯芷云对男人家的运动没什么兴趣,只注意到皇帝的眼睛自始至终都盯着刚才踢球进门的那个男人身上。
  刚才男人踢进了球,冯芷云注意到皇帝朗声大笑的样子,俊眉修目,神采飞扬,连带着她的心跳都快了好几拍,皇上笑起来,当真是好看极了。
  冯芷云附耳悄声问冯太妃:“姑母,那个手臂上绑着一条黄帕子的男子是什么人?”
  冯太妃往球场上漫不经心扫了眼,看清楚人后蔑然一笑,“哦,他啊,他叫顾悯,是皇上亲封的少君。”
  “少君?”冯芷云微诧,杏眼圆睁,“就是皇上的男宠吗?”
  冯太妃拈了颗葡萄,放入口中,“嗯。”
  冯芷云不由得对顾悯多注意了两眼,因为离得远,男人的面目看得没那么真切清楚,但能看出来身材颀长挺拔,如翠松修竹一般,踢球的动作也很潇洒自如,不像场上有些人丑态百出,当真是位英俊风流的好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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