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没出息,可在自己做蛋的时候都没这么馋呢。这不终于有一个可以离开她注意力的话题了。
廖庭宇看着神来之笔的大嫂,很是镇定自如的说道“我打算去写一写书,咱们这镇上那些小说和奇异之怪之类的卖的挺好的。我想去试试。”
“可是你不是说读书人要注重名声吗?这会不会对你以后考试有什么影响。”邓氏有些担心的说道。
廖庭宇仔细的搜索了一下,发现其实写小说什么的很多学子,哪怕是秀才,举人都写过。在原着的印象中,他好像也写过一些,但是并没有被录用。以至于回来告诉邓氏读书人不可以做那些事,会有辱斯文。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以前一知半解的所以误会了,前几天我仔细的问了一下,他们好像要用笔名,可以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廖庭宇拐了一个弯说。
邓氏一听还是有些不放心。“这那些卖书的老板,也会知道是谁送来的呀。他要是个大嘴巴,不就一传十十传百不就知道了吗?要是传到了考官的耳朵里……算了,你还是别去吧,咱们踏踏实实的,再过大半年你就要去考秀才了,咱们再苦点,穷点也没什么。别断了自己的前程。”邓氏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的儿子比钱重要。
廖庭宇见邓氏没有同意,也觉得自己可以背着做一些,现在主要的还是找一个正经的营生给这个家,他目前还不知道镇上有什么呢。
这读书郎真是够了,走路也不注意一下四周,其实这营生并不好找,毕竟他虽然知道很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却不知道,在这样一个贫苦的家庭里面,什么是适合他们的。
有什么能够适应这个时代发展壮大,考虑到种种因素,他必须到镇上实地考察了,再来做决定。
不过令人愉快的事,他明天就要到书院里去读书了。他只需要在书院里读个三个月,然后便可在家复习,到时间后就去考试,这是书院对寒门学子的一个宽容,若是富家子弟想读多久便读多久。
但是很少有寒门子弟会这么选择,毕竟是不是一个起跑线上的人啊。不过这对于他来说倒没什么问题,毕竟越早出来越自由,想想以后每天要十点去学堂,读到下午。中午来吃一顿,普普通通没油没味的饭菜(这对他来说)。这简直是一种另类的折磨。
入夜,廖庭宇看着外面繁星点点,他突然想起自己在晚上看的,野外求生的节目怎么做陷阱。在这个野生物丰富的世界里,而且自家后面又是个后山,这么样的资源不用拿来做什么。
这边除了小孩子要在山上做个陷阱,抓个鸟什么的,大人都基本上是在地里做活,粮食一点一滴都很珍贵,大人们可舍不得将这粮食拿给孩子们做陷阱,以至于这陷阱做的粗了简单,没有什么效果。
可是他不一样,廖庭宇拍一拍自己那愚钝的脑袋,暗道,自己真的是太蠢了。
可是天色已晚,很多人都已经睡了,再加上草丛里有些危险的生物,想想还是自己明天一早便去做吧。下午回来时正好可以看看有没有收获。
天有些亮了,他便起身拿着工具悄悄的往后山走去。古代虽然说有很多不足,但是就这天上的月亮洒下的月光,便是发达社会完全无法看到的,再加上天边,微微泛着一丝光亮,比起路灯来照的还要亮。
虽然后山很大,但是里面却没有什么凶勐的动物,因为那些动物有更大的生存环境,而且山下的人经常在后山上上下下来打柴。
要是真的看到了那些大虫之类的,整个县城都会听惊动,甚至是有军队来捕捉。像小说里的打到大虫之类的事件其实真的是很渺茫。野猪倒是有,在记忆里他们还分过肉呢,就是太臭了,很柴。
他选了一个比较静谧的地方,这里月光和太阳微升的光芒透下来显得有些诡异。
看看四周,廖庭宇为自己壮了壮胆,他将铲子使劲的铲一个陷阱做下来没有做过农活的手变得通红。要小心翼翼的做好了属于自己的标记,这样猎户看到了也不会拿走他的东西。
天大亮了,他听着这里鸟的叫声慢慢的响起,便拍拍自己已经做好了的陷阱,回了家,躺在床上。这时候村子里只有几户人家,亮着灯,应该是要去镇上做工的。和其他人还在睡梦中。
第四章 去镇上
廖庭宇回去的时候人还没起,干脆又躺了一会儿迷迷煳煳的睡着了,直到有人过来喊他吃饭,他才醒来。
这时太阳已经出来了,“儿啊今天你要当镇上去,记得要认真读书,好好听夫子讲课,夫子啊都是有学问的人,你要认真向他们学习……”廖明在饭桌上开始了自己的唠叨模式。旁边的大哥还一个劲的点头,表示赞同。
邓氏在厨房里忙着,他们父子三需要赶时间,所以吃的早了一些。
大哥廖石吃完便到村长那去拿回来牛车了。昨天已经打好了招唿,今天直接过去拉就好。
那牛车的滋味真酸爽,实在是难以描述。
廖庭宇重脚轻的下了牛车,便和他们分开了,毕竟一南一北。
廖明看着廖庭宇那脆弱的模样,便说的“你这身子啊,是该好好锻炼了。今天我们工作的要晚些,你就不必等我们了,下了学便自己回去吧。”
廖庭宇从记忆中知道有些时候去做短工为了多挣几个铜板便会选择一些时间比较长,比较累的活儿做。
廖庭宇按照记忆中的方向向学堂走去,学堂里已经做好了学生,他不是第1个,但也不是最后一个,坐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摆好书本,等待夫子的到来。眼睛向四处看了看,不同于现代的教室,最显眼的便是那夫子的桌子和椅子,而他们是坐在一个草甸上的,有一个小的书桌。
夫子有张大的,桌上摆着藤条。看那手把上的包浆便知道是多么的受夫子的喜欢。
廖庭宇熟悉的人过来给他打招唿,虽然这些学子们都有些书生意气,但是外表看着个个是斯文儒雅。
毕竟长得不好看,是考不成秀才的。无论哪个年代都是以看脸为中心。
廖庭宇趁着课间休息的时候问了一个比较相熟的朋友借了几本小说来阅读。
他家是开书斋的,学院里家里比较穷的学子便会到他那里这些书来抄写,这样既节约了买书的钱,又可以看更多的书。
原身便向他借过几次。这人大方,而且加上是一个学堂里的学子,他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倒也没人说他什么。在学生们之间的评价也是非常高的。
一天的时间便那么过去了。也没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就这么平平静静的过去了。
唯一称得上有趣的是夫子在考核学子的时候,有一只鸟突然飞了进来,在教室里绕了一大圈子,也没飞出去,有学子便好心的用书去赶了一下,同时被夫子的书敲了一下头。
回到家中放好自己的东西便去了后山。
邓氏很奇怪的看着一反往常一回来就进书房的儿子,“老二,这是干什么去啊?”
文秀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邓氏也没有指望她回答个什么,只是随便说一句而已。
到了后山,廖庭宇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自己做的陷阱,不得不说他的运气真的非常好,陷阱周围没有人出现的脚印,而且陷阱里面还有三只野鸡在里面啄着糙米团。不枉他偷偷的从厨房里拿出这些本来也是昨天没有吃完的,邓氏打算留着早上来煮一口稀饭。
廖庭宇伸手将野鸡捉了出来,里面的野鸡活泼的很,当他手伸过去就在他的手上啄了好几口,疼死他了。
历经了千难万险才将这几只野鸡捉住,看着手上的痕迹。
为了报复廖庭宇便在野鸡的脚上采用草藤缠得死死的。
大概是想着没有逃生的希望了,野鸡的脑袋便垂了下去,脚却不停地蹬,一不注意便被刮到了手上,划出一条长长的白色的划痕,疼得要死。
这野鸡不大差不多一个全成年男人的拳头那么大。但是非常不好捉,它相当的灵活,加上身体娇小,喜欢在草丛和树丫子下面到处乱跑,不是特别厉害的人,是根本抓不住它的。
廖庭宇颠颠自己手上提着的野鸡,有些得意洋洋。
幸好他还知道低调,这鸡可是好东西,因为出来的急,所以他什么也没带,只好将自己身上的粗布衣服脱下一层。
将野鸡全部搂在衣服里,用草把嘴巴堵着。避开人群回到家中,有好几次村民过来给他打招唿,他都担心野鸡叫出声来。
第五章 吃鸡
万幸的是在他的提心吊胆下,他成功回到了家。
文秀儿因为今天天气太热,加上又没什么要做的活,所以在家里做饭,邓氏则在外面去摘菜。
她看见他回来还提着衣服便说道“小叔这是怎么了?衣服坏了吗,我这忙得差不多了,我给你补补吧。”顺手便去接廖庭宇的衣服。
还没有接触,便感觉到了衣服里面有活物不断挣扎,廖庭宇将衣服拿开,露出三只野鸡来。
三个活泼的家伙吸引了文秀儿的眼睛。
她很惊喜的看着眼前三只可爱的小东西。想想昨天吃的蛋,非常期待的看着廖廷宇。
果然不负她所望,廖庭宇便开口说“大嫂处理一下吧,今天咱们来弄只鸡来吃。”
文秀儿笑得傻傻的,双手接过廖庭宇给的鸡,头不停的点。她倒很想现在就把这只鸡给宰了,放在锅里炖了。
可是这当家作主的究竟还是邓氏,不过有了小叔子这句话想了今天这鸡是吃定了,虽然她不一定吃得到鸡肉,但是跟着喝口汤还是可以的,想想都很幸福。
文秀儿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邓氏盼了回来。
邓氏听了文秀儿的话,有些奇怪的说“老二哪来的本事把野鸡给捉住了?”
但是她没奇怪多久,便看到了文秀儿馋嘴的模样将鸡踢到文秀儿身边,有些不高兴的说。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鸡给煮了,你还想不想吃晚饭了。”
文秀儿也不生气,看着这么俊俏的鸡,高兴的用菜刀笔画的笔画,看看从哪里下手,才能让这只鸡的痛苦降到最小。
邓氏突然想起了什么,冲进厨房,文秀儿已经杀了一只了:“你先别杀了,我问你老二逮了几只呀?”
“三只,还有两只在这呢!”文秀儿指着旁边吓破胆的鸡说道。
邓氏一看,这两只精神呀“今天就杀一只,你把它毛弄干净,炖了,我去找些红枣来,这两只要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文秀儿点点头,有些可惜的看了鸡几眼。
村口一阵吵闹,外面务工的人也回来了。
廖明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脏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廖石也好不到哪去,爷两慢慢的赶着牛车回来想来是习惯了,回到家,便闻到一股香味,吞了口口水,中气十足地说。“哎哟,我的个乖乖。”
然后又小声的,却又掩饰不住自己语气中的惊讶,说道“今天这是啥日子呀?怎么还有这鸡汤呀。闻闻,嗯,真香啊!”
廖明还在感叹,廖石便已经将鼻子抽了上去,狠狠的吸了一大口。
廖明看着面前眼前的脑袋,将他的头往旁边一拍。“丢人现眼的东西,没吃过鸡,没喝过鸡汤啊,没吃过鸡肉啊。”教训着别人,也不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廖石瘪瘪嘴。
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眼睛一愣一愣的看着盛有鸡汤的碗。
邓氏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着这父子俩的傻样,将他们两个都扔进了小侧房里让他们将衣服换了,洗了澡再出来。自己则去喊自家的功臣吃饭去了。
廖庭宇正在誊写今天借来的书,邓氏轻轻的敲了敲门。轻声说道“儿子,饭已经做好了,快出来吃饭吧。”
廖庭宇放下手中的书本,慢慢的将东西收拾好,往吃饭的地方走去,邓氏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便说道“儿啊?今天你是怎么将这野鸡给抓回来的呀。以前咋没看你这么能干呢。”
廖庭宇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邓氏,“阿娘这话说的,难道我一直不是挺能干的吗?”
邓氏赞同的点点头“对,我儿子那是能干的,这十里八乡的哪个比得上。”
廖庭宇说道:“这是我最近在书上看到的,它里面讲了怎么做陷阱,本来我也不怎么相信的,但是今天看来,这还是有用的。虽然捕捉不到什么大点的猎物,但是若是运气好,还是可以捉些小东西。一会儿我将这做陷阱的方法交给大哥,让大哥有空的时候去弄他一两个。好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
“这样啊,所以还是读书好啊。正好这些小事让你大哥去做,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读书。阿娘还等着做秀才他娘呢!”邓氏说道。“别在这些小事上浪费时间,反正你大哥闲的没事。”
廖庭宇没说什么,他从记忆里知道邓氏是个偏心。这个季节还好,要是在农忙的时候,一家人天还没亮玖早早出去干活,忙到月明星稀。
就算这么忙邓氏还会抽空回家给他做饭,而原主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从不插手地里的活。可谓是五谷不分,当然他不比原主好。
好的是廖家都是识些字的,毕竟原身再怎么瞧不起地里刨土的哥哥也要靠他们养,所以在读书后每天教一家人识几个字,这让他们每次去打短工都要比其他人轻松的些,工钱也高些,不然怎么可能让原身一直读书还无怨无悔,只有得到好处了才知道读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