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害他的小弟弟不听话的罪魁祸首是谁啊!
黎里树低头,尴尬地笑,谭乐侧头看去,那笑容被星光微微照亮了,衬著毛茸茸的围巾,居然有几分温暖圣洁的味道。
此情此景,不扑真是枉做流氓,於是谭乐想都没想,毫不犹豫地俯身吻上上去。
带著面条味的,毛茸茸的亲吻,後味是甜甜的,这个混黑社会的男人像纯洁的小学生一般,只是羽毛般轻飘地触触嘴唇,然後就倏然分开了。
黎里树还是呆呆地端著面条。
谭乐却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面向前方发动了汽车。披著满天星光,车子朝他们小公寓的方向驶了过去。
就这样吧,对方是个笨蛋也好,是个牛郎也罢,他这个大少爷也认了。
他不急,他有的是耐性,和这个臭牛郎慢慢磨爱情。
但是谭乐其实不是什麽好耐性的人。
生活愈是平静,他就愈是焦躁,他们共同走的路仿佛有个尽头,那尽头,有个判决在等著他。
今天他回家晚了一点,回来的时候发现黎里树已经睡下了。於是从来用脚踹来关门的大少爷这次脚下留情,反身轻轻抵上了门。
睡得真早啊,这个家夥。他感叹著,刻意放轻了脚步,把装著食物的塑料袋放在桌上,然後轻手轻脚走进床边。
裹在棉被里的男人把头也缩进去了,像只挖了坑把自己埋了的鼹鼠。
谭乐伸出手,只轻轻触碰了一下,男人就不安地颤抖起来。
又做噩梦了吗?他皱起眉。
等了等,棉被球还是轻微颤栗著。於是他一把拉开领带,脱下衣服和鞋,钻进了被子里。
被拥抱住後,男人的动静顿时大了起来,不安地磨蹭他的胸膛。喉咙深处响起轻微的抽气声,好像轻度哮喘病人般,努力地大口呼吸著,却怎麽也找不到空气。
“醒醒。”
谭乐不耐地想,这种症状明明已经消失很久了,怎麽又回来了?不管他怎麽努力,就是治不好呢?
他今晚实在是太痛苦了一点,於是谭乐轻拍脸颊想唤醒他。
“醒醒,黎里树,醒醒。”
男人的睫毛颤抖著,竭力想要睁开。於是谭乐吻上了他的眼睑,用舌尖轻触,唤醒他。
“啊……”
男人终於长长呻吟了一声,睁开了眼睛,但是瞳孔却是放大的,茫然无神。
“啊……”他继续无意义地叫喊著。明明正对著谭乐的脸,却什麽也看不见似的,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单音节的叫声。
忽然心里一疼,谭乐恶狠狠地把黎里树抱在了怀里,揉进自己灵魂般地抚摩著他睡衣下苍白的背脊。
他眼看著这具灵魂在渐渐枯萎下去,想尽办法没不能阻止男人沈沦在自己的噩梦里无法自拔。
“黎里树。”谭乐轻唤著,在他清醒的时候,他很少叫他的名字。
“啊啊……”
“黎里树,醒过来。”
“啊……”
他心酸起来,一遍遍地叫著,好像只要这样不停地叫著男人的名字,就能把如此悲惨的一问一答进行下去一样。
第二天,揉著头发的人趴在桌上郁闷。
“头好痛……为什麽最近头越来越痛。睡醒过来後感觉比没睡还累。”
谭乐正在看报纸,听到他这麽说就回答:“大概是生病的关系。要不要我给你弄一点安神的药。”
黎里树还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谭乐真的给他带了药。据说是能治失眠的,黎里树见上面印满西文和分子式,也看不懂,估计价格不菲,就对谭乐心存感激。
“你不用为我这麽破费啦。”
谭乐笑笑,难得没有顺杆爬说什麽你要感激我哦之类的话,只是给他倒了杯温水。
“记得每天吃一次,一次一粒,这个和普通的安眠药不同,要坚持每天吃才有效果。”
黎里树答应了一声,感激地点点头,满脸的笑意。
谁想做牛郎啊! (三十七)
37.
为了庆祝黎里树找到工作,谭乐坚持要出去大吃一顿。不管黎里树再怎麽提出外面吃很浪费,以及自己很会烧菜,都被一一男人驳回,扔给他一件衣服兜著就拖进车子里。
两个男人去的是熟人开的饭店,黎里树站在漂亮气派的大门下,看到红色旗袍两列而开的小姐齐齐说:“欢迎谭先生,黎先生光临本店!”吓地差点腿软了。
谭乐见状急忙提了他一把。“你给我有点出息。”
以後他是要跟著老子我混的人哎,不见惯这种场面怎麽行。
黎里树被谭乐的眼神吓地背脊一挺,果然手脚僵硬地跟在谭乐後面进去了。
最大的包厢里开了中式围桌,水晶灯吊顶,屏风绕围。穿著黑西装的小弟为他们拉开椅子,随侍在旁。
黎里树第一次看到黑社会宴客的场面,坐下後两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谭乐。”
“嗯?”
“这麽大的桌子就我们两个人吃吗?好浪费。”
“谁说的,还有一个要来。”
男人自如优雅地在红木椅上伸展开长腿,用热毛巾擦手,擦完有人接了过去。
接著他装作专注翻看菜单的样子,眼角却在欣赏著黎里树的窘态,那个人手足无措的样子,让男人心里浮起一阵恶质的满足。
“不用紧张,就当是自己家里好。唔,晚上要吃什麽呢?三头鲍?血燕?或者鲨鱼翅?”
他刻意报出一道道名贵的菜肴,於是视线里那张脸更红了,吓得直冒热气。
“我,我随便就好……”
“不要这样嘛,难得出来吃一次,我请客哦,你这家夥以前从来没见过这麽贵的菜吧,抓紧时机尽量吃吧!”
谭乐沈浸在自己的优越感里。
“可是,你不是正被人追杀吗?这麽高调不要紧?”
被这麽疑惑地质问,谭乐正饮茶差点没喷出来。糟糕!他忘了还有这个借口。
“咳咳……最近风声不太紧了,有线报说,来杀我的杀手已经回老家了,那个,被我的小弟端了啦。”
“是这样吗?”视线里的男人真心地露出释然的神色:“那太好了,你安全了,就不用再住在我家了吧?”
谭乐瞪他:“我住在你家,你就觉得那麽麻烦?”
“也不是这个意思。”黎里树笨嘴拙舌地不知怎麽说。
其实他的本意是,因为对方终於不用委屈缩在狭小的地下室而为他高兴。
谭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像被惹得心情恶劣的贵族猫,高傲地甩尾巴,别开脸不再理睬黎里树了。
两人正别扭时,大门又被推开。
“谭大少爷,好久不见哟!咦,又带著宠物来我这里遛弯了?”
黎里树吃惊地张了嘴:“百老板!”
他上次正是和谭乐一起出去吃饭认识的薄衍秋。
长相俊美的年轻人冲他招招手,眨眼微笑:“奇怪吗?上次那家店是分店。这家店也是我的。小黎,下次来给你打五折哦。”
“真的吗?多谢百老板了。”
薄衍秋上下打量他,嘴角打了个弯。
“如果小黎你愿意帮饭店打打广告,做个模特,穿围裙带兔耳朵拍写真的话,就可以免费……”男人笑嘻嘻,头上仿佛长出两个恶魔的小耳朵来。
“啊?我也能当模特?拍了照就真的可以免费吗?”
黎里树有点心动了,这里离公司近,他是新进职员,进公司後请一顿是免不了的,来这里吃的话,不就省下很多钱?
“好……”
“好你个头啊!”
谭乐不耐烦,拍了黎里树的脑袋一下。
“那个家夥最擅长拿点蝇头小利来贿赂别人!到最後你会被吃得连渣渣都不剩!”
薄衍秋一脸诚恳地微笑:“谭少爷不要这麽说在下嘛。在下会当作夸奖收下的哦。”
“哼,从小就没看你干过一件好事!”
谈话间,菜式一道道流水似的上来。薄衍秋开了瓶红酒,高级的葡萄芳香让人兴致高涨。两人都是自小味蕾就被养刁了,对桌上的菜不感兴趣,酒却一杯接著一杯地喝。边喝边聊些最近的话题,之後话题就转到了某些见不得光的交易上去。黎里树听了一会儿,发现话题太过晦涩,有很多他听不懂的切口,插不上嘴,就顾著埋头吃菜。
手边的红酒也略微碰了碰,果然是高级的酒,尝一尝就感觉齿颊留香,口感极佳,他有些贪恋那个味道,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薄衍秋眼尖,看黎里树眼神捧著酒杯,有些舍不得放手。就急忙凑上前去,笑眯眯道:“小黎,要来玩猜拳吗?”
黎里树爽快地应承。以前他在酒桌上也不是没玩过,做牛郎的时候陪著女客人也常玩,自认为技术还不错。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碰到了精明的薄衍秋,几轮下来,他就一败涂地。
输了好几次,就被罚了满背的酒,面前男人笑眯眯地替他倒,手稳得不洒出一滴,刚好和酒杯齐平。这绝活也让人啧啧称羡。
他的笑脸也像葡萄酒似的,那笑意把人都熏醉了。
黎里树喝多了一点,也模模糊糊知道对方有意在劝酒,但是薄衍秋好看的笑脸就是没法拒绝。
“呃,喝,喝不下了啦……”
最後黎里树抱著酒瓶开始满脸绯红地说醉话了,把头埋进了臂弯里。
谭乐皱眉,对薄衍秋说道:“你别再灌了。”
後者挑了挑眉,不置可否,一把把人塞进了他的怀里:“谭乐,你应该感谢我。我看你最近修炼忍者神龟的功夫,真是突飞猛进啊。感激小弟我的话,明年第一笔走私的单子,就不要和我家抢了哟。”
谭乐也没说什麽,只是老大不愿意地把在怀里拱著的人安抚下来,一脸嫌麻烦的表情。
不过那温暖的,带著酒意的身体,是很吸引人没错。
从饭店出来的时候,黎里树被冷风一吹,清醒了一点,微微睁开眼,茫然地感觉到晃动,於是问道:
“……是谁?”
谭乐翻了白眼,这个笨蛋竟敢连自己都认不出来。
“唔……晃得好厉害。”扒著肩膀的手垂了下来。
哼哼,少爷我肯背你走就不错了。
背上的人蹭蹭他的肩膀,感觉到没什麽危险,又乖顺得不再动了。他轻飘飘的没什麽分量,谭乐掂掂那屁股,心里觉得奇怪,最近自己明明喂得很好啊,怎麽还是不长肉呢。
脖颈被弄得痒痒的,黎里树湿润的气息拂在耳後,而谭乐心里,竟然说不出的平安喜乐,有些舍不得放手。
饭店门口,替谭乐打开车门的下属,惊讶的发现,连包都不习惯拎的老大这次居然背著一个人走出来。他的嘴角微扬,显然是心情极佳。不上预备好的车,而是大踏步往前走了。
“老大?”
“你把车开回去,我带著他走一会儿。”
“哦,是……”
下属惊骇地嘴都合不拢。
天是下红雨了吗?
这样一路行来,路过行人顶多看上两眼,也听到也有老太太感叹著:“这两兄弟的感情真好啊!哥哥真体贴!”
要是以前,谭乐肯定凸个中指表示不爽。
体贴?搞搞清楚,他是混黑社会的耶!
可是现在心里却颇为窃喜。得意地想,可不是?模范丈夫也就像老子我这样的了!
这样慢吞吞地背著人走到一半,气温下降,冷风一阵阵地吹,终於把黎里树给吹醒了。
他打了个喷嚏,一睁眼就看到昂贵羊绒大衣的一个肩膀。
黎里树吓得差点跌下来,“放我下来……”
“你走得动吗?”谭乐不回头地问他……
黎里树心想就算走不动,难道继续叫你大少爷背著吗?接口连声说:“可以的可以的。”
一触到地,腿还是没出息地软下去,被谭乐拉住了,黎里树变得满脸通红,连耳朵根也是红通通的。
“对不起。”他狼狈地道歉。
本来以为谭乐一定会骂自己的,谁知他只是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此时两个人正站在街心花园的边上,树木在风中沙沙作响,路灯光在拉出两条长长的身影,歪斜地重叠著。
怎麽也称不上浪漫,甚至有些阴森的环境。
黎里树喝得上头觉得头痛,於是谭乐拉著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反正已经很晚了,两人也不急著回家,就聊起天来。
四周没什麽人,连街道也是空荡荡的,远处快要打烊的商店里,橱窗还亮著光,背景音乐随著夜风送了过来,依稀是月亮河的曲调。
“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 I’m crossing you in style someday……”
黎里树的脑袋还是昏昏沈沈的,不自觉地就往谭乐肩膀靠去。
头顶传来模糊的话语,依稀是谭乐在说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音乐伴随的关系,男人的声音慵懒著,缓慢而深沈。
“你知道吗?这个地方对我来说很特别。”他说。
“唔?……”
“我干爹就是在这里过世的。”他指指公园外的马路:“谭家有人被白叔买通了,临行前偷偷溜进车库,在他的车底安了塑胶炸弹,他去赴宴的路上经过这里的时候,炸弹就爆炸了。”
谭乐说这番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只是眉毛微微皱著。开过的汽车灯光照亮他的侧脸又暗下去,无端端弥漫开忧伤的情绪。
“那时候我二十岁不到,除了砍人杀人,只是个什麽都不懂的笨蛋而已。却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没人会管我,也没人敢管。就连干爹,都很少说我的不是。他老人家对我真的是没话说,当亲生儿子一样的疼。那时候我还天真地以为,反正做当家还早呢,这种好日子可以一直一直过下去。”
谭乐顿了一下:“谁知道人算是不如天算的。一转间,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那天,我因为不想去交际应酬的酒会,於是偷偷爬到阁楼睡觉。干爹派人叫过我,我听到了,可是没有下去。等我一觉醒来,就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谭乐冷笑了一下,“有什麽用呢?人和车都炸了飞了,肉和废铁都分不出来。”
黎里树突然觉得夜风吹在肌肤上,寒冷无比。
“我真的没有想到,干爹就这麽把当家的位子留给我做了。前一天我还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小鬼而已,第二天,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看著我,等著我说话。白叔这条老狐狸趁火打劫,一天之内就端掉了谭家两个堂口,放火烧光了仓库。我连反应都来不及。那时候才发现自己算个什麽啊!没有了干爹,我还是谭家大少爷吗?我根本算个屁!”
谭乐语气恨恨的,继续说:“该死的我曾经无数次地後悔过,为什麽之前没留个心眼去检查车子?为了讨厌应酬於是闹脾气?哪怕我什麽都没发现,那天我跟著他一块去了也好。干爹去世的时候,我竟然还在阁楼上呼呼大睡。”
“我真他X的没神经。”
黎里树听著他一个人,愤愤不平的自言自语,也跟著伤感起来。在他的印象中,谭乐一直是蛮不讲理地强大著,他痛恨他过,也畏惧他过,可是何曾看到他有过这幅模样,何曾想到他也是个需要别人安慰的人。
那样皱著眉,露出後悔的表情,和垮下去的肩膀,看上去不再是没心没肺的黑社会,倒像是个做错了事,而在内心自责不已的大男孩。
黎里树一直是喜欢照顾弱者的,而谭乐这样的男人,他本来以为,根本是站在“弱者”这个词的对立面。
可是没想到,自己对他,也会从痛恨畏惧,到战战兢兢,至如今,居然生出一股子怜悯来。
他忍不住地伸手抚上他的脸。那张脸还是面无表情著,眼睛一眨不眨盯著路口,瞳孔里仿佛映出当时的火球,汽车的残片四处飞舞。
可是当年爆炸的痕迹,早已消失了。
“不要难过啊……”他笨拙地安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