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三百

作者:  录入:09-07

  哥
  作者:三百

  【哥-写在开头】

  ★ ★ ★ ★★ ★ ★ ★关於其中的人物……
  说到男一,大致上算是缘起於这家伙……OTZ论相貌部分,是的,我是以他为主来描写的……
  性格的话……不能算是他……(虽然一开始是,但後来又写太歪了)他是个外表看似有点任性、自恋、爱欺负人但其实内心温柔、很照顾弟弟的一个哥哥……
  所以还是别误会的好我的文章是文章,他是他,希望不要混淆or错认了……
  金某人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至於男二,则是以我们强宝同学担任一开始我还有点怀疑自己是否写歪了他的性格但後来想通了(何)我发现强宝真的很听他哥的话呀……
  奇怪,对其他人都那麽强势在金某人面前就那麽忠犬说一就是一,多听话,又那麽照顾他哥……
  这人真的很爱金某人= =b(什麽?想看正常脸脸?不给看嘻嘻)★ ★ ★ ★★ ★ ★ ★大致上属於系列文之类的小玩意每一篇章之间,并无直接关连,为独立小短篇呀、或许可以说是和「单元剧」的性质相同?
  对不起,我就说我真的很不负责任……TOT★ ★ ★ ★★ ★ ★ ★此文背景为韩国,康桑哈米达~因为韩国人的长幼辈观念很强烈所以习惯叫「哥」,请各位适应一下,谢谢^0^★ ★ ★ ★★ ★ ★ ★

  哥-Opening。

  金某人帅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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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手贴在嘴边,呼呼的吐著热气,在这冷冽的寒风中形成了一团团的白雾。
  大街上冷冷清清,往来的车辆这会儿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是在路上顶著寒风走动的行人了。
  呼呼……我边抬著眼皮望向白茫茫一片的天空,一边埋怨著哥。
  这个懒惰虫,窝在家里舒舒服服地吹暖气,就只知道命令我在这麽冷的天里出来买东西!
  自己到底是哪里不正常了,怎麽会听命於这个只懂得指使自己当奴仆,整天就知道欺负自己而已的臭家伙?
  犹记得两人初见面时,心里的那一份小小悸动,虽然真的只是小小的,但自己还是小心翼翼的收藏在心底最深沈的那个角落纪念著。
  那时的哥,虽然年纪比自己大,但是论身高比不上自己,论长相也比自己还童颜,像个娃娃一般的粉嫩。
  说真的,哥真的是自己见过最漂亮的男人了!绝不是吹牛。
  水灵灵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看上去很柔软的嘴唇、修的细细地挑著的眉头,加上那一头染得极为夸张的高调红发……就算说哥是美人也不为过。
  哥的样子是见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忘记的了,不论是长相或是衣著打扮。
  第一次见面就看见哥那一身桃红色的花花T恤,下半身是亮眼的红牛仔裤,套了双皮短靴,再戴顶花俏的西部牛仔帽,手腕上脖颈上耳朵上全都是闪闪发光的金属饰品,这人简直就是把所有能装饰的都用在自己身上。
  当时我见了,著实的楞了会,心想这人简直犯神经了,哪有男生把自己打扮的这样花花绿绿,跟个蝴蝶似的!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是啊,没错,这就是咱泯澈哥的风格了,天生就该闪闪发亮,成为众人的焦点所在。
  哥的个性总是让人难以捉摸,像只猫咪一般,只接近自己熟悉的人,只肯让自己认可的人亲近,对於陌生或是讨厌的人,连瞧上一眼都嫌麻烦。
  喜欢就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想说什麽就说什麽,一点也不懂得顾忌,或许就是这样直白的个性,才让喜欢哥的人很多,讨厌他的人也不少。
  我总是很担心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哥,哪一天会受伤了。
  他那太直接的个性,一点都不懂得圆滑,也不喜欢妥协,永远只有别人对他妥协的份,更讨厌假惺惺的对别人阿谀奉承,这样的哥,实在太容易得罪他人了。
  所以我也只能整天守在哥身边,时不时的看著他、注意他,要是他又在无意间冒犯人了,代替他道歉就成了我的职责。
  我们是像哥哥的弟弟,和像弟弟的哥哥。
  虽然我理应是对他撒娇的角色,却也心甘情愿负起照顾他的责任,因为我愿意。
  但是在冰冷背後,其实哥是个很可爱的家伙。当然这一面他只对熟悉的人展现。
  他喜欢撒娇、喜欢耍耍小任性,他的思想简直和外星人没两样,是个四次元的人物。
  他很自恋,嘴上老是挂著「哎呀、怎麽会有这麽帅的一个人……」、「我简直是比女人还漂亮了……」之类的话语,旁人都无奈至极了,就他一个人还在那儿自我陶醉。
  哥还认为全世界就是该绕著他打转的,所有人天生就该拜倒在他的牛仔裤底下,成为他的俘虏。
  但是这样的自恋、这样的自大、自信,却总是让人讨厌不来,哥总是散发著一股吸引人的气质,很奇怪,如此骄傲狂妄的一个人却没法让人抗拒。
  有著一个冰冷外表的哥,只要和你熟悉了之後,便不难发现那面具底下可爱的一面。
  而哥对待我的方式简直就跟下人没两样,成天把我当奴才来使唤著,让我笑就笑,让我安静就安静,就是叫我在冬天冻著、夏天热著了我都没法做出半点反抗。
  这样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的顺从著哥也好些年了,每每想著自己到底为什麽要这麽听话,哥又凭什麽这麽使唤著我了,但是到最後总是没有下文,到底还是心甘情愿为他付出了。
  说真的,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缘份,说人和人都是三世缘的,大概上辈子我欠了他什麽,这辈子专门还债来著。
  不过我想,对哥来说,我还是不仅止於用来使唤的奴仆这个地位。
  只要认识哥的人都知道,他真的很讨厌和别人有接触的,搂搂抱抱对他来说都是多馀的垃圾,没用的东西。
  但是让我意外的是,哥很喜欢抱我、牵我,趴在我背上、窝在我怀里、躺在我腿上。
  或许是太习惯这一切,我和哥做起来很是熟悉,再自然不过的了,但是对於其他人来说,连要碰上哥的一根头发都难。
  曾经我也好奇的问过,哥为什麽对我这麽不同,那家伙却耍赖般的说我吵死了,又一把跩起我手臂狠狠的咬上一口。
  他总喜欢刁难我、挖苦我,老是一个劲儿的欺负我,捏著我的脸颊左揉右揉,心情不好了就拿我当受气包打个几拳。
  有时候我真的被惹得恼火了,不想理这个小孩般的家伙,他又开始紧张,一股脑的给我嘘寒问暖、小心翼翼的观察著我的情绪。
  等到我心情变好了,他一放心,又开始对我拳打脚踢、左命令右使唤,脸色变得比谁都快。
  虽是无奈,但这种互动模式也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不习惯都不行。
  或许在内心某个角落,我也是真心喜欢著这样的相处吧。
  说是埋怨著哥,但我知道,自己真的很喜欢他。
  不知道是吃错了什麽药,我就是心甘情愿为哥付出,无条件的喜欢著哥,假如今天哥讨厌我、对我冷淡了,我想我也依然无法放弃哥,哥的全部都让我太喜欢了。
  「呀,李书云你个大饭桶!!」
  不远处,一个洪亮的声音从寒风中传来,我下意识的抬起头,哥正站在前方朝我招手。「叫你买个午餐买到北极去啦?怎麽那麽慢吞吞的!想死啦?!」哥的怒骂声还在继续,我听著听著却忍不住笑开了花。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怎麽,担心我?」我小跑步著快速奔向哥,来到他的面前,一边喘嘘嘘一边露著白牙嘻嘻傻笑。
  「呀,鬼才担心你了!我担心的是午餐!」哥一把捏住我的手臂不留情的转了转,我痛得呼声,他才得逞般的露出一脸鬼笑放开我。
  「哥,你冷不?等多久了?」发现哥身上只有单薄的一件长袖T恤---当然还是粉红色、花俏得要命那种,脚上竟还套著他那双小猪造型的粉色室内脱鞋。
  「谁等你来著!少臭美了。」哥是一脸打死不承认的样,也罢,任这只死鸭子想嘴硬就嘴硬去了,我只管脱下身上的风衣,披到哥身上。「呀,小子,你这是干什麽?谁让你施舍外套给我了?」
  「这哪里是施舍了?哥你就不能说好听一点麽……算了走吧,我们快点回家,外面好冷的。」我无奈的笑笑,推了推哥的背,把哥给推向家门方向。
  「切,都要进家门了,你还大费周章给我外套,真是多此一举!」哥就是这样的人,别人对他好了,连一个谢谢都不肯说,非要损人家一番才开心。
  「知道了知道了,随你说去罢,我饿死了,快点回家吃饭。」转开门把,我刚想踏进屋去,却被哥一把跩住往後拉。
  「谁准你进去了?我要先进去你才准进来!」哥勾著淘气又坏心的笑,蹦跳著进了家门,留下又好气又好笑的我停在原地。
  这样像小孩一样幼稚,却又讨人喜爱的哥呀……
  「呀,还站在外面做什麽,快进来!」
  「知道了,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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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叹气
  恳请见谅。OTZ

  哥-1

  何谓红发?即为此图= =
  这红发真妖孽啊金某人……
  强宝终於露面了TOT
  比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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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餐是哥喜欢的炸酱面。
  我提著刚买回来的食物进了厨房,把两袋面给倒进碗里,一下子白腾腾的热气在冰冷乾燥的空气中升起,形成薄雾般的景象。
  我探了探头,客厅里,哥又窝进他最爱的毛沙发里,以飞快的速度转著电视频道。
  「哥,快过来吃面。」我唤了声,哥却没有回应,只是继续摁著遥控器。
  「哥~」我又叫了几声,才发现哥根本是装做没听见,这家伙又在胡闹。
  我走到客厅,抓过他手上的遥控器就把电源切掉,插著腰居高临下的看著哥:「吃午餐了,快去餐桌坐好。」
  「我不要。」哥以乖巧的声音说出这三个呈现对比的字,再用天真的那双大眼睛直盯著我看。只不过我认识哥那麽久了,眼底的那股恶作剧眼神我怎麽可能会遗漏?
  「哥,别胡闹了,起来吧。」我无奈的拍拍他的肩头,天天照顾这个老小孩,真当我不会累呀?
  「我不想吃~不想吃~」哥左右摇晃著那颗脑袋,火红色的发丝就在我面前亮晃晃的闪动著。
  「哥,你是小孩麽?老是这麽不听话。」我双手抱胸,失笑的看著哥。
  「呀,想死麽?敢这麽对哥说话的?」哥那一双大眼睛突然就这麽瞪过来,杀气腾腾的看著我,果然全世界的变脸比赛要是哥第二名的话,绝对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名。
  「世界上有哪个哥哥这麽幼稚的?」只不过早已习惯的我很是淡定的开口,一点都没被哥的杀气之眼给吓到。
  哥继续盯著我好一会儿,见我的表情不为所动,於是突然他的表情扭曲,弯下腰去揉著小腿,一脸的可怜兮兮。「……哎呀、我的脚断了,哎呀,好痛……脚坏掉了,这该怎麽办唷……」
  「……」我都懒得搭理他了,只是无奈的垂著肩,不知这家伙又在耍什麽赖皮。
  「呀,李书云,你哥我的脚都断了,你也不出半点声!」哥突然抬起头来看著我,一脸凶神恶煞,我看怎麽一点也不像断了脚的人?
  「……所以呢?」
  「所以你要背我呀~」哥的脸变得比谁都快,马上又笑靥如花的站起来,压住我的肩头就一个劲儿的跳上来,整个人趴到我背上。
  「喂,哪有这麽不讲理的?下来下来!」我好气又好笑的拍拍他屁股,嘴上是这麽说著,但其实脚步已经开始移往厨房去。
  「跑快点,我的马儿!快点!」哥的笑声爽朗,一手拍著我的肩,一手揪著我的头发,看起来他今天心情不错。
  「啊哥,我的腰要断了……」
  把哥一路背进厨房,将他安置在椅子上後,我连忙揉揉腰部向哥抱怨道。
  「呀,李书云!想死麽?我哪里胖了哪里胖了哪里胖了?!」哥听了马上变得怒气冲冲,噌的跳了起来,直往我身上又捶又打。
  是没错,哥这身板,瘦得像是风一吹就倒了似的,当然背起来是轻轻松松了,我也只是逗逗他来著。
  「哥你真的该减肥了,我的腰都快……啊!!」玩笑话都还没说完,一阵凄厉的惨叫从我嘴里冲出,这下子腰真的受伤了……被哥的一个飞踢弄伤的。
  接下来的午餐,我都一边揉著某个伤处,边苦著一张脸吃饭,哥则是满脸的得意洋洋,心情好得跟什麽似。
  早知道就不开哥的玩笑了,我的腰、唉唷喂……

  哥-2

  照惯例,上图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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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了午餐,我们两个猜拳决定今天轮到谁洗碗------又是我。或者该说,从以前到现在每次都是我洗。无论哥是否猜输或猜赢了,结果都一样。
  於是乎,哥开开心心的跳进他的温暖沙发,又开始转著电视频道,而我却是在这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
  我埋怨的用力搓著被我拿来当受气包用的碗盘。
  这可恶的家伙,仗势著自己年纪比我大,整天只会欺负我、使唤我、打我骂我、嘲笑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怜……
  每次自己都下定决心不能再被这家伙欺压了,可又一次次的背叛了自己的决定……
  不知道怎麽回事,只要一看见哥的笑容(就算是谄媚的)、哥的眼睛(就算是充满了恶作剧的),自己就会身不由己的甘愿替哥付出一切。
  到底,为什麽会栽在这个人的手里呢?到底是从何时开始……
  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呢。唉。
  不知怎地,哥就是有种天生的魅力,让人心甘情愿为他付出,那是任何人都模仿不来的,只有哥才有。
  他的骄傲、自大、狂妄,他那无可救药的自恋,他的王子病,竟然全都恰到好处的存在著,非但让人讨厌不了,反而会渐渐爱上他这些可爱的缺点。
  而哥之所以会那麽自恋,也全都是因为他有足够的料子。
  哥是天生丽质的漂亮,真的漂亮,比女人都还要迷人,尤其是哥的那双大眼睛,简直能勾人的魂魄,令人不由自主的掉进他的深渊。
  哥很会打扮,他从不一昧的跟从流行,他有他自己的调调、自己的风格,他从来不会被外界的趋势影响。
  哥所打扮在身上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夸张,桃红色、粉红色、大红色、花花绿绿的图案,哥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花蝴蝶似的,但却是只漂亮的、吸引人的花蝴蝶。全身上下都配合得恰如其分,让人感觉不到一点突兀。
  而不只外表,哥的内在也很有深度,他的脑子很好、很灵活聪明,要不是他对学习没有兴趣,我想哥要拿个高学历都不是问题!
  说实在的,像哥这样如此特别的一个人,真的是上帝所造出来的奇迹吧。
  「李书云,你在搞什麽!慢吞吞的!」突然,哥的怒吼从客厅传来,我吓了一跳,这才发现自己的魂魄都不知道飘去哪了,每次都是如此,只要一想到哥,我就忍不住发呆。赶紧把剩下的碗盘洗了乾净,给收进橱柜里。
  「抱歉,刚才出神了一下……」我吐著舌头,走进客厅,两只湿漉漉的手掌在牛仔裤上胡乱擦了几下。
  「过来。」哥瞪我一眼,又朝我招了招手,我不明究里的走过去,他却突然抓住我的手臂,用力的一拉,我便狼狈的摔倒在地上。
  我痛得叫了声「唉唷」,都还没反应过来,哥又打了我一下,「呀,李书云快点给我坐好!」我扁著嘴乖巧的盘腿刚坐好,哥就一股脑儿的躺到我怀里,开心的蹭了蹭,寻找一个最舒适的角度。
  我无奈的笑笑,哥真是个可爱的家伙,他的头发微微碰在我脸上,轻轻搔过,有点痒痒的。
  我突然有点心动,低下头去闻了闻哥的发稍,是甜甜的苹果香味,我知道那是上星期一起去买的水果洗发精味道,当时哥一看到瓶子上的白雪公主图样,就直吵著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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