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慕萱
作者:琴闲
(本文曾以其他名称发表过,特此声明^-^)
第一章
颜国的都城颜京地处颜国之北,而在它的北面有很多山,其中有相邻的两座山峰,虽然独立,却均形若鹰翼,於是,人们习惯称之为双翼山。双翼山山势险峻,平时鲜有人至,它们之间的山谷更是几乎无人知晓。一年前辛慕萱一掷千金,把双翼山和那条山谷买下并住在了谷里,他称他住的地方为──萱园。
……
盛夏,阳光明媚,清晨的空气里带著隐隐的花香。辛慕萱在一片禽鸣中起身,给自己一个大大的笑容。在萱园里,天高云淡,水清风和,而站在这山水之间,心也变得很宽很宽……於是,所有曾经的烦恼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庸人自扰,不值一提。他,又怎能不每天都快活自在。
进入这条山谷只有一个入口,因为其它的道路要麽过险,要麽已在不知什麽年代就被巨石封锁,而在这唯一的入口处,辛慕萱也种满了迷香草,人一接近就会头晕目眩,无法前行。入口两侧还有两棵不知何时何人栽种的树,一棵桃树,一棵枣树,辛慕萱在枣树上挂了一个铜铃,如果有人想进谷的话,山谷空旷,摇摇铜铃他在谷内就能听见,把装有迷香草解药的小瓶让人闻一下,就可以进谷了。
辛慕萱喜欢做药,双翼山上和山谷里有很多寻常和珍稀的药草,他觉得用药炉炼制各种各样的药是一种有趣的消遣。有一次他上山采药,遇到一个身中剧毒的人,救了那人之後,忽然发现自己变得有名起来,江湖中开始流传有一位药神,可解百毒,而前来萱园求药的人也渐渐多了。
辛慕萱很怕麻烦,找他解毒?可以,但是要出天价。风临开玩笑地说他是奸商,辛慕萱笑笑,说,有机会中那些奇奇怪怪毒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我要的钱,不过九牛一毛而已。
楚风临,辛慕萱的朋友。也许是唯一的一个朋友。
前几天接到风临的飞鸽传书,说这几日要来萱园,算算日子,也该到了。
这时,铜铃声响──应该不是风临,因为他有迷香草的解药,可以直接进谷──或许又是求药人?辛慕萱边想,边向谷外走去。
……
林默从边关回来有两个月了,对於叶清岩来说,这两个月比他过去活过的十八年都要“精彩”。
林默乃将门之後,二十岁时便接替病逝的父亲成为当朝大将军,而叶清岩是叶王府的小郡主,两家祖上均为开国功臣,直到这一代也还是颜国最显赫的外姓家族。
这两个月,叶清岩一直有个问题缠绕心头。林默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去了边关,平日他们书信也未通过一封。对於这个人,叶清岩的记忆已不怎麽清晰,只记得因为两家交情甚深,他们小时曾一起读书,一起习武。那时,林默总是跟夫子和师父做对,还经常把自己拉下水。
叶清岩不解的是,为何这样一个只存在於模糊记忆中的人,时隔九年之後,出现在自己面前,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你,男人喜欢女人的那种喜欢!”然後,两眼发光地望著自己,像是等著回复。
这种情形是叶清岩无法理解的,於是,他回复给林默一巴掌。
叶清岩从未有过这种经验,无论是对男人还是女人。身为叶王府下一任的继承人,文才武艺都要出类拔萃……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多到无暇去考虑情爱之事。
而叶清岩自己也觉得奇怪,如果其它人对他说那句话,他一定会把那人杀掉……可是,他却无法讨厌林默,甚至跟他在一起,会感到一种淡淡的温暖。
那种温暖,是在那个冷漠的家里所感觉不到的,全心全意的,爱。
林默虽没有再说什麽,但他几乎每天都来找叶清岩,让他陪自己在颜京城里东逛西逛,看到热闹处甚至泪流满面,叹道:“还是京城好啊……”
这一天,城里逛腻了,林默拉叶清岩去北面山上打猎。他们来到双翼山,二人虽武艺极好,但由於这山过於险峻,在猎到两只野兔之後还是下山了。之後,他们发现了一个山谷的入口,还发现,因为毒草的缘故,根本无法进入。叶清岩对於奇怪的东西向来退避三舍,而林默正好相反,越是奇怪就越想一探究竟。後来,他看见树上的铜铃,便摇晃起来。
……
辛慕萱来到山谷口,见到神情各异的两个人站在那里。白色皮肤的那人眉眼温和秀雅,只是在看向另一人时眼中透出一丝无奈;麦色皮肤的那人平眉凤眼,眼中带笑──两人都很年轻,而且,都是气质不凡,俊美无比。
林默和叶清岩也看向前来的辛慕萱,一时间,竟都有些恍惚。
眼前这人身著白色布衣,皮肤白得几乎透明,长长的黑发没有束缚垂至腰下,绝美的脸上一双清水似的眼眸,正默默地望著他们。
看年龄像是一个少年,却又没有幼稚和青涩。
过了一会儿,林默开口:“你,是狐狸精吗?”
叶清岩听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辛慕萱低头看看自己简单的白衣,淡淡一笑,说:“你见过这麽朴素的狐狸精吗?”声音有些低沈,却不失清透。
林默和叶清岩都失笑,然後报上姓名和来意,辛慕萱也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三人都没有说出各自的身份,因为他们都觉得,萍水相逢,随意就好。
之後,辛慕萱带二人进谷,来到他住的地方。
辛慕萱在谷里只盖了两座石屋,一座住人,一座炼药。屋外种著很多药草,屋後挖了一个莲花池。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小菜地,养了几只鸡。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东西,林默和叶清岩却像是进入世外桃源般,惊豔不已。
“你一直都住在这里吗?”叶清岩问。
“不,”辛慕萱回答:“一年前,我买下这个山和山谷之後才住在这里。”
“这座山也是你的吗!”林默惊奇地说著,他又看了看手中提的野兔,不禁有些尴尬:“不好意思,这是在这山上打的。”
“没关系,我买下双翼山只是图个清静,寻常的采药打猎,我都不会管。”辛慕萱说:“现在是晌午了,如果不嫌简陋,就在这里吃些东西吧。”
林默、叶清岩互望了一眼,欣然接受了邀请。
……
辛慕萱平时也会烤些野味,尤其是风临来的时候,总是让他做这做那,所以他这里柴、火、工具、佐料都是现成的。准备好後,林默他们把野兔洗干净了,辛慕萱就让二人自己在那里烤,而他去准备些别的菜。
野兔烤好後,辛慕萱从屋内搬出一张桌子,把做好的饭菜放上去。
“可以吃饭了。”辛慕萱招呼那两人。
……
“这……些都是什麽啊?”林默发现桌上的东西他几乎全都不认识。
叶清岩也是一脸的纳闷儿。
“都是些山上的野菜野果,有的连我也叫不出名字,但味道还不错。”辛慕萱指著其中一盘红色和黄色的果实说:“这是鸳鸯果,一棵树上就会有这两种颜色的果实,而且一棵树上红果和黄果的数量是一样的,红果酸中带甜,黄果甜中带酸,你们尝尝看。”
叶清岩听到鸳鸯果这个名字的时候,脸不知怎的,忽然热了一下。林默笑得开心,拿起一个红果递给叶清岩,自己也拿了一个黄果吃了起来。
真的很好吃,酸酸甜甜,脆又多汁。
他们又吃了其它几道菜,都是各有风味,连普通的烤野兔,因为加了辛慕萱给他们的各种香草也变得美味不少。
在菜吃得差不多之後,辛慕萱从屋里端出一罐粥,为他们舀进面前的小碗里。
这粥与平时喝的那种很不相同,汤是汤,米是米,汤如清水般清澈,米却是金色的,并且米并不是沈在碗底,而是漂浮於汤间,像一粒粒宝石,散发著夺目的光芒。
“是金芒米……”叶清岩看看林默,林默点点头。
金芒米,因为产量极少,价比黄金。叶清岩想起,也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去皇宫赴宴才吃过这种米……林默也是同样吧。
“这米谷里就有种。”辛慕萱解释了一下:“谷里有一小块儿地方比较适合金芒稻的生长。”
原来如此。只是,眼前这人还会带给他们多少惊奇呢?林默和叶清岩都不知道。
吃完饭,辛慕萱又煮了些茶。聊了一会儿之後,林默和叶清岩向辛慕萱告辞。
“慕萱,谢谢你的招待,能认识你很高兴。”叶清岩诚恳地说。
“认识你们也很高兴。”辛慕萱笑著,送他们出谷。
突然,一个很煞风景的声音传过来:“美人,我来了……”
“呵呵……”辛慕萱干笑了两下,指著前边跑过来的那人说:“楚风临,我的朋友。”
前方那人身穿质地很好的蓝色外衣,面孔美豔非常又有一丝邪魅,笑得很灿烂。
风临跟二人打了个招呼,之後,二人离去。
……
林默和叶清岩都有一种感觉,这两个人,辛慕萱和楚风临──女子般美丽的样貌掩盖不住的,是一种已经渗透到骨子里的,危险的气质……
辛慕萱2
第二章
“知道那两个人是谁吗?”风临看了辛慕萱一眼,他料想辛慕萱不在意,但还是继续说:“叶王府的小王爷和林大将军,两家与当朝三皇子昭王颜夏都交情匪浅,虽然皇帝至今未立太子,但昭王成为储君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你倒是很清楚。”辛慕萱打断风临的话,他的声音有些不稳,但他实在不愿再听到那个名字。
“无忧是靠暗杀和情报在江湖立足的,这种消息,还够不上情报的级别。”风临不屑地说。
……
“天……啊……”风临大叫起来:“怎麽这麽香,你到底给他们吃了多少好东西!”
他……确实长了一只人的鼻子吗?辛慕萱已不只一次这麽怀疑。
……
“家里存货不多了,厨房里还有些剩饭,你要不要吃?”辛慕萱面无表情地问风临。
风临很受伤地看了辛慕萱许久,终於,还是点点头。
谁叫自己命苦,没有早来一步呢……
……
“悦己楼後天开张,你收拾一下跟我一块儿过去吧。”风临边吃边说。
见辛慕萱不作声,风临赶紧提醒他:“别忘了一年前答应的事儿。”
一年前,辛慕萱坚持退出无忧,当时,他跟风临大吵一架,那也是他们唯一一次的争吵。最後,辛慕萱妥协,他让风临给他一年时间过他想过的生活,一年後,就再以二庄主的身份重回无忧。
他和风临年纪相同,只不过他生在年尾,风临生在年初。在他们十六岁那年,种种原因之下,建立了以暗杀和情报为主,从商为辅的无忧庄。几年後,无忧已掌控几乎全国的米业、布业和酒业,在武林中也越做越大,甚至许多名门正派都暗中找他们交易。但是树大招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无忧处事一向低调,他和风临也几乎从不在外露面。
无忧庄设在南方的新俞城,其实那只是表面上的总部,无忧的众人平日都分散在无忧各处的商铺中,而各处商铺虽均有心腹主管,庄众的名单、分布却只有庄主知道,这样就最大程度保证了无忧的安全。
悦己楼是一个酒楼,与其它酒楼不同的是,它分为两层,一层是饭庄,二层是客房,而且在一层,每月十五都会有华丽的歌舞曲艺表演……当然,歌舞、饭菜、客房都是一流的,价钱也是一流的。
盖一座这样的酒楼是风临的愿望,当初风临说起悦己楼将是什麽样子时,辛慕萱又一次领略了风临那“不同一般”的考虑事情的方法──好好一个酒楼,就这麽让他弄得饭庄不像饭庄,客栈不像客栈,青楼不像青楼……还非得让自己答应悦己楼开张那天献曲一首,作为重回无忧的表示……
……
“好吧,明天就走。”辛慕萱说。
……
终究还是要出去,走出萱园。
辛慕萱换上一身平日出门穿的黑衣,束好头发,又拿出了两样他已一年没有摸过的东西。
──一只白玉长笛,一柄黑色短剑。
笛是伤害,剑是杀戮。
走出萱园,也意味著伤害和杀戮,又要重新回到他的身上吧。
……
在谷口,辛慕萱没忘挂个牌子──若有寻药人,可去悦己楼。
……
悦己楼开张那天很热闹,独特的设计,雅致的摆设,高贵的气氛……吸引了不少有钱或有势的人。
“无忧米、布、酒的生意都是正正当当,从不坑百姓银子,不过悦己楼就不一样了,来的都是有钱没处花的,不宰他们宰谁啊。”风临看到人多很是兴奋。
辛慕萱和风临坐在角落的一个位子上,看著黑压压的人和热闹的表演。
“无忧现在很稳定,黑白两边有吴非和韩其照管,我也要在这悦己楼好好享受享受了。”风临低声对辛慕萱说。
辛慕萱看向他的眼,看出了里面的疲惫。
“这一年辛苦了。”辛慕萱对无忧,也终是无法放开。
“不过有件事还得说清楚,当初说好的,我所要的报酬就是双翼山,而我也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现在我回来,虽名义上是二庄主,但无忧的事我不会多管,还是像那一年一样,只接手药庄。”
无忧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秘密药庄,里面所有的毒药、解药都是辛慕萱研制的,因为他喜欢做药,所以就算这也是当初离开无忧的条件,他也没什麽异议。作为无忧药庄的庄主,辛慕萱做的药无论种类还是效果江湖无人能及,为无忧赚进大把大把的金银。卖药所得的钱,辛慕萱收一半,其它的都归无忧。
“没问题。”风临笑。
……
辛慕萱从刚才就觉得风临笑得很阴,现在,看著镜中身著红衣活像妖精的自己,哭笑不得。
“你穿红色很好看。”风临打量著眼前人──明豔的红衣上绣满黑色的莲花纹,妖豔,魅惑,让辛慕萱如水般清澈的气质中又多了九分妖娆……真是好看之极。
“……我必须穿成这样去……表演吗?”辛慕萱无力。
“是的。”风临装作很严肃地点点头。
“……”辛慕萱看了风临一会儿,默默拿出玉笛向前台走去。
反正只有这一次,应该不会有什麽人看到吧。辛慕萱这样安慰自己。
但他想得大错特错了。
起码悦己楼里无忧庄的人,都在等著一睹他们二庄主的“芳容”。
辛慕萱在悦己楼公开的身份是老板楚风临的好友,所以他在上台前,台上人就是这样介绍即将出场的他的。
当他出现在台上时,台下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呼吸。
……
笛音嫋嫋,浮於心间,无论是否懂得音律之人,无不沈浸其中。丝丝缕缕的乐音,仿佛在诉说一个故事,让人想去抓住些什麽,但却发现,到最後,什麽也剩不下……
心,忽然被掏空了一般。
……
众人犹自觉得曲音回响,而不知何时,乐已终结。
……
“他究竟是什麽人呢?”叶清岩自语道。他此时正和林默坐在台下,因为人多,并不引人注意。而跟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他们共同的好友──昭王颜夏。
……
辛慕萱走下台的时候,恰好看到了那三人。他知道,终有一天还是会见面,只是,没想到,竟是在这种情形下。
他走上楼,来到风临给他准备的房间。那间房在最里面,按照他的喜好摆设得简单,收拾得洁净,推开窗,是悦己楼後院的花园。
那人也跟了上来,现在就在他身後。辛慕萱望著窗外,心中却满满都是那个人的影子。
……
忘不了,如何也忘不了。
忘不了九岁那年的初遇,忘不了他送的白玉笛,更忘不了这段感情,开始时,也结束了……
辛慕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缓缓转身,看著那个即使将近五年没见,却无一刻不出现在自己心里的人。
那人黑了一点,瘦了一点,却更显得英气逼人。坚毅的眉毛,黝黑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优雅的唇……那是个他曾经认为最完美的人,是个,他曾经如此依恋的人。
“昭王。”辛慕萱向他行礼。
“……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
“是。”
是的,他知道,他知道颜夏接近他是为了报复。
也许只因为,他母亲所爱的男人,却爱上了他的母亲。
……
“你的身体……还好吗?”颜夏望著辛慕萱,有些小心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