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最后一天,要是稿子再不交上来,我干脆就拿把刀把他杀了吧,把他的头带回来邀功行赏,不过在那之前,还是一如既往的接岳遥下班,已经两周了,我们每天一起下班,偶尔一起吃个晚饭,彼此都没有提起感情那档子事,与其说像情侣,倒不如说朋友来的实在。
从公司出来天已经黑了,比以往稍稍晚了点,深秋夜开始凉了,我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去岳遥的公司,她已经早早的站在门口,安静的等我,白色的毛衣在夜里显得那么明亮。
“不好意思,今天出来晚了,我们走吧!”我帮她拎着包,静静的走着。
指尖冰凉,小手指被一只手轻轻的握住,我猛然间回头,看着岳遥,正紧紧地盯着那交缠在一起的指关节,一切恍如隔世,直到她跟我说:周宪,我们在一起吧!我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吻着她那头飘逸的长发,淡淡的香味带着秋天的气息扑进鼻孔,让人心旷神怡。
我松开她,两人四目相对,我垂下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上一个浅浅的吻。
“手怎么这么冷?”我捧起她的手放在我的手心里,“你知道吗?我觉得我现在幸福的要飞起来了。”岳遥无限娇羞的搂着我的胳膊,这一天我跟她一起坐地铁,摇摇晃晃,卿卿我我,那朝思暮想的女神终于像一只小鸟飞来,停在我的肩头,落在我的心底,我一直陪她到楼下。
“这次还不请我上去吗?”我瞪着圆溜溜的眼睛问她。
“宪,你可真心急。”说着她一拳打在我的肩头,“我可不想发展的那么快。”
我尴尬的挠挠头,姑娘家家的想什么呢?去了楼上又不一定要发生什么关系,喝茶也是很正常啊。
“那我看你上去。”
岳遥揽住我的脖颈,双唇凑上来,在我嘴巴上蹭了蹭,然后妩媚地迈着小碎步上了楼,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花痴了一般。
我竟然跟岳遥谈恋爱了,甚至坐在秦扬家的沙发上都抑制不住笑容,秦扬说我是不是犯什么病了,我说滚你妈的,你才犯病了,老子在陶醉。秦扬一个抱枕扔过来重重的砸在我的头上。
“周宪,你要在这么粗鲁,以后我可怎么带你见家长?”
见什么家长,见什么家长?我反应过来那一晚的情景像电影在我脑袋里重新播放一遍,顿时闹成个大红脸,自那之后,那个电影简直成了噩梦。
“秦扬,最后通牒。今天再不交稿,明天我就得玩完,搞不好连你也玩完。”
秦扬一声不吭地从身后掏出一个u盘,交给我说都在这里了。
“什么时候?”我愣愣的,当我看到他两只熊猫样的黑眼圈是,我噤声。
秦扬柔情媚骨的趴到我的肩上。
“我怎么忍心看到我亲爱的宪被领导批评呢?”
我一把推开他。
“少罗嗦了,我拿走了。”
“哼,你们这些做编辑的全是这副德行,把作家吃干抹净就搁到一边不管不问了。”
我说随你怎么想,然后扬长而去。
回到家,打开电脑把优盘插上,里面真的躺着一部作品,名字叫《雨夜等你》。
在序中,秦扬白纸黑字的写着:先给我最亲爱的宪。我一口老血喷在屏幕上,抓紧删掉,让主编看到可就惨了。
《雨夜等你》是岳遥唱得那首歌,我喜欢的歌。
第一遇见你下着大雨
你蹲在地上哭的很委屈
痛苦蜿蜒
任水流冲去
上千次等待
只为与你再次相遇
第一次相识也下着大雨
手牵手只剩飘飞的思绪
爱如你我
让彼此幸福
相互依偎
相濡以沫的鱼
……
秦扬将歌词里的故事改编,用文字刻画着那所有发生过的悲情的一页:
男人第一次见到女人是在雨夜的站台,哭泣的她让他动容。为了再次与她相遇,男人每天晚上在站台等待她的出现,然后任凭她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只是静静的注视。
又一次雨夜,他终于鼓起勇气跟她讲话,从此相识,每夜每夜,男人都将女人送上公交车才离开。后来有一天,男人不再出现,女人十分失落。直到一通电话才知道男人的死讯,男人死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束玫瑰和一枚钻戒,那天他本来打算向她求婚,在路上却被疾驰而来的卡车撞上,鲜血在身下流程瀑布,猩红的颜色像极了那束玫瑰,那也是个雨夜。
总是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人类总是犯着这种错误,当女人婆娑着男人冰凉僵硬的脸颊,心中的悔恨和痛苦交织,冲出胸腔和眼眶,泪水与雨水混合在一起,早已分不清,漫天瓢泼的大雨里只能听见一个女人痛苦的哭泣。
从此,站台上再也没有一个等待的男人和一个被等待的女人。
读完整本小说,眼眶红了一周,鼻子酸酸的,秦扬,要不要这么感人啊!
第二天,当我把小说拿给胡主编看的时候,他拍案叫绝,预言这本小说必定大卖,故事情节除外,表达手法非常独特,采用了日记对白的形式,而在现实中男女主人公的对白仅有寥寥几句而已。在饱含深情的日记中,更能感受到爱情的艰辛和失去时的痛苦和无奈。
“这本小说交给你全权负责,有什么问题来找我,一定要严肃对待,保证万无一失。”
“感谢胡主编的信任,我,我一定竭尽全力。我……”我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
“滚开滚开,少拍马溜须,办好正事儿最重要。”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秦扬时,能听出电话里的他也很高兴。
下班之后本来想直奔秦扬那里,突然记起来岳遥约我吃饭,工作和爱情哪个重要?相信很多人面临过这个问题,女同志们注意了,那些说以事业为重的男人都是混蛋,趁早一脚蹬了的好。如果是我,我会坚决选择后者,于是二话不说去找岳遥。
“遥遥,今天我请你吃好吃的吧!”
“有什么喜事让你这么开心?”
“见到你就开心,你就是我的喜事。”
天啊,以后我们的对话一定要麻唧唧,酸溜溜的吗?突然觉得跟湘湘说话更能放得开,只是跟岳遥在一起,那些什么都成为浮云了。
“遥遥,你记得你唱过一首《雨夜等你》吗?”
“嗯?什么时候?”
“大一联谊会,我可是很久以前就喜欢那首歌了,听你唱出来更有味道。”
“哦,是那首。不瞒你说,我只是随口唱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喜欢,倒是你,一个大男生原来喜欢这种抒情的歌啊?”
“嗯,你还弹吉他吗?有机会能谈给我听吗?”
“可以啊,只是很久没有弹了,手生,弹错了你可别笑我。”
“遥遥,你弹成什么样我都喜欢。”又来了,鸡皮疙瘩落一地,是不是有人诅咒我呢?
“周宪,你跟秦扬说过我们的事情吗?”
“或许你会说我小心眼,但是我打算不跟他说。”不知道岳遥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岳遥听了没吭声。
我赶紧转移话题,吃过饭后,我们逛了会儿街,想起来还要去秦扬那里,就跟岳遥说我得去趟秦扬家,关于他的新作品,有个计划数给他看。
本来打算送岳遥去坐地铁,但是岳遥跟我摆摆手说不用了,她说这次换我看你走。
我把计划书给秦扬看了一下,结果秦扬扬起手在我的脑门上用力的弹了一下。
“我的小编辑,你果然是初来乍到。你时间定的这个紧张赶着去投胎吗?把时间延长,到圣诞节那天上架,最好不过了。”秦扬一脸老油条的表情。
我只能听从了他的建议做了修改,第二天拿给主编看的时候,他表示很满意,秦扬,下次去庙里一定给你替佛祖上柱香,阿里路亚,一切赞颂全归安拉!
14、第一次
“宪,今晚有空吗?来我家给你做饭吃,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岳遥终于肯让我去她家了,有点兴奋,跟她的恋情进展的很顺利,一个多月几乎天天像是过情人节那样,去找她之前我还买了零食,全是她喜欢吃的,两瓶甜型红酒也是她常喝的那个牌子,虽然不太喜欢女孩子喝酒,但是对于岳遥我不能说什么,得到她就已经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了。
看着岳遥穿着围裙在厨房里穿梭的身影,我想象着未来的生活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我们两个人的生活,如果她想的话,我们还可以有个孩子,我一个人舒服的坐在沙发上,憧憬着未来,岳遥,等我一定会娶你的。
“岳遥,你的手艺真是太棒了。”虽然不及秦扬,但是完全是那种家常小炒,“有种妈妈的味道。”
岳遥脸一红,一掌拍在我的脸上,像羽毛拂过脸颊,轻轻柔柔。
“你的嘴真是蜜死人不偿命。”
岳遥关了房间的灯,只打开餐桌上的小吊灯,一种幽会的氛围跃然于胸口,岳遥帮我倒上红酒。
“宪,干杯!在家里的晚餐怎么样?”
“嗯,嗯,很好。”说实在的,一想到烛光晚餐就会想到酒与色,一想到酒色,就想到酒后乱xing,然后看着旁边的岳遥,脸刷的一下红了,嘴里的食物猛地咽下去,竟然噎在了嗓子里,我抓过一旁的水杯,咕咚咕咚冲下去,第一次当着她的面这么失态。
吃过饭,我们依偎在沙发上,昏暗的光线中看不清她的表情,借着酒劲,我开始吻她,她也忘情的吻着我,当我解开她的衣襟的时候,她把我抱得更紧,有点喘息不来,发展的有些快,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身体上的反应让我如醉如梦。直到我紧张的有点发抖得去解开她胸衣的搭钩时,她拉住我。
“我,不是第一次。”听到这里,心里总是会别扭起来一个疙瘩,虽然之前想到过她跟别的男人也许会有过,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心里还是有些失落,尤其是当她说她的第一次给了秦扬我就更加的难受,我强装笑脸。
“我不在乎,我爱的是现在的你。”听到这里,岳遥把头埋在我的胸口,把我的衬衣扣子一颗一颗的解开,然后是皮带和裤子的拉链。当她碰到我的时候,我轻喘了一声,这不是她的第一次,却是我的。
“去床上还是这里?”我问她。
“床上。”岳遥羞涩的指了指她的卧室。我觉得床是个温馨又有安全感的东西,岳遥的卧室像极了电视剧里富家千金的闺房,粉嫩梦幻。
我亲吻着她,温暖而湿润。
当我把污秽擦去,倒在她的身边时,看到她被汗水濡湿的长发贴在她的脸颊上,我捋了捋她的头发,脸上的潮红久久都没有褪去,我附在她的耳边对她说,这是我的第一次。她很吃惊的望着我。
“之前,你是处……”其实我还挺讨厌这个词,总是给人一种不成熟,带着幼稚的感觉,每个男人都不喜欢这种称呼。
“有没有,弄痛?”我有些紧张。
岳遥摇摇头:“没有,你很温柔,还真不像是第一次。”
“好歹我也是阅片无数了。”
之后,我们起身去淋浴,在明亮的灯光下,我仔细地观察了她的身体,纤细洁白,像天使。她的胸口有颗朱砂痣,传说那里长痣要么命犯桃花,要么红颜薄命,我什么都不相信,我不信传说。
洗完澡,我帮她擦干,用宽大的浴巾把她像婴儿一样包裹起来,横着抱起来轻轻放在床上,帮她盖上被子,我侧躺在她的身边,看她入眠。岳遥躺在被子里,睁着大大的美丽的眼睛跟我说:“宪,你回去吧!”我有些诧异,之前湘湘跟我说那些睡了女孩子就跑,不能陪她一起入眠的人都是禽兽,不,禽兽不如,我不想当禽兽不如的人。
“不用我陪你吗?”
“不了,我知道你一直很忙,明天你还要上班,不想让你为我操心。”遥遥,你真是太贴心了。
我吻了她,算是晚安吻,然后帮她关上灯,锁好门下楼离开。我喜欢不粘人的女人,但是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后来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回想起那晚,只能骂自己一个字:傻。
已经十一月末了,晚上的冷气侵袭着我依然单薄的衣服,牙关打紧,急促的呼出一圈一圈的白色雾气,路边有辆违章车,车主喝醉了正哇哇直吐,边上的交警在不停的做着记录,蹲在地上的那个人边吐边骂,你个小瘪三,你敢扣我驾照,我明天就扒了你这身制服,让你滚蛋,知不知道我是谁,我可是人代大表。小交警真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于是第二天,那个人大代表就见报了,媒体同志们,你们真是好样的。
那天,很累,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梦境像是跑马灯,满满的全是岳遥的样子。
第二天去秦扬那里,他又发了很大的脾气。
当我正要臭骂他一顿是,他把我拉到穿衣镜前,一把扯开我的衣领我才发现,脖子上那鲜红欲滴的吻痕,是昨天岳遥留下的。
秦扬阴沉着脸问我:
“你是不是恋爱了?”
我赶紧撒谎,绝对绝对不能让他知道。
“哼,你那点撒谎的伎俩我还不知道。脸都红了,还狡辩。”我抹了下脸,真的有些发烫,脸红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掉,很烦。
我拉好衣领,坐回到沙发上。
“我说过了,我的爱情跟你没关系,所以你少管我。”
“不会是跟岳遥吧?她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可不是个好女人。”
“为什么?我不许你诋毁她。”我腾地一下站起来,手用力捏着沙发的扶手,很生气,真的很生气。
秦扬笔直的朝我走过来,一只手用力的捏着我的下颌骨朝他拉过去,差点就要撞到他的脸上。
“你果然在跟她交往,周宪,你给我滚出去。别让我看到你,滚!”表情狰狞到可怕,眼神里的光似乎想把我杀死,我用力打开他的手,飞起一个巴掌打在他的脸上,声音在空旷的客厅中间回荡,秦扬左边的脸顿时红肿起来,我扔下他拎起包冲了出去。这个混蛋,睡了岳遥就算了,干嘛早早的把人甩了,作为男人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吗?
尽管这样,图书发行的计划依然有条不紊的朝着现实化的方向发展,平安夜那天推向图书市场,在第二天的圣诞节召开图书签售会,这是秦扬第一次在公众面前出现。虽然计划是这样的,但是一秦扬的性格来说,很有可能拒绝。于是,我忐忑的把计划书发给秦扬的时候,他指挥了两个字:不去。顿时,我跟胡主编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图书签售会作为一个销售的强优势策略,一向会给公司和作者本人带来巨大的收益,如果不去做,虽然不至于影响图书的销售,但是既然有干嘛不做呢?秦扬竟然如此的不配合。
“小周,这次派你去做说客,请不来唯你是问。反正计划已经安排下去了,到签售会那天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为什么又是我,我真是太命苦了,但是一见到岳遥,烦心事就全部抛诸脑后了。
15、这是卖身吗?
从第一次之后,我们又在一起过几次,有时是我主动,有时候她主动,有一天她也同意我睡在她家里,夜里拥着自己心爱的人入睡,是件很幸福的事情。早晨醒来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自己的爱人的时候,一天的心情都会像阳光一样明媚。有时候在想,是不是发展的太快了,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但是马上忘掉,这个可是五年来修成的正果啊!
有一天晚上,硬着头皮去找秦扬,敲了半天没人开门,当我正欲离去时,门打开。
“你来干嘛?不是让你滚了吗?”我去,这家伙还是这么大的气。
“给某人道歉。”采用迂回战术,这时候要是跟这家伙谈工作肯定要吃闭门羹,这家伙可是个顶级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