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鸣——酌墓

作者:酌墓  录入:06-07

 文案: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年下攻/正剧 关键字:美攻 胖受 第一人称我叫猪肉仔; 我叫Tommy; 我叫喂; 我叫朱玉鸣; 我叫Wing; 我叫肥哥; 我叫…… 这是一个关于“我叫做什么”的故事。 01 我叫猪肉仔,喜欢饮可乐,不过已经忘记几时饮第一樽可乐。我父亲是个沉默的大老粗,在地盘做判头,高不成低不就,总算能维持生计。我父亲对着我跟妹妹时总是无话可说的,只常常侧着身盘腿坐在沙发,左手拿着一面方形小镜子,右手持着小钳子拔胡子,不时斜着眼看镜中的脸。老实讲,我从不觉得他钳了一个下午的胡子后脸有变得干净一点。我母亲叫他用电动须刨,他摇头;我妹妹有年送他一把精良的剃刀,他自己用了一次,便在左脸划下一道幼长的浅血痕。从此,每当我父亲休假,我母亲才会叫我父亲枕着她大腿,由她为他操刀。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梦想是找一个让我枕着大腿、替我用剃刀刮脸的女子,如我母亲。后来,那变成我父母的梦想。现在,我尽量说服自己拾回这个失落了十多年的梦想。 我父亲与我唯一的交流,是给我买东西。吃的、喝的、文具、一些我不太喜欢但仍会假装很喜欢的玩具如小皮球或篮球——我如果是爱运动,又怎会被我父母叫做猪肉仔呢?但我有种脾性:别人对我好,我必定照单全收,我无法忍受在我讲出真相后、对方那张委屈的脸。我选择委屈我自己,因为有人说过我即使不笑,我天生两边微翘的嘴角、卡通化的圆脸、肉呼呼的耳垂跟一个大肚腩,看起来还是像一樽含笑的弥勒佛,既然没有人能看出我的委屈、不影响到什么人,那就由我去承受一切的委屈吧。 我父亲与我虽然都是男人,可惜他从来不懂我,或许因为我们感情取向太不同了,而他是爱女人的。 不过,至少有一种由我父亲买回来的东西是我喜欢的。可乐。 我最喜欢饮可乐。别的孩子常被父母逼迫他们饮凉茶,我饮的是『鬼佬凉茶』(也就是老外的凉茶)——我父亲是这样叫的。鬼佬凉茶跟中国佬凉茶某些地方很相似,如那种黑褐不见底的色泽,但二者的分别更显着:鬼佬凉茶从瓶罐倒出来时,液体表面会冒一层厚厚的泡,白泡散去后就是一个个必卜必卜爆破的气泡,最好用茶餐厅式的透明高身胶杯盛起来,就能看见棕色由底部至杯口间那种深至浅的渐层变化,杯外冒起一滴滴汗珠似的水点,几滴小水珠交集成一条水痕,滑落到杯底,湿了桌面一小滩。中国佬凉茶要趁热饮,鬼佬凉茶要趁冷饮,不然放暖了,没了气泡跟冰块,饮起来就不过是稀释了的糖浆。 长大一点,小学时上课读了一篇英文课文,讲到可乐这品牌的诞生,原来可乐最初是一种药水,后来不知怎的弄了一条方程式出来,就将药水调成一种刺刺甜甜的饮品,流传至今。我回家跟我父亲说了这些,他自豪地说:“所以老爸才管这叫『鬼佬凉茶』,中国佬凉茶都是用来调理身体的嘛,可见也是一种药水。”我当然知道我父亲不可能得知可乐的典故,可这也给他蒙对了。从此对我父亲多抱了一份尊敬。 不知道中国佬凉茶饮得多会不会使人发胖,但我的经验告诉我,鬼佬凉茶饮得多,是必定会肥。我不只喜欢可乐的味道,还爱收集——收集胶樽上的胶招纸。可乐胶瓶的外表像女人,有胸有腰有屁股,那张薄长条状胶纸便是贴在可乐瓶丰满的胸部,作用好似胸围之于女人。我小时候就是爱储起那一张张红色的长胶纸。 我有很多怪癖,渐渐成瘾,其中一种便是收集。不收集,我就很容易忘记自己做过什么、而又拥有过什么。我每储起一张胶纸,抚摸着上面的红底白纸,便常常想学写那优美的字体,可惜写不成。我数着自己一个月饮十枝可乐、三个月饮廿五枝……如此类推,可惜在我计到自己一年饮了几多瓶可乐前,我母亲便在替我收拾书桌侧边的抽屉时,把我辛苦储起的几十张胶纸给丢了。 “猪肉仔,不可以再日日饮可乐了!你看你!快胖得像只小肥猪,校服又要年年买大一个码!”讲到底我母亲之所以不许我再饮可乐,是不许我再发胖下去,终归只是不想年年破费替我买新校服。 从此我爱上红色。因为胶纸是白底红字的。因为可乐瓶盖是红色的。因为红色与可乐的深棕色很相衬。但我不爱看见红灯,我不喜欢等待,也没有耐性。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即使我好爱好爱他——但他不能够陪在我身边,叫我等他,那我一定不会等他。我会用一枝红色笔,一张白色的信纸,给他写一封绝交信。 “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天涯何处无芳草?不要为了一棵肥胖的树木而放弃一个森林。” 多浪漫,红色是浪漫的颜色。但其实我只是不知要跟对方说什么,才剽窃前人的诗句,胡乱填满一张信纸。我是一个喜欢红色的人,断断不能无情无义、一句话也不说就抛弃那个真心真意叫我等他的人,所以,我至少查一两本书,抄几句我自己也觉得很浪漫的句子送给他。 希望他不要怨恨我。而我也从不会怨恨他,因为他到底是叫我等他——不需要讲什么爱或喜欢,单是讲一个等字,就够了——尽管我不会等他。但我从这个字得到满足。 我身上有不少红色的物品,不包括衣服。有人说过我穿红色一定很好看,因为我皮肤白花花的像煮熟之前的脂肪,红白相映,从来都是绝配。但我始终没有买过红衫,不是怕人说我穿上女人的颜色,而是我不想被任何人知道我喜欢红色的事实。我既然喜欢一种东西,便要杜绝任何人知晓我爱它或他的这件事——哪怕只是谈论,我都会这是他人对爱的一种亵渎。 但我从来不要求我爱的东西只属于我——甚至很多时候,我所爱或爱过的东西都被人拥有过、而到这一刻都不属于我。我在乎的,只是有没有人知晓我对它或他的爱。最后,连我爱的对象都不知道我爱之。再到最后,或许因为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谈论过我的爱,就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否爱上它或他。 爱情到最后便成一种空洞的象征。我为它或他做某件事,如我为他或它买东西、我口头上跟它或他说甜言蜜语,我跟他上床,在床上我被他压在身下占有而不反抗——那就代表爱情。是否“真的”爱,没有人知道,你只要让他们“感受”到爱,事情就美满了。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我母亲是否爱我父亲,但看见她让他枕在她大腿上;我也不知我父母是否爱我,但只有他们会亲热地叫我“猪肉仔”。 “食饭啦,猪肉仔。” “趁阿妈不在家,阿爸请你饮可乐,猪肉仔。” “请你食糖,要白兔糖或可乐糖,猪肉仔?” 在我被家人叫做猪肉仔时,我内心就好似饮了可乐般:习惯了的、甜刺的兴奋,儿时的记忆。饮完可乐后,胃里有一股饱涨感,慢慢积聚成一肚气,一口一口的,嗝嗝嗝,那些气逐口逐啖从我胃涌到食道涌到口腔,空气炮的喷发出来。然后,胃里又再次空荡荡的。 人的胃口是没有填饱的一天的。无论吃喝过几多,最终都会排出来,又要再吃、再喝,再喝、再吃,直至死那天才能解脱。到时人不用再吃再喝,是否就意味着得到真正的饱足? 我不知。 02 我叫Tommy,喜欢在放工之后游网吧。我不是不想去Gay吧,但舍不得下去用一百元买一杯酒来饮。幸好在工作地方附近有一间网吧,是由一个男同志开的,不知不觉就吸引了许多圈子里的人——大部分是跟我一样的人:年轻、花不起钱,想找玩伴而身边没有同类。在这里所能找到的也只是玩伴,玩一两晚就说再见。 所以当我某天数起手指,发觉我与亚赐已识了一年又五个月又五天时,不免感到吃惊。亚赐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玩伴,我们就是认识于网吧。他始终不肯讲年纪,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他至少比我细五年,不论怎样看,我都不相信他有十八岁。 他活脱脱是少女喜欢的那种奶油小生,给人一种油滑的感觉。他听了我的评语,啧了一声,拧了拧我脸上丰厚的肉,说:“我油滑,都好过你油腻。” 亚赐是香港人俗称的“MK仔”——染金发、用定型剂将一头久无修剪的短发gel得像只小刺猬,耳朵每边穿上四个耳洞,最近想在耳骨穿上第五个耳洞。身材偏瘦而不显单薄,老爱穿贴身的短T恤却搭上宽松的牛仔裤(以我所知他只有一条牛仔裤跟一条卡其色休闲四个骨布裤),一年四季都穿人字拖,那种在街市就能买到的蓝色、红色、绿色胶拖。 我家人不知我能爱男人,所以我们每次都在亚赐的家解决过剩的性欲——正确来说是亚赐暂居的单位。亚赐说他没有家,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住,我开玩笑问:“那谁养到你这么大?”“我自己卖屁股罗。”他啃着汉堡,用一种好似跟我谈论天气的语气跟我说。我说:“那家里就只有你一个。” “这里不是我家。有一天,我要用自己赚来的钱买个小小的单位,找一个他爱我多过我爱他的人,跟我一齐漆油、买家俱、买电器……最紧要买一台家居电话,”亚赐缩在双人沙发的其中一边,两条浅棕色的长腿屈在胸腹前,拿着汉堡包的双手软皮条似的搁在膝盖,短T恤的下摆都缩到腰上,他双眼没有焦点,嘴边有微笑:“我最想有人打去家居电话找我,他们第一句问『喂?余真赐吗?』我的另一半答:『不是,我是他家人,他不在,你哪位找他?』我还想要一个焗炉。我以后想做麪包师傅。我看着每人去麪包店买自己想吃的麪包,就好似将一份份甜甜的幸福买回家一般。去应征做学徒前,我想在家做些练习。” 亚赐其实有做兼职:有时去做模特儿、有时去M记或7-11做兼职,所以他说“卖屁股”只是在唬我——当然,若他肯卖,必定有市场。我在亚赐暂居的单位的其中一面墙上见过一张照片:那是一张长约三厘米大小的长方形学生相,一个脸容青涩的男生处在浅蓝色布景之前,浅蜜糖色的皮肤,一双大眼睛有两层以上的眼皮,因睫毛很浓而显得精致,双眉富有英气,鼻子挺拔,可惜嘴唇倔强地抿起来,活像被人用枪口压着太阳穴似的,不情不愿地拍下这张相。 “这是几时拍的?”我问。 “不记得啦,太久之前,你看我头发都染成这个样子了。”亚赐指着他一头篷松的浓发,发根是深棕色的,一路渐变到发梢成白金色。当时我识了亚赐一星期,我没有讲出来的是:那一头金发,看起来分明是新染的。 “那么久之前的相片还贴出来?” “我怕自己忘了。” “那你几时拍这照片的?” “我忘了。” 亚赐不喜欢别人对他讲真话。所以我就算知他没有去卖屁股,也没说出口。 第一次在网吧识他,是我先向他搭话的。我一入门口就见到他坐在最内侧的位置,在我意识到之前便已坐在他身旁。见他在玩网上游戏,恰好我也有玩那个game,便用游戏作为话题匣子。他先是看了我一眼,沉吟:“收声啦,猪油膏。” 我没有气馁,甚至由细到大都不会因这些话而感到受伤。我不慌不忙地从口袋掏出几张点数卡,放到他面前。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却拎起那点数卡,收了,不说一句感谢。我继续观察他玩游戏,他的技术可真不灵光,于是教了他几招必杀技,到最后,他笑了一下,盯着手中的点数卡,说:“看你一块猪油膏,玩起game倒是有一手。” 识了一星期,他就请我上去他的地方玩。我心想,玩什么。但我没有说出口,看他一眼,他这次终于正视我,出了灯光昏蓝的网吧,在街上,暖黄的街灯下我才看见亚赐有一双黑白分明、水灵灵的大眼睛。他朝我眨一下眼,说:“你发呆的样子像只猪那样蠢。”我笑。他拿眼尾瞧我一眼,低垂睫毛掩盖眼中的光芒,他低声说:“笑起来,就像招财猫,我等会儿用油性笔在你脸上画几根胡子。”他伸出手,以手背在我脸上滑过一下。 从此我们不再去网吧,都去亚赐住的地方。 03 亚赐第一次知我名字,就是在我第一晚去他家时。我进他屋里,是一间处于工业大厦中、被无良业主改装的劏房——将一个大单位分成几间,然后租给几个人住。香港地小人多,可供拍卖的地皮来来去去也是这么少,又都被地产商买去用来建豪宅,人口年年不减反增。这年头,还能有个容身之所便算好了。像我们这些人没资格要求太多。 没有厨房,厕所只有一个,公用的,要与其他几个租客共用。一入去,四面墙倒是贴满图像或文字,有的是手写的,有的是从杂志剪出来的,有食评、影评、散文,有的是明星或模特儿的poster,清一色都是身材健硕的男人。我看亚赐一眼。 他坐在床上,床边就是一个小小的电冰箱,他从冰箱拿来两罐啤酒,一罐给我,一罐他自己开来饮,又饮得粗豪,酒液顺着他下巴流到锁骨处,没入平实的胸膛。我感到喉咙深处一阵火热、痕痒。 “你又说叫我上来你这里玩,连电脑都没有,玩个什么?”我佯装不满,在这狭小的房间走动,走到左边又行返去右边,去到右边又踱回左边。来来去去几次,亚赐重重拍了拍陈旧的床垫,从床边矮柜拿出一盒condom跟一支廉价的KY润滑剂。我喝了半罐酒,放到柜上那盏昏黄座台灯面前的位置,亚赐把他那罐放在我那罐旁边。 我们很快便像两罐酒般,靠近。 不知谁意外碰到罐子,两个罐一同坠落到地上,未尽的淡黄色酒液融在一起,在黄光的照射下如流动的金沙。亚赐伏在我背上,他笑呵呵地说:“你的身体还软过我张床。”我用胸腹压了压床垫,只感到肚腩的震荡,因这吃力的动作又流了更多汗。“你刚刚还未饮完我给你的那罐酒。” 我摇摇头,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大口大口地喘气。亚赐伸长手,食指及中指浸润了地下的酒液,送入我下身,这动作反反复复持续了很久,直至地下那摊酒液变得很少,他才往我下身挤上许多冰凉的润滑剂,冲入我身体,顶撞。 我微侧着头,看那盏座台灯,散射的光线使它看来像一朵巨大的金黄色的蟹爪菊,我之所以讲得出这种花名,是因为小时候学国画时曾画过。摇晃中我又从灯里见到一粒星,圣诞树顶的五角星,发光,发热。汗水自额顶发际流到眼皮处,眼皮一重,用力眨了好几下,在水、光、影交错下我看见红色,好似街市里,卖杂货的阿婆用来照咸鸭蛋的大红光灯。小时候跟母亲去街市买菜,我母亲说,咸鸭蛋在灯下若照得出一个清晰的蛋黄影,就表示是好蛋。 “喂,你叫什么名字……”亚赐的声音变得又粗又沙,跟他平时清亮的嗓音很不一样。我感受到他精瘦结实的身体压着我的背,他两颗小小的乳尖硬硬的在我背上摩擦,下身挺动得时而又慢又重,时而又快又急,一时深、一时浅。我觉得很难受,又想这种难受能多持续一阵子。 “Tom……Tommy……”我想了一阵才说出来。 “Tom……”他撑起身体抵住我的肩,抽离肿胀的荫净,我喘了一口气,软软平躺床上,他又猛然捅入来,嘴唇贴在我颈背,低喃:“……my吗?” 就那么一次。之后他很少叫我的名字。我没说出口,但他是知道我的真名的。一次持久的性爱后,我倒在亚赐床上,半合着眼睛正想睡,隐约见亚赐下了床执起我的牛仔裤,掏出我银包来,我以为他想拎钱,一想银包里也只有几百元,便由他去。第二天清早我离开,上巴士时打开银包想掏出八达通,发觉身份证放在八达通前面,而之前我是将身份证放到八达通后的银行卡的后面,上到车,坐下来检查一下。若亚赐把我的钱都拿光,我便要提早去ATM提款,不然下午没钱去买饭,却发觉银包里分文不减,六百元原封不动安睡于暗格里,银行卡也还在这里。 我不信。反覆检查许多次,才发觉只有身份证的位置改变,其他一切没变。会不会是亚赐想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去做些什么? 我不得不这样想。因为亚赐始终是我从网吧识来的玩伴而已。可是过了一两个月,没有什么古怪电话打给我,我才安了心,安心之馀又有新的恐惧。人面对未知的事物便觉恐惧:我一日不知当晚亚赐的用意,便一日感到恐惧。 但我不能不定时上去亚赐那儿报到。他趁我熟睡后拍了许多见不得光的裸照,他把玩着手机——那部我帮他出了一千五百元、他出了四千元的最新款三星手机——他压低声音说:“我哪天不高兴,就facebook见,”他朝我举起电话,萤幕上是我一张裸照,可见下身穴口处有流淌着白色的液体,他续说:“这些好照片我拍得好辛苦,干脆来个开心share。别怕,我知你疼我的。你不乱来,我也不会乱来。” 我惊都未惊过。因为我一眼看穿像亚赐这种毛头小子,本质单纯,干不出什么坏事,故我只表现出一副呆愣的样子,痴痴呆呆地点着头。亚赐满意,笑起来,干净又漂亮。我不介意用一时的傻去成就一个少年人天真的快乐。 “你知道吗?你有个胎记。” “哪里?”我背靠着亚赐的胸膛,他颇喜欢用这种姿势,说像抱着个大号充气娃娃做爱,有手感。我冷不防亚赐推我到床上,在双腿大开的情况下逼我用这种姿态,腰处传来的痛使我大叫,他幼长的指尖在我背上游走,像依着地图画国界,终于落到我右腰,他先拧一下我腰间的肥肉,再用来点在我一处皮肉:“这里。有个鹅蛋形的胎记。” “多大?” “大概一根尾指的长度。” “什么颜色?” “暗红色。”他哑声答。 “……我可以起身了吗?”肚腩给挤成一团,挂在我身前,好难受。亚赐野蛮地按压我的背脊,使我几乎连脸也平贴在床面,大腿筋拉紧到极致,我怕会断。然后感到亚赐刚才用手指点着的位置传来细密的刺痛,我叫了一声,似呻吟多过惊叫,然后便感到一团湿软来回滑过方才的痛处,陌生的刺激使我无所顾忌地呻吟,又换回刚才的嘶咬。 那次做爱后,他躺在我侧边,一手拍着我的身体。我不算是大胖子,只是四肢有肉感,肚腩大一点而已。但肉多的人就是这样,一掌拍下去,声音很响。 “你不知你有胎记啊?”亚赐没有吸事后烟的习惯,他不抽烟,就只爱听手掌与我身体因拍击而产生的声响。 我摇头,没气去答他。 “都没人告诉你?”他声音又回复成平时的清亮。 “可能太暗,都看不到。”我一说完,亚赐分开我双腿,他半软的性器在我股间磨了几下,坚挺了,一声不吭地插入来——没有戴套。做完后,我有点害怕,幸好过了一星期,下体还是没什么异样,才安了心。此后亚赐就很少戴套,说省下一笔无谓钱。他也不再要我每星期上去他那里三四次。有次我依时上了去,未敲门便听见里面隐隐传出呻吟声,我听觉不太灵光,无法分辨那是亚赐或其他人的吟叫声,只是想:他不需要我。 我走了。 04 我叫喂,曾经常食可乐糖。因为我母亲不准我父亲给我买可乐,我父亲便改而买可乐糖给我吃。吃过后,我还是喜欢可乐那种液态的刺激。可乐糖有可乐的味道,然而含在嘴里久久未消融,不同于可乐——我不够五分钟便干掉一瓶。 一粒可乐糖够我食十五分钟,此后过甜的可乐味在我口里徘徊不去,直至我喝下一杯水才冲淡那种味道。可乐糖是没有个性的可乐,本来可乐有让人呛喉的能耐,可它变成一枚硬糖后,就只留有甜中带一份酸的味道,利爪都没有了。 亚祖知我母亲对我父亲实施了可乐禁令,就自作聪明的给我买了一大包可乐糖:红色包装纸,一粒糖的大小约有我拇指纹那么大。我拆开,那包装袋永远残缺,缺口不能修补,所以也没有激起我收集的意欲。 “怎样?好食吗?” 我含着糖,点头,还吃得嗒嗒有声,逗得亚祖乐呵呵的笑起来。亚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双眼皮清晰的、就在圆眼的眼皮上划一道深而幼的痕迹,笑起来时,眼角微翘,像只很爱亲近人的小猫。他比我瘦,跟我差不多高,头发蓬松,像只小刺猬。我常常笑他不梳头就上学,他气恼地说他天生如此。 我比亚祖肥,但亚祖从来不笑我肥。我们知道彼此的真名,却从来不叫彼此的名字,因为亚祖说:“好朋友不需要叫对方的名字。我看见你,搭你膊头,大大声喊一句『喂』,那就行。”我不想被人知道我跟亚祖的关系好到可以不叫彼此的名字,故我说:“我还是叫你的名字好了。” “那你替我取个新花名吧,一个其他人不会叫的花名。” 从此,我叫他做亚祖,他仍是叫我做“喂”。 “喂,今日一齐食lunch。” “喂,你做了肥佬陈的功课没有?还没?没办法,我借你抄。” “喂,借枝原子笔给我。” 亚祖除了我之外,就没有别的叫做“喂”的朋友。那是因为我自小学便跟他相识,见证他家由基层变为中产,由中产底层爬到上层。其实我不觉得我有恩于他,亦没有给亚祖什么好处,我只是待在他身边。他有什么事就打电话找我,我会听,错失了就立刻再打电话给他,单问他一句:什么事。他想找个人陪他去餐厅食饭,我就带着从家里带回学校的饭壶,跟他去他想去的餐厅食饭。 他家刚开始富起来时,我们刚升上中学。他扬起一张五百大元,我立刻按住他的手,低说:“你颠了!这里是学校,财不可露眼。” “我想给你。” “给我干什么?” “好兄弟,有钱齐齐分。” “你神经病,我每年新年逗了利是钱,也从没有分给你,现在你家里有钱,也用不着分给我。” 亚祖皱眉,脸带动人的委屈:“你不要?” 我最受不得任何人脸上现出委屈的神情,可亦不想收下一笔不义之财,便拿了那张五百元,拉着亚祖入去学校厕所的某一个厕格。我摊开那张皱巴巴的纸币,看了看亚祖迷惑的脸,便转过身,以厕格门为桌子,将一张纸币摺成一只小青蛙。我将这只青蛙放在亚祖手心,望着地板,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你给我五百元,为了答谢你,我送你……一只青蛙仔,当回礼。” 亚祖愣了愣,收紧掌心,使我看不见那只小青蛙,他笑得像只小猫:“我会一直保留着他。”我知他讲的是青蛙,但他一直凝视着我,使我不得不再问:“他?” “他。” 我便像那只小青蛙般,走入了亚祖的掌心,就再也没有走过出来。 亚祖在中三时交上第一个女朋友。他把那女子带到我面前,她是全级长得最秀美的女子,人也聪明。我私下说:“嗯,很好,亚祖,你真是交上一个好女友。”没多久,就听说亚祖与她分手了,我问他:“那么好的女孩,你还有什么不满?” 他不语。我又问:“你跟她……做了?” 他摇头,咬着下唇,用一种我所不能抗拒的表情看着我——那种楚楚的委屈,活像是我辜负了他什么。我想,那个被亚祖甩掉的女生,脸上也该有这种表情。我别开脸,不想去明白为什么亚祖脸上有这表情。 过了不够一个月,又有另一个女孩。这次是隔离学校的,那女子染了一头暗红的头发,脸上勾画过浓的妆容,身板子很瘦,可看进别人双眼时,眼神很挑逗。我一直以为丰满的女性才能性感,却没想过这个瘦骨仙一样的女子也别有韵味。 早熟的风韵。我想她一定已经不是处子,但这不能妨碍他人欣赏那颓废的美丽。 我私下跟亚祖说:“我觉得前一个比较好,但这一个……也有她的美。” 不过几天,亚祖深夜打电话跟我说:“我分手了。” “又分?这次上了吗?” “没有上。” “吻了吗?” “没有。上一个也没吻。我们最多只有牵手。” 我挂了线,那晚再也没听亚祖的电话。我在被窝里不断翻身。心头像有一团不断发大的毛线球,内里很多棉线缠在一起,愈扯愈紧,渐渐成为一团不能解的死结。 翌日回校,我没有主动跟亚祖谈话。那天午饭时段,亚祖买了一大包红色包装纸的可乐糖,重重放在我桌上,那一大包少说也有七八十粒。他亲自拆开那包可乐糖,提起我一只手,将一颗糖放入我手里,拢起我的手指,我便看不见可乐糖。他幽幽地说:“我请你食可乐糖,你别生气。最多以后不再深夜打电话给你。” 严格来讲我没有生他的气——电话的事也好,女朋友的事都好。我只想亚祖正正经经地交个好女友,不要行我这条路——当然我身边的人都不知我行了这条路,甚至我自己现在还不太肯定是否真要行这条路。 “不是这问题,我其实……”我想说我根本不喜欢食可乐糖。但亚祖迳自拆开第二粒,不顾这里还是课室,就强将糖塞入我口。糖强硬地顶着我的门牙,我不肯让它入来,亚祖更用力将糖推入我口里,门牙一阵麻痛,我还是松开牙关,让糖滚入我口里。我看着亚祖脸上的笑容褪色,连忙说:“很好吃。这糖,好吃。” 亚祖不受我这套,反问:“你说,是什么问题?” 我欲言又止,最后选择捧着那大包可乐糖,打量桌上那残缺的红色包装纸,说:“你别玩弄人家女孩子的感情。拍拖嘛,要不就别去招惹人,既要去染指人家女孩子,就认真一点。” 亚祖狠狠踢了我桌脚一下,就走了。再也没叫我喂,再也没给我买可乐糖。亚祖从此没了唯一一个可被称为“喂”的朋友,而我也失去了叫亚祖做“亚祖”的资格。 中五毕业,亚祖要去英国留学,没四五年都不会回来。有可能读完书留在英国那边找工作。每个人愈讲愈夸张,我最后听回来的版本是说,亚祖的父母希望他在英国顺道找老婆,没生孩子前都不回香港。 我在公开试中失利,升不上去,十八岁也未够就失学了。也无大感想,我向来没有书缘,平时有空就爱涂涂画画做手工,不务正业。我母亲说做人最要紧是有骨气,我父亲说做人最要紧是脚踏实地,我妹说做男人最要紧是温柔。我家人说,这些特点我全都有。 亚祖离开香港前夜给我打了通电话,而我次日没有去送机,因为要去上parttime。过了一星期,亚祖给我寄了一张明信片,上款写“喂”,下款写“亚祖”,正文简洁。 “其实我不想走。 为什么会搞成这样。” 我买来一叠白信纸,在信纸上用红色笔写着: “陈奕迅《最佳损友》”上款写亚祖的真名,下款写我的真名。 不过一星期后,亚祖又有来信: “我们只是朋友吗?”上款固执地写“喂”,下款固执地写“亚祖”。我们浪费高昂的邮费,在一张张美丽的明信片背后、一张张宽敞的白纸上面,写着一两句仅有的话语。 这是我最后一封寄给亚祖的回信: “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在信里包了一粒可乐糖跟一只用五百元纸币所摺的青蛙仔,写下:“P.S.这是当日我放在你手心的青蛙,这是当天你放入我手心的可乐糖,它们都挣脱了。” 上款写: “亚祖” 下款写: “最后一次的 喂” 从此,我不再吃红色包装纸的可乐糖。 05 我叫朱玉鸣,喜欢白兔。我最愉快的上学经验是上幼稚园,待在那儿,比一个人留在家里要有趣。去到幼稚园,老师叫我:“朱玉鸣,过来,让老师检查指甲。”我长得肉肉圆圆的,皮肤又白雪雪,老师都很疼我。在一般一的印象中,肥等于猪,猪是脏乱的,故胖子也是肮脏的、通身臭汗味。我嗅不到自己身上的汗味大不大,只能尽量保持干净。 老师每次检查我的指甲,都很满意,在我手册上盖一个红色白兔印仔。日常见的白兔只有眼睛是红色,老师盖在我手册上的那一只只兔子,连身体四周滚上的边框都是红色的。长大一点才明白,那是因为老师用的是红墨水印台。 如果手指甲剪得不干净,围了黑污垢,老师就会板着脸,在手册盖一只黑猪。我不知为什么白兔是红色而猪必定是黑色,到现在也想不通。可是我庆幸白兔是红色,因我既喜欢红色又喜欢白兔,想来,我之所以偏爱白兔,也是因为它有一双艳红如血的圆眼睛。 可是,有一次我母亲忘了替我剪指甲。那天早上我又摸过街上肮脏的墙。结果,老师给我盖了一只黑猪。我当场大哭,哭得不肯收声,愈哭愈用力,愈用劲就愈热,终于连头上的汗水也像下雨似的流到我脸。汗与泪都咸咸的,我只爱甜。那天老师没让我上课,因为他们不能止着我的嚎哭。最后,一个最疼我的老师拿来了指甲钳,替我剪指甲,又用一条湿毛巾替我抹手。她做完这一切,拿一方格白纸贴上黑猪印上头,胶水乾后,在那一方格白纸盖上一个红白兔印。 老师说:“朱玉鸣,做错了,不要紧,做对了,就行。你刚才指甲脏,老师才给你盖黑猪印,对不对?” 对。 “现在你看你双手,指甲整齐,双手又白又洁净。老师见你改正了,就替你盖回一个白兔印,好遮着黑猪,对不对?” 对。 现在想来,我感激老师的温柔,可是她的教学有误导性。在社会里,一个人做错了事,他人生的手册便永远盖着一只黑猪,无论之后做回几多所谓的正确的事,都恨错难返。红白兔最多能与黑猪并排,最多能变得比黑猪更大,可是,人死后,别人去阅读这本手册时,依然会看见大白兔旁边的小黑猪。无论缩得几小,那一小块黑色永远顽固地霸占一个位置。 我太喜欢白兔,曾央求我母亲让我收养一只兔子。我母亲居然赞成,她不知托那个亲戚,带来一只免费的小兔子,与我预期中全然不同:这兔子通身灰色,肚皮雪白,一双耳耷拉在脸旁,双眼黑溜溜的。我说:“这不是兔子!” “这是兔子。” “兔子眼睛是红色的,身体是白色的!这家伙那么脏,像黑猪!” 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那兔子好似听懂我的责难,圆滚滚的身子缩成一团,委屈地皱了皱鼻子,一双肥厚的耳遮着了它半边脸。我心里不忍,不再争拗,我母亲趁机说:“那我问你。隔壁张太的儿子跟你完全不一样,又黑又瘦,他跟你一样都是人啊,对不对?” 对。 “你不能因这兔子长得跟手册里那只不同,就不承认他是兔子。兔子都会伤心的。人跟兔子都是动物,人都会生气,对不对?” 对。 从此我生命里有过唯一一只真实的兔子:有温度、有脾气、有个性,常常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看人。我最忍不得委屈的神情,即使它只是一只兔子,我也宁可代它受尽一切的委屈,让它一直向我撒娇、撒野。到兔子离开我的那天,我发觉自己不想再养另一只兔子——哪怕有人送我一只白毛红眼的兔子,我也不要。因为它生命中只有我一个主人,我生命中合该只有过它一只兔子。 兔子离开我的那晚,我又哭得不能收声。哭得声音沙哑不能言语,肚里空荡荡的还是吃不下东西。我醒来,双眼肿得睁不开,我母亲用毛巾替我敷眼,逼我吃东西,我不肯。我父亲买来一大袋大白兔糖,说:“看,是兔兔。这是兔兔变的糖,它一定不想见你为了它不吃东西。” 我拿上手一看,长形的糖果裹上一张白底蓝边的糖纸,中间有一只白兔,边框是黑色的,双眼也是黑色而不是红色,有两只肥厚的耳朵,样子看起来很蠢。那必定是我生命中唯一停留过的兔子。在兔子离开后,我食下人生第一粒大白兔糖。 现在想来,大白兔糖上那只白兔应该是滚蓝边框的,而且没有大耳朵。想来,我当时食的那粒白兔糖,必定是我父亲用黑色油性笔加工过的。我不太爱吃大白兔糖,奶味太重,甜得溃不成军。有时想起兔子,才会去杂货店买一包,一个人躲在朋友也找不到我的地方,默默吃下一包大白兔糖。第一次,吃第一粒我就哭出来;第二次,吃完第五粒才哭;第三次…… 我很久没食过大白兔糖了。可是,现在一想起兔子,脑里浮现的总是那只肥胖的大灰兔。兔子之于我,不再是白毛红眼短耳的那种生物了。 06 尽管如此,我天生容易受红色吸引的特点,并没有随着我对兔子的爱好而改变。我与红色有种奇特的缘分,每当我痛苦,就下意识寻找红色,而我往往能找到。就好似我后来跟余真赐做爱时,因他总是用很少润滑剂就直接进入我体内,他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勾引出丝丝缕缕艳丽的红。我紧紧咬着下唇,直至尝到一阵美味的咸腥,才乏力松开牙关,用手指头揩一揩下唇的牙印,一捻,湿而黏,就着黄台灯,我看见一小坨红色附在食指头,指纹看起来很清晰,一条条线,一划划,像老师批改试卷时用红笔在错误的答案下间上一道道横线。 “朱玉鸣,everyday跟everyday是不同的,你要错几次才明白?” “朱玉鸣,开鉴的『鉴』字上面的部分跟『鉴』不同!” “朱玉鸣,这个三角形跟那个三角形是全等……” 我再揩一下。红线变成玉珠,我抖了抖手指,那滴玉珠有一半与我手指头连结,迟迟不肯掉落到枕头上。也许我身体的一部分不愿意离开身体。我想舔去这滴可怜的血珠,余真赐将我双手扳倒在枕头,把我翻过身来,面对面啃咬我的唇,他尝到我鲜血的味道,比任何时候还要狂热。 从此,余真赐枕头上多了一点绛红泪。 我替余真赐洗了那枕头袋,但洗完后,那滴红泪变成一颗黑痣,深深依附于布料上。一个月后,我用刚发下来的薪水买了一套新床单连枕头套,上他的单位,趁余真赐未回来时替他换了,并丢掉旧床单。他回来,发觉我这样做,就一拳打上我肚皮,揪着我衣领,紧紧勒着我的脖子。 “你凭什么丢了我的东西!你凭什么!你以为你是谁!” “我是……” “你只是我手下不知第几个后备而已。” 后备?我听了觉得好笑,也真的笑出声。 余真赐喜欢听容祖儿的歌,常常戴着耳机,屈在沙发,摇头晃脑跟着歌词唱,唱得不难听,我常常想应该有人要发掘他、捧他做个小歌手。有次他向我勾勾手指:“朱玉鸣,过来。” 我过去,弯低腰,他把耳机套到我头上,便听到一道低沉甜美的女歌声。我看了余真赐一眼,他随手在地下拾起一张报纸,自我臀后的裤袋掏出一支红色marker(我那时刚收工,是以还袋着marker),书写: “这一曲送给你” 我听得不太用心,只是记着副歌一两句重重复复的词,之后才上网寻歌名:《16号爱人(注一)》。我问余真赐:“什么意思?”余真赐捂着耳机,夸张地唱:“未知……尚未示意……” 我是个不聪明的好学生。读书时,工夫都用到抄写上,以为抄得多次,就能理解课文。我的公开试成绩证明这策略是错误的。可是,我天生固执,一如我决定在兔子死后就不再容许自己有第二只兔子。那晚我趁余真赐睡了,便起身坐在地下,拿了他的耳机跟手机,边听着那首歌,边用marker在报纸抄一次歌词,抄完后便不明白余真赐为何要送我这歌。 这首歌有某几句切中我的心意与我在余真赐心内的地位,但有更多句歌词与事实不相符。我便用红笔间下那些不符我俩处境的歌词,之后跟余真赐分析: “先看第一句:『苦苦坚持/经已没意思』,我和你从来没坚持过什么。『找这失势女子』,我从无得势,你我亦是男子。『男生中只得你/赠我戒指』,我们没给彼此送过戒指,男生中赠过我东西的,也不是你,你赠过我什么?我不是要怪你什么,只是实话实说。『原来就算最爱我』……这句用不着我说吧?『何以/我变了你的/16号爱人』,我相信我不是你的爱人,而你就算再识得多人,也不可能同时间有十几个床伴,应该说我们之间没有排列名次的需要,就好像跑马拉松,名次后到一个地步,主办单位就不会再数那个人得了第几名—— “我在你心内不应该有名次。还有,这句『当你变了这样随便/谁个又要吻』,在现实里,愈随便的人愈能获得更多人的吻。我们就是随便,才会在结识一星期后就跟对方接吻上床。但这首歌有几句说得对,比如『随便/碰上哪个他/都比我更有趣吸引』,其实你从来不觉得我有什么地方好,只是觉得我够就手,最后是,”我本来没打算说到这个地步,可是,我忽然感到索然无味,余真赐这居所的一切都使我感到烦厌,我再也无法从那盏黄光台灯联想到什么,连唯一染有我痕迹的枕头套都消失了。这里没有属于朱玉鸣的东西,这里亦没有属于余真赐的东西,我们只是恰巧被困在这里,消磨时间,挥霍生命。 “最后是,”我合上眼,站起身,说:“『不想再竞逐/你的吻』。” 我僵硬站在原地,余真赐把我扑上沙发,骑在我身上,双手左右开弓往我的圆脸扇巴掌。 “你睁开眼!有胆讲出口,就有勇气看着我!你看着我!看着我!你不在乎我,因为你身边有过很多人,是不是?即使我是第一个告诉你你有胎记的人,你也永远端出这副样子,不肯看我!你看我、你看我……” 我依言挣开眼,天花板处的白光灯在我头顶摇晃如倾泻的水银,我眯着眼,几个颜色各异的光晕在我眼前冒出来又爆破,破灭后更生再自毁。我用尽力推开余真赐,他错愕地倒在地板——他每次暴力地进入我身体,我都沉默地应允他,这是我第一次反击。 “我不出手,不代表我没能力。”我擦过发麻的嘴角,说话时有一种神经痛,不能自控地微弱地抽搐,我看见手背上多了一块火焰似的红色。我没有用性去报复余真赐,他说过他在大多数人面前是零号,但在我面前,他永远要做一号。我当时答应了他。我是个死心眼的人,应承人做一件事,就是用尽我生命力,都要为对方做到那件事,因为我受不得对方露出委屈的样子,尤其是像余真赐这种人—— 这种有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长、性情倔强的美少年。我没有一次不栽在这种人手里,如果说有一天我会为了这种人而死,那也不出奇。 07 那一次决裂是在我认识余真赐半年后的事。隔了半个月,余真赐用手机给我传了几张裸照——都是他趁我高朝后拍的。我无畏无惧,打电话跟他说:“如果你要全世界知道你曾跟我这样的一个人上过床,我不介意你把这些东西放上facebook。我当时忍你、表现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只是因为我愿意纵容你。” “你真的能够说不理就不理;要抽身就抽身?” 我答不出,所以挂线。 再过半个月,余真赐趁星期六打电话给我,约我在附近一个商场里的便利店等,他说:“你出来一次,我以后就不再找你。”我答应了。 出到去,余真赐白金色的短发染成比较平实的深棕色,穿着一件净浅蓝色长袖衫,还是套着那条十年如一日的牛仔裤跟那双人字拖,他一见我来到,就袋起手机,拉着我的手行入商场,像我父亲以前牵着小时候的我那般。 他带我去家品电器部逛了个圈,停留在陈列焗炉的位置前,他问我哪个牌子好。我说:“第二便宜的那种。最便宜的没有好货,第二便宜的刚刚好。”他买了焗炉,要我帮他提,理由是我比他胖,要多提重物,消脂。 接着,我们去到家品部的另一边,买了不少制作甜品的基本用具:磅、饼模、两个大碗、打蛋器等。还有隔热手套。这些东西轻,由他拎。我们又去了书局,买了一本最简单的甜品食谱。以我所知,余真赐一个月的收入才八千多元,扣除二千元租金,今日就花了八百元,一出商场,我就骂了他几句:“你赚得不多,今日就洗脚不抹脚,还有一星期才出粮,你手上还有钱剩下来吗?” 他不答,弯起嘴角,那双的溜溜的黑眼睛看着我。我用右手提着焗炉,左手没有提任何东西,余真赐用食指勾着我的尾指,我没有避开他,因为我知道,我一避开,他脸上的笑容便会崩塌。 “朱玉鸣,我不久之后就能搬屋。我有朋友肯租一间房子给我。是个独立单位,不是劏房,大约二百尺,前边是客厅,后边可以放一张双人床。有厨房,有厕所。月租二千五百元,下个月就能搬,在这附近而已。” “你哪来这么多钱交租?” “我找了个工作,这份是长工,在一间连锁咖啡店冲咖啡,很稳当的,不会结业。一个月有一万一千,我现在做实习,一个月也有九千元。经理赞我表现好,将我的实习期由三个月缩减到两个月。可惜那家店不容许员工染发,要染,最多只可染深棕色,所以我就去把头发染成这个样子。” “九千元……你也要吃,要交水电费,入伙还要买些家俱,而你现在还未过实习期。” “你怕我头两个月交不出租金吗?” “……” “多个人入来住,租金跟水电费由两个人摊分,就不难搞。” 我停下脚步,盯着那盛着焗炉的白色纸盒。我们停在街灯旁,那时已是黄昏,但街灯还未亮起。在这一条行人疏落的街上,余真赐一手提着两袋东西——制甜品用具跟甜品食谱——一手环着我半边身体,手掌贴在我背上,我们胸口贴着胸口,腿贴着贴,他唇贴在我耳边:“你记不记得我的梦想?” 我在想要怎样回答。 我和他之间没有原谅与否的问题。他先前待我不温柔是在我默许之下。决定离开的人,是我。要伤害余真赐很容易,似乎用不着动脑筋就能做到。而他为了哄我出来,却是动过脑筋、花过工夫的。此刻,我看不见余真赐那埋在我肩窝的脸,无从得知他脸上有否委屈。但他的话语破碎得像句走音的歌词,触动了我心内某种记忆。 “喂。” 那个“喂”字听起来像小孩子牙牙学语、学讲“Where”时发出的“Wher”,我想抱着他的身体,可惜手里提着不算轻的焗炉,做不到。如果我有当过自己是他的情人,我会报复性地诘问他:“我是你心里第几号爱人?你居然叫我回来?” 但我说不出口。他以后有没有更多爱人,我也不在乎。对于感情以外的事,我看得很轻——我所指的感情是一种私密的、只有我一人知晓的感情,无关乎伴侣的忠诚,我总觉得要求另一个人在肉体心灵上忠于自己,是愚蠢的,无论我怎样管束他的生活,他要走,就走,由不得我批准,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求太多东西——我的底线是不容许任何人得知我对他或它的真正感情,而非不忠。我知道,只要我现在答应余真赐,我便能救助一个人的生命:他会继续做这份稳定的工作,不再去网吧那些龙蛇混杂的地方,或许不会再与高危的性伴侣来往,他不再住进劏房,他能有一个更大的空间——至少能透过一扇窗窥见外头的世界;他会练习做甜品,他会找机会去麪包店做学徒,或者,一年能休个三天大假,上深圳玩几天,或去番禺看动物。我知道,若我不答应余真赐,以上这一切就会像可乐表面的气泡,破灭。 想深一层,我对他没有任何责任。他变好或变坏,跟我无关。但我一想到这一个可能很脆弱、但天真的、有心意的、有计划过的未来会被我用一句残忍而真实的话摧毁后,我便发现自己没有做刽子手的潜质。 “余真赐。”我叫了他的名字,单手握着他一边肩膊,跟他拉开一点距离,对他说:“我帮你把焗炉拎上你住的地方就走,今晚我会来找你。” 那晚,我拿了纸笔上去他住的地方。我要他用纸笔默写一首歌的歌词——像那天他送我那首《16号爱人》那般,但不同处在于我没要他戴耳机,是我自己清唱一首我想送他的歌,要他默写下来。 “『欢笑声/欢呼声』……”我一顿,见余真赐抄到“呼”字,才唱下一句,我自己有过经验,当初抄《16号爱人》时,我必须反覆听上许多次才能凭空抄出一份无误的歌词,所以我才选择亲自唱出来,迁就他的写字速度。 “……『我真佩服我/还能幽默』……” 余真赐眼圈红了,像我本来认知的白兔。 “『掉眼泪时/用笑掩过』……『怕人看破/顾虑好多』……” 余真赐紧一紧手里的笔,现出一种我太熟悉的表情:是他拍那张学生照时的表情。 “『不谈寂寞/我们就都快活』……” 余真赐右眼掉下豆大的一滴眼泪,他收起那种咬着嘴唇不放的硬脾气,脸上现出一种我未见过的安宁表情,任那滴泪滑下脸颊,至下巴处时,形成一小点滴也滴不下来的水滴,也没擦去它。我见到他写的字体,端正秀丽,他能不能读书、他为何不读书,我不知,只是他的字体美得像书法。 “『我不唱声嘶力竭的情歌』,”我唱得愈来愈低,余真赐平静地写,愈写愈快。 “『不表示没有心碎的……时刻……』” “『就无人晓得/我内心挫折』……『活像个……』” 余真赐瞪大眼睛看着我,我知道我必须别开脸,因为我无法忍受他另一滴眼泪自他另一只眼流下来,与刚才那一小滴凝在他下巴处的眼泪聚合。 “『孤独患者』、『自我拉扯』……(注二)”我看着他写完“扯”字,一颗圆润的水滴落在“独”字,一遇未干的墨水即化开成一小坨黑色,蓦地使我想起手册里有过的一只黑猪。 我不再唱下去,走到余真赐面前,俯下身,他就直起身子抱着我的上半身。我们交换了一个咸而苦涩的吻。 “入伙时买个家居电话,好不好。”我这不是问题,而是一句陈述。若我的承诺能成就余真赐一个机会去寻回他的人生,那我不觉得这是一种委屈。 注一:容祖儿的广东歌,《16号爱人》。 注二:陈奕迅的国语歌,《孤独患者》。 08 我叫Wing,最近开始食我一向不食的日本菜。我对于日本菜有种天生的厌恶,那些鲜红色的生鱼肉躺在一堆白得像僵尸脸的冷饭上,传来一阵阵酸味,分开一看,中间夹着一小团绿色。一种变异。它提醒我这是由一具尸体——一条可能半小时前还活着、在水里游动吸水中氧气的鱼——现在它为了成全我的饱足,被人机械式地剖开,死亡,用新鲜的尸体填饱无个人无尽的食欲。 鱼生是唯一一件红色而叫我厌恶的东西。 我见到一张涂着深红色唇彩的小嘴张开,嘴畔那件吞拿鱼寿司便被塞入她血红的口腔内,活生生的口腔碰上不久前还活生生的、隐藏于白色鱼皮下的肉,不知能否擦出火花。我看见那张深红色的小嘴合起来,鼓起的白晢的脸频密蠕动,随着咕噜一声,那些曾活过的如今变成一堆没有人能看见的残渣,顺着食道进入充满腐物的人体里——我说得不对吗? 我们吃下尸体,熟的、未熟的,尸体的尸体在我们肚子里被腐蚀性奇高的液体融解,面目全非,排出来后成为或棕色或涩绿色的、散发恶臭的一团。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实在的东西能比我们体内的运作情况更恶心。我们活于很多东西的死亡之上,那是我们很少察觉的。 那张深红色的小嘴微张,红得像吞拿鱼的舌头自红魔窟似的口腔露了个头,舔去下唇的一丁点酱油。她合上嘴,我将焦点放到她脸上。那双不算大不算亮的眼睛隔着透明的镜片微眯起来,她往我碟子夹了一件熟虾寿司,说:“你不喜欢食鱼生。我跟你来这里食了几次寿司,见你一食有鱼生的寿司,脸上就有种……我说不上来的神态。下次我们去食上海菜,好不好?” 好。 亚珊是一个很典型的年轻女子,她与我同年,做sales,卖小饰物。她平时上班打扮得好朴素,穿格仔衬衣、包腿牛仔裤、波鞋,脸上架着副粗框眼镜,清汤挂面的黑长发。毫无脂粉。那时我姨婆给我介绍亚珊时,就在一间酒楼,亚珊正正就是作这种打扮。亚珊是我姨婆在粤曲社结识的朋友的孙女,据说一直没有男友,我姨婆听见,便做鸡仔媒人,将我这个同样多年没有女友的男子介绍给亚珊认识。 我见了亚珊,心内没有半点悸动。之后我老实跟我姨婆说,我姨婆问:“你现在是嫌人亚珊不够漂亮?” 不是。 “那你是觉得人家亚珊不是个好女仔?” 好。我之所以知亚珊好,是见她屡屡为我姨婆添茶,划点心时选马拉糕、蒸鲮鱼球、肠粉这些清淡又容易咀嚼的点心,方便老人家食。她为我姨婆添茶时,是先添小半杯普洱,才倒入半杯热水,沟和了浓茶。毕竟老人家饮太浓的茶会削胃。 “你就跟亚珊来往一下,出几次街,人家是个好女仔,我知你也是个心归的后生仔,又顾家,一个月的人工有一半都拿回去给你阿妈当家用,每个月还储得几个钱,这些都是你阿妈跟我讲的。姨婆知,你们后生仔女要讲feel嘛!『Fee灵』呀嘛!你就跟亚珊出多三次街,看大家之间有无feel罗,若果无罗,当识多个朋友也是好事。” 我无法拒绝我这个鬼马的老人精姨婆,当下答应跟亚珊出街。 第一次出来,亚珊的打扮比在酒楼那次更糟,她依然没有妆点自己,身穿一件及膝卡其色套装裙,穿着一对黑色无款平底包头鞋,拿着一个连我母亲都不会用的老套手袋。她朝我一笑,我们闲谈几句,有时讲讲我的工作,有时讲讲她的。 “你跟我一样,这么早就无读书了。” 我无书缘。与其在中学再磨,不如早点出去工作。我还有个妹,她有书缘,我希望可以供她读大学。 “你工作搬搬抬抬,好辛苦。” 你工作不停要讲话,还要应酬麻烦客人,也辛苦。我宁愿搬搬抬抬,好过同人交流太多。我不惯看人面色,不喜欢擦鞋。 我们去了食第一次日本菜。回转寿司。亚珊拿第一碟寿司前先问我:“你喜欢食什么口味?” 玉子跟熟虾。 她拿了这两碟给我,我向她说声谢。她笑时,显出两个腰豆似的眼袋,她那双眼睛里闪烁着晶光,看起来多了分别致。 结帐时我掏了三百元,没有要亚珊给钱。她问我食饱没有,我老实说:“未。”因为我本不吃寿司,刚才吃了很少。 亚珊带我去甜品店,请我吃了一客甜品,两碟小食。她一口也没吃,光看着我吃,跟我聊了几句。我们安静,又内向。结帐时,我正想掏荷包,她快我一步给出一百五十元,说:“这次由我给。刚才食日本菜你已付了三百元。我不习惯欠人,尤其是钱。” 我送亚珊回家,她说不用。我说:“最近治安不好,我至少要看着你平安无事行入楼下大堂。”她说:“像我这种女子,一个人行夜街都不会有危险的。”我说:“不要胡说。女人要珍惜自己,保护自己。”然后,她再也没说话,我目送她默默行入大堂。 第二日我姨婆就打电话给我,问我战况如何: “怎样啊?亚珊虽然不是什么美人,但绝对是个好女仔。何况你也不是什么新鲜萝卜皮!” 好是好,但是…… “还但是什么?你这傻仔一日到黑木木独独的,亚珊说你啊,连她的手仔都没有牵上,是不是?” 是,因为…… “不过,亚珊就是喜欢你够老实。我老友记问亚珊还肯不肯跟你来往,亚珊没有答,只低着头,一张脸仔都红当当的!嗳哟,你们这班后生真不靠谱,当年你姨婆我的风流史可是讲三日三夜都讲不完……” 我知我知,可是…… “没有『可是』!这个星期六,你去回同一间戏院等亚珊!” 姨婆、姨…… “嘟——嘟——嘟——” 唉。 09 我去回同一个地方等亚珊。像我这种肥仔,又不有钱,没什么好前途,至多称得上外表整洁,是不会有女生肯跟我好的。这样一想,我才安心下来。我不想跟亚珊约会,并不是因为我讨厌她,相反,正正是因为我喜欢她。大概这是我打从心底对一个女人有好感,那并不是要占有她的好感,而是想去珍惜她、保护她。她值得有个男人疼她、对她好,给她钻戒和承诺,而那个男人明显不能是我。尽管如此我还是来等亚珊,我怕她来到后,见不到人,觉得委屈。 我记得她讲过那一句:像我这种女子,一个人行夜街都不会有危险的。心里一揪。 去到戏院门口等了不够五分钟,亚珊来到。她穿着一条细肩带粉橙色格子短裙,外罩一件半透白纱短外套,脚穿一对两寸跟的浅棕色凉鞋。她盘起长发成一个髻,脸上架着一副幼框眼镜,依然不施脂粉,只涂上淡橙红色唇彩。她背着一个浅卡其式侧肩小布袋,小跑到我面前,轻说:“阿Wing,对不起,我迟到。” 没关系,我刚到。 …… “你为什么会叫做阿Wing?明明跟你的真名没什么关系。” 跟我第三个字押韵啊。 “这样也行,不中不西!” Wing是翅膀的意思嘛。 “你想要一对翼?” 嗯。 “飞去哪儿?” 去一个无烦恼无战火无不幸的地方。 “你太大想头了。雀仔都有翅膀,可它们也有烦恼。就算给你一对翼,你还会是有烦恼的。” 你说得没错。 “你是傻瓜!” 熟络后的亚珊很健谈,有时讲得起劲,就爱拧着我脸上的肉,说手感很好。我想起她不是第一个这样讲的人,就笑了。在我发觉前,她就挽着我手臂,行到挤逼的地方,我不免压到她的胸部,便缩回手。她问我做什么事,我老实讲:“会不小心碰到你……碰到我不该碰的地方。” 亚珊笑得很娇羞,她低垂着头,我见她耳廓红了一圈。她行了几步,见我没跟上她的脚步,便侧身朝我递出手,见我还没有动作,她皱眉,语气还是那么温柔:“Wing?” 我第一次握了女人的手。可是,我无法想像这样的一只手搭上我后背,会带来何种触感。我口里说不在意忠诚,但当我自己变成出轨的人,反而无法忍受。我宁愿负我的人是其他人,而不是我对什么人不起。 …… “姨婆说你喜欢做手工。我也喜欢,最近迷上做布偶,你看看……我手工好不好。” 好。 “是HelloKitty。” 我知。 “你会不会觉得一个喜欢HelloKitty的女仔好幼稚?” 不会。 “真的?” 每个人多少有点嗜好。 “但我觉得这玩偶做得不够好。” 你这样一说,那红蝴蝶结是大了一点。 “丢了它好了。” 这也不好。 “我不要……难道你要吗?” 我忽然明白,亚珊一开始就想将这玩偶送给我。我那时没说什么,将之挂在我背包——平时返工我好少用背包,这背包长期放在老家,跟亚珊出街时才会用。 “一个大男人挂只HelloKitty在背包上,不怕被人笑吗?” 你一个美女在街上牵着我一个胖子,也不怕被人笑话。 亚珊倚着我的肩膀,轻说:“我以前其实有个男朋友,但他只想得到我的身体。幸好在我失身前,就知他一脚踏几船。自此我将自己打扮得朴素过老姑婆,就是想找一个不计较我外表的男人。你跟我出过几次街,都不主动牵我的手,又不会……对我『飞擒大咬』。你……很君子。”她说完,笑得甜过蜜糖,往我脸颊轻吻一下。 那天,在我回家前,去商场厕所洗了一把脸,嗅嗅身上有没有女人香,才敢回家。一踏入家门才记起背包上的HelloKitty。便先解下小玩偶,放在有锁的抽屉里。这个家很小,没有房间,藏不住秘密,为保险计,还是拿去老家较好。 我不讨厌HelloKitty,但无法打从心底喜欢上它。在某些人眼里,红色蝴蝶结与那身红衫或许很俗,但我欣赏它敢将这些颜色放上身体,而不计较其他人的目光。男人也可以欣赏HelloKitty,我特别欣赏它的无口。没有嘴巴,即使面对世人的谩骂,还可以安然无恙坐在原处,无办法、亦懒得去回应他们的责骂。无办法亦不必要去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微笑。 HelloKitty比我更诚实。因为我无法回绝亚珊这个好女仔。我想起我父亲与我母亲,想起我母亲为我父亲挖耳朵、刮胡子,我记起小时候最初有过的那个梦想——而这是我父母我妹现在的梦想。 小时候,关系很简单。我不想A委屈;另一方面不想B委屈,这是可行的,因为A与B的关系没有冲突,大家都是朋友。可现在我要想的是:我愿意牺牲谁去换取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的幸福?即使我怎样去委屈自己,都无法让身边所有人同时不感到委屈。 …… “我们识了……三个月了。” 你都不穿背心裙,改戴披肩了。 “你觉不觉得我们……有什么事应该做而又未做?” 我不答了。 “你真的想不到?” 我……对不起。 那一天,我初次尝到深红色唇彩的味道,以为会跟血的味道差不多,但它是一种无害、俗香而尚可忍受的味道。委屈亚珊,能成全两个人的幸福;委屈两个人,能成全亚珊、亚珊父母、我姨婆、我姨婆的朋友与我父母的幸福,我却不在幸福之中。 少数服从多数,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我很容易作出抉择。但问题是,现实中,往往是多数去成就少数的财富与幸福。 10 我叫肥哥,通常自己一个食午饭。我在一间工厂搬货、落货,受雇于一间大型连锁时装店。每天上班要做三轮工作,每一轮的运作如是:用美工刀拆开纸皮箱,将箱内的时装一件件拿出来挂上衣架,首先脱下时装外面的一层胶袋;依公司定下的规格挂衫,价钱牌必须向着自己站立的方向(大多是右方);由于时装是从外国运来,故要将标明欧罗价钱的一层价钱牌撕开,只露出标港币那层;替白色或蕾丝系列的时装套胶袋;做完一切工序,将时装放入纸箱,用牛皮胶纸封箱,用marker(油性粗笔)在箱上面写这批货的序号、出货日期,帮手将货运上重型手推车,搭升降机,将货搬上车,运到各大连锁店销售。 工序乍听繁复,处理各类衣服都有规矩,比如钉防盗扣吧,不能随便钉,钉上裙子、皮衣、裤子、衬衫、短裤、皮带、帽、袜……所用的防盗扣数量不尽相同。做错了,就要用特定的机吸出防盗扣,重新钉过,但货品上会多了一个不该有的孔,变成次货。 所以犯错后即使改过,都不代表无痕。 更何况我已在这里上班一年有多,即使有一百项规则,我都弄懂了。这里没大升迁,只有来回于不同厂,而我暂时还想待在这里。 要做这么多工作,每一轮开十几廿个大箱,每个箱入面少说也有六七十件时装,我一个人两只手当然做不完,还有大约十个女工跟另一个跟我一样、负责出货落货的后生仔。那后生仔平时很静,不太说话,我们也不会一起食饭。 我第一日报到,我的女主管Carrie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一时想不出,便报上全名。Carrie皱皱眉:“这里有个人跟你重名了。” 那是但啦,叫我肥仔就可以。 Carrie忍着笑,点头。我不肥也肥了那么多年,由细到大,被人叫做肥仔,都是闲事。若我是女人,倒可能介意别人叫我肥妹的。用这绰号的好处是:第一天就让所有女工记住我的名字。 “肥仔,快过来落货!” “喂肥仔,帮帮手,这箱货好重,丽姐老了,不够力……” “哎也阿嫦,一个人搬这么大箱货,你想放工之后去看铁打啊?叫肥仔过来帮你搬啦,肥仔……喂,肥仔人去哪里了?” 一来二去,肥仔前肥仔后,不够一星期,这班女工大姐完全把我当小弟。不够两个月,这班大姐将我当是他们弟弟。不够大半年,这班阿姐将我当做半边儿子,常常问我有了女朋友没有,要介绍她们不知哪个姨妈姑爹的女儿妹妹给我认识。 梅姐,你看我长得这么『一表人才』,有女仔肯要就奇怪了! “你不差啊!街上大把人比你还胖,那天啊我去麦当奴买包食,有个大胖子排在我面前,有三个我那么阔,像座太平山压在我面前!那胖子一走动,身上阵阵汗味薰过来……” 丽姐,肥人容易出汗,现在又是夏天,天气热得狗也伸舌头喘气,味道大一点也是正常。 “我又不觉你味道大啊!看你又长得肥头得意的,女仔喜欢有安全感的男人,就等嫦姐帮你做红娘……” “嗳哟,你还羞不羞!这年纪还自称红娘,我看你做媒人婆就差不多……” “你就阿婆!阿姐我都不知几后生!我跟肥仔站在一起啊,别人一定以为我是他家姐!” 你们别玩我啦。我问你们,肥仔多数姓什么? “姓什么啊?你的姓氏都跟『肥』挺有缘,呵呵呵……” 姓“死”罗! “哈哈哈,你个死肥仔,真玩得!想来我们整天肥仔前肥仔后的叫你,好像不太好……” 从此,她们叫我肥哥,或肥哥仔。这除了是她们开我玩笑外,还因为在这间厂工作的后生总是来得多,又走得密。捱不住苦,不想一世守在这间落在旧区的工厂,想去外面闯世界,做了两三个月就要飞出去。 我没有翅膀。即令有,也飞不起。 “现在好少后生仔像你一样,竟然在这间厂跟我们这班阿姐守了近一年,好难得。没想过飞出去闯闯吗?” 我这种size飞不起,超重呢。 “阿姐关心你,你倒跟我耍起嘴皮子!” 讲笑而已。我想储个钱旁身,这里人工也算不错了,月入一万有多。这年头,像我这些读不成书的后生仔,没外表没才学,还能每个月赚一万几,行情好过不少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了。 “你小子倒挺会想的。你阿爸阿妈有着你这个仔,也可以去还神了,丽姐我的女儿就不行了,老不生性,书又不肯读,前阵子还……唉,我都不想讲了,一阵讲了,我老脸都不知往哪里放!钱呢,总是好的,愈多愈好。没钱,好多事都做不到。” 我很了解丽姐的话。在我心中,没钱等于:我母亲不够钱买菜、我妹日后交不起读大学的学费、我交不起租金水电、我下年五月无法去番禺游动物园。 这工作虽然吃力,但不困身。一星期上四天班,朝八晚八,一个小时食午饭,无休息,无饭钟钱。但换来的是星期六日加某天平日休假,一星期能休三日,还可以赚到一万元,我不再苛求什么。只是,有时我跟各位阿姐站在桌边摺衫时,我会想:我这一世是不是就要跟一票娘子军共事,埋在一大堆衫海中,游游荡荡,浮浮沉沉?我是不是一世就要留在这个满是灰尘的空间? 理智告诉我,现在不是转工的时候。而真要说转工,我也未有好选择。我最大的兴趣是画画,每个星期六有一天去画室学素描。老师跟我说:“肥仔,不经不觉你都来我这里学了十年画了。之前参加过几个小型比赛,你都拿到不错的成绩,有没有心在这行发展?阿sir带你入行搵食。” 我可以吗? “你基本功已很扎实。你来我这里学之前又学过一阵子国画。你用水彩格外得心应手。有没有打算学油画?” 油画班……比较贵,素描班的学费最便宜。 “阿sir亲眼看见你长大,收平你一点,又有什么大不了?” 不好了,这不合规矩。 “阿sir也不明你。你一支公,一个月赚一万,你阿爸又未退休,按道理你家的生活应该不拮据的。” 阿sir,我妹今年升中六,下年再下年就入大学。大学一年学费要四万,我就每个月额外多给家里几个钱,好储起一笔。而且我有两头家要养…… “你成家立室阿sir也不知?你还好后生而已!” 又未去到成家…… “即系同居啦!” 我不作声。 “年轻人还这么保守!当年你阿sir跟你师母在外面同居了四年才结婚。同居好,不一齐住过,看不清对方真而目,好容易下错注。” 我趁阿sir去教别的学生时,自裤袋掏出一支红marker。这是我一点职业病,平时上班总要插一支marker在裤袋,用来写纸皮箱,以至不用上班的日子,我也惯了袋着一支红marker。我不惯用蓝色黑色,因为红色写在棕色的纸皮箱上最好看。每当我内心生出一对翼、想飞出去时,我就不分时地,拿支红marker,在身边最就手的地方拿张纸,如传单、夹在新衫间的薄纸皮、车票、报纸……然后画画。第一眼注意到什么,就画下来。 画完后,我内心那双翅膀也被硬生生折断,纸上的红色图画,便是用折翼后伤口流出的鲜血所画的——我想像。我喜欢画画是一回事,我要用画笔作为谋生工具,是另一回事。在我储完我妹的学费前,都不能够考虑搬货以外的工作。我也不知道我妹读完大学后,就是否意味着我得到自由,因为那时候,我父亲差不多退休,我理所当然成为家中经济支柱。 有次我在画室里失控,反转本来画的那张扫描,在画纸背后用红marker画出一个女性石膏头像。阿sir不动声色地看我画,画完后,他央我将那画送给他,叫我在画纸角落签名。我就写了“死肥仔”三个字,想写得端正,看来却像小学生字体。有几分麦兜(一只卡通小猪)写习字簿的神髓。 下一个星期六我再去画室上课,竟在玻璃窗看见我那幅红笔素描。阿sir见我入来,便很得意地跟我说:“你这幅素描一贴出来,就有好多人入来问:这用什么笔画的?这真是用普通marker画出来的?等你还说自己无真材实料。阿sir近排等人用,你别推了,星期日来这里做助教,星期六你喜欢的话可以照样过来画画,阿sir免费教你油画。你在这里做助教,做惯了,第二个月阿sir给你发薪金。” 可是…… “你就别推了。常常说要赚钱,眼前不正多了条财路吗?” 阿sir讲得没错。可是,我怕有一天自己忍不住丢掉裤袋里的marker,改而插枝素描笔。我心眼很小,不能同时容下两种相互冲突的东西:现实的工厂,画室的梦想。然而,面对我喜欢的事物,我变得很软弱,无法抗拒诱惑,终于顺了阿sir的意思。画室离我现时居住的地方很近,近过工厂。我平日休假,朝早八点起床,大多数会见到饭桌上放着未必好食的早餐,有时是烤成深啡色的曲奇,有时是淡而无味的蛋糕,有时是硬了一点的麪包。然而,放在早餐旁边暖壶中的咖啡倒从未失手。我那阵子工作太累,人常常睡不醒,咖啡的苦涩便多一点;我那阵子神清气爽的,咖啡便没那么浓,多几分奶香。 从此,世界上多了一班小朋友叫我做“肥仔sir”。他们常常扯我衫袖,用清脆或刺耳的童音央求我:“肥仔sir,教我们用marker画素描啦!” 在阿sir的请求下,我之前将两个家里所有的marker素描全数拿回来。阿sir精挑细选了三张,都贴在画室窗外。一些孩子看了,就问是谁画的,我指了指自己鼻头,他们说不信,要我即席挥毫,我就为他们当中的三个人各画一张Q版肖像,哪知道逗得他们哗哗叫,一见到我就吵着说:“肥仔sir给我画肖像!” 我由一份过于现实的工作,开辟出新一种梦幻。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老爱说的缘分。我的红marker用得愈来愈凶,有时一个月就用上四五支。过了头一个月,阿sir留我在画室做助教,算我每小时时薪一百元,又免我去画室画画的学费。 我想过斩断这个梦想,一心一意去赚钱,等有钱再去寻梦。但是,时机不是你想要就要。机会来得不合时,依然要抓住机会,不然过后由不得你选择。半只脚跨入这个不应属于我的圈子,我好清楚什么叫做身不由己。我望着来画室学画的孩子脸上欢快天真的笑脸,至少肯定一件事:我所做的事有意义。 11 他叫朱耀天,有个老婆叫苏笑妹,有个读中六的女儿叫朱嫣然,有个读不成书的儿子叫朱玉鸣。人到五十三,他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没什么浪漫激情,没什么事业有成,又没什么名成利就,但从地盘放工返来,一开门,饭桌上放了两三个小菜,四碗老火汤,自厨房传来阵阵炒菜声跟轻烟。朱耀天心里安乐了。 他看着朱嫣然自她房里走出来,想女儿愈来愈似老婆年轻时的样子。可是细想一下,又觉得老婆当年比女儿美,老婆脾气又好,她是上海人,说起话来温温软软的,直至现在结了婚廿几三十年,还是老样子。 朱玉鸣跟他年轻时差不多,身子壮壮胖胖,脸容憨厚,一副容易被人占便宜的老实相。可是朱耀天知道,朱玉鸣比他当年更识打算。 当年,朱耀天小学都读不完,得亲戚介绍,去了间五金铺做了三两年学徒,辗转去了地盘打工,做着做着稳定了,就不想转。 做到二十岁,有亲戚给他介绍了一个上海妹,说是未有居港权,朱耀天一听就明白:人家姑娘只想嫁香港人,至于对象是谁,根本不重要。他想,反正他做地盘,四周都是男人,以自己相貌都不可能识到女仔,就去见一见那姑娘了。一去到冰室,见介绍人跟一个年轻姑娘坐在卡位,他走近,看见那女子穿着短袖浅粉红色碎花裙,扎着两根辫子,垂在两肩,她本来垂头饮红豆冰,感觉到有人走近,便抬起头,一看见朱耀天,却是大大方方跟他笑了一下,嘴角有两点小酒窝,双眼如弦月。 苏笑妹那一笑,从此迷了朱耀天的魂。娶了她回去,他渐渐发觉苏笑妹的优点:柔媚、坚强、细心,她是个好女仔,断非单为居港权而下嫁香港男人的女子。朱耀天牵起苏笑妹的小手时,才二十岁,就这样一直走到五十三岁。 朱耀天的事业与爱情都得力于亲戚介绍,又碰巧没入错行、娶错娘,人生过得平淡幸福。朱玉鸣跟他相反,从小不用人挂心的。朱耀天一早知道儿子跟他一样,都读不成书,他问过朱玉鸣他日想做什么,朱玉鸣说:“我想找一笔钱,出去闯世界。” 钱从何来? “我也不知。先去找份工作,有更好机会再跳槽。阿爸,我是没书缘的了。” 所以朱玉鸣会考失败后,朱耀天跟苏笑妹没有逼他再考一次。朱玉鸣一放榜就去求职中心、上劳工署网页找工作。他第一份工是去连锁快餐店捧餐,做了两年;第二份工去酒吧做调酒师,但过不惯日夜颠倒的生活,只做了一年;第三份工去做运输,做了三年,人工长期没有加,就不做了。廿二岁的朱玉鸣终于去了做仓务,在家附近的工厂打工,每日提早一小时起床,用半小时徒步行去工厂上班,一星期返四日工,多了私人时间之馀,人工还多过前几份工。就这样,做了一年有多。 朱耀天唯一不满意朱玉鸣一点,就是:他老爱画画。在他眼中,画画是奢侈的娱乐,朱玉鸣小时候在学校里学国画,那时他就不赞成:“一个男仔坐在画室,拎住支画笔磨一两个钟,算什么?男仔就该去操场玩运动……” “哎也,难得个仔终于找到件事是他喜欢做的。”苏笑妹这样说:“这个仔,我叫他做什么他就做,没一次令我失望,就是太乖了点,平时又少出声,我多怕他闷出病来,又不知他真正喜欢什么。有次在家见他拿着张报纸,握着支铅笔,在画桌上的水杯,我见他画,却有板有眼的,便问他是不是喜欢画画。他不说,也不画。之后我向学校报名,让他去学画画,问他想不想去,他才有点害羞地点头。你看他的画。” 朱耀天接过朱玉鸣的画簿,一张张翻看,都是画动物植物的,一张比一张好,到最近画的一张金鱼,简直维肖维妙。他就没有作声。 他知道朱玉鸣一直以来都有去家附近的私人画师学画。即使踏出社会工作,他仍抓住星期日的机会,去那画室待上三四小时才肯回来。朱耀天想,他年轻时的娱乐是赌马,现在朱玉鸣的娱乐是画画,所花的不过是几枝画笔与画纸的钱,能有多少?便由着他去。 最近苏笑妹跟他说,朱玉鸣去画室当助教,每月多了二三千元收入,他才知原来画画也是一门财路。过后又想:赚几多都不重要,人一生短短六七十年,最要紧过得开心。 今日朱耀天休假,是苏笑妹上个月便要他今天请假的。苏笑妹说:“你怎做人家老爸的!猪肉仔今天生日,廿三岁仔了,他今年又特别能干,不只去工厂打工,又当起画室助教来,我们等会儿食完早餐,去附近酒楼订台,今晚叫猪肉仔去酒楼食餐饭啦。” “猪肉仔今晚回来睡吗?” “我特地叫他回来。不过他说食完饭约了人,不在家里睡了。” “老婆,看来我们就快饮媳妇茶了。”朱耀天若有所思地说。最近半年,朱玉鸣好少回家睡。他叫苏笑妹问问儿子,才知道朱玉鸣在外面搞起同居来。这年头,同居只是闲事,朱耀天惊讶之馀也想见见未来媳妇。 “唉,猪肉仔收得很密!我问他,那女仔是做什么,他说是调咖啡的。我说,那好啊,有正当职业。听说那女仔比我们猪肉仔小四年,以前又有过些不太好的经历,本是有点介意。后来我想:我们猪肉仔又不是什么人中之龙,不过是个踏踏实实的普通人,那女子又改邪归正罗,现在都肯跟猪肉仔在外边住,没什么不好的。我老叫猪肉仔将人带回家给我们看看,他又推搪说自己跟对方关系还不太稳定,等再过两年再说。哎!气死人,再过两年我给他做皇帝!都住一起了,还说不稳定?我也不知现在的后生仔女在想什么!” 朱耀天没有搭话,牵着苏笑妹的手,在大街惘然走着,其实是未睡醒的。但苏笑妹硬是要大清早逼他起身去饮早茶,然后逛街,等下午十二点——就是一小时后——去看场电影。 “猪肉仔今天怎么一大朝早就出去?” “他要去画室教孩子嘛。说今天整天待在画室,夜晚直接去酒楼找我们。这个仔最有交带了,我们女儿也是,一上了中学都不用我挂心了,读书啊课外活动啊都是自己管。我们两个好像愈来愈不中用了,仔女都有自己世界。”苏笑妹感叹。 经过唱片铺,苏笑妹拉朱耀天入去看。朱耀天说:“你要买唱片吗?” “不是买给我自己,买给猪肉仔的。猪肉仔最喜欢听陈奕迅的歌,陈奕迅今个月就出了新碟。算啦,你这种与时代脱节的老头子是不知道的了,连电脑都学不懂!” “我知啊,”朱耀天略带不满:“那什么E神呀嘛!我还认得现在在播的歌就是那什么E神唱的,猪肉仔以前常常在家里播的。” 苏笑妹顽皮地眨眨眼:“你听得懂歌词吗?” 朱耀天不作声了。这词是国语,他国语不灵光,苏笑妹本是上海人,上海话跟国语就是她的母语。 “人家在唱『孤独患者』,哎呀,多有情怀呢……『活像个孤独患者自我拉扯』……” “什么扯啊?”朱耀天摸不着头脑。 “哎,算数啦!” 《我鸣》12(美攻胖受) 他叫余真赐,有个老豆叫余汉明,有个老母叫张招弟,有个同居人叫朱玉鸣又叫Tommy。余真赐很反叛,未读完中学就跟老豆老母闹翻,此后一个人在外面找工作做,自己养自己,即使没钱花也不回去老家乞讨。 余真赐跟家里闹翻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爱男人。有次他带同学回家打机,两个人玩着玩着,脸就贴在一齐。在他们倒在床上,自裤里掏出勃发的生殖器、拼在一起摩擦时,张招弟打开了房门。余真赐在自己都没想过的情况下,莫名出柜——用“东窗事发”来形容比较贴切。 他有想过解释他是真的只能爱男人,但余汉明一把摺凳揍上去他背脊,怒吼:“我没这种变态仔!” 他为了这句话,气他老豆一生一世。余真赐出走时,才不过十五岁,未够十六岁,连兼职都找不到。他去不同朋友家里暂住,有些人甚至有背景。他身上没钱,为了每日至少可以食一个饭盒,很多见不得光的事都做过:帮人带货、做拆家……他不吸毒,却带过毒品。他知道毒品这东西,一沾上,这一世就不可能返转头,所以他节制,一口也不吸。 有一阵子真的没饭食,朋友介绍他去同志酒吧。在那里,第一次——他还是十五岁——将自己的屁洞卖给一个四十几岁头顶半秃一身酒臭的中年胖子。余真赐本以为自己既喜欢男人,自己又是个男人,做这事也没什么损失。可他未做完,眼泪就像暴雨一样弄得一张脸都湿了,之后,下面伤处用了一星期才能复原。 他怪自己白痴:女人也喜欢男人啦,一个女人将下面的穴卖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也会受伤。余真赐以为自己好潇洒,其实也不过是个脑筋未成熟的小子。他发誓,他不会再为了钱出卖身体,情愿饿死。 好不容易熬到十六岁,能找兼职做。他一日做两份兼职,不只没累坏,身子愈见实净,出走前他脸上有几分油脂味,五官长得好过头,看着有点娘气,在外头磨练了两年,脸上多了分男人的硬朗,他在圈子里愈来愈受欢迎。他对身为top或bottom不太在乎,他所享受的只是把人带回去自己住的单位、相拥时那份炽热与黏腻。那使他想起当日在他老家床上与他相拥的同学,以及那份最终未能抒解的性欲。 他心里的欲好似那天勃发充血的、储满经验而终是射不出来的性器。跟再多的人上床,只能将欢愉推到最高点,紧绷,即使肉体高朝,心里总有点不足。他想找更多人上床,然后有一天,或者就能解决心内的欲。 Tommy,或者说朱玉鸣,使他了解他心内未解决的不是欲。追求余真赐的人是Tommy,他使他想起第一次不愉快的完整性经验。自那一次,余真赐心内对胖子有种排斥,那使他想起那个猥琐的秃头胖子。他很清楚Tommy与那老胖子是两个人,但当他虐待Tommy时,便享受到一种报复的快感。 那一晚他带Tommy上他住的地方——那时他连眼前的胖子叫什么名字都没兴趣知——他没想过Tommy上到床,只是乖顺地躺下来,任余真赐玩他的身体。到余真赐将性器插入Tommy的屁股时,连余真赐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一种病态的性欲促使他挺动性器——以当年那老胖子在他体内肆虐的频率,急色,动物性,不把人当人来看待。 他在Tommy身上得到极大满足,便叫Tommy每星期上去他住处报到。那段时期,余真赐没有找其他人上床,像个有经验的嫖客,每次找同一个男妓。他想起自己不知Tommy的名字,心里不踏实,便趁他睡着,查看他身份证。也没怎么刻意去记,可只看过一次,就记得Tommy——朱玉鸣,是今天生日。 余真赐在他和朱玉鸣住了大半年的公屋单位烤蛋糕,焗炉是大半年前、他以为他和朱玉鸣从此玩完的那段日子,二人一同去买的。余真赐当时觉得他没有好好认识过朱玉鸣,因为他从来不知朱玉鸣也会发脾气、也会生气、也会豁出去以至什么都不在乎。余真赐以为几张裸照可以威吓朱玉鸣,但他后来才知道,一个人是去或留,不是由他人去决定,主权始终取决于一个人自己手里。 他希望找方法,让朱玉鸣自愿留下来。同时他又一直很憎朱玉鸣。 朱玉鸣会跟他讲:“我妹今日拿了成绩表,考到全级第十,我们一家人去食饭。” 朱玉鸣会讲:“你为什么那么早就不读书了?” 朱玉鸣会讲:“你父母养你十几年,你以为自己凭什么一时不高兴就跑出来?” 每一次朱玉鸣讲完这些话,下场就是被余真赐虐待。而当余真赐知道他不是唯一一个知晓朱玉鸣背后有胎记的人,便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粗暴对待朱玉鸣。所以他那时明知Tommy叫朱玉鸣,都不敢叫他的全名。只有熟人才能用全名相互称呼。英文名只是用来应酬,出去玩的时候才用,一个人的根,在他身份证上的全名——哪怕那名字有多老套。余真赐怕自己在朱玉鸣心内并没有一个靠前的位置,便不想将自己的心意暴露出来,总要为自己留一手,总要让朱玉鸣以为他身边有很多对象、不只有朱玉鸣一个人,所以他仍然只叫他做Tommy。去年他装作不知朱玉鸣生日,特意不挑那日跟朱玉鸣见面。 今年他可以叫Tommy做朱玉鸣,可以明正言顺记得朱玉鸣的生日,为他烤蛋糕,等他夜晚回来吃。这时手机响了,铃声是陈奕迅的《孤独患者》。余真赐好久没听容祖儿,那会使他想起《16号爱人》。接听了,是朱玉鸣的声音。 你几点回家? “我……我今日去画室教孩子,六七点才走,然后要回去老家吃一顿饭,你预我九点回来。” 这么晚? “我们愈夜愈精彩嘛。” 算你聪明。我在烤蛋糕,今天特地向经理拿了假期,你又这么晚才回来。想闷死我吗? “我不就今晚回来为你解闷。” 我就计算着。若你九点还不回来,你每迟到一分钟,就让我打一拳。 “好好。我去到画室了,先收线。” 余真赐想,早知道朱玉鸣这么晚才回来,就晚一点才烤蛋糕,也不用那么早起床。算了,反正蛋糕放在冰箱冰一冰更好吃。 自几个月前开始,朱玉鸣就有去画室教学生,有时一星期教一天,有时教两天。 你平时返工厂上班已很辛苦,怎么休假还有两天去教学生!有时还教到夜晚十点几才返来,有画室开得这么晚的吗? “那些是成人班。平日他们都要上班,放工后才来学画。” 大人都学画? “当是娱乐,放松身心。” 也对。有时我也见你拿支红marker一股脑儿地画,你有次还画过我的样子…… “你闷的话,可以去网吧,或者找朋友玩。玩通宵我也不介意。” 还用你提我?我跟以前那些不正经的朋友没来往了,现在识返来的朋友都是从工作地方识回来的。他们一个二个都有女朋友,又是同居,每晚十二点前要回去交人。 “那去pub玩吧……” 余真赐想着想着,这句话让他在心里打个突。当时一听,心中那根刺隐隐作痛,他以为朱玉鸣嫌他以前生活放荡。朱玉鸣当时再三安抚他,说他没别的意思,只是见他年轻、怕他闷,才叫他去酒吧玩玩。可余真赐自从跟朱玉鸣同居,才发觉自己在外面飘泊几年,原来不过想有个地方歇脚、有个地方让他做做甜品,过下瘾。肉体欢愉来得快退得快,还不如一组家居电话号码来得实在。 朱玉鸣是个胖子,谈不上英俊好看,但就是有份量,让余真赐心里安稳,不用担惊受怕,不用时刻忧虑有人要抢走朱玉鸣。 可是现在余真赐在等蛋糕烤好的空档,竟想起朱玉鸣那句让他极难受的话。他走到两人床旁的矮柜前,自裤袋掏出钥匙,打开属于朱玉鸣的抽屉——矮柜由三个有锁的大抽屉组成,他和朱玉鸣一人占一个,放私人物品,第三个抽屉用来放床上用品。两个人同住,单位又小,是不可能有什么秘密的,余真赐当时听了朱玉鸣那句话后,就趁一次做爱后、朱玉鸣睡死了,他偷偷拿了朱玉鸣那条抽屉钥匙,下去五金铺复制一条,再把原来那条勾回去原处。 他用偷偷复制的那条钥匙,打开朱玉鸣的抽屉。 “叮”一声,生日蛋糕可以出炉了。 “叮”一声,抽屉里那只有红蝴蝶结的HelloKitty小玩偶出柜了。 13 他叫董景,身份证英文名是TongKingJoe,Joe是他父亲为他改的英文名。有个妈妈叫梁雅丽,有个爸爸叫董熙,有个女朋友叫Alice。董景的女朋友有个女朋友叫张妮,他们三个人是老朋友,常常一起吃饭。虽然董景与Alice不相爱,但在长辈面前,他们未敢出柜。 他们才廿三岁,刚刚读完书回香港。董景在英国读金融经济,回国后在中环上班,朝九晚五,工作枯燥,但年纪轻轻月入两万,也不枉他父母供他去外国读大学了。 不过很少人知道董景身份证上的英文名,而是叫他做Tommy。他见工时过五关斩六将,才在一家大公司里捞到一个好职位。在最后一关面试,考官在问完他应问的问题后,多口问:“你身份证上报的名字是Joe,为何自称Tommy?” 这是一个很私人的问题。Joe是我父母为我改的名字,Tommy是我喜欢的人的名字,对我有特别意义。而我为了尊重父母,才不去将身份证的名字改为Tommy。 这问题本来就无关工作,所以董景答什么,考官也不太关心,听完就算。因此,考官不知道董景说谎。他之所以不改去身份证上的英文名,是因为他看见Joe,便想起他曾有过的花名“亚祖”。 事实上董景由小到大都不太喜欢Joe这英文名。每年英文老师看见他的名字,就叫他Joe,而董景总会说: 老师,请不要叫我Joe,叫我Eric。 他曾认识过一个好朋友,那时他们还是小学生。对方叫朱玉鸣,英文名Tommy。朱玉鸣是一个小胖子,长得像只小白猪,因为行动敏捷,故不显得臃肿。体育堂玩闪避球,人人都拿朱玉鸣当目标,可看着他脑袋一侧、跳跳跑跑的,居然会是场内最后五人的其中一个。 小时候识朋友很简单。大家碰在一起,谈几句,能熟络的话自然就能熟。过了十几年,董景已忘记他和朱玉鸣成为朋友的契机。只是大家一齐玩、刚好能升上一间中学。没多久,董景家里富起来,父亲的运气一年好过一年,董景即使是个学生,在学校也多了一群酒肉朋友。人人都知他是暴发户,常常央他请大家吃东西,董景每个月的零用钱又多,便逞英雄请大家食饭,威风一下。 朱玉鸣向来不多话,也跟他说:“你别常常请大家吃东西了。那些钱不是你自己赚回来的,就不要乱用。” 钱都是我爸从股市赚回来的,赚得很容易。 “你又未玩过股票,怎知道那回事容易不容易?你又不是未穷过。我不想见到你变成二世祖。” 从此董景拒绝请酒肉朋友吃东西。 “Eric,你近来好忙吗?一放学就跟朱玉鸣走。只照兴朱玉鸣,你几时请我们这班兄弟落去canteen吃东西啊?” 唉,我妈罗,要我一放学就返去。她前阵子说我成绩差,削减我零用钱,所以真的没办法了。 留在他身边的酒肉朋友一个比一个少,真的肯留下来那几个,后来做了他的死党,友情延续至今。可是,唯一一个没叫过董景请吃东西、而又一直肯留在他身边的朋友,就得朱玉鸣一个。 董景年少时很天真。他知道什么人对他好,便常常想报答那些人,想看见对方的笑容。为了报答朱玉鸣,他某个月没花过零用钱,一千元零用钱里,一半托母亲为他存入银行,另一半换成一张五百元纸币。他自豪地拿着那张棕色大钞,行到朱玉鸣位置前,双手奉上,以为对方会双眼发青光、大喜接受,谁知换来朱玉鸣脸色一变。 朱玉鸣还是肯接受那五百元。可董景未高兴完,就见朱玉鸣将那纸钞摺成一只青蛙仔,放到他手心,变相将那五百元还给董景。那是董景收过最好的礼物,他知道,朱玉鸣永远不会要他的钱、永远不会为钱而擦鞋,而他亦无须用钱去将朱玉鸣留在身边。 董景常常听人朱玉鸣前朱玉鸣后地叫他,心里不舒服。为了强调他在朱玉鸣心内跟其他人不同,董景不再叫他的名字。 喂。 因为他常常听妈妈这样叫爸爸,从未听过妈妈轻声细语地叫爸爸一声“熙”。问妈妈为什么不叫,妈妈说:“那么肉麻。” 董景才明白,一声“喂”不是人人可以叫,那是一种超越语言、超越身份阶级、超越姓名的亲密。他从来没有向朱玉鸣解释那么多,怕对方知道后会避开他。董景很少说谎,而是喜欢隐瞒部分事实真相,即是白色谎言。 朱玉鸣却刻意给董景取一个他所不爱的名字:亚祖。 非得要用这个名吗? “是你说要我用一个无人用的称呼。人人都知你讨厌Joe这个名,我就叫你亚祖。” 取过别的不行吗?比如阿景、董董、景景…… “你恶心不恶心,一个男人还学人用叠字。你不喜欢就拉倒,我还是叫你董景。说来也怪,不过是一句称呼而已,我们两个大男生还执着个什么?董景,你今天好怪……” 那算了,你就叫我亚祖。 朱玉鸣有时很多话,但较多时候很安静,说起话来,一句起两句止。跟他讲画画,朱玉鸣就满腹经论,跟他说起:他喜欢画什么、什么东西最难画、难处在何、如何画到正确的比例…… 他是记得朱玉鸣生日的,每年趁此机会给他送画具。朱玉鸣老说这样不太好:“你生日我都没有给你送礼物,我生日你就送给我……” 礼物……你给我画一幅画送给我吧。或者你日后做了画家,出名了,我就用高价将你的画卖出去,说这是朱大画家的初年大作! “我才不当画家!我没天份,只是自己爱画而已。况且画家都是穷死后才出名的,我那么爱吃东西、又爱饮可乐,才不要落得穷死饿死的地步。” 你不会穷死,有我养你。 朱玉鸣先是不说话,似乎被董景的话吓倒。 我的意思是……你日后穷,可以问我借钱,若我有的话一定会借给你。 “哈哈,你别讲过就不算数。利息计几多?” 大家那么熟,当然不收利息! 董景至今还保存朱玉鸣送他的每一幅画。一共六幅:一幅画着蟹爪菊的国画;一幅是水彩风景画,画着从学校天台望到的天空,红彤彤的,正是黄昏;其馀三幅是董景的肖像,可看出他由一个脸有婴儿肥的孩子长大成为翩翩少年;最后一幅画了一只猪八戒,右下角署名“死肥仔”。董景还记得这幅猪八戒是怎来的。 你每年都画我的肖像,不如今年你送我一幅你的肖像。 “我又不是美少年,画下来倒胃口极了。” 我……我就是觉得你样子长得像卡通人物,挺有趣的。 “你这死仔,识了那么多年还笑我!” 总之我就是想要一幅你的肖像!我放在家里,心情差时拿出来,逗自己笑一下也好。 结果朱玉鸣半不正经地画了张Q版猪八戒。画中,猪八戒露出堪比孕妇的肚皮,笑得一副银相,却穿着一套西装、打领带,跟英气顽劣的哪吒坐在同一张桌,桌上放了个生日蛋糕。 “题为《猪八戒为哪吒祝寿》。你长得英气,个性又顽皮,常戏弄那些喜欢你的女生,我常常想:若我是猪八戒,你一定是哪吒。” 董景其实想朱玉鸣画一幅正正经经的肖像,但这张画很逗趣,他就勉强收货。 想逗朱玉鸣开心,另一个方法是请他饮可乐。自从朱家实施无限期可乐禁令后,董景开始买可乐味的食品。当时他以为朱玉鸣吃得很欢,可现在一想,朱玉鸣身上都没有可乐糖,也未见过他主动去买,每次朱玉鸣在董景面前食可乐糖,脸上都有种微妙的表情。董景去了英国,收到朱玉鸣给他寄来的一粒可乐糖,才迟钝地想:或者朱玉鸣从来没喜欢过食可乐糖。 可乐糖与可乐毕竟有显着分别,虽然大家都有同一种甜味。就好似一个长得秀丽的男生跟一个生得秀丽的女生站在一起,无论男生长得多出众,都只是男生,而不可能因为他有出色的外表就可以取代到女生。 读中学时的董景长得俊秀,但是朱玉鸣没有接受他——朱玉鸣爱女人。董景识过两个女友,给朱玉鸣一看,他总会赞他的女友长得好看,甚至面露艳羡之情。董景妒忌他的女友得到朱玉鸣青睐,最终纸包不住火,朱玉鸣察觉到他的感情。 从此,朱玉鸣没再送他画,也不再叫他亚祖。董景后悔没有认真交个女友,如此一来,朱玉鸣便永远察觉不到他的感情,而肯做他最亲密的朋友。 在他去到英国、收到朱玉鸣寄来的那只青蛙仔后,他才发觉他从来没懂过朱玉鸣。即使董景是唯一一个有权叫他做“喂”的人,他还是那时才明白“喂”的脾气有多硬。 现在他回到香港。他叫董景,洋名Tommy,看见可乐,就会想起另一个Tommy。他趁今天朱玉鸣生日——他没有刻意去记住,只是今早醒来看见日历上的日期,便下意识记起他今天生日——便搭车回去他们以前住的地方闲逛。过了那么多年,董景对朱玉鸣没有那时的感情,只单纯想见他一面,跟他说声生日快乐。或者,打听一下他近来生活如何。或者,跟他去茶餐厅坐下,请他饮杯可乐…… 他第一站便是去看画室。以前他不时陪朱玉鸣行去画室,目送他入去学画画,每星期学两天,每次学画两小时。那间画室居然还在原处,似乎比他们读书时扩大了一点,毕竟近年愈来愈多家长送孩子学音乐学画画。 董景幻想朱玉鸣在里面——事隔多年,想也知道朱玉鸣不可能在里面画画。可是,他看见画室外的玻璃窗张贴了一幅这样的画:用红色油性粗笔所画的一簇蟹爪菊。笔触简洁,明明是用最粗滥的marker,却能画出变化丰富的粗幼线条。朱玉鸣以前学国画,就画了一幅又一幅,将他自认画得最好的一张送给董景。眼前这幅画比起当年那幅更出众,且右下角写着三个字,那三个董景太熟悉的字体—— “死肥仔”。 14 她叫吴宝珊,有个父亲叫吴海立,有个母亲叫吕咏之,有个弟弟叫吴凯进,有个祖母叫吴高月明。最近有个男朋友叫Wing。Wing叫朱玉鸣。初见朱玉鸣,她对他的印象不错。自从前一次感情失败,吴宝珊明白,男人还是老实一点要好,美男子都是花心的,而她又不是爱出去玩或乱搞关系的人。 朱玉鸣文静而不内向,在他姨婆——就是吴高月明女士在粤剧社认识的朋友——面前,他耐心地听他姨婆富有乡音的腔调,每答他姨婆的问题时,恭恭敬敬的,还会开几个玩笑,逗得他姨婆呵呵大笑。点心一到,朱玉鸣先给他姨婆夹了一颗鲮鱼球,再为吴宝珊夹了一条肠粉。 吴宝珊其实不急着交男朋友,可是吴高月明语重心长地劝她,她为了塞着她的口,就打算应约一次。没想到朱玉鸣见她打扮得像个老姑婆,还待她很有礼——像个初相识的朋友,没有一个男人打量女人时、那种评头品足、秤货买货的目光。在朱玉鸣面前,吴宝珊感到安心,她不再是天生就要被男人估价或丢弃的货品,而是一个有个性、有尊严的女子。 吴宝珊喜欢HelloKitty。那是因为人生第一件所收的生日礼物,正是一只HelloKitty玩偶,她直到现在还将那玩偶放在床头。每天一醒来,摸摸猫的脸,才去刷牙洗面。在她与第一个男友分手时,她让HelloKitty贴着她的脸,吸去她脸上的泪水。从此,HelloKitty脸上有了吴宝珊的情感与眼泪。 近年流行一个名词叫做“港女”,指一些任性刁蛮虚荣的香港女子。不知怎的,这只无辜的无口猫因为Kawaii形象太深人民心,竟被人视为港女标记之一。其实,HelloKitty没有扮可爱,只是商业将它包装成“可爱”。它只是一只百口莫辩的小猫,令生性单纯的吴宝珊与它产生某种共鸣感,觉得HelloKitty就是她。 她只是一个不爱打扮自己,踏实工作同时喜欢HelloKitty的女子。她只是一个每个月花一两百元,去买一件印有HelloKitty那副猫样的物品,如化妆镜、眼镜布、手机挂饰。前男友见到她的用品,说她幼稚。 朱玉鸣是第一个不否定HelloKitty的男子。他有次见吴宝珊因工作的事而不开心,便从裤袋掏出一支红marker,叫吴宝珊给他一张纸巾,在纸巾上画了一只矮胖的HelloKitty勉强踩上一个苹果、快要跌倒的样子,逗得吴宝珊娇笑。那张纸巾被她放入一个手饰盒,手饰盒被她锁入书桌抽屉。她怕贴出来会弄破纸巾。 跟朱玉鸣认识得愈久,便愈觉得他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优点。他是个太不缠身的男朋友,他们每个月出街不过两三次,平日很少通电话,大多用短讯来往。朱玉鸣不会讲情话,应该说他寡言。有时,他不说什么,光用marker画了一小张逗趣的卡通画,在角落写上“cheers”,用手机拍下来,就传给吴宝珊。吴宝珊看完,回他以一个表情符号,两人就没有再多言语。 或许别的女子要男人将她们捧在手心疼爱,但吴宝珊只需要男人给她一个独立的空间,不否定她的事业、不批评她的HelloKitty,有时对她讲几句不卑不亢的话,闲聊过去读书的事或现在工作的事。平平淡淡。朱玉鸣不对她说爱,连送她的卡通画上也没写过一个“Love”。 朱玉鸣就是有一个缺点:不解风情。吴宝珊想,与其说他是她男友,不如说他是她哥哥。朱玉鸣从不亲近吴宝珊,两人第一次牵手,是吴宝珊先向他递出手。没牵了一阵,朱玉鸣放手,说:“我手汗大,人肥,常出汗,身上一阵汗味,还是不牵了。” 怎会?现在天气不热。你裤袋又有手帕,我常见你一出了一点汗,便拿手帕擦脸,怎会有汗臭味?再讲,手汗……我也有。你介意吗? “也不是,我怕你……” 我不介意。有些事……你就不要让我说得那么白。我只是个女生。 朱玉鸣重新牵起她的手,却非十指紧扣,而是像一个兄长牵着小妹妹那般,轻捉着她一排手指就算,一去到人多的地方,常常被撞手散。她想朱玉鸣以前没交过女友,难免不解温柔。然而,朱玉鸣从不借故揩油,又不乘人之危,已是很难得的君子。 然而两人识了三个月,还没有过一次亲吻。吴宝珊开始买了各种唇彩,每次跟朱玉鸣约会,也刻意把一双唇涂得闪亮丰润,所为的就是博君一撷。 你觉得我今天这种唇彩好看吗? “嗯,很好看,又衬你今天的衣服。” 就只觉得好看? “也不是。” 那你想…… “我心里有点疑问:唇膏跟唇彩是有分别的吗?” 唉。 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是由吴宝珊主动吻上去的。两个人,四片唇轻贴着,停留得比她想像中要长久。吻之前吴宝珊好似听到“对不起”,心想朱玉鸣便是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其实她那次近乎无理取闹,朱玉鸣答不出她内心的答案,还肯道歉,使吴宝珊觉得自己的献吻绝不委屈。 一次生,两次熟。 你怎么都不吻我的嘴?是不是……我有口气,你不喜欢? “不!怎可能呢!你没有口气。” 那你为什么…… “你不觉得吻其他位置更浪漫吗?像手……我当你是女王,吻你的手背;爱情小说里,那些男主角不也经常吻女主角的额头或脸颊吗?” 吴宝珊双颊绯红,点了点头,踮起脚尖吻了吻朱玉鸣的脸。朱玉鸣耳朵微红,吴宝珊心里柔出水来,明明她才是应当害羞的人,朱玉鸣比她脸皮更薄。他们像对方的初恋情人,吴宝珊想起中学时代的自己。 此后,关于接吻,她再没太大执着。她自己本来就不太喜欢接吻,特别是前男友酷爱的那种口沫横飞的湿吻。吻完后,一脸口水,嘴也累,对方那天吃过什么东西,都从那个吻知道。或许朱玉鸣是有洁癖的人。 此刻吴宝珊在家里对着网上下载的食谱,在做可乐鸡翼。这是她跟朱玉鸣度过的第一个生日。朱玉鸣是个不喜欢物质及金钱的人。吴宝珊向他姨婆查探朱玉鸣的兴趣。 “鸣仔啊?他这人顶没情趣的!平时放工有空,就躲在房里画画,或者用美工刀削尖素描笔。除了画画我都不知他还能有什么兴趣。” 是啊……但我不懂得为他挑画具,什么牌子好呢? “姨婆老罗,都不懂那些番文!啊!!我倒是想起,鸣仔细个时呢,顶喜欢饮可乐。后来他一年肥过一年,他阿妈惊他变痴肥仔,才不准他饮,他才没有继续肥下去!不然肥到像那些鬼佬……都肥到出不到街,那就恐怖了!不知这只仔长大后还饮不饮可乐。鸣仔是个死心眼的人,一喜欢起某样野西啦,就铁了心喜欢下去。看他画画就知,由他十岁都未有就开始画,现在他都就快廿三岁罗,还是那么喜欢画画!” 真的吗? “嗳哟,亚珊你这女娃呢,就是脸皮薄!我们鸣仔用情很专一的!不用怕,他待你不好,姨婆就帮你教训他!” 吴宝珊暗暗想,不知哪一天她可以叫朱玉鸣的姨婆做“姨婆”呢? 单只买一罐可乐给他吗?又廉价了一点。这个朱玉鸣也不细心,今天生日,还不约她这个女朋友出来。或许朱玉鸣是想:他们才第一年交往,这么快便跟她说自己几时生日,好似变相向她讨礼物般。朱玉鸣倒是没想过自己的姨婆一早将他的生日告诉吴宝珊。 她只记得以前食过可乐鸡翼,甜甜的,味道倒是不错。前一星期下载了食谱,在家练习许多次,那些做得不好的成品便逼家人吃。她母亲说要教她做,吴宝珊不肯。 生日礼物应当是我送他的心意。我想自己一手一脚学,这才显得……是我一个人送他的心意。 她昨天终于做出好吃的可乐鸡翼了。这天她有半天休假,回到家也两点几,赶紧开始制作可乐鸡翼。她先前就装出一副平常的样子向朱玉鸣探听风声。 “这个星期日?我……我要去画室教小朋友画画。” 几点去?教多久? “我想……大概一朝早就去那里,教到七点多吧。” 那画室在朱玉鸣家附近,吴宝珊去过一两次。她见过玻璃窗贴出几张朱玉鸣的作品,还笑他字写得丑。 别的画家签名很有型。你看你,写得歪歪扭扭,还不如我读幼稚园时的笔迹。 “画得好就行了,没有人是完美的。” 吴宝珊将可乐鸡翼放进餐盒,启程去画室。搭了一程铁路,下车,行了五分钟便到,她家和朱玉鸣的家相隔不太远,徒步也能行到。只是搭车会更快一点。吴宝珊特地买了个品质较好的保暖盒,怕可乐鸡翼放凉了、味道不好。送生日蛋糕就太滥了。 去到画室,吴宝珊见到画室外有两个美男子。一个男子看来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穿着简便的T恤牛仔裤,踢对人字拖。长着一张俊美的脸,双目深邃,正抿着唇,双手交叉胸前,手里撮着一部三星手机,盯着玻璃窗上、某张用红marker画的静物画,那是朱玉鸣的手笔。 另一个男子较稳重斯文,穿着中袖浅绿色衬衣及深棕色牛仔裤。乍看下去,他的眉目与那穿人字拖的男生有点相似,尤其是那双灵动的黑眼睛,流转着难测的情怀。他正紧盯着朱玉鸣所画的那幅蟹爪菊。吴宝珊感到一阵轻微的虚荣,乐见男友所画的作品得他人赏识,她往画室张望,却不见朱玉鸣的身影,或许他碰巧外出。毕竟他不可能真的由朝到晚都待在画室里,也许是趁下午茶时段出去买点东西医肚饿。朱玉鸣食量挺大,要不是他去工厂搬货,有颇大劳动量,他的体重肯定以几何级数上升。 吴宝珊闲着无聊。 你们很欣赏这两幅画吗? “哦……是的。我在想……为什么用marker也画得出这么细致的蟹爪菊。” “是的……画得挺好的。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在这画室做助教,便想这会否是他的手笔。” 真的?谢谢赞赏。其实我认识画这两幅画的人。 “他是你朋友吗?” 他是我的男朋友。 15 他叫徐遇安,有个老婆兼助手叫冯嘉意,有个二十岁的儿子叫徐清。有个得意门生叫肥仔。肥仔本名叫朱玉鸣。 他早年留学日本,本想做个艺术家,但识了冯嘉意,又太早有了孩子。一个人做了爸爸,就会想安定下来,曾经有过的意气风发、张牙舞爪的狂态,一一收敛起来。与几个有意安定的艺术家合资办了间画室,叫“童年梦”。 朱玉鸣便是他首批收回来的学生,而且是跟他学习得最久的学生。好多人小学习画,上到中学便因学业而放弃。但朱玉鸣倒是个奇葩。 “你上到中四,读文科,很多东西要背诵,还能有时间下来学画?” 我跟我父母讲过,我不是读书的材料。今年都十五岁了,唯一一件打从心底喜欢做的事,就是拎着枝画笔画画。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需要背,只需要将我眼里见到的东西画在画纸上,就行了。 “你读书不及格,父母都不生气?” 我妈没说什么。她说,反正我要是读不成书的话,不管她怎打我骂我,我还是读不了。 如朱玉鸣所说,他会考失利,会出去找工作。使我惊讶的是他仍然回来学画。只是时间很不稳定,有时平日夜晚八点几才来,碰着上水彩班,他就画水彩,碰着上素描班,他就画炭笔扫描。与其说他跟我学画画,不如说他只求有那么一个空间让他停留、沉迷、抽空脑里的一切,让生命只被画纸、画笔与静物占据。 不是徐遇安夸大,这间“童年梦”画室之于朱玉鸣,尤如避风港。他有什么大事都会来跟徐遇安报备一声。徐遇安也爱听朱玉鸣的事,特别是朱玉鸣与徐清年纪差不多,使徐遇安不知不觉待他如大半个儿子。 有关感情的事,朱玉鸣倒是收得很密实。某一次朱玉鸣照常下来画画,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男子在画室外徘徊,而朱玉鸣那时正伏案画水彩画,恰好背着画室门口。徐遇安先察觉那男生,暗想对方再过几年,必定是个英俊的美男子,只是现时未脱稚气,又打扮得挺邋遢。那男生在原处踱了几圈,双眼紧盯着朱玉鸣的背脊,想是他的熟人,徐遇安便叫了朱玉鸣一声。 外面那人一直看着你,是你朋友吗? “哪里有人?”朱玉鸣搁下画笔,转身一看,那男生便猛地僵立原处,面露稚气的笑容,双眼闪烁而诚真,似乎没有多经社会的洗礼。他朝朱玉鸣挥挥手,朱玉鸣正想出去,那男生便一阵风似的跑走了。朱玉鸣画完那幅画后,提早离开画室,徐遇安好奇往外长望,见那男生坐在商场走廊一角,一见到朱玉鸣出来,才站起来等他过来。 那男生是你朋友?看着比你年幼。 “他是我弟弟……不,是好朋友、应说是我弟弟的朋友……哎,不,总之是朋友。”徐遇安事后从朱玉鸣处得到这个可疑的答案。本来以为那男生是朱玉鸣的好友,因为朱玉鸣一去到他身边,他就搭着朱玉鸣的肩,状甚亲密。但朱玉鸣先称他是弟弟,再说是朋友,便显示这男生的身份不简单,不然朱玉鸣一定会爽快地说对方是朋友。 出于对朱玉鸣的关心,徐遇安暗暗留了个心。如他所料,那男生来了一次,便肯定有第二次。第二次,那男生大大方方行入画室,当时朱玉鸣正教孩子画画。由于对方眉目出采,徐遇安见了一次便认得,就上前向他搭话。 又来等肥仔收工吗? “肥仔?” 哈哈,抱歉,叫了这么多年都改不了口。他由细在我这里学画,我一直习惯叫朱玉鸣做肥仔。我姓徐。 “哦,徐sir!朱玉鸣常常向我提起你的。我叫余真赐,跟朱玉鸣是……很要好的朋友。”余真赐的眼神飘过去朱玉鸣身上,很快又拉回来,一双诚挚的黑眼睛带笑,礼貌地看着徐遇安。 难怪我觉得你好面善,原来我见过你。两个月前我无意中看到朱玉鸣用红marker画素描,惊为天人,叫他带更多作品给我看。里面有颇多张画是你的肖像,只是那都是速写,用笔简略,只画出你的神韵而没有画出所有面部细节,所以我现在近看才认出肖像中人是你。 “是吗?朱玉鸣老在家里画画,一有空就画。他有时在家里,连咖啡杯都画一大轮的。多谢你教朱玉鸣画画,徐sir。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他所画的一切,亦很喜欢看他画画,所以一休假我便跑来画室,想看他画画的样子。我不懂艺术,没这方面的触觉,只是一眼看下去觉得美。” 艺术不是只属于一小撮人的,重点是让大家觉得美、让大家从中得到释放与愉快。肥仔自己资质好而已,我在旁边略加指导,他能有今天的画工,跟我关系不大。 从余真赐得意的笑容,加上他提过两次的“家”,徐遇安很快猜到他就是朱玉鸣的同居人,且关系匪浅。可是徐遇安没刻意问朱玉鸣,一来朱玉鸣想讲便自然会讲,二来有些事靠观察便能意会,实无需亲口承认。余真赐看着朱玉鸣时,双眼流露出迷离的感情,脸上挂着淡然无波的笑容,那是一种无法伪装的幸福。朱玉鸣一开始尴尬回避,及后见到余真赐来了,便向他微笑,此后整节课下来,脸上也有余真赐那种平淡而幸福的微笑。 过不了一个月,又有人来等朱玉鸣。这次是一个打扮斯文的漂亮女子,她穿着浅紫色背心、贴身黑色牛仔短裙、白色中袖薄褛,及一对白色高跟鞋,趁着朱玉鸣离开画室前半小时来到,一触及朱玉鸣错愕的眼神,便笑意盈盈。年纪轻轻,看来很温婉。 “你……你怎么来了?” “我想看你教小朋友的样子。今晚你又约了我食饭,我便想提早来画室等你收工。” 朱玉鸣跟徐遇安打眼色,对方便做手势让他出外跟那女子慢慢谈。隐约听到他叫那女子做“亚珊”。 他们在外谈了一会儿,还是进来画室,朱玉鸣为她找了个位置:“亚珊,你入来画室等我一会儿。” 那时学生不多,学画的小朋友又是朱玉鸣负责。徐遇安指导过一名成人学生后,就跟女子谈起话来。 “既然你是朱玉鸣的老师,那我也叫你老师好了。我叫亚珊。” 噢,我倒不知道肥仔何时识了一个可人儿。你是他的…… “我是他……女朋友。”亚珊低头把玩一下手袋的手挽,脸上现出清淡的红晕。 徐遇安一呆。 这小子也真是的,有女朋友也不跟我讲一声,我做了他老师十年有多了。 “你别怪他。我跟他是最近一个月来往的,都是亲戚介绍。虽然识了他不久,但我觉得他是个心地善良、很好的人……” 肥仔……肥仔的确是个很好的人。我看着他长大,怎会不清楚? “不过……老师,你别跟他讲我这样说他。我会……”亚珊低头娇笑,自手袋拿出一个HelloKitty小镜盒,就着镜子补了补唇彩。 徐遇安始终不相信朱玉鸣是那种玩弄感情的坏男人,当中必有故事。徐遇安后来也顾不着私隐问题,单刀直入地问朱玉鸣。结果跟他所料的差不多,亚珊是由亲戚为他介绍的,对方又是个好女仔,使他不忍心拒绝。 “阿sir,我真的不想。可是要我狠心拒绝亚珊,我又做不出来。” 你啊……你有没有想过有天亚珊跟真赐在画室碰面,会发生什么事?真赐不时来等你收工。 “我跟亚珊讲了,叫她以后别再来画室,我说她来了,令我分心。她听了我的话。” 你现在无疑是点燃了一个炸弹,可能药引还很长,但总有一天烧完药引,一定会爆炸。 “我该怎样做?” 跟亚珊讲清楚。画室是你心内最私人的空间,由以前开始,你有什么烦恼都跑来这里安静画画。真赐第一次来画室等你时,你脸上没有惊愕的神情,又很快接受他进来画室。而亚珊上次来画室……我从未见过你脸上露出那种又惊又心虚的样子。你心里爱谁,你自己知。 “唉。阿sir,有时我真想变成一只小鸟,飞出去,让大家忘记有我这个人。他们值得有更好的人去爱他们。” 又过了两个月,到了今天,有第三个人来找朱玉鸣。那是一个典型的美男子,就是皮肤略嫌苍白,身材比例却是很好,精瘦挺拔。徐遇安注意到那男子时,大概是下午三点左右。那男子有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睛,极有神采,尤其是他正盯着某一点,更是将眼内的精神汇聚起来,彷佛要烧死那被他盯着的事物。艺术家往往是爱美之人,徐遇安不能免俗,故即使今天有很多学生,他也偷偷溜出来,靠着门边,看那男子在观看什么。 那男子所看的原来是那幅蟹爪菊。那其实是徐遇安向朱玉鸣下的一帖战书。 肥仔,你还记不记得自己老本行是什么? “国画。” 现在你用marker用得出神入化,不如试下画幅蟹爪菊,看你画不画得出神韵? 朱玉鸣即席挥笔,不用半小时便在A4纸大小的画纸上画下一簇妖冶鲜红的蟹爪菊。 “我以前画过很多次了,虽然好多年无再画蟹爪菊,但它已深深铭刻在我脑海里。曾有一个朋友要我画一幅蟹爪菊送给他,我就苦练了两个月,去到一个地步梦里也有蟹爪菊,才动笔画出来,送给他做生日礼物。” 你一定很重视那朋友。还有跟他联络吗? “没有了。但我有时仍会梦见他。阿sir,我当时给你看的那堆marker素描中,便有过两张他的速写。一张是他十五岁时的模样,那是我在家里特地找当年的班相,依相片画出来的。隔了多年没见,我不看相片,真无法画出他的脸。第二张是我设想他长大后的样子。” 我怎么没印象? “他长得有点似余真赐。老实讲,我当初之所以会向余真赐搭讪,是因为……我以为他就是我那个朋友。行到余真赐面前,我才看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跟余真赐相处久了,我渐渐觉得他们其实一点都不相似,只有眼睛都很美丽。我之所以设想那朋友长大后的模样,是觉得这段友情无疾而终,有点可惜。但画出来一看,却发觉我把他画得太似余真赐,或许你以为那张画是余真赐的肖像,不以为意。” 现在,徐遇安几乎肯定这个男子就是当年朱玉鸣的好友。可惜今天朱玉鸣很晚才会来到画室。朱玉鸣上星期跟他说过了。 “阿sir,下星期日是我生日。本来我应该早上就来帮手,但……” 既然你生日,我就放你一天假期。你跟真赐出去庆祝一下吧。 “也不用。我那天依然会来,只是单来画画,不教孩子。我想我大概六点来到,没有问题吗?” 画画,在你家里画也可以,何必来画室呢? 朱玉鸣始终没答。 大概过了半小时,发生一件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亚珊捧着一个餐盒,带了两个男生入画室,赫然是余真赐及朱玉鸣的好友。 “老师,我在外面见到他们很细心地观看玉鸣的画,便向他们搭讪,一问之下,原来他们都是玉鸣的朋友,便擅自带他们进来。对了,玉鸣呢?他不是说今天会整天留在画室吗?” 他……哎也……怎么说呢,对了,他由早上直到两点之前都留在画室的。但我忽然想起我约了个朋友,要去元朗交点东西给那朋友,我自己又抽身不来……你们也看见,今日是星期日,难免有很多学生,便托肥仔替我走一趟。 “那……朱玉鸣几时回来?啊,老师,多年不见,你看起来还是那么年青。我是朱玉鸣以前的朋友,叫亚祖,读中学时常常陪朱玉鸣来画室的。” 我记得了!你就是那个白白净净,长得很体面的男生……肥仔读完中学后,就不见你陪他下来了。 “是的……我出国读书,这一年才刚回来。经过画室,看见朱玉鸣的画,才想入来见他一面。但这里太多学生,我想我不便久留了。亚珊,你是朱玉鸣的女朋友,不知我能否……” 亚祖掏出手机,摇了一下。亚珊意会亚祖想取得跟朱玉鸣联络的方式,便先朝徐遇安礼貌一笑,再跟亚祖退出画室,拎出手机,把朱玉鸣的手机号码告诉他。 唉,我一早叫肥仔跟人家讲清楚…… “徐sir,你早就知道朱玉鸣有女朋友吗?是她先来,还是我先来?还有那个亚祖呢?”余真赐一脸惨笑,双眼湿润。 唉唉,事情……我真不知从何说起。阿sir年纪不小,算是见过下世面,不是我为肥仔说好话,但我相信肥仔真的没有欺骗你的感情。他的心是否在你这里,你其实感觉得到的。 余真赐没有坚持留在画室,是三人中最先离场的一人。徐遇安心里烦闷,想他一生情史单薄,还未遇过朱玉鸣这种精彩场面。他一个“老人家”不禁为朱玉鸣担心。 好不容易盼到下午六点正,学生都走得七七八八,馀下三四个成年学生,朱玉鸣才踏入画室。 16 我叫……。很多人认为人是不能脱离名字而生存的动物。一只猫可以无名无份过一世,所以它们潇洒。只有那些被驯养的才有名字,为你定名的人变相有权决定你是个怎样活下去的生物。比如你姓“朱”,父母帮你改名做“朱玉荣”,这自然注定你必有个花名叫“猪肉荣”,至少升到高中之前都会被班上同学用你的名字来开玩笑。 也许你说,人长大,就有权去订自己的名。今天,我喜欢叫自己做Tommy,明天我是Wing,后天我是鸣仔,可是这也走不出某种逻辑或规矩,而这都是前人为你定下来的。 你姓吴,父母必然不会替你改个名字叫做“吴爱国”(读音完全等于粤语的“唔爱国”,即“不爱国”也)。可是为什么你姓吴,就没有权利去叫孩子做“爱国”?你说,那是因为这会被人嘲笑。简单一点,你为自己改英文名时,会用Fuck、Shit、Bitch和Bastard吗?你不会,是因为这是字是粗口。然而,我就爱管自己的名字做Shit,那有什么不对? 我以前看过一套笑片叫《黄飞鸿笑传》,里面谭咏麟饰演男主角黄飞鸿,有句对白是“做英雄惨过做鸡”。我倒觉得做人,未必比做动物幸福。 如果我是当年我所养过的那只兔子,我想我会好幸福。那时我年纪小,我父母问我:“这兔子以后要叫什么名字?”我想也不想就答了他们: 为什么兔仔要有名字?这屋里就只有它一只兔子,我管它叫『兔仔』、『兔兔』或单叫一声『兔』就行了。 “这样好像很怪。『兔仔』也算是个像样的名字吗?” 可我不会无缘无故叫爸爸妈妈或妹妹做“兔仔”,可见“兔”这个字本来就是专属于它的名字,那又何必再另外改名? 我父母被我的话折服了。现在想来,也不明白我为何那么没有书缘。那时我的答案可不是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所能想出来的答案。或者,这不代表我特别聪明。我只是喜欢将事情看得简单一点,愈简便就愈好。像我的名字,第三个字笔划太多,我自己不太喜欢。我有时想,干脆什么名字都不要,去做个乞丐四处流浪。以我所观察,好似只有乞丐跟流浪汉看似没有名字——并不是真的没有,而是没人关心他们有没有。 即使我在某些奇怪方面颇有洞见,但我始终是个俗不可耐的人,也不能免俗地落入名字的圈套。渐渐,每当我听到不同人各自用不同方法称呼我时,我便以相应态度对待他们。长久下去,有时我不知自己是谁。 “真正的”我,应该是哪一个我?于是我尝试寻找——即使我面对一千个人,但我始终是我,由我所分裂出来的一千个分身里,应当有某些细微的重叠之处,那一种无所不在、藏于每个分身里的特质,就是我的内在。 我仍在寻找。这一刻仍没有答案,也不紧要,毕竟我还是那么年轻。我想,只要我自觉年轻,那到我行将就木,身体也腐败了,但我的心仍然像羽翼丰满的小鸟般,想飞、想飞,用我的心带我的灵魂飞出去,而不困囿于一个躯壳及无数个名字。 太多名字掩盖我所想寻找的“内在”。我对着每个人都在说谎,谎言中又有一些是真的。好似将无数种豆沟和在一起:红豆绿豆蚕豆黑豆白豆……也许一大盘杂豆里,我的真实便是绿豆——也许,我不知——那我就要在一大盘豆中仔细夹出所有绿豆才能看清自己,麻烦在于我永远不知盘中有几多颗绿豆。可能我夹出一千颗便自己为夹完全部,但原来还有第一千零一颗,而我就是缺少了那唯一一颗绿豆,才使我终生未能看清自己。 17 我是个很无耻的人,不知道为什么身边人却总是对我称赞有嘉。比如我父母、我姨婆,会在外人面前赞我顾家,有交带,说我虽称不上事业有成,但肯捱肯搏。我同居人有次带上我跟他新认识的一群朋友食饭,他说我是他最要好最特别的朋友,又在别人面前跟我勾肩搭背,到了第二日他上班,他的同事跟他说:“昨天你那朋友跟你真要好。”我同居人便答:“其实我跟他一起住。”当他回家跟我说了这一切,我很冷静:“所以你变相出柜了吗?”我同居人上前轻轻抱着我,用他的手臂在我身边围上一道不松不紧的篱笆,他笑得灿烂、干净,一句话也没说。我心内受到百般震荡:我见过他很多种不同的笑,嗤笑、冷笑、假笑、疲累的微笑,都未见过他笑容里包含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希望,像是黑暗中一道曙光,脆弱而又那么义无反顾地劈下去坚硬硕大如岩石的黑暗里。 我每次听到他人赞我,内心就有股搬不走的压力,每吸一口气,都感到胸口下那一块突兀的东西,于是我的呼吸变得愈来愈急促。那些不应放在我身上的赞美使我心虚,我从来不是那么好的一个人。 我出去工作,只是很现实地想,我又没能力读上去,又刚好有手有脚有力气,就去找点钱,让我妹妹实现我父母的梦想——升大学。我只要满足我家人的一切要求,就能平安无事处在家里,不用心烦,也不会被任何人指责——这一切只是为了我个人心安理得,与什么为人设想、孝顺顾家的伟大精神毫无关系。 我最怕别人赞我、将一顶顶不符合我原意的大帽子扣到我头上,然后拖着我沉重的身体,游街示众,让人从大老远处便看见我头上的高帽,纷纷说“他真是个好人”、“他真是个乖仔”。 我想做一只小鸟,有事就飞到天空。小鸟又无法久留于同一处地方,如此,不能让任何地方的人熟悉自己。走得潇洒,来去无踪,不牵涉入任何关系里。 又没有名字。 我同居人的朋友很快接受了我同居人是Gay的事。这年代的人习惯了同时拥有不同身份或性别,有时男人宁可当个女人,有时女人必须自我武装成男人,有时乐于做个不男不女的东西,就可以某些时候做女人,某些时候又做男人。更多选择。同志是个愈来愈普通的身份。假如我读书的年代就能有这么开放的社会,说不定我会跟我曾经的挚友讲:我一不喜欢可乐糖,二不喜欢你识女仔。 我同居人跟他朋友讲过,我当初如何为他付出、如何改变他的人生、如何将他的人生导回正轨。我一直想跟他说:这一切并不是那么伟大的事,而我只是个优柔寡断、时常心软的人。我同居人有次带了我上他老家食饭,他特地挑了他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带我上去。他母亲是个风韵犹存的妇人,一见到我同居人便双目含泪,拥着这个长高了许多、壮实了许多、开始由少年变成年青男人的儿子,我清晰地见到妇人的眼泪本来都是黄豆般圆润的,一遇上嘴角两边长而深的法令纹,便成了两条极幼的支流,一直流下去,湿润了她儿子的前襟。 我同居人在进门之前冷漠地说:“我带你返来,是要告诉他们:同志也有真感情、也有幸福,也能稳定。我的选择既非不正常也非变态,我只是选择一条会让自己快乐的道路。”可是,我同居人一拥着他母亲,原本黑白分明的大眼用力眨了好几下,眼白由白色变成粉红,咬紧牙关,瞪大双眼到几乎眼珠也要凸出来的地步,我同居人还是不肯让他自己掉眼泪。 因为他说,他快乐,快乐不应该哭。他说,他无错,从来无做错,不必为用眼泪去赎罪。 我不知道我同居人在见到他母亲那刻,心里有何想法,我所能见到的,只是他眼白里的红筋。 他母亲用一种看着可疑人物的眼光盯着我,我同居人拉着我的手,说:“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回来见你。是他让你今天见到我。” 接着,他母亲用一种极复杂的目光凝视着我。我趁我同居人没注意时,微侧开脸、望着铺了浅灰色菱形砖的地板,生硬地避开她的目光。活到这个年岁的妇人最是心水清,我自觉没可能通过她眼睛的考验。她若是望见我双眼,必然看出我没有我同居人眼里炽热的感情。我只是一块湿了的黑炭,无论是多热烈的火都不能使我发热。妙想天开,常常用各种方式试图燃烧自己,好为他人的生命带来一把鲜艳的火焰。当我发觉无论怎努力、也烧不起来时,我就用一层层报纸将自己封得严密,再在报纸外点一把火,外人看了,便以为我在为他们发热、我在为他们燃烧,却不知我内在仍是一块湿炭。 我怕我同居人过早知道这个事实后,会毅然放弃他刚刚选择的这条路。我不知他行这条路是好或坏,我只看见肤浅的证据:他笑多了;他每月赚的钱多了;他住的地方大了;家俱多了;他吃得比以前好了;他身边的朋友多了;他不再帮人带货了。我看不到任何理由让他放弃这条刚刚选择的路。 我深知自己这样做,很自私。我无疑帮他选择了一条我认为他应该要行的路——我所用的手段是欺骗他的感情,令他相信我爱着他,所以他亦要为我改变。我很怕,有一天他知道我的想法后,会走回以前的旧路,并走得更歪更彻底。我在网吧见到过许许多多像我同居人那样的人,他们迷失于廉价的性爱、狂喜的毒海、刺激的赌海,不能自拔,只有死亡让他们解脱。我对那些人没有责任,看着他们变成那样,心里只有淡淡的无奈,可若我同居人走上那种路,我心里便不只有淡然的无奈。 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否基于所谓爱情。但我同居人说是,我就姑且让他这样相信。一种白色谎言。所以我不喜欢白色,就因我太清楚白色的虚伪,如我身上每一分每一寸皮肤,覆盖我底下艳红的血肉与白森森的骨头与油黄色的脂膏。 我同居人的母亲双手捧着一碗汤,放在我面前,留我在她那处食了一餐午饭。我对那碗汤的样子有很深印象,那像一碗稀释了的泥浆,用匙羹一搅底,便浮上许多豆泥。有一种缺乏味精的清淡。玻璃碗口崩了一两个口,碗边写着“万寿无疆”。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我盯着那碗汤的时间,比我看着我同居人跟他母亲的时间要多。 我常常在心里指责自己的无耻。我的无耻比他人的也许复杂一点。外界人视我为一个生生性性、脚踏实地甚至是忠于爱情、思想简单的肥仔,但我常常想别人知道我的无耻——有一种无耻的人不肯承认自己无耻,我比他们更低等,我想每个人指着我鼻子骂我无耻,使我心里安乐。可是我的心软使我无法坦然表达出我的无耻,我怕他们知道真相后会失落、会委屈。所以我一直既想无耻,又怕被人知。 后来,在这一日,我廿三岁的生日里,我误打误撞实现了我长久以来的愿望—— 一次过让全世界的人看清楚我的无耻。 《我鸣》18(美攻胖受) 我想过一个平静的生日,一个没有人会叫我名字的生日。。 阿sir,我生日那天晚一点才下来画室,也不教人。 阿爸阿妈,我生日那天一大朝早要去画室教小朋友,夜晚才去酒楼食饭。 亚姗,我生日那天一大朝早就要去画室教小朋友,不能跟你出去,你也别来看我了。那天是星期日,学生特别多,我不能照看你。 余真赐,我生日那天一大朝早就要去画室教小朋友,夜晚才回来。你不用等我,觉得闷就出去跟朋友玩。 “鸣仔?今日去返工啊?”邻居阿伯跟我说。 不,今日是星期日。我去教小朋友画画。 “呵!真是有出息,平日返工,还识得画画,看不出来你这么本事。” 你过奖了。 我说过我叫……。也许你会以为我想摆脱名字的束缚,不,相反我依赖名字,只是想找一个独一无二、只能属于我的名字而已。因此我带了几支红marker跟一本书局里最厚的白画簿——都是全新的——去画下我所记得的事物,都是依照它们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次序。或者当我勾勒出我生命的蓝图,就能看见那无数分身中的共通处。 我首先去到我出世的那间医院。没有阳光的天空底下,一幢白白灰灰的建筑物,玻璃自动门处有许多衣着鲜艳或低调的人出出入入,或者是要去见证一场死亡;生死间的挣扎;收获一份生的祝福。可是我发觉我对它没有感情,很难画得好。叫一个小说家去写他不感兴趣的东西,很痛苦,叫个画家去画他不感兴趣的事物,同样如此。 我用红marker在画簿画下第一张画:医院的轮廓,倒是医院后方有一颗洋紫荆树,奼紫嫣红一片花海映得医院更阴森,像枯骨里一股不祥的血。我把这张画题为《生》。 我就这样陆续去了不同地方,一天之内画了数不清的画。在我拿着画笔时,我和心里的自己作了一番无声的沟通——我画了幼稚园、小学、中学、由细住到大的公屋、我同居人跟我的第二个家、工作过的地方。心里不同的我在说:不,以前这里好像不是这样的、以前小学的外墙是灰白色的,不是如今的粉橙。我思疑是我记错,因为我很难相信自己能记得那么多微不足道的事,而对于生活上重要的细节却丝毫没有留意。我的肉体活在当下,我的记忆仍停留在过去那些美丽、又蒙上了一块薄薄的茶色胶片的年代。 然后去了尖沙咀,不是为了画文化中心或名店林立的大道,而是为了太空馆。我对太空馆有特别的感情。 第一次去,是读小学时老师带全级同学去的。一见了,我就大嚷:“菠罗包!”太空馆的外型压根儿就是一个港式菠罗包,差别在于后者有一层金黄色的甜脆皮,而前者空有灰白色的硬壳,没什么情趣。我曾经的挚友笑话我:“你就只识得食!食懵你啊!”我反驳说:“我肚子饿,而且外型真的很像。” 我们在太空馆里看了模拟星空。那时看着投射在漆黑天花板的星座,也许因为天象厅楼底高,身处其中幼小的我感到天地很大,更初次感到超出天地的存在。世界。世界并不只有天空土地学校家庭,还有宇宙、太阳系以外的星体、外星人……有一天我或许能到达那里。世界有太多可能性,我感到遥远而美好的未来就在前方等着我,一时,我们好似无所不能。我心里浮起一阵阵必卜必卜的泡沫,升起得那么快、那么急、那么鲜活,可是,瞬间即逝,逐一自杀——但当时我不了解泡沫的这种特性。 我想坐在土星的环野餐。 “我想去海王星,颜色好美。” 我想去水星,名字听起来好听。 “我想去木星数一数上面有几多斑点。” 后来才知,我们这种行为叫做“发白日梦”。 回神过来,我才发觉自己在画纸上画下九大行星——那时是九大,现在只有八大行星——太神秘太细小又太遥远的冥王星被驱逐出去,尽管我记得美少女战士中,代表冥王星的那个长发少女十分之美艳,她是掌管时间的女郎,却无法将时间停在九大行星的年代。不知道希腊神话中的冥王有否因为这个安排,而削减了权威?我将这幅画名为《白日梦》,可惜想不起我曾经的挚友小时候的模样,只隐隐记得他是个长相秀逸的孩子,一直到长大,他的相貌还是清秀而善良,有双天真的大眼睛,不同于我同居人那曾经愤世嫉俗、充满恨意、彷佛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似的一双犀利的大眼睛。 大眼睛有很多种美态,有单纯的美,有凶狠的美,亦有桃色的诱惑。 我画出两双眼睛,题为《两个人》。 他们是我生命中停留得很短的人,留下的印象却最深。旁人也许分不清这两双眼的不同处,因为我最初就是被这种暧昧的相似性迷惑住,而我始终没告诉我同居人,我怕他觉得委屈。 在尖沙咀海旁停留了一小时。在那一小时,我什么都不想,脑里只有我那不明的名字:……。思想有限,言语比思想更有限。在混沌中我浮浮沉沉的好似想到了什么,记起一些遗忘了的事。我忽然记得自己为何拒绝我曾经的挚友选择同志的路。那是因为读小学时,有次我曾经的挚友被班上某男生用力捏了他稚嫩的荫净一下,他事后很凝重地跟我说:“我觉得受辱了。”次日,他叫了他家长来向老师投诉,那个捏他下体的男生被记了一个缺点。 我很是吃惊,在那年岁,男生不时互相狎玩对方下体,在厕所排尿时也会比较一下大小、色泽,甚至看看谁长出了毛发。那时,荫净的性意味不浓,不如说它更似一件与生俱来的小玩意。我本来对我曾经的挚友的下体感到好奇,但自从此事后,我甚至避免与他有太多身体接触。我怕他难受,便先他一步建立我俩之间的距离,我开始不会搭他的膊头。过了一阵子,他倒觉得古怪,反而来亲近我,但事情再也无法回到以前。在我心内,他永远跟别的男生不同。他是洁净的、单纯的,被我放上神台敬拜的。我不可亲近他。他的皮肤洁白如他的内心,他的眼睛纯粹与他的内心,他嘴唇那抹淡得不能再淡的红是他的感情。我想像他永远保有赤子之真,他应当识一个跟他同样单纯美丽的女子,过着童话式的一生。 也许我和他的关系之所以结束,与两个女人无关,而在于我心内自觉地与他产生的距离。 19 我生日那天的五点左右,才施施然去我老师的画室处报到。一入去,我老师气急败坏地扯着我到角落:“你这个死肥仔!阿sir急call你几十次都不覆call!你知道现在可是什么局势吗?三司会审啊!!” 还三娘教子咧。 “你这、你这……你都知道了,还回来画室?你因住再迟一点变三狼奇案!” 阿sir,我就是知道发生什么事,才回来这里。你说过这里是我的避风港、我的老巢。倦鸟知还,我也只有这个去处。 我没再理我老师。此时画室中的学生不少,有四五个孩子跟三两个成人学生。我老早就跟我老师讲,今天不教学生,便占了一方木桌,拿了一张二开画纸起草,想完成一幅画才离开。对于作家,人生便是写一部直至死亡才能逼着完结、永远不完整的书;对于画家,人生便是一幅永远有块留白的画。有的人的人生是幅油画,色彩强烈得令人痛苦;有些人的人生是素描,简简单单,黑白灰间却有千种变化;有些人的人生是水彩,淡然雅致,有人从中看出苦闷,有人从中看见淡泊。 今天一路下来,我都没有查看手机。直至四点,我刚离开尖沙咀,上了西铁,正想打一通电话知会我老师,却发现我电话里有许多新讯息: 十二通未接来电来自四个人。 两通留言口讯: “玉鸣,你在哪?我在画室等你很久你还未回来。一有空请打电话给我。” “喂,是我。你还认得出我的声音吗?你为什么总是不回覆我的信?其实我知道答案,却忍不住一问再问,非得要由你亲口讲出来才肯罢休。有空打个电话给我,出来叙旧。” 两段短讯: “你男友跟你女友碰上了!速回!” “你女朋友长得好美。为什么我从来不知?” 一幅图片:是我前些日子藏在抽屉、亚珊送给我的HelloKitty小玩偶。 我心里有种尘埃落定的安稳,那是一种爆炸后万物俱灭的茫然。在余真赐面前,我曾以为自己并没有当刽子手的潜质,但现在我手执一把大镰刀,杀向每一个我不肯定有否爱过的人。 亚珊,我不知你来画室找我。 “没关系。你刚巧有事做才出去,又不是你的错。而且我事先没通知你一声,不是你的错。我……我有些东西想送给你,你有空去我家楼下吗?几时也可以。” 亚珊,谢谢你,但我恐怕没资格收你给我的东西。我不值得你去爱我。 “玉鸣,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一直不都是好好的……” 亚珊。你今天在画室前面碰到的年轻男生,跟我同居。 “这……这很正常,你和他是好友,合租一间房子……” 亚珊,他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 …… 董先生吗? “是我,亚祖。” 你不讲我都不记得我以前叫你亚祖了。 “我还记得你今天生日。生日快乐。这几年我都有给你寄生日卡,所以记得。” 嗯,谢谢你。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约出来叙旧?我读完书回来了,在中环……” 我看不必了。 “好多年前我就想问你,为什么你要做得这么绝,断然拒绝再与我来往?我做错了什么?我识了两个女朋友,然后闪电分手,你就这么怨恨我用情不专?我没伤害过她们,亦没有占过她们便宜,你到底在气什么?就算气,也轮不到你来气。” 我看是你贵人事忙了。当初踢我桌脚,拂袖而去的人是你。应该是我问你,你当时到底气我什么? “我……你对我交女朋友的事竟然无动于衷,而且……现在你身边都有了个女朋友。当年我和你都年轻幼稚,可是,你始终是我识得最耐、最不舍得的一个朋友。我们就连出去饮一餐茶的机会也没有吗?” 我想你搞错了。 “我搞错什么?” 你所碰到的两个人,都是我情人。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那个女人是我误打误撞交回来的女朋友,可是刚刚已分了手;那个男人跟我同居了一年几,我和他每晚睡同一张床,每朝早一齐起身、吃早餐,我们是会一齐做爱的那种同居人。亚祖,在听到你的声音之前,我曾想过要跟你见一次面,但现在我知道没有这种必要。我和你已去了不同的世界,就算再碰面也无话可说,而且你的脸只会令我想起那段我不想记得的日子。有时,人想忘记那段过得最真诚最简单的日子,若记得太多,看见眼前错综复杂的局面,我会没有意欲再活下去。而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看,我要继续用我双手画出我眼内的景象。亚祖,你也别望返转头了,向前行。从此,你只是董景,我只是朱玉鸣。 …… 我一边画画,一边想了好多问题。第一条问题:我是不是一个好人?别人怎样想我不知,但我自己知,我不是。第二条问题:余真赐、吴宝珊、董景,他们三个是不是好人?这问题有点复杂,别人怎么想我不知,但他们在我心内,是三个好人。 余真赐的情况比较复杂。若我跟别人讲清楚余真赐对我做过什么,我想每一个听到的人都会说,他是一个人渣。可是,我总是无法忘记我第一次叫亚赐做“余真赐”的那个晚上。那晚我让他写了半首《孤独患者》的歌词,我和他相拥。起初,我们只是拥着对方,窝在床旁的地下,我们身高相约,但我的身躯比他壮大,像块肉垫般躺在地下,为亚赐挡去冷硬的地板。 亚赐哭得很凶,他用脸颊偎着我的脸,我很清楚眼泪由炽热变得湿凉,是怎样的一个过程。眼泪带着温度流出眼眶,然后便如露水般,一遇空气就冷凝,暴露太久便消逝,像情感,昙花一现的情感稍纵即逝,无法抓住,没有残留过的证据,过后,除非还有人肯相信,不然没有任何事物能证明情感是否存在过。 亚赐的脸很热。他撑起身,双掌压得我胸口有点痛,使我难以呼吸,那是一种有形的重量。我见到他的脸很红,眼睛红得无辜,摸上去,他脸上的水已是冰凉。 “我的名字叫余真赐,这是我母亲为我改的名字。她说我是上天所赐给她的一份最真最美的礼物。但我背叛了她,我变得愈来愈坏,坏到她想像不到。每做完一件坏事,她觉得那已是坏得不能再坏,但我总有方法做一坨更下贱的地底泥,一团被人踩在脚底,踏烂得像狗屎的泥巴。我好憎我这个名字。我宁可要个贱一点的名字,好让我在做了坏事后用自己的贱名自嘲。” 你不坏。你勇敢地去追求你所爱的,你运气不好,才会让你母亲太早发觉你的性向。我们喜欢男人有错吗?错在哪里?是因为我们不能传宗接代吗?是因为我们不能找个女人回来打理家务吗?你不要离弃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到了现在还有意思吗?” 无意思,就去寻回意思。你之所以觉得你是地底泥,是因为你被父母放逐。你要回去——不是回去行你父母要你行的路,而是行你所要行的路之后,再回去跟你父母讲:我快乐,因为我选了我应行的路;我快乐,因为我当初没有听你们讲去行那条错的路。 “我会改的了、我会改的了……” 不,不要用“改”这个字。你没有改变你的心意。人一世活个七八十年,不是为了去赚钱,不是为了性爱,不是为了享乐,而是寻觅。有些人活了大半世,都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活着,我不想你或者我成为那种人。我们必须知道一个事实:我们在寻找某些东西。或许是寻找自己的名字,找到名字后,就去寻找名字背后的故事。就算在找到之前就死去,我们也是带着一个问号入棺材,而不是一堆无尽的省略号…… “朱玉鸣,你不要走,好不好?” 我偏过头,就没有答亚赐。亚赐劈开两腿,坐在我的粗腰上,摇了摇,好似小孩子玩摇摇板的前奏。我拉下他的手,放在我脸旁,亚赐的手跟我的差不多大,但手骨粗硬,不似我的,手心手掌都覆了一层软白肉。我和亚赐发生了许多次关系,但那是他第一次用那么长时间挑逗我的身体,而不令我感到一丝被羞辱或被利用的感觉。他问我要不要进入他的身体。我说:“我应承你……我应承过你,在你面前只做零号。” 我抱紧亚赐精瘦坚硬的身体,但总觉得不够紧,或许是因为我身上肉有点厚,使我的骨头无法直接跟亚赐的碰撞,只有在亚赐捏咬我身体时,才有安全感,只有在肌肤相亲时,才感到温暖。 “朱玉鸣,你叫我的名字……” 我合紧双眼,痛得发冷,但亚赐一有动作,我就感到自己好似被一层保鲜纸封着,默默地在薄胶膜里闷得发热。晕得无法看清亚赐的脸,但他那双眼睛却带着委屈,富有一种湿热的情感,如我眼睛的影子般追随着我,我双眼看什么地方,他双眼就跟着我去看那事物;我闭起双眼,他就吻着我的眼皮,我半睁开眼,他迅即拉开距离,又用那双忧郁的眼睛捕捉我、诱惑我,默默诉说我的罪状,要我留在他身边赎罪。我感到,我对他有责任。 “你叫我名字……你叫我名字、叫我名字……你叫我的名字……” 亚赐 “不,你叫我名字。我要你,叫我名字……” 余真赐 “我要你叫我名字。” 余真赐、余真赐、余真赐…… 从此,我没再叫他亚赐,我亦不能恨余真赐半分。就算余真赐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他也不是一个坏人。吴宝珊是一个好到令我心里难受的女人。董景是一个好到令我想逃避的男人。不知为何这些好人都遇上我。我无能,所以无法令身边所有好人都得到幸福,而只是令他们因我的优柔寡断、妇人之仁而受到不同伤害。 若我消失,能否令他们回到本来的日子,重新找寻意义与幸福?我的答案是,不能。就好似中国与日本打仗,即使双方随便一方沉没了,都不会就此抚平中国人或日本人的心理创伤。 我是不是凶手?我有没有被自己的行为所伤害?要修补或是撕裂?怨恨会有变成祝福的一天吗? 最后我画了一幅画,叫《红》。 《我鸣》20(美攻胖受)(完) 我婆婆未过身时教我看天,说,天文台不管用,自己看天色就最准确。凡是有风雨前的一天黄昏,天就变得很红。我曾想像天空若不是蓝色,会变成怎样?终于有一次,我看见红色的天空。那是一种瑰丽的红色,像花,轻纱似的罩着地上的楼宇、你、与我。 这条邨有几座私人屋苑的外墙是棕色的,在红纱下成了一道道血危墙;苍翠的树木沾上红色,如危楼旁边的枯树,有归鸟立在枝头哀鸣泣血。紫杜鹃也成了盛载葡萄酒的杯,花蕊在里头滴血,那血有蜜的芬芳。天上的云结集起来,很厚,像急救病人后产生的一团团血药棉;云一飘移,我又彷佛看见女人的裙摆,那种维多利亚时代女性所穿的蓬蓬长裙,随舞者的曼妙姿态,在我眼前摇曳,引我出去,在地上乱走,与他共舞。 然后那种红色随时份加深,终于变成一团瘀血。万物皆红。我伸出自己双手,以为我一身白皮肤也会染上红,但没有。我那时偷偷拿了家里的剪刀,在手臂内侧用刀尖硬是划了一条痕,因剪刀尖较钝,我反覆刻了几次才有鲜血涌出来。在美面前,任何痛楚都是次等。可是,那些血看起来不是红的,而是一种近于黑紫的色泽,一滴血流到我白色的T恤上,才形成深红的泪花,却不是我爱的那种鲜红。 不知为何暴风雨前夕总能看见红色的天空。也许红色象征警示,天是为了预示一场大灾,才特地发出这一个信号。我不知。我只知以后一看见红天,就要外出,只是我再也不像儿时那么傻去伤害自己身体,而是拿一本画簿跟一支素描笔,画下我看见的一切。这时不需要用红色笔,因为在天空下,画已自然染上了红。 从此我凝视那些在红天下所画的速写,抚上纸张,还彷佛能抓住某种热情或伤逝。在我眼中,它们是红色的,只是别人感受不到红色的情怀。 我今天生日,上天给我送上一份礼物——红色的天空。 在画室里,我用水彩去画了这一幅画:《红》。画上三分二位置是一片红色的天,馀下三分一是染上红色的草原,草上有一只兔子。那只兔子是我生命里唯一的兔子,故此它是画里唯一不是红色的东西,因为我始终坚持兔子是黑色而非白色。它照旧长得胖大,有一双无辜的大眼,有一对耷拉在脸儿旁的大耳朵,但腿上有伤口,血迹凝在伤口处成瘀黑色,故此它才停滞于草原中心,无法前进,也无退路。 我架起一个木画板,用大夹把画纸夹在画板上,翘着腿,捧着一只只有红色、白色跟黑色的彩碟,伸长手妆点着这一幅《红》。 “你这一幅画很是肃杀。” 我只是在画自己喜欢的东西。阿sir,我觉得每一个人总是兜兜转转地做着同一件事而不自知。梵谷反反覆覆刻划自己内心无人倾听的寂寞与疯狂,林布兰一生都在画自己的肖像,李白一生写轻狂,王家卫永远对焦于一个逝去的年代。阿sir,你呢?你这一生都在做什么? “画画,不就跟你一样。我喜欢画明亮欢欣的场景,人生有太多不如意的事。去刻划寂寞与伤痛的人已经够多,不需要再有我。” 我比较简单。我只是在追逐红色。多奇怪,其实红色一早在我体内。划破我的皮肤,底下便是红色的血和肉,但我没勇气去看,于是不断寻找代替品。红色的印章、红色的可乐瓶、红色的颜料、红色的画,以及红色的感情。 “红色的感情是怎样的?” 是这样,就像这幅画。一开始是浅淡得像白色的粉红,轻飘飘,也没有质感,像那些人造的棉花糖,甜到牙软。情到浓时,是鲜红的玫瑰,就因为太鲜明,盖过了生活中其他颜色,眼里只有那朵放大的玫瑰。发生关系时,是玫瑰内里瘀血色的花瓣,那是一种包藏于甜美爱情中、苦涩的果实,伴随着血液、痛楚与快感,在人身上烙上胎记,终生无法洗去。情感变质,像开始枯萎的玫瑰,每一瓣的边缘透着中毒的紫黑色。情感死去,便成了黑色,黑色中永远夹有一点红,正如爱恨永远交缠,人无法在憎恨一个人时不爱他。 “那这只兔子呢?” 它是我养过的兔子。不知为何,今天忽然想见它一面,便将它画出来。它腿上有旧伤,老了后就不良于行。它没精打采,不再咬我手指,不再跟我撒娇,像一块灰黑色的肥肉,天天窝在笼里等死。我想过给它一个痛快,但下不了手。于是我每天起床后,就跪坐在笼子面前,看着它,希望它会再用一双大眼睛凝视我。但它没有,也许它怪我不肯亲手了结它的生命。 某天我起床后,已发现它死在笼里——安静地,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它离开这个世界。那天的天空很红。我婆婆只说暴风雨前夕的天空会变成红色,可是,我每次面临重大变故时,天空也会变成红色。我在想,或许兔子死前的姿态便如我这画里一样,因受了伤而无法离开一个空间,在漫天彻地的红色下看着自己的身体渐渐变得陌生,变得自己也认不出来,才选择保留最后一份骄傲,死于寂静,而不死于任何人怀中,而不死于任何感情里。 “肥仔,你今天有点不妥。你别再画了,回家休息一下,也好向真赐交代……” 阿sir,真赐刚才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已收拾好行李,离开了。他叫我这几天也尽快上去收拾东西,好把房子退回给房东。 “这……” 此时,我感到手袖传来一股柔弱的力劲,却是一个小男孩轻轻扯着我的衣袖。那男孩我认得,是新近一个月才下来学素描,天份极高,画得比一个学了一两年的学生还要好。他有一张扁平如猫的脸,两眼小如绿豆,嘴巴宽大,门牙空了两个缺口。身体瘦小,头又大,像个插着南瓜的稻草人。 “什么事?” 他指着我画里的兔子:“我想要它。” 你猜它在做什么? “我猜它在休息。它欣赏一片红色的天空,心里平静。” 你觉得它快乐吗? “我觉得它既不快乐,又不完全不快乐。就好似……觉得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每过完一日,都会有这种感受,事情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只有在我画画时,事情才有点不一样。” 我没再问他,只信手拈来一张画纸,用红色marker画了兔子的速写:那时兔子还年幼,跑跑跳跳的,彷佛在笑。男孩却说这不是他想要的兔子,他说他只想要一只看来不快乐、又不完全不快乐的兔子。我问他为什么执着于此。 “因为我、你、徐sir跟我父母……大家看起来都是这副样子的。” 我画完我要画的一切,就将这些都送给人。兔子的两幅速写都送给男孩——我想在画角写下“赠XX”的字眼,便问男孩叫什么名字,他摇摇头,我再问,他说:“我讲不出。我不喜欢自己的名字,那是我父母代我起的,不是我自己的名字。等我有天想到,再告诉你”,我便写下“赠某”——《红》则送给了阿sir。 “你这幅画很出色。你自己真的不留?” 我留又有何用?我想看时,来画室就能看见。若我拿回家,束之高阁,就无人看见。我画画也不过是想将自己的内部展露于人前,供人谈论或批评。阿sir,请你收下它吧。 我给父母打了通电话,说今晚有点事,要晚一点才能回家食饭,叫他们不用下酒楼等我。 我去了我和余真赐住了半年的那个家。一走入单位,一片昏暗,厨房地板布施了一层暗红的光,那是因为厨房有一面大窗,外边的光自窗透入去了。我受到红的牵引,走入厨房,也没回到房里执拾东西。那时天已渐暗下来,我将肩上的背包放下地,觉得肚有点饿,打开冰箱想吃些东西。我就是这么一种人,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有生的欲望,都有食欲。 冰箱里有个大约两磅重的圆面蛋糕,外缘挤了不甚美观的忌廉花,中央洒了朱古力薄片与杂果,并用朱古力浆写下“生日”,没有“快乐”,我猜这是一个未完成的蛋糕。可转念一想,这其实有意思:没有快乐的生日。我没资格食这个蛋糕,便将它放入冰箱,也不舍得毁了它,打算让它随时间腐烂,以至无人记得。 可惜随了蛋糕便无其他东西可吃。也许等会儿饿得不行,才去煮个公仔麪。我坐在厨房窗口前,挨着厨柜,仰首望着窗。这扇窗没有精美的窗花,只有根根生锈的铁枝或竖或横,形成三行挡在窗前的长方格。公屋里的窗都是这样的,我有时无聊会握着铁枝,把脸贴近铁枝,扮监犯渴望逃狱的姿态。余真赐一见了就会说我无聊。 其实我不爱装傻,这只是装给余真赐看。我知道我在他心内是什么人,所以不时表现这种形象,让他感到熟悉。他常常说: “你知道吗?你每次握着画笔,我就不认识你。你握笔时脸上没有笑容,瑟缩一角,融入成为这间屋里了无生气的陈设,好似要将自己彻底收埋,精神都投入到画里去。你眼里没有我,没有画以外的其他东西。” 所以我才养成速写的习惯。不够五分钟画一幅素描,在余真赐注意之前我就已放下笔,笑嘻嘻地看着他。我不知我还能够画多久速写。 这时我又拿起画簿与红色marker,画画。余真赐走了,我可以尽情地画。水壶——我和他一起去楼下杂货店买,他说他以前家里就是用这一款水壶,半透明蓝色胶壶,轻身又摔不破;碗碟——白色玻璃滚了蓝色边,写着“万寿无僵”,我说他老土,他说我不识得欣赏传统。余真赐挑选的家具与他新潮的打扮不相称,如果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只是在反反覆覆追寻着某一种事物,则余真赐便是用他的未来,去追回他失落的过去。 但他并不知道,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与过去愈来愈远,他眼里所见到的过去只不过是沙漠上的绿洲,很美丽、很滋润,实际上那不是真实的过去,只是幻觉。他是永远追不回真的过去,至死,他都只是被象征过去的物品簇拥着,死在他自以为追得了的日子里。或许这就是他的骄傲,他一早知道自己追不回,只是若不去追,他的人生就没意义。 余真赐不喜欢别人跟他讲真话,所以我就没有将这些告诉他。 其实人知道自己追寻,那又如何?我们永远追不到我们想要的东西,因为现实与想像总有落差。即使追到,我们也会认为它不符合自己所想的那回事,于是以为自己追不到。所以人的一生陷于追逐,只有死才能结束。 每一个家只是一处停留的地方。留得久了,四肢因太久没有活动而迟钝,那时,我们又要飞。飞到累,才筑新巢。然后又飞。 我画起余真赐的速写来:他的侧脸,他睡着的样子,他笑的样子,他发呆的样子……就好似我当日画一幅蟹爪菊送给亚祖,即使眼前没有蟹爪菊我都画得出,即使眼前没有余真赐我都画得出。以前我画亚祖也是这样的,即使眼前没有亚祖我都画得出,但亚祖是人,不是蟹爪菊,他的生命较植物长、也会改变,我太久没有见亚祖,不知他外表变化,终于我失去画亚祖的能力。 再过一两年,我也会失去画余真赐的能力。每一个我爱慕过的人在我生命里,都是一幅幅已完成或将完成的画,有一天我会画完它们,将它们封印于记忆深处,直至面目模糊。能够让我画一世的画,就只有红。 所以我热爱用红marker画速写。我是在画红色,而不是画其他物件。画中主角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束束一段段一丝丝一条条一块块的红色。 我生命里没有文字,没有名字,只有色彩。色彩蕴含我难以表达的情感,一切话语融于颜色里,我不记得自己讲过或没讲过什么,也不记得自己的名字是什么。 我渐渐看不清楚画簿上的线条,天空变成黑红色,我看见街灯亮起,如炼狱里飘浮的鬼火,无家可回。我感到一阵生的可怖,因四周空荡无可依靠,而以为自己也变成鬼火苗。于是我搬动厨柜、洗衣篮与放置水杯跟水壶的矮胶架,靠墙围成一方小小的空间。我挤入空间里,让物包围着我。画簿、手机、背包、画笔,都被我放到物的外围,触不到。 我屈膝,肚腩给挤成一团顶着大腿,顿时使我感觉不了胃部的空虚。我双手圈着小腿,靠着墙,灰尘使我鼻子痒而痛,却使我感受到生的感觉。呼吸声与抽鼻子声是空间里唯一的声音,仰脸,看见窗外有一轮明月。月亮看起来像个发黄的光酥饼,不乾不净地黏在黑红色的天空,我的手机比月光还要光,在地板上发抖、发光,响起震动时呻吟似的声音。 “你有什么要解释?”余真赐最后一次跟我通话时这样问我。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要看见的都看见了。” “你不爱她的,对吗?” 我确实不爱她。 “那你为什么要跟她在一起?” 她是个好女仔。 “你有吻过她吗?你有爱抚过她吗?你有跟她睡过吗?你有……” 你认为重要吗?我说无,你就会不在意?在你心内,你永远记得我背着你交过女朋友,就算我再作什么解释,都拔不去你心里那根刺。 “你为什么不说?我就要听你说,你说,你给我说清楚。” 我就沉默了。 “你说话,你说。你说心中有刺,我之前不也跟过很多人有关系吗?你知道的。我那时明知你几时上来,就特地挑那些日子才带人回去搞,等你在门外就听到我跟别人做爱的声音。我当时好想你破门而入,想你指着我鼻头说我贱格,想你气得七窍生烟地叫我解释或叫我离开那些性伴侣。哈哈……但你无。你好似一个大楼看更般,经过我房门,不闻不问,就算我开了门向你招手,你还是不曾进来。你根本不想入来,你从来无想过要走入我生命或让我走入你生命。你只是觉得要救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不留在我身边,我会变得愈来愈坏、再也走不上正轨。” 我沉默了。 “我今天就走,你这几天也上来收拾好东西,我……我将这房子退给朋友,不租了。” 我沉默了。他挂线了。我听着彼端“嘟——嘟——嘟——”的机械式声音,直至脑海一直昏沉,冲了红灯差点被车撞倒,才大梦初醒。 沉默像一层厚胶,黏附着我的手脚,使我动弹不得。我在黑红的空间里维持这种缩成一团的坐姿,习惯压逼而寻找到当中的安稳,轻轻吸一口气,也听到细微的抽气声。我情绪平静,但心跳动得愈来愈剧烈,使我感到一阵生命力过强的痛,泄出一声短促的呻吟。 我被那一下呻吟震住,没想过自己的声音在斗室中是如此响亮,把那呼吸声压下去。我几乎认不出自己的声音,我好似不再是我,或者说我刚刚看见一个我不熟悉的我。 我再用喉咙发出一声类近讲话的“啊”,也许太久没有喝水,声音听来很暗哑。 “啊——”我拖长语尾,像火车的长鸣,带有微弱的震动。 “啊?”我语尾上扬,模仿儿时发问的神态,企图以现时沙哑的声音发出我早已失去的清脆童音。 “啊……”我语尾先是高扬,再渐渐减弱,用尽我胸中的一口气把叫声拉长、拉长……至我没有气,语音才缓缓消散,像一根硬生生被折断的红线,末端还有根根幼丝哀怨地飘摇于风中。 “牙、亚、阿、丫、阿、亚、牙……”我模仿合唱团的开声练习,发出不同声调的“啊”,忍着笑意。我像一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般,把这几个音反覆含在嘴里把玩咀嚼,改变节奏速度,不断唱出这段旋律。我竟笑了。 “亚——丫!”我愈叫愈起劲,愈叫愈大声。因为我知道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本来这一个家就只有我跟余真赐知道,现在余真赐已走了,不可能再回来,我便独自处于这个家,享受着疯狂的孤独。孤独即自由。人身处于孤独中,做任何事情也无人知晓。人身处在黑暗中,脱离光的监督。我虽然坐在一堆柜与架中间,却不感到拥挤,疲累时让死物支撑我的身体,我仍闭上眼,玩味着“啊”的音乐。 我很久没有做游戏。 我记得对上一次做游戏时,兔子还未离开我。它像我画给小男孩的第一幅素描般,在家中的地板灵活跳动,我从来不知它矮胖的身子也可这样灵活,后来长大一点听见别人说“动如脱兔,静如处子”,方知所言非虚。 兔子从不想捕捉我或困着我,相反,它总是想逃离人类的捕捉。它就是知道被捕后的痛苦,才不施于他物身上。在兔子面前我没有名字,兔子在我面前也没有名字,我用不着呼唤它,只要向它伸出双手、敞开胸怀,它就会停下来,用一双眼看看我,又跳入我怀里,结束一次追逐。 兔子与我的追逐跟人的追逐不同,前者以“寻回”为结局,后者没有结局,一直,也是一场场追逐,死后由后人去做新的追逐,去延续历史。 我已经很久没有因想起兔子而流泪。手上没有大白兔糖。我不知我这眼泪是从何而来,正如我不知道兔子离开我之后,又去了哪里。它下一辈子还会是兔子吗?它下一辈子还会被别人所拥有吗?我只知若它下辈子成了人,就注定不幸,注定不能脱离于追逐,至死不能逍遥。 我因设想兔子下一辈子会拥有像我这种命运,不禁悲从中来,掉眼泪之馀,呼吸不顺,胸口以我所不能忍受的频率抽搐着,我痛苦地咽着口水,频密地嗝着气,我意识到不能再这样抽动,就咬着下唇,深深吸一口气,再缓缓舒出来。我感到呼吸畅顺了一点,才不再咬紧唇,但这时潜藏在胸中的气爆破,使我因一下力度强烈的打嗝叫了一声。 不知是打嗝的缘故或别的,我叫了一声又一声,“啊”、“啊”、“呃”,就像硬生生呕出几个大泡沫,再用针戳爆。 卜。 啵。 它们响亮地爆裂。 我哭到无力,眼泪也收了。所以人是不可能哭死,泪也不可能流尽。水龙头一关,就没水,但之后无意中再扭开,水又源源不绝流出。人的眼泪可以说是有限,从某些角度看来,又当是无限。 我平静下来。柜后的手机再次发亮与震动,像钻地声般残酷地侵入我的耳朵,逼我行出去跟它厮杀,我知道我和它无可能共生,我必须毁了它或让它毁了我。 不要再吵了。 收声。 我平白张大口,大到极致,沉下丹田,用尽每一分力气鸣叫—— 在我雄厚的叫喊声中我听不见世界里任何声音。我只有我,我看不见我以外的东西也听不见我以外的声音—— 我竭力鸣叫。 正文完
推书 20234-06-06 :我精分了我全家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