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烂泥也想扶上墙+番外——百草糖

作者:百草糖  录入:05-01

 文案:

 人人都说 青帮的陈树是一滩扶不上墙烂泥 手抓不起,捧不起 偏偏这滩烂泥 还想扶上一堵名为“叶翔”的墙 扫雷:第一人称,主受,1V1,HE,各种狗血,糖糖想泼狗血好久了= =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黑帮情仇 重生 制服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树(陈树) ┃ 配角:叶翔,肖莫 ┃ 其它:重生,青帮 第一章:前尘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叶翔的时候,我11岁,他8岁。启叔亲自牵着他到我面前,说:“少爷,他以后会成为你的左膀右臂。叶翔,这就是你要效忠的人。你要帮他打出青帮的天下。”夏蝉的啁啾中,我昏昏地点着头,其实什么也没听懂,只觉得那垂着的小脸真是精致,一双墨的发蓝的眸子,长而翘的睫毛蝶翅般扇动,安静而无害。 肖莫曾讽刺我,说我看人就没准过。比如我们曾互看彼此不顺,每次见面必刀来剑往,各自挂彩,悻悻而归。但后来我们却成了最谈得来的死党。即使在我最绝望无助的时候也一直支撑着我,我想,如果没有他,在叶翔接手,把我囚在陈家大院时,我就会走投无路痛苦的死去。 他说:“陈树你这个蠢蛋,你死了谁会难过,啊?让那个狼崽子笑掉下巴么?是男人就站起来,把你的东西抢回来,寻死觅活算什么本事!我告诉你,你要敢死别想我给你收尸,喂,你听到没?”肖莫的话说的不好听,但是好意,因为我若死了只有他会为我伤心。 我辛苦讨好的人以为我在炫耀,我珍惜守护的人以为我专制。到头来,我还是最不招人待见的人。肖莫的话虽然伤人,但大多是实话。我的确不会做人。 我喜欢叶翔。事实上大家都喜欢叶翔——面容长得好,身手好、枪法好,处事果断稳重,又会讨喜。谁能不喜欢呢?也许喜欢多了,就变会廉价。对叶翔而言,我的喜欢也不过是这千万分之一。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少年懵懂的时候,或许还有过这个疑问,现在想来只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自己。已经卑微到这个份上了,你敢不敢再贱一点?你还能不能再贱一点? 佛曰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人生八苦,纵观我的一生,也都是在求不得。 我想让我爸满意。练枪法,学管理,十五岁就随启叔出货,也挨过刀,吃过枪子,但回到陈家大院,总免不了一顿狠抽。“我叫你学!你学的什么玩意!真真假假分不出来?脑子忘带了?我培养的是继承人,不是打手,你上赶着吃枪子有什么用?你看看叶翔……” 吃力不讨好,说的就是我了吧。还记得那时我刚十九,差点被抽死,一背的疤,到现在也消不掉。最后还是正如竹节拔高的瘦削少年哄得他停了手,也是不想真把我打死。毕竟早年闯天下树的仇家多,到老才发现只剩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没得选。 老人家一辈子打拼,雷厉风行,就连后来旧疾复发,不能下榻,依然把我叫到膝下一顿好训。说要不是看重我身上淌着和他一样的血脉,青帮怎么也交不到我手上,随便拉个人也比你强。又说叶翔是个好胚子,你要有他一半我也放心了。 我看看身边的青年,刚走出少年的门槛儿,但长开的骨架已经完全衬起了这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气质优雅沉稳。对老人家的称赞,微微颔了首,露出真诚又不失谦逊的得体笑容。只有脸颊上两个浅浅的酒窝显出了一点青涩少年的影子。 我连连称是,边不着痕迹地将床头放低,让面有倦意的老人家多多休息。我想让我爸满意。但直到他去了,都求不得。 我想让叶翔也喜欢我,不必有我喜欢他那么多,但求不得。我想守好青帮,至少不要败在我手上,但求不得。 我想…… 身无所长,一事无成。外人都说青帮的老爷子走后,后继无人——当家的陈树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有才有胆的叶翔偏偏是外姓。还说青帮要败了,我们要如何如何云云。 手下的酒庄等生意处处被人下绊子,海关的货也被扣了,还有一些小帮派想浑水摸鱼,上场子滋事。警察也闻风而动。一时真是风声鹤唳,搞的我焦头烂额,草木皆兵。多亏了叶翔多处周旋,调度有方,这个坎儿才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其实事后,只要我肯动脑想想,也会明白叶翔那时起就开始剥丝抽茧地一步步架空了我的权利。为什么我出面就什么都干不成,叶翔却可以。我曾以为是因为他头脑好,手段高明,逼得那些人不得不放行给青帮一路绿灯。其实,那些都是大佬,见多识广,那这么容易“高抬贵手”。这一切都是早就排好的戏,我曾以为是专门演给我看的,后来才明白是我自作多情了。叶翔心比天高,看得高走得远,小小的青帮怎会被他放在眼里。 我竟然多少年后,一纸清单列在面前,众叛亲离,才想明白,真真蠢得可以。掩耳盗铃过了那么多年,我也算得才人一个。 叶翔总是优雅稳重的,往往兵不血刃杀人于无形。我作为这刀下亡魂之一,也算死的不冤。 都说穷寇莫追,因此狼狈如丧家犬的我任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叶翔把我囚在陈家大院——现在改口叫“叶家大院”了——还供吃供喝的理由。有人说折磨的最高境界永远是心灵上的,可不是么,一个月下来我就提心吊胆地瘦了二十斤,可比我之前一直坚持喝的减肥茶减肥药管用多了。 想当年我也瘦过,被老爷子请的格斗师傅教导的时候,打不赢一同学习的叶翔,我就没有饭吃。师傅在一边看着,我连上前抢都不敢,多少次我只能咬着手指看唇红齿白的美少年一口口把饭吃下去,心里希望色令腹饱,胃不会再没骨气的冒酸水。 叶翔是老爷子择人千挑万选用来辅佐我管理陈家的人,事实证明择人的人眼光很好,认真负责,叶翔绝对胜任得起这个工作,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启叔说他是孤儿,除了一个名字什么都没有,陈家会养育他长大,并给他最好的教育,相对的,他也要为陈家奉献一生,就像启叔自己。 我第一次见到叶翔的时候,还没开始经受磨难,那是吃得一个珠圆玉润,看到我的都说福相。相较之下,小我3岁的叶翔简直就像一根小豆芽,嗯,一根晶莹剔透的嫩豆芽。来到陈家大院之后,这根嫩豆芽吸收阳光雨露迅速长成了可口的小竹笋,又进一步长成了青翠欲滴的小竹子。 我识人不清,但那时候,他在我眼中的确是这样的,虽然我一直很怨恨他害我吃不上饭。在叶翔还是嫩豆芽阶段的时候,我这块水豆腐还能很嚣张地压弯他的小纤腰,后来他长成小竹笋,我还是水豆腐,身上就开始被扎出一个个坑。具体表现就是:我13岁,他10岁时,我吃饭他看着;一年之后就颠倒过来,并且从来没重回开始过。 我是属于吃饱了不一定有劲,但越饿一定越没劲的人。从第一次被叶翔打败之后,我就再没从他身上尝过胜利滋味,所以……我开始饿肚子了。 说是没饭吃,但之前一年叶翔都没饿死,换我当然也不会。失败者只有青菜豆腐白菜,而且这三者还从不同时出现,每次只有一样点缀在粒粒分明的白米饭上,一小碗。我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吐出来,但耐不住肚饿,最后还是苦皱着脸吃了下去。 嘶嘶吸着凉气,我想,难怪那小子下手这么恨,换了我连吃一年青菜豆腐,我也拼命。话说,那小子不会把我看成红烧肉了吧?要不怎么上嘴咬呢……可不是,在我肥嘟嘟的脸颊上留了一个整齐说明好牙口的牙印,都渗血了。 事实也同样证明,虎啸山林是因为它是老虎,像山猫就不行。而我和叶翔对比,很明显,我就是那只肥猫。额……说肥猫不太准确,因为格斗师傅教了我们多久,我就吃了多久的斋。5年下来,我明显缩水了。曾经一个我几乎可以装两个叶翔,5年过去,他吃好喝好比我高出半个头。那时我18岁,他15岁。 格斗师傅临走前还说,我就是那扶不上墙的烂泥,叶翔这小子要是陈家人……唉…… 他没说下去,只是一向犀利的双眼中多了些许同情。那时候的我看不懂,后来我明白,这同情,是对我的。 第二章:旧事 那4年的辛苦学习,让我的衣服都空荡起来,虽然没有空荡多久。 失去才知道珍贵。格斗师傅一走,我就投身于各种美食之中,坚决不浪费一粒粮食,连我曾经闻之色变的腊肉都能面不改色甚至津津有味地吃下去。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半年之内,我的体型像吹气球一样迅速膨胀起来,而且这气体还只进不出——简言之,我,陈树,迅速告别了六块腹肌,又变成了一个珠圆玉润的胖子。 更可悲的是,因为我178公分的身高,18岁的年龄,没有人觉得我可爱了。于是我就成了一个珠圆玉润但不可爱的胖子。也是这时候,我意识到了自己对叶翔的心意。我开始想减肥,只是想。 我身边的人都对我说,陈家的一切,将来都会是你的。启叔说,叶翔是陈家的。换言之,叶翔是我的(= =)。我那时候,就以为叶翔像我之前珍而重之地藏起的心爱玩具一样,只要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就永远都是我的,什么时候想玩玩了就可以拿出来摸摸。 8岁的叶翔已经是个粉雕玉琢的金童,15岁的叶翔眉目展开,四肢修长,更是风姿如画。我终于意识到叶翔不是玩具,我说了他是我的,不代表就不会招来觊觎。美好的东西总是有很多人想据为己有,而我只是其中一个。 我开始减肥,然后悲哀地发现,这身肥肉对我感情太深,无论如何都不肯离我而去。几番尝试之后,我只能挥泪放弃,说我也舍不得你,就这么过下去吧。只是减肥茶减肥药还是一直在吃——我真没良心,一直在找机会抛弃它。它却陪我到最后。 我19岁开始接手青帮,事事头大,越想做好,就越惹老爷子骂。帮内事务还有启叔帮忙处理,收买人心这些事我总要自己做。于是要事必躬亲,要体恤下属,要统筹大局……随便哪一点都能让我脑袋高速运转到废掉——平心而论,我真真不是这块料。 这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我是个侏儒,却被分到了巨人的椅子,那是我即使跳跃也触碰不到的高度。外人都说:陈家要败在这一代了。我不想的,但无能为力。格斗师傅说的不错,我就是那扶不上墙的烂泥。 19岁到26岁,这7年,我跳的很辛苦,但没人知道。因为在这个世界,没人会在乎过程,不择手段怎么样都好……他们只看结果,结果是——我22岁老爷子去了之后,帮内各种势力慢慢开始反弹,前两年在启叔帮忙下还能压制,后来……就是叶翔出手了。 我那时候真是被鬼迷了心窍,看到叶翔把一切处理地井井有条,就完全放心了,把手里老爷子留下的权柄暗线毫无保留地交了出去。我待他完全不是外人,把柔软的腹部暴露给他看,哪里知道在他心里我就是外人呢?所以后来他捅了肥肚皮一刀,说是我咎由自取也不为过。可不就是自作自受么。 我比不上叶翔,无论是哪一方面,所以他是接管了青帮的胜利者,出去接手青帮的一切,而我被囚在这个生活了一二十年的院子里,等他回来给我一个处置。 江山更替,新主掌权,旧主能有什么好下场? 虽然叶翔打的招牌是我“卧病在床”,他“代为管理”青帮,但谁不知道这就和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一个样,只是包装地好看罢了。自己就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在叶翔彻底掌管青帮之前,自己会被允许“卧病在床”地活着,但之后呢?是不是要全这个谎话,沉疴难医,不治身亡? 叶翔不喜欢我,我知道。他但凡喜欢我一点,都不会把事情做得这么绝,这么……无可挽回。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挽回的。我给他的印象也许就是喜欢同性、恶心的同性恋,所以他给我的就是欺瞒和背叛——哪一样,都不是美好的回忆。 叶翔对我来说是初恋,优秀,优雅,干净……把一切美好的词汇都加诸到他身上,我仍觉得不能描绘出他优点的千万分之一。而我对叶翔来说……只要一想想这空白,我就会忍不住地难过。虽然偶尔也会庆幸,幸好是空白,不知道,就永远不知道好了。 可是我不甘心,不甘心青帮就这么拱手让人,不甘心就这么被关在院子里(也许叶翔仁慈一点的话会让我在这里活一辈子,如果对敌人从不手软的他会留下我的话),不甘心就这么到下面见老爷子(他一定会被我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很多的不甘心,所以我逃了。 我逃跑了,从陈家大院,不,现在是叶家大院了,虽然叶翔还没改,但众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叶翔和我几乎算是一起长大,他知道我有一个榆钱大的红色胎记在屁股上,知道我习惯把最爱的东西藏到卧室床下的暗箱里,知道我吃东西最多嚼五下一定会咽……但他不知道,我有一个通到外界的“密道”。 说是密道,其实是荒废的地下管道,仅容一人匍匐爬过。因为太脏,无法想象叶翔在其中匍匐行动的样子,所以我没有告诉他。如今,它却成为我保命的底牌。我就是靠着它,突破了重重警戒,逃到了陈家大院外面。 但出来之后,我开始迷茫了。从叶翔手中抢回青帮……太不现实。因为我没有人力,也没有物力。找老爷子之前的合作伙伴……估计我会被绑上绸带,送给叶翔,任他处置。叶翔接管青帮之后,他们哪个不是围上去了,哪个想起青帮曾经的当家是一个叫“陈树”的人? 叶翔很强。我曾经心中喜悦地看着他成长地越来越强,越来越优秀——那是一种为喜欢的人高兴的纯粹心情。但当喜欢的人成为对手,他很强,也就意味着——我不可能超越他,我甚至从来不曾追上他。 费劲力气逃出来,其实我也只是想给叶翔找点麻烦——挟天子以令诸侯,如果“天子”不见了,哪怕这“天子”只是一个阿斗,他应该也会头疼一下……吧? 我只是想给他找点麻烦。 地下管道很狭窄,而且里面积了很多淤泥之类的污垢,气味难闻。我匍匐着爬行,感觉爬了很久很久,还是没有看到出口的光亮,四肢却没有力气了。跳下来的时候,为了晚点被找到,我把掀起的水泥板又放下了。以致现在,在管道不知道哪个位置,我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一呼一吸都是刺鼻的气体,不知道有没有毒,但氧气是不够了。 我就是这样,头脑一热就容易做傻事,为此没少挨抽,但最后也没改掉。我只想着能顺着这管道爬出去,却没想:这管道有多长,氧气够不够……现在爬了不知道多长,管道狭窄,我连转身回去都不可能。 回不去,也不想回去,我只能闷头向前爬,调整呼吸,小口小口呼气,希望氧气能支撑我爬到出口。可是从昨天被叶翔关起来,我就没吃过饭,一想到这个,就感觉更没力气了。 看不到出口,四周一片黑暗,肢体摩擦挤压地生疼,大脑控制不住地晕眩中,我忍不住想:如果就这样死在管道里,也许能给叶翔增加点麻烦,可是,自己这狼狈的样子,是不是就像死在阴暗下水管道的大肥老鼠? 一想到叶翔如果看到自己会是死老鼠的样子,我就生出了力气,最后硬是坚持到了出口。真可笑,那个人哪里会在乎我什么样子?只是我在庸人自扰罢了。 我不知道自己爬了多久,但挣扎着从出口爬出来后,是真没力气了。全身都疼的厉害,四肢僵硬地仿佛不是自己的,偏偏大脑还会控制不住地想:那人在干什么呢?一定是西装革履,优雅从容地接受众人祝贺,享受丰收的喜悦吧? 第三章:死亡 我以为我爬了很远,但从地下管道出来后,我发现眼前的景色还是熟悉的——我只走了几百米远,刚好出陈家大院而已。 离我不远的地方,是陈家的地下停车场。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人都去参加宴会或者凑热闹了,平时都会有四个人守着的地方,我只看到了一个人。这是我生活多年的地方,我熟悉每一个监视器的位置,所以很容易就在不惊动守卫的情况下潜入了。 我学过很多东西,学的效果如何姑且不说,偷车是从没学过的。现在的车越来越高级,也不是像过去一样随便拔出红蓝导线一擦,火花四射,然后引擎启动——这些还是打开车门之后才能做的,赤手空拳的我连车门都打不开。 别人的车不用想了,我只能边祈祷边向停车场里面走去。谢天谢地!我的车还在。身上的衣服已经沾满了泥污,气味难闻,我的手指在地下管道中爬行时,为了挖开堵住通道的泥巴罐头不知道什么东西,有的指甲已经折断,指腹也已经磨破皮,露出血肉,一碰触就疼痛难忍。 但比这疼的我又不是没挨过,老爷子抽我可从来没手软过,枪子也从来没看到我就绕路,叶翔更不会因为我怕疼就不捅我一刀……所以,这真不算什么。从口袋里摸出车钥匙,我庆幸叶翔没把它收走,不过他大概是想不到我还能再有开车的时候。 手抖着插进钥匙,我发动车子,却发现油箱是空的。该死!一拳打在方向盘上,发出“砰”的一声轻响,我仔细一看,发现刚好打在了喇叭上,好险油已经没了,喇叭没有叫。不过,我也看到了停在我车边的另一辆车——一辆黑色的奥迪。 那是叶翔的车。是我买给他的。奥迪A8L,全黑的外型优雅低调,大气稳重,但性能良好,安全舒适。回想当初叶翔收到车钥匙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喜悦,一头热的我就像一个傻子。 这辆车是我用自己的存钱买的,那时我才20岁,哪里赚的了什么钱,买完车我也不剩什么余钱了。就把老爷子配给我的车丢到一边,每天缠着叶翔开车载我,所以这辆车钥匙我倒是一直偷偷留有一把。痴心的妄想。在他心中,也许只会觉得我是故意找茬,把他当司机使唤吧? 打开车门坐上去,试着发动,果然是没有问题的。但进来容易,想开着车出去就难了。我看看车上的电子时钟,显示已经近晚上11点,大厅里的宴会也快结束了吧…… 也许我可以趁乱出去……估计宴会会在午夜结束,时间还有一个小时,身体也实在太过疲累,车窗玻璃是只能从里面看到外面的特质玻璃,怕再按到喇叭,我不敢伏在方向盘上,就把驾驶座调的很低,闭上眼睛平躺着休息。 因为怕错过时机,我不敢睡过去,但上下眼皮黏合的厉害,精神好像绷成了一条线,岌岌可危随时会崩断。意识在清明和黑暗中挣扎,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悬崖边上……猛然失重的坠落感让我惊醒,睁开眼发现我还是安安稳稳地待在车里,耳边吵的厉害,不时有明亮的车灯闪过。一看显示器,已经午夜了,正是散场的时候。 不时有轿车从车位开出,排成有序的队伍。踩下离合器,挂挡松开手刹,慢慢踩下油门的同时也慢慢抬高离合器,我转动方向盘汇入了车流。今晚的宴会想必高朋满座,地下停车场的车位都用光了,由专人疏通慢慢行驶上车道。 我只记得黑色的奥迪沉稳低调,却忘记了在一群保时捷、法拉利中的奥迪无疑是很显眼的,这辆车又出入停车场不知多少次,守卫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叶翔的车子,脚步动了动就要走上来询问,抑或——献殷勤? “叶先生……”前方的车影一消失,我就全力踩下油门,风驰电掣地驶上高速公路,把带些疑问的声音远远抛在后面。叶翔刚刚接管青帮,身份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身为陈家曾经的守卫,自然也得学会见风使舵,才能保住自己的利益。 高速公路上,油门几乎被我踩到了底,车速的指针很快冲上了200,这是一个很危险的速度,我虽然会开车,其实很少自己亲自上手,技艺不佳。手握方向盘,我已经有了一点不受控制的感觉。可是,我不拼命怎么办? 这时不拼命,恐怕,很快我就会无命可拼了。这次逃跑被捉到,以叶翔的手段,我的下场不想也知道。我的状态很不好,精神极度疲乏,连高度的紧张都维持不住,四肢也僵硬到极点,出现了控制不住的颤抖。 最最可笑的是,这时候,我还是想到了叶翔。守卫没有拦车,是以为车里是叶翔吧。但这个假象很快就会被戳穿,整整13年的相处,我虽然识人不查,但也知道叶翔不是一个可以抱有庆幸的对手——对手……我曾经很想做他的恋人,后来又想只是做朋友也好,如今才发现:原来朋友,也是奢望。 叶翔一定已经发现我落跑了吧……他会怎么样呢?我想他沉稳优雅的脸会微微绷紧,这通常代表他生气了,虽然在外人看来他还是从容得体的样子。他会……亲自来捉我吗? 林家大院座落在平缓的山顶之上,通往高速公路的前端比较和缓,后来下山的一段则是坡度比较大的弯道,比较考验驾驶者的驾驶技巧。开着时速200的汽车过这些弯道,纯粹是想找死。 开着叶翔的车逃出来,速度是快了,但目标也很明显。弃车而逃,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盘山公路上,连个大树林都没有,我能躲到哪里去?弯道闯进视野的时候,从后视镜中,我也看到了遥遥追来的车影,灯光闪烁。叶翔果然已经派人追上来了。 他抓到我要怎么样呢?交给刑房,用皮鞭药剂让我学会安分,做个老老实实的傀儡,直到被利用殆尽,没有丝毫剩余价值……也许,他会给我一个痛快? 更也许,叶翔会亲自动手“教导”我,让我学会如何做自己。我记得,他刑讯人的手段,可是连掌管刑房的乔叔都要夸赞的。 我不想回去…… 我不甘心…… 即使我再清楚不过,自己根本逃脱不掉。 弯道的栅栏在眼前放大的时候,我踩下了刹车。没有阻力,刹车板一踩到底。 “!!” 车前板撞上钢铁栅栏的牙酸声音,巨大的撞击声,橡胶车胎和水泥地面摩擦的声音……面前瞬间弹出的安全气囊减缓了极大一部分冲击力,剩余的也足够让我头昏脑涨,思维断弦。 200以上的车速,钢铁的栅栏也许只坚持了1秒。这回是真的坠落,和梦中不同,身体不受控制,好像只有大脑才是我的,但就连它,都控制不住地在想一个人。 刹车被做了手脚,是谁干的?是不是有人想害叶翔,自己替他挡了灾?还是说……这是叶翔的意思?抑或,自己只是太倒霉了。栅栏之后是百米高的悬崖,崖底是石头,困在汽车中的我,生还的机会是零。 意识即将沉入黑暗的时候,我终于不能再欺骗自己:我不甘心的……只是想再见叶翔一面,我想问他为什么…… 还有一个虽然知道答案却还是要亲耳听到才甘心的问题:我在你心里……算什么呢? 为什么呢…… 为什么背叛…… 为什么这么毫不留情…… 第四章:重生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这是教我念书的先生念过的一首诗。当时我十五六岁,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哪里深切明白字里行间的悲痛,只是受先生沉重的语气影响,觉得这短短二十个字无比沉重,像一颗石子,投入心湖,很快沉底。 之后没多久,我就听到了管着海关那边堂口的老邵的死讯,我有一些诧异,还有一些遗憾。 老邵是老爷子手下的人,当年跟着老爷子闯出来的,一直对陈家忠心不二。按理说,我该叫他一声“邵叔”,但他坚决不肯受,只让我叫他“老邵”。老邵的年纪不小,接他班的手下也已经培养出来了,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海关交易,谁知道就一去不回了呢? 之前那么多次都没事,偏偏在他即将退休颐养天年的时候,警察接到消息,交易的人突然反水出击。 老邵死了。 老爷子的去世,好像预示秋天到来而落下的第一片枯叶,是一个开端。而我,阻止不了秋天的到来。 老邵也算是青帮的一名元老。他下丧那天,阴雨连绵,黑色的轿车与雨伞绵延百米。遗体很完整,经过殓妆师整理之后,面容安详,看起来放佛只是睡着了。入殓时,遗体被放入精美的灵柩,柏木板缓缓上拉,遮住了他有些潮湿的银白发丝。 墓地在山上,黑色的人流缓缓流动。叶翔为我撑伞,由我为老邵献上第一朵白菊,鞠躬行礼,祝他一路走好,灵魂安息。我看着他的子女相拥哭泣,听着请来的牧师念诵经文:“……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弟兄们不知道,恐怕你们优伤,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 “……我们现在照主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曾经听过的诗句,就在这一瞬间突然跳跃出来。我的记忆仿佛还停在昨天,老爷子还能中气十足地抽我鞭子,老邵站在一边,面色涨的通红,不敢违背老爷子,却还是拼命想劝住他。那么鲜活的一个人,上60了,还身体强壮,现在却躺进了狭窄黑暗的地下,只得一张镶嵌在石板中的黑白照片。 冰凉的雨水溅起泥土,沾染了青白的石碑。一上一下,天人永隔。用不了多久,埋藏于地下的骸骨就会腐朽,最后归于尘土、虚无。活着的人会渐渐走出悲伤,记录这个人存在痕迹的,好像只有一张遗照,与寥寥的几句碑文。 老爷子去世的时候,我还没有太多感觉,甚至没有流一滴眼泪,为此没少被人骂白眼狼。但老邵下葬的当晚,我把自己锁在卧室,双手抱膝,头埋进膝盖里,哭得不能自抑。我才知道,自己不是不难过,而是压抑下来,只等决堤的时候,悲伤成河,将我淹没。 第一次觉得死亡离我那么近,在它巨大的阴影下,我瑟瑟发抖。因为我畏惧死亡——这话要是说出来,恐怕又要惹一番骂。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在道上混的,大多不怕身死,只怕死后,不得安息,家人无人照顾。所以我们拜神佛,信奉死者为大——只要不是叛徒,都能入土为安,受人拜祭。 肖莫听了说:“屁!人畏惧死亡,是因为还有尚未实现的欲望。欲望满足之后,生死就不再重要。” 我觉得很有道理。但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所以想要活的更久。虽然活着,并不一定能实现愿望。 入秋了,越来越多的树叶变得枯黄,然后凋零。 汽车撞上栅栏的时候,我感到疲惫,但还是不想死的。虽然我死了,叶翔彻底没有阻碍,皆大欢喜。我还有很多愿望没有实现,我才26岁,我的人生还那么长,我……我会害怕——没有人为我哭泣怎么办? 我死时的身份还是青帮当家,叶翔想必会给我一个体面的葬礼——如果我从百米悬崖落下,还有面子的话。但,会有人真正为我的死感到悲伤吗?也许唯有肖莫会为我难过,他却不能参加我的葬礼。 在我碑前放下花束的叶翔,又会怎么想呢?是松了一口气,感叹终于拜托我这个恶心碍眼的胖子,还是露出一张肃穆的脸,用看陌生人一样的表情,脑海里其实什么都没想呢?似乎后者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因为落差太大,我还不够资格做他的对手。 只是想一想,我就觉得痛彻心扉。对你爱的人来说,你连蔑视都轮不上,在他心中没有丝毫你的位置。我怎么能不难过? 我死了,再也听不到肖莫的毒舌,看不到叶翔优雅浅笑的脸。 上帝说:人类是生而有罪的,所以要对犯下的过错和自身的罪恶进行忏悔,消除内心的不良欲望,净化心灵。 佛祖说:轮回入世即为苦难,我们在时间行走就是为了受苦,积累善缘,求一个好的来世。 如果人犯了错,死后要下地狱,还要受轮回之苦。那我这一世还不曾杀过人,但越过货,也曾害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死后……会下多少层地狱呢?我上一世,又犯了多少过错,行了多少罪恶,才会在这一世遇到叶翔。 都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果真的有上帝和佛祖的话,我能不能祈求:我不求神明宽恕我的罪恶,也不求把不属于我的人和物据为己有,我只求——再给我多一点时间,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再看那人一眼,让我问那人一句“为什么”…… 巨大的疼痛袭来,黑暗侵袭,失去意识的一瞬,我是松了口气的感觉。 回顾我的一生,可以说短暂,也可以说漫长。即使我会自得其乐,也觉喜悦太少,苦闷太多。 我仿佛置身一个灯光璀璨的舞台,台下是千万如狼似虎的观众,每一个都想伸手把我扯下来,踩成肉泥。我不会舞蹈,但垂下的钢琴弦控制着我的身体,我觉得疼痛,却不得不踮起脚尖行走,跳跃,旋转。直到有一天,钢琴弦断了,节目才刚刚开始,不能退场。不会舞蹈的我,拼命努力也只像小丑在搞笑,被辱骂笨拙,被呼哨下台。没人看到我足尖已是鲜血淋漓。 这场舞蹈,我跳的太累,能提前谢幕,未必不是一场好事。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不知道在黑暗中漂浮多久,我像是几天未曾阖眼的人终于沾到枕头,正睡得昏天暗地,不知何年何月,却听到耳边有很多杂音,而且这些杂音越来越响,让我头脑鼓涨,如遭重击,再难安睡。 眼睛很干涩,艰难睁开一条细缝,就被满目的白光刺到,我闭上眼睛,有两行应激的泪水顺着眼角滑落下来。 身体的主动权被交还给我,我感到了麻木的疼痛,闻到了刺鼻消毒药水的气味,听到了“滴滴”机器的叫声,以及…… “医生!医生!他醒了!” 噢……等我能动了一定要敲晕这个啁喳的混蛋,把他捆在大马力的发动机上,把他脑袋震爆掉。 第五章:公仆 廉价的消毒药水气味刺鼻,洗了又洗的白色床单上有点点不知名的暗黄色瘢痕,微微挪动一下身子,空心铝合管粗制而成的架子床就吱吱呀呀发出尖叫,胸口也传来锥心的疼,让我只能无力地再躺回床上。 我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星期。从鼻腔导入的氧气管还没拆,大脑不时撕裂般地疼,我昏睡的时候居多,每天来照顾我的人都不一样,但无一例外,都是我不认识的人。 等我有些精力听床边坐着的人说的话时,差点问了出来“这是哪?我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居然还没死?叶翔怎么会派你们这些人来看守我……”,但几天不曾进食饮水,我喉咙涩哑,说不出一个字。 我好歹也是一帮之主——虽然是前任,大权旁落,说白了,我这张脸那不仅仅是我的脸,也是青帮的脸——虽然圆润了点。看叶翔把我关在院子里而不是刑房就知道,他还是要对我做出几分忠心的样子来给外人看,以彰显他宅心仁厚,也让“代为管理青帮”的名头得了落实。 我纵是逃跑被抓回来,他也不该放我在这种三流医院治疗才对,还是……从悬崖上掉下来都不死的小强韧性,让他决定借医疗事故除掉我?毕竟不管怎么看,我“出意外”死掉,对叶翔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我突然想起来车上那失效的刹车,明显是被做人了手脚。我不会偷车,自己的车油箱是空的,若要逃跑,肯定只能选叶翔的车。只有一个守卫的地下停车场,留给我的车钥匙,到弯道才追上来的汽车……我总要撞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何谓步步惊心,何谓满盘皆输。 突然想起十几岁还年少的时候,炎炎酷夏,庭院深深,老爷子靠在藤椅上,左手一盏清茶,右手一支戒尺,教我与叶翔下围棋。我走子无序,挨一戒尺,举棋不定,再吃一尺,见猎心喜,仍吃一尺。一场对弈还没结束,我就头昏脑涨,大汗淋漓,满目黑白,不见纵横了。 反观叶翔,炎夏里仍是衣衫整洁,纽扣一路扣至喉结,却不见一丝汗渍。在我沾沾自喜,安于一耦的时候,他已经步步为营,潜入无声,逼我至绝境。 重势轻子,能攻善守,运筹帷幄。这是老爷子给叶翔的点评,到我时只得一个字:“唉。”这一叹有些苍凉,我惭愧低头,偷偷摸着后脑勺红肿高热的头皮,觉得那里微显凹陷的一块,说不定就是老爷子在我小时候就拿戒尺抽的。 小我三岁的少年,被当家人夸赞,也只是露出得体的微笑来,让人看了觉得他是真的为这称赞而开心,却又不骄不躁,进退得体。逢人看到便要暗赞一声谦逊有礼,荣辱不惊。现在想来,叶翔那时应该是真的没有多少开心,把我这滩烂泥踩在脚下实在轻而易举,不费神得到的东西又哪里值得他开心。 如果这一切都是叶翔的安排,我又怎么会躺在这里。捅人一刀再把人救活,叶翔不是会做这种无用功的人。他更喜欢一刀致命,干脆利落,不留祸根。 床边的男人看起来也是近而立之年之年的人,拿着水果刀笨拙地削皮,硬是把一个圆润的球形削成了不规则多边形,嘴皮子还一直动个不停。托他的福,我算是明了了眼下的情况。 陈树多半死了,而我还活着。我还活着,在别人的身体里——他叫林树。 终于能够走动的时候,我艰难下床,避开了值班查房的护士,和一直守在床边的众人,进了病房内的卫生间。 卫生间阴暗潮湿,白天仍要开灯。刺眼冰凉的白光,益发显得镜中人形销骨立,面色惨白如鬼。解开睡衣领口往下拉,苍白消瘦的胸膛上,心口的位置边,一个榆钱大小的紫红色伤疤十分显眼,就是这个枪伤,让林树死了,我活了。 额头抵在镜上,我呵呵低笑:我怀抱着再见叶翔一面的心情死去,想向他求一个理由……但看着镜中陌生苍白的脸,只觉这一切无比荒诞可笑。 问什么?不过曲终人散场,成王败寇而已。有穷寇莫追,也有鸟尽弓藏。 我顶着这般陌生的一张脸上门,不会被打出来才怪。而且叶翔真要除我……我又何必一头热地跑上前碍那人眼。我只是眼睛一闭一张,再醒来却是三年过去。白云苍狗不过如此。 三年,足够让肉化白骨,面目全非了。在那人心里,我这个胖子又有多少位置呢?原本就不曾放在心上,死后更像被翻过的日历,谁还能记得撕下的一页被扔到什么位置呢。 优雅高贵,气度不凡。年少时我觉得遇到叶翔是我最大的幸运,后来明白,其实恰恰相反,于是我有了求不得苦。人生在世,总有一些心之所向却无能为力的事情,譬如无法选择的出身,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别人的嘲笑,不可避免的死亡……以及,无可救药的喜欢。 我的人生在世,短短二十余年,已是害人害己不浅。不可避免地死亡之后,冥冥之中,我又重回这轮回之中,看来神明也知道:下地狱于我反是解脱,所以送我重回尘世,要我经受凡尘欲望的苦痛。 人生在世,即有欲求,求之不得,岂不苦恼? 林树已经解脱,我却还要在他这皮囊之中苟活下去。 做好青帮的当家,让青帮更加强大。这是我奋斗了十余年的目标,如果我还是陈树,如果我还在那个位置,那么我的余生,也将围绕这个目标而活。这个担子和我的血脉连在一起,纵被压的直不起腰,也不能舍弃。叶翔横插一手卸下了这个担子,我觉着身上一松,却也血流不止——这担子早成为我血肉的一部分,动则伤筋动骨,元气大伤。 陈树死了,青帮也成了叶翔的,我重生了。 但凡有骨气一点,我都该韬光养晦,杀叶翔个回马枪,把祖宗基业青帮夺回来才对。可我真真不是这块料,纵使老爷子从坟墓里爬出来那拐杖敲我,我也斗不过叶翔。 当年老爷子亲手把青帮交到我手里,我占着主场,手下忠臣谋臣无数。黄赌毒我一样不沾,学习办公的时间占了一天大半,几乎没有娱乐,累得像狗一样,但一个月下来,效率还没有叶翔花一天的功夫办事效率高。说不打击人,是假的。 所以我被打得毫无反击之力,也怪不得人。能不能把青帮夺回来先不说,夺回来了怎么办?再败一次?被打击剥夺一切之后,也不是人人都能再赤手空拳地爬起来。 我知道外人都说我是滩烂泥,手提不起,捧不起。三年过去,那个曾经青涩的人会成长到什么地步……我想看的要命,但看到——又能怎么样?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 叶翔不会亏待自己,他一直都很明确地知道他想要什么,步步为营,设下天罗地网,让猎物无处可逃。青帮就是他的猎物之一,就像渔船出海洒下的渔网,目标是大鱼,我不过是和大鱼一起,被网住无法逃脱的虾米,渺小又悲哀。 想献他殷勤的人那么多,不差我这个已经被遗忘的死人。暮春雨后,天色焕然一新,叶翔若是开车驶过,我就是车轮之下的一滩烂泥,他渐行渐远,人避不及,唯恐沾染,落了面子。 死了又活,我终于明白,有些人注定要和你渐行渐远,从你的风景中走开,挽留不得,苦求不得。也明白也有些人注定荣耀,光芒四射,靠近就会被刺伤,控制不住地流下眼泪。 我不是九命的猫妖,重活一次已是奇迹。我怕疼又懦弱,活了二十余年一直坚持下来的除了毛笔字,就只有对叶翔的感情。有人说每天做一件事,坚持一个月,这件事就会成为你的习惯,坚持一年,这件事就会成为你的骨血。要我放弃对叶翔的感情,如刮骨抽血,疼痛难忍,我却必须忍耐。不得不忍耐。 这一世,我不会和叶翔作对,做他的对手,是一件很惨的事情。上辈子我只是被波及,就已经粉身碎骨,横祸枉死,这辈子实在不敢再掠其锋芒。 人都会死的,如果奈何桥上再遇到老爷子,纵是被一脚踹进畜生道我都认了。 我自对镜伤春悲秋,自怜自艾,却被门外传来的大嗓门将气氛破坏了个干干净净,心下顿时气恼又无奈,只能打开水龙头,双手舀水将脸打湿,随便擦了一下。 抬头看镜中之人,身高和原来相差不大,眉清目秀,虽不及我陈树风采千万分之一,却也勉强合格。就是瘦了点。唉。圆润了这么多年,没想到我还有嫌身上肉少的一天。 林树啊林树,你就放心走吧。这个身体交给我,保证不自残不堕落,给你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这样想着,一直隐隐作疼的头也轻松不少。 扶墙走出卫生间,我就看到了一个古铜肤色的粗狂男人,他身着一件藏蓝色警服,黑色皮带束腰,益发显得身材魁梧,虎虎生威。他叫胡兵,是林树的同事。 是的,我,陈树,曾经是青帮的当家,犯法的事没少做,现在,成了执法的人民公仆。 这坑爹的世界…… 第六章:痕迹 “小林子啊,你总算从床上爬起来了!” 胡兵是东北大汉,最看不惯就是像林树这种奶油小生的长相,据说之前和林树的关系也一直不咋地,但这次的负伤让他对林树大为改观,只可惜林树已经不在,就由我直面了他的摧残。 可不是摧残么?他蒲扇般的大掌扇下来我能吐血三升,直接归西。所幸在触及我肩膀的一刻,这汉子记起了我是被暴风雨摧残过刚从温室挪出来的小花,就改拍为扶,硬是把我的小身板儿晃成了三月的杨柳条,在风中那个飘摇。 胡兵是来给我送早饭的,灌汤包加粥,医院楼下买的。新出炉的小笼包,皮儿擀的溜薄,沾了渗出的汤汁益发显得晶莹剔透。粥是大锅煮的小米粥,一直在火上加热着,炖足了时间。咬一口汤包,齿颊留香,再喝一口小米粥,黄香柔滑,回味悠长。 唉,要是配上加醋的辣椒油就更好了……只可惜伤口未好前,禁食辛辣。 有多久没这般惬意地吃东西了?没有大堆事务等我处理,让我食不知味,也没有人窥伺一旁,虎视眈眈让我食不下咽。 没有精美古老的家具装饰,充满消毒药味气味的简陋病房,晨光从沾染水迹灰尘的玻璃窗设进来,柔和了冰冷的器械,我以新的身份,重回这个世界。 林树受的是工伤。从不同来人话里断断续续的信息,可以推断出事情的始末是这样子的:警局获取消息,赶到非法交易现场,抓捕罪犯的时候,一枚子弹打中了林树。最后罪犯头子也没抓到。 如果林树就这么死了,说不定还能追加一个“烈士”,偏偏我进到了他身体里,所以我成了“英雄”。泛黄的墙上还挂着上面发下来的鲜艳旗帜,上书黄字“英勇先锋”。 圆孔的疤痕在心脏偏右的位置,接近中央。医生说那里有胸腺,被伤到后人的免疫力会下降,简单点说就是以后换季流感的时候,会比常人更容易生病。不是大事。能活下来,就是万幸。 动物的本能,一是生存,二是繁衍。人是两腿行走的动物,因为学会了思考,所以学会了摧残自己,折磨别人,所以自残,自杀,恋慕同性。因为会思考,所以能舍弃本能,追求本心。 但,什么是本心?你所需要的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你想要的也许你并不需要。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唾手可得弃如敝屣。 欲望太多,获得满足的太少。所以生是苦,活也是苦。但受生存的本能驱使,人还是想活下去,还是要活下去。还是要活下去。 正是夏天,伤口没有发炎,表面结疤很快。但不能触碰,因为底下的血肉仍是撕裂的,一碰就会流出血来,疼痛刺骨。可我知道这不是最难忍的,最难忍的是伤口快好的时候,像倒进了一万只蚂蚁,钻进你肉里,在骨头上攀爬,痒的钻心,偏偏动不得,挠不得。 我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因为算工伤,医药费是局里出,用着不心疼。以前负伤,伤口一结疤我就被赶下床,大大小小的口子都是刚长好又裂开,最后留下一身深深浅浅的紫红疤痕,狰狞可怕。相较之下,只得这么一个丑陋伤痕,我倒是在床上养足了身体。虽然生活水平降低了不止一个档次,也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无比惬意。 大概就是我过的太滋润,连查房的医生都看不下去,说是床位紧张,您还是人民公仆,就别站着茅坑不拉屎了。签了一张单子,让我按上面继续用药,就把我轰出了医院。 胡兵手里提着茶壶衣服,大包小包,我则空手在后面慢悠悠走着,谁叫我是伤员,还不能提重物呢。 这次负伤让这个没什么心机的东北大汉意识到,小林子虽然长相“女气”了点,关键时刻也是一个能顶天立地的汉子。这是他的原话。我听后,只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废话!爷脐下三寸命根子还在,当然是汉子,而不是那个为练神功,挥刀自宫的林师弟。 这人就是一根筋通到底的直肠子。我刚刚脱离危险期,从加护病房搬到普通病房,听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身板真弱,要是我,挨三枪也没事!”那语气居然是十分遗憾的,仿佛没挨枪有多么可惜。 这个东北大汉信奉凡是办公期间受的伤,都是英雄的勋章。那是他还没有家人,恋人。当他喜欢上一个人,估计就不会再这么说了。喜欢上一个人,想多看看那个人,所以舍不得死。那人要是也喜欢你,你就会更珍惜自己的命,因为不舍得对方难过。 我以前在外面受了伤,不清理的干干净净就不敢去见老爷子。因为被老爷子看到我会挨一顿更惨的。 老爷子年纪不小了,每次还要亲手拿鞭抽我,边抽边骂:“我抽死你,免得你出去丢人现眼!”我那时只觉得他下手狠,一点不疼我,完全不当我是他亲儿子。他越打,我越和他对着干,然后他再打……恶性循环。 直到老爷子病倒了,我不得不回来接管青帮,明抢暗战,刀光血影。我这才明白:老爷子下手虽狠,到底有分寸,给我的疼痛磨人但不致命。不想外面拼杀,一刀一枪,倒是痛快,却没人手下留情。 我和胡兵关系亲近不少,出院回家,他主动请缨前来送我,我当然是欣然接受。 宣城。沿海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在这个高楼耸立日新月异的世界,三年的时间,足够时事变迁,斗转星移。旧地都难找回,更何况我从来没有住过的“家”。他要不前面带路,我连“家”在哪个方向都摸不着。 我住院期间,胡兵已经出入几次给我带换洗衣物,因此是轻车熟路。林树是租的房子,在市郊,离医院不远,我们走着没多久就看到一连幢半旧的公寓楼,胡兵七拐八拐地走进其中一幢,我紧跟上。 林树租的房子只有60平,有些挤,但一个单身男人住也足够了。胡兵把东西放下,给我说头要我好好休息,还有半个月的病假,说完就走了。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动的时候不觉得,一静下来就感到胸口阵阵的疼,由内而外的疼痛,绵绵延延,让我四肢乏力,然后……不受控制地想到叶翔。 最初醒来的时候,虽然被告知三年过去,但对我来说只是眼睛一睁一闭,没有感觉。只有卧床养伤的一个月,听不到那人的声音,看不到那人的脸,接触不到那人一点讯息……我好像置身于一个没有叶翔的世界,愈加看清我们之间差距天堑深渊,控制不住思念如狂。 我曾经爱这人爱到骨子里,要我忘记他,好比抽我血,刮我骨。我这么怕疼的一个人,到底学不来关二爷刮骨疗伤的豪气,只能放任叶翔继续留在我心里,就像心脏旁边的这个伤口,不致命,却带给我绵延不绝的痛楚。 叶翔,叶翔…… 亚当和夏娃受不住蛇的诱惑,吃了善恶树上的禁果,知道了羞耻。上帝大怒,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从此女子生产时要受苦楚,男人要辛苦劳作才有食物。而他们的后人有了思想,有了欲望,要为利益相杀,要受情欲之苦。 叶翔,叶翔…… 他就是我年少时错误打开的一罐糖果,色彩诱人,入口甜蜜,让我迷恋,日夜都含着才好,但甜蜜只是假象。随着时间推移,融化在我舌尖味蕾的只剩苦涩,我却仍不舍得吐出来。最后难免打落牙齿和血吞。 我惧怕叶翔,却还想见他。 60平的房子,一个月没人住,空气中满是灰尘的味道。桌椅床被上都积了厚厚一层灰尘。根本不能住人。我总不能指望这个月碰到的那些单身汉们细心到这地步。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捞起袖子开始打扫。手不能提,我就多跑几趟,用湿抹布把桌椅马马虎虎擦了一遍,又床上的棉被都扯下来扔到卫生间的水盆里,换上衣橱里找出来的干净床单和薄被。 做完这些,我已经是冷汗淋漓,衣衫尽湿,仿佛从水盆里捞出来的了。胸口疼痛难忍,连呼吸都不敢用力,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此时脸色惨白如鬼。一个月下来好不容易养回来的红润就像昙花一现。 腹中空空,急需进食,但我还是瘫在床上,一动不动,是没力气,也没精力。房间里有没清洗的锅碗瓢盆,但没有蔬菜米面,附近有饭馆,但要下了六楼再走几百米。我咽咽口水,还是算了吧。 睡吧。睡着就不饿了。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问…… 意识一放松,很快滑入黑暗。 再醒来,天色大亮。扭头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9:00。 身体仍然乏力,是低血糖的症状。第一次体验到的时候,觉得很新鲜,因为要搁以前我都是营养过剩。初始的兴奋过了,就觉得这般反应迟钝,手脚乏力,实在是找死。要是这时有人拿刀枪指着你,岂不是只能束手就擒? 等力气慢慢回来后,我坐起身,开始在房间里搜刮。林树已经死了,我还活着。既然活着,就要活好。 29岁。单身。职业是警察。一事无成。半年前刚调到宣城警局。 除了这些,我对林树一无所知。一个月前半个月我都躺在床上,说话艰难,后半个月能下床了,我也寡言少语。他们只以为我还惊魂未定,身体不佳。哪里想得到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一个里子。我不说话,只是为了少说少错罢了。 短时间里可以蒙混过关,以后呢? 所有的柜子,抽屉,纸盒木箱,还有可能存在的墙上的暗孔,地板下的暗格,如果不是没力气,我会把床垫也掀起来看一看。一番搜刮下来,收获不小。虽然没有找到我最想要的日记之类的东西——想想一个快30的男人也不会记那种伤春悲秋的东西。 这种搜东西的方式我以前没少看别人做,只是那时我找的多是别的东西。把东西都扔到床上,我一一仔细查看。 身份证件很普通,找不到什么有用的新信息,直接仍一边。银行卡,没有密码有什么用。如此一番下来,最后对我眼下情况有用的就只有一千多的现金,和一把枪,一枚戒指,一些子弹。 枪不是警员配给的样式,戒指是男式白金钻戒,价值不菲,套在左手无名指上,大小刚好。这两个东西,都是从床垫的缝隙中翻出来的。 戒指虽然贵重,但到底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可枪,没有渠道哪里搞的到手……林树若是警察,就不该知法犯法,藏匿枪支。 第七章:劫数 军火是青帮的主要生意之一,我虽然没有叶翔逆天的才华,对摸了十几年的枪支还是十分熟悉的。一眼就看出这枪是意大利产的伯莱塔,而且保养的很好,不常使用,没有什么磨损。 戒指内侧有一个小小的花纹,我仔细观察发现是两个字母“CL”,CL……什么意思?戒指上这种东西通常会是恋人们的名字缩写了放在一起。这么想的话,“L”应该是“Lin(林)”的缩写——那C是谁?林树……已经分手的恋人? 线索太少,我根本不能知道林树是一个怎样的人。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林树半年前被调到宣城,和身边的同事还没有完全熟悉,我要扮演他,应该也不难。只是搜出来的枪让我隐约觉得自己接手了一个大麻烦。 正思量间,猛然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几乎是条件反射:拉下枪栓打开保险瞄准大门,一气呵成:谁!? “小林子啊,我来给你……你怎么趴床上啦?快起来,你伤口不能压……” “……没事,我低血糖,想多趴一会。”咬牙切齿。只隔了一层薄毛毯,我还能清晰感到枪身的冰凉,而且凹凸不平的部分刚好咯在伤口的位置……我咬牙:你就不会敲门么? “那你就多趴会吧。”大嗓门的胡兵也没多想,晃了晃手里的钥匙:“钥匙给你放桌子上啦。”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黑色的手机。“这是你的手机,也放桌子上啦。” “好。”赶快走吧。 “你脸色不太好啊,是不是伤口又疼了?”虎背熊腰的汉子说着走过来就要伸手,我枪还在身下压着呢! “我没事!”他的手停住,我才发现自己声音不自觉大了,而且语气不佳——虽然没用,到底也做过几年当家,冷下脸说话气势还是能唬住几个人的。一时气氛有些尴尬。 停顿了几秒,胡兵哈哈笑起来,那张粗狂正直的脸上居然露出几分促狭来:“我明白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是男人早上都有这种情况嘛~” “东西都给你放下了,我走了。”已经走到门边,关门时,这位东北大汉又探头进来,很是好心地提醒道:“虽说憋了一个月,你伤口还没好,千万节制啊!”那语气是十分关切的。 ……节制泥煤!!老子都气血不足了哪来的精虫?! 我慢慢坐起来,牵扯到伤口又是倒吸一口冷气,拉开衣领一看,紫红的伤疤受到挤压,颜色又深了不少。不会里面又裂开了吧?不过……总比被发现好。 慢慢踱步到木门前,检查门锁的确锁好了,我又上了一道内锁,才又坐回床边。拉开毛毯,把枪里的子弹卸出来,和枪、戒指一起装回密封的塑料袋里,想来想去,还是塞回了床垫里面。这片麻雀大的地,实在没有什么藏东西的好地方。 把不该出现的东西藏好,我的目光移到了桌上的手机——这也是获取信息的一个渠道。一个多月不见,手机早已电量耗尽自动关机,我从抽屉里找出充电器插上,不等电充满,就按了开机键。 我首先看收件箱,发现除了几条广告之类的垃圾短信,就只有催缴话费的通知。发件箱和通讯录也是空白。又看通话记录,只有一个显示号码的来电。来电显示是一串号码,要么是不相关的陌生人,要么——是熟悉到可以一眼认出号码的熟人。这个号码……会是哪一种? 手指在通话键上摩挲了一会儿,要不要打呢……打了,也许,我会知道一些关于林树的事情。但这未必是好事,知道的越多,麻烦也越多。不打。如今我就是林树,属于林树的麻烦,我不去找它,它也会来找我。 想要的得不到,该来的躲不了。 手指按下去,屏幕上显示着拨打中的图片,不一会,我就听到了机械的女声提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明后再拨……”我挂了电话,没感到轻松多少。以为找到了端倪,顺着线索摸下去,却发现是死路。 林树的东西太干净,但就是太干净,反而让我不安。正常人就是混的再不好,也总会有几个常联系的同事和朋友吧?我仿佛置身于浅浅的河畔,河水清澈见底,底下却是暗流汹涌,而我后退不得,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还是不适合做这种动脑子的事情。想不通就不再想。把烦心事都抛到一边,这才觉得自己饥肠辘辘,这副身体可没以前那副坚韧耐操,不过饿了两顿,就胃都皱成一团,直冒酸水。 看时间也中午了,我换了衣服,抽出几张红票,戴上钥匙就下了楼。 我没打车,散步般慢慢走着,在一家小饭馆坐下,点了一大碗牛肉面。泛着油腻的方桌上放着的辣椒如此诱人,我咽咽口水,为了不折腾自个儿身体,还是没加。一大碗吃了一半,就感到饱了,这才意识到我是按以前饭量点的单。 浪费啊~但人总不能把自己撑死。我只好遗憾地放下筷子,默念:老板娘不是你手艺不好,是我饭量不给力。要不是夏天食物坏的快,我还真想把这剩下的一半兜回去。谁让我现在除了一千现金身无分文不事生产呢。 回去的路上,我为了消食顺便锻炼身体,走的很慢。都说温饱思那啥,我是大脑一闲就忍不住想叶翔。青帮做的是军火毒品生意,别的非法能盈利的也多少掺有一脚。黑道之所以叫黑道,就是不能放到光天化日下来。叶翔更是习惯把自己隐身于层层帷幕之后。 他是黑夜中的天之骄子,没有闪光灯,没有喧嚣的评论,却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重生成为警察,不管林树有什么秘密,我终究算是走到了阳光之下,然后——离那人越来越远。我探听不到那人一点消息,我被排斥在那个曾经生存了二十余年的世界之外。 我像是被海浪冲到岸上的鱼,在浅浅的水坑里,满尝窒息的痛苦,回不到海里去。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长出肺来,适应岸上的生活,要么——死亡。这是一个脱离苦海的好机会,我身体肥硕,却没有足够尖锐锋利的爪牙,何苦还要回到海里去。何苦。 这三年青帮发展成什么样子,叶翔又成长到哪一步,我做梦都想知道,但不能去。林家大院和我遗体埋葬的墓园,那不是林树能靠近的地方,也不是林树该靠近的地方。 这样想来,我能去的地方,就只有一个——宜海市医院。我想去看肖莫。 上辈子我心目中分量最重的三个男人:一是生我养我的老爷子,一是我默默恋慕的叶翔,还有一位,就是始终毒舌却关切我的好友,肖莫。 肖莫年龄和我相当,曾经是一位大学教授,后来因病辞职,一直住院。他是遗传性心脏病。发现的早,初期的时候住院,他存折上钱又足够,很快就把病情控制下来。只是后来有一段时间,他离开医院,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他回来的时候奄奄一息。 肖莫一直是高贵漂亮的,固执的把自己保持在一个美丽的状态,我取笑他就像一只风骚自恋的狐狸。可那时候,倒在我怀中的他,却是面色惨白,像是被信任的猎人一刀刺进了心脏,濒临死亡。 我不敢问他去了哪里,只是带他去了宜海市最好的医院。肖莫比我还要高2公分,180公分的他却浑身汗湿,像小孩子一样躲进我怀里,让我都心疼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肖莫这往病床上一躺,就再没下来过。他的身体彻底坏了,不到而立的青年,心脏却衰竭如垂朽的老人,冰冷,没有活力,仿佛下一秒就会停止跳动。 后来,和肖莫谈话的时候,从断断续续的信息,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那个男人的事。我气愤不已:那个人怎么能这样伤害你?!他凭什么这样伤害你?! 凭什么……凭我爱他。爱一个人,就会渴望两情相悦。这就是把自己的心交到对方手上,你怎么能指望别人像珍宝一样爱护它呢?对你来说是维系生命独一无二的东西,对别人,却可能只是负担麻烦,所以弃之敝屣。 我气恼:你还爱他吗? 肖莫思考了很久,还是点头。他一向敢作敢当。就是明知前面是枪口,撞上去会流血,他也会直走。从这点来说我们的性情倒是惊人的相似。 只是我比他懦弱很多,有时候宁愿维系一个美好的假象,而不是掀开布帘直面惨淡鲜血淋漓的事实。说白了,就是自欺欺人。我自欺欺人,因为别人不屑于欺我。 我气极:那人有哪一点好? 肖莫看了我一眼,淡淡反问:叶翔又有哪一点好? 我想说:叶翔身手好,长得好,能干又稳重……但看着肖莫静如死水的眼睛,我舌头仿佛打了结,白色面皮上是遮不住的羞红。肖莫是最了解我的人,这些话,骗不了他,甚至骗不了我自己。 我见得的人不说很多,其中身手好,长得好,能干又稳重的人,符合条件的也不止叶翔一个。可我就是喜欢上了叶翔,偏偏是叶翔,只有叶翔。 肖莫说,这就是劫。躲不过,只能生受。哪怕头破血流。哪怕粉身碎骨。 第八章:探望 宣城到宜海市,坐火车需要5个小时。特快只需2、3个小时,但看看票价,我要是买了,剩下半个月只能喝西北风了。 反正我现在最空闲的就是时间,到是不急。虽然心焦。 肖莫是大学教授,之前存款再富余,也撑不了几年。后期都是我为他承担这医疗费,肖莫知道,也没拒绝。我们之间的交情,早过了互相客气推诿的阶段。要是躺在病床上的是我,肖莫无疑也会这么做。 我被叶翔困在林家大院之前半个月,刚给肖莫卧榻的医院缴了一年医疗费。掉下悬崖失去意识,再睁眼俨然已经三年过去,肖莫……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身体状况又不好,剩下的两年要怎么过?还有……他会知道我的死讯么…… 肖莫心脏不好,再躺上病床的时候,就学会了心如止水——虽然在我看来,是心如死水。希望他不会为我太伤心……人真的很矛盾。欲望太多。顾虑太多。 掉下悬崖的时候,我想着自己死了还有肖莫为我难过,有人为我的死悲伤,好像说明我做人还不是很失败似的。但肖莫真为我难过了,我却又要为他的身体担忧。 正是炎夏,只有破旧风扇的硬座铁皮车上乘客不多,倒是不担心会挤到我的伤口。再进一次医院,估计局里不会报销吧。 沐猴而冠。我做当家时没少被明朝暗讽,这是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猴子就该老老实实在树上呆着,而不是嚣张地爬高露出红屁股给人做靶子。反驳不能。 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埋在土地里的莲子永远开不出花来。我没有当家人的自觉,的确不是混黑道的料。在这汹涌暗黑的海底,乱流一刻不息,没有那股水流可以永远停驻,又有哪个位置非谁不可。 极致的黑白都能惹人瞩目,暗淡的灰色只能沦为背景。我的价值……似乎在只在于此。 少年人都有种冲劲,无畏无惧,不撞得头破血流就不知道换个方向,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直到一次次碰壁,一次次流血,到结痂的伤口补丁般层层累积,不碰也会疼,总算记住了教训,懂得了害怕。时光流逝,少年变成青年,这勇气和冲劲也就淡了,散了。我也不例外:不是不想把青帮管好,不是没尝试让青帮更好,只是事实总是无情。 路程中闲着无事,不想给自己找难受想叶翔,我就四处观看。对我来说,这种火车还是第一次坐,看什么都很新鲜。 目光绕了一圈,我感到有些疲惫,焦点就落回了对面。座在我对面的应该是一对情侣,男的拿着杯子走开,过了一会接了开水回来,把杯子放到桌上,从脚下的背包里拿出两个面包。女的抱着一条狗。男的把面包给女的,那只狗伸长了脖子,鼻子紧紧追着面包。 那女的估计不饿,把面包放到桌上,只拿起杯子喝水。那狗继续眼巴巴地盯着面包,黑溜溜的眼神看起来可怜极了。 我忍不住想笑,牵动伤口又疼的浅浅吸气,想起了我以前难得文艺二B的时候。和下属一群人出去,第一次到中东到美国等地方交易,叶翔不在我身边。我就拿着手机拍照,看到什么新奇的景物都想拍下来。还写了大段大段的短信,想发给叶翔,但手指按在发送键上的时候,我犹豫了。 最后短信被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保存相片的内存卡不知道丢在了哪个地方。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适合分享,就像你付出了真心,却不能要求对方必须给你同等回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可以左,可以右,可以爱,可以恨,可以接受,可以拒绝。叶翔踢我下位,是我无能保不住那个位子,成王败寇,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喜欢叶翔,叶翔不喜欢我,也没什么好怨天尤人…… 如肖莫所言,都是劫。没什么……好说的。 和计程车司机说了宜海市医院名目,我就把目光投到玻璃之外。三年的时光带走了很多东西,但总有一些保存下来,只是风吹日晒,多了些沧桑的痕迹。 肖莫……还会在么…… 我站在医院楼下,反而却步。肖莫的身体状况,我比他要清楚的多。我曾经看着他在病床上躺着,心脏破了一个洞,洞里生出无数毒虫日夜蚕食着他的身体。那人好像只剩下了一具躯体,索淡无味地活着,行尸走肉地活着,不是渴慕生存,只是死亡也失去了吸引。 现实是一把剔骨冰刀,在时光的河流里,把人身上的肉一点点刮下来。流血的伤口被冻住,不致命,但疼痛。一直痛。多少人被这把刀切割的面目全非,肖莫是,我也是。 我终于还是踏出了步子。已经来到这里,还有什么可犹豫。 宜海市医院有27层,23层及其以上是贵宾区,有警卫把守——这个世界永远不缺乏特权。除了死亡,有多少东西能不在特权面前让道。 走进去容易,我要如何上去……从大厅走进去,开放的电梯都是最高只能到达22层。以前都是乘专门的电梯也不觉得方便多少,现今上达无门,才觉得特权阶级有多么麻烦= =。 今天天气很好。烈阳高挂,但有云有风,并不怎么炎热。空气清新。是适合望风的好天气。看着绿荫草地上的一抹白色身影,我微微一笑,和我料想的一样。这就方便多了。 医院的后院只有一个,要进入那里,可是很容易的。肖莫只是病人,不是犯人。 后院的绿化很好,一片芳草,中央是棵生长了上百年的大树,树下是随意摆放的几张木椅,漆成柔和明亮的草绿色。阳光穿透浓密的树荫落下,已经失去了灼人的热度,只余温暖。那个熟悉的背影又消瘦了不少,头发似乎很久没理过,他低头的时候,稍长的额发柔顺下垂,阳光在其间跳跃。 他在看书。戴着无框的眼镜,手里托着厚厚的原装书,我走进时看了一眼:得!又是全文言的专业书籍。真亏他头脑好,能把专业书当成休闲来看。 渐进的脚步声惊动了他,抬头的时候,刚好有细碎的阳光洒在透明的镜片上,反射出一片白色。我看不清肖莫的表情。 “你好。”好久不见,老朋友。 “……你好。有事吗?”肖莫到底是大学教授一枚,修养在那里。就是后来性情更冷了,面对“陌生人”主动问好,还是会礼貌回应的。至于那清冷语气下“有话快说,说完快滚”的潜台词,也只有熟识的人才知道了。不过,绕弯向来不是我的强项。 “肖莫,我是来替‘朋友’说声谢谢的。”我陈树做人失败,到死只得肖莫一个朋友。林树身份是警察,要在肖莫面前出现,和“陈树”扯上关系只会被肖莫警惕。所以,只能从肖莫曾经担任教授这点下手。 “他叫林青。是受你资助的学生。在那场募捐会上,我们见过一面。刚刚看到你,觉得熟悉,就过来打个招呼。” 我刚认识肖莫的时候,正是这家伙最风骚的时候,走路上那光芒亮的能刺瞎人眼。人模狗样到不行。他那时做教授,学校做活动,给贫困生捐款。老师领导们都捐了,肖莫自然也随大流捐了。只是那时的他锋芒毕露,身家丰满,不在意这些小恩小惠,自然也不会记住受他恩惠的人的每个名字。 肖莫果然没有起疑。也是他现在身无长物,没有什么值得别人觊觎。特意接近他的,能有什么图谋呢? 他挑眉:“那他现在过得怎样?” 我脸不红气不喘继续瞎掰:“毕业后在一家国企找到个对口的工作,现在生活的很好。他经常提起你,说只要再遇到你,一定要当面感谢你。” “不客气。我那时候……”肖莫似乎出神了一下,回过神就微微摇头,表情寡淡。 我换了一个话题:“没想到会在遇到你,身体不舒服?你好像在住院。” “不是什么大毛病。死不了。” “……”所以肖莫也只有我一个朋友,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一般人要没有我陈树那么大的胸怀,还真容易被他噎死。 不过,我也不能指望肖莫对第一次见面的人就全盘托付。吃一堑,长一智。到底还是记住了教训,不会再轻犯。 “肖先生,您该午睡了。”这个声音……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有些僵硬地回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银白,反射着阳光,刺得我眼泪几乎要控制不住地流下来。我还记得三年前以“陈树”身份见到他的最后一面,精神矍铄,已经年过花甲的老人,梳理整齐的黑发中却只寥寥几根银丝夹杂,不过三年……已经全白了么?再细看,他脸上的皱纹也更多更深了,连脊背也有些佝偻。 ——“小少爷,这是你的卧室。启叔会照顾你的。” ——“老爷子!少爷会学好的!您就别打了!” ——“少爷,别太劳累,也要休息啊。” …… 启叔……在林家大院,老爷子只关心我做好青帮当家要学的,只有在我第一天到大院,就开始照顾我的启叔会关心我是不是累了。我后来想拼出事业,守好青帮,固然是想让叶翔对我刮目相看,也是不想让启叔失望。但我到底失败了。启叔对青帮很多地方都了如指掌,我以为叶翔会留下他这个人才,结果……还是容不下。 虽然启叔很会照顾人,肖莫会被他照顾的很好。对启叔来说,林家大院和青帮是他一生居住和效劳的地方。把他从这其中剔除,比要他命还让他难受。 第九章:病发 “肖先生,您该午睡了。”肖莫没有反应,启叔就又说了一遍,态度还是很恭敬的。 “啪!”厚厚的精装书被摔倒启叔脚边,落在柔软的草坪上甚至又弹起一下。 我惊讶地看着肖莫,许久不曾见他这么生气。镜片后澈亮的眼睛里仿佛有火苗在跳跃,那是肖莫愤怒到极致的表现。 “怎么?鼎鼎有名的启叔也只能照顾我这个病人?啊,对了,因为你对青帮来说一点用都没有了?对吧,所以叶翔那混蛋把你扔这。老头子,你该歇息了。”第一次,见到肖莫用这么阴寒讽刺的语气,咄咄逼人。 我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肖莫接下来的话——不会是我想听的。 “陈树是怎么对你的?你居然勾结叶翔害死他!哈!现在你也被叶翔利用殆尽,没有价值了!这就是报应!” “……”大脑一片空白,我只能僵硬的转头,看到启叔老树遒劲的双手好像抖动一下,抑或只是抑制住自己不去下意识地反击。 即使被肖莫抓住衣领,老人家眼皮也没抬一下。只是继续用死水般平静的声音说道:“肖先生,您该午睡了。” “而且,情绪太过激动对您身体不好。身体到底是自个儿的,病痛的罪都是自己受,还是好好爱护的好。” 我看肖莫脸色有些青白,唇色俨然发紫,左手抓着启叔的衣领,右手握拳就要打出去。他本就不是逞勇好斗的人,生病后身体刚更加瘦弱。虽然身高多出启叔一些,也是纸糊般,哪里是练家子启叔的对手——就是老了,单挑几个健壮的年轻人也不在话下。 “肖莫,放手!别激动!”启叔的背叛带给我的冲击——不,或者说毁灭感很大,但肖莫的身体才是最紧要的。也许……我又在下意识的逃避。 也不知道病了那么久的人力气怎么这么大,我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和赶来的医护人员一起制住他。清瘦的只剩筋骨的人,被放平了躺在担架上,却拒绝吃医生递上来的药物。 他看着启叔,眼睛很亮:“你扪心自问,会不会罪恶沉重?陈树几乎算是被你一手带大,你晚上会不会做梦梦见他粉身碎骨浑身是血的样子?叶翔那个畜生甚至连个墓地都没给他立……” “别说了!”我止住他,肖莫的眼睛亮的让我害怕,大喊一声之后,胸腔传来的闷疼越来越剧烈,我声音也低了下来:“别说了……肖莫……陈树不会想看到你这样的……” 肖莫被喝止后就有些怔忪看着我,没多久就合上眼睛睡了。用酒精棉球给针刺过的皮肤消毒,医生把用完的注射器扔到托盘上,问我:“这位先生要不要处理一下伤口?” “……啊?”我仍然僵立在那里,顺着医生的眼光低头,才发现胸前泅开了一片拳头大小的血迹,在浅蓝色的衬衫上十分显眼。难怪那么疼…… 跟着医生走到外科,对伤口消毒上药。因为是枪伤,不好缝合,只能精细地包扎起来。这里的医生明显素质很好,看到枪伤也识趣地什么都不问。因为是伤口长到一半又裂开的,没打麻醉药,消毒药水直接接触血肉的刺激——真是怀念==|||。包扎完,医生又嘱咐了一大堆的注意事项。 我扣好扣子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墙边直立的启叔,脚步一顿。 一丝不苟的头发,整整齐齐的衣衫,笔直如松的站姿……这些,都曾是我暗暗模仿的榜样。比起总是严声厉色的老爷子,我更宁愿和看起来和蔼可亲的启叔亲近。结果……我闭上眼睛:果然如肖莫所说,我没有半点识人之能。 “这位先生如果不赶时间,能不能和我谈谈。我想向你表达一下歉意和感谢。”虽是询问,但启叔已经迈出了步子。他笃定我会跟上来。 我也的确跟上去了——有很多事情,肖莫刚刚提到却没有细说。我想多知道一点…… 顾念我的身体,启叔没有走远,就在医院边上找了一家咖啡馆坐下。 包间里。侍者问:“两位想要什么?” “一杯白水。”启叔把饮料单推给我,我接过看也不看,对侍者说:“和他一样。”伤口没好,不能点这个不能点那个……谁记得住那么多注意事项,直接白开水好了。 启叔:“……” 侍者:“……” 侍者晕乎乎地抱着单子出去了,估计要不是我们二人在包间里,包间费付定了,会被赶出去也说不定。 “你是肖先生的朋友?” “……不算是,实际上,这是我和肖先生第二次见面。他帮过我一次忙,我很感激他。不过估计肖先生已经不记得了。”至于资助基金,贫困生什么的是提也不能提的,这些都是有根有据的东西,一查就知道。我上哪里找个林青的朋友给他?反正启叔也不可能从肖莫那里知道详细。 “肖先生的状况很不好。” “!!” “陈树先生是肖先生的朋友。他去世后肖先生一直处于悲痛之中,极易受刺激。肖先生患有遗产性的心脏病,不能受刺激。这三年他的身体每况日下……我们很担心。” 陈树先生……为什么你能用这么冷静陌生的口气说出我的名字,我的死亡…… 看到启叔的一瞬,我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叶翔的意思——但这样做有什么意义?陈树已经死了,叶翔继续承担肖莫的医疗费若说出于愧疚,那么为什么不让我的尸骨入土为安?我喜欢叶翔,但从来没逼迫过他,甚至没有透露过一点心思。只是挡了他前进的路,就有这么大的仇恨……人死如灯灭,万念成空。还有什么好计较,难道一定要我灵魂不得安息才能解气? 为什么又让启叔来照顾肖莫?明知肖莫的病根本不能受刺激,他却让背叛我的启叔照顾他。肖莫那种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个性,怎么可能忍得住不为我打抱不平? 可若不是出于对我一点点的愧疚,我实在想不出叶翔照顾一个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的必要…… 叶翔,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猜不到。他从来不是能被轻易看透的人。我当然更加看不透他。 “所以……” “你刚刚也看到了肖先生发病的样子,根本不肯就医。但你劝他之后,就好了很多。我希望你可以常常来陪肖先生,劝他看开一点。毕竟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启叔的手段,我是十分清楚的。只要达成目的就好,过程不重要。就算我拒绝,他也会想方设法让我答应。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拳头越握越紧,一直到肌肉的拉紧让我再次感到了闷痛。 我问他:“我听肖先生说的话,死去的陈树先生,应该和你关系匪浅吧?为什么你没有露出一点伤心的样子来?活着的人重要……死去的人就该被忘记么?” “……”启叔的唇有些颤抖,有些浑浊但仍显犀利的眼睛微红,面容仿佛瞬间苍老了几岁,但什么都没说。 “我和肖先生一见如故,会常常来看他的。但希望你能少在他面前出现,不然他的情况只会越来越糟。” “……你叫什么名字?” “林树。树林倒过来。” 放在桌上的水到底没喝一口,走出咖啡馆我才觉得渴了。手机里多了启叔的手机号码——这个我自然早就知道,只是林树应该刚刚知道。 外面太阳还正好。我也该……回去了。 启叔……启叔…… 原来不止一个叶翔,还有启叔。被最信任的人捅刀子……这种滋味……我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才有幸接连品尝两次。 如果就在坠落悬崖的时候死掉…… 手掌贴在车窗上,里面映出的分明是张陌生的脸。清瘦,俊秀,苍白。我已经……死一回了。 既然死了……为什么又要回来…… 我想起希腊神话中有一个被神赐福的女人,只要能接触尘土,她就能一直活下去。但看着自己的子孙后代相继死去,只有自己孤零零地活下来,这种慢性的折磨能让人发疯。神话的最后,女人向神明恳求,把自己吊死在了空中。身体没有接触土壤,她终于获得安息。 人心太容易疲惫,时光可以消磨记忆,但疼痛会留下来。在疲惫到极点的时候,可以躺下,让灵魂沉入黑暗,精神永远安眠——这是好事,所以上天给了我们寿命。 回到宣城,我谨遵医嘱,每天吃的十分清淡,并作适当的运动。半个月下来,身体明显有力不少,镜中的人脸色红润,精神奕奕。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过的最轻松的日子。 就在我花掉最后一张红票存款告罄的时候,我收到了局里的电话。电话那端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 “‘英雄’休息够了也要记得回来上班啊~”轻松调侃的语气,并没有责怪的意思。 经这一提醒,我才想起:我的假期已经结束,该回局里报告了。 “局里有事,9:00有个会议,你快点赶过来吧!” 挂了电话,我看下时间,已经8:30了。 第十章:云泥 最后的零钱也贡献给了出租车事业,我终于在9点前一分赶到了警局。青帮的当家(曾经的)大摇大摆地走进警局……还成了一名警察,谁想得到会有这么一天。 “你怎么才到啊?!”胡兵见我还慢悠悠地踱步,不禁瞪圆了眼上前拉着我就往会议室跑。门推开的时候,墙上的挂钟刚好指向9点整。 我们一进来,整个会议室的人都看了过来,其中大半都是在我卧床期间来看过我的,见此都是善意地笑笑。站在投影仪前的中年男人咳了一声,胡兵赶忙拉着我坐好。 看着明显和桌边人不同的制服,我知道投影仪前的应该是局长了,他开口说话,正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个声音。 三十多岁的年纪,男人正值壮年,说话也不拖泥带水,直切中心:“今天早晨,我们收到一份来自‘上面’的礼物,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示意众人看桌上的资料,人手一份。 薄薄的几张纸,引起的轰动却不下于一枚炸弹。第一页印的是一张彩色照片,脸有些圆润,瘦下来之后也会十分清秀,是我看了二十余年的脸,是陈树的脸。旁边的文字大致写了对我的官方介绍,不过是青帮上任当家这样能一笔带过的事情:在位时无所建树,三年前起下落不明,至今不知去向,据有关人员称已经死亡——这个有关人员,大概就是警方在青帮内的线人了。 活了二十余年,不知吃过多少苦,活得多么艰辛,身死之后,留在纸上,也只有别人给的寥寥几句评述。我手指紧了紧,平整的纸面出现细小的褶皱,终是面色淡淡地翻了过去。然后,愣住。 第二页印的也是一张彩色照片,只是像素有些模糊,只能看到高大挺拔的背影,明显是偷拍的。总有一个人,哪怕你只是看到了他的一部分,就能立即认出他,不只是因为他给人印象深刻,更是因为——他对你来说,是特别的。 叶翔……叶翔……只是一个背影,就让我控制不住眼眶发酸,溃不成军。他就是我的劫,抵挡不了,要想活好,就只能远离。我像一位瘾君子,明知道会上瘾,会致命,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接近叶翔,寤寐思之,思之不得,辗转反侧。这样下去会死的……我知道,所以要戒掉,哪怕万分艰难,哪怕生不如死。 图片旁边,同样是叶翔的文字介绍,也不多。不过性质和我截然不同——陈树的介绍粗略,是因为陈树是死人,对实际没有多大用处和影响。而叶翔,是因为线人得到关于他的资料太少。想也知道,凭叶翔的手段,一个警方卧底要混到他身边的位置有多难。 青帮主体座落在宣城,手下黄赌毒枪一样不落,不被警方看成需要重点铲除的毒瘤想当然是不可能的。只是青帮盘踞宣城几十年,哪里是人丁不旺百事不兴的警局能够连根拔起的。 强龙不压地头蛇。宣城警局虽然设备优良,有上面的支援,但到底是国家机关,有什么动作都要按流程申请,等一纸批书下来才能活动。警局在青帮里安插有人,谁知道青帮在警局里安插的也有人呢?这么大的风吹草动,等到警局真出手的时候,现场也只剩下小虾小鱼了。 但就是这样一个警方也束手无策的组织,在一年前突然从内部土崩瓦解了。白纸黑字,历历在目。明明是炎夏,我却仿佛置身寒冬,身体不由自主的发抖,眼前阵阵发黑——青帮……没了!! 青帮怎么没了…… 我第一次对叶翔生出类似责怪的怨恨来。负面的情绪像地狱的弱水,一旦沉浸,就会被淹没。灵魂受到寒针穿刺般的痛楚,就像我刚刚在这具身体中苏醒的时候,从身体到灵魂,都是痛,都是苦。 青帮……青帮…… 如果不是为了青帮,我不会被接回林家大院,不会见到叶翔,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苦难。我的生母,我手上没留有一张她的相片,记忆中的眉眼已经模糊到不可辨识,留给我的记忆只有温暖的手掌,和好吃的饭菜。没有奢华昂贵的大房子,生活甚至是艰苦的,可她爱我,因为我是她唯一的孩子。 被迫和母亲分离,来到冰冷死寂的林家大院,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青帮后继无人,需要我这个血脉继承的时候——最初,我的确是怨恨青帮的。总是绷着脸的老爷子不能让人生出一点亲近的心思,我怀念母亲,在他逼迫我成长,吃很多苦头学一些我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时,我就更加厌恶排斥关于青帮的一切。 “既然回不去,就好好在林家大院住下去。听老爷子的话,现在多吃些苦,将来你才会活得好。这些苦难,都将成为你以后生存的资本。”那时候的启叔面容安详,粗糙的大掌抚在我头上,很轻柔,很温暖。他是在尽职地指导我,说的话不可谓不尽心。 刚刚懂事的我,孤身一人处在墙高院深的林家大院,正是最为凄惶无助的时候,启叔最先伸出的大手,那么宽厚,那么温暖。让我觉得,没有母亲的那个冬天也没有那么难过了。可是后来……我不想再提。 在我11岁的时候,启叔把叶翔带到我身边。8岁的叶翔是和我年龄最为相近的人,我自然是理所当然把他归类成和我一班的。这时候我已经在林家大院生活三年,小孩子的怨恨总是消散地很快,不记仇,我已经不再排斥青帮。等到母亲病逝的消息传来,哭过痛过,被看不过去的老爷子抽过,我明了除了青帮自己是无处可去再无退路,终于开始接受青帮的一切。 启叔说,幼时吃的苦痛都会成为将来生存的资本。我和叶翔一起训练,自认吃得苦不比他少,但结果……还是不提为好。总有一些人是天之骄子,像我这样扶不上墙的烂泥是嫉妒不来的。 我围绕青帮生存了十几年,与其说青帮是我的家,倒不如说是我骨血的一部分。但在我坠下悬崖,粉身碎骨之后,叶翔居然毁了它…… 为什么?!为什么?! 青帮不是你想方设法得到的么?为什么又这么毫不留情转手就把它毁掉?!这感觉……就像叶翔挖出了我的心脏,然后扔到满是灰尘的地上,一脚把它碾得粉碎。 占据我生命最重最宝贵的部分,就这样被叶翔抢走,被叶翔满不在乎地毁掉。因为想得到青帮,所以你逼迫我;因为启叔没用了,所以你让他去照顾肖莫;因为青帮被利用殆尽,所以你把它拆毁…… 叶翔…… 我是爱你,可也因此恨你。你已经毁了我的奢想,如今更是不留一点希望。青帮已毁,我若下了地狱遇到老爷子,连自裁都不能够谢罪。 我以为叶翔夺走青帮,是因为他想要,事实证明,我错了。正如我的感情一样,自己珍而重之的东西,到了别人手上未必宝贵,自然也不需要珍惜。诚如肖莫所说:对我来说是维系生命独一无二的东西,对别人,却可能只是踏脚石,所以用过即丢。 踏脚石就是踏脚石,被使用一次就失去了价值,再留下只会成为负担,所以叶翔把它丢了。对我是,对启叔是,对青帮也是。 我看到图片旁边的文字,介绍叶翔的信息很粗略:年龄和平日的活动都是迷,只知道他三年前接任了青帮,青帮外表看起来如日中天地发展着,其实内里渐渐被掏空转移。宣城虽然沿海,到底地处大陆,行动处处受到掣肘,多有不便。叶翔便把青帮的资源运用到国外发展。 他不是一个恋旧的人,杀伐果决,冷静睿智,永远能够总揽大局,做出最正确、得益最大最合适的决定。大体的势力已经转移到了国外,留在宣城的青帮自然就只剩一个空架子,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一年前,叶翔解散了青帮。 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从最开始在非洲、中东贩售发动机等机械零部件,到后来钻石、开矿设备、枪支、子弹、手榴弹,再如今的武装直升机等飞机,坦克和导弹……不过一个25岁的青年,却能游刃有余地周旋于世界军火走私大鳄之间,甚至一天一个变化迅速地成长为其中的一员。 26岁的叶翔在阿联酋建立了他自己的国度,在那里,他就是王。这样一个人,真的是我认识的叶翔?还是我认识的叶翔?陈树这个人,一生庸碌,写到纸上不过寥寥几句话,在那个心比天高的人心里,三年过去,还能留下什么痕迹。 岁月的长河里,我距离那个人终是越来越远,或许……在那人心里,我从来就不曾接近过。陈树是什么?是扶不起的一滩烂泥,成为落水狗的时候谁见了都想踩上一脚。而那人哪怕是背景,也是纤尘不染,光芒万丈,从来就没有我存在的余地。 我们……还能有什么交集呢? 爱也好,恨也罢,在千山万水的距离和云泥之差的身份面前,只能就此打住,无须再提。 我把纸翻到第三页,首先映入眼帘的也是一张彩色照片,和叶翔那张只是背影的不同,这张显然可以看清正脸,居然也是我熟悉的。 第十一章: 严五 是严五。 严五是他道上的名字,他本名叫严溥羽,正值不惑之年,是老爷子手下最为得力的助手之一。老爷子去了之后,我接替青帮,他也忠心耿耿地助我一臂之力。 我一直以为,和启叔一样,他也是最忠于青帮的人之一。或许……我真的不该重新活过。三年过去,用别人的眼睛,看这个世界,我还能知道多少曾经不为我所知的事情? 叶翔是假的,启叔是假的,严五也是假的……到底还有什么是真的……肖莫,我陈树何止是不会识人,简直是白长了一双眼,还不如一个瞎子看得清。 和已经脱离中国国籍的叶翔不同,严五仍在国内。警局的人正在探讨,我缄默不语。严五已经向叶翔投诚,却还留在国内,叶翔需要一个在国内的联系人是个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病重的母亲。 严五是个孝子。他的母亲出身于红灯区,一次不慎有了严五,却把他生了下来,并且就此改行。她是真心疼爱自己的孩子,虽然身无所长,做的都是保姆之类薪水很低的工作,但从没短过严五的吃穿和学习。幸运的是,严五也很孝顺,她的付出有了回报。后来严五入青帮,渐渐成为出入也有小弟前呼后应的堂主时,老太太却被查出患上了绝症。 一个挨枪子也不眨下眼睛的大汉,看到体检报告单,瞬间眼泪就下来了。他流血拼命只是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哪知道世事无常,月有阴晴圆缺。年轻时候也是风姿绰约的美人,如今患了肌肉萎缩的绝症,躺在病床上形容枯槁,俨然风中残烛般的老太太,却是严五的命门。 老太太的病虽然常常需要专门的医护人员按摩,却切忌挪动换院。因此严五砸了大把的红票,买了一台又一台现今医疗设备进院,又请了一位又一位名医出诊,愣是不敢给老太太转院。如今严五还在大陆,就是因为这位老太太的缘故吧。 青帮已经解散,叶翔身在国外,中国大陆的法律管不到他,那么,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关于严五的了。果然,等到所有讨论的人安静下来。局长,也就是钟思良,人称钟队。钟队以食指关节敲了敲桌子,会议室安静下来。 大屏幕上放映的是和纸上一样的资料,钟队手持教鞭,指着严五的图片面容严肃:“我们已经接到可靠消息,下个月17号会有一批军火到达,接收的人就是严五。我们这次行动的目的就是缴获这批军火,最好能把严五人赃并获,一并逮捕。当然这是最理想的情况,最坏,我们也要做到破坏这次转手,让严五收不到这批军火。” 今天是7月12号,他们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里,他们要查出接手的地点,还要做好布局。在如此少的线索面前,单是做到这些就很难了,更何况他们的对手还是一个混迹黑道多年的老狐狸,行踪难以捉摸。使得这次行动更加艰难,也更加危险。 青帮还在我手上时,严五负责的就是交易接手之类最为危险的工作,所以他没有固定的交易地点,也没有常住的房子。连我都猜不准他下次交易会把地点定在什么地方,他行动鬼魅,就像天上的风筝——只要线不断,风筝飞得再高再远,总要下来。 老太太住的医院,我半月前还去过一次,只是没去看她,和肖莫交谈几句,后来又遇到启叔,发生那样的事情,我就匆匆回来了。 钟队示意下面的人有想法就发言,但能提出建议并且可行的少之又少,我一直默默无言,垂头看手中的文件,脑袋里想别的事情,没想到反而引起钟队的注意。他手一摆,示意大家安静,眼睛突然投向我:“林树有什么看法?” “……”我能有什么看法?有也不能说……不然怎么解释我一个刚调到宣城警局的人对地头蛇的了解比你们都多…… 钟队一发言,其他人的目光也都投过来,一个个眼睛亮比手电筒,想随便唬弄过去都不行。 “呃……我国对枪支一直管理很严,和国外相比实在没有多大市场。严五是叶翔的人,叶翔把他留在这里而不是用到其他更有利润可图的地方,说明不是因为军火生意,更大可能是严五自己的想法。”我沉吟一下,决定还是只说林树应该知道可以推测出的东西,剩下他们自己想去。 “严五自己的想法?”胡兵重复,眼睛有些直,显然没想到。 “胡兵别插话。”钟队又敲敲桌子,好像直接敲在了胡兵脑袋上,胡兵缩缩头——他身材高大,再缩目标也很明显——不说话了。钟队眼睛很亮地看着我,满是惊喜鼓励:“林树你继续说。” “我只是猜测,会不会是严五自己主动要求留在大陆的,因为某些原因。” “会是什么原因……”众人沉吟。 长相明丽的警花毕华芳首先发言:“会不会是他在这里养的有小情人,舍不得走?” 胡兵翻个白眼,惹来毕华芳的瞪视:“小情人是活的,又不是带不走。” “带不走……”钟队沉吟:“对,应该是某个人或物只能留在大陆,不能带到国外,所以严五才留下。”末了又抬头看我:“林树你觉着?” “……我觉得钟队说的很对。”十分接近了。 “那大家就朝着这个方向查一查。乔咏你和浩石继续负责搜集关于交易的情报信息,最好找出严五的活动范围。丘南、骆刚和立杰就实际考察严五去过和可能出现的地方,看能不能找到这个关键人或物。林树你伤还没全好吧,就和其余人一起负责后勤。”钟队最后定下安排。 我没有异议。刚刚的一番话看似说出了关键,其实和没说差别不大,找一个连人还是物都不知道,还不知道出现地点……能找到只能说这运气可以去买彩票。明知道会徒劳无功,我自然更愿意坐替补的后勤歇着。 旁边的胡兵一脸艳羡地看着盂丘南等人,显然也是十分想去……这个傻子…… 7、8月的天气,正是炎夏。我坐在办公桌边,无聊的昏昏欲睡——钟队派给我的工作,就是和盂丘南等人保持联系,以便随时支援。 从钟队下达命令展开活动开始,一晃已经一个星期过去。盂丘南、骆刚和成立杰,在火辣的太阳下奔跑,几天就黑了一层,结果是显然的——徒劳无功。所以桌上的电话始终不曾响起,突然铃声大作的时候,我不免怔忪一下,然后接起电话。 话筒里传来骆刚沉重的声音:“立杰被车撞了,我们现在在医院里,现金不够,你们先汇过来3000。” 被车撞了…… “严重么?”他们现在在宜海市,如果住院,应该会直接去宜海市医院吧…… “还好,没出血,只是左小腿腿骨可能断了。” “我会和钟队说的,尽快把钱汇过去。”我现在也是一贫如洗啊,最近都是靠着向胡兵借的500块过日子……现金已经用光,林树的银行卡密码我又不知道,改密码还要拿着身份证件跑到开户行……还不如直接等这个月的工资实在= =。 钟队听后倒是干脆,直接给报了工伤,在那批下来之前,先把自己的卡塞给我,告诉我密码,让我先去给骆刚他们汇钱,交代说:“成立杰腿断了就别挪地了,在那养好点了再回来,骆刚照顾他,你和胡兵一起去宜海市接替他们两个。时间不等人,任务还得继续啊!” 钱汇过去后,我就直接做了特快去宜海市,不到三个小时就到了市医院,见到已经在病房躺着,打着石膏的成立杰。除了左小腿骨折和一些划伤就没什么事,倒是真的伤不严重。我给钟队回了电话,钟队听后松了一口,还有闲心开玩笑:“林树啊,你说咱局里是不是最近晦气太重啊~先是你吃了枪子,然后立杰又被车给撞断了腿,回来可得每人都好好用柚子叶洗个澡……” 何止晦气?只是躺病床算好的……你要是知道林树已经殉职估计就笑不出来了……我有些恶意的想着,挂了电话。然后就看到了迎面走来头发全白的老人。是启叔。 “林先生。”启叔的声音不紧不慢,听起来十分恭敬。为青帮操劳了一辈子,他总是习惯尽善尽美:“您是来看肖先生的么?那天以后,肖先生常常问起你,他一直很期待和林先生再次见面。” 已经调查过我了吧……看样子收获不大。林树到底是个武警,档案都在局子里。失去很多耳目的启叔,想要仅凭一个名字查出林树的一切,哪有那么容易。 “我也很期待和肖先生再次见面。上次我们聊得十分开心。”林树的身体比我曾经178公分的身高还要矮上2公分,但站在启叔身边,我明显比他高出了半个头。年过花甲的老人,即使身体强健,脊背到底有些佝偻,弯腰躬身的时候就更明显。 启叔…… 你到底图什么……老爷子在世的时候,青帮最鼎盛的时候,你也一直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功名利禄……到底是哪一样吸引了你,以致要背叛我,向叶翔投诚? 你这一头白发,有几分是为我陈树的死难过,有几分是因为青帮的消亡,有几分……是因为你的新主——把你丢弃了呢? 第十二章:苦海 跟着启叔乘专门电梯直接上了25层,电梯门关上的一瞬,我从缝隙中看到了刚刚从外面买饭回来的胡兵和盂丘南。他们也看到了我,胡兵张嘴似乎想喊,被盂丘南拦住。他向我点头,我也微微一点头回应,假装低头弹去衣衫上几乎不存在的灰尘。 走进病房的时候,发现肖莫并不在。启叔道了声抱歉:“肖先生一定是在老太太那里。老太太喜欢听他读佛经。” 人老了,心反而柔软,怕的东西也更多。比如,怕生前罪孽太重,死后下地狱受苦,所以朗经诵佛。老太太这个习惯,我是知道的。老人家出生红灯区,要按佛家之说,是犯了银戒,死后要受焰燃铁地热沸灼烧之苦。但她诵经却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那的孩子——严五。可怜天下父母心。 肖莫是教授,是老太太最敬重的读书人,听肖莫读书,仿佛灵魂也受到洗涤,以往的罪恶都是可以被宽恕的。而且肖莫朗诵起东西来抑扬顿挫,就是听不懂,也是一场听觉享受。 肖莫是知道老太太的情况的,但他和我一样,对老太太只有敬重——我们,甚至是嫉妒严五的:有这样一个人,无论你做了什么,无论你多么高大,在他(她)心中,你永远都是最好的,是需要保护的,哪怕他(她)自己的臂膀也不强壮。两人又在同一楼层,肖莫基本每天都会来陪陪老太太……我还是陈树的时候,也是其中一员。 “……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还未走近,就闻到淡淡的檀香。老太太心怀虔诚,每次听经前,一定要沐手焚香。 走到门前,我看到老太太比三年前我最后一次见她时还要瘦了些,几乎是一层干皮包着骨头。肌肉萎缩是绝症,只能通过药物和按摩延缓,治疗就像和死神拔河,一个字:“拖”。但茫茫白光中,听着肖莫一字一句,不紧不慢地朗诵佛经,老太太形容枯槁的五官萌发出活泛的光彩来。 因为畏惧未知的世界,所以越老,越敬畏鬼神。她相信,只要足够虔诚,儿子的生前和死后,都可以少受苦难。已经不能下床,四肢完全萎缩的老太太只有这么一个信仰和坚持——没有人忍心打破它。 肖莫侧坐着,手持纸页泛黄的线装经书,一身白色唐装,益发衬得他面容清俊,不似真人。听到了我们的脚步声,肖莫也没有分心,继续诵读:“……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若有众生闻是说者,应当发愿,生彼国土。”最后一个字吐出舌尖,肖莫把书合上,放在老太太枕头边的床头柜上。 老太太干枯的手里紧紧攥着一串念珠,诵经声停了,没多久,老太太就陷入了昏睡。她现在每天昏睡的时间比清醒的时候多。 肖莫轻手轻脚地走出来,并轻轻带上房门:“去后院吧。” “……好。”启叔在诵经声停下来的时候,就向我告别离开——他还记得我上次说的话…… 今天太阳并不毒辣,天空中浮云很多,掀起的风带有泥土的腥气——快要下雨了。 肖莫静静走在前面,我也一言不发,跟在后面。直到走到院中央,在大树下的椅子上我们相对坐下。 “上次谢谢你。” “不客气……应该的。” “当时情况突然,我还没来得及问你名字。”肖莫的瞳仁很黑,认真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被看的心里发毛,我从来对视不过他。 “……林树。” “……树?好巧,和我一个朋友名字一样,他叫陈树。上次我和启叔争执的话你也听到了。我这个朋友……已经去世了。”他说这话的时候,黑白分明水墨般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我感觉屁股下的椅子好像生了刺,不觉动动。 “呵~你的一些习惯和他很像:走路的姿势,坐椅子时不老实的样子……” “……” “我托严五查了林青。”肖莫的眼神突然变得犀利起来:“我所任教的那所大学,根本就没有一个叫林青的贫困生。那么,林树,你是不是——解释一下?” “构造出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特地来探望我这个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病人……我所认识,会像这样瞻前不顾后做事的人,只有一个。” “……”我瞪大了眼睛。又是这样!这个狐狸……我就从来没骗到过他!本来以为他不会和启叔说,哪里想到他还有严五这个大帮手…… “哈~我本来不能确定,只是诈你一下,没想到……”肖莫说着说着哽住了,我看到他水墨的眼里水管潋滟,喉头动了动,说不出话来。 “……”肖狐狸…… 两人之间静默了很久。直到迅速暗下的天色里,一道狰狞闪电破开了沉闷,不久后传来滚滚雷声。 雷声中,肖莫再次开口:“陈树真的死了?” “……已经死了。”坠落悬崖,粉身碎骨。死的不能再死了。 “你个傻子……既然出了苦海,怎么又跳进来?”肖莫咬牙,完全是恨铁不成钢:“你应该走的远远的,再也别靠近这里。忘记青帮,忘记叶翔!” 我苦笑:“肖莫,你也说过,叶翔就是我的劫。既是劫,哪里躲得过?……你现在身体怎么样?” “还不就那样,只要心情能像死人一样,就死不了。你呢?这个身体是谁的?”肖莫皱眉:“上次我怎么还见到了血?你受了什么伤?” “这个身体的主人叫林树,是个警察,行动的时候吃了一个枪子,他over了,然后我不知怎地醒来就在他身体里了。”灵魂之说玄之又玄,谁说得清。 “警察……还真是……”肖莫无语。我摊手,而且林树的身份……我觉得他不只是一个警察这么简单。这些烦心的事,就不和肖莫说了。 “肖莫,我想让你帮我。”帮我什么,不用细说,肖莫也知道。 果然,听我开口,肖莫漂亮的眉头皱成了“川”字:“别傻了。陈树,听我的。青帮就是一个吸血的地,再大的责任……你已经失了一条命,也该够了。更何况……青帮已经散了。” “撞断护栏,坠下悬崖的时候,我向神明许愿:我想再见叶翔一面,我想问他一句为什么……我知道这样很傻……但如果一些东西能说放下就放下,如果一些东西能想忘就忘……我陈树不会死,你也不会离开你骄傲的殿堂躺在这里。”人活着,总有些事身不由己,心不由己。 “肖莫,你明白我的。我举棋不定,干什么都没天分。我知道自己不是叶翔的对手……我甚至不配给他做对手……但老爷子把青帮交到我手上,我不但没让它壮大起来,反而让它毁在了我的手里……如果不做些什么,九泉之下,我没发向老爷子交代!” “你想做什么?陈树,别做傻事!” “我现在活的每一天都是偷来的,如果不做些什么……就是下一刻我死了,说不定都会再重新活过来。肖莫,我不甘心。”是的,所有的一切,说白了,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再见不到叶翔,不甘心被叶翔这么背叛,不甘心青帮就这样被糟蹋……我不甘心。 雷声越来越响,空气中的水汽也越来越重。浓重的乌云压下来,不时有金色炽白的闪电破开黑色云层穿透半个天空。 “你明明可以避开……”风吹乱了肖莫的头发,雷声太响,他也顾不得什么风度直接对我大吼。 “肖莫,帮我!”这是接近叶翔的唯一机会,我不会放弃。 大吼过,肖莫脸色有些泛白。他看着我,表情看起来恨不得拿厚厚的线装书把我砸醒:“你疯了……” “是。我想见他,想的发疯……”也许从喜欢上不该喜欢的叶翔起,我就疯了。 云层终于负担不了,豆大的雨滴瞬间落下来,重重地砸进草间,溅起的泥土染脏了我们的衣衫。 “……如果你死了,我会记得给你收尸。” “……好。这次可要好好安葬我啊~不然对不起这幅身体的主人。”我尝试咧出一个没什么大不了的笑。 “别笑了。难看死了。” “肖狐狸……我欠你太多了……上辈子来不及还,这辈子还不了,下辈子……” “你就争取这辈子还了吧!人情债可是越滚越大。我这辈子遇到你就够倒霉了,下辈子你还是离我远远的好。”肖莫闻言不甚优雅地翻个白眼。 “好啊!”肖莫的苦心,我明白,十分配合接上:“你不是一直想自己开书店么?到时候资金我出!” “你有钱?”肖莫眉眼修长,像此时般一上挑就显得有些勾人。真是狐狸…… “……会有的……” 远处已经传来了看护的喊声,很快就有人撑着伞跑了过来。 “我拜托严五查林青的事,他们都不知道原因。你警察的身份要藏好,不然还没见到叶翔,你就死定了。严五可不会放过你。他现在是叶翔的‘忠犬’。”肖莫低声说给我听:“保护好自己……宁可谁也不信,也不要再信错了人。” “我知道……”满嘴苦涩:“你也保重。” “我过的好得很。不知道为什么,叶翔那个白眼狼,居然会给我出医疗费。不过派启叔到我身边照顾我……哼,不知道他安得什么——难不成想让启叔气死我下去陪你?”肖莫冷笑。 从看见叶翔第一眼的时候,他就对我说过:叶翔心机深沉,不是池中物。对这种人来说,所有人都是可以踩到脚下做垫脚石的……我当时哪里听得进去,结果就把自己赔了进去,连块垫脚石都不配做,成了叶翔扶风直上扇落崖底的炮灰。 第十三章:再见 回到病房里,肖莫直接让守卫去联系严五。我知道他对启叔、严五这些改为向叶翔投诚的人不忿,对他们一直没什么好气。启叔心中如何想的,我不知道。严五应该是念着肖莫一直陪老太太的情,基本是有求必应。 果然,得了消息,没多久严五就来了。算算日子,差不多也是探望老太太的时间,所以来的是严五本人。看到老太太睡得沉稳,身体情况虽然不好,但也没恶化,就来找肖莫了。 “你有什么事?”看见头发全白的启叔时,我几乎以为自己死了不是三年,而是十年。再看到严五棱角分明的脸上只是多了几条皱纹,才觉得时间的确没过去多久。他比当年在青帮的时候还要精神的多——到底也是叶翔在大陆军火生意的负责人,气势强了不是一点半点。 良禽择木而栖。我这种扶不上墙的烂泥和叶翔显然没有可比性。这样看来,启叔、严五……他们的选择似乎都是无可厚非,而执着于青帮的我是多么不识抬举……如今人们只提叶翔,还有谁知道青帮? “有件事想拜托你。”肖莫直接把我推了出去,似乎看都不想再看我一眼。我知道他是又别扭起来,因为对我的驴脾气无可奈何,索性眼不见为净。抑或——红了眼眶,死要面子,怕在我面前哭出来…… 我和严五站在走廊里。四下无人,一片安静。到底是贵宾区,十分注重病人隐私,没有召唤护士和医生都不会出来。 严五这才注意到我这个背景,常年握枪的宽大手掌上结有枪茧,他手指动了动,抽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肖莫第一次拜托我查那个什么‘林青’,难道就是你这小子?” 严五的眉骨有些高,显得眼窝凹陷,狭长的眼睛一动不动看人时就很阴沉犀利,能给人造成很大的心里压力。想当年我上审讯课时,他也做过我的代课先生。再犀利的目光,被注视那么久,虽然没得到真传,但作为烂泥我到底有自己的“长处”,那就是任怎么摔打,还是一滩烂泥。更何况,和久居上位的老爷子相比,严五火候显然不足——我可是连老爷子的目光都免疫的。虽然这并不值得骄傲。 “我杀了人。”先生教我们说话艺术的时候说:对于惯用右手的人来说,左边代表过去,右边代表未来,所以左边代表已经发生的事实,右边代表创造性的事物。说谎是创造的一种。人的身体是诚实的,在说谎的时候,会下意识眼睛向右上方斜。而盯着对方眼睛一眨不眨是最愚蠢的掩饰做法。 “喔?”严五挑眉,到底还是抽出了一支烟叼在嘴里,只是没点燃。这代表他对我的话产生了些兴趣,有谈下去的可能:“你杀了人不去自首,和我说干什么?” “因为我不想坐牢。我还年轻,不想被牢狱刑罚毁了一辈子。” “那被你杀的人就该死?一命还一命,最合理不过。”严五显然不是慈善家,不是肖莫本人的请求,他自然不会积极给自己增添麻烦。 “严先生,我知道您是做大生意的。杀人什么的不重要,我只是想跟着你干。”要取信严五这种谨慎的人,不容易。与其在这上面耗费大量时间,不如直接暴露出自己的命门,交到对方手上。让对方以为掌控了你的生死,那么你怎么想,真正目的是什么,都不重要了。因为在对方眼里,你只是一把武器。谁会在乎一把枪的来历,只要握在自己手里,可以用来伤敌,就够了。 “有点意思。”严五轻笑一声。喉结振动,嗓音低沉磁性:“你叫什么名字?” “林树。树林倒过来的林树。” “你先回去,用到你的时候,我自会通知你。”是要查探我的身份吧。一面之辞不可信。 “谢谢严先生给我机会。”做戏做全套,我十分恭敬地鞠个躬。等严五离开了,我推开肖莫的病房,发现他坐在面朝窗台的沙发上,手里的书摊开着,却半天没有翻页。 “……谈好了?” “……好了。” “记得你还欠我一个店面。” “……好。” “别忘了。” “好。” “我送你的书不在了吧?”肖莫曾送我一本他编写的专业书,厚度堪比板砖,催眠效果超越安眠药,一直是我的枕下读物。青帮没了,林家大院被尘封……那本书想必和我别的遗物一起被处理的一干二净,连片纸屑都不剩。 “……不在了。” “这本书给你。可别再丢了。”肖莫卧床多年,那本书自然早就停止印刷,他手里的,是仅剩的孤本。 “好。”我接过来,入手沉甸甸的重量让人十分安心。“那——再见了?” “……再见。” 慢慢关上的木门,渐渐遮挡了肖莫颀长消瘦的身影,他的表情在逆光里隐约不可见。我看到他的脚步动了动,又止住。木门完全关上,走到电梯里按了楼层。电梯下降的时候,我打开了厚厚的硬皮书。 熟悉又陌生的文字,首页是一张白纸,上面有肖莫的笔迹。他的字就像他的人一样,漂亮流畅,看到文字就可以想见他白玉手指在纸上沙沙书写的姿态,赏心悦目。 那是两句耳熟能详的英文。在肖莫送我的上本书上,写的也有。这大概是别扭的他能表达出来最煽情的话了。记得当初第一次收到的时候,我不过当着他的面念了一遍,就被他恼羞成怒地揍了。只是我皮糙肉厚,又有厚厚的脂肪层减震,倒是不觉得疼,只觉得值:毕竟肖狐狸面皮如此薄的情况实属罕见。 “You are my best friend.You are my only friend.” “Me,too.” 我没有和胡兵他们会面,而是直接坐车回了宣城。有些事,我必须抢在严五之前安排好。在车上时,我给钟队去了短信,告诉他我已经接近目标,建议盂丘南他们先别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钟队说,等你回来我们再细谈,我会叮嘱他们。 〖好,但我不确定有没有被严五的人跟踪,不能直接回警局。〗 〖那你直接回家吧。到家我们再通话。〗 〖好。〗 从火车站出来,我直接打出租车,回家的路上,从后视镜看不到有明显跟踪的人或车辆。可能是我太过谨慎,但在接近叶翔之前,一个小小的失误,可能就会让我与他失之交臂——这我不能容忍的。 锁好门窗,我给钟队拨了电话。给他说了我在医院偶遇严五,以及和他打交道的事,还有我的谎话。这些话自然是加工过不引人生疑的部分,真真假假相结合。 “你说严五的母亲就住在宜海市医院?看不出他倒是个孝子。” “是的。”警局的目标是严五,找严五留在大陆的原因最终目的还是想找到严五。如今我已经接近严五,老太太也就没人在意了。警察总不能抓了老太太逼严五就范。 再加上严五一向谨慎,所有罪证都处理的十分干净,除非在他接收军火的时候把他人赃并获,否则不能逮捕他。 钟队对我能接近严五十分惊喜,仔细询问了细节。听到我编谎话说自己杀了人,以及要跟着严五表忠心的话,钟队沉默了。良久,他问我:“林树,你想做什么?” “钟队,严五只是一个爪牙。只把严五抓起来,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严五会不会被抓起来,我不关心,我真正的目标,一直是千山重洋外的那人。“只要叶翔还在,一个严五没了,还会有下一个严五。抓住叶翔,才是关键。” “……”电话那端是长久的沉默。 “……”我也不再说话。我在等他回复,这么大的诱惑,他不会不动心。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钟队是个负责的警察,所以他会动心。 “……你想通过严五接近叶翔?”钟队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干涩,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胆大妄为。“但叶翔已经脱离了中国国籍,就是抓到了他,我国也制裁不了他。而且……你知道做卧底有多危险吗?我们,只是宣城警局的警察。” 你没必要做到这个程度……这是他的潜台词。我明白。但我不是警察林树,我是陈树,青帮曾经的当家。 “不是还有国际刑警吗?钟队,严五已经注意到我了。如果不现在开始准备,我们这次的行动就会化成泡沫。下次的机会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电话那端这次沉默了更长的时间。但我等了很久,不差这点时间。我知道,他会松口的。果然,在深吸一口的气息流动声后,话筒里传来钟队有些喑哑的声音:“你真的想好了,林树?开弓没有回头箭。做了卧底,你必须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生活,还可能要违背本心做很多身不由己的事,甚至包括真的杀人犯罪。做得好,你的名字也不会被安上‘英雄’的勋章。做不好,一旦被发现的下场……我不说你也知道。” “我想好了。不会后悔。”从我再次睁开眼,用林树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就已经在以别人的身份生活。违背本心做很多身不由己的事,杀人放火高利贷毒品……我犯的罪,还少吗? 至于被发现的下场……肖莫,对不起……从下了这个决定起,我就没打算能活着回来。 肖莫,对不起。 肖莫,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You are my best friend.You are my only friend.”这句话出自电影《玛丽与马克思》。 第十四章:登船 “我们不可能把赌注都压在你一个人身上。逮捕严五的行动还是会继续。” “我的计划是……和行动并不冲突。” “……我会向上面打报告,你需要什么?” “报告最好不要。我们在他们那里有卧底,他们在警局自然也有卧底。所以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豆大的雨滴狠狠砸在玻璃上,又粉身碎骨四溅而开。窗户外的天色完全阴暗下来,从窗缝渗进来的夜风,明明是炎夏,却让我感到透骨的凉意。 “我需要一个完全保密和警察扯不上关系的身份。在警局的档案要完全加密。” “就这些?”我可以想见钟队皱眉的样子——知道的人越少,退路就越狭窄。一纸文件到底薄弱,如果钟队在执行任务中不幸殉职,我就完全没有退路。人人只会以为林树是弃明投暗,是警界的耻辱。但对我来说,背负“烂泥”称号多年,哪里还会在意这点言论。警察的荣誉感我不可能会有,除暴安良更是想都没想过——我只是想做些自己想做的事。不管要付出多大代价。我只要叶翔…… “就这些。” “……你保重。”钟队的语气很沉重。“我们在叶翔身边安置的有人手,都是绝对可靠的人。我会通知他们。在需要的时候,他们会帮你。” “好。” “……再见。” “再见。” 警局的事情已经解决,接下来,就是等严五的通知。摊成“大”字躺在床上,我从没感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今天是7月19号。 7月24号时候,我收到了钟队快递来的文件,这是担任卧底的人需要签署的协议,涉及身份保密等多方面的问题。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方知道要不是我先斩后奏,以林树的条件——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我很难达到标准。文件签完,和警员证等东西一起同样快递回去。 夹杂在文件中的还有几个电话号码,和几个代号。电话号码是联系方式,代号——应该就是钟队说的那些卧底“前辈”了,只是没有照片,只能等他们联系我。把内容记住,我用打火机把纸烧成灰烬,冲进马桶里。 8月14号,在我以为严五都要把我忘记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让我到唐范港码头。房间里的东西早整理好。也没有什么好整理的。从床垫里掏出密封包装的塑料袋,我把子弹上好,一个圆环滚落到木制地板上,发出轻微“叮”的一声。这大概是记录林树故事的唯一东西了……想了想,我还是弯腰捡起戒指,装进口袋里。 发短信通知钟队行动提前开始了,打开手机后盖,电话卡折断扔进下水道,手机装进口袋里。枪插在后腰,又罩上一件外套。我锁上门,钥匙放在信箱里,离开了重生后生活近两个月的地方。这段时间大概是我生活的最轻松的时期,有时甚至会因为太闲而觉得无聊——真是天生的劳碌命。这是属于林树的生活,不属于我。我即将踏出的步子,四面埋伏,步步惊心……这才是属于我的人生。 今天是个好天气。万里无云,却有凉风习习。码头上的风带有大海的咸湿气味,风大得几乎能把人卷走。深深浅浅的海面起起伏伏,不知下面会有怎样的暗涛汹涌。 唐范港是公用的码头,今天虽然风大,出海的不多,也有人来人往。严五他们显然不可能在这里行动。 “跟我来。”说话的是一个从我旁边经过的中年男人。皮肤黝黑,穿着利落的背心短裤,戴着草帽,似乎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渔民。我一言不发地跟上,直到一个快艇面前停下。男人首先上了快艇,我紧跟上。 快艇没有驶出太远就转了方向,行驶过的海面留下一道圆弧的白浪。这是要回陆地……果然,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看见了一个私人码头,上面人影绰约。男人一直驾驶着快艇,没有太过注意我。把口袋里的手机滑进袖筒,手掌扶在快艇边缘的时候,听不见“咚”的一声,手机沉进了海里。 手机上装有信号发射器,钟队他们应该看得到,信号消失的地方,就是交易的地方。男人没有登上码头,我下快艇之后,他和几人击掌,操纵快艇转了一个方向,就破浪离开了。我转身面对逼近的几人,带头的是一个穿着休闲花衬衫和拖鞋的黄发青年。来者不善。 “你就是林树?听说你杀了人,所以想跟着严哥?”黄毛说着,身边的几人已经隐隐把我围了起来。 “是。”看来是下马威。 “想跟着严哥,就得按规矩来。辉子,搜。”一个脊背裸露精悍的瘦小男人应了一声,就走到我面前准备搜身。 笑话!我陈树纵是烂泥,也不是谁都能踩上一脚!这个下马威我要是屈服了,以后在这群蝼蚁面前都抬不起头,严五不会重用我,想接近叶翔更是一个笑话。 “嘭!” “哎吆!”小个子男人捂着鼻子鲜血直流,双眼发直,看来受创不少。 “你敢打人?”我就是不打,你也会找借口开打。现在我给你一个借口,不好么? “给我打!” 肘击。膝撞。格挡。飞踢。我都不记得有多久没像这样搏斗过,幸运的是技巧大都没忘,这个身体也比我原本圆润的身体灵活柔韧。就是脂肪少,不怎么抗打。等到所有人都倒下,我“嘶嘶”地小声吸气。MD!嘴角破了,疼死了!还不能表现出来,因为我知道严五必然在某个地方看着我。 “功夫不错。”严五击掌从码头边的小屋里出来,身后跟着林林总总几十人。“跟谁学的?”他一个示意,有个高大男人上前,我把腰后的枪抽出来交到对方手上,高举双手任他检查。摸到口袋里戒指时,男人仔细看了看,确认只是戒指无误就站起身,向严五点点头。 “上过两年武术学校。其余都是自己练习摸索的。”我赌对了。但凡像严五这样的人,手下绝不缺忠心耿耿又奴颜谄媚的人。想要被他委以重任,我只有表现出自己有能力,而且不会危害他。用事实告诉他:我可以成为你手里的刀。我把刀柄递给你。 “林树。继市人。今年29岁。”严五手指间夹有一只点燃的香烟,说完这句话,他抽了一口,白烟刚从他启唇的缝隙中飘出,就被海风吹得消散。“跟着我吧。” “好。严哥。”高大男人把枪交还给我。 我站在严五身后,看着有人拨弄无线电,有人检查开来的卡车,各有各的忙碌。我无事做,就盯着水雾连天的大海,不知过了多久,看到水天一线的地方,出现一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变成一个轮船的轮廓。这种走私用的轮船,别的优点没有,就是速度快,防御好。即使在海上被发现,只要凭这两点在被抓前逃到公海,就能安然无事。 没一会儿,轮船就逼近了码头。双方通过无线电交谈几句。轮船开始向码头停靠。抛锚,放下扶梯。一个穿着白衫,衣襟大开,裸露出古铜皮肤的大汉最先下来,直向严五走来。是我不认识的人,应该是这艘船的船长吧。他和严五交谈这批货的详情,校对无误后,大汉手一摆,就有人或背或提,把装在木箱里的军火一批批运下船,送到卡车上。 这批货不算多,只装满了3辆绿皮卡。就在第三辆皮卡后车厢被上锁的时候,异变突生。 刺耳的警笛声响起,严五和大汉一同变了脸色。这么多年,严五不是第一次撞上警察,但他今天是在私人码头接手,为了隐蔽,带的人也不多,如果不是谁走漏风声……警笛声响起的一瞬,严五双眼刀子般射向了我。 “不是我。” 不知道谁先开了枪,场面一下子混乱起来。枪击声,喊话声,咒骂声响成一片。我也摸出了枪,倚着一个大货箱躲避流弹。枪口探出的时候,我看到了胡兵。他也看到了我,惊讶地半张着嘴。 “嘭!”有血从那个东北大汉身上迸溅出来,倒下去的身子被身边的人架住。严五身边的船长放下枪来,对严五说:“我们先撤。到船上吧。”我跟着他们且战且退,一直退到流弹打不到的地方,从轮船上放下的绳梯上了船。 “啧。警察怎么会来?浪费了我三车军火。”船长说着,呼啸能退的都退回船上,来不及的就跳下了海。严五也直接让下属开车先走。大半警车都追着卡车走了,他们这边压力骤减。把警察的命都留在这里,不是做不到,而是不能做。因为做了,平衡就会被打破。 起锚。轮船慢慢远离码头。跳进海里的水手顺着船上抛下的绳梯爬上船。码头上枪声只剩寥寥几声。有几个人被抓住,反抗着被押送到警车上。有一个人打开副驾驶车门坐进去之前,向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是钟队。 明明是远到几乎看不清人脸的距离。我却仿佛看到了他嘴唇的张合。他说:你好自为之。受枪后座力震动,已经愈合的伤口又隐隐闷痛起来。 第十五章:重逢 “你不错。”射击的时候毫不犹豫,手稳又狠。 “谢谢严哥。”算是……过了信任危机这关。希望胡兵没事。我射出去的虽然是漆包弹,没打在要害,胡兵就是没死也不会引人怀疑。 “他们没船,追不上来。到下个私人码头,我把你放下。”船长对严五说。严五应了一声,让下属联系陆地上的人手做好准备。 “严哥……”这个时候不说,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想出境。” 严五皱起眉头,似乎觉得我有些得寸进尺,看不清现状,又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他嘴唇薄,笑起来像刀锋一样锋利:“为什么?” “您知道的,我在大陆杀了人。过不了多久通缉令就下来了。我待在大陆,跟着你只会添麻烦。”我舔舔被海风吹得有些干涩的唇,亡命之徒的贪婪疯狂表露无遗:“我听说严哥是跟着叶先生干的。我为叶先生出力,不就和向您效忠一样嘛!” 有欲望就可以收买,可以控制。没有时间给我表忠心,让他们看到我是一个贪图享受名利的小人,要比说什么都有效得多。 “哈,你小子野心倒不小!只是我们老大看不上你这种小鱼小虾。”船长嗤笑。 “给我一个机会,我会证明我的能力足够跟着叶先生!” “……”严五皱眉。 “得。兄弟。就给他这个机会吧!我倒想看看这小子是说大话呢,还是有真本事。哎!叫我威哥。你叫什么?” “林树!谢谢威哥给我机会!”我深深鞠躬,喜形于色。 不到半个小时,船就行驶到了严五的私人码头,船没有抛锚,直接放了扶梯,等严五下船。轮船在海水中缓慢地转了一个方向,向公海驶去。 我跟着威振遥(威哥全名)一进船舱,就有一个花蝴蝶似的小人扑棱扑棱地向他扑过来:“威叔叔~”小人后面是几个表情十分尴尬的船员。 “我的天!你这个小公主怎么跑出来了?!”威振遥一下子把小人抱起来。是一个穿着蓬蓬裙扎着公主头的小女孩,大概也就3岁大。眼睛不大,鼻子不挺,就皮肤水嫩。听到威振遥的问话,女孩就整个脸笑成了一朵花。也蛮可爱的…… “天……老大会杀了我的……”呻吟一声,威振遥无比头痛。 “这个大哥哥是谁呀?”威振遥留有一脸络腮胡子。看出来他十分喜欢自己的胡子,打理的很干净,只是现在被小女孩没有轻重抓在手里……我想他很疼。 “谁?”威振遥四处看了一下,发现船舱里唯一看起来年龄比较小的就是我。看我做什么……林树面皮嫩,快而立之年的人长得却和刚20出头的小子似的……这又没什么高兴的…… “你来照顾她。”威振遥说着,像丢开烫手山芋一样把小女孩塞到了我怀里。 “……” “大哥哥,你好漂亮啊!小苗亲你一下你也亲小苗一下好不好?”得。这么小还是一个颜控……我嘴角抽搐。 “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林树。” “大树哥哥,陪小苗去画画吧!”被叫小了一辈…… “……”我不会带孩子啊!! “大树哥哥,你看我画的画!”船舱里,不过陪小苗过半个小时,我觉得简直比枪林弹雨里奔波了一天都累。 “……这是什么?线团?”密密麻麻的线条。她完全是拿着彩铅在乱花…… “这是小苗的房子。大树哥哥,你喜欢圆顶的房子还是尖顶的房子?我给你画个大房子。” “尖的吧……”我能说我喜欢方的么…… 外面海浪翻滚,里面却几乎感觉不到摇晃。我单手撑头,看着肥嘟嘟的小手握住铅笔在纸上画画,怎么看都是一团乱麻,偏偏小脸一片认真。 “小苗,你大名叫什么呀?” “叶苗。” “……你爸爸,是不是叫叶翔?”船舱明明很平稳,我却觉得天地都在晃。 “是呀!大树哥哥,你也认识我爸爸吗?” “……不,我不认识他。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怎么会认识他。”喉咙干涩到几乎发不出声音。陈树曾经认识的叶翔,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太阳出来,就会化成泡沫消失。如今这个军火大鳄,踩在无数人头上的王者,我不认识。现在的我也不应该认识他。 上辈子我还是陈树的时候,我喜欢叶翔,把他放在心尖尖上,连表白都不敢——因为知道不可能。叶翔不可能喜欢我,我喜欢他,却不可能和他在一起。我想我们也许会做一辈子朋友。我们会一起把青帮壮大,各自娶妻,有家庭孩子,老了可以在一起下棋品茶,就像启叔和老爷子一样。 只是想到自己无疾而终的喜欢……每每感到心口闷得难受,我自怜自哀。老爷子去世,刀枪加诸在身上,眼泪和血流出来的时候,我以为这就是最痛。我知道叶翔聪明,相信有他助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都会好的。但事实摆在面前,惨烈地告诉我:我的信任,全成了笑话。什么是最疼?血流不止,泪流不出。 叶翔没有让我失望,他让我疼。每次我以为这就是最疼的时候,他都能让我更疼。我活着多一秒,就觉得呼吸要比上一秒艰难些。我死了三年。三年过去,叶翔事业有成,跺跺脚地面都会震三震。叶苗是他的孩子,而且已经近3岁……这个孩子,差不多是在我死的那年出生的。原来……我死了,他真的一点都不难过。到这个时候,我还在奢望什么……陈树,活该你被玩弄在股掌之中,活该你死无全尸。 叶苗长得一点也不像叶翔,是像母亲么?女儿长这样,母亲能好到哪去……我有些恶意地想:上天果然是公平的,给了叶翔无双才能,也给了他这种审美能力。从来没有得到,失去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我一点都不难过。 汽笛声响起,是威振遥推门进来,抱起叶苗:“走。跟叔叔去见你爸爸。我要让老大打你屁股。” “小苗是爸爸的心肝宝贝。爸爸才不会打小苗屁股。”小人边说边使劲揪他胡子。威振遥龇牙咧嘴改口:“得得得。知道老大最疼你!小公主快松手!” 轮船在海上航行不知多久,这里的气候十分接近热带。跟在威振遥后走出码头,我看到了稀稀疏疏的椰子树。细白的沙子反射阳光,海浪拍击在岩石上溅起连天水雾。我仿佛在沙漠中迷途的旅人,干涸饥饿,濒临死亡,然后看到了海市蜃楼——那是我最渴望看到的景象:一个身材颀长的人双手站在那里,只是随意地站着,我就觉得该死的好看。身周多是接近2米的外国人,映衬之下他190公分的身高也不显高大。但一眼望过去,最先看到的还是他。这是气势的差距,无从取代。 曾经白皙的皮肤已经变成蜜色,面孔已经完全褪去了稚气。叶苗从威振遥身上跳下来,圆球似的直扑向他,被他抱了起来。青年一直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个微微上钩的笑,是宠溺——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一位暗夜的帝王,一位……父亲。 “老大,是小公主自己爬上船的,不关我事啊!”威振遥急着摆脱责任。“严五接货的时候出了点事,这还是让他汇报吧。我本来送完货是要直接去中东的……” “这次就算了。”叶翔声音低沉:“小苗,下次不许乱跑。” “喔……爸爸都不陪我玩……”叶苗嘟嘴:“小苗好无聊。不过我现在有大树哥哥了!”说着还仰脸朝天,露出十分得意的笑,让人见了就忍不住要捏她肥嘟嘟的脸。 “小苗说的是谁?” 威振遥似乎本来打算是送完人就走,怕被自家老大惦记上,已经招呼人起航,闻言就向我一指:“就是他。叫林树。一路上都是他陪小公主玩,这回被惦记上了。” “你?”叶翔闻言就看向了我。我刚从扶梯上走下来,叶翔看向我的时候,我也带一点俯视地看向他,然后平视,然后微微仰视。叶翔的瞳孔颜色很深,带点青绿,像食物链顶端的大型猛兽。我被盯住,就觉得手脚都不是自己的,心跳如鼓。有一种混杂着期待和恐惧的心绪涌上——我期待他能认出我,又害怕他会认出我。我在他的注视下控制不住小幅颤栗。但他只是视线停驻一秒就如视无物地转开。 “小苗想让他陪你玩?” “嗯。大树哥哥好看。”小人古灵精怪,还不忘拍马屁补充一句:“没爸爸好看。爸爸最好看!” “克劳德,你安置他。如果没问题,就让他陪小苗玩吧。”这语气,仿佛说的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个玩具。 有一个金发的男人应声上前,对我说:“跟我来。” “爸爸今天忙吗?”稚儿的声音响亮,已经走远我还能听见。 “不忙。可以陪小苗一个星期。”华丽的声线低沉优雅如大提琴。 “太好了!小苗最爱爸爸了!” 三年过去,有那么多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始终都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渴慕你,仰望你……你有了事业帝国,有了家庭儿女。叶翔……你是不是生活很幸福?幸福的……让我想破坏它。 叶翔,你让我疼,然后我记住了你。如果我也让你疼,你会不会记起我? 第十六章:捕获 这是叶翔的私人岛屿。整个岛屿陆地面积有二十多英亩,地处西班牙埃塔普勒湾,一年中大半时间都眼光普照。岛屿绿化很好,到处可见葱郁的绿色植被,和完全不畏人的野生动物。岛上有完全能自给自足的供电保鲜等设备,还设有飞机场、码头。俨然一个世外桃源。 我住在别墅的一楼,从窗口眺望出去,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波涛声和海鸥的啼叫伴随着海水咸涩的气息,很能让人放松,我却轻松不下来——整整五天。我已经被困在这个房间里整整五天。从那天那个叫克劳德的外国人把我领到这,留下一句“饭食会送到房间里。别出房间”就走了。 如他所言,房间内设备齐全,能解决人所有的生理需求。饭食会有人定时送来。窗外是一般人一辈子都欣赏不到的美丽风光。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是我过去一直盼望的不错,但现实中它真的来了,我才发现自己还是没那个享福的命。 白日还好,每晚一入梦,我就会梦到以前在陈家大院时的生活。我梦见叶翔还带着青涩的脸,梦见教我武术的师傅,梦见在躺椅上品茶的老爷子,梦见被冰冷雨水打湿的墓碑……梦见掉落悬崖遍地残骸的汽车,和血肉模糊的自己。我一次次从梦中惊醒,摸着脸颊上冰凉的泪痕,没想到自己会被噩梦惊醒。这是我重生以来第一次做回忆以前的梦。 惊醒后,就再也睡不着。我坐在床头,盯着窗外,看浓重的夜色渐渐褪去,橘红的朝阳从水天一线的地方升起,血溅般染红了半个海面。眨一眨有些干涩疲惫的眼,我不得不承认:我在害怕。这种被困在房间里的日子,让我想起叶翔把我关在林家大院里的时候。那种明知道死亡一步步走近却无可奈何的感觉,我厌恶至极,不想再体验第二遍。 这五天,我也明白岛上除了叶翔父女,就是他的手下和佣人。当注视了一天的夕阳沉到海平面以下,空气中只有波涛拍岸声远远传来。我穿上拖鞋,靠在木门上,听了一会儿发现大厅内一片寂静。我推开了木门——好在他们没变态到锁门。 别墅的大门居然也没锁,一拉就开。我蹑手蹑脚走出来,把门轻轻带上。沐浴着月光,深呼吸一口气,觉得身体轻松无比。细白的沙滩在月光下完全没有了白日的刺眼,我干脆脱了鞋提在手上,赤脚走路。脚下传来柔软微凉的触觉,并不讨厌。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得到放松,月光仿佛会醉人,我就醉在这月光里。 粗重的呼吸突然出现在我脑后,高大的身影速度极快甚至夹带风声。一种极为危险的预感,让我后脑的头发寒毛都竖了起来。作为陈树时接受训练的记忆还在,我把手里的鞋向后砸了出去。 “啪啪!”两声,鞋落在地上的声音。被避开了!与此同时对方已经逼近我,一只大手捉住我的后颈,直接狠狠贯到地上。“嘭!”一声闷响。即使有厚厚的细沙减小冲击,我仍觉得头昏疼的厉害。手脚都没被制住,我左手手肘猛然后顶,同时右腿前压用足尖攻击对方后脑——托林树这个身体柔韧度极好的福,以前只能想想的动作,现在做来居然十分轻松。 “呃!”我闷哼一声,反击失败。背后那人仿佛知道我会怎么做,在我反击的时候,轻而易举用剩下那手制住了我的双腕,并且用膝盖压住了我的双腿——几乎把身体的重量也压倒了我身上。 该死!攻击我的是谁?简直就像隐匿在夜色中的野兽一样。极致的速度,怪物般的力气。我被制住手脚和脖颈,半边脸埋在沙子里,被对方体重压制的呼吸困难。手腕和后颈的握力越来越大,简直要把我手骨颈骨折断,直到我疼痛地闷哼出声,紧握我的力道才减小一点。 粗重的呼吸靠近我,当耳垂上传来湿热的触感,我才意识到对方在用口舌舔舐我的耳朵,甚至叼住用犬齿轻轻碾磨,有细微的刺痛。他要干什么?!如果这时候我还不知道,那舔舐沿着耳垂下滑到脖颈,原本掐住我的大手沿胸前敞开的领口下滑到胸膛,食指和拇指掐住一点按压扭动……即使没经历过,我也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了。 “该死!滚……开!”我手腕用力,使劲扭动身体,想把对方从身上晃下来。胸前用力的一掐几乎让我岔了气。手腕也被猛然用力握到发麻。最明显的警告不过。警告……警告泥煤!拼着脑震荡老子也要把你从身上扯下来! 脑袋突然后仰的攻击再次被避开,对方这次干脆顺势把我转了个身。高大的身影整个笼罩在我上方,背着光线,但明亮的月光已经足够让我看清他的脸。毕竟是我看了想了近20年的脸,昨天还在我梦里出现的脸——叶翔!!怎么会是你?! 和五天前看到的那个身着白衫,气质优雅带点淡漠的人不同。眼前的这个人,明明有着和叶翔一模一样的脸,俊美的脸却阴沉地能掐出水来。青绿的颜色几乎占据了他整个眼瞳,全身带着一种凶悍的气息,像野生的大型食肉动物,攻击欲极强。而我就是不幸被他选中成为猎物。想到那个叫克劳德的外国人的警告,难道是因为叶翔这种状态不想被人看到,所以才命令我必须整天整夜呆在房间? “嘶……”我倒吸一口气,在叶翔面前发呆简直是找死。怔忪间,双腕已经被一手制住贯在头顶,叶翔高大的身体整个匍匐在我身上,胸前的一点被掐住揉捏,然后,叶翔俊美到带了邪气的面孔迅速在我脸前放大……头脑一片空白。我仿佛身处贫瘠之地,在濒临死亡的时候,眼前出现了我最渴慕的幻境。 和叶翔亲近……喜欢一个人,当然会控制不住想要和他更亲近。每天醒来感到身体的反应,想到那人时候的反应……那时候,叶翔就是我心目中最干净的地方。我想象不出那样的人沾染欲望会是一种怎样的艳丽。只觉得想着他做那种事,都对他是一种亵渎。不可原谅。连在最荒诞的春梦里都不曾出现的场景,如今居然成了现实……额,虽然有一些出入。 “你……”被,被舔了!身体控制不住地一个颤栗,只是被对方靠近,我的理智就溃不成军,身体也被唤醒,敏感的要命。湿热的舌尖带着水痕,从喉结一路下滑。吸允,舔舐,细咬。即使看不见,微微不断的刺痛感也能让我猜到,那些地方必然被留下了红痕——林树这具身体,不仅脸长的嫩,皮肤也嫩,用力一掐都能留个紫红的印子,一星期不消。 林树的身体……对啊,我已经死了。陈树已经死了。我来,不是为了做这种事。而且,此时的叶翔,真的知道他在做什么?我咬牙,膝盖猛然顶了上去:“滚开!” “!”那双青绿的眼睛在夜里极亮,像是一只原本放松下来的野兽又绷紧了漂亮健美的身体。叼住红点的犬牙警告般狠狠一咬,麻痹了我半边身体,与此同时,我上顶的膝盖也被一掌握住。炙热的掌心贴着小腿下滑到足腕,然后用力向外掰开,他成功跻身到我双腿中间。 “哼!”如果叶翔是一匹狼,这时显然就可以看到他得意摇晃的尾巴。没有那天看到的淡漠,叶翔此时充满野性的面孔看起来犹带着几分天真。只是做的事情,和天真一点也挂不上边。 胸前那点被他咬出了血。他就伸舌舔去血丝,血丝舔完后,就叼住已经挺立起来的那点用力吸允。我后脑阵阵发麻,因为羞耻和止不住涌上来的快感。在没有任何遮挡的沙滩上,和一直被我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做这种事。别说我没有经验,对方又是男人,只是被制住反抗不了,被在那里又吸又舔……我愈加羞耻,就感到身体愈加敏感,敏感到裸露的皮肤接触细沙,也会控制不住地颤栗。 叶翔似乎对我乖乖不再乱动感到十分满意(其实是反抗不得),奖励似的又在那点狠狠吸允两下,湿热的唇舌就移到了我曾经中枪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已经愈合的圆形疤痕。因为愈合的很好,疤痕已经变成了粉色。被湿滑的舌尖舔过,我忍不住弓起脊背。那里曾经是血肉模糊的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被带着这样赤衤果衤果侵犯意味的舔过……让我感到那些湿滑的触感是涌出的鲜血。 被制住手脚,身体的掌控权完全落到对方手里。我想到以前偶然看到电视屏幕上的一幕:浩瀚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强健的雄狮飞跃而起扑倒斑马,利齿撕裂了它的喉咙,鲜血大股大股地喷涌而出,斑马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弱——在无法逾越的力量差距面前,被压在叶翔身下,我感到自己仿佛变成了那匹斑马,而叶翔则是那头年轻强大的雄狮。 他用利齿撕开了我的皮肤,用口舌嗜咬允舔我的血肉。我没有可以与之抗衡的利齿尖爪,这不是最糟糕的的事情,最糟糕的是——我爱叶翔。爱是毒药,让你面对对方的时候,除了束手就擒就没有第二个选择。 第十七章:吞食 新生的皮肤最是薄嫩,不知道为什么,叶翔对伤疤的兴趣比已经被他玩弄出血的胸前两点兴趣还大。不厌其烦舔过一遍又一遍,甚至还含住那块皮肤用力吸允,一定淤血了…… 叶翔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我知道。他于我,就是会上瘾的毒。沾染了,就戒不掉,摆脱不了。不会有第三条命供我放纵了。“叶翔。放开。”现在停手,回到别墅房间,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手脚都被彻底压制,我唯一能动的也只剩一张嘴:“够了。停下来……”一直匍匐舔弄的叶翔突然抬头,青绿的眸子直盯着我。冰冷,死气沉沉,却又有一簇火焰在其中燃烧。不像一个活人。被我絮絮不休的声音吵烦了,就直接伸出两根手指插进我嘴里。 似乎对口腔内柔软的舌头感兴趣,那两根手指居然开始玩弄。常年握刀枪的手掌指腹都结有薄薄的枪茧,在柔嫩的舌头上摩挲久了就感到疼痛。牙齿合不拢,有涎水控制不住地沿唇角流下…… “!” “唔!”我咬了他。叶翔反应极快,我刚合拢牙关,他就抽出了手指。但颀长的手指上还是多出了两个渗血的牙印。咬下去的那一瞬间,我是真想咬断它们。曾经有多么爱叶翔,现在我就有多么恨他。为什么我要对这个人予取予求?为什么我要被这个人伤害?为什么只有我这么疼…… “咳!”果然,被打了。完全没有留手的一巴掌,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凄惨。半边脸都肿起来,因为咬破了舌尖,有血从嘴角流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脑震荡……眼前的这个人,不,与其说是人,不如说只遵循自己欲望的野兽。所以受到攻击会毫不犹豫地反击。野兽……也会接吻么…… 被一手固定住下颌,叶翔性感的薄唇在我脸上摩挲,然后舌头伸了进来。心跳的脱了序,为什么——要接吻?现在的你——明白吻的含义吗?这个世界真奇妙,你想要的时候得不到,连期待都不剩的时候反而会向你怀里跑。 眼睛酸胀的厉害,有液体摇摇欲坠要落下来……我不喜欢这样。从以前开始,只要一靠近,一看到眼前这个人,我就会变得完全不像自己。 探的太深了……舌头被允吸到发麻,好像连灵魂也被吸走吞食。大脑因为缺氧而模糊,挣脱不开,只能承受,唇分的时候牵引出不止一条细丝。太亲密了……我们不该是这样的关系…… 气喘吁吁补充氧气的时候,一直被握在一起的双腕终于被放开,很快又被褪下的衬衫绑在身后。一只手直接从宽松的腰带那探进去,目标明确握住仍然柔软的那处。 “叶翔!”我重生成为林树的时候,还在病床上躺着。之后因为伤痛,倒是从没燃起过需求。就是还是陈树的时候,我也不是一个重欲的人。但身体的表现却无比诚实。再联想到握住自己的是自己一直喜欢的人……那处,只是被掌控住撸动几下,就精神的直立起来。被抚弄不久,我就喘息着泄了出来。 太羞耻了……眼皮剧烈抖动,我完全不敢睁眼。积了不知多久的白浊,都射在叶翔手心。闭上眼,舔舐的声音更加响了。我拒绝去想他在舔什么。 裤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撤掉,带着黏稠液体的手掌钻到我身后…… “叶翔!!”液体被胡乱涂在穴口,有着薄茧的手指在柔嫩的那处揉弄几下就放开。我连头皮都发紧了。衣服窸窸窣窣的声响就像断头前的哀乐,粗重的呼吸如波涛声忽远忽近……太难熬,我忍不住睁开眼,刚好对上叶翔已经转成墨绿色的幽深双瞳。 “不……不行……啊!”即使没做过,我也知道,只是润湿穴口是容不下对方。叶翔的猛然挺身,只挺进一寸。没有开发过的地方过于紧致,他却不愿意停下来。硬闯不进,就退后一些,再前进更多。没有尽头的深入——带来的不知是疼痛。被人侵犯内部的感觉太过鲜明,身体的巨痛,思想的恐惧。越紧张,身体绷得越紧。身体绷得越紧,侵犯的感觉越发明显。感觉越明显,就越紧张。 深入的动作终于停止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被刺穿了。身体完全失了力气,上半身瘫在细沙上一动不敢动——太涨了。肠道被完全打开充满的感觉让人害怕,能完全进入已经是个奇迹,一动就会被撕裂吧……可下身被那人掌控着,有双手沿着腿侧滑到膝盖那里握住,然后,双腿被打得更开。 “唔……啊!!”叶翔身体下压的时候,蛰伏在身体里的巨物也向更深处顶动。唇舌再次被叼住吸允,我已经连咬的力气都没了。应激的生理泪水从眼角滚落,但被炙热的舌尖舔去。甚至连颤动的眼皮都被舔弄…… 然后,叶翔开始动了。没有润滑,肠道内虽然高热却干涩。一开始是小幅度的,艰难地抽出一点,再挺入。渐渐地,多了不知道是汗水还是别的东西。律动变得轻松一些,叶翔开始提速。 衬衫被用来捆绑双手,衤果露的脊背直接接触了细沙。随着叶翔的摇晃,细沙不断在肌肤上碾磨。被挺入的太深时,我忍不住惊喘,双手抓满细沙。但砂砾太小,我抓的再紧,还是从指缝流走了。 身体的反应骗不了人,剧痛过去,被刺激到前面也会勃起。刺激足够,也会射精。林树憋了多久我不知道,但叶翔一定很久没发泄过——射在内壁上的白浊像岩浆一样滚烫,而且量多,感觉整个身体都被填满。 “够……够了……”我哆嗦着,身体完全落入对方的掌控之中,不再是自己的。觉得这律动简直没有尽头。被不断进出的地方,因为叶翔已经在里面泄过一次,原本紧闭干涩的点早已松软湿热。律动太快还会发出羞耻的水泽和拍打声。听到我完全沙哑的声音,叶翔只是俯下身,一手握住我的下颌伸出舌来接吻。因为剧烈运动渗出的汗液,在活动中滴落。俯在我上方的身体强健年轻,性感的吓人。 一直到我快喘不过气,口唇才被放开。结有薄茧的炙热手掌沿脊背下滑也能引发一阵颤栗。大掌在腰间停住,一个用力,姿势已经从面对面换成了从背后进入。不断抖动的虚软双膝完全撑不起身体,整个身体都被腰际的双手掌控。头昏脑胀。被打肿的脸贴着细沙摩挲简直是种折磨,不断被磨砺出细小的伤口,我却连转个头的力气都没有。眼睛像两个坏掉的水龙头,湿咸的液体源源不断地滚落出来,一滑落脸颊就被细沙吸收,不留痕迹。 叶翔……叶翔…… 你为什么要让我那么疼?你是不是……以为我不会疼…… “那边是谁?!”有手电筒的刺眼光线照射过来。是巡逻的人。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纷乱的说话呵斥声……在一片嘈杂的声音里,我像一台被损坏的破旧机械。大脑里满是满屏的雪花,然后满屏的雪花变成一条亮线,一个亮点……最后,一片黑暗。 人活在世上太容易疲惫。诸佛慈悲,所以赐予我们寿命。那么,为什么唯独对我例外呢? 意识再度恢复的时候,我闻到海风的气息。身体放松无比,沉入骨髓的疼痛折磨在意识归位的一刻复苏。疼……我不想睁开眼睛,没有力气睁开眼睛——直到一只小手落在我的额头。 “时叔叔,大树哥哥什么时候会醒啊?”是叶苗的声音。 “今天就会醒的。小苗先去吃午饭。等你回来就能看到他醒过来了。”柔声说话的是一个青年的声音。 “嗯……”听声音有些犹豫。 “要把胡萝卜也吃掉哟!小公主都爱吃胡萝卜,只有老巫婆才不喜欢吃。小苗要做小公主还是老巫婆啊?” “小苗是小公主。会把胡萝卜都吃光!”话音落下,就是噔噔噔跑开的声音。 “既然醒了就别装睡了。起来吧。你的眼皮已经在动了。”冷漠无比的口气,和刚刚判若两人。我睁开有些干涩的双眼,就看到一个在坐在窗台边的青年。年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戴着眼镜,身上的白大褂说明他的身份。他戴着白色的手套,摆弄桌子上的瓶瓶罐罐,没一会就摊着一手心的药丸走到我面前。 “吃吧。” 你倒是给我杯水啊……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看你也挺冷静,没有觉得被羞辱而寻死觅活。你自己能看开最好。”白衣青年做着天使的工作,说话可一点都不留情,不像安慰倒像警告:“我们老大从不亏待下属。跟着他是你的福气。而且——”他冷哼一声,十分不屑:“听说你原本跟着严五,自荐来效忠老大。那就好好干吧。” “吃吧!”床脚的餐桌被推过来,上面放着易于消化的流质食物。 ……他以为我会绝食么?被同性压在身下做那种事固然耻辱,但要是一个利欲熏心,只注重权利的人——当然不会一时糊涂以卵击石,也许会顺杆向上爬吧……而且,与其说耻辱…… 我手撑床要坐起,才发现下半身完全不受控制,除了刺痛酸胀就没有别的感觉,好像还有庞然大物填充在那里……我顿了一瞬,默默拿起汤勺喝粥。 “我在床上躺了多久?” “两天两夜。”白衣青年挑眉。到底是医生,说起那里也是面不改色习以为常的语气:“你括约肌和肠道都有受伤。高烧不退。抹药输水后情况好了很多。再过两天你就能下床了。” “叶先生他……” 第十八章:瓷枕 “叶先生是……” 白衣青年摆手:“你可以像我们一样叫他老大。老大那天的样子你也见了。你最好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他……到底是……”那晚的叶翔……我和叶翔一起长大,从来没见过他那个样子。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解离症,包括解离性失忆症、解离性迷游症、多重人格异常等。我刚跟着老大的时候,他就已经分裂出另一个暴力人格。老大几乎每晚都失眠。长时间的疲惫超过肉体的承受能力,主人格就会陷入沉睡,显露出第二人格。而这个第二人格攻击欲很强,谁也不认,而且主人格醒来后不会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但那晚之后老大的情况又发生了变化。”白衣青年说这话的时候盯住我,似乎有几分把我拿来解剖做研究的意思。 “……什么变化?” “有一个真实案例:澳洲一名患有严重梦游症的妇人,每晚梦游出去都会随便与陌生男人上床。后经睡眠专家布坎南博士详细诊疗判断,这个妇人是患了相当罕见的‘睡眠性交症’,患了此病的病人会在睡眠中不自主、毫无知觉地与人发生性爱。此病的罹患机率仅为百万分之一。” “所以……老大是患了这种病……”所以……那晚,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会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捉住床单的手紧了又松,我觉得荒唐,想笑又笑不出。 “不,还不能确定。因为这种事情到目前为止只发生了一次。虽然男性患此病的机率较高,也不过百万分之一。所以还要再观察一些日子才能下判断。”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不会是想看这样的事再多发生几次吧?——|||这种程度的事再来几次我就可以提前给自己买骨灰盒了! “时医生,老大……没有妻子吗?”叶苗不是他的女儿吗?没有妻子哪来的孩子?叶翔对我这一起长大的人尚且如此,怎么也不可能去收养别人的孩子。 白衣青年听了这话似笑非笑:“有又怎样,没有又如何?记住自己的身份。你既然是来给老大卖命的。连命都是老大的,自然不用说一具躯体。有事老大自会定夺。”你最好少管。别以为被老大上过,就能以我们“大嫂”的身份自居……这是青年的潜台词。 青年说完之后,就走了。之后是已经用过午餐的叶苗蹦蹦跳跳来找我。3岁大的女孩,五官已经渐渐张开,我横看竖看,怎么也看不出一分叶翔幼时的影子来。头发不够黑,鼻子不够挺,眼睛不够大——长大后再变,也不会变成大美女吧?我对叶苗素未蒙面的母亲多了一丝好奇:叶翔那样的人,会娶什么样的人做妻子?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拴住他? 在床上躺了两天,终于可以下床走路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像被捞出海水的软脚虾,不过我这只软脚虾适应良好,很快变成了红皮的龙虾。叶翔在岛上陪叶苗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就因为各种生意和事物做直升机飞走了。他一走,叶苗就缠上了我。还是陈树的时候,因为环境,我几乎没接触过小孩子,真不知道是哪里讨了这位小公主的喜。小笼包一样肥嫩嫩的手硬是化成了一双铁钳子,到哪里都要拉上我。几天下来,我就感到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大人的世界,小孩子不会懂。小孩子的世界,大人也不会理解。叶苗真的是位小公主,也过着像小公主一样的生活。如果不是叶翔的孩子……真想不出叶翔会这么宠她的理由。难道是他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我自娱自乐。 午睡的时间,看着叶苗沉睡娴静的睡颜。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的移情作用,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小脸,看着——也不讨厌,看久了甚至隐隐有几分熟悉的感觉,但又想不出是哪里熟悉。 叶苗休息的时候,我终于有了自己的闲暇时间。岛上设备齐全,连无线网都有。我就用客房的电脑上网查资料,在搜索栏里输入“解离症”,一按Enter键就跳出一大堆专业解释。我找了个最客观最可信的点开一行行看下去。 对于解离症的解释和时晓咏——就是那天的白衣青年,叶翔的专属医生。专业技术够硬,脾气也够糟——说的一样,鼠标中键不断下滚,“病因”这栏进入我的眼帘:“精神”解离症“患者……这类的患者为了逃避会引发心理痛苦的事物,会将自己的意识活动或记忆从整个精神活动中”分解离开“出来,以达到防卫自我的目的……意识、认同、或运动行为的正常协调功能会突然改变……一般都是在病人醒着、且有突发的特定事件发生时才会产生……” 真是——可笑。那样的人,到底要遭遇怎样的事情,才会痛苦到产生精神解离以逃避痛苦呢?他——也会痛苦我很难想象叶翔难过的样子。记忆中的叶翔,大都是优雅浅笑着,笑意能麻痹对手,笑意能变成尖刀杀人。重遇后的叶翔,三年过去已经完全成熟。他脸上少了熟悉的笑,但别人见他都会露出笑来。 事业有成,家财万贯,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叶翔唯一能伤心的,好像也只有他那个神秘的妻子。这几天和叶苗相处,我也问过小女孩她母亲的事。小苗的反应很平静:“妈妈?妈妈一直陪在爸爸身边啊!”小苗认真的语气不像是说谎,所以我困惑了。因为像叶翔这样在世界各地和枪林弹雨中来回奔波的人,即使有无数忠实属下,到底做的是危险生意,意外随时可能发生。这样把脑袋拎在手上的生活——他会带着他心爱的娇妻一起?或者他妻子很强,完全不用他操心?还是——叶翔完全不在乎对方的生死? 我天马行空的乱猜一通很快被打断了。时晓咏对我说话还是一副头抬得高高目中无人的孔雀样:“老大来消息。你和我一起去阿联酋。” 阿联酋?叶翔的军火基地?去干什么,时晓咏没有解释。知道我问了他也不会说,我也懒得浪费口舌。 这时候叶苗已经被专门的保姆接走,我和时晓咏等人坐直升机直接向阿联酋飞去。因为同处于地中海沿岸,直升机早上出发,不到中午就到达目的地。直升机在一片空地上降落下来。螺旋翼转动时带起的大风让人眼睛难以睁开,耳边轰隆隆的全是风声。我看见不远处的沙漠,以及站在沙漠边缘的叶翔。 即使只是一个背影,也能感受到和那天重逢时看到的叶翔不同。那时候叶苗还在,叶翔仍然压制着,表现出一个父亲慈祥的一面。如今小苗不在,就连这最后一丝温情也消失不见了。扑面吹来的风是热的,我却仿佛置身南极,望见一座巍峨冰山。 “收拾一下。晚上去见阿布扎比酋长。”叶翔只吩咐这一句就走开,时晓咏带着医疗设备跟上。 “跟我来。”高大的金发男人是克劳德,直接带我去了一座别墅。说是别墅,规模可以媲美堡垒和度假山庄的结合。防护措施很严,高墙电网只是眼见的部分,看不见的地方还不知道有多少危机。所以秉性沉默是金的克劳德第二句话就是:“别乱跑。”他上次说这句话,我没听,下场是在床上躺了4、5天。这次,估计就是直接没命了。我这条命,虽然不值钱,但自己还是珍惜的,不想给别人,也不想不明不白死在哪个陷阱里。 走过绿草成茵的草地,是一座五层高的建筑。我跟着克劳德一直上到四楼,他在某间卧室停下:“你以后住这间。床上的东西先不要碰。”克劳德说着,推开了房门。入目一片黑白,压抑,死寂。其次是注意到这间卧室的面积和奢华。这是——主卧吧? 面对我的疑惑,克劳德没有任何解释的意思。像是做完自己的工作,他直接转身离开了。也许,每层都有一个主卧吧……不过,我地位没那么高吧?只是被叶翔上一次,就安排给我这么好的房间?而且,最重要的是——床不给碰,我睡哪?房间里连个沙发都没有。羊毛的地毯倒是很软,天也不冷,不会是让我睡地毯上吧……——||| 羊毛地毯是白色,床单和枕头被子都是黑色。一片黑色中的白色,自然是十分显眼。房间内有没有监视器我不知道,既然克劳德说了不能碰……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而且从露出来的部分,已经可以看出是什么了。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这个东西,伴随着我十几年。虽然我一直不喜欢它,几乎没有用过,但作为老爷子送给我的唯一生日礼物,我一直十分珍惜。 那是一只瓷枕。白釉黑花荷莲纹,出产于宋磁州窑。 青帮被叶翔接收之后都不能避免溃散的下场,陈家大院被尘土和铜锁封印,这些曾经被我珍藏的东西——我以为叶翔会把它们直接全部处理掉。没想到他会留下这个瓷枕。 第十九章:酋长 发呆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当明星开始在夜幕中闪烁时,克劳德扔给我一套休闲西装。等我换好衣服出来,就看到同样着正装的叶翔。他如今的身份可以让他不作讲究着装,也没人敢忽视他。只是叶翔习惯了这么做,尽善尽美。他的皮肤是浅浅的蜜色,一身剪裁得体的墨色西装将他的气质完全衬托出来,整个人仿佛融入夜色的刀刃,收敛锋芒,随时可能挥出石破天惊的绝世一刀。 他的身姿愈发挺拔,仰慕而来围绕在他身边的人忠实能干。我跟着众人跟在叶翔身后,看着他的高大背影,从来没有如此清晰地看到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么近,又那么远。那个曾近陪伴在我身边的少年,一直优雅浅笑的少年,和我作为陈树的一辈子一样,成为了镜花水月,成为了风吹即散的轻烟。那份献祭般的心意,终是成为了早春骤雨前桃枝上的花苞,还没来得及盛开,就被风吹雨打,碾落成泥。 离我最近的地方,路途最远,最简单的音调,需要最艰苦的练习。人的一生,能经历多少次打击,摔倒之后,又能爬起来多少次。无所畏惧的只有初生牛犊,我……到底是乏了。心乏了,人就老了。我孑然一身,唯一拥有的,也只有这条捡来的命。现在,我只想用我的全部生命去做一件事,不计后果,不计代价——代价?人生除死无大事。 越野车底盘高,可以适应多种地形,而且行驶过程中车身很稳当。统一制式的越野车最后在一座灯火辉煌的建筑群前停下。我从车上下来,发现眼前的建筑规模简直可以媲美白宫,就像一个略微缩小的宫殿。主建筑前甚至有很大的喷泉池,鲜花簇拥——在满是黄沙的世界,拥有这样一座喷泉,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 叶翔一下车,就有一个戴着白色头巾一身白袍的中年男人迎上来,浓密的大胡子里洁白的牙齿亮闪闪反着光。对方说了句阿拉伯语,叶翔也回了一句内容相同的话,之后两人又行了握手礼。我不懂阿拉伯语,但在这么一个注重宗教的国家,也可以想见那句问候十有八九是问候真主的。 所幸两人只说了一句阿拉伯语,之后就用英语交谈。这对我而言倒是没有问题。男人带着我们向房内走去,房间内比外表还要奢华的多,说是金碧辉煌也不为过。从他们的交谈和环境,我总算明白眼前这个大胡子男人就是阿联酋副总统兼首相和国防部长,也是马克图姆家族的代表人物,阿联酋国际航空公司的老板,全名谢赫·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马克图姆。 这人在算是阿联酋的第二人物,因为军火生意一直和叶翔有来往。而且叶翔在阿联酋的基地也需要地头蛇卖几分面子。这次的宴会就是哈利法以为叶翔接风的名义邀请他来谈生意。 阿联酋人绝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所以禁止饮酒。饭席间谈话,谢赫说得多,叶翔偶然回一句,也算相谈甚欢。谈话没有涉及正题,我懒得费神去听,就把注意力放到了桌面上的美食:什锦拼盘、香酥鸭子、炸鸡肉串、油盖烧茄子、玉米全烩……阿联酋人偏爱煎炸烤的食物,口味倒是和我一致。 为了照顾我们这些外国人,每人面前都配有刀叉筷子供人取用。我们这些下属当然没有和叶翔他们同桌的权利。不过这另设的宴席也足够丰盛,让人感觉不到怠慢。口水泛滥,我磨刀霍霍向牛羊。 “!”香酥鸭子被端走了,炸鸡肉串也被端走了,油盖烧茄子还被端走了……为什么啊?!我就吃这一个乐趣还不让我吃!! “时医生说你还是再和两天粥比较好。就是吃固体食物,也只能吃清淡的。”所以油炸煎烤的全部没收。克劳德还是板着他那张扑克脸,显示没有任何周旋的余地。 那个心里变态扭曲孔雀男……我眼睛都红了,化悲愤为食欲,把眼前剩下的大盘装的什锦拼盘和玉米全烩硬是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撑到了——好难受。 “@#%&¥%#@&%……”收盘子的侍女说了什么。克劳德摆手:“不用再给他上了。” “……” 我们这边结束,那边会谈刚要开始。地点从餐厅换到了一个十分宽敞明亮的大房间,地面上铺有厚厚的羊毛地毯,是哈利法的书房。 “叶先生,我这次的货单和上次一样。但除了货单之外,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哈利法说这话的时候,大半个身体都陷在柔软的沙发中,戴有鸽蛋大小绿宝石戒指的手指在沙发扶手上轻点。 “什么要求?”我站在叶翔身后,看着他依然挺直的脊背发呆,耳朵则在全神贯注地听两人对话。 “希望叶先生能成为我的朋友,并且,不会和哈姆丹成为朋友。”哈姆丹全名谢赫·哈姆丹·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是阿联酋副总司令兼总参谋长,还是当今总统的弟弟,更是阿联酋的王储,相当于天朝的太子。和哈利法成为朋友,却疏远哈姆丹……这个要求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哈利法想取代哈姆丹成为下任总统。 哈利法是阿联酋的副总统,如果哈姆丹受到阻挠不能上台,那么换届的时候,他担任总统的机会无疑最大。 哈利法这话说完,叶翔没有立即回话。哈利法也不急。我看不见叶翔的脸,但可以想见他此时的样子:必定是面无表情,眼睛微微眯起。以前我一直以为叶翔微笑是因为他好脾气,性情温和,但亲眼看他把一个叛徒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叶翔的微笑并不代表他的心情和性格,只是一种掩饰。因为他一旦不笑,平静的脸看起来太危险。微笑,只是他的一种伪装,掩饰。就像伏击猎物的猛兽会把自己融入环境,隐藏气息一样。如今猛兽的爪牙彻底长成,可以轻易捕捉到猎物。自然就卸去了多余的伪装,叶翔脸上的笑消失了。 “哈利法先生,我只是一位做军火生意的商人。”这就是叶翔的答案:不过问,不插手。 哈利法的表情看起来有一秒钟的震惊,但很快恢复平静。他大概是以为这个要求提出是万无一失的,没想到叶翔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拒绝:“我以为,我们一直是朋友。”这是赤衤果衤果的警告,警告叶翔的基地还在阿联酋,他随时可以给叶翔造成重大打击。 “当然。我和很多人都是朋友。”军火这种生意,历来最受霸权国家青睐。因为可以为他们轻松带去暴利。很多军火大鳄都有着不止一个国家做背后靠山。 我看到哈利法表情有些扭曲。他只是一个副总统,到底抗不过一个国家。谈判不欢而散。叶翔也没多做解释,直接和哈利法告别,带着众人坐车回别墅。 叶翔的身影一消失,众人各归各位,克劳德没给我安排职位,我就直冲一楼的洗手间——太撑了!顺便在洗手间的浴室洗了澡,我穿着浴衣上楼。拧开房门又关上,我扑倒床上,还冒着热气的皮肤接触冰冷的瓷器是一个激灵,我马上从床上下来,但已经晚了:松软的被子上明显地印有一个人下陷的轮廓,怎么看都是被人碰过了,而且这个人不作他选——就是我。 别墅那么大就没有别的卧室么?给了一个房间却不给睡床到底是想怎样啊……还不如直接给个床呢!我正心中腹诽,卧室内洗手间的门突然被打开。这间卧室我下午的时候就看过(克劳德只说床不能碰,没说别的也不能碰),卧室很大,而且里面带有洗手间,洗手间后接一道门,打开是一个十几平米大理石砌的浴池。设施很豪华。 因为浴室靠里,两道门堵着,我竟然没听见水声。洗手间门一开,我就看到了仅下身系有一条浴巾的叶翔。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意识清醒时衣冠楚楚之外的样子。 和记忆力那个白皙颀长的少年不同,眼前这人高出我一头不说,身材健美,手脚修长,四肢有力。每个地方都是完美的恰到好处——怎么能不恰到好处呢?我心中完美的那个模型就是照着眼前这人打造的。沾水的蜜色肌肤更是该死的性感,当水珠从肌肤上滚落,那种视觉震撼简直让人干渴。 我咽咽口水,不得不承认自己色令智昏了。但那晚的记忆还在,刚刚进洗手间更是温习了一遍那种难言的痛楚,所以我还能稳定着声音说:“对不起。老大,我可能跑错房间了。” “你没跑错。是我让克劳德把你安排到这里。”叶翔说这话时正在用毛巾擦拭沾水的发丝,其间斜睨了我一眼,透过凌乱的如墨发丝,可以看到他幽深的眼睛在灯光下更显青绿。穿上衣服的时候,仍显颀长单薄的身材,赤裸裸的时候却分外有料。腹间轮廓分明的六块腹肌随着手臂的动作伸展收缩,全身肌肉结实却不贲张,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蕴含的爆发力。少年时叶翔已经初显怪力,他如今的力气,我更是深有体会。 第二十章:疯了 “那——我睡哪?”叶翔看床。 我艹艹艹!难道你把我叫过来就是陪床的么?!我一口气险些没提上来,偏偏还得咽下去,陪着笑脸:“我睡姿很差,还是换个房间吧!”不然我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趁你睡着把你掐死。说着我就开始后退。 “过来。”简简单单两个字就把我钉在原地。我抬头看叶翔,他也看着我,青绿幽深的眼里一片冰冷。陈树啊陈树,你也太看得起自己。走到这一步,在乎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叶翔把头发擦了个半干,就坐在床上,柔软的棉被下陷一块。头发没吹干就睡很容易头痛……但再疼,哪里比得上粉身碎骨的痛。手脚有些僵硬的走上前,就被叶翔一下子推倒在床上。双手被一手锁住,双腿则被一腿压住,我全身一下子变得僵硬。但随着动作浴袍散开露出大片肌肤,白底上一片姹紫嫣红好不精彩——这还是消褪不少之后的样子,然后我感到叶翔的身体也僵硬了。抬头一看,向来俊雅的脸有些铁青,死死盯着我身上的痕迹。 看什么看?还不都是你干的……这句话当然只能在心里说。他果然不记得自己那晚做过什么,但时晓咏肯定有告诉他详情,所以他现在才会是烂泥糊了一脸的表情——真是难得! 我觉得自己已经疯了。我爱叶翔,这份心意从来没变过。曾经我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堆到他面前,他能笑一笑,我比什么都开心。现在,我却想毁了叶翔的世界以及他的一切,看他难受,我心痛着,又在这痛楚里感到一丝扭曲的快意,哪怕伤敌八百、自损一千。 我睡姿是真的不好,以前冬天里我一夜要至少起来一次,从地上捡被子。一片冰冷的被褥里,我冻得瑟瑟发抖。但到底年轻,有热血有火力,没多久就又睡着了。这次半夜醒来却不是冻得,虽然空调开得温度是有点低,我是被一阵刺痛弄醒的。睁眼,就看到一个匍匐在我胸前的黑色头颅,心脏上方的一点被粗糙的指腹揉捏,又经过允吸,迅速坚硬肿胀起来,嫣红的色泽让人脸红。 ……我艹!如果一定要找个词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除了这两个字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双手早被放开,叶翔专注于我身体的时候,我手抬了抬,又放下。已经试过一次,明知道反抗不过,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乏,尤其是想到叶翔醒来可能会有的难看表情,心上就涌出一份类似于报复的快意。 我怕什么呢?这个身体不是我的,就算会觉得痛——和让叶翔难受的诱惑比起来,和曾经粉身碎骨的痛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我有些放纵的放松身体任他施为,在他回忆起接吻的美好滋味抬头靠近时,我甚至主动伸出手抱住他的头,微微张开了唇。接吻这种动作,被赋予爱情的含义,也只是因为接吻的双方是爱人而已。如果像自己和叶翔这样,唇碰唇,口舌交缠,交换唾液,那也就只是毫无意义的发泄而已。只是情之所至,一时兴起,在这时候还坚持什么都没有意义,反而显得矫情。 指尖探进穴口的时候,刺痛传来,我身体一僵。虽然一个多星期过去那里已经愈合,但身体还记得上次被活活劈开的痛楚,越被碰触,就缩的越紧。我捉住叶翔的手臂,阻住他坚持不懈的动作,青绿的眼睛立即凶悍的看过来,活像我抢走了他到口的肥肉。也许是念着我刚刚的安静配合,被我一推,叶翔就放开了手,只是一双野兽般的眼睛死死盯住我。 “……有——那个吗?”算了……我自己找。这坑爹的发展——我居然还要自己找套。可不找又不行,上次米青液留在肚子里差点没把我拉到虚脱。而且,没有润滑,那个地方根本进不去——型号严重不配啊!我刚刚转身准备下床,就被一手捉住了脚腕。回头对上青年凶悍的瞪视:你去哪里? “……要不,一起去?”我试着问问,青年利落的爬起来就跟上。睡裤里凶器曾经蛰伏的位置如今被撑起一个明显的帐篷,我嘴角抽抽,当做没看到。 转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找到一个套子,最后拿在我手里的只有一瓶还未拆封的润肤露。背后的青年已经被睡裤里受到压迫的肿胀明显感到不耐烦。我咬牙,只能这样了。不正常的叶翔是不能指望的,我把润肤露挤出满满一手心,试着自己扩张。这种事我自然从没做过,尤其叶翔还喘着粗气死死盯着我动作。 真想随便在外面抹一抹……但那样,受罪的还是我。反正这个叶翔什么都不懂……我还是要里子不要面子好了。等到叶翔抵挡不住诱惑伸出手指要插一手的时候,我放松身体,躺倒床上,随他了。 熟悉又陌生的胀痛和没有尽头的深入让人头脑发麻,深入的动作终于停止时,一直提着一口气的我才开始大口喘气。深入的动作停止,背后的青年略微停顿一下就开始晃动。因为是后背式,承受的身体比较不费力,但也格外深入,觉得连沉甸甸的胃都被顶到,自己被整个钉死在了床上。 这次没有流血,虽然进出的动作还是不会习惯,但也没那么难受。只是,想到身后的人根本不知道他身下的是谁,醒来后也不会记得夜里发生的一切……我有些可怜他,又为自己感到深切的悲哀。我对他,到底没有抵抗力。只是被这样对待,痛过去了,也会产生快感。只是这样想一想,就感到浓重的绝望。逃不开了。我自己撞进了网里,注定会被吸尽体液,徒留空壳。只是在这过程中,我能撕破多大的网呢…… 摇晃的过程中,被一手握住下颌扭转了头亲吻。两行咸涩的液体终于控制不住地流下来,马上被舔去,亲吻也带上了咸涩的味道。如果此时叶翔是清醒的,他绝对不会和我这样亲密。明明身体已经融合,亲密到没有一丝缝隙的距离,却只会让人悲哀的发现——两颗心的距离有多么远,远到永远都不会有亲近的一天。 被翻过身从正面进入的时候,我迷迷糊糊失去了意识,再度清醒,已经是一夜过去。沉重的帷幕被拉开,有阳光从落地窗照设进来,窗外可以看见遥远的无尽金色,那是沙漠。一片狼藉的床已经被清理过,就连我的身体也恢复清爽。不去想这些是谁做的,我试着移动,一阵酸痛和刺痛立即袭来。 原本就不是用来做那种事情的地方,却被过度使用。力气耗尽,动一根手指也感到困难。我躺在床上发呆,没想到叶翔居然还留着我。门被推开的时候,我艰难转头,就对上了时晓咏没有表情的脸。 “这次情况好很多,你倒是会保护自己,能屈能伸啊。”时晓咏说着打开了手里的文件夹,写了些什么:“有些肌肉拉伤,躺上一天就差不多了。” “……”我张张嘴,发不出声音。 “我一会给你拿些含片,吃了就好了。”时晓咏对上我的眼神,挑眉:“好吧,告诉你也行。毕竟你是直接承受的人,老大的病情也和你息息相关。目前已经初步确定老大是患上了‘睡眠性交症’,但他的症状和一般‘睡眠性交症’患者又不同,表现为对特定的人才会产生欲望。”他轻笑一下:“没错,这个人就是你。我们老大可不是同性恋,从我跟他至今,还第一次见他对一个人表现出性趣。这些天我也试过让老大和别的人试试,但无论女人还是男人,都被老大掐着脖子扔了出来。你倒是在床上躺得安稳。” “……”叶翔总有妻子吧……没有妻子,哪来的叶苗?大概是我的疑问太明显,时晓咏难得耐心解释:“小苗是试管婴儿,老大没有结婚,更没有给我们找个大嫂。这个消息你最好埋在肚子里,别在小苗面前说出来,不然……” 他后面再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我果然不懂叶翔,他事业有成,什么都不缺,要孩子为什么非带大费周章地做试管婴儿。为什么不给叶苗找个母亲……不过,这些和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和叶翔,上辈子就不可能,这辈子,也是一样。我们是时间轴上拉出的两条直线,只在某个时间段有个交点,这个交点之后,就是越行越远。 即使我现在走近叶翔,甚至和他躺在一张床上做着两个人最亲密的事,我们的距离也从来没有拉近过。连错过都算不上的相遇,只是想一想,就觉得一头陷进去的自己傻得冒泡。 时晓咏走时带上门:“老实在床上躺着吧。要不是等你,我们今早就直飞意大利了。” 第二十一章:杀意 意大利最出名的除了美食和旅游业,就是源远流长的黑手党了。直升机在罗马的私人机场降落,克劳德给叶翔打开一辆车的车门,自己坐进副驾的位置,几辆汽车直接开走了。仅余两辆,时晓咏坐进其中一辆对我招手:“我们直接去别墅。”我默了一下,还是坐进去了。 叶翔来意大利显然是为了做生意,时晓咏是医生在这种情况下没什么用处,而我——他们给我的定义,就是叶翔的床伴?或许连床伴都算不上,只是一个发泄的器具,毕竟叶翔手下是不缺能人的。这没什么好屈辱的,成为最接近叶翔的人,对我的行动之会更方便。如果我不爱叶翔,他能伤害到我的也只是一具本不属于我的躯体。 别墅的主人不知道是谁,建筑规模不小,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高大宏伟的石柱,典雅流动的花纹,绿草茵茵的草地上还有喷泉。时晓咏下车就直接走开,不知道干什么去了。留我一人站在原地。 “可以出去逛逛么?我还是第一次来意大利。”我的自由,有多少呢…… 一身黑色西装的高大男子愣了一下,走到一边不知给谁拨个电话,走回来道:“您可以出去,但晚上6点钟前必须回来。我让人为您带路。意大利有很多美丽的著名景点,让他带您去看一看。” “……”可以出去,但要被监视掌控行踪……“走吧。” 正值夏季,大街上随处可见三五成群的外国旅者,其中也不乏像我这样黑发黑眸的人。虽然我身后跟了一个换了T恤的高大男人,也没有引起多少注意。 罗马是全世界天主教会的中心,有几百座教堂与修道院,市内的梵蒂冈是天主教教皇和教廷的驻地。所以在街头看到穿着黑色白领,手持经书念珠的传教士向过往行人布教传道也不足为奇。一个头发花白面容慈祥的传教士就在我经过他身边时递给我一串念珠:“May god bless you.”愿上帝保佑你。 “谢谢。”但……上帝救不了我。 枪声突然响起的时候,街上所有人都几乎呆滞了一下,随即尖叫声划破了天际,有人抱头蹲下或者找地方躲藏,还有人傻傻站着忘记了反应。我看着眼前有些肥胖的传教士黑色的外袍上迅速绽开猩红的花,失去生命力的沉重身躯倒在地上,血液很快泅开一大片。是恐怖分子拿着机枪突然在人群中扫射,反应不及蹲下的人大都受了伤。 背后的保镖在枪声响起的第一瞬间就压着我蹲下身体,其实不用他动作,这种养在身体里的条件反射也会让我那么做,而之所以没有——也许我怀着就这么死去也好的懦弱想法。保镖护着我向一旁的建筑那里后退的时候,我看着手里的念珠:黑色的念珠上沾染到传教士的鲜血,颜色无比妖异又肮脏。 你看,即使你信奉上帝几十年,仍不能逃脱横死街头的命运。犯下无数罪孽的我,又怎么逃脱的了?上帝救不了你,更救不了我。 “我们在XX广场……对,有人持枪。林先生没事。”我们躲进建筑物后,保镖就拿出手机开始通讯,挂了电话对我说:“马上就会有人来接我们。您不用担心。林先生!” “呯!”其实我全肌肉还有些酸痛,不说软的像面条,也差点吃不住这大口径手枪的后座力。人群中爆发出更大的尖叫来,中枪的暴徒捂着伤口双目圆睁着倒下,大概是没想到自己也会被人枪杀。其实我没有射中他的要害,但任谁上身被开了一个杯口大小的洞,血如泉涌,都是活不下来的。 “林先生……”保镖接住我扔回去的枪,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我活动活动被震得有些酸麻的手臂:“这回安全不会有流弹了。走吧。警察快来了。” “噢。好、好的。”回到停在不远处的车上,保镖又打了一个电话,就开车向别墅的方向驶去。我看着手上的念珠,沾染的鲜血不知是被木制的珠子吸收了,还是风吹中干涸了,在黑色的表面留下星星点点不甚明显的暗渍。手心不自觉握紧,我想起那倒在血泊中的传教士,花白的头发被鲜血染红。闭上双眼:愿你的真主保佑你。愿你安息。 一次原本为了放松的外出,染上鲜血之后让人倍感沉重。黑色的钢铁大门缓缓打开,汽车停好,我就看到了站在别墅大门前台阶上的叶翔。他脸色看起来很糟糕,保镖上前向他报告了刚刚的事,青绿的眼睛瞟了我一眼:“没死就好。”说完就转身迈步走开了。 我停住脚步,这个保镖是个白人大汉,听到老板这么说,就有些尴尬的回头看我。我对他笑笑,表示不在意。在意什么呢?叶翔不喜欢我,这是我早就明白的事。如果不是他病情需要,那晚之后我就被杀了也说不定。 这天晚上又是一番折腾,不得不说人的身体潜力无限,明明是有违常理的行为,做得多了,居然也会习惯,甚至产生快感。叶翔第二轮结束的时候,我还没有昏睡过去。身下的大床床单被罩也都是黑色,在这之上的白色也就额外显眼。我拨开枕头,就看到了那个在阿联酋看到的瓷枕。 这个……被带过来了?毕竟是我曾经拥有十几年的东西,一眼就可以认出来。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第二个一模一样的瓷枕。手指刚触摸到冰凉的表面,就被背后的人一手打开了。 “唔……”我闷哼一声,塞满身体的粗长猛然拔出,收缩不及,就有盈满身体内部的白浊流下来。病发时的叶翔表现出的年龄一直很小,他身材高大,即使缩成一团,也营造不出惹人怜爱的样子。但此时他抱着瓷枕,青绿的眼睛和我狠狠对视,仿佛我侵犯了他的宝贝。 不过……一个瓷枕而已。在拍卖会上,也许可以卖出上百万,但对叶翔来说,几百万也只是九牛一毛。所以——你在意什么呢?以前我还是陈树的时候,叶翔又不是没见过这个瓷枕,也从来没见他对它表现出什么兴趣。此时的占有欲真是莫名。 这时的叶翔比白天的好亲近的多,做完那事之后尤其好哄。我这几天的配合,更是让他放松了不少警惕。因此对于我的靠近,他只是把瓷枕抱的更紧一些,警惕的瞪视我,倒是没有后退,也没有攻击。我此时也筋疲力尽,四肢酸软的厉害,但好不容易拉近的距离,总不能因为刚刚的失误功亏一篑。我语气尽可能轻柔,只是刚刚一番折腾,嗓音听起来有些沙哑:“怎么啦?” “……”叶翔不说话。 “我不会再碰了,所以别坐那么远,好不好?”叶翔有些松动。 “夜晚有些冷,我们靠在一起吧,嗯?”为了增加说服力,我还特意卷起被子裹在身上做出很冷的样子。叶翔果然信了,他把一个枕头摆正,又把瓷枕小心翼翼放在上面——好像他抱的不是瓷枕,而是一个婴儿——松软的枕头立即陷下去一大片。 叶翔比我这个身体高出近二十公分,从背后拥抱可以轻松把我包在怀里。他也是第一次这样做,感觉很新鲜,像是得了一个大型玩具一样,把我翻来覆去。后来玩的够了,就用从背后拥抱的姿势睡了。这是第一次,他比我先睡着,而且没有束缚住我的手脚。 枕头很厚,完全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在这下面,放了一把修剪指甲的锉刀。刀尖尖锐,如果用力得当,完全可以一击扎入人的要害,取人性命。我的状态不好,手臂因为刚刚支撑身体重量太久,现在停顿下来还有些控制不住的轻颤,不知其中几分是因为紧张,几分是因为兴奋。但如果一鼓作气,一击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我被诱惑了。 叶翔熟睡了,下次再找到这机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动了动身体,环在腰际的手臂下意识紧了紧,但紧贴着脊背的胸膛里心跳节奏不变,依然平缓。我慢慢调整身体,最后变成两人面对面的姿态。叶翔的睡颜十分平静,白天一直紧皱的眉,绷着的脸都放松下来。熟睡的他感受到什么似的,调整下手臂的姿势再次拥紧,刚刚因为转身出现的空隙也被挤掉了。 高大的青年毫无设防,头颅蹭着枕头靠近,最后更是直接埋进我脖颈之间。脆弱的脖颈,搏动的动脉,都直接暴露在我面前。黑色柔软的头发仿佛挠在人心上,我僵住,呼在我颈间的呼吸还是平稳的。他没醒。这次机会难得。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手缓缓伸到枕头之下,我的指尖触到了铁制品的冰凉。 叶翔,就这样结束吧!你死了,你的下属也不会容我活下去。我很快就会下去陪你。不管你要报复还是让我偿命,都到下面再说吧!如果人真的有灵魂,如果真的有地府,到时要杀要剐,一切随你。这样……也能对老爷子做个交代。 第二十二章:跳海 锉刀靠近叶翔颈动脉的时候,叶翔仍是熟睡的样子,没有任何反应。但在冰凉贴上皮肤的一瞬间,窗外突然响起刺耳的警鸣。铃声响起的那一刻,距离我不足十厘米的双眼突然睁开,青绿的眸子一片冰冷没有生气,完全不是刚刚睡醒的样子。 “你做什么?”青绿的眼睛微微眯起,我想被狼盯住的猎物,一动不敢动,只怕自己一动,就会被一扑而上咬断喉咙。收回靠近他脖颈的手臂,我不慌不忙地解释:“正准备叫你,你就醒了。” 叶翔皱眉,没说什么。这时候有人敲门,他迅速起身罩上外衣,打开门,是仍西装革履的克劳德。他不会连睡觉也这一身吧?不然怎么穿那么快…… 叶翔的视线移开,我才松了一口气。想到那双完全没有任何惺忪的眼睛,心里止不住地涌上后怕,这才发现手心脊背全是冷汗。我现在也不能确定他刚刚到底睡着了没。同床这么多天,我也摸索出了一些规律。上床睡着之后第一次醒来的一般是病发的叶翔,病发的叶翔睡过去之后,第二次醒来的就是恢复正常的叶翔。但我现在不能确定叶翔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二次醒来的,如果是在我动手的时候……没有人能容忍睡在身边的人有异心。 锉刀在警鸣响起的一瞬,被我塞进叶翔的枕头下面,有松软的枕头掩护,叶翔似乎并没发现。那边克劳德正在向叶翔汇报情况,他声音压得低,我只能听到一些模糊的词:“军火……黑手党……包围……枪……”看来是生意没谈成…… 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不过矛盾是一直存在的。叶翔虽是凭着自己的本事爬到现在这个位置,他也尚未能和那些狡猾成精的大鳄平起平坐。但面对军火这个暴利的蛋糕,他也能分上不小的一块,这就难免惹人眼红了。毕竟蛋糕的大小是固定的,只有分的人少了或者别人分到的少了,自己才能多得。挡了别人财路还准备一直挡下去,被袭击也就可以理解了。 这座别墅的主人不知是谁,但无论是谁,几乎没有任何陷阱和防御措施的别墅显然防御不了有备而来的黑手党。叶翔手下又没有带来多少,再说,他毕竟只是商人,远远难和源远流长的黑手党家族相媲美。在这种敌强我弱,敌众我寡的情况下,硬拼显然是不明智的,只能暂避锋芒。 “院子里有直升机,我们坐那个离开这里。”叶翔下了结论。说这话时,他微薄的唇抿起向一边上挑出一个没有任何暖意的笑,眼睛里是能冰冻空气的冷意。可以想见,叶翔不会默默吞下这个亏。毕竟,严格说来,他也不是单纯的商人。 炎夏的夜晚突然刮起了风,花了一分钟的时间整装完毕,我跟着叶翔匆匆来到直升机边。直升机有两架,载上所有人之后还有空间。直升机慢慢升空的时候,别墅的大门也被破开,有全副武装的黑衣人涌进来。我们从空中往下看,他们显然也看到了我们。黑洞洞的枪口调转了方向。 “呯呯呯!”的声音不断,不知道打中了哪里。直到直升机驾驶席一侧的玻璃窗突然碎裂,狂风灌进来。夜风中腥热的血溅上人脸,有种烫伤的感觉,但很快被吹凉干涸。飞行员丧命,直升机摇摇晃晃随时都有一头栽下坠毁的危险。同样溅了一脸星星点点红色的叶翔在飞行员的尸体倒向一侧的时候,就伏地身子向驾驶席移动。 腰际的手枪隔得人并不舒服,叶翔背对着我,在尽力保持平稳向驾驶席靠近。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叶翔到底有没有发现,我不知道。他虽然让我上机,也有可能是打算安全之后再处置我。如果现在动手……我成功的机会有多大?我心跳的厉害,手搭在了腰际枪身上。 “呯!”子弹射入肉体的感觉,首先是被极大的冲击力撞得身体一震,然后是子弹破空带来高温的烫伤,最后是身体被打穿的极痛。该死!我中弹了。这不是最让我咬牙的事,最让我咬牙的是——那颗子弹本来是射向叶翔的!!但被我挡住了!!简直就像我特地送上去为叶翔挡枪一样!! 听到我的闷哼,叶翔回头,幽深的眸子里显出微微的惊讶来,不过也是一闪即逝。机身上有急救箱,克劳德摸出来,手很稳地开始为我急救,其实主要就是止血。在这么短的时间,这么简陋的情况下也只能做这么多。 机身晃动的厉害,要走到驾驶席很难,同时也不好瞄准。叶翔触摸到驾驶席就控制着直升机迅速平稳下来,然后直线拔高到子弹射程不及的高度。这边情况暂时稳定下来,克劳德开始联系询问另一架直升机的情况如何。获知那边也被子弹击中,但无大碍。不知道叶翔控制飞机飞向哪里…… “克劳德,准备跳伞。”叶翔声音像被他操作的直升机一样平稳:“油箱被击中,已经没油了。”我贴在窗户上向下看,一片汪洋大海。克劳德听令立即打开一个柜子拿出伞包分发,这架直升机上人少,伞包绰绰有余。 “跳!”伴随着叶翔一声令下,机舱被猛然打开。人下饺子一样迅速从机舱里跳出去。我脸色有些苍白,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灌进来的风吹得人站不稳。看着百米之下墨蓝的大海,在夜晚格外妖异,像海怪张开了大口在下面等待人自投罗网。只是看着,就仿佛被蛊惑般,有一种跳下去的欲望。而且不知是因为失血还是恐高,我有些晕眩。 克劳德也跳下去,叶翔拿起伞包从驾驶席上下来。直升机应该是被设置了自动驾驶,即使叶翔离开,也依然平稳。 “跳!”猛然被一直手臂搂住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糟了,枪会被发现!但紧随着的失重感让我的大脑再次陷入晕眩。今晚月亮很亮,我却完全陷进黑暗。这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我曾经体验过一次。那时候我是一个人奔赴死亡,这次,却是和我临死前还在惦念的人一起。如果就这样……共赴黄泉多好…… 半空中叶翔拉开伞包的开伞索,降落伞一下子弹出,在空中绽开。下降的速度缓了一缓,但到底是两个人的重量,没有减缓多少。破开海面的巨大冲击力让我的伤口撕裂更开,而且,浸泡着海水,中枪的地方像是有千万根钢针扎在上面,更糟的是这疼痛绵延无期。巨大的痛楚让我半边身子都麻痹了,而且,伤口在右肩。我沉进海面之下,几乎浮不上去。 “咳咳!”被叶翔带着浮出海面,突然涌进气管的空气让我一段呛咳。放眼四望,明亮的月光下,可以看见几百米的范围内基本都是自己人,虽然彼此相隔一段距离。此时空中的直升机也终于耗尽了油,从高空坠落。因为在叶翔算计下有足够的时间,众人都事先避开,倒是没被直升机下沉造成的漩涡卷进去。 叶翔先带着我划水向一个方向游去,其他人遥遥跟上。真不知道在这茫茫大海里他是如何辨别方向的,而且就算知道方向,那个方向也未必有陆地吧?不得不说,上天宠爱一个人是没有极限和理由的。就这么一直朝一个方向游去,叶翔居然还真的找到了一片陆地。 我身上的伤口是贯穿伤,对方应该是用的穿甲弹之类穿透能力很强的子弹。子弹不留在身体里是好事,伤口处理起来要方便的多,但再方便,也是需要时间,需要医疗设备。刚刚克劳德只是给我粗略地包扎止血,现在伤口因为活动和冲击力撕裂了不说,绷带也被海水浸泡,完全失去了止血的作用。伤口几乎是直接浸泡在海水里,一刻不止的刺痛让人虚弱。 子弹没有打中动脉,但我依然感觉到了体内血液的流失,叶翔游过的地方海水都沾染了淡淡的血腥味。一起流失的还有我的体力,如果环在腰间的叶翔手臂就此放开,我大概就要永远留在这里了。尸体被海洋生物分食,余下的残骸沉入海底,成为海洋的一部分。 月光很亮,墨蓝的海面上一片起伏的银光潋滟。这是第一次,清醒时的叶翔离我那么近,近到没有缝。我可以看清楚他湿了的黑发上还有水珠沿着无暇的俊美侧脸,感觉到我的注视,他也只是面无表情地转头看我一眼,很快又转回去,继续朝那个方向前进。 “叶翔……”身体开始起烧,眼前一切都变得朦胧,若近若远的叶翔侧脸……我一定是在做梦……左手不自觉地抚上他的侧脸,我喃喃叫了一声。 梦里面的叶翔猛然转过头看我,我看不太清,但的确是叶翔不错。他的表情似乎很复杂,混杂了很多感情在里面,就像暗涛翻涌的大海,我只读出了最初的惊讶。眼前的一切更模糊了,腰间的手臂突然松开,我的身体缓缓下沉的时候,叶翔的面容就像镜中花水中月。美好,却不真实,难以靠近,更无法求得。 这是梦啊……窒息的痛苦里,看不清的叶翔已经远离到我触碰不到的距离,就像是汽车冲下悬崖的那一刻,叶翔在宾客尽欢,我在奔赴死亡。大脑断电的前一瞬,我看到一个黑影猛然下潜,向我靠近。 是……谁呢…… 第二十三章:病重 “咳咳!”喉管呛得火辣辣的难受,大脑也被烧得不甚清醒,我是疼醒的。醒来发现叶翔正在把我拉上岸,牵扯到已经泡的浮肿的伤口,才会疼得厉害。手脚仿佛都变成了海带,在水里还能浮动,到岸上就只能死气沉沉地趴在那做死尸状。 叶翔看起来还好,但扶着我的手已经有些控制不住的颤动,虽然轻微。他水性虽好,到底多负担了一个人的重量,游了这么远也会感到疲惫。于是,一抬头对上几乎要戳到我鼻尖上的鱼叉,我是因为筋疲力尽没有能力反抗,叶翔是因为被包围势单力薄不宜轻举妄动。是的,我们被包围了。 包围我们的人皮肤黝黑,用麻布粗衣随便裹了身体,脸上用颜料画了多种花纹,颈间手臂上都佩戴着用兽牙和羽毛制成的装饰,他们应该是这座岛的原住民。站在包围圈之外的是一个有些佝偻,皮肤干枯,满是皱纹。他穿的比谁都多,身上佩戴的饰品也是最多的。在这种落后的孤岛上生存,已经这么大年纪,却还能有如此高的地位。这一切都昭示着:他就是这个部落类似首领一样的存在。 这时候,其他人也陆续从海里爬上岸,看到这种情况都有些怔忪,没敢轻举妄动。原住民的武器是简陋不错,大都是用野兽的骨头或石头磨得尖锐,再绑在长长的木杆上。但不论是泛黄的白骨,还是灰褐色的石头,在最尖锐的地方,都有七彩的流光闪烁——显然这些武器是淬了毒的。这种取自大自然的未知毒素,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沾染一点,都可以想见下场如何。 等叶翔的下属来的齐了,包围圈缓缓移动,原住民手中的鱼叉长枪举得更高,但圆圈逐渐露出一个容两人通过的空隙来。那个疑似首领的老人走到那个缺口,张嘴说了什么。 “克劳德,你去。”叶翔交代了一句就继续沉默了。我半个身子都倚在他身上,感觉身体里有把火在烧,烧的我五脏俱焚,干渴的厉害,但又觉得冷,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我像一条被抛上岸的鱼,大口大口的呼吸,也不能获得生存的氧气。眼前原本模糊的一切又变得清晰,只是像多了一层乌云在上面,看什么都是阴沉沉、灰蒙蒙的。 我看到形容有些狼狈的克劳德慢慢站起身,指着他的武器也随之举高,但没攻击。克劳德走上前和老人交涉,也不知道他们语言不通是如何交涉的。克劳德回来就对叶翔说:“他们要五个金。”五个金,就是五箱金子的意思。他们明显是在狮子大开口。叶翔头也不抬:“两个。药品。” 克劳德就又走上前交涉一番,这次交涉很激烈,但老人最后做了让步,只是当克劳德提出药品的要求时,老人颤巍巍地伸出了一个手掌,五根手指的指甲都留的很长,像是鹰爪一样尖锐。不管克劳德再什么,老人都只是伸出五根手指。 “老大……”克劳德有些为难。 “五个。我要立即见到药品。”有微凉的手掌扶上我的额头,丝丝凉意渗进高热的大脑,很舒服……尽管身体还是各种难受,在这一点点的舒服之下,我陷入了沉睡。 这一觉睡得很死,但醒来的时候,大脑轻松很多。首先钻进鼻孔的是一缕缕草药的清香,我动一动,肩膀处的伤口不怎么痛,只是糊满了青绿捣碎的草药。应该是草药有麻醉消炎的效果,炎症得到控制,烧也退了不少。我这才发现头下枕的东西暖暖的,和铺了稻草的木床相比十分柔软,但又不会过分柔软。我捏了捏,感到捏过的地方一下子变得坚硬。抬头,对上叶翔刚好伏下的脸。幽深的双眼在刘海的遮挡下处于阴影当中,青绿的色泽十分明显,而且——好像有一点点的期待 “老、老大……”我出声,但嗓子沙哑的厉害,发出的声音像石子在砂纸上划过的声音。看见那双幽绿的眼睛光泽有些黯淡下来,一副有些失望的样子,我不明所以,又叫了一声:“老大……” “你闭嘴吧。睡觉。”说着他闭上眼,十分疲惫的样子。 “……是。” 一刻钟后。 “老大,我们是在哪啊?” “……地中海附近的一座岛屿。” 克劳德撩开草棚用来做门的草帘走进来:“已经联系上祁冬,直升机很快就会来。” 叶翔点点头,没说话。 说是很快,等了一天也不见直升机的影子。一天不吃饭可以忍受,但在海水里泡了那么久又滴水未进,众人都或多或少有些脱水。而且岛屿接近热带,现在又是夏天,身体会控制不住的出汗,情况更糟了。每个人都是脸色苍白,嘴唇上起了干皮。有人到林子里找水,但被原住民阻止了。似乎在他们看来,除了我们这些外来者,岛上的一切都是属于他们的。 克劳德找首领——现在确定那老人的确是这个部落的首领——交涉,老人掀起有些下垂的眼皮,伸出一个手掌之后又伸出了两根手指。七根手指,七箱金子。一箱金子就可以大大改善整个部落的生活,首领却要七箱,未免太过贪婪而不知足。 “老大,这……”如果不是此时我们处于下风,克劳德就要忍不住动手了。他看向叶翔请示,佩服老大连这也忍了下来。叶翔一向是善于潜伏的,喜欢设置陷阱看无知的猎物自己踏进去。 “答应他。但除了淡水,还要食物。” 我躺在床上,听他们说话,满嘴的铁锈腥气。刚重生时受的那次枪伤,现在才表现出它的后遗症来。我想起医生说过:胸腺受伤,免疫系统受损。平时没病没灾不觉着,现在伤口感染发炎,才感受到免疫系统的重要。肩膀上的枪伤原本抹了草药,我睡一觉之后几乎都觉得好了。但不过半天,已经下降的体温再次回升,伤口红肿不断流出带血的黄白液体。身体免疫不够强,又没有抗生素,如果再不处理,估计都要腐烂生蛆了。 气温很高,我却不住地出冷汗。嘴唇干裂流血,我还要张嘴呼吸。扁桃体红肿,呼出的气体也是热的,仿佛充满了病毒。我觉得自己快死了,高热让我大脑一片空白。有一只大手托起我的头,清凉的液体流进干裂的嘴唇,顺着红烫肿胀的食道一路下滑,到达好像有火在焚烧的身体内部。 水……我动了动,咽的急了些,被呛住。靠在我唇边的杯沿离开了,我有些心急,还没喝够,但身体完全罢工,一动不能动。这时我感到托住我后脑的手抬高了些,有东西压在我唇上,清凉的液体再次流进我嘴里,只是缓了很多。 最难忍的干渴得到解决,我被放平,有一个柔软又稍硬的东西垫在我头下,暖暖的让人放松,大脑不清醒的我很快再次陷入昏睡。身体的病痛让我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我听到尖叫和枪击的声音,有人在对话,有大风的声音……但一切好像都隔了一层玻璃,朦朦胧胧听不真切。 我好像被抱了起来,行动中牵扯到伤口让我不自觉疼的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很快被改变了姿势。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一直环绕着我,我像回到母亲怀中,身体浸泡在羊水里。如果从生命诞生的那一刻,还是一个受精卵算起,那十个月,大概是人的一生最轻松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甚至不进食也能靠母体提供的养料维持生命。那的确是最轻松的时间段了。 我的灵魂好像和身体脱离,有触觉,却感觉不到疼痛。我被放进十分松软的被褥里,有冰凉的机械在我身上滑动,最后是冰冷的针尖刺进手臂,有冰凉的液体被注射进身体。 这回是真的沉睡。不知过去多久,我再醒来时,身体因为睡了太久而乏力。肩膀的伤口已经重新处理过,包扎的很好。房间里有淡淡的消毒药水味,手背上还扎着输液管,床边的高架上透明的玻璃瓶里药液还剩小半瓶。膀胱涨的厉害,昏睡的时候不知道输了多少液,居然还装了导尿管……我嘴角抽抽。重生之后,我稍能动就让医生把这东西拆了。 枪伤在右肩,我伸着左臂摸索:床头应该有呼叫的按铃……找到了。拇指按下去,我等医生来。木门被推开,我有些吃惊:“老大……你怎么来了?” “你没有按铃?”叶翔皱眉。 “按了……” “什么事?” “叫医生来吧……” “有什么事非得医生做?” “……” “说。” “我想拆导尿管……” 叶翔的眉皱得更深:“你能下床了?” 我咬牙:“差不多——可以了。我不习惯这个东西。哎,老大?” “别动。”叶翔掀开被子一角,弯下身动手做些什么:“好了。还有什么事?” “……我想上厕所。”明明是第一次做,叶翔的动作却十分熟练利落。“还是叫医生来吧……” “难道我连扶人上厕所都不会吗?” “……” 厕所里。 “怎么还不出来?”我实在习惯不了叶翔板着那张漂亮的脸说出这种话来,很崩坏…… “你不会还要人吹口哨吧?”叶翔说这话的语气仿佛是说“你怎么和小孩子一样”…… “被你看着,我、我出不来……” “……” 第二十四章:暴戾 我只是右肩中枪,腿又没事,只是因为躺得久了有些虚软无力。叶翔转身出了洗手间,我才松了一口气。他对我的态度变化实在有些大,如果不是他说了话,我都要以为是夜晚病发的那个叶翔跑出来了。 而且我的伤在右肩,整只手臂都被固定了不能动,刚刚叶翔扶着我的左手臂。我根本没有空余的手脱裤子,也没法上厕所。 一只手虽然不方便,但也能做。我花了比平常多一半的时间整理好,就看到连门也不敲直接推门而进的叶翔,他上下看了我一眼,脸上表情说不出什么变化,但隐约有种失望在里面。面皮不自觉抽搐一下,我按下抽水马桶的按钮,立即涌现哗哗的水声,缓解了这份尴尬。 打开洗手台上的水龙头,我正洗手,发现叶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身边。离得近了,我这才看清他的眼睛有些泛红,眼下是一抹浓重的青色,似乎很久不曾睡过了,而且……眼神有些呆滞。 “你……没事吧?”怎么情况看起来比挨了一枪的我还糟?叶翔闻声猛然盯住我,那一瞬间气息十分危险,但转瞬即逝,又变得冷漠。他皱紧了眉头:“你怎么在这?” “……” “人格有轻微的融合现象,所以表现为性格有些混乱。但因为主人格和第二人格不能共享记忆,所以会出现不知道对方做了什么的情况。”时晓咏放下手电,做了总结:“老大,你该休息了。因为太疲惫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不过比起以前你的控制力好了很多,忍到现在还没爆发。”但也快到极限了吧…… 后面的时晓咏没有说,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从跳海那日算起,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一个多星期不睡觉是什么概念?至少对我来说,连续失眠两天就受不了了。 “我没事。”叶翔眉头皱的更紧,他揉了揉眉心。穿好衣服就出了房间,我已经躺回病床上——没办法,伤需要静养。 “你还真能躺得下去!”时晓咏讽刺地看着我:“你不会不知道老大是因为谁硬撑着不睡吧?” “……”谁? “!!”我顺着他眼神看到自己伤口。难道是我?嘴角一抽,有没有搞错。他会为我做到这个地步?因为知道自己睡着就会失去意识,第二人格变成性爱狂人,所以不敢睡觉?可是,我又算不得他什么人…… “你推病床做什么?”时晓咏正在把固定在四只床脚上的支撑收起,放下滑轮。闻言对我翻个白眼:“当然是给你换病房。” “啊?” 似乎觉着我愚蠢到无可救药似的,时晓咏语气十分不耐烦:“难不成还真让老大一直硬挺着不睡觉?把你藏起来他找不到不就行了。” “……”这方法很好。但——有用吗?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答案就得到揭晓。我早早的吃了送上来的小米粥躺下,因为注射的药剂中添加了安定成分,很快就感到一丝睡意,陷入了沉睡。但白天躺在床上什么都不能干,我也没少睡。所以半夜的时候,我被吵醒了。 时晓咏把我推到一间最靠里的客房,除了门上本身自带的两道锁,还特地在门外多加了一道密码锁。床离门口太远,我对门外的声音听得并不真切。而且这声音听起来也离客房挺远的,好像是在……院子里? 简直像有几只大象在院子里跳踢踏舞似的,虽然没有感到震动。但不断传来的吵闹声,痛呼声,甚至夹杂着不时的枪击……难道是有仇家找上门了?我有些幸灾乐祸地想,随即自己把这个想法淹死在脑海里。这里可是叶翔的岛屿,不说全副武装也不是别人想靠近就能轻易靠近的。时晓咏说过的话突然跳了出来。难道外面的是——叶翔? 他在找我……感动?不,不可能。相反,我头皮发麻。病发的叶翔找我只有一件事:做。做。做……还是做——做泥煤!老子都负伤躺枪了,再做就死了!到时候你女干尸去吧!当然,这些咆哮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不可能知道我在哪吧……这样的念头刚冒出来,我就听到了大门的呻吟声。客房的大门是木制的,很坚固——在一般情况下。此时正在遭受重击,那“咚咚”的声音仿佛敲在人心脏上一样,让人心悸。……开玩笑的吧? 叶翔毕竟是他们老大,如今又在病发中,第二人格谁也不认,攻击性极强。他们就算阻止,也不敢使用枪支刀械。不使用武器,搏斗中还要留手——而且他们会留手,叶翔可不会——他们的胜算还有多大?叶翔的身手,早在还是少年时,我就体验过。 木门在叶翔攻击下不时惨叫,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一命归西。也不知道他伤了多少人,此时除了他攻击木门就没有别的声音。时晓咏在门上还加锁,加锁顶个P用!等等——要不是他加锁,估计叶翔也找不到这里吧?这么多间客房……时晓咏你到底是在帮我还是害我…… “嘭!”伴随着最后一声惨叫,木门终于粉身碎骨。叶翔高大颀长的身影就踩着这满地残骸踱步进来。青绿的眼睛在黑夜中眯起,然后锁定在我身上,慢慢走近。 “……”四肢乏力不说,肩膀的枪伤也不宜移动。我僵硬地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像一条死鱼。希望他会嫌死鱼又臭又硬,不把我翻来覆去地煎…… 叶翔走到我身边,长腿一迈就要上床。“等等!”我努力靠边移动一下,还好病床大,躺两个人绰绰有余。叶翔歪了一下头,如我所想地躺上来,没压倒我身上。沟通没问题就好……叶翔想要揽住我腰际的手臂被挡住,满面不善地看着我。与此同时,我也感到一个肿胀滚烫的物体更是直接抵在我腿上。 “……”满面黑线。都这么多天不睡觉你还这么精神……叶翔伸手要扯我衣服,那架势就像他准备吃面包,而衣服是面包外的那层包装纸,拆的时候直接用撕的……“等、等一下!”真被你做了我就不用活了!不死也得废一条手臂,在床上再躺两个月!这两个月要是再发生像这样的事……那真是一个恶性循环。 “……我帮你用手吧。”青绿的眼睛在被我阻止时射出凶光,此时平静下来,没有感情般看我用能活动的左手艰难地扒他衣服。褪裤子的时候叶翔还配合地抬了下腰。最后一层衣物扒下来,一根狰狞的紫红肿大跳了出来。我试探着握住,发现有些艰难,手心传来的温度几乎要将人烫伤。 叶翔的呼吸变粗重,一呼一吸热气都喷洒在我额头上。气流拂过双眼微痒,我所幸闭了眼睛,专注于手上的动作。这还是我第一次给别人做这种事,以前最多给自己偶尔做一下发泄。这听起来有些惨,但是事实。那时候老爷子还在,我是青帮的未来当家不错,手下也有几个馆子。但我从来没有找别人解决的意思,心理上接受不了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女人还是男人。 刚刚成年的少年,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却是男人。没有人教导他这种事情,各种大小训练学习充斥着他的生命,连自学的时间都没有。那时候甚至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找人伺候,若是找女的,硬不起来可不知是丢人那么简单。找男人?老爷子知道还不抽死我。我都可以想见他会怎么说——“一事无成废物一个也学别人玩男人?也不怕玩死你!将来你可是要接任青帮,给陈家留后的!”大概是我太不成器的缘故,老爷子对子嗣血脉也格外看重,我若是变成同性恋,陈家的血脉就断在我这里了。 而且,我也没有找别人的心思。在别人拿杂志或看小电影或实战的时候,我躺在被窝里,想着叶翔泄了出来。用纸巾擦干净手上的白浊,我知道自己陷入了比同性恋还要糟糕的境地——我喜欢叶翔,只喜欢叶翔。与他是的性别无关,我只是喜欢他这个人。最喜欢。可我永远都不可能得到他。我甚至不敢泄露出一丝我的心意——如果老爷子知道了,我到底是他的血脉,最多受一顿罚死不了,叶翔就不会那么走运了。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更准确的说,一辈子也就喜欢那么一个人。却在明白自己心意的时候,就知道这朵爱恋的花注定不会绽放,注定会被风吹雨打,然后凋零,然后碾落成尘。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 “唔!”滚烫的白浊终于射出来,积了满满一手心的粘浊液体,带着腥气。我呆了一下,被舔在脸上的湿气惊醒。反映过来就捞起床头的湿巾擦手,一只手感觉怎么也擦不干净,滚烫和粘湿的感觉附骨般挥之不去。再看此时的叶翔就像一直稍稍餍足的大猫,因为终于发泄出来而伸展身体,脊背放松。因为我的拒绝,四肢倒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压在我身上,只是弓起身子把我环绕起来。他身高体长,做起来十分容易。很快我就感到吹拂在额头的气息变得平稳和缓。毕竟太过疲惫,虽然还没完全满足,他就陷入了沉睡。 呼出一口气,我看着明亮的月光从完全没有遮挡的大门设进来,照在叶翔没有瑕疵的脸上,静谧美好。如果不是左臂麻木酸软到和右臂一样失去控制,这真是一场美梦。 叶翔——晚安。 第二十五章:戒指 银色的优美流线,晶莹的钻石发射阳光光芒耀眼,捏住它的手指也颀长有力。我睁开双眼,就看到叶翔一手撑头一手拿着戒指端详的样子。抬起酸软的手往颈间一摸,果然红线已经断了。我这微微一动,叶翔也就感到我醒来。睡饱了精神也足,他好整以暇地俯视我:“这是什么?” 当然是戒指……我很想这么说,但叶翔显然不会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是在问我为什么带着这个戒指。从林树住处找到的两个东西:枪和戒指。枪因为浸了海水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就是还在也基本不能再用。戒指因为很小我担心容易丢就找红绳串了戴在脖子上。事实证明我的小心是有必要的,要不然几番奔波下来这个小东西早不知所踪。留下枪是为了自保,留下戒指——也许是出于对林树占用他身体的愧疚,也许是打算没钱时卖了做储备粮,也许只是因为它小不占什么地方也不费什么力气……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把它留了下来。现在,它被叶翔拿在手里。 我舔舔唇,因为躺了近一天一夜,嘴唇有些起皮干涩:“我是在大陆杀了人逃出来的,因为对方睡了我女友。这个戒指是我省吃俭用给她买的……”杀人逃难之说是我编出来骗严五的,能不能骗到叶翔我十分不确定,心中忐忑的厉害。 叶翔闻言只是静静看着我,直到我头皮发紧以为被他识破了谎言,他才收回目光。手指一紧,把戒指握在了手心。叶翔起身,床边的衣架上不知何时摆放了新的衣物,遍地的残骸也被收拾干净。大门的位置悬挂了一层厚重的布帘,有几缕阳光的射线照耀进来。沐浴着阳光换衣的叶翔四肢伸展,蜜色的肌肉拉紧又舒展,服帖不凸张,但一眼就可看出这些肌肉蕴含了多大的力量。明明是很强悍的身体,每一分每一毫却和他的面孔一样精致,都是造物主的钟爱。而想破坏一切的我……相较之下,就像阴暗丑陋的骷髅鬼。卑鄙,满脑妄想,不可原谅。 直到叶翔撩起布帘出了房间,我的身体陡然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吸着一口气,忘记了呼吸。松懈下来,额头上都泛起了细密的汗珠。叶翔——应该没有发现我在说谎吧……眼角看见一缕红色的丝线,我才想起被叶翔拿走的戒指。一时心中感觉十分怪异,带了几分郁闷:他拿走戒指做什么?虽然戒身是铂金,上面也有钻石,在平常人眼中也是十分名贵的饰品,但对叶翔来说又不算什么。他随便一笔生意利润都不知道是这个多少百万倍。军火的交易,为了方便,有时候甚至不用纸钞,而是用金条和钻石。平常人可能看到一枚铂金钻戒会想据为己有,但叶翔……这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戒指被拿走我倒不是十分心疼,也不怎么在意。留下来我也只是给林树做个念想,被拿走也没什么损失。只是脖子上一时空荡荡还有些不习惯,但我原来就没有带饰品的习惯。所以这点不习惯就像落在枝梢上的柳絮,微风一吹,就不知所踪了。 叶翔应该是出去处理昨天晚上造成的破坏去了,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东西,有没有人伤亡……我正想着,就看到有大片阳光洒进来,遮挡门口的布帘被一手拉开,穿着白大褂的时晓咏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等他从逆光处走近,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调色盘一样的脸,姹紫嫣红好不热闹。原本一张还算俊秀的脸,现在看起来都快和人脸扯不上关系了。 “噗……”看到孔雀男吃亏,我忍了又忍,终是没认出,喷笑出来,立即被时晓咏狠狠剜了一眼。眼神很犀利,只是被他这幅花容一衬,威胁就变成了搞笑,我笑的更厉害。结果胸腔震动,牵扯到伤口,一时龇牙咧嘴起来,不知道算不算的乐极生悲。 “呯!”不锈钢托盘被重重放在床头柜上,里面放着消毒药水,无菌纱布,绷带,镊子等医疗用品。对我的自作自受,时晓咏翻个白眼:“老大让我来给你换药!”言下之意要不是被指派了,绝对不会顶着这张脸跑出来。我虽然不敢大笑了,但脸上的表情仍有些控制不住,对方居然也不反击,我有些奇怪。难道这孔雀男改了性?居然没有睚眦必报…… 不过,事实很快告诉我:什么叫做江山易改,什么叫做本性难移。 “嘶嘶~”我吸着凉气,咬牙到脖子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五官有些扭曲:“你就不能轻点?!”时晓咏给我的回答是把刺激性的消毒药水不要钱地倒在我伤口上,用从地狱爬出来一样的森森语气幽幽说道:“你免疫不行,为了避免并发症和发炎,还是消毒干净一点比较好。”说完,镊子夹住的酒精棉球使劲往伤口边上一压。 “嘶~”我现在算是深切体会到为什么都说宁惹君子,不惹小人了。尤其当你受伤,而对方是医生的时候。这报复也太阴损了…… 时晓咏虽然用力到底是医生有分寸,我虽然疼,但伤口并没有裂开。伤口愈合的很好,表面看去就是一块紫红的圆疤。只是皮肤之下,裂开的血肉还需要时间粘合。时间不是万能的,但的确能做很多事情,比如泯灭记忆,消磨疼痛。 一周下来枪伤好了很多,时晓咏不阻拦,我踩着拖鞋,披上外套,经过撩开的布帘,走出房间。入目一片碧水蓝天,海风徐徐,鸥鸟啼鸣。开阔的视线能让人心情一下子好起来。细白的沙滩上两个身影,一大一小。小的活力十足,一身色彩缤纷的连衣裙,带着黄色的编制草帽,在沙滩上跑来跑去,捡捡贝壳捡捡石子,自娱自乐的不亦乐乎。大的那个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但明显放松,宠溺的味道满满的可以嗅到。两人虽然面容没什么相似,但明显是父女,正是叶翔和叶苗。 拖鞋里灌进沙子会很难受,我就没走近,但被兜了一口袋的叶苗看见。小小的身体像个人形炮弹一样冲过来,嘴里还喊着:“大树哥哥!”真难为她还记得我……小人儿最后也没扑过来,因为被叶翔一手按住,最后还是我慢慢走过去的。 因为身高的差距说话不方便,我又不能随意活动,干脆在沙滩上坐下来。叶苗坐我身边,她莲藕般的小手还紧紧拉着叶翔,以致叶翔不得不跟着她弯腰,最后所性也坐了下来。两个大人中间隔着一个小孩排排坐在沙滩上,看着耀眼的太阳渐渐变得柔和,半个海面染上绚丽的色彩。孩童软糯柔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个不停。 “大树哥哥也是为小苗爸爸工作么?” “嗯。”工作……如果陪床也算工作的话,那就是吧。 “叫叔叔。”咦?我转头看叶翔,他看着海面,仿佛刚刚那句话不是他说的。 “可是大树哥哥看起来很年轻啊……而且大树叔叔听起来好奇怪……” “他已经29岁了。所以小苗要叫叔叔。”叶翔转过脸,阳光给他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即使没有微笑,看起来也十分平和温暖:“小苗是懂礼貌的好孩子,要怎么做?” “大树叔叔……”我呆呆应了一声。 “这就对了。”他对孩子——真的很有耐心。据说喜欢小孩子的人,即使大奸大恶,也坏不到哪去。因为他们心中始终有块柔软的腹地,放置美好的感情。叶翔的手下对他忠诚,跟着他有前途固然是一个原因,更多的应该还是对他心悦诚服。他让人愿意追随。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偏偏容不下我,容不下青帮…… “大树叔叔,你伤口疼吗?”肩膀的纱布很明显,叶苗虽小,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不疼了。”已经清理过,上了药,最疼的时候都已经过去。只要不被碰触,就不会再疼。 “大树叔叔,等你伤好了陪小苗玩好吗?” “好啊……”如果你父亲没意见……我时间还很充足。 “大树叔叔,你会一直跟着爸爸吗?” “当然。”我会一直陪着他,直到做个了结:成功了,他死,我亡。失败了,我死,他生。 “太好了!那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了!” 一直在一起……也许吧…… 闻言我不禁抬头去看叶翔,正与他转过的脸对上。原本青绿幽深的眼睛,因为沾染阳光多了一层金色,看起来温暖很多。面部线条也变得柔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低头一看,就看到了戴在叶翔左手尾指上的铂金钻戒。乌黑的石墨经过极大的压力和多番的地壳变化,几亿年下来终于褪去不起眼的颜色,成为价值连城的钻石。晶莹的结构体在柔和许多但仍然明亮的阳光下,不知疲倦地反射光辉,自身也变得光芒四射。 太亮了……我眯起双眼,有什么东西滚动着要流出来,被拼命抑制住。我只是觉得太刺眼了…… 第二十六章:梦境 养伤的日子平静无事,我感觉好像置身云端,连踩下的步子都是软绵绵的。早晨可以睡到自然醒,餐后陪小苗玩一玩,傍晚的时候沿海边沙滩走一走。除了饮食被完全掌控,每天只能吃清淡的食品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悠闲到不行——这样的生活,简直像在做梦一样。 只是叶翔依然在世界各处奔波,几天回岛上一次。在这期间,从叶翔手下的言谈中,我也听到一些关于外界的消息。比如地中海某座有土着居住的岛屿,原住民不知怎么得到几箱金子。消息传出去,附近的海盗闻风而动。再比如意大利某渊源流长的黑手党家族在和另一稍弱的古老家族争夺魁首时败北,原因是对方突然得到某某支持……外面风吹云动,这里仍然碧海蓝天,一片祥和。 就在这片祥和当中,岛上迎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威振遥。他好像是专门负责叶翔海上运输生意的。那次之后,就没再听过他的事。小苗正在沙滩上垒城堡,看到他第一个张着手臂冲出去:“威叔叔!” “哈哈!我们的小公主好像更漂亮了啊!”威振遥一下子把小苗抱起来,用胡子蹭小姑娘的脸。小苗痒的咯咯笑。威振遥人长得壮实,直接用力把小苗抛起来又稳稳接住,小苗一点也不害怕,看起来十分兴奋,每次被抛起都刺激地直叫。看来两人常玩这个游戏。连抛了六七下,威振遥才稳稳抱住累的直喘气的小姑娘走过来。 我想起曾经在他和严五面前说过的话和自己如今的处境不禁有些尴尬,但对方看起来居然比我还尴尬。是没想到我效忠你们老大效忠到床上去?还是没想到你们的老大是同性恋……嗯——他只是上了男人,还算不得同性恋,不然小苗是怎么来的? 克劳德跟着叶翔,两人都不在岛上。目前岛上的事都是时晓咏在主管,他能跟着叶翔自然不只是会医术那么简单。此时威振遥来岛上,时晓咏也从他那个满是消毒药水气味的房间走出来。 “你怎么来了?”时晓咏说话十分不客气。虽然同样在叶翔手下工作,但他和威振遥明显不对头。 “最近海上查得比较严,很多航道被警戒。老大放我几天假。”威振遥弯身放小苗到地上,看着小公主一蹦一跳地跑开,继续她的建设大业。他豪迈一笑,似乎对时晓咏隐隐的敌意毫不在乎:“正好也想念小公主,我就来旅游了。嗯,这边风景真是好啊!是个旅游度假的好地方!”说完也不顾时晓咏难看的脸色,招呼佣人给他找来沙滩伞,躺椅,酒和水果。他把东西布置在沙滩上,仿佛真的只是来度假的。 “哼!”威振遥明显开始享受的姿态自然让时晓咏不爽,但毕竟算是同事。他再不爽,还是忍了,气势汹汹地又冲回他那个满是冰冷机械的医疗室,想必是捣鼓他那些奇思妙想的实验去了。 我没有搀和的意思,也搀和不进去。虽然一样跟着叶翔,但我这个“效忠”到床上的角色,地位无疑十分尴尬。叶翔若是把我看得很重,我还能自诩妲己之流。不能流芳千古,好歹也遗臭万年不是!也许在外人看来,叶翔已经对我不错。可他们不知道,我仿佛行走在钢丝上,下面是万丈深渊。我步步艰难,摇摇晃晃,不知道自己能走多久,只知道一旦跌落,就会粉身碎骨。 晚上时晓咏为我换药的时候,伤口基本已经愈合,只要不做过激的运动就不会裂开。接下来的时间,药物起的作用就不大了,只能等身体自己慢慢恢复。服用的药品里含有少量的安定成分,可以帮助睡眠,所以我几乎是一粘枕头就睡着了。这一觉睡得死沉,仿佛要把以后的分一次休息个够。意识沉睡中,我又仿佛做了一个梦。 那是一个很奇怪的梦,周围全是粘稠的黑暗。我仿佛置身水中,身体的骨骼因为巨大水压而扭曲,血肉只能感到冰冷。没有任何画面,也没有任何声音,只有一道昏暗的光束,劈开黑暗。浓稠的黑暗有如实质,被分开后就像两座望不见顶的峭壁,光束则是这两座峭壁间的空隙,我就置身于这空隙中。 背后是能吞噬一切的黑暗,前面是难以猜测的未知,做出选择并不难。我抬脚迈步,这才发现身体沉重无比,每一步都异常艰涩。只走了几步,我就汗如雨下。但我知道,这是假的,我没有流汗,因为这一切只是梦。我只是梦魇了。只是一个梦而已……我清晰地知道这点,却醒不过来。前方有什么在呼唤着我,越来越急切。不过是一场梦,没什么好怕的。我咬牙,再次迈步前进。 这次的梦境异常真实,也异常漫长,仿佛没有尽头的光束随着我不懈的努力,终于可以望见尽头。我再次鼓气,抬起沉重如石桩的脚,慢慢地,明确地沿着光束前进。终于触摸到光束的尽头,我疲倦地露出一个微笑,眼前突然绽出一片耀眼白光,双眼被刺激地闭紧…… 再睁眼,我明显感到眼珠干涩无比,头疼欲裂。身体好像被灌进水银,沉重乏力,冷汗不断。我记得自己做了一个梦,却不记得具体内容,大脑一点记忆也没有。身体不是已经好转了吗……怎么会这么难受……这不是枪伤能造成的…… 双眼艰难睁开,我一抬眼,就对上一双青绿的眼睛。叶翔没有表情,青绿的瞳孔有些涣散,明显是在回忆什么。我不知道他在回忆什么,但显然不会是什么美好的记忆——因为那双眼睛里是一片死寂,像弱水,没有什么东西能浮现在它上面,没有任何生机。 “唔……”我试着说话,但喉咙干涩无比,仿佛已经连续几天几夜没有摄入任何水分。反倒是叶翔被我这细微的声音惊醒,僵硬的双眼眨动一下再睁开,就恢复了原本的样子。虽然还是一片冰凉,但总比砸下去也听不到一个响的死水好。他冷冷看我一眼,看着我努力想要坐起来,看着我努力像发出声音……却没有任何动作。他只是冷冷的看着。 “唔!”我闷哼一声,冷汗如雨滴滚下。刚刚尝试坐起来没想到身体僵硬,一点力气都没有,直接滑倒牵动了右肩的枪伤。那里正在愈合,新长出的血肉最是敏感柔嫩,这下拉伤,真的是痛的钻心。那道冰冷的视线落在我肩膀上,才回暖一些。犹如铁钳的手抵住我后背,支撑我坐起,另一只手则端起床头柜上的茶杯,贴到我唇边。 喉咙干涩的厉害,我没有犹豫就张嘴喝了。这才发现水早已凉透,滑过喉咙那股痒意也就更加难以忍受。猛然推开嘴边的茶杯,也顾不得肩膀的疼痛,我俯身床边,双手捂嘴也止不住撕心裂肺的的咳嗽。咳了一两声,喉咙的痒意并没有好转,反而更加难受。我感觉那个地方仿佛被硬塞了一把沙子,胸口也被堵住挤压一样,闷得厉害。咳嗽越演越烈,简直要把心肝肺都咳出来。 不过,估计情况比咳出心肝肺也好不了多少……有滚烫腥咸的液体顺着喉咙咳出来,流了满满一手心,更多的部分,就顺着指缝流淌,抑或不堪重负凝聚成滴滴落床单,洁白的床单上霎时绽开了一朵朵红花。液体咳出来,咳嗽反而暂时止住了。我放下一直紧紧捂着嘴巴的手,摊在眼前,上面满掌心的猩红液体,齿颊间铁锈般的腥气更是提醒着我真实。即使不看,我也知道此时自己脸白如纸。 只是睡了一觉,虽然这觉沉了些,长了些。但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我茫然抬头,对上叶翔微微睁大的眼睛,他的脸色也奇差无比:“我这是……怎么了?” 叶翔手里还端着刚刚给我喂水的那个杯子。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水也清澈透明,但现在都溅上猩红的液体。玻璃杯被染脏,血珠化成丝缕融进清水,整体变成了粉色。相较之下,握着玻璃杯的大手却用力到骨节指腹都变成青白色,一如他此时的脸色。青绿的双眼里泄露出微微的震惊,但很快涌出更多的感情。太复杂,我看不懂。我看着他并不丰润的唇抿成锐利的刀锋,他没有说话。 天气很热,掌心的液体很快变得粘稠。好像不止掌心,我整个身体都被一层粘稠却密不透风的薄膜网住,呼吸艰难。明明是炎夏的天气,我却从头到脚,从心到手一片冰凉。我再问了一遍:“我是怎么了?”出口的声音嘶哑,仿佛被什么从中间劈开。我没有力气,音量也不大,却看到叶翔被惊醒般整个身体震动了一下。 “……” “嘭!”玻璃杯碎裂的声音打破这片死寂,我这才发现他居然用力到把玻璃杯握碎的地步。碎掉的玻璃碎片握了满手,有鲜艳的红色液体顺着他握成拳的手滴落,把这片地毯染上更多红色。 叶翔没有说话,他猛然站起身,疾步如飞除了房间,好像有什么恐怖的鬼魅在身后追赶。沉重的木门被推开,又在他身后重重地自动关上。一分钟后,沉重的木门再次被缓缓推开,我僵硬地扭头看去。 第二十七章:喜欢 沉重的木门再次被缓缓推开,我僵硬地扭头看去,是时晓咏。他还是那一身百年不变的白大褂,手里拿着托盘,看我的眼神有一些蔑视,又有一些怜悯,放佛在看一个沉疴难治行将就木的将死之人。我也看着他。 镜片后的双眼怜悯之色更重了些,但怎么都看不出一丝同情。他凉凉开口:“你昏睡了三天三夜。在这期间,我为你做过检查。岛上器械不多,但基本的几样医疗设备还都是有的……我很奇怪,这样的身体,你居然还活着,而且一副没事的样子。你患有肺癌,晚期。” “!” “癌症后期,难以计数的癌细胞呈指数爆炸分裂。很多病人不是因为这些癌细胞争夺身体养分而死,而是承受不住癌细胞不断扩散侵蚀疼痛而死。但你好像一直都不怎么疼……其实——就这样死了,对你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他说完这句,停顿一下,转而说起另外一件事:“你还没昏睡的时候,老大回了一次中国。你猜他遇到什么呢?” “……”掌心的血液已经完全凝固,我疲惫地闭上干涩的眼睛,觉得体内的血液也随着时晓咏的话凝固了。 “从来没有过子虚乌有的死人,一个小小的地头蛇也戴着和老大一样的戒指……啊,戒指一样没什么,但上面还刻了字。嗯,什么来着?CL?居然也一模一样!听说那帮派老大还有过一个二当家的情人,名字和你一样也叫林树,后来被查出来是警局的卧底。当家的还没处置他,他就不知所踪,完全失去了联系。林树,你说——我们是该叫你二当家还是林警官呢?嗯?” “……”果然,被揭露出来,我反而把一直提着的心放下了。林树的身份我不清楚,但苏醒时他是警察没错。我用警察的身份靠近叶翔,一步一步,越靠近我的目的越容易实现,同样的,我也更容易暴露——没人会粗心到把一个不明身份的人放在枕边。叶翔已经发现了,却没有杀我,这说明我还有用,他还不想我死。抑或,不用他动手,病痛就可以夺走这条并不鲜活的生命。 “就这样……老大居然还让我救你!”嘭的一声极响,不锈钢的托盘被重重砸在桌子上。时晓咏咬牙切齿看着我,一副恨不得生食我骨肉的样子。他这种感受,我怎么能不明白?游走在黑夜中的组织帮派最厌恶的,大概就是叛徒,而卧底无疑是最不可原谅的一种。他们的反水,给组织带来的不知是血的教训,更有精神上的巨大打击。想一想,昨天还对你笑陪你喝酒的人,今天就对你举手开枪…… 因为相熟,因为信任,所以没有任何防备。然后这些信任会化成最锋利的刀子,被你亲密的人拿着,捅进你最柔软的地方。因为信任,所以知道要害,所以一击致命。这种打击,谁也受不了。叶翔和启叔于我,知道消息的那一刻……说是天崩地裂也不为过。所以对待叛徒,这些黑色或灰色势力从不手软,手段越残忍越大快人心。仿佛只有最大强度地伤害对方,才能吐出憋住的那口浊气。但若是真正亲密的人反水……挥舞在叛徒身上的刀子,他们未尝不会疼。只是疼也要咬牙忍着,继续挥刀。疼?疼就对了,就是要你疼!疼才会长记性,才会引以为戒,下不再犯。 酒精棉球擦拭在肌肤上的感觉永远不会让人习惯,我肌肉一紧,知道接下来必然是尖锐的刺痛。果然,冰冷的针尖从手肘内侧的柔嫩肌肤刺入,扎进血管。时晓咏虽然心中气愤,手上的动作还是很稳的。针管慢慢后拉,暗红色的液体沿着透明纤细的输液管缓缓流入不知粗大多少倍的玻璃管。没有多久,就抽满了一玻璃管。 “你……都快死了,还来接近老大做什么呢?”时晓咏把玻璃管贴上标签放进一个白色的小箱子中保存,突然开口。我一手正压住酒精棉球止血,闻言一愣。 “癌症初期如果及时治疗,通过化疗等手段运气好了还有康复的机会。但中期就只能延长生命,晚期——就纯碎是熬时间。做再多努力也只能让你少受点罪。只剩这么一点时间,为什么不去完成未了的心愿?花一条命来争做这个卧底有什么意思?为了钱?警局没钱给你。为了名?你要是什么都没做就死了,就会背负一个永远的恶名。就算成功了,建下再大的功劳,你也没有生命去享。所以……你到底图什么?还是,你真的把自己当成正义的化身,誓死也要为正义献身?”时晓咏说着,他自己就笑了,充满讥讽意味的笑。 接近叶翔做什么?想要他死,想破坏他的一切……这么说,就是叶翔曾说过不杀我,也不会再容我活下去。我虽然已经死过一次,现在好像很快就要死第二次,这条命不值钱,但我还不想给别人。我还有那么多事没有做,好不容易活过来一次,却在时日无多的时候才知道,这次重生是带了倒计时的。已经浪费的时间追不回来,剩下的时间可能也不会再有机会。我重活一次,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了什么…… 因为不甘心!我不甘心。叶翔的背叛死了青帮那么多兄弟,我也死于非命,他得到青帮不爱惜反而毁了它……他怎么可以一点代价都不付?!凭什么他可以这么任意潇洒地活着,我们却要这么痛苦的死去?!凭什么?!我不甘心!!所以我要让他付出代价!!这份心情,从我下了决定开始就从未改变,就是现在也是如此。但事实呢……只要一靠近这个人,事情的发展就完全滑向了预料不到的方向。和叶翔发生身体上最亲密的关系而受伤到习惯,因为他四处奔波甚至挨了一枪感染差点死掉,如今更是真真正正的疾病缠身命不久矣……他就是我的劫,定要伤我亡我! 下定决心找到目标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很难活下来,却不知道会这么难。即使叶翔不杀我,死神也会带我走。该来的,终究躲不过。我捻起消毒止血的酒精棉,发现细小的针口已经不再出血。不自觉把棉球抓在手心,整体洁白的棉球立即换了一个颜色。不知道这个借来的身体还能撑多久,但我还没死,所以一切都没有结束。 “……我已经不是警察了,自然也不是来做卧底。我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想快意地为自己而活。我想享受能多一天就多一天,所以我来到这里。然后遇到了老大……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喜欢他,从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我可以为他死。虽然我本来就活不了多久。”这样说出自己的心意是第一次,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第二次。借着别人的皮囊说出“我喜欢你”……叶翔,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陈树喜欢你,不会知道我陈树有多喜欢你,喜欢到…… “你们应该最清楚不过,我从跟着老大起,就没有做过任何对你们有害的事。”我说的都是实话,只是隐藏了自己的真正目的不说。比真假掺杂的谎言更厉害的是把真话只说一半。 时晓咏有些怔忪地看着我,一副见鬼的样子:“你……你喜欢我们老大?” “我这辈子,就喜欢爱过他一个人,永远不会喜欢上别人。所以,我愿意跟着他,在他身下雌伏。”何止这辈子?上辈子我已经栽在他手上一次。 时晓咏呆愣一阵,猛然被鬼踩了脚般跳起来,手指指着我只颤,激动地直哆嗦:“你、你……就你、还喜欢我们老大?!你也不看看、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鬼样子,都快死了还打我们老大的主意!”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时医生,我说的可是真话。” “我们老大才看不上你!告诉你!我们老大早有心上人,他……” “时晓咏!”木门猛然被推开,叶翔端着一个瓷碗出现及时喝止了时晓咏,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时晓咏顿时憋得满面通红,他明显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又不敢违抗叶翔,所以怏怏不乐甚至有些怒气冲冲地端着托盘出去了。 “你……”是刚来还是早就在门外?有没有听到什么?听到了又听到多少……有些话虽然说出来,但在陌生人面前说和主角面前说肯定是不一样的。首先涌上心头的不是羞赧,反而是隐隐的恐惧。是的,我害怕,就这样把自己的心捧出去,他会再给我扎上一刀。上辈子我还什么都没敢表达出来,他已经捅了我一刀。这辈子我都明目张胆的表现了我对他的觊觎,难免他不会再给我一刀。毕竟他是有女儿的人,喜欢的应该是女人吧……被一个男人表白,还是一个将死无用的男人表白,对他而言应该算是侮辱吧…… “擦擦脸和手吧。”还带着热气的湿润毛巾突然贴上我的脸,我有些反应不及地抬头。叶翔还是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无喜无悲,自然也没有觉得受到侮辱的愤怒。他真的没听到……心里有些隐隐的失望涌上来,错过这一次,我永远都不能再说出自己的心意了。不过,也好……我接过毛巾擦净脸和手上已经凝固的血液,喉咙的痒意仍在,但咳出血后反而舒服不少。 擦完脸毛巾就被叶翔拿去,他把乘着粥的瓷碗递给我。香喷喷的粥里甚至洒了细碎的砂糖,碗边还放了一把瓷勺。我怔忪一下,默默拿起勺子开始吃了。 勺子大小适中,一勺一口。不大的瓷碗,粥面很快下去一半。叶翔也放好毛巾从洗手间出来,他在床边的凳子上坐下,一言不发。我也安静地吃粥,小碗里米粥还剩几口的时候,他突然开口:“你喜欢我?” 第二十八章:任务 “咳咳!咳!”一勺满满的粥刚入口就听到叶翔这句话,我受到的惊吓不是一般的大。心里一急,那口粥就卡在了嗓子眼,一时咳得面红耳赤,连泪花都呛出来几滴。他听到了!他听到了!他听到了……满脑子就只剩这一句话。 “你喜欢我——为什么?” “啊?”手指为我擦去嘴边米粒的动作是无比温柔的。叶翔又问了一遍:“你喜欢我什么?” “……”我把空碗放到床头柜上,手指不自觉一紧:“……喜欢——很多啊。你样貌好,有权势有地位有钱财,一定有很多人喜欢你……我只是这么多人其中一个。” “可是他不喜欢我……”叶翔的手指为我擦净嘴边的米粒,青绿的眼睛有些涣散幽远,仿佛在透过我看谁。他喃喃重复一遍:“他不喜欢我……他走了……” 心脏好像被一只大手握住,有些喘不上气来。我放低了声音问:“她是你喜欢的人?”又想到小苗,“小苗是她和你的孩子?” “小苗?是他的孩子……”叶翔似乎还没从回忆中出来,他这种看起来温和无害的样子让我不确定他是正常的,还是病发了。 “他留给我的只有小苗……我给他创造最好的生活,让他不用再辛苦……为什么要走呢……” 我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感觉。小苗是三年前出生,是在叶翔背叛我的时候出生的。创造最好的生活……难道这就是叶翔背叛我的理由?为了他的爱人和孩子?然后他的爱人离他而去,他大受打击患上解离症……呵,这真可笑——可我笑不出来,指甲几乎要抠进手心的肉里去。叶翔,叶翔!我陈树哪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待我?!你心爱的人重要我就活该枉死?!我怎么甘心——就这样……面对第二次的死亡…… 炙热的手掌抚上脸的动作让我一惊,握紧的拳头放松了些。叶翔的声音还是低低的,但已经慢慢恢复了清明:“你喜欢我。真是可惜——你也快走了。”结有枪茧的掌心有些粗糙,即使离开那种磨砺和炙热的感觉仍然挥之不去。 叶翔收回手,声音已经彻底恢复成平时的冰冷:“真是可惜……”说是可惜,却完全听不出有多少遗憾。“你也算是为我做过事。你隐瞒的警察身份我不再做追究。只要你接下来的日子不做傻事,就可以平安无事度过最后的时间。”说完就大步走开,推门出去了。我的视线落在那个已经空了的瓷碗上。虽然还是夏天,残留的浅浅粥底应该也已经凉透了吧…… 不做追究……你可以不追究,我却不行。知道自己除了死亡没有别的下场,不用考虑后路,反而没有什么顾忌了。不冒冒然动手只是因为机会只有一次,我想成功就要好好计划一番。剩下的时间,可不多了…… 木门被推开的声音,我转头,看到花裙子的一角和一条又细又黄的辫子,然后是小苗探头进来,手上还扯着一个人——威振遥。他望着我有些无奈地笑笑,显然是被小家伙硬拉来的。 小苗个头小速度还挺快,蹬蹬蹬踩着小凉鞋跑过来,又在威振遥帮助下努力爬上了椅子和我平视。小人认真的看着我:“大树叔叔,你要死了吗?” “小苗你……”威振遥皱眉。 “小苗知道什么是‘死’吗?” “小苗知道。爸爸说‘死’就是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也看不到了。大树叔叔,你也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吗?”有些肥嘟嘟的小脸一片认真。 “……是的。”可能……还会带你爸爸一起去……你会怨我吧…… “那大树叔叔就再也不能和小苗一起玩了?” “……不能了。”小苗头发又细又少,发梢还有些黄,一低头两条小辫子晃呀晃的怎么看都像被霜打黄的叶片。可怜兮兮的样子实在很难让人讨厌的起来。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嗯,摸起来还蛮滑的:“我不能陪你,但你还有时叔叔、威叔叔……他们都会陪你。你不会孤单的。” “那大树叔叔呢?你会孤单吗?”小苗抬头看着我,满脸的关切不是假的:“如果大树叔叔孤单,可以去找小苗的妈妈。虽然他没你好看,但爸爸说他脾气很好,不会欺负人。” “呵……”我哑然失笑,在小人头上用力揉了几下。难道真的是像母亲多些?你和叶翔可一点都不像…… “那个,大树叔叔,如果你见到小苗妈妈,可以把这个给他吗?”莲藕般的包子小手从裙子的口袋里拿出来一张叠成四层的纸递给我。我展开一看,发现是一张涂鸦。画的内容十分简单,三个手牵手的火柴人,两大一小,一家三口。“大树叔叔告诉小苗妈妈:小苗很想他,爸爸很想他。” “……好。”我把纸叠好收起,认真回复小人:“我一定会把这幅画给她看,告诉她你们一直很想他。” “太好了!”到底年纪小,感情来得快也去得快,不明白死亡的真正含义……这样也好。对不起,对你撒谎了……小苗,这些话,还是让你爸爸自己去说吧。我会让他们团聚的……对不起。等你再长大一些,明白死亡的真正含义的时候,再来恨我吧…… 目送那抹亮眼的彩色蹦蹦跳跳跑出去,威振遥有些歉意地开口:“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你不要放在心上。只要接受时医生治疗,应该可以减轻很多痛楚,延长生命。” “我没事。小苗很可爱。我很喜欢她。”我看着手里的画:“也许在她看来,这只是一次长途旅行。我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只是不会再回来。”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病了的?”威振遥突然问。我愣了一下,他继续问:“不可能是今天才知道吧?之前为什么不治疗呢?” ……我就是今天才知道的啊…… “如果他们知道你身体的状况,根本就不会派你来。你这副身体什么都做不了……为什么不去治疗反而要掺进来?”他叹了一口气,看我的眼神很复杂。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警局当初能轻易找到和严五的接手地点,为什么至今没有动作也没有联系我,原来警局的卧底是威振遥。威振遥……也许并不是他的真名字。我已经在叶翔身边呆了这么久他才和我接头,应该是观察我很久了吧……那这时候出头是因为确认我没有弃明投暗外加同情我? “你不该来的……”威振遥说这句话的语气真的很为我惋惜,我明白他的意思。卧底在卧底期间死去,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可能死后都要背负一个黑暗的影子。到死都被应该是自己伙伴的人认为是敌人,到死都不能恢复在阳光下行走,死后灵魂在地下也不能安眠吧……如果是林树,的确不该来。但我是陈树,所以我来了。我原本就出生于黑暗,成长于黑暗。阳光虽然温暖,但也能灼伤皮肤,这种光亮和温暖到底不属于我。 “那个号码是多少?”这个房间没有监视器。威振遥可以观察我那么久才向我说明身份,我却不能效仿——因为时间不多了。我问的号码是当初签订保密协议时一起快递来的那个联系方式。虽然从没用过,但当时背下现在还记得。 威振遥顿了一秒就明白我的意思,十分配合:“XXX XXXX XXXX。”完全正确。 “你愿意帮我吗?” “……什么意思?”他换了一个站立的姿势,注意力明显放在门口附近的动静上。毕竟没有一个密闭安全的环境供我们交谈。 “我不想死在这里,一事无成。”如果是林树,就这样死掉一定也很不甘心吧。“你能跟在叶翔身边到这个地位,一定隐藏的很深,没有至少三年的功夫都不会有这个成绩。”三年,正是叶翔背叛我至今的时间。要想接近他,只有那个时间段是最好的。但那个时候叶翔除了青帮还一无所有。所以威振遥的目标不会是还没成长起的叶翔,而应该是别的,更大的目标。 “你想说什么?”威振遥脸上带着鼓励的微微笑意,粗狂的外表只是一个掩饰,他的内心显然是与之相反的谨慎精明。 “你应该不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吧?”虽是询问,我的语气却是肯定的。 “你警惕性不错。”威振遥收起笑意,眼神变得严肃起来:“我是国安部的人。这次接近叶翔是为了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 “追查一批军火。”剩下的不等我问,他就压低声音迅速说下去:“苏联解体后,大量武器和弹药以及其他一些军事设备不知去向。这些武器足以武装一支百万大军。而且其中还有不少核武器,价值在几百亿左右。我们怀疑这些武器散落在我国周边的苏联前加盟共和国手中,但他们吃不下这些武器,极有可能把它们出售给那些军火大鳄。这些武器能够给国际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不只中国,别国也都有派出人手调查。我就是追着这条线索查到这里。只是没想到……” 没想到叶翔为成长到这地步么…… “叶翔一定也有掺手进去,保存有相关的资料。只是我被安置管理海上的运输交易,完全摸不到核心。三年下来什么都没做成。”说到这里,威振遥脸上露出疲色来。任谁追查一个东西连着追查三年没有任何进展都会身心疲惫。 第二十九章:不痛 “……我可以帮你。”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用怎样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只记得那天威振遥审视我很久。在别国人手不断搜寻的三年,他却一直停滞不前毫无进展,我猜测他不会甘愿这样沉默下去。生长于光明的人纵使一时走进黑暗,对光明的向往却是永远不会消失的。而且和这些黑暗势力打交道,犹如在悬崖之间走钢索,一步踏错就不会再有重来的机会——不可能寄希望于像我这样虚无缥缈的重生。 “我能接近叶翔找出你要的资料,而且我快死了——没人会防备一个病入膏肓的将死之人。” 威振遥手指一动,我知道他是心动了,但谨慎的天性让他仍有疑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快死了,名利对你无用,你看起来也不像是贪图虚名的人。而且——如果你真心跟着他,他未必亏待你。” 这是试探? “威振遥,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人恨叶翔,那人一定是我。如果这世上有很多人恨他,最恨他的一定也是我。”阳光从缝隙照设进来,夏日的阳光,即使是夕阳,依然带有炙热的温度。一缕缕光线犹如光剑,我看着自己双手,被光剑穿透,没有痛楚,但也感受不到温度。这个身体——还能支撑多久? “既然我已注定要下地狱,他自然要和我一起。”黄泉路上有人作伴,才不孤单么…… 没有再去看威振遥震惊和疑惑的眼神,我知道他必然想问我和叶翔之间有何纠葛,居然达到了以命相搏的地步——我不想解释了。重生以来被强压下的疲惫在得知这具身体也命不久矣之后大山般一起压下,我很累很累了。对死亡的恐惧是所有生物的天性,人自然也不例外。可是我本该死去——死后也许什么都不留下,完全消散,可能灵魂脱壳被打进地狱……谁知道呢?灵魂在疲惫的时候可以得到死亡作为永远的安眠,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是枉死,也曾想着就这么失去意识也好,得到永远的安眠,没有任何感觉,看不到,听不到,不会痛,不会悔,不会爱,不会恨,不会记得任何人……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人出生之初婴儿时就没有任何记忆,也应该这样走才对。可是我回来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回来了。 我有了新的身体,新的身份,新的工作,新的责任……如果就这样接受一切,安分的生活下来——我怎么甘心!!听到青帮已经解散的消息,听到叶翔甚至连一场葬礼都没有给我,亲眼看到启叔的背叛,肖莫也被连累……我怎么能甘心!!叶翔,叶翔,你想要的东西珍贵,我辛辛苦苦守护的东西就可以弃之敝屣了?! 我是陈树,曾任青帮的当家,少年时就枪林弹雨走过来的陈树。青帮在我手里止不住日渐衰败,我被无数人或明或暗指着脊梁骨骂“扶不上墙的烂泥”,但我依然挺到最后一刻只因为——在我的字典里,没有“以德报怨”这四个字!!别人看不起我,我就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总有一天能做出成绩给他们看!叶翔的背叛,青帮的解散,也必须用鲜血来洗刷! 叶翔,我是喜欢你,但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例外——你活的也不好不是吗?来吧,和我一起下地狱。死亡是不痛的,活着才痛。 “你真的不疼?”时晓咏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回,冰凉的听诊器贴上衤果露的肌肤立即刺激地有几颗小疙瘩敏感地立起。我感受了一下,胸腔那里有些闷和胀,喉咙有些痒,但真的没有一丝疼痛感。见我摇头,时晓咏不说话,认真停了一会,他摘下听诊器,眉头紧锁,显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怎么可能不疼呢……”他喃喃自语,对我身体的状况难以理解,无从下手。他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很多天,我习以为常,懒得理他,径自扣自己的衬衫扣子。都明知道自己活不久了,谁还在乎身体疼不疼?不疼才好,少受点罪不说,活动也不受影响。嗯——除了偶尔喉咙一痒咳口血,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时晓咏之前才会完全没往肺癌的方向想,也没有检查这具身体。直到这具身体破败不堪我开始咳血,才初步感受到了癌症对身体的影响。 “像你身体里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这个地步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活人。不过,你这个活人也和死人差不多了。谁也不知道你能撑多久,也许和我说完话你就突然倒下也说不定……”自从林树警察的身份暴露之后,时晓咏毫不掩饰对我的恶意。这些话都是他说了很多遍来打击我的,但我给他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每次都是他自己在说,说了没多久就气得拂袖而去,这次也不例外。 时晓咏走了,耳边彻底安静下来,一时居然有些不习惯。衬衫的扣子扣好,我就直接去了岛上的厨房。厨娘是一个肤色偏黄的中国厨师,厨艺很好,尤其擅长煲粥和汤。见我进来匆忙站起,向我招呼:“林先生!” 我对她一笑,示意她不必在意:“有什么甜汤么?” “有、有!我煮了叶先生最爱喝的酸梅汤,林先生要来一碗吗?量很够!”厨娘闻言马上热情推荐给我冰镇的酸梅汤。我听了却有些疑惑:酸梅汤?叶翔什么时候喜欢喝酸梅汤了?他不是喜欢清凉解毒的绿豆汤么?酸梅汤……那是我最喜欢的啊……瓷枕是这样,甜汤也是这样——他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接受了我的青帮,就连我的爱好也一起接手了?呵……别说笑了。 拒绝了厨娘要帮我端托盘的好意,我独自端着红木的托盘向岛中央的别墅走去。想起厨娘看向我那不自觉的担忧眼神,好像我的身体是纸糊的。没有任何人遮掩,岛上的人都知道我患上肺癌还已经晚期,命不久矣,看我的眼神都是带着怜悯的灰色,像是看一个死人——虽然也差不多。没有人为我担心,他们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我死了,叶翔的病怎么办。唯一只是为我这个人担心的,大概只有这个文化水平不高但性格朴实的中年厨娘了。 我不自觉微笑,将手里托盘端的更平。快步走到书房门前,我以食指第二关节叩门。叩门的笃笃声中,门后响起叶翔平淡的声音:“进来。”我推门进去,看到他正面对窗子。落地的窗户大开,这是三楼又在海边,灌进来的风虽然凉爽未免太大。暗色的窗帘被风鼓吹的猎猎作响。我不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段打扰,他也知道这个时候来的都是我,连头都没回。 “老大,酸梅汤。” “……放那吧。” “冰块快化了,现在喝最好。” “……知道了。”叶翔皱眉,终于转过身来,端起瓷碗抿了一口,眉心皱的更紧了——他明明不喜欢喝。我冷冷看着,并不说话。我是看不透他的心思,但他要这么折磨自己我也懒得管。 瓷碗里的酸梅汤很快见底,等叶翔把空碗放下。我收好托盘,就要出去。 “等等。”叶翔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我依言停下脚步,转身对上他的眼。青绿的眼睛野兽般只盯着我,仿佛能看穿人的内心。他慢慢开口:“你最近怎么了?为什么每天端汤来?这不是你的工作。” “因为我喜欢你啊。”喜欢这两个字,可以很轻,也可以很重,就看说和听的人有几分真心。而且开过一次口,再说出来就容易多了。“端汤什么的是我心甘情愿,因为我要追求你,讨你喜欢啊!”这句话说完,我明显看到叶翔脸上的表情有几分僵住。 “不过老大说的对,这的确不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应该是给老大陪床才对啊~”放下手里的托盘,我直接向叶翔慢慢走去:“老大很久不睡一定累了吧?今天天气这么好,为什么不好好休息睡一觉呢?” 我边走边解衬衫的扣子,走到叶翔面前,扣子只剩最下面的两颗,胸前的苍白肌肤露出大半,和受凉挺立的两点一样醒目的是胸口中央和右肩的两枚圆形伤疤。我看着叶翔的眼神从我刚走进时的冰冷慢慢变得涣散迷茫,第二人格渐渐占据了主导。我走到他可以触到的位置就停下,叶翔的眉心仍然紧锁,他伸出手指,突然碰触我右肩那枚铜钱大小的紫红伤疤。 刚刚愈合的细嫩皮肉被结有枪茧的指尖一触,我就情不自禁打个寒颤,控制住自己想要后退的毛骨悚然感。那一开始的轻触好像只是试探,就像小孩子看到美丽的气泡会忍不住伸出手指碰触,但哪怕是再轻微的碰触都会让彩色气泡破灭。一触即收,我没有后退,再贴上来的就不只是手指,而是整个厚实炙热的手掌。 叶翔站了起来。 第三十章:亲密 他站了起来,背对着窗,光线投进映射而成的巨大阴影完全笼罩了我,贴近的高大身躯给我带来的压力陡然倍增,我终是控制不住后退了一步。这一步只动了一半,就被叶翔制住,然后是一阵天旋地转,身体下陷进柔软弹性的沙发长椅中。身体弹动两下,还没完全愈合的伤口因震动出现疼痛,而随着叶翔身体的重量也加诸到沙发上,下陷更明显了些。 我平躺着,衣襟大开。炙热的大掌再次没有缝隙地贴合上衤果露的肌肤,暴露在冷风中的肌肤一阵温暖。被触摸的地方暖意是如此明显,越发显得还没被触摸到的地方冰凉,肌肤阵阵颤栗。叶翔像得到一个好玩玩具的孩子,对柔顺躺在他面前的身体产生极大的兴趣,这里摸摸,那里舔舔,玩的不亦乐乎。 肩上的枪伤被滚烫的唇舌允舔的感觉十分不好,那里的皮肤是刚刚长出的,鲜艳的红色就像裸露的血肉。如今被直接允舔……就像被叶翔直接撕裂吞噬血肉似的——侵犯的感觉太过明显!双手不自觉握拳,右手用力牵动肩膀的伤处一阵疼痛,内部牵扯的疼痛和外部深入的舔舐叠加,没多久我就闻到了血丝的甜腥气息。血液的气味让匍匐在我身上的叶翔一怔,仿佛依依不舍似的在殷红的圆形疤痕上又轻舔了两下,允尽红丝,才把目标转到别的地方。 没有实用装饰性的两点被揉捏玩弄一会,显然什么东西都不会吸出来,一点被猛然轻咬了一口——对他来说也许是轻咬,但对我来说已经感觉到了尖锐的刺痛,想必那处会留下一个整齐的牙印,所幸没有出血。叶翔吸允半天没有尝到任何成果,从这一咬我清晰感到了他的不满,一咬之后,眼前黑色的头颅继续下潜。 平坦柔韧的白色腹部被留下几处红痕水印,叶翔终于把目标定在了我宽松的休闲裤上。我配合抬腿,没有皮带的裤子褪下来十分轻松方便。衬衫大开,裤子褪下,不用看我也知道这幅样子有多么羞耻,尤其沙发正面的窗户还大开着,暗色的窗帘被风鼓吹地猎猎作响。放佛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衤果一样,浓重的羞耻感挥之不去,连带着身体也格外敏感。唇舌在肌肤上粘连游走,银靡的允舔声就像在耳边响起一样。手臂前挡横在眼前,闭上眼睛不去看这种景象,好像看不见就能假装不存在一样。但视觉封闭却让别的感官更加灵敏清晰,情况陷入了更糟的境地,我却连再次睁开眼睛的勇气都没有。 太羞耻了……如果不是面对病发时的叶翔,我根本做不到这个地步。在清醒的叶翔面前解衣,就像把伪装一起褪去一样,完全暴露的感觉未免太过惊悚——虽然明知道这是在三楼,外面什么都看不到。以这幅样子直面清醒时的叶翔……只是想一想,脊背就泛起一阵止不住的颤栗。那双青绿的眼睛没有感情,只是看一眼,我就如坠冰窖。好冷…… 明明是盛夏的天气,我的心却置身寒冬。紧贴的身体滚烫强健,我紧闭双眼,将身体送上更加贴近。封闭的身体被完全打开的同时,冰冻的心封闭的更紧,只有肉体的交流让人安心——肉体比心脏要强健的多,坚强的多,即使受伤,只要不致命就总有一天会恢复。而心脏太过脆弱,就算经历过再多风霜依然柔软,把心脏暴露出来……是会致命的。这种东西,只适合深藏。 很久不曾做过,那处早就恢复了紧致,内里也干涩难进。叶翔粗糙的指腹在穴口摩挲几下,却始终不能挤入。捉住我膝弯的另一只手不自觉用力,很显然,病发时的叶翔是没有多少耐心的,不可能忍耐太久。我不得不睁开眼睛,四处寻找可以润滑的东西,精致剔透的瓷碗就这么闯入眼底。只能用这个了…… 身上的叶翔没有起身的意思,我被压制着也无法起身,好在托盘就在玻璃长桌上,一臂的距离,稍稍伸手就可以够到。精致的瓷碗碗底是浅红色的酸梅汤,量不多,刚好沾湿三根手指。带着酸甜气息的手指下移,我再次闭上眼睛,脸上阵阵火烧,从食指开始开拓松软穴口。一根,两根,三根……有不知是什么液体顺着手指滑落,润湿了皮质沙发上一小滩。三根手指进入身体撑开,我觉得那处已经胀紧到极致,再不能撑开一分一寸。而且投射到身上的视线犹如实质,炙热的眼神能把人烫伤。 手指抽出的时候,气流流动带来的凉意更加明显,就像被风灌进身体内部一样,我瑟缩一下要蜷起身体,就有一具高温的身体贴上来。带着粘湿的手指被捉住,指尖传来湿热的感觉,我愣了一下,睁眼就看到叶翔半眯了眼用红舌舔舐我手指缝隙的情景,想到手指刚刚在哪里进出过……一时双颊发烫到可以烙熟鸡蛋,这也太、太…… 手抽回来并没有耗费什么力气,因为叶翔握的不紧。青绿的双眼微微眯起,像在决定从哪里对猎物下口的野兽。思索一番,最后还是决定直接朝最解饿的地方下口。烙铁般的肿胀沿着大腿内侧柔嫩的肌肤滑动几下,就向更深处顶去,撑开穴口,逐渐深入。“唔……”内部被强迫撑开到最大的感觉并不好受,到底不是第一次,身体很快就习惯这种不断侵入的动作下意识放松,撕裂的痛觉不明显,只是极致的肿胀、滚烫。不是同一个个体,却用这种有悖伦常的方式结合,不管多少次,都会头皮发麻,觉得自己像被不断吹气的气球,皮被空气撑的越来越薄,下一秒就会爆掉。 “唔!”膝弯在叶翔手臂上张开,整个身体完全展露在他面前,身体最柔软的地方被侵占。清凉的风让空气充满凉意,被叶翔触碰钳制的地方肌肤犹如火烧。柔软的收纳和坚硬的深入从初始的浅尝即止慢慢变得大开大合,身体最脆弱的内里被不断冲撞,喉下的声音怎么也压不住,随着摇晃的动作零零散散从开启的双唇逸出。 沙发皮质很好,但一片光滑,没有可以抓握的地方。没法固定的身体随着叶翔动作在沙发的背面上摩擦,仿佛随时会因为叶翔一个大力刺入的动作从没有遮挡的沙发掉到地板上去,精神上的紧张让我身体紧绷,身体越紧绷,叶翔就冲撞的更厉害,我也就摇晃的更厉害,身体也就绷的更紧……无法,在叶翔俯低身时,我伸出双臂拥住他的肩膀固定身体。下腹原本沉睡的柔软也随着在对方坚硬腹肌上的摩擦慢慢抬了头,头部渗出透明的液体来。 面对面的动作,靠得如此贴近,对方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紧皱的眉,幽深青绿的眼,削薄紧抿的唇……都看的一清二楚。有颗晶莹的汗珠沿着叶翔下颌下滑到滚动的喉结,我侧头咬上那处凸起。齿尖接触高热的肌肤,舌尖尝到淡淡的咸味,喉结的震动、奔流的血脉、鲜活的生命——如此清晰,如果就这样咬下去……牙齿微微用力,下陷进蜜色的肌肤。 “啊!”一个极深的刺入动作,刚好擦过那点,我控制不住猛然逸出一声尖叫,滚动的喉结上只余一个浅浅的牙印。叶翔粗喘着,飞快抽出益发粗大的肿胀,再次深深刺入。抱住他脖颈的双手指甲深陷进肩膀处的肉里,我咬唇忍住差点出口的呻吟,贴近交颈时,被叶翔一手制住后腰,一手固定后颈,湿热柔韧的舌尖撬开齿间缝隙就直击腹地,舌尖稍稍露出退缩之意就被席卷住狠狠允吸至发麻发疼,逸出的细小呻吟也全被对方口舌吞没。 叶翔跻身我双腿之间,手掌却不再握住我双膝,随着他的摇晃我双腿在空中也不住晃动,身体更加不稳。为了保持身体平稳我不得不把双腿盘上叶翔腰际。这种身体完全贴合交缠的动作似乎刺激了他,深入的动作越加过火,如果不是唇舌都被封住我一定会丢人地尖叫出来……手掌贴合下的蜜色肌肉越发坚硬,叶翔绷紧身体,随即一股岩浆般的液体在我身体内部喷发,我被烫灼的不禁颤动一下,身前的坚挺也泻出白浊,身体彻底瘫软下来。叶翔没有抽出来,反而轻插几下又迅速恢复了坚硬肿胀,将穴口完全撑开。 他伸掌把我双腿盘在腰间,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叫我夹紧,但身体实在没有力气。于是被翻了一个身从背后进入,叶翔像是饿久了要一次吃个够本,不知疲倦地再次晃动起来。我没有他怪物般的力气和精力,下腹的物体泻出后就恢复了柔软,随着叶翔的不断深入和抽出也慢慢变得有些挺起,但并没有硬多少——毕竟这个身体已经十分衰败,支撑不起太多消耗。 柔软的内部已经适应了不断摩擦和被深入侵犯的感觉,虽然依旧胀麻但没有疼痛,习惯之后居然也感到一丝舒服,不讨厌。体力消耗了大半,又被叶翔传染了高热,释放后的疲惫……都让我的大脑有些模糊起来,眼皮沉重到睁不开。伏在背上的叶翔动作也没有太过火,少了刺激,我的意识很快沉进黑暗。 第三十一章:起疑 “你要去阿联酋?” “……嗯。”叶翔皱眉应了:“你问这个做什么?” “带我一起去吧。我的时间不多了,时医生还没有找出办法,我跟着,他的实验就可以继续。”这具身体正在被不断扩散的癌细胞侵蚀,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没有人在意我的生死,但我若死了,叶翔的病情就会失去控制,这显然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所以时晓咏开始推进实验的进程——为了治好叶翔的解离症而做的实验,直面病发后叶翔的我自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只要陷入睡眠叶翔就会病发,时晓咏必须跟着他出行以应对不时之需,我却被留在岛上,于是有了上面一幕。 叶翔看我的眼神变得幽深,幽深到完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我再接再厉:“我想陪伴在你身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果然,人不要脸皮之后是再肉麻的话都可以说出来的。 “……你的身体——还撑得住吗?”难得的,叶翔居然询问起我的情况来。深吸一口气,我露出一个笑脸:“行动完全没问题,一点都不疼。” “阿联酋正值换届十分动荡,我们可不是去玩的。”叶翔眉头皱的更深:“你跟着时晓咏,不要乱跑。” “好。”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飞向阿联酋的直升机除了叶翔、克劳德、时晓咏,还多了我和威振遥。威振遥完全是死皮赖脸贴上来的,嚷着无聊涨涨见识,叶翔不说话,他就爬了上来。我坐在叶翔身边,随身带了一个小背包,里面放着我所有的“家财”:肖莫送的书,时晓咏开的药,那个暴露林树身份的戒指已经从叶翔手指上消失不见,不知去了哪里。 直升机飞过海上的时候,天空的云层突然迅速下压——这是暴风雨的预兆。海面上也应和着起了风,波涛卷起半天高,机身在强风中晃动的厉害。飞行员不得不大声喊叫,才能听到他的声音:“老大!不能再飞了!必须迫降!”明明是风和日丽的天气,卫星也预报没有风雨,却突然孕育出一片危险之极的雷暴来。在雷雨中航行的行为和自杀差不多,就是不被闪电打中,暴雨狂风都能让飞机葬身大海。 “找个地方降落!”叶翔下达指令。飞行员接收信息后,机身在空中打了一个圈,慢慢飞行,飞行员努力寻找着可以迫降的小岛。虽然他已经奋力保持机身的平稳,机身还是晃动的厉害。我坐在机舱里,脸色惨白,脑袋晕眩的厉害,几乎坐不住。机身猛然一晃,我额头就要撞上身侧的玻璃,眼睁睁看着沾染水汽的玻璃在眼前放大,我却动弹不得,身体仍然惯性地向玻璃撞去,直到腰间突然传来的大力将我带回。脊背贴上一具健壮炙热的身体,我有一瞬间的晃神。 一抬头,就看到了叶翔因为抿唇紧绷的下颌。贴合的胸膛源源不断传来热力,叶翔绝对是属于那种穿上衣服显瘦的类型,天生的衣服架子,西装革履的样子一派斯文,褪下衣装之后就是危险的野兽。服帖的肌肉不显眼却十分坚硬,可以在一瞬间显露出极大的爆发力。就像此时我的脊背撞上叶翔胸膛,隐隐作疼的却是我的脊背——也不排除是前几天的腰酸还没好…… 在自然的力量面前承载了6人的直升机是如此渺小,在风雨中摇摇欲坠。机身飞的很低,海面上随便一个滔天的巨浪仿佛都能打下它。“找到了!”飞行员突然发出惊喜的喊声,给各人的心脏注进一丝暖意和希望。机身晃动着,慢慢朝一个岛屿靠拢。那是一座植被繁茂的岛屿,面积不小,四周被上涨的海水淹没不少,但中央仍有很大一片空地。这个岛屿并不适合直升机降落,但周围没有别的岛屿,而且白色的雷霆闪电开始撕裂天空——我们也没有时间寻找别的岛屿了。 “老大!你们先下!我再想办法降落!”飞行员大喊着,见叶翔点头,他就放下了绳梯。最先下去的是克劳德,然后是威振遥和时晓咏,绳梯有7米多长,但离地面还有近2米高。时晓咏被威振遥接住才没摔倒。我拿起背包照叶翔示意先下去,在机舱里看时不觉得,真做时才发现动作的难度很大。空中风很大,机身也在晃,绳梯像钟摆一样晃来荡去,我整个人挂在绳梯上,一脚在空中试探着寻找下一个落脚点。心神全在脚上,也就放松了手上的背包。吹在身上的风猛然变大的时候,我心神一动:糟了!立即伸出手去抓,指尖触到背包一角,终没抓住。 已经晚了,来不及了——手里的背包被风卷着吹出很远,落在水流上,很快被卷进大海。黑色的海水犹如张开血口的巨兽,来者不拒,把一切吞噬,沾水的背包彻底沉进无底般的大海。手指仍保持着伸出的姿势,我几乎可以想见纸质的原装书在水中张开,已经干涸的黑墨被浸泡染开,化成丝缕的黑线,旋即被海中的细流冲散。 肖莫的书……又被我弄丢了…… “别管药了!快下来!”时晓咏在下面仰头大喊,他只知道我在背包里放了药。再看一眼已经恢复汹涌的黑色海水,我咬牙慢慢下爬,落地的时候被克劳德接住。刚刚站稳不到半分钟,叶翔就十分利落半蹲着跃下。绳梯迅速上升,直升机收回了绳梯,再次拔高,在空中打个转离开。过了约一个小时,飞行员才全身湿透地走来。他手里拿了一个伞包,交给克劳德,两人动手十分利落地把伞包拆开扯平,用绳子固定在几棵树干上,动作干脆利落,很快就做成了一个简易帐篷。众人走进去避雨。 雨滴很大,飞行员还没来的时间足够我们湿透几次。风吹雨打,气温下降,都在带走我的体温。叶翔、克劳德、威振遥和飞行员身体健壮,这种程度的淋雨不算什么,时晓咏都有些受不了,更不用说病入膏肓的我——但我并不觉得冷,因为我偎在叶翔的怀里。没想到他会愿意给我提供体温……也许是看我可怜?只是取暖而已,这并不能代表什么。 这场雨不知道下了多久,雨停后碧空如洗,飞行员仔细观察了天气,认为可以继续上路。得到叶翔首肯,克劳德和威振遥迅速收起简易帐篷,一行人向直升机降落的地方走去。路程倒是不远,只是降落的地方凹凸不平,难为他居然能在这种地面上降落。几人陆续做好,飞行员就位,直升机继续朝阿联酋的方向飞去,剩下的路程相安无事。 直升机在阿联酋边境落下,这种紧张的时期,空中的警戒也更严,没有标志的飞机十有八九会被导弹打下来。直升机降落,我一探身出来,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顿时愣住。 “林先生,好久不见。听说您身体染恙,旅途劳累了。”一片银白的头发在炙热的阳光下反射,刺目的光亮让我双眼一酸几乎流下泪来——启叔……怎么会是你…… “先回基地。”叶翔擦身而过,没有看躬身的老人一眼。我后面跟上,经过老人身边的时候终是忍不住一顿:“……你也上车吧。”记忆中的启叔腰杆永远笔直,青帮在老爷子手上创建,老爷子和他那班人大多已经去了,我接受青帮后一事无成,留下的启叔就代表了青帮最繁荣的时代,可是——他也被岁月和时事剧变压弯了腰,染白了发。说不上来是一种深切的悲哀还是别的什么感情,也许是十几年的感情仍在,毕竟那些年不是假的——虽然我自以为是的感情也可能是假的。 但看着他弯下佝偻的脊背,像是最珍贵的宝藏被人好不爱惜地抢走然后摔碎在我面前……指甲深陷进手心,我心里真的不好受。为什么要背叛我呢……十几年的相处,日复一日积累的感情,如师如父的感情都可能是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不过,已经无所谓了。这个身体日渐衰败,我不用坚持太久。很快的……一切都会有个结束。 和叶翔并排坐在轿车后座,汽车启动,我心情慢慢平复。随即想起一件极为重要的事:启叔在这里,那肖莫呢?!叶翔让启叔照顾肖莫,启叔却在这里,是不是意味着肖莫不再需要启叔照顾,那说明……我控制自己不去想不好的念头。决定直接问叶翔,他彻查过我的身份,自然也知道我和肖莫、启叔接触过,我若和肖莫“一见如故”,问也是正常的,不问才奇怪。 “启叔来了,谁照顾肖莫呢?他的身体……” “不用你担心。”叶翔冷冷打断我:“会有人好好照顾他。新加坡是一个适合养病的地方。” 新加坡!!双眼微微睁大,我没想到叶翔居然会把叶翔交给那个人!!那一年负伤累累的肖莫从新加坡赶回来,瘦削憔悴地瘫软在我怀里,像一条被抛上岸即将干涸垂死的鱼。我势单力薄无法为他做些什么,只能忍。肖莫病情稳定后对于和那人相关的一切都闭口不提,他也只能忍。没办法,我们弱小却付出真心,所以被伤害,所以垂死挣扎,所以只能忍——只能忍。那时候我做什么都不避讳叶翔,肖莫的事他也知道一些,我没想到、没想到他居然会把肖莫交出去!! ……他是想要肖莫死吗? 身体不自觉的轻颤,理智的弦几乎崩断,直到叶翔冷冷的嗓音如一盆冰水蒙头浇下:“不管那个,你是不是应该向我解释一下,为什么通过肖莫严五千方百计接近我?不要说什么一见钟情……”他冷笑一声,“那时候——你应该还没见过我吧?” 第三十二章:陷阱 启叔出现的时候,我就预测到叶翔会有这么一问,因为严五绝对不会对他隐瞒肖莫帮我牵线的事。 “……是,在那之前我就见过你。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只有6、7岁样子,又瘦又小。你离开‘晴天孤儿院’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你,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你站在一个有些胖的少年后面,我一眼就认出了你。没想到你会加入青帮……后来青帮解散,我因公负伤,得知自己患上癌症之后我就想再见你一面,看看你有什么变化,过得好不好……”正如叶翔知道我的弱点一样,他的一切我也知之甚详。 “……”叶翔眼睛微微睁大盯着我,嘴唇有些颤动,似乎是想起什么很不好的回忆。车厢内陷入死寂。 到达基地时天色已经暗下,夜幕中逐渐亮起明星。叶翔带着克劳德等人没有停留就直接开车走了,应该是忙着谈生意去了。战争是军火商大发横财的最好时机,阿联酋有各种人种和宗教问题,本就常年动荡,这次换届会造成多大影响不得而知——一路走来远远就能听到枪声和人负伤的惨叫。这还只是小范围的地区争斗,一旦大的势力交锋,战斗转变为战争,只会死更多人。战争中什么最不值钱?是人命。 别墅四楼叶翔的房间里,我站在阳台上仰望,沙漠气温骤降的夜晚,每一颗星似乎都格外明亮,传来的空气都仿佛多了硝烟与血的气味。这一切离我很近,但又离我很远。不过,不论发生什么,和我的关系都不大了。我还剩下的时间太少了…… 时间还早,我静静窝在阳台上的沙发里,中间时晓咏来过一次,测了一系列的数据就走了。这时候,时间已经接近10点,差不多了……我曾答应威振遥会帮他追查和那批军火相关的消息,但其实我心里根本没底,我的目标一直都简单明了地直指一个人——我只要叶翔就够了。 叶翔会把文件放在哪里?一般人会选择放在层层密锁之后的保险箱里,但叶翔会不会这样我拿不准,可能性很低。那么他会把重要文件放在哪里……卧室我已经搜过一遍,并没有发现任何迹象,难道在书房……叶翔的书房和卧室一样也在四楼。除此之外,还有室内游泳池、健身室等房间,整个四楼都是叶翔占用,时晓咏他们住在三楼的客房,五楼有什么我还不知道。所以平时四楼都没有什么人,走廊里没有监视器,我穿了软底的室内拖鞋,不发出一点声音慢慢靠近书房。 到门前都没有惊动任何人,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拧动门把手,本来只是不抱希望的一试,门居然开了。我完全没有防备,木门被推开时发出细小的声音顿时让我头皮一紧,神经绷得紧紧的,静止了一会,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慢慢落回去。我推开门进去再把门关上并从内锁死,房间内空无一人。我不认为叶翔会粗心到忘记锁门的地步,书房门没锁,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书房内没有什么可以让人觊觎算计的东西,二是这是一个请君入瓮的陷阱……陷阱! 受骤然亮起的灯光刺激,我不得不紧闭双眼,再睁眼时就看到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从重重帘幕之后站了起来,他的手依然保持着开灯的姿势,他的头发已经全白,脸上多出很多皱纹,只有眼神依然保持着不变的犀利,比如此时射在我身上的目光,几乎能把我刺成筛子。 “林先生。”他开口说话了。“您身体不好,还是早点睡的好。” 启叔没有直接问我偷偷摸摸来到书房的目的,反而说起了别的事情,但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帮我隐瞒,愿意放过我,他只是在麻痹我,等待发出致命一击的最好时机。他一定会告诉叶翔的!如果叶翔知道了……我也许再也没有接近他的机会!我——终于还是要暴露了…… “启叔,好久不见。”既然已经决定破罐子破摔,我反而冷静下来。我在拿感情做砝码,我赌的是启叔照顾我十几年的感情,但其实我并没有多少把握。青帮还在我手上的时候,他就能帮着叶翔夺权,如今我换了皮囊一无所有,而且还命不久矣,启叔为什么要帮我?如今叶翔在军火行业如日中天,你却连脊背都佝偻了,头发也全白……如果叶翔的背叛是为了权势和财富,那你是为了什么呢? “!”我从启叔的眼中看到一丝震惊,但随即被复杂深色的感情掩盖,老人不知道自己动作僵硬,只是微垂了脸,语气有些快地回复我:“才三个多月不见而已,林先生……” “不,不是三个多月,是三年多。”启叔闻言猛地抬头瞪大眼睛盯着我,脸上极度诧异的表情没有任何掩饰地显露出来。我不给他适应的时间,继续一字一句声音清晰地说下去:“启叔,我是陈树。我回来了。” “少、少爷……”老人犀利的眼神迷茫起来,蒙上一层水色。 “是我。”我压低了声音,房间很空旷,没有任何杂音,话一出口就在房间内轻轻回荡,仿佛每句话后都带有余音。这具身体已经十分衰败,内部的崩坏表现在外部就是我迅速消瘦下来,脸颊两边的肉都不见了,站着就可以摸到清晰的肋骨形状,和骷髅相比也就多处一张皮——也不知道叶翔抱着一具骷髅会不会觉得扎手,最近一直没有和我做也是因为对着这具身体倒尽胃口吧。这也很正常,不说他,就是我自己早起梳洗望见镜中的自己也会被吓一跳。原本就不是自己的身体,好不容易习惯了这幅外表,又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形销骨立,瘦的快脱了形,皮肤没有一点血色,苍白如鬼——我也离成鬼不远了——如果我死后会成鬼的话。 每次照镜子,都觉得自己在死亡的道路上又走出很远,离鬼门关越来越近。我是感觉不到痛,也许是神明的垂怜?但也只有这么多了,就算我感受不到疼痛,这个身体被不能救治的病症折磨是个事实,它在无法挽回的、一天天的衰败下去,等到这个身体完全被掏空的时候,也就是我迈进鬼门关的时候。 死亡这种事,即使经历过一次,也没有多出什么经验——虽然这种经验积累了也没什么用——因为你除了接受,永远也没有应对的法子。生老病死,就像轮换不息的春夏秋冬,谁也改变阻止不了下一个季节的到来,也无法挽留即将逝去的季节。明年还会有春夏秋冬四季,但已经不是今年的四季。就像人死了,即使活过来,也不是从前的他了。我是陈树,但也不是陈树。那个被众所周知的陈树已经死了,死亡的人是不能被复制的。 陈树已经死了。 “少爷……你不是已经走了吗?”老人的思绪好像已经发散了,他双手哆嗦着上前两步却又停住,不敢触碰我,好像在害怕我只是一个幻象。 “是啊……启叔,我已经死了。可是我又回来了!”我将声音压低变得尖细凄厉如鬼哭,配上我苍白的脸和消瘦脱形的身体,还真有几分像是地狱爬出的恶鬼——谁说不是呢?“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启叔!”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我猛然拔高嗓音:“你为什么要害死我?!” “我……我……”白发的老人一瞬间变得更加苍老了,他双唇剧烈颤抖着,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可是被你一手带大的孩子,老爷子临走时还让你帮我,你怎么忍心和叶翔联手害死我?!青帮是老爷子创下的,其中也有你那么多心血,你怎么舍得把它毁掉?!启叔!!不说我,你这样怎么对得起老爷子?!百年之后,你有什么脸去见他?!” “这、都是、都是我的错……”有些浑浊的眼泪沿着深刻的皱纹在苍老的脸上纵横,完全看不出当年沉稳睿智的样子:“我没想害死你啊……少爷,我也没想青帮解散……都是叶翔的错……不,都是我的错!我错信了人!没看出叶翔他狼子野心,贪了青帮还不够居然只想把青帮做垫脚石……我想过挽回的,少爷……我给他的车上刹车做了手脚……可是我没想到会误害了少爷你……呜呜……少爷……启叔真的没想害死你……” “那刹车……原来是你……”我指责启叔害我,只是说他和叶翔的联手背叛而已,没想到会听到一个炸弹般的消息。喉咙干涩的厉害,有一股腥气沿喉管爬上来,我强自忍住:“为什么……为什么选择叶翔……我是做的不好,但我已经在努力了啊!为什么不给我多一点时间?为什么选择他……” “我没看清他……我只看出叶翔是个人才,能堪大用,没看出他也有着和能力相配的野心……少爷、少爷,都是我的错,你杀了我吧……”老人说着膝盖一沉跪在地板上。 手里被塞进一把沉重的手枪,我抬起手臂——可我怎么下的了手?! 在黑暗中生存,没有才能也就算了,连心都不够狠,难怪叶翔是最后的赢家,我却死去又活来…… 我收起手枪,在老人面前弯下腰:“启叔,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不想你死,我需要你的帮助。” 第三十三章:相识 “他不能在这样做之后不付出任何代价……启叔……”我扶着垂暮老人缓缓站起:“我从地狱爬上来,就是为了带他一起走。” “少爷……您别这样,都是我的错,少爷,都是我的错……我曾经以为老爷子和青帮是最重要的,老爷子去了之后,我就只想着让青帮越来越好……走上了斜路,误信了叶翔……现在看到少爷回来,我才明白,少爷在,青帮在。少爷……您要好好活啊……” “启叔!”我打断他:“这具身体是肺癌晚期,我活不了多久了。生命的最后,我只拜托你一件事——给我准备两样东西。当初叶翔是如何毁灭我的一切,那种滋味,我也要让他尝一尝。” “少爷……”启叔泣不成声。 “答应我!” “……是。” 月色如纱,朦胧清冷,我坐在床上,感觉心跳的很快,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启叔虽然被叶翔架空了权力,弄到那两样小东西应该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我很放心。本来是向威振遥讨要,但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意图,不肯给我。我只得另想他法,这时遇到启叔,也不得不说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但心情没有轻松,反而愈加沉重了。 叶翔已经对肖莫出手,当初和我有关的人除了投靠他的他似乎一个也不打算放过。启叔被架空一切,完全失去当年的矍铄风采,肖莫被送回那人手里,过的肯定不会好,他那个脾气就不是能受气的人,身体也那么糟糕……哈,我好像没有资格说他,因为我这具身体更糟糕。虽然你们一个比我老,一个比我病的久,这一次,恐怕还是我先走…… 胸腔也闷涨得难受,像是有什么重担压在胸口,难道是刚刚说的话太多,身体负担加重了……我站起身想倒杯温水喝,木门被毫无预兆暴力踹开,抬头对上一双在黑夜中青绿发亮的双眼,茶壶的温水就失去准头全倒在了我手背上——还好不烫。 “……怎么了?”叶翔死死盯着我,像要在我脸上盯出一朵花来,我不得不先开口打破平静。话音刚落,就有一个黑色的物体被猛然扔到床上,弹了两下滚落到我脚边。我低头一看,是一张光盘——光盘!双眼微微睁大,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把它插到你身边的笔记本里播放。”叶翔紧抿着锋利的薄唇,吐出来的话一点感情都没有。 “……”我静了一默,放下手中的杯子和茶壶,弯腰捡起光盘,打开笔记本的电源开关,稍后插入光盘。播放器最先出现的画面是一片雪花,随即转为一片漆黑,我心下一沉,知道糟了:刚刚在书房情绪太激动,完全忘记开灯后会有监视器记录下发生的一切。于是就有了现在这种情况—— 播放器像在播放无声电影,把我在电灯猛然亮起时的惊诧表情拍的一清二楚,然后是我和启叔对立的画面,之后启叔一副遭受巨大打击的样子,老泪纵横,最后甚至掏出枪在我面前跪下……我闭上眼,有些庆幸监视器只拍到了画面,否则也许我已经没有命坐在这里。 “……你怎么解释?”叶翔先前一定已经看过一次,但他极有耐心地又看了一遍——就像野兽确定眼前的猎物已经无处可逃所以充满耐心地匍匐着,等待发出致命一击的最好时机——直到画面重新恢复一片漆黑,播放停止,他才开口。 “……”怎么说?我垂下头,这种情况,不论我怎么解释都没用吧…… “我从8岁起,就跟着启叔学本事,15年。他是什么样的人,不说一清二楚,我至少还是知道一些的——他可不是会轻易被恐吓,对陌生人下跪的人。林树,你和启叔的第一次见面还是三、四个月前。那么,你是如何做到的?嗯?”说道最后一个字时他尾音上翘,语气反而没有那么冰冷,好像变得温和了似的。但我知道,这意味着他真正生气了,在他还羽翼未丰用笑容掩盖真实意图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笑的越真诚,往往意味着对方会更惨。如今他已经不用再勉强自己笑,这回笑出来,却是怒极反笑了。 我的沉默彻底激怒了他,手臂猛然举起带动的风拂动了我几缕头发,用力到青筋凸起的手在触及我不到1厘米时停下,我的喉结滚动时甚至可以感触到叶翔手心指腹粗糙滚烫的质感。也许是知道我现今这具衰败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他的一击,铁钳般的手指到底没有触及我。 青绿的眼睛泛出红丝,他很愤怒,话几乎是一字一句咬牙挤出来的:“不说?也许你看着启叔会想起来……”手臂猛然收回,带动的风将刚刚拂动的头发恰好置回原处。我知道这不是威胁,他真的会那么做,在我面前——也许会杀了启叔…… “……”我们到底还是走到了这一步……紧闭的眼睛猛然睁开,适应了黑暗的双眼在如此近的距离可以清晰捕捉到叶翔脸上最细微的表情。我看着他从狰狞紧绷的样子被抚平,双眼因为不敢置信微微睁大,唇抿的更紧甚至不住颤抖。我说:“叶翔,你变了很多——不,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你,只是我从来没看清。” 开口前就从口袋里摸出磨尖了的锉刀紧握在手心,我能感觉到手心被刺破的刺痛,却不敢放松。我的每一寸身体,每一根神经,每一根头发都绷得紧紧的——因为我不知道叶翔会作何反应,如果他突然攻击,在这种完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凭借这具身体,我能杀了叶翔的可能几乎是零!但我怎么甘心!!怎么甘心就这么再死一次!!我还什么都没完成!!就算杀不了他——我至少也要让他付出一定代价!! 如果一个人,你费尽心思夺走他的一切,毁了他的一切,没等你动刀,他就死了。你是不是应该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或许没感觉,因为和你相比他是如此平庸无能,识人不清,活该这个下场。因为对方太弱,你甚至没有什么成就感。对方拼命保护维系捧在手心水晶一样的东西在你看来是如此无趣且无利可图,于是你随手一扔,这件东西也就像水晶一样碎了。 那张愚蠢的脸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你生活的越来越好。但有一天,你突然发现,那个你以为已经死了的人又出现在你面前,不是鬼魂,是活生生有体温有血有肉有心跳的人——虽然他命不久矣——你会怎么想呢?是像又见到虫子一样厌烦,还是完全不在意随手解决掉对方,还是…… “……你是谁?”叶翔沉默很久再次开口,他的喉咙仿佛被堵住,声音沙哑得像在砂纸上磨砺过。 “叶翔,几个小时前你问过我一个问题:我最早见到你是什么时候?我最早见到你的时候,你8岁,我11岁。那时也值盛夏,香樟树下,被树影分割切碎的阳光一点都不灼人。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还以为是哪买来的布娃娃——但启叔告诉我说:你叫叶翔,以后会成为我的左膀右臂,要效忠于我,并帮我打出青帮的天下……” 这些,你还记得多少?当年那个美好的画面……毕竟只是当年。我不知道你还记得多少,只知道那个画面烙印在我灵魂里,从来不曾消失褪色。最开始是宝贝般捂在心口珍藏:你也许永远不会喜欢我,甚至不会获知我的心意,我得不到你的感情。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取代我和你在一起的15年,那15年属于青春最美好的时光,都是我陪伴在你身边。你的心里没有我,但记忆中一定会有我。就算后来有谁完全占据你的心,这15年始终是独属于我有关你的最美好记忆! 曾经再苦再累,伤痕累累的时候,把这份记忆拿出来回忆一下我就会又充满力气。我想做好一切,想在你的眼中看到对我的肯定,我想和你一起努力给帮里弟兄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平稳的生活,但是……我曾经那么毫无防备地捂在心口的美好,在策反帷幕掀起一角的时候,瞬间刺出利刃,没有任何防备的心脏瞬间千疮百孔,血流成河——每一次疼痛都是一次讽刺,每一滴血都是血的教训。 这就是我自以为美好的15年记忆!!叶翔,你是不是一直冷静甚至冷血,就如同观看马戏表演般看我笨拙地东奔西跑,我的表演——是否还让你满意? 你可以如此轻易策反,夺走我的一切,胜者为王,我无话可说,但为什么得到又不珍惜?把别人最珍视的宝物弃之敝屣……叶翔,我怎么能不怨你?!你就是直接一枪杀了我,我也比现在好受。 在叶翔认出我之前,我曾设想过很多次此时的情景,但无论是哪一次,都不是眼前这种。 190公分的大男人突然泰山崩塌般跪在我面前,双手止不住颤抖地扶上我的脸。两颗清泪,先后从青绿的双眼滚落下来,在脸颊上留下两道晶亮的水痕。 第三十四章:不信 “你是……”那两个字仿佛千斤重,叶翔没有说出,但我懂得——那是一个亡者的名字,也是我的名字。 “我是。” “陈树,陈树……”拥住我的怀抱强壮有力,紧贴的胸膛炙热。被这样紧密地抱住,我愈加清晰感受到他整个人都在颤抖。有灼热的呼吸和滚烫的眼泪一起落在我颈间,我感觉那块冰凉的肌肤几乎要被烫伤了。这个人如此贴近我,在明知我是陈树的情况下,在他清醒的情况下,如此贴近我——两具身体的距离是零,两颗心呢? 叶翔,你为什么哭?眼泪沿着颈间的肌肤下滑到胸膛,流过心脏的位置心脏猛然紧缩,我的手亦是一紧。翻阅回忆才发现,我看过他倔强板着脸的样子,看过他面无表情的样子,看过他疲累到极致的样子,看过他沉睡安详的样子,看过他彬彬有礼却冷漠微笑的样子……我看过他很多样子,却是第一次看到他哭。叶翔,你哭什么呢?又有什么值得你流泪…… “陈树,陈树……”为什么一直叫我名字…… 叶翔的手掌伸过来的时候,我居然身体僵住——下意识地失去了反抗能力。等到他一掌按住我的后脑勺将我脑袋压进他怀里,冰凉的脸颊上传来肌肤相贴的炙热感,我鼻子一酸,两行眼泪就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完了……我知道,我这回彻底完了。他只是对我伸出手,我就被蛊惑,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像躺在砧板上的鱼垂死挣扎也只能迎来任人宰割的命运。 眼泪再多,也有流尽的一刻。我不知道叶翔是真情流露还是演技高超,在我处于绝对劣势没有任何筹码的情况下,他似乎没有必要骗我,但——什么是有必要的呢?如果夺走青帮是必要的,他后来就不会对青帮弃之敝屣。有必要做的事未必会做,没有必要的事也未必不会做。 “陈树,你回来了,真好。”叶翔抱着我低声呢喃,我任他抱着,不作回应。 “陈树,我好想你。”叶翔用颤抖的唇在我额头上印下一个吻,他的唇和我肌肤一样冰凉,动作又轻,我几乎感觉不到。 “陈树,我喜欢你。” ……如果不是我在做梦,那么就是谎言——这一定是谎言。 轻轻的一句话在耳边响起,我的大脑却如同被滚滚雷声和霹雳闪电一起犁过,纵横捭阖。如果只是撒谎,为什么要说这几个字……“我喜欢你”,这诱人无比色泽艳丽的四个字,对情人来说是调情蜜糖,对我来说却比那鹤顶红孔雀胆还要剧毒的毒药。它是裹了一层糖衣的毒药,食之即死,沾之即亡。 叶翔,你怎么会喜欢我呢?你喜欢我哪里?哪里喜欢我?你但凡喜欢我一点,都不会逼迫我到这个地步——我还没死的时候,我还是陈树的时候,青帮形势紧急,我四处奔波四处碰壁的时候,青帮一夜易主的时候,我被你关在陈家大院的时候……叶翔,你在哪里呢? 你在背后策反我身边不多的助力,在夺权收敛倾散的的势力,在前厅与宾客尽欢……叶翔,这就是你的喜欢。我陈树福薄命短,承受不起。 所以——“叶翔,我不信你。”我用最轻柔不过的语气回复了他,像是不忍心惊扰他的美梦。我感到抱住我的手臂和紧靠的身体猛然僵住,我从松散的臂膀中轻轻一挣就脱身站起。叶翔很高,我站起他跪下他的头顶已经堪堪抵达我的胸口,不过,这一点落差已经足够让我俯视他,将他因惊讶睁大的双眼看入眼底。 “如果你喜欢我,怎么会逼我陷入那种糟糕的境地?我都已经死过一次,你做出这幅深情的样子又是给谁看呢?” “……”血色从叶翔脸上迅速褪去。青绿的双眼还带着湿润,只可惜没有眼泪流下来。纵然气质变了很多,三年的磨砺和地位的增长也让他线条坚硬不少,但仔细看来,五官无一不精致——真是上帝的宠儿,只是看着这张脸就舍不得伤害他。 双手握的越发紧了,右手手心被刺破,有温热的鲜血顺着指缝流下来。一滴一滴,无声地滴落在地毯上。 “你……”叶翔跪直的身体猛然僵住,迅速地伸出一手握住我的右手。 我后退一步甩开他的手:“别碰我!” “给我看看!!”叶翔站直身体将我推到在背后柔软的床上,用一手制住我双手,一腿压制住我双腿,空闲的一手轻巧却用力地、不容置疑地一根根掰开了我的手指——一把沾血的锉刀静静躺在我手心,尖锐的部分已经完全刺进了我肉里。难怪会疼…… “……”我没有喊疼,托住我手掌的叶翔却颤抖起来,眉宇间满是痛楚,仿佛这不是我手上的伤口,而是他心脏上的伤口。他甚至小心翼翼地托起我的手掌伸头靠近轻轻吹了吹,他问我:“疼不疼?” 我惨淡一笑:疼,怎么不疼?我又不是钢筋水柱的铁人,自然会痛——可是和你给我的疼比起来,这又算什么?你在我背后捅刀子的时候,怎么不问我疼不疼,痛不痛?纵使我疼了,痛了,你可曾手软过一分? 叶翔,我一直都看不透你,现在这样的你,我更加看不透。 锉刀尖锐的一端已经完全扎进肉里,血流倒是慢慢停止了。叶翔没敢拔出锉刀,他按响床边的呼叫铃,没过三分钟,衣着凌乱的时晓咏提着医疗箱喘着粗气推门出现。他扶膝喘气,看着这一幕愣了一下,问:“……老大,要润滑剂么?” “……” “……” “……你来给他看看手。”叶翔这么一说,时晓咏就注意到了我被制住举高的右手。他倒是不慌不忙起来,站直腰理理衣服,被叶翔一声训斥“快过来”才提着医疗箱走过来。 等时晓咏拿出镊子纱布酒精棉,戴着手术手套的手直接握上锉刀的另一端时,叶翔阻止他:“你不打麻药?” “他感觉不到疼吧?”时晓咏不以为然:“都肺癌晚期,要感到疼早疼死了,虽然我还没弄明白他为什么感觉不到疼痛……” “闭嘴!”叶翔爆发般猛然吐出这两个字,我没有反应,时晓咏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老大,你怎么了?不会是、不会是又病发了吧?不对啊,以往你病发第二人格都不说话来着……” “别说了……先给他看手,打麻药再拔。” “……不用了,直接拔吧。时医生说得对,我一点都不觉得疼。” “你别这样……”时晓咏在伤口周围压棉花的时候,叶翔埋头在我颈间,我能听出他声音里深深的挫败、疲惫以及不知为何的痛楚。他声音很低,像在自言自语,但话语就响在我耳边,因此我听得一清二楚。他说:“你别这样……别放弃,我会治好你的。我一定会治好你的,然后……我们再也不分开,好不好?” “唔!”差点出口的闷哼被我咽下。十指连心,锉刀被拔出的时候,心脏也猛然紧缩剧痛。你疼吗?疼?疼就对了,就是要让你疼,才会长记性,才会记住何谓蜜糖毒药,才不会死的不明不白! 纵使时晓咏很小心,角度计算的也很好,锉刀拔出依然不可避免在一定程度上撕裂了伤口,新的猩红鲜血源源不断冒出来,脱脂棉球吸血很快整块变得殷红。几乎用光了一包棉球,伤口才止住流血,时晓咏给我洒了消毒药水和促进愈合的药粉,用洁净的纱布绷带包扎固定好,又开了一些消炎药。 叶翔询问了一些注意事项,他问得很细,时晓咏则是被问一条就答一条。等叶翔问完说没事了,他就背着收拾好的医疗箱晕晕乎乎的出去了——还记得随手关门。可怜的时医生,他今晚一定会因为老大的失常而郁闷到失眠。 时晓咏走了,房间恢复一片死寂。我和叶翔面面相觑,他先开口:“我放开你,你不要激动,不要再伤害自己,好吗?” 我伤害自己?去你妈的伤害自己!老子又不是神经病没事自残!伤我最深的人……伤我最深的人——一直都是你…… “……我知道了。放开我。”我努力调整呼吸,叶翔仔细观察我表情还在犹豫,我只得道:“你压的我喘不过气了!”他这才立即起身,只是身体依然维持蓄势待发的姿势,好像准备在我一有什么“不好”动作时马上冲上来制止似的。哈,真好笑……曾经伤我最深的人却以保护者自居…… 对话结束,房间再次恢复死寂。直到叶翔开口打破平静:“已经很晚了,我们该休息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我面无表情。 我已经一无所有,只剩这条时日不多的烂命一条。你则有权有势,财富倾国,如果一命换一命,亏得总不会是我。在明知我对你怀有敌意的情况下还想和我同床——叶翔,你是对自己的身手太自信,还是太看不起我? 人人都说:青帮的陈树是滩手抓不起,捧不起,扶不上墙的烂泥。叶翔,你是不是也这样认为? “睡吧。”叶翔说。 “……睡吧。”我率先躺下,闭上眼睛不再去看叶翔的动作表情。这具衰败的身体即使恢复全盛时期也不是叶翔的对手,连唯一的锉刀都被收走——我没有任何优势和武器可以伤害到他。他却只需一只手即可取我性命,这种巨大落差下,我有什么可以防备的?我又能防备什么?也许甚至不用脏了叶翔的手,我会就这样在睡梦中死去也不一定…… 谁知道呢…… 闭上酸涩的双眼,不过一瞬,我的意识就沉进昏暗。在意识消失之前,我感到身侧的床垫下沉,有高热的人体靠近我。肢体晃动带动微风,最终化作一声只有气流滚动的无声叹息。我睡着了。 第三十五章:就医 我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肖莫去了新加坡,启叔和叶翔相继知道了我的身份,叶翔说他喜欢我……荒诞可笑的梦境。即使我自我感觉最好的时候,也没幻想过叶翔会喜欢我——他怎么会喜欢我?甚至主动捧出心来给我看……和当初的我何其相像。 喜欢一个人,把自己贬低到泥里去,把心脏交到对方手里……心思慎密如叶翔,怎么会做出这种自曝其短的事? 我早已经过了爱做梦的年纪。死过一次的好处大概就是变得一无所有,再也不会失去什么——不过是一条苟延残喘的命而已。如果它能带叶翔一起走,怎么看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意识从黑暗中苏醒,未睁眼,我就感到肌肤紧贴处传来的熨烫——是叶翔。原来不是梦……比梦更荒诞的永远是现实。一睁眼就对上叶翔看过来的眸子,我一怔:那是我熟悉的眼神,也是陌生的眼神。叶翔有多久没有笑过了?嘴角上钩,不带任何冷意和讽刺的笑容,我有多久没有看到了? 重逢之后,这是第一次:青绿的眼睛柔和下来,如此靠近,我好像听到了冰山溶解倾塌的声音。褪下冰冷刺骨之后,这双眼睛就像阳光温暖下的祖母绿宝石,沉醉迷人。 “陈树……”见我看过去,他眼睛半眯,脸颊在我额头上摩挲,十分依恋餍足的样子:“陈树,你回来了……我知道这不是梦,因为你从来不曾入过我的梦……这不是梦,你真的回来了……” “我一定会找人治好你的……” “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陈树,你说好不好?” “不好。”我冷冷回应,毫不留情戳破了叶翔吹起的肥皂泡泡——虽然七彩缤纷剔透美丽,但到底没有任何凭依支撑,太脆弱,脆弱到一口气就可以吹破。身体一挣,我感到叶翔手臂紧一紧又放松,终于坐起身。叶翔也紧跟着起身——他本来早就醒了。 背对叶翔穿衣的时候,我听到他的声音:“你不相信我。”他用的是肯定句。我回头就对上他眉头紧皱,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失望心痛——我怀疑自己已经不会从表情看人心思了,这些表情怎么会出现在叶翔脸上?你已经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胜者为王,做出这幅心痛受我折磨的样子是做什么呢?我身上,还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你耗费心力演戏谋取的?你还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叶翔说:“你不相信我喜欢你,不相信我说的话,是不是?” 扣住纽扣的动作一顿,我只觉得眼前的叶翔简直不是本人,而是被什么妖魔鬼怪或者像我一样野鬼附体了。我哑然失笑:“相信你?哈,我凭什么相信你?好,你喜欢我!你喜欢我又能怎样呢?你喜欢我还不是一样策反严五启叔他们,你喜欢我还不是一样夺走我的一切把我囚在陈家大院,你喜欢我还不是一样逼我去死……” “如果不是启叔对刹车动了手脚你不会死!”叶翔猛然打断我,血丝迅速蔓上他的双眼,青绿的眼睛充血殷红十分骇人。“如果早知道是他害死你我根本不会留他到现在……” “害死我的不是他是你!”话一出口,叶翔失声嘴唇瓮动盯着我,血色迅速从他脸上褪去——他就像是被人一刀刺进了心脏,因为痛楚不自觉全身颤抖着,然后我刺进了第二刀:“是你害死我的,叶翔!就算那辆车刹车没坏,我没有出车祸掉下悬崖,我也会死,只是方式不一样而已。我活着一天,你就一天不能名正言顺接管青帮。纵使你不杀我,被囚在陈家大院过着笼中鸟一样的生活——活和死,又有什么区别?” “叶翔,你说你喜欢我……如果这就是你的喜欢,我还真没那么大的福气受。不会有第三条命给我挥霍,用生命做赌注赌你的喜欢——我赌不起。”话落,一片死寂。 良久,叶翔喉结滚动,似乎终于恢复了说话的力气,他说:“我从来没有骗过你……相信我一次。” 是的,你从来没有用话语骗过我——你只是没有说,而这已经足够害死我了。不是你的错,只是我太弱。纵使叶翔在我面前卑躬屈膝,我也没有自己掌握到主动权的感觉。我们的差距太大了……这段路我走的太艰难,已经很累很累,迫不及待想要得到休息。 “如果,”我走近叶翔,伸出手掌,那只包裹着纱布绷带的手掌,我对他说:“如果你真的喜欢,就拿出证明来。” 像是一盏灯突然在双眼亮起,叶翔眼睛晶亮,一向不动声色的脸上从昨晚至今露出了太多表情,如今仿佛最虔诚的信教徒看到了神明的指引,由内而外迸射出希冀的光彩来:“怎么证明?” “不论你出于什么原因,你夺走青帮是事实,现在的我一无所有。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就把你的一切交给我——然后我就相信你。” “我的一切都可以是你的。”叶翔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不是共享,我要全部。给了我之后,你会一无所有。” “你……”果然犹豫了么…… “这个位置太辛苦,你的身体受不住的。我可以把一切权力交给你,但这些工作还是我来做……”我似笑非笑看着叶翔,他终于说不下去。 “我坐一把手的位子,所有的工作你来做——那和当初在青帮有什么区别?周围都是你的人,就算你把实令交给我,和你本人相比……我能做什么?谁会听我的?只要你举手一挥,还不是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当初你可以让青帮一夜易主,第二次做又是主场……想必你可以做得更好吧?” “如果你真的想要,我可以给你。”不愧是叶翔,已经完全收敛了情绪,青绿的双眼恢复幽深看不见眼底,他是声音十分平静:“我只有一个要求:你要接受治疗,而且,我要陪在你身边。” “治疗……”我苦涩一笑:“肺癌晚期,不过是熬日子。哪里听说过癌症晚期还能治好的……你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还能活多久……” “你不会死!”叶翔打断我的话,他的双眼仍带着殷红:“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你死!”高大的身影弯下来完全笼罩我,身体被紧紧抱住,叶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就算是阎王死神,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只要我活着,就绝对不允许!” “……”润湿的双眼快速眨动几下,眼泪到底没有落下来。他说的太真——我都要以为是真的了。这次我抬手回抱住叶翔:我是活不了了,你过得也不好……如果真的不想和我分开,你可愿与我共赴黄泉? 阿联酋正在动荡当中,叶翔没有丝毫参与的意思——无论是哪个国家,外来者都无法真正插手到国内的实权斗争中去。站对了队还好,站错了队可是会被碾轧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我们只在阿联酋待了两天,叶翔就带我们登上了去美国的飞机。 洛杉矶某私人高级诊所。时晓咏和一个棕色头发的中年男人激烈讨论着什么,房间的密闭性很好。隔着一层玻璃,我只看到他们嘴唇闭合却听不见讨论的内容。身体很疲惫,最近越来越容易疲惫了。刚刚只是一番检查下来,我坐着不怎么动,就开始有些气喘。 身体内仿佛安装了一个不定时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定时装置已经启动,闪动的数字跳跃着一秒一秒减少,稳定却无法挽回。滴滴时间走动的声音就响在我耳边,我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感知到——剩下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我不该把它浪费在明知结果无效的徒劳之举上。 叶翔站在时晓咏和那个白人医生身边,听他们说着什么,眉头皱的越来越近,脸沉的能滴出水来。他张嘴问了什么,时晓咏回答几句就被白人医生打断,两个人又争吵起来,一个个都吵到脸红脖子粗,青筋凸起。我看着叶翔的反应,他这时也抬头刚好对上我的视线——青绿的双眼满是灰暗,没有光彩。 克劳德端着水杯走到叶翔身边,低声说些什么,叶翔点头回了两句,就接过水推门走了进来。门开的时候,玻璃外的声音也传进来零散的几个单词——“并发症”、“扩散”、“补救”……不多,但足够我了解情况。 “体检结果怎么样?”接过叶翔手里的杯子喝了几口,我把杯子捧在手心问。 “罗伯特是世界顶级的医生……他会治好你的。”叶翔避而不答,拿走我手里的杯子放在床头柜上,他身高体长,骨架宽大,双手合拢能完全把我双手包住。没有包扎的手可以感觉到他手心不平的疤痕——是那次捏碎玻璃杯扎伤留下的伤疤。叶翔继续说,像在自我催眠:“会没事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不用担心。” 意料之中的事,因为没有期待,所以完全不觉得失望。我一点都不担心,是你的手一直在抖,虽然轻微。叶翔,你在害怕吗? 第三十六章:王国 我换了一个问题:“那现在是不是可以走了?”我的时间不多,不想浪费在这里。 “还不行。罗伯特说你这种情况要住院观察一阵子……” “那要住多久?住院能治好?” “……”叶翔抿紧唇不说话,只是握住我的双手不自觉用力到骨节泛白。右手传来细微的痛楚,我长叹一声,想要吐尽胸口的憋闷。其实我最近已经很少吐血,只是胸口的闷涨之感越来越明显,据时晓咏说是因为癌细胞迅速扩散压迫别的内脏的缘故。 “我是肺癌,不是肺炎。这种病到了晚期,没有治好的可能。” “检查已经做完了,如果能治早就治了,如果不能治——再留下也没什么用。叶翔,你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吧?”癌症晚期住院其实和在家没有区别,只是在痛苦的熬日子而已。我感觉不到病痛的折磨大概是这期间唯一的好消息。 “……” “我要文件。你答应还给我的一切,不是谎话吧?” 叶翔紧绷的脸上隐隐浮现痛苦的神色,我还没看清,他就把头埋进我的双膝。温热的呼吸透过单薄的衣物抚在冰凉的小腿上,皮肤敏感的立起一个个小颗粒。我听见叶翔有些闷闷的声音:“不是谎话。陈树……不是谎话。如果用我的一切能换回你的健康……”抱住我的双手松开,叶翔手臂伸长搂住我的腰身:“如果能换……”手臂拥紧。 我低头看着叶翔柔顺服帖的黑发,我眼前这个男人,他的每一根发丝似乎都在诉说着他的痛苦,他告诉我——他为我痛苦。可这些痛苦、这些痛苦……不是你给我的吗?你在我身上钉了钉子,某一天突然想把钉子拔出来,想让钉子造成的孔洞消失——这怎么可能?!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钉子钉下去会造成什么后果,你知道,但你还是做了。做过了,伤害也已经造成,我怎么可能当做一切没有发生过……心胸狭隘?哈,我的心胸还真没有那么宽大。我只知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你既然做出选择,就要为自己这选择负责。毕竟,是你自己选的不是么? 扯开叶翔的手臂,他紧了一下之后就放松,并没有太大阻力。我拿起床上散落的外套套上:“别浪费时间了。我要看到文件——尽快!”我首先推门出去,叶翔落在身后,他的表情映在纤尘不染的玻璃上,深浅不可辨别。 飞机在沙漠上空飞行,从直升机打开的窗户灌进来的风炙热充满黄沙的气息。直升机上人不多,只有我、叶翔、克劳德、时晓咏和威振遥。叶翔坐在我身边,驾驶飞机的是克劳德——他还真不愧是全能助理,样样精通。 叶翔做的是军火生意,最初是从别家进货倒卖赚取差值,三年下来财富慢慢积累,他开始自己制造。阿联酋的基地说是基地其实不过是一处掩饰,被战火毁了也不打紧的建筑。叶翔生意真正的命脉,是飞机下某处土地的地下宫殿——叶翔的军火制造基地,在亚洲西南部沙漠阿拉伯沙漠炙热的砂砾之下,是一片钢铁水泥建筑的地下王国。 直升机在没有人烟也没有任何标记的地方停下,也不知道他们在这遍地黄沙之中是如何分辨出来的。克劳德停好直升机从机舱里拿出一个医疗箱大小的箱子,拧开密码锁开始旋转上面密密麻麻的旋钮,箱子开始发出由弱增强“滴滴”的声音。 没有等待太久,在离我们10米左右的地方,大片是黄沙迅速下陷,露出的黄铜被风沙磨砺地发亮,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拿出地面继续下陷,黄沙流水般倾泻,渐渐露出一个巨大的黑色洞口,一个带着黑色墨镜的高大男人从里面走出来,顿了一秒,直直向叶翔走来。 “老板。”男人把墨镜上推,露出一双蓝色半眯的眼睛,他看起来不过30出头,鼻梁狭直,没有表情就看起来十分阴沉。 “他是道格拉斯,全世界最优秀的军火制造天才之一。”叶翔对我低声介绍。他这一出声,那双狭长的蓝色眼睛就戏谑地向我看来,连一秒都没停顿就又转回叶翔身上。 “别以为你夸我两句我就不知所以了,要不是欠你一个人情我才不会签下十年卖身契给你。说好了,十年后我可就不是你属下——现在还剩八年。”道格拉斯说起话来毫不客气,但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讥笑,是时晓咏。他还穿着他那身百年不变的白大褂,金丝眼镜在阳光下反射耀眼光泽。他反唇相讥:“也不知道当初是谁哭着叫着求我们老大,现在危机度过就想翻脸不认人了!” “谁哭了?!”道格拉斯白皙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两个人就像针尖对麦芒——在那杠上了。克劳德已经收拾好箱子,威振遥满脸无奈,叶翔扶住我肩膀向露出的黑色洞口走去:“他们每次见面都要吵一吵,习惯就好。” 刚从阳光下走进黑暗,眼睛十分不适应,入目一片漆黑,叶翔却仿佛不受任何影响似的,带我继续向下走。习惯之后才发现长长的走道里亮着灯,其实并不比外面黑多少。走过一小半路程时有几个穿着浅蓝色制服的人迅速朝出口走去,和我们擦肩时还向叶翔敬礼。和叶翔在一起这几个月,直升机没少坐,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穿着蓝色制服的人——他们是专门负责组装各种武器组装的人,也精通拆卸各种车辆飞机坦克等。我亲眼见过他们在短短几分钟之内把一架直升机拆成方便隐藏运输的零件。也不知道叶翔从哪里找来这么多有厉害本事的人…… 沿着走道一直走下去,经过一道沉重的合金大门之后,入目的忙碌景象几乎让我忘记呼吸:无数车间钢铁机械,人员在车间之间穿插,加工好的零件一道道流水线走下来最后变成流线优美和市面上外形无二的枪械,除了机械运转和人员交流的声音之外并没有什么冗杂的声响——这里就像一个理想中的军火制造王国。真美…… 这一切,居然是叶翔一个人在三年内建立起来的……至此,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可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和他如今的成就相比,寓居大陆一角的青帮实在太过渺小,被放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不能释怀的是——你既然不想要,又为什么要抢?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不好吗…… 走道的尽头是一处望台,望台一侧有通往下面制造流程的楼梯。我和叶翔一出现,就有一个头发全向后梳穿着蓝大褂的中年男人向我们走过来。叶翔拦在我肩上的手掌用力,我和他一起沿楼梯下到车间里。蓝衣男人走到叶翔面前叫了一声:“老大。”他手里捧着厚厚一本草稿,上面记录着密密麻麻的数据。 “这是史宾杜,总负责这里制造加工进度和一切研究项目。”叶翔再次用一句话作了介绍。他似乎真的愿意把一切交给我而不是开玩笑,让我认识他手下最重要的几个助手就是一个开始。 “老大,这是……”史宾杜看着我的眼神很新奇,我想到自己此时的外表也就理解了——任谁家老大带着一个瘦成骷髅的人还勾肩搭背地走到自己面前都会产生疑问:都是快死的人了,还带出来干什么?找墓地么?还是嫌死得不够快? “这是我的恋人。”搂在我肩上的手紧了紧,我闻言身体一僵,但保持沉默没有说话。 “=口=”史宾杜完全没想到这个答案,呆住了。直到叶翔开口惊醒他:“汇报一下进展吧!” “啊?啊!是是是!”史宾杜匆匆忙忙翻开手里的草稿纸翻到一样密密麻麻的一页就开始口若悬河地讲起来,一谈到自己的领域,他的眼中充满光彩,口齿伶俐完全不见刚刚的笨拙。叶翔在他讲时偶尔会点头,但大多会摇头然后提出什么,史宾杜就会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拿出钢笔把潦草凌乱的草稿画的更乱……我只是站着停了一会,就感觉脑袋里钻进了一窝蜜蜂似的,嗡嗡响个不停。头重脚轻,完全不明白他们在交流什么。 这些我原本努力学习也学不会的东西,拉下这么久之后更是把以前仅学到的一点也给丢了,他们的对话我如听天书。大多词汇是懂的,但合在一起我就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了。这还只是一部分……我想一想叶翔每天巨大的工作量——就算他把一切权利转交给我,我也无法取代他吧…… 我连寓居大陆一角的青帮都管理不好,更不用说这整个军火制造王国了……虽然不情愿也不甘心,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些工作只有叶翔才能做,他有这个才能。 不是穿上龙袍就能做皇帝,硬要强加也不过多出一个扶不起的阿斗。有些事真的需要天生的才能外加后天的锻炼才能完成,而我只有后者,显然不及格。没有地基的房子,建的再奢华美丽,也抵挡不住一场风暴——我就是最贴近的例子。 第三十七章:晚了 整个地下工厂可以大概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工作的车间,一部分是生活用,比如食堂、宿舍等等。这里甚至有着淡水取用装置,基本能实现自给自足。 车间在外侧,住宅区自然在靠里的位置,叶翔的住处更是靠近里面。这段期间各种资料源源不断地送到叶翔办公室,他几乎每天都要花上大半的时间在这些枯燥冗杂的数据上,他要从数据的变化分析出外面时事的走势,趋利避害,他似乎天生有着直击本质的才能。 这么大的工作量,也不知道是一直积累下来得到的等叶翔来了一起压下来,还是每天就那么多。如果是后者,那叶翔来之前他们怎么处理…… 叶翔在忙的时候,我也没有闲着。我没有他的天分,上手很慢,只能先做他分给我一小部分,但效果很差。我怎么也不能通过纸面上的数据看出什么走势,而且看得久了还会头晕恶心——时晓咏说癌细胞开始向大脑扩散了。这意味着,我剩下的时间又缩短了。 文件看不懂,叶翔也不愿意再给我看,没有事做的我只能捧着一杯茶看墙壁上流动的画面。因为房间建在地下,长时间不见天日会让人心情低落,产生各种负面情绪——这对商品的生产制造和工人们的人身安全都不好。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整个地下工厂和居住区,只要是人常呆的地方天花板都会安装很大的显示屏,不停播放蓝天白云的流动画面,有时候还会是狂风暴雨和沙尘暴——因为这些画面是安装在地面上的摄影机拍到的真实画面——只是这样的情况极少。 叶翔的办公室墙壁也安装了这种显示屏,真实转播的画面从不重复,我捧着一杯茶盯着墙壁可以坐上一天。但这只是偶尔,我还没有这么浪费生命。大多时间我会出去四处走走,威振遥跟在我身后——克劳德要帮叶翔处理各种事情,不是人人都有叶翔怪物般的才能和精力,他恨不得把自己劈成几半用,自然抽不出身。时晓咏受命研究我的病情找出治疗手段,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做什么——反正不可能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他要是连晚期的癌症患者都能治好,拿个诺贝尔医疗奖都是小case,可这怎么可能…… 工厂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各司其职,一圈下来唯一空闲的就是死皮赖脸跟过来的威振遥,所以他责无旁贷地得到了跟我四处闲逛的工作。 这个地下工厂许多地方都安装了监视器——据说是为了方便总控制室查看各种商品的加工进度,单是看得见的就不知有多少,更不用说看不到隐藏起来的了。我在前面慢悠悠走着,因为想快也快不起来——时晓咏比喻说我现在的身体就像一块被四分五裂又粘和起来的布偶,是什么把我粘连起来让我继续保持着行动力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如果受到什么剧烈撞击之类的伤害,这个身体会再次四分五裂甚至粉碎,没有修复的可能。这不难理解,我也没有奢望更多的时间,就是一个玻璃杯摔得粉碎也粘不起来不是? 剩下的时间不多,但够我使用就够了。重活一次已是奢侈,我还能奢求什么呢? 我没有目标似的闲晃,威振遥落后几步紧跟在我后面,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鞋底踩在钢制的楼梯上发出“噔噔”的沉闷声响,靠近熔炉的时候,扑面而来的热气,就像白日的沙漠上空高温让空气扭曲——这里不适合安装监视器之类的精密仪器,因为高温会让仪器很快损坏。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希望你不要胡来。”威振遥突然开口。 “……什么算是胡来?”扑面而来的热浪让人温暖,由外而内渗透的温暖,我摸上靠近熔炉的钢铁扶手,有些烫,但并不难受。“我们这只是交易,各取所需——谁也不必对谁负责。” “……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沉默许久,威振遥再次开口,语气十分沉重。 “……”我看着自己放开扶手后通红的手心,没有说话。 “你不是警察,也不是林树。”肯定的语气。“你是谁?!” “你真的想知道?”我挑眉对他一笑,只是如今一副骷髅样子做这种表情会吓到人也说不定。“我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来到这只为了带一个人一起下地狱。” “……叶翔?你之前向我讨要那两样东西也是因为他?” “我的目的从来不会改变,即使你拒绝,我也有别的办法。” “……你在开玩笑?”也许是我的语气太逼真,他的声音有些僵硬。 “争论这个没有必要。威振遥,你只要知道:我们的目标没有冲突,这是互利的合作——你能完成你的任务,不用再在黑暗中潜行,我也能达成自己的目的,获得安息——这就够了。” 这次的沉默更久,久到我觉得脸上的皮肤被烤的干燥,威振遥终于开口:“那么……你有什么发现和进展?” “叶翔存放机密文件的地方我已经知道,密钥之类的东西我也可以弄到手,对我而言拿到你想要的那些文件并不难。” “你的条件是什么?”说明白之后,威振遥也知道要以什么姿态和我交流。 “我要你用最短的时间找出这个地下工厂建筑的支撑点,不论你用什么方法。” 威振遥惊住,他双眼睁大不敢置信地盯着我:“你要毁掉这里?!” “你不觉得这里太美好了么?简直是所有军火商心目中的王国!拥有这么一座王国本身就是一种罪恶。越美丽的东西越注定了不能长久……而我要做的,只是让这一切提早结束。” “你疯了……”威振遥低声讷讷。 “也许……”在很久以前,喜欢上叶翔无法自拔的时候,我就疯了。理智离我远去,被那个人牵动一切感情,或痴或笑或悲或喜……不是疯了,是什么? 这次的交谈算是达到了目的,留下还没从震惊中回神的威振遥,我独自朝回程的方向走去。算算时间,让启叔准备的东西也该差不多了吧…… 没有敲门直接推开办公室的门,叶翔还保持着我离开时的样子,坐在办公桌前一动不动,只是桌面上的文件大多从左手边移到了右手边,高度来了一个调换。听见开门的声音他抬头看了一眼连忙起身,绕过办公桌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掌就要贴到我额头上。 眉心紧皱,叶翔绷着脸心情开起来十分不好:“你又起烧了?”感染和发热晚期癌症患者常见的症状,尤其是这具身体在我刚醒来的时候就中过一枪,伤了胸腺,免疫系统比一般人还要弱很多。也就是这两天吧,身体开始出现发热的症状,恶心呕吐和呼吸困难的症状也越来越明显,这使我消瘦的速度更快,一般人看到我这幅样子第一感觉恐怕就是想到死人——谁能想到身体已经掏空成这样,我居然还活着? 我没有回答叶翔,只是放松身体躺在沙发上。刚刚走了不短的路,我很累了。沙发很大,起码并排躺下两个我不是难事。身体消瘦,唯一没有干瘪下去的部位:腹部,也就更加明显。据时晓咏说那里应该是出现了恶性腔内积液——一般这个症状出现,患者离死也不远了。 没听到我的回答,随着我躺下叶翔干脆蹲下身子,把额头贴在我额头上,我懒得反应,他就仔细地感受了好一会,离开时发出如释重负地感叹:“热好像退了。是时晓咏的药起作用了?你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我全身都不舒服…… “让他来给你做个检查好不好?嗯?” “……”我不回答,他就直接拿出无线电接通让时晓咏带上仪器过来一趟。地下就通讯这点有些麻烦,因为接收不到卫星讯号。不过这对叶翔来说并不是问题,虽然这里主要生产各种军火枪械,但也有少量的通讯设备,用于地下的交流十分方便。 癌症越到晚期恶化的速度越快,这段时间我的身体相继出现了癌症晚期的明显症状。因为知道这一切迟早都会到来,做好了心理准备,虽然比预料的早了一些,但我并没有什么惊讶难受。只是叶翔反应越来越敏感,我咳嗽一声他都要拉时晓咏来给我从脚尖到发梢从皮肤到骨骼地检查一遍。这人精力旺盛自己不睡也支使别人忙得团团转,脚不沾地,几乎成为我专属医师的时晓咏首当其害。 第一次发热的时候,我只感到自己身体内极冷,恨不得把所有棉被裹在身上跑到地面上接受阳光暴晒,那种冷到骨髓里的寒气……我觉得自己都快被冻成冰了!一直陪在我身边的叶翔发现我的异常,找来体温计一量居然有40℃,我体表红通通烧成了虾子,内里却极寒。这种寒意好像来自我的心脏,体表的温度渗透不进去,明明高烧着,我却只觉得冷,极冷。 我躺在床上,身体痛苦不已,生理的泪水一直停不住。这是获悉我罹患癌症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病痛带来的痛苦——其实痛不多,但冰火交加身体不受控制的感觉更糟糕。我停止不住流泪,也无法控制身体不再发抖。那天,我都觉得自己要死了——我把一切的线拉好,只等猎物走进收网,如果就在这种关键时刻死掉……不知道我的执念和不甘心会不会让我再重生一次……呵,想想罢了。 叶翔紧紧抱着我,他用冰袋给我降温,融化的水湿了整张床,他不停的启唇说着什么,声音低的像呢喃。我耳边仿佛有雷声轰响,完全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觉得像在念佛经,又仿佛是在念我的名字……他一秒都没有停顿说了很多,甚至没有停下喝一口水,嘴唇干裂到流血,嗓子喑哑到说不出话,他一直在说……只是我一句也没有听清楚。 我以为我撑不下来,但最后,我还是挺过来了。一天一夜在精神紧绷中度过,时晓咏双目赤红脸色惨白,几乎是在确定我退烧不会再反复的第一秒,直接就倒头在地毯上睡了。过了一会,道格拉斯走进来对叶翔点点头也不等他回应就抱起时晓咏出去了。 我把关注点放到叶翔身上,才发现他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难道融化的冰水都被他吸收了吗……高大的青年紧密却没有用太大的力气抱着我,紧贴的肌肤紧绷且一直在颤抖,掉落在颈间的泪滴滚烫——我控制不住地一抖,觉得自己被烫伤了。 事后叶翔沉默了两天没有开口说一句话,但只要看我有一点不对劲,他都要把时晓咏拉来给我检查一番。今天才听到他开口说话,只是声音仍然喑哑。 高大的青年蹲在我身边,贴着我耳朵说话的声音虽然喑哑但轻柔仿佛情人间的低语:“陈树,从今天起,我们以后好好过,好不好?只要你留下……就是不想说话也没关系……” “……”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梗塞到痛的感觉。手臂横在眼睛上,我感到眼皮下有滚烫的液体滚动,稍加挤压就会流出来。 叶翔,别说了……太晚了…… 第三十八章:风起 我像一张燃烧起来的纸,炙热的火焰让我扭曲乌黑,之所以至今还能保持完整是因为没有空气的流动——等到风起,我就会变成灰烬,粉身碎骨。 启叔乘坐直升机来的时候,烈日依旧,金色的沙漠上空吹起很大的风,黄沙扑在人脸上生疼。他银色的发丝在风中摇摆反射刺眼的光泽,我眯眼看着老人家从直升机上身手有些不灵活地下来,他没有直接走向我,而是对着机舱伸出双手——一个密不透风包成粽子的小胖墩迎面一扑进入了我的视野,好在启叔下盘稳才没被扑倒。 小人脚一挨地就蹒跚着朝叶翔的方向走近,难为她几乎看不见也敢蒙头向前冲。站在我身边的叶翔长腿一迈几步就走到小人身边把她抱了起来走到走廊内避风处,扯下头巾露出闷得小脸通红的小苗。我则是朝举步艰涩的启叔走去,只是一出走道没有防备差点被风吹了个趔趄,但被叶翔及时扶住重新站稳了身子。 小苗被叶翔一手抱住几乎算是坐在他的左臂上,他用右手扶我,我的身体受到牵扯不受控制地像他怀中靠近,这也就使我整张脸靠的小苗极近。 “爸爸!”小苗很久不见叶翔正兴奋着就近距离看到了我的脸,红润的脸色一下子褪去大半——近距离观看骷髅是什么感觉?估计和看到皮包骨的我差不多。小人整个缩进叶翔怀里,小身子还在瑟瑟发抖。 握住我的手臂一紧又放开,叶翔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复杂,似乎带着一些悲伤,又似乎十分纠结痛苦,好像还有深重的内疚……也许,只是我看错了。他的手掌宽厚温暖,仿佛带着神奇的力量,如今他用这只手缓慢温和地抚在小人背上,受到惊吓的小人慢慢地平静了下来。小苗是他的骨肉,受到惊吓后自然需要来自父亲的安慰,我毕竟是外人,即使叶翔说过他的喜欢,我们的距离也从未拉近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首先安慰小苗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抚平因为叶翔紧握而皱起的衬衫——这个细小的动作我也做的费力,手不停在抖,抑制不住,一定是扩散的癌细胞压迫到神经引起的……花了两分钟抚平皱痕,我站稳身体很快就适应了大风,缓慢但坚定地朝启叔走去。 身体被掏空,我感到自己几乎成了纸糊的风筝,偏偏糊的还不密实,风挟着砂砾钻进身体,仿佛随时会把我吹到天上去。短短的一段路,我走的十分艰难,好在启叔加快脚步扶住了我。呼啸的风沙是最好的遮挡,话一出口就会被撕扯磨碎。 “都准备好了?” “是的,少爷。”短短的一问一答已经交流过所有信息,启叔扶着我走回避风处。走廊里叶翔抱着已经平静下来用怯怯眼神看着我的小苗,皱眉矛头直指启叔:“你怎么来了?” “是我要求的。从我很小的时候就是启叔照顾我,我已经习惯——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这么关心我了。” “……”叶翔沉默不语,但我读懂了他的眼神:启叔的背叛你可以原谅,为什么对我如此? 因为我曾经最在乎的人是你。你们都是我深信不疑的人,我对你们袒露柔软的腹部,启叔的一刀扎在腹部我流了很多血但不致命,而你的一刀——却是直接捅进了我捧给你的心脏。心脏被扎了一刀的人……还能活吗?我是叫陈树,但我不是一棵树,树无心可活,人无心必死。我已经死了一次,还即将死第二次……叶翔,你让我拿什么原谅你…… “你是——大树叔叔吗?”人小容易受到惊吓,但惊吓过后恢复的也快。适应我的面貌之后小苗从叶翔怀里抬头好奇向我张望,许久,问出这么一句。 “……我是。”对方只是一个小女孩,我还没丧心病狂到连小孩都看不顺眼,而且……如果我还活着,肯定已经结婚,如果有孩子,差不多也该有这么大了吧…… “你生病了吗?病得很严重吗?” “……嗯。” “那你是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我妈妈了?!”小苗一下子坐直腰,精神百倍,看着我的双眼闪动有神,小脸发光。相较之下,叶翔猛然僵住的不自然表情就越发明显。半晌才用同样僵硬的声音干巴巴训斥:“别胡说!你——大树叔叔的病很快就会治好。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好不好?” 小人闻言歪头很是认真的思考了一番,方才回答:“可是大树叔叔现在看起来好丑……”说完皱皱小鼻子,又露出几分得意小大人似的对我一摆手:“算了,我就勉强接受你——但你要快点好起来,嗯——最好恢复原来的样子。” 我哑然失笑:“要是我本来就这么丑或者变不回去了呢?” “……”小人这次思考了更久,终于勉为其难用十分沉重的语气肃穆宣布:“我不要你你一定会躲起来哭鼻子……好吧,你这么丑也只有我和爸爸要你了……” “……”真是谢谢你了…… 孩童大概是这世上最有精力的生物了,小苗的到来给基地注入很大的活力。她的长相算不上精致最多只能说可爱,和外貌精致的混血儿和西欧孩童相比就更显普通,简直就像混进天鹅群的丑小鸭,但她笑起来极为讨喜,又有叶翔这个老板爸爸做靠山,在基地里混的那是风生水起。 一直被使唤的团团转的时晓咏取得了暂时的喘息,紧绷着脸的叶翔也因为这抹鲜活的色彩放松很多。克劳德受到指派出去工作,一时整个地下基地氛围也松懈少许——只是少许,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剩余的时间太短,注定了我不可能耗费心力做出什么详尽的计划来,但我没有退路,不尝试一下,就这么死去我一定不会甘心。 成败在此一举,我若成功自是最好,若是失败,也不过是把本就不久的死亡提前。如此而已。 叶翔办公室内。 我把托盘放在书桌上,托盘上是我刚刚用基地的厨具熬制的绿豆汤:用高压锅煮烂后放入冰糖,冷却后我在里面加入少许了冰块。 “这是……”托盘放在书桌上的声音不响,但在一片寂静的办公室里就显得格外清晰。叶翔从文件中抬头,就看到青底白瓷汤碗和漂着几朵绿豆花的绿豆汤,一时双目微睁。 “你明明比较喜欢喝绿豆汤不是吗?酸梅汤那种东西以后就不必勉强自己喝了。” “你知道?”那双一直被沉闷笼罩的青绿眼瞳陡然散发出的耀眼光彩让我心悸,不敢直视。 “……”我不答,把碗轻轻向他一推:“第一次做,你尝一尝……不用喝太急……” “再来一碗!” “……”不,一碗就够了。 我看着那双眼睛猛然露出惊讶、不敢置信、悲痛……很多的感情,但随着双眼合拢最后都被掩盖——那双眼睛紧闭,失去了所有光彩。 我没有想到事情会进展的这么顺利。叶翔和我都曾接受过一定的药物训练,对一般的药品多少有些抗性。放在绿豆汤中的药剂是我托启叔找来目前最强效的安眠药剂,只要一滴就可以让人昏睡一天一夜,而我在里面放了2ml。这种药剂的唯一缺点就是有甜味和轻度的刺激性气味,虽然口服效果最好,但放入食物中十分容易被发现——我没想到叶翔居然一点都没防备。 你这样相信我?就像我曾经相信你一样…… 通讯器就放在叶翔右手边,我拿起拨了一个号,接通后传来威振遥的声音:“我这边已经好了。”他在总控制室。他身手不错,制住技术工人没有耗费太大的力气。 “监视器都关掉了?安全门放下来了没有?”现在正值晚上,车间的工人不多,大多数生产线已经停下,工人们进入宿舍区休息。因为整个基地建在地下,最怕的就是塌方,所以这方面的防护做的十分到位,设置在每个区域块之间的安全门就是其中一种。 “已经做好了。你那边呢?” “一切顺利,继续按计划行动。你去找启叔,然后帮他在各个支撑点上安装炸弹。” “……真的不会有事?”那边传来的声音仍带有怀疑。 我有些烦躁:“只要你真的把安全门放下来了,就是这边整个车间都被流沙掩埋那些工人也没事——只要他们安安静静的待在宿舍区,你大可以事后找人把他们救出来!这些生产军火的车间应该是你的目标之一吧?既然如此就别再婆婆妈妈!” “……”那边沉默许久,响起威振遥沉重的声音:“我知道了,你自己小心。” “安装完后联系——我会告诉你密钥和文件的位置。” 关闭通讯器,看着陷入昏睡的叶翔我有些发愁:他高出我太多,若是我原来的健康身体还能勉强扶起他,现在……估计我会累死在半路上。眼角撇到墙角的一抹银色,那是叶翔为我准备的轮椅,只是我一次都没用过,现在刚好用上。 工厂在地下,存放生产好的军火商品的仓库自然也在地下,因为仓库大门使用了最先进的技术,倒是没有人把手。监视器已经被破坏,我倒也不担心被人看到。拉起叶翔的手按在指纹识别器上,拨开眼睛对上瞳孔测试仪,又输入一连串的口令,沉重的大门终于打开。 推门而入后钢制大门迅速地自动合拢再次紧闭,我松开轮椅扶手,拉开背包拉链,掏出十几个巴掌大小的炸弹开始安装。这些炸弹是专门用来定点爆破用的,破坏范围不大,但在爆炸范围之内威力极强,可以产生极高的高温和强势的冲击,把一切烧融粉碎——用来引爆军火再合适不过。炸弹的爆炸会带动子弹手雷之类的军火产生更大的爆炸,十几个炸弹都被我安装在放置子弹手雷的木箱上,引起的巨大爆炸不足以把一切湮灭,但足够让这批军火面目全非,成为废品。 仓库极大,为了安装炸弹我几乎走了一圈,再回到门口附近就猛然感到落在身上有如实质的视线,让人针刺一般难受。我抬头,对上叶翔睁开的漠然双眼。 第三十九章:解脱 青绿的双眼里是极度的暗色,神情漠然,被这双眼睛盯着我几乎忘记了呼吸,但很快,我调整过来。 “你什么时候醒的?”我猛然想起叶翔持续3年的失眠,入睡的方法他一定尝试过不少,药品也是其中一种,所以才会对安眠药剂产生一定的抗药性,提前醒来——当然,也有药剂还没完全发挥作用的缘故在里面。 “……”叶翔不语,只是继续沉默地盯着我。 “还不能说话?”提起的心放下一些,他虽然身体强健但到底没到变态的地步,喝下药剂之后不可能不受影响。我走到他面前蹲下,手扶在叶翔膝盖上,直直对上叶翔没有泄露任何情绪的眼睛:“你不是说喜欢我吗?我的病治不好,我快要死了——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 “……”叶翔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 “我们一起下地狱吧……”头枕在叶翔膝盖上,我能感觉到皮肤下脉搏的跳动,生命的活力对应着我枯枝般的手是如此鲜明,鲜明的让人想要落泪。 “……” “滴滴”的声音突然响起,我拿出通讯器接听:是威振遥。 “都准备好了?” “好了。” “让启叔说话。”那边传来窸窣的声响,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少爷?” “密钥在叶翔卧室坐标横3纵7的地板砖下,你带威振遥去取。” “是。”那边没有犹豫就应下来,随即又犹豫询问:“少爷你一个人方便么?等我做好我去找您……” “不,不用。拿到密钥之后你陪威振遥去办公室取文件,然后到地面上等我。” “……是。少爷您小心。” “……嗯。”通讯器里传来的声音一停,仓库一下子恢复了死寂。我抬头对上叶翔复杂的眼神,那双眼睛沉寂如水又有一丝光亮在里面,我就像在隔河观看对岸飘飘荡荡的灯火,沉醉迷人。有如实质的眼神在我身上停住一秒,就转向了我手中的控制器。 知道他在想什么,我开口:“还有25分钟。”从叶翔办公室到达地面大概需要一直走25分钟。25分钟之后,计时器会显示全零,然后一切都会有一个结束。黑暗让人恐惧,也让人着迷。 “叶翔,你怕死吗?” “……” “对了,你还不能开口。死亡其实不可怕,只有死亡的一瞬间会感到痛苦,之后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而且,你还有我陪你,黄泉路上我们结伴就不会孤单。”我扶上叶翔线条绷紧的侧脸,感受到他肌肉一紧又因为药剂的原因松懈下来,青绿的双眼死死盯着我,犹如海底暗涛汹涌的眼神我读不懂。 “你是不是很恨我?后悔没有早点杀了我?可惜……已经晚了。”我站直身体,从这个角度俯视下去,忽略叶翔的气势不计,沉默安静的五官依然如记忆中一样美好,浓密的长睫卷翘,蝶翅般扇动,一如多年前我第一眼看到的那个精致少年——安静而无害。但这只是假象。 “眼睛很酸涩?大脑昏沉?叶翔,安心睡吧……睡着之后就感觉不到痛苦,等你再醒来,我们都已经解脱……睡吧……”声音越来越轻,叶翔也几次都闭上双眼但他仍坚持睁眼盯着我。我不再说话,叶翔再强也是血肉所铸的人,有正常的生理反应,偶然醒来说明他意志坚定身体强悍,但铺天盖地的药效上来,他总会坚持不住。 “为什么要反抗呢……就这样身体和精神放松,在睡梦中没有痛苦的死去不好么?而且,我会陪你……” 叶翔的呼吸粗重起来,我可以看见他额头上因用力而凸起的可怖青筋,他似乎想说什么,但身体不受控制发不出声音来,暗沉的双眼渐渐染上红色。他努力地,做了一个细微摇头动作。 “……你不愿意?” 这个偌大的地下仓库,人的声音沉寂下来之后没有任何声响,所以虽然隔着沉重的铁门,我还是一下子就辨认出了门外的响动——有人在开门! 虽然这道门用叶翔的指纹和瞳孔可以打开,但显然并不是只有这么一种方法,不然叶翔不在的时候这个仓库怎么用?从输入指令到沉重的钢制大门被推开也不过耗费了两分钟,我看着手上的手表——25分钟还剩15分钟! 巴掌大的手枪沿着袖口灵活滑到手心,冰凉的枪口抵上叶翔太阳穴,我冷冷看着他们:“别动!” 为首的时晓咏首先止住了脚步,他身后跟着道格拉斯、史宾杜等人。他们看我的眼神是毫不掩饰的敌视——这很正常,如果不是这样反而奇怪,只能说明叶翔这个老大做的不怎么样,但事实证明他做得很好——所以这些人仇视我却不敢上前一步。 我手里的手枪虽然小巧也只是因为我如今身体衰弱便于掌控携带罢了,更何况这些常年接触军火的人不会不知道掌心雷——再小的手枪也是一支杀人的武器,如此近的距离完全可以杀人。 “放开老大……”时晓咏最先喊了出来,话刚出口半句就被道格拉斯阻止,冰蓝的狭长双眼凝重地看着我:“你想要什么我们都可以商量,请不要冲动。” “……”还有14分钟——我不说话,但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冰蓝的双眼一亮,道格拉斯细细说起各种诱人的条件:“你想要什么?钱还是别的东西?只要我们有都好商量……如果你做了傻事,你也跑不掉……” 我没有抗议的沉默让道格拉斯眼睛越来越亮,抛出的条件也越来越诱人。13分钟,12分钟…… “这是我和叶翔之间的事,与你们无关。”计时器显示为零的时候我猛然开口,道格拉斯等人听到我开口先是一喜,随即僵住。 我紧紧手心的手枪:“不想死的,就后退。”他们面面相觑,但没动。掌心雷的体积虽然袖珍,射程却有110米之远。一枪射在时晓咏的脚边半米处,有白烟从钢制的地板升起,枪击的声音让几人一时愣住——他们没想到我会真的开枪。 不顾道格拉斯的阻止,时晓咏最后还是叫了出来:“为什么?你不是喜欢老大吗?!” 我扯唇一笑,像鬼又像哭:“是啊,我喜欢他。所以要带他一起下地狱。” “……”时晓咏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半晌,他喃喃:“你疯了……” “后退!”开过枪后掌心雷再次抵上了叶翔的太阳穴,我做出最后一次警告:“否则下一次就是打在你们身上!” 几人身体动了一动,最后还是站在原地。我眯起眼睛:“我虽然不想伤害无辜的人,但既然你们不识好歹……” “后退。”低沉的声音突然响起,我一惊低头看到枪口抵住的位置已经被高温烫的发红——因为感觉到烫醒过来? “老大!”时晓咏惊喜地叫出来。 “你们走吧,不要留在这里。时晓咏,小苗就交给你了。”即使置身于这种劣势,叶翔的声音依然沉稳,从他的身上看不出一点惊慌。“告诉他,我到很远的地方去见她妈妈了。不要等我。” 我身体抖得厉害,食指一动又停住。叶翔听到我扣动扳机的声音,居然也不惊慌。我听见他低沉磁性的声音一如近日的温柔,他说:“如果这是你想要的,我会给你。陈树,你说得对,是我妄想了。如果你不能留下陪我,我就下去陪你——我想永远陪着你。” “!!”胸口闷的像被填充了太多的东西,这些东西阻塞在我身体里,没有发泄的渠道越积越多,让我呼吸困难,一瞬间停滞。我声音沙哑:“不论你说的是真是假,我不会停手。” “陈树?”时晓咏呆呆重复了一遍,愣愣的问:“你是陈树?”他表情一瞬间变得扭曲,音调也十分奇怪:“老大,大嫂不是死了吗?”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完全没听懂:“你说什么?” “老大的老婆当然就是大嫂了,小苗是老大和大嫂的孩子。我们大嫂的名字就是陈树!可你不是叫林树么?” 我面皮狂抽:“小苗是我的孩子?!”我两辈子连女生手都没牵过,就是牵手也会怀孕我也不可能有孩子吧?!我想起时晓咏说过小苗是试管婴儿,难道…… “……当时大嫂开车掉下悬崖,粉身碎骨,血肉模糊。我到地方就看到老大呆呆傻傻困在自己精神世界出不来的样子,于是就从大嫂遗体取得还没完全死亡的精子,找到代理孕妇做了一个试管婴儿。这就是小苗。小苗让老大恢复了不少生气,才有了今天这番成就。可是,大嫂已经死了啊……”时晓咏解释了一番还没从连番惊吓中回神:“你怎么会是陈树……可是老大又不会认错……难怪后来那么紧张……” “……”我低头问叶翔:“小苗真的是我的孩子?” “……是。”叶翔沉默一会还是应了。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以为我们不会走到这个地步。”叶翔闭上眼睛,显出一些疲色:“我以为……我们还有很长时间……” 可是事实上,我最缺的就是时间。 “滴!”最后一秒的跳跃,定时炸弹的时间固定在全零。猛然掀起的热浪和钢铁碎片让所有人都弯腰抱头自保,一连串的爆炸和冲击让人根本抬不起头睁不开眼。耳边全是轰隆隆的爆炸声,明明看到叶翔在张嘴我却听不见任何声音。他手臂动了动做出一个想要拥抱什么的动作,我被气浪掀到一边,看着滚到附近的史宾杜艰难爬起拖着轮椅向外爬,门边时晓咏被道格拉斯护在身下。 身体某处传来尖锐的刺痛,我能感受到液体的迅速流失,四肢动弹不得,不时扑到身上的碎片让我疼痛,去却连躲避的力气都没有。空气中突然漫起黄沙,一片浑浊——我知道这是巨大的爆炸让屋顶破裂,失去支撑黄沙迅速如水流般倾泻进这间仓库。 爆炸仍在继续,我看到叶翔对史宾杜大喊着什么,但史宾杜表情很迷茫,他完全没听懂,只是单纯地想带叶翔离开这个充满爆炸和被掩埋危险的房间,道格拉斯艰难站起身,他身下的时晓咏被飞溅的铁片打破额头已经昏迷,有鲜血汩汩流出。道格拉斯扶着他又要在动荡中保持平稳躲避流弹般的铁片,十分狼狈,完全腾不出手。 叶翔艰难地想从轮椅上起身但明显失败了,摔倒在地上,双目赤红死死盯着我。史宾杜嘴巴动着,不放弃地想要把他扶起。但叶翔的不配合让他一再失败——叶翔虽然中了迷药,底子在那里,史宾杜毕竟只是身体不算强健的管理人员。 我看着叶翔,启唇:照顾好我的女儿……小苗需要你…… 只要你不说,小苗就不会知道我的存在。只要有你在,她就不会伤心难过。你会保护她的吧…… 叶翔嘴唇一直做着一个动作,我看明白了他在说什么,他说:陈树!过来!过来!会没事的…… 太晚了……叶翔…… 那两行眼泪终于顺着嘴角留下来,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我唯一感受到的就是身体和地板之间的血液粘稠且不断流失,在黄沙中蜿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痕迹。我被飞溅的铁片射中脊背,不知被射中了哪里,整个身体都变得麻痹。 血液不断流失,爆炸还在继续,黄沙海浪般倾泻填充着这间仓库……我清楚的意识到——我快死了。身体越来越冷,大脑却越来越清晰,一切噪音仿佛就响在耳边,又仿佛离我很远。 原来这就是死亡啊……并没有想象中的害怕。上一次面对死亡时时间太过仓促,我几乎是瞬间失去了知觉,这一次却是缓慢的,我清晰感受到这一切。奇怪的,我心情十分平静。 道格拉斯已经打开大门把时晓咏扶了出去,史宾杜也扶起叶翔不顾他的挣扎硬是扯着走到了大门之外,然后——大门自动关上。这一切在我看来就像慢动作,叶翔疯狂赤红的双眼,挣扎想要扑进来的动作……都被不断合拢的钢制大门慢慢遮住——最终合拢。 又一次独自面对死亡,不知道是不是一回生二回熟,我居然可以冷静的回忆一切。叶翔的痛苦不是假装的,临近死亡,我终于有一点相信:叶翔是真的喜欢我,我不知道这份喜欢有多少,我只是感受到——他说喜欢我,这件事应该是真的。谁会去骗一个死人呢…… 意识渐渐沉入黑暗,我是放松的。这次就算下地狱,遇到老爷子我也有个交代:不是你儿子不中用,是敌人太强大……对了,您还有个孙女,长得像我,有点遗憾……我都没好好疼过她…… 身上的巨石终于消失,我的灵魂前所未有的轻松。我好像都感觉到了灵魂渐渐脱离沉重的身体,心境是前所未有的宁和,身体的痛楚离我越来越远,我终于获得了解脱。 重生4个月后,我,陈树,迎来了第二次死亡。 第四十章:活着 我跟着这个男人很久了,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没有表情,如果不是睁着眼睛还有呼吸,我会以为他已经死了——虽然他这个样子和死人也差不多。他不吃不喝,全靠营养液维持生命,几天下来就瘦了一圈,颧骨凸起,但轻减后的男人依然英俊好看。 “你是谁?怎么躺在这里?你是不是生病了?”我伸手去拨弄床上人的脸,想当然手从男人脸上传过去了。悻悻收回魔爪,我知道男人听不到我说话,但一个人实在太无聊了——嗯,我大概是人吧……意识清醒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了。 第一眼我就看到了这个好看的男人,但和他说话,他却听不见,然后我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半透明的,飘在空中。我感觉自己变成了空气,没有记忆,没有快乐也没有哀伤——难道我变成了“阿飘”?灵魂的身体轻盈的仿佛没有重量,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兴致勃勃地朝门外飘,但没到门口就感到一股拖拽的力量硬是把我撤了回去。 周围没有别的阿飘,也没有别人,男人还是看不见我,检查衣服后领也没有发现绳子钩子什么的。这次我试着一步一步后退,结果发现退到一定距离就会感到一种牵制的力量,感觉就像是有一根绳子拴着我,绳子拉直之后我就无法在后退一步。“绳子”的一端是我,那另一端呢?要是床柱窗户什么的我岂不是要一直被困在这个房子里?!还好,这种最糟糕的情况并没有发生,但事实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绳子的那头,是那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男人。 “你就不想出去走走?”我努力想诱惑男人出去,只是他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到,自然不会被诱惑。我只是太无聊,眼前也只有这个人,所以只能没话找话说。我隔着一层棉被坐在男人肚子上,闲着无聊开始数男人眼上的睫毛,如此近距离观看男人除了消瘦没有任何瑕疵的完美面孔,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要不是已经习惯身为阿飘又没有鼻血可流,我一定早失血而亡。嗯——不对,我已经死了。习惯之后,对男人的完美面貌我依然赞叹,但好歹能把注意力集中到别的地方去了。想着男人也看不见我,我伸出手指干脆凑近了数:一根、两根…… “吱扭”一声轻响,木门被推开,有一个头上包扎着纱布穿着白大褂的青年走进来,他的手里端着一个托盘。 又来了!虽然明知道别人看不到,我还是有些心虚,从男人身上一溜烟下来,我飘在空中,看着青年动作利落地换药注射——这些动作我已经看着他做了很多天,再熟悉不过。但这次做完检查之后,青年没有立即走,他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开口说话了:“老大……” 原来这人是他老大啊……我扒在床头,听青年说话。 “大嫂已经不在了,但小苗还在,你这样她很害怕。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瘦了一圈……你不好起来,小苗可怎么办呢?我再疼她,也代替不了她的父亲。” 床上的男人还是一脸死寂,睁开的双眼是漂亮的青绿色,但没有一点光泽和生气,就像冰冷的玻璃珠。 青年似乎也不指望自己几句话就让男人振作起来,他收拾好东西丢下最后一句话就出去了。他说:“我最多还能哄住小苗两天,两天之后我会带她来看你。老大,振作起来啊!” 青年走了,房间内又恢复一片死寂。我伸长脖子去看男人的反应——没有任何反应。青年的话好像没有对男人造成任何影响,他依然靠营养液维系生命,明明是鲜活的生命,却由内而外透露出一股衰败的气息来。我明白,男人这是不想活了。 大嫂……也许他很爱她吧…… 从厚重的窗帘缝隙中洒进室内的阳光渐渐减少直到消失,我盘腿飘在空中,闭上眼睛休息。做了阿飘之后的确不需要休息,但在如此无聊的情况下,除了休息我真的找不出第二件事做。黑暗不会影响我的视线,我看到床上的男人眼珠细微动了动,他眨了一下眼睛,也闭眼睡了——只是不知道他今晚能不能睡着。 这个男人有着很严重的失眠症,我不止一次看着他睁眼到天亮,有时他也会因为眼睛干涩闭上眼睛,但从他没有舒缓的呼吸声中我就知道:男人从来没有睡着过。 但不论有多少人失眠,时间的流逝从来不会减慢,夜晚一样会到来,会走,然后迎来黎明。我睁开眼睛,男人果然也半阖着眼睛。他身体很好,但也抵挡不住不断的消耗,如果男人继续不吃不喝不休息……估计很快就能成为我的同类了。想到这个,我有些兴奋:这个结果也不错嘛! 今天似乎有什么不一样,我只能在以男人为圆心半径8米的范围内活动,出不了房间,但我能穿透最近的墙壁,看看墙外有什么。说实话,真没有什么好看的:以往我每次看都是看到一群穿着一个样式的人在一堆机器里穿梭,每天做着重复的动作,无聊的要命。今天还是这些人在做着相同的事情,但似乎又有什么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 我托着下巴做思考状,最后发现今天的人少很多,机器也没有开启。他们似乎在修理而不是加工东西,情绪也比平时放松很多,嘴里小声讨论着什么。我想再凑近一些听听,就感到身上的牵扯,只好悻悻转身穿墙回到房间。 这才发现房间里多出很多人,带头的是每天都来的白大褂青年。除了他,还有一个身材高大看起来就很寡言可靠的白人,一个也戴着眼镜的高挑青年和一个极高头发全白的青年。那个戴眼镜的青年看床上男人的表情很不善,而他身边的白发青年则看谁都一张臭脸。不过,我第一眼看到的是站在白大褂青年身边的少年——他可真好看啊! 这些天看惯了男人颓废的俊脸,猛然看到这张带着笑意的脸,顿时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当然,这只是形容,其实我什么感觉都没有。少年的肤色极白却不显病态,而是玉石的那种光华流转的莹白。他身量高挑和青年看起来差不多高,有着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我一眼就想到这双眼睛笑起来一定是像月牙一样弯弯的,很好看。 知道少年看不见我,我就好不客气地一直盯着少年看。然后那双桃花眼就看向我,清泉流淌般的声音问:“好看吗?” 我下意识点头,随即僵住,直勾勾盯着少年,他也饶有兴趣地盯着我看。我向左边飘了几米,少年的视线也随之转移,我又向右,那道视线始终如影随形——他能看见我!!得出这个结论我吓得不轻,头差点插进天花板,但被少年一句话定住。他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我滞留在空气中:“你认识我?” 少年笑起来十分好看,他似乎觉得好气又好笑:“你不记得我了,陈树?我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只有7岁吧……都过去这么久了。” “陈树?开什么玩笑,他已经死了……”白大褂青年最先开口,但被眼镜青年打断:“你说陈树在这?你认识他?” “就在床上空飘着。”少年回答:“老师,说起来我认识陈树更早呢!所以你一说,我就来了。” “你能救陈树?”猛然出声的这道声音沙哑的惊人,窸窣的声音响起,一直像死人一样躺在床上的男人坐起身,这么多天第一次开口说话。青绿的眼中有一丝光亮浮现,然后男人看到了少年的脸,他双眼不可置信地睁大:“是你!你真的存在……这么多年过去,你怎么还是这幅样子?” 少年笑了笑只回答了前者:“才过去5天,还来得及。” “请你救他。”男人沉默一会,用十分凝重的语气说出这句话。 “救人可以,但是,我为什么要救他?我已经救过他一次,没道理一而再白费力气。”出乎众人意料的,一直微笑着的少年说出来的话没有任何感情:“他自己都不想活了,我还浪费力气救他做什么?而且,他现在根本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你远道而来总不会是为了告诉我你并不打算救人。”男人的眼中又有了神采,即使被一口回绝也只是冷静分析:“所以你应该是倾向于救人的——你有什么条件?” “呵~”少年轻笑一声:“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些。我只有两个条件,第一就是你的全部财产,要全部折成钻石或金条给我哟~” “你也太……”白大褂青年青筋直冒要说什么,被男人手一摆制住,看起来他憋得很难受。男人做了定论:“可以。” “毫不犹豫啊……我的第二个条件全看你,要复活他必须有三样东西:一是他原来的身体,骨灰也行;二是你的一段骨和一些血肉皮发;三是你必须配合我施法。缺一不可。” “好!”男人这一次答应的依旧干脆。 “你还是听我说完再答应的好。”少年脸上还挂着笑,但已经没人会被他这幅无害的外表骗到:“我取的是你的精血,复活陈树会让你的寿命缩短一半——这是一种类似于寄生的关系,你的一半寿命会转移到他身上。” “这么苛刻……”眼睛青年皱眉:“楚历,我记得你当初救我并没有那么麻烦。” “老师你和陈树不同。”少年对眼睛青年态度要好很多:“你只是病发陷入危险,其实阳寿未尽。所以我出手只是让你按正确的轨迹继续生活下去而已,就算不是我,也会有别人挽回这个错误。而陈树,他是的的确确死了。第一次是横死,我送给他的种子起到作用,他心有不甘,所以重生了。因为林树的灵魂已经消散,他这倒不算是夺舍,只是寄生在别人的身体里,到底不如自己的身体用着如意,很多感知他都体会不到,而且被寄生的身体会很快衰败。他现在还没下地府只是因为你——”少年指着男人继续道:“你的执念把他困在身边,让他不能往生。想让一个已死之人复活,这代价自然不会小。” 原来是因为他我才不能离开……原来我已经死过一次了啊……原来我叫陈树……被人困住不得自由,我应该是生气的,但眼睁睁看着这个男人经历的痛苦,我又气不起来。虽然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但我还是没有任何记忆,没有有关男人的记忆,所以我对他也没有什么感情。 复活……我为什么死去,又为什么活过来? “小苗,叫爸爸。”男人抱起一个胖嘟嘟的女孩,让女孩称呼我。这是我的女儿?我有一个女儿? 小女孩抬头,表情有些茫然。 “我来吧。”少年说着抽出一张纸符,只见他念了一句什么,纸符不点自燃,灰烬融进空气,所有人都眨了几下眼睛,然后视线就集中在我身上。他们都能看见我?一时气氛诡异,白大褂青年看着我眼珠子都要掉出来,眼睛青年微微笑着,那笑容我看起来十分舒服,他身边的白发青年没什么反应,然后,是一道最热烈的视线——那个男人盯住我的眼神炽热甚至有几分贪婪地看着我,我竟然不敢与他对视。只是心虚吧……想到自己这几天仗着他看不见,我一直偷窥他…… “爸爸,这不是妈妈吗?”女孩最先开口。 “……” “妈妈,你怎么会飞?” “……” 那天的情况很混乱,我有些糊涂中,只听到少年问我:“你想复活吗?毕竟你才是主角,最终一切要由你自己决定。” 我想复活吗…… 我看像那个抱着女孩的男人,他似乎是喜欢我的,而且我还有一个女儿,她也说想我,说我从来没陪过她……这样看来,我如果复活,会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但是让我复活的代价是这个男人的血肉白骨和一半生命,他对我的感情有那么深吗……知道自己被一个人如此喜欢,我惶恐且不安。 男人钩织了一个温暖的未来,我太孤单太冷了,控制不住想要靠近……我想活着,活着就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想活着。”我听见自己的声音。 “很好。”少年微微笑了,他伸出一指,明明我们隔着如此远的距离,我却感到那只手指仿佛直接点在了我的额头上。有一丝温暖的热线沿额头下滑,这种感觉我感到熟悉,仿佛不是第一次,以前也曾经有一个人对我这样做过,我看见少年微笑的脸,也是熟悉的。是他…… 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也是夏天,大树下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喷香的板栗,明亮的笑脸,紧绷却关切的脸,高大的男人,闪动的光,定格的画面……我都想起来了。叶翔……那时我等你很久,但你一直没有来。 有火焰在我身边灼烧,我看到灰白的粉末和惨白的骨、艳红的血肉混在一起,一具身体慢慢成形,它有着和我一模一样的脸。火焰渐渐熄灭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一阵巨大的吸引力,身体不受控制地靠近,骨灰烧铸的身体在我面前放大,然后融合。 融合的感觉就像在灵魂上套了一件连体的外套,束缚的感觉十分明显,周围突然出现金色的光芒,它就像高温的融枪一样,束缚的感觉消失,外壳和灵魂彻底融合在一起,没有任何累赘隔阂的感觉。火焰一直没有熄灭,金色的光芒也一直包裹着我,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我的皮肤能感受到火焰灼烧带动的微风,没有任何预兆的,火焰熄灭了。 我睁开眼睛,入目是刺眼的光亮。空气中传来消毒药水的气温,我扭头对上一张熟悉的脸。 “肖莫……” “你这家伙……”肖莫的眼中隐隐有水光:“终于没事了。” “让你担心了……你过得怎么样?” “还不就这样。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最后也就这个样子,死不了,还活着。”肖莫表情有些苦涩,但眉间的阴霾消减很多,说明他现在至少比之前过得好。“如果有困难,就联系我。” “好。”因为相知,我们之间的话反而不多。肖莫和我的想法一样——我只是希望你过得好,至少要比我好。 “……叶翔在哪?”想到那个叫楚历的少年说要取叶翔的血肉和一半寿命。 肖莫沉默一瞬,我心中生出不好的预感:“他怎么样了?” “……他在N1719病房,你自己去看吧。” 我身上穿着白底蓝纹的宽松睡衣,脚下踩着医院的棉底拖鞋落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明亮的走廊里许多窗子大开,有清新的风吹进来,可以闻到芳草和鲜花的芬芳。这是一家私人医院,贵精不贵多,绿化环境都很好,适合静养。然后,隔着玻璃,我看到了面色苍白的叶翔。 “一根肋骨,2000ml的血,肝脏、胃等内脏器官部分组织。这样折腾下来,老大还活着就是奇迹。”时晓咏的声音中满是愤懑:“都是因为你,老大失去了一切财富地位甚至还失去了健康!”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没有求他不是吗?” “你这人……”时晓咏双眼通红就要暴走,被克劳德阻止:“你睡了一个星期,老大也一直没醒。这期间老大所有的财产已经折现交给楚先生。所以老大现在是身无分文,我想拜托陈先生照顾老大。” “……我自己都一无所有怎么照顾他,而且——我凭什么照顾他?” “老大都为你这样你还……你有没有人性!”时晓咏还要说什么被赶来的道格拉斯拉走,留下克劳德和我。 “我们没有别的东西,只是如果陈先生愿意照顾老大,小苗的抚养权就可以交到陈先生手上。老大现在身无分文,身体抱恙,一定照顾不好小苗。至于资金问题,相信陈先生的好友肖先生会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果然不愧是叶翔的助手,知道怎样最打动人心。 “后天,我要看到小苗,还有转让抚养权的文件。” “没问题。那么,我先走了。”克劳德鞠下躬就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开。 我转身眼神有些发散地盯在玻璃上,然后落到病床上,对上叶翔睁开的双眼。 “医生!”按下呼叫铃之后很快就有医生过来,是一个棕色头发的中年男人,也是之前叶翔带我来看病找的医生——罗伯特。他做了一番检查之后,摘下听诊器做了结论:“已经脱离危险,可以转普通病房了。”转病房并不麻烦,有护士进来在病床四脚拨开固定装置,小心推着病床,不用几分钟就完成了换房。 新换的病房是单人病房,但极为宽敞。护士和罗伯特医生走后,病房内就只剩下我和叶翔面面相觑。叶翔看着我,那眼神是我所不习惯的陌生和平静。他问:“你是谁?” ——正文完—— 番外一:守护 1. 叶翔睁开眼睛,入目是刷了石灰但有些脱落泛黄的天花板,头下是灰色并不松软的枕头——那是白色的枕套洗了很多次除不去的污垢积累留下的颜色。自从被启叔从孤儿院领到陈家大院,他已经很久没有住过这种房间了。 他躺在床上,完全不想动。他身体强健,体温偏高,即使不盖棉被暴露在微凉的空气中也完全不冷。他不想思考为什么一觉醒来自己就在这种房间里,他什么都不想去想——因为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想到那个人。双人床的一边永远空空荡荡,叶翔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意识到那个人已经死了,已经永远地离他而去。那人恨他,甚至不愿意到他梦里来。 他曾犯下过错而不自知,沾沾自喜想要做些什么,却不知道自以为是的好意也可以成为毒药,然后——毒死了那个人。那个人,他是想捧在手心用生命呵护的,怎么就死了呢……而且,是第二次,在自己面前。叶翔看着自己布满枪茧的手掌,右手的掌心有细小的伤痕,是那个人留下的,那个人留给他的,也只有这些细碎很快就愈合的伤痕——抓不住……双手剧烈颤抖起来,他抓不住他,要这双手有什么用…… 他用这双手创下一个军火帝国,身价百亿,他有了成功的事业,忠实的属下,可爱的女儿,他的财富几辈子都花不完……可是这一切有什么用?!留不住那个人,就毫无意义。他的灵魂永远贫瘠,陷入风雪冰封之地,守不来春暖花开的一天。 为什么没有随那个人死去……他想起陈树最后张合的嘴唇,黄沙倾泻发出瀑布撞击深潭的轰鸣之声,他听不见那人最后的声音,只能从唇形读出那人最后的话。他说:照顾好我的女儿……小苗需要你…… 小苗……小苗!对了!小苗是陈树留给自己最重要的珍宝,他要照顾好她……颤抖的双手握拳很快恢复平稳,叶翔起身,观察这个房间的设置发现这是一间低档旅馆的房间。房间内有一个手提箱,上了一把小锁。没有花费时间去找钥匙,叶翔手指用力直接拧开。“咔嚓”一声轻响,拿下小锁拉开手提箱一看,叶翔发现里面的东西十分简单,几件衣服和一些证件。 叶翔身上穿的是一身格子睡衣,他拿出箱子里的衣服发现居然完全适合自己。打开钱包拿出身份证,入目是和自己外貌完全一样的照片,只是发型和自己现在微长的头发不同,是最简单的板寸,甚至戴了眼镜。叶翔甚至下意识摸了自己的头发,发现没有变短。那么自己就和那人不一样,不是灵魂换了身体,而是自己的身体到了这里。 叶翔没有任何纠结,几乎是立即就接受了这个事实。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回到小苗身边去,数一数钱包里现金居然不少,有2000左右,把钱包撑得鼓鼓胀胀的。盯着身份证上的照片看了两秒,叶翔直接脱下身上睡衣换了一身偏休闲的服装,把钱包装进内衬口袋里,又带上护照之类可能用到的证件。叶翔手提包也不带,拧开房门沿着木质楼梯向楼下走去。 柜台处是一个看着电视织毛线衣的中年妇女,看见叶翔双手空空地经过,只是抬了一下眼皮就继续打着呵欠织毛衣。叶翔走出旅馆,被外面强烈的日光刺激地眯了眼。他虽然迫切但表现出来的仍然冷静,没有立即去车站之类的地方寻找出国的途径——睡醒了却发现自己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目前最迫切的不是找路,而是弄清楚自己的处境,然后再想办法联系上克劳德他们。 弄清楚自己置身哪里并不难,叶翔只是沿着街道走了几百米就从各种招牌广告上弄明白了自己在哪里,一时十分惊讶——他在延刚市,这是一个中等城市。叶翔是从陈树口中知道这个地方的,在回陈家大院之前,陈树就跟着他母亲住在延刚市。但这不是叶翔惊讶的原因,他惊讶的是在一个公告牌上看到的时间:200X年6月23日——是十几年前的时间。 所以——他这是回到了十几年前?这时候小苗还没出生,陈树才7岁还没有回陈家大院……他可以去见他!他可以再见到他!! 垂在身体两侧的手紧握成拳,叶翔激动地身体发抖,他不得不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陈树当时住在哪里……皱起眉头回忆,记忆深处的画面声音被一次次摹画,答案渐渐在脑海中浮起——是“景阳小区2幢三单元”!但再详细的楼层和门牌号就想不起来了……只有到地方再找。哪怕是一楼一楼一扇门一扇门地找下去……陈树,我一定会找到你! 在公路上招了一辆计程车,说出目的地的时候叶翔下意识屏住呼吸,直到司机应了一声发动汽车,车身在公路上慢慢行驶起来,叶翔才出了一口气,发现自己手心已经汗水涟涟——他竟然如此紧张!叶翔担心,他担心自己并没有回到有陈树的十几年前,但事实证明,陈树居住的地方是真实的,那么他见到陈树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汽车在景阳小区大门前停下,叶翔付了车费站在门前,心中居然有了一丝胆怯。如果陈树已经被带走了怎么办,如果这里根本没有陈树怎么办……希望越大,他的恐惧就越多,双腿沉重到根本迈不动步子。但最后,他还是迈出了这一步。紧闭之后再次打开的双眼充满孤掷一注的坚定——但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这份坚定是建立在摇摇欲坠的微薄希冀之上,脆弱到不堪一击。 不要在给他希望之后再把一切毁了……这种事……他真的不能再多承受一次……他会疯的!或者——他其实已经疯了也说不定…… 在门卫处登记了身份,叶翔终于走进这个小区。小区内绿化很好,林荫繁茂,也有小桥流水,只是水质并不怎么清澈。在一处被常青灌木半包围的空地上摆放着一些像木马跷跷板之类简陋的娱乐设施,建成小房子样式的滑梯尽头坐着一个穿着白体恤和蓝色吊带裤的小男孩,只是看了一眼,叶翔就再也迈不动步子。 终于……他终于找到这个人…… 陈树正在玩滑梯,说玩其实很不准确,因为他很无聊,完全玩不下去。他只是在等,等妈妈下班回家。陈树没有玩伴,小区里那些小孩从不和他玩。他们向他丢石子丢泥巴,说他是“野种”,说他妈妈不要脸……陈树其实不是很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他敏感的察觉到他们的恶意,而且回家把这些话学给妈妈之后,妈妈会脸色刷白,双眼通红,躲到房间哭——他趴在门上偷听到的。 陈树不明白别人为什么对他有恶意,但妈妈的伤心他能感觉到,有时候妈妈会抱着他哭,滚落的眼泪烫的他颈侧的肌肤直疼。他还没有完全明白一切,但也渐渐开始明白一些什么了。比如别人再向他扔石子和泥巴他会扔回去,别人再提到他妈妈,他会扑上去堵住那人的嘴。 他们一起上,自己打不过他们,但他不怕!就是流血了,他也要别人流出相等的血来……他每次就认准一个人咬住就不松口,后来他们也就渐渐躲着他了——向大人说他们这么多人也欺负不了一个小孩,他们丢不起这个人!虽然他们也是小孩。 “疯子!”他们这样说。但陈树不在乎,他只知道周围的流言少了,妈妈流的泪也少了,这就够了。只是,一个人好无聊啊……妈妈还要三四个小时才下班呢…… 陈树坐在滑梯上,然后他感到有人靠近自己。陈树没有抬头,他长得不讨喜,又有那些流言,小区里的大人虽然不会欺负他,但都是把他当空气来着。虽然这人在向自己的方向靠近,但也未必是找自己的……可能是什么东西掉地上滚过来要捡吧…… 身影在自己面前停下了,然后陈树听到一个声音,一个很好听很轻柔的声音——像害怕语气重一点就会吓到他似的。那个好听的声音说:“我可以做你朋友吗?” 鼻子一酸,陈树垂着头,鼻音浓浓地说:“你是大人呢,难道没有人陪你玩吗?” “没有啊……而且,我只想和你玩。我好无聊,你就陪陪我吧,好不好?” “你不会是人贩子吧?”陈树抽抽鼻子抬头,然后愣住了。这个人可真好看啊……这么好看的人,应该不是妈妈说的人贩子吧……他笑的可真好看,比河边盛开的花都好看…… “当然不是。”叶翔微微笑着,心柔软一片,他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眼前这个男孩只有7岁大,但已经可以看出长大后的影子,原来在遇到自己之前,他是这样的……被人欺负,孤苦伶仃一个人。如果自己能参与到他的人生当中,如果能重来一次……他绝对会保护好他,不让他受一点委屈。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哎,你别哭啊!我会陪你玩的,所以别哭了……你都大人了还哭鼻子……羞不羞啊……我都不哭了……要不我抱抱你?别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和正文联系不太大的番外,但是交代和解释了很多事情,希望能解决大家一些疑问 2. “我们去哪里?”7岁的陈树身高还没有叶翔腿长,被他小萝卜般的小手扯住两根手指,叶翔不得不弯下一些腰配合。他想起小苗,一对比不得不承认,小公主完全遗传到了陈树的一些特点。比如藕节般的手臂和小腿,胖乎乎的小肚子,水晶萝卜似的手指,馒头似的手掌…… 陈树皮肤很好,孩童时肌肤更加水嫩,愈发衬得这上面多出来的伤痕是如此刺眼。叶翔眯起青绿的眼睛,脸上虽然还挂着如沐春风的笑意,身周的空气已经冷了下来,出口的声音仍是轻柔的:“这些伤是怎么来的?” “伤?噢,你是说这些啊?早了,和他们打架弄得。我和你说,别看我受伤了,他们比我伤的更重。哼,那个石子玉我差点咬下他一块肉来……看他们还敢不敢欺负我!” “……你常常被欺负?”他遇到陈树之后,也听陈树说过他回陈家大院之前的事。被欺负这些事都被他一句带过,所以叶翔完全没有想到这其中的细节居然是这样。亲眼看到这一切更让他愤怒,这其中大半怒意都是对自己:如果他能早点来到这里,如果他当时多关心他一些……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 “啊!你握痛我了!”陈树一声痛呼让叶翔回神,连忙查看嫩包子似的小手,上面多出几个殷红的指印,十分显眼。叶翔轻轻托着小手吹气:“对不起。痛不痛?” “不、不疼……”近距离观察美人对小陈树来说杀伤力太大,手上火辣辣的感觉他完全感觉不到了,大脑一片空白。他听到好听的声音问他:“你想玩什么?” 陈树老老实实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市中心的海明游乐场玩,那里有摩天轮,他们都被爸爸妈妈带着玩过。但妈妈一直没时间带我去玩……” “好,我们就去那。” 晕乎乎的小陈树就跟着叶翔坐上了去市中心的计程车,车在游乐场大门前停下。叶翔牵着陈树的小手排队买了门票。此时陈树已经从晕乎中清醒过来,看着旋转木马、摩天轮之类的游乐设施一下子兴奋起来,小手紧紧攥着叶翔两根手指就往那地方冲。 “我们先玩旋转木马,然后玩摩天轮、过山车……我还要去鬼屋,拍大头贴!”小小人挺起胸膛豪气万千地宣布。 叶翔抿唇微笑:“好,你知道的比我多,你说了算。” 190公分的大男人相貌极为俊美,衣着虽然普通,但身上自有一种居于上位者的气势沉淀着,怎么看都是和这个游乐场格格不入。但他望着一个孩子的眼光却满是宠溺,甚至蜷缩着手脚陪这个男孩做旋转木马——有些不可思议,但却是真的。 他们就像一对父子。路过的少女脸红着感叹:只可惜那男孩完全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好相貌……但男人十分尊重男孩的意见,这使他们又不像一对父子。 从旋转木马上下来,小陈树两眼放光,兴奋异常。他喊:“摩天轮!摩天轮!”置身摩天轮之内,就好像在一个小房子里,陈树整个身子都贴到玻璃上往下看,水墨般清澈纯黑的眸子里全是惊讶欢喜,没有一丝难过悲伤——这样很好……叶翔保持着轻柔的微笑,扶住陈树小小的身子帮他保持平稳——没办法,他刚刚知道:这家伙怕高。 从摩天轮上下来,下一站是过山车。看着小陈树僵硬的表情和小身子,叶翔不得不替他开口:“要不换个玩吧?” “不、不行!”陈树晃动着小拳头,白皙的小脸涨得通红:“别人都玩了!好不容易来一次我也要玩!我才不怕!”给自己壮气似的,陈树迈着大步摔先爬上过山车,他腿短,步子迈得再大速度也快不了——而且,上过山车的时候被工作人员拦住了。这种有一定危险的游戏是有着严格身高限制的:1.4m到1.95m之间。叶翔身高是192公分,小陈树身高才100公分多些,两人被工作人员目测之后全部鉴定为不合格。 陈树听后小脸上露出愤愤不满的神情,只是紧握成小拳头的双手放松了,微不可查地呼出一口气——明显是松了一口气。叶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脸上笑弧扩大,但没说什么。 “好!接下来是鬼屋!”陈树再次一手握拳,拉着叶翔就向鬼屋走去。 鬼屋里,叶翔和尴尬的工作人员面面相觑,工作人员不好意思地笑笑再次戴好面具到别处去了。叶翔想把紧紧抱住自己大腿的陈树扯开,发现他反而抱的更紧了。 小陈树的头发细软还有些泛黄,摸上去十分柔滑,叶翔忍不住多摸了几下,轻声安慰:“没事的,鬼已经走了。别怕,有我呢!” “我、我才不怕!”小人儿激动地反驳。 ……如果你的声音不那么抖,我就相信你。 “你看,我肉那么多。鬼要吃人一定先吃我。到时你就有时间跑了。” “……我听说:有的鬼就爱吃我这样的小孩,因为肉嫩。” “那我就拦住它,它就抓不到你了。” “……不要……我们一起跑……”陈树小脸埋进叶翔腿上,发出的声音闷闷的:“我不要你被吃掉……” “……好。我们一起跑。不过,你是不是要把我的腿松开?不然我们一个都跑不掉……” “谁、谁抱着你了?是你凑过来的!哎——你抱我干嘛?!”叶翔一个弯腰直接把陈树僵硬的身子抱在怀里,一手按住小人后脑让他埋头到自己颈间,小屁股坐在自己手臂上。他力气大,抱起一个一米多高的孩子十分容易。 “闭上眼睛等我说睁开再睁开。” “……嗯。”感到怀里僵硬的身子回复绵软,叶翔迈开大步。他身高腿长,鬼屋又不大,找对路几分钟就从出口走了出来。 “睁眼吧!”陈树听到环绕在耳边的鬼哭惨叫声慢慢变得遥远直至消失,眼睛紧闭着,但叶翔不说睁眼他就没睁开。此时又听到那个轻柔好听的声音,陈树就睁开眼。阳光刺眼,他眨巴了几下终于看清近在咫尺放大的俊脸——心跳一下子脱了序。 从惊吓恢复过来的白皙脸颊染上两抹红晕,陈树到底年幼皮嫩,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他摸着小肚子岔开话题:“我饿了。” 叶翔十分配合:“想吃什么?” “汉堡!薯条!可乐!”陈树双眼亮晶晶的。 叶翔皱眉:“这些快餐没营养,对身体没好处……好吧,不过只能偶尔吃一次,不能多吃。”说完就抱着陈树向KFC的店面走去——游乐场边上就有一家。他没有放陈树下来,陈树也完全没有想起自己走,搂着叶翔的脖子,他的心思已经全飞到炸鸡薯条上去了。 快餐店里。 “好吃吗?”叶翔对这些快餐没兴趣,他也不怎么饿。吃了两口就放下看着陈树吃,见他狼吞虎咽不禁说道:“慢些吃,还有很多。” “嗯。”陈树吸着可乐,虽然被叶翔伸手擦去嘴角的食物碎渣,水嫩的双唇还是变的油亮亮的。吃饱喝足的陈树窝在椅子里不想动,就像一个一只餍足的小猫,眼睛都眯了起来。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迟钝的陈树玩过人家的,吃过人家的,终于想起关心一下人家本人。 “我叫叶翔。陈树,你一定要记住。” “咦?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认识我?” “我很久之前就认识你了……你看,我一直记得你。所以你也要记得我。这才公平,对不对?” “你可真小气……这个都要计较……”小陈树学着叶翔之前也皱起眉,口气十分无奈似的:“真拿你没办法……我就勉为其难记住你好了……”只是昂起来的小脸怎么看都是洋洋得意多一些——一和人相熟,这家伙蹬鼻子上脸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两人出了快餐店,叶翔问小人:“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已经吃了人家喝了人家玩了人家的,小陈树修炼的还不够的脸皮听到这句话终于脸红了。妈妈教他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来着…… “没有吗?”虽然不明显,孩童还是敏感地从这三个字中听到了遗憾和失望。 “我明年就上学了,想要一个变形金刚的书包……”蚊子声。不过叶翔听到了,他笑一笑:“那我们现在去买。” 打车到商业街,给小人买了一只变形金刚的书包和一套变形金刚的手办,小陈树激动的小脸通红,拿着简直爱不释手。天气很热,小孩有些微胖,又这样玩,出了不少汗。两人在公园一处林荫下的木椅上坐着休息。 “我想喝芒果汁。”小陈树简直是吃定了叶翔对他的宠溺,厚着脸皮就提出了要求。 “好。我去买。你不要乱走。谁来都不可以跟着走,知道吗?”叶翔站起身,临走前叮嘱。 “嗯嗯。”陈树应着,注意力全在手里的变形金刚手办上——是现在拆开玩?还是回家再拆呢……对了!妈妈该快回来了……该回家了! “你是陈树?”一道好听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小陈树吓了一跳,抬头一看,才发现是一个长得很漂亮很漂亮的大哥哥。和叶翔带着阳刚的俊美不同,眼前这人看起来不过20左右,皮肤极白但并不显得不健康,反而衬得他出色的五官愈加夺人眼球。 他有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一笑起来眼睛弯弯,并不给人疏离之感,反而极易让人生出想接近的心思。今天出现一个帅帅的叔叔和一个漂亮的哥哥都认识自己……陈树有些晕乎。 “嗯?”尾音上挑,猛然靠近的无暇俊脸让陈树小脸一下子变得通红,血都充到了脸上。他有些结结巴巴地回应:“是、是、是我……你要吃吗?”手里是叶翔刚刚买给他的板栗。小陈树毫不犹豫地那它来借花献佛。 “小家伙还蛮可爱的~”少年笑的越发灿烂耀眼:“你都请我吃板栗了,我也要回送你一些东西。”他说着伸出白玉般手指在陈树晕乎乎的小脑瓜眉心一点。有一丝热水流过带来痒意般的舒适感觉沿眉心迅速下滑,沉淀在小人身体深处某个位置,只等着某天机遇到来将它触发。 “大哥哥要送我什么?”那种感觉很快消失,陈树双手捧着板栗有些傻傻的问。 “哈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陈树!”买好果汁走回来的叶翔看到一个陌生少年站在陈树身边不禁叫出声,跑起来。 “护花使者回来了啊~那我也该走了~再见了小陈树~”少年说着拿走一颗陈树手里的板栗就走了,身影很快消失在重重叠叠的繁茂灌木丛中。 陈树还有些回不过神,叶翔已经跑回他身边,青绿的眼睛有些沉郁的盯着他。陈树这才想起这位叔叔刚刚说过什么,不禁小声反驳道:“……我又没跟他走……” “……”叶翔抿紧唇绷着脸不说话。 “对、对不起啦!我再也不这样了……”陈树连忙松手,脆壳的板栗掉落在椅子和地面上发出磕磕碰碰的声音。“你别生气……” “……”叶翔叹出一口气,也觉得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了。孩童时陈树露出小心翼翼的表情让他心口不自觉一痛。一臂把男孩搂进怀里,叶翔用轻柔的声音解释:“我只是担心你……”如果不提高警惕,等我不在了你可怎么办?他不知道自己如何来到这里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哪天自己就像来时一样突然地回去。他想永远保护这个人,但不知道会不会有这个机会…… “其实我蛮喜欢你的……”窝在叶翔怀里的小人突然开口说话,声音低低的:“你对我很好……这一天我就像做梦一样……我很开心。谢谢你!” “我也喜欢你。”拨开陈树额前的头发,叶翔低头在小人额上印下一个吻,随即把小人抱的更紧——如果这是梦,请停留在这里,永远不要醒。 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微风吹过树荫繁茂的树梢,草木清香的气息让人迷醉。流淌在两人间的氛围宁静又美好。 “我们去拍大头贴吧!我还没拍过呢……” “好。”叶翔有些恋恋不舍地松开怀里绵软的小人,用手轻轻拍去他衣服上食物的碎渣。把变形金刚的手办装进书包里,陈树高高兴兴地背着扯着叶翔走。 两人都是第一次拍大头贴,叶翔说了一切随他,陈树就热情高涨选了自己最爱的变形金刚做背景。一大一下在屏幕前有些笨拙地摆姿势换表情。 “你笑笑啊……” “……”叶翔配合地笑了笑。 “嗯——像我一样托着下巴试试?” “……”叶翔淡定地双手展开,手心朝上放到下颌处。 “再笑一个!再笑一个!” “……” 在小陈树乱糟糟的指挥中,一版大头贴终于照了出来。长方形的图片划分成12个小图,每个小图里两人表情姿势都不同。陈树小大人似的让老板把大头贴从中间裁开,一半塞进了自己书包里,一半递给叶翔:“喏,这是你的一半。要收藏好哦!” “好。”叶翔把半版大头贴放进内衬口袋里,刚出来的贴纸还带着机械运转的余温,那温度明明不高,贴在心口的位置却仿佛能把人烫伤。 “我该回家了。”小陈树闷闷不乐地踢着路上的石子:“妈妈回家看不到我会着急的。” “……我送你回去。”叶翔摸了摸小人柔顺的细发。 “我们明天还能在一起玩吗?” “……可以的。”叶翔蹲下身细心摘去小人头上沾染的草屑,说:“你要保护好自己——等我来找你。” “那你要早点来啊!我很忙的,你要是来晚了我就不等你了。”小人臭屁地昂头,只是一双水墨染成的眸子骨溜溜地偷瞄叶翔的反应。 “我会很快的,所以你一定要等我。” “哎,真拿你没办法……我就勉为其难等你一下好了。那——再见了?” “再见……” 公寓楼下站着一个女人,陈树走到一半转身向叶翔摆摆手就飞快地向女人跑去。女人弯腰抱住他说了什么,然后远远看了叶翔一眼,拉着陈树走进了公寓楼。 叶翔一直看着那个身影消失,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夜深了,小区巡视的保安灯光打在叶翔身上,被询问一番又不能动手,叶翔只得走出了小区。他就在景阳小区附近找了一家旅馆住下,从这家旅馆的窗户可以望见景阳小区的大门。叶翔坐在椅子上,他不想离开这里,他也不想休息,他害怕自己明天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而那个地方没有陈树。 午夜12点的钟声敲响,灰姑娘身上的魔法解除,她不得不逃离宫殿。 疲惫像海狼一样从大脑深层涌出,浪头越来越高,叶翔感到自己的意志就像一叶孤舟,在自然的力量面前如此脆弱。又一个巨浪打下来,叶翔的意识陷入黑暗。 “老大!老大……”谁一直在叫他?叶翔睁开双眼,被亮光刺激又闭上,再睁开就看到时晓咏几人关心的脸。 “……我没事。” “老大,你终于醒了!你已经昏迷一天了!早上敲门一直没人应我们就把门锁撬开了……老大,你中间醒了?怎么换了这一身衣服?”时晓咏叽叽喳喳说了一大篇,还要说下去被克劳德阻止。他说:“我们先下去,让老大休息休息。” “不是已经休息一天了么?现在应该做个身体检查……” 叶翔扶住额头,心脏好像失陷了一块。他开口,声音有些低哑:“我没事。你们先出去吧,我想静一静。” “那我们先下去。”克劳德扯着时晓咏走了。房间恢复一片死寂。 叶翔身上还穿着那套休闲的衣服,他伸手到内衬,摸到纸质的贴纸。手有些颤抖地拿出贴纸,上面的人笑脸清晰可见。就在几个小时前,他还能触摸到那人温热柔嫩的肌肤…… 这不是梦……却比梦还要让人痛苦。他就像一只负伤的野兽,独自舔舐伤口,心脏不时哀鸣。 “……我很忙的,你要是来晚了我就不等你了……” “……我就勉为其难等你一下好了……” 把贴纸贴在心口的位置,叶翔再次抬头,眼神变得坚定,沉淀的痛苦让他的眼睛显得更加幽深:陈树,等我!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一定! 番外二:牧场 1. 荷兰是一个充满郁金香和风的地方,适合旅游,也适合定居。我和叶翔带着小苗坐轮船来到这个以宽容而闻名的国家,身上除了一张向肖莫借的银行卡空无一物。我是死了又活的人,叶翔则是多个国家通缉的犯罪头子,虽然托肖莫办了新的身份证明,但回中国依然是不显示的。于是我们两大一小就踏上了荷兰的土地。 很久以前,我就想过,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可以放下一切,那么到一个充满风和花香的国度自由生活——大概是我想到最美好的未来。在这之前发生过很多事情,但我还活着,而且已经踏上了荷兰的土地,从来不曾奢想过的称为真实,我的心前所未有的轻松。 这份轻松的心情即使面对叶翔也不会改变。那天醒来之后,叶翔就表现得不认识我,后来一连串事实证明他记得一切,甚至记得小苗是他的女儿,但惟独忘了我。他坦然接受自己一无所有的事实,养好伤后跟着我来荷兰让我十分惊讶,但小苗很高兴——毕竟叶翔才是她从小就承认的父亲。 说到这个,我想起“妈妈”两字就忍不住一头黑线,之前情势紧急我没工夫问,现在时间富余了,叶翔却忘了我,自然也问不了。好在小苗是个有奶就是娘的,在我威逼利诱下总算改口叫我“爸爸”。而叶翔对小苗有两个爸爸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格罗宁根港湾在视野中放大,我回头看到叶翔正抱着小苗在甲板上吹风,于是招呼他们一声。轮船在汽笛声中停靠港口,上上下下的人很多,我们不得不挤在一起。荷兰人普遍身材高大,我178公分的身高实在不够看,被挤得站都站不稳,直到背后突然伸出一手揽住我的腰。我惊了一跳,回头对上叶翔没什么表情的脸,他一手抱着小苗还能用余下的一手给我提供支撑。随着人流涌动,花了近10分钟,我们终于从最拥挤的地方挤了出来。 “爸爸,我们接下来去哪?”小苗好奇扭头观看周围的一切。 “先去旅馆。” 格罗宁根青年旅馆,我们住的是男女混住的上下铺。叶翔身材高大独占了上铺,小苗和我睡下面。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在旅馆附近的餐厅随便解决了晚餐就早早睡了。在轮船上虽然也能休息,但总能感觉到轻微的摇晃,还能听见隐约的涛声,虽然明知道可能只是错觉,还是觉得疲惫,几乎一沾床我就睡着了,就连半夜感觉有什么压在身上喘气艰难,我都没醒。 早晨醒来就看到近在咫尺放大完美无瑕的脸,冲击不是一般的大。我呼吸停滞一下又恢复,终于明白半夜时的压力从何而来——小苗在床内侧睡得安稳,叶翔大半个身子都压在我身上。再瞟见周围人戏谑的眼神,我嘴角抽抽,伸手就要把叶翔推开——手被猛然握住,浓密长睫眨动几下,叶翔睁开眼睛时表情还带着几分茫然,但随着眼神聚焦又恢复了一贯的面无表情。 “还不起来!”我都懒得说了。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不管我睡在哪,早晨醒来都能看到叶翔睡在我一边或者像这样半个压在我身上。他明明已经不记得我。我问过一次,叶翔自己也摇头不明白,他只知道自己一觉醒来就会在我旁边——我改庆幸他找我只是睡觉么?——||| 恢复正常的叶翔飞快地支起身子,我也套上外套从床上下来。叫醒小苗给她穿好衣服,三人一起出了卧室。今天我们会很忙。早餐依旧在附近的餐馆解决,之后,我们坐上了去郊外的车。 我的目标是格罗宁根郊外一家小型的牧场。之前我已经托人和牧场主联系过,他愿意按市价出售。到了格罗宁根附近的哈伦小镇,和联系人碰头后,我们一起踏着青石板垒砌的小路朝牧场走去。 牧场主是一个褐色眼珠有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他出手牧场是因为他远嫁英国的女儿失去了丈夫,他想过去照顾她,需要一笔钱,而他的牧场经营虽然不差但无法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生意谈的很顺利,确认无误后我们签了合同,一手交钱一手交证。我拿着手里半旧的证件,它证明我从今天起就是这座牧场的主人。 这座牧场大概有800平方米,我还一起买下了牧场主的100只羊。牧场主原本有一个帮工,但前段时间辞退了,看来只能改天再找个人——我和叶翔都没有做过牧场,什么都是摸眼瞎,找个人帮忙上手得也快些。买下这座牧场和100只羊后,从肖莫那借来的钱只剩下五分之一,还要买牧草、肥料、添购机器……这些都需要好好规划一番,否则会十分紧张。 格罗宁根市多雨,气候变化无常,但温度在0℃到28℃浮动,十分适宜人居住。它附近的哈伦小镇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地方,居民一部分住在镇上,一部分住在郊外。这里到处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碧天白云,芳草白羊,微风拂动。青石板和鹅卵石铺就的乡间小路因为昨天的一场雨沾染了褐色的泥土,走在这样的小路上人的心情也十分放松。 小镇的的居民十分友好,我提出想要购买一些设备和找个帮手的愿望,一个系着围裙的大妈十分热心地向我推荐一个叫克鲁诺的人——他是一个30左右的小镇本地居民,有着一手极为出色的饲养牲畜的手艺,他的父亲是一个兽医,所以克鲁诺本人耳濡目染也会治一些牲畜疾病,他饲养的羊羔是镇上最为强壮的,总能买个好价钱。而且他上个月刚刚把养的几十只羊卖出去还没来得及买进羊羔,如果你向他请教他一定很乐意帮助你。跟着克鲁诺学,几个月后你就能独当一面…… 围裙大妈说了很多,让我意识到克鲁诺确实是一个十分出色的牧场主,只是他的牧场连小型都算不上,只能养二三十只羊,他主要的营生手段还是帮附近的牧场牲畜做健康检查和治病,换言之,他继承了自己父亲的衣钵,成为小镇的兽医——偶尔会帮人照顾一下牧场或做技术指导。以及最最重要的一点:克鲁诺喜欢东方。他幼时曾和父亲一起到中国旅游,深深被这个神秘的国度折服。如果他知道你来自中国,一定十分乐意帮助你。综上,我决定听从意见去请这个叫克鲁诺的男人。 围裙大妈告诉我克鲁诺居住在小镇边缘一个刷着绿白两色木漆的屋子里,和我一起来镇上的还有叶翔和小苗。总是一脸甜甜笑意的小苗无疑十分讨喜,只是第一次照面围裙大妈就极为喜欢在小人脸上亲了好几口,临走时还把小人的口袋装满她新出炉的小甜饼。 叶翔还是一言不发,但置身于这样安谧无争的环境,他脸上的线条终于放松很多。冷漠褪尽,身材修长又面容姣好谦谦有礼的叶翔无疑十分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我们一行三人都具有明显的东方特色。走在街道上,不时可以看到窗户后街道上有青春洋溢的姑娘大大方方毫不遮掩地盯着叶翔看,表现出十分的兴趣来。我被连累承受如此之多的目光,也觉得压力倍增,短短的一段路硬是觉得无比漫长。再看抱着小苗的叶翔,依然闲庭信步自在仿佛在自家后院走动,她怀里的小苗则是吃小甜饼吃的很开怀,碎渣掉落到叶翔衣袖上,叶翔就会将之弹去——两个人都轻松的不像话。 算了…… 小镇不大,从头走到尾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很快就看到绿荫遮盖下的木屋,上面刷的木漆已经有不少脱落,整个房子显露出一种让人身心舒适的宁静。 我走上前没在门框边发现门铃,只能以食指叩门:“有人在吗?”笃笃的敲门声在宁静的空气中十分响亮。没多久我就听到一阵噔噔的匆忙走路声,木门吱扭一声被猛然打开,露出一个虎背熊腰满脸乌烟瘴气的金发男人,脸上黑一道灰一道有些好笑。随着男人开门,一股焦糊的气味也散了出来,显示了男人刚刚在做什么。虽然外表狼狈,看到我们三人男人湛蓝的眸子一亮:“你们是中国人?” “……是的。” “来来来!请进!”哐当一声响,被大力甩开的木门撞在墙上发出悲鸣,克鲁诺后退着边让出门口的位置,边把脚边的东西不时踢开,又是一番噼啪作响。 木屋内有些昏暗,这座房子木制的结构不少,但因为气候潮湿多雨的关系,房子的支撑结构仍以钢铁水泥为主。屋内的东西摆放的很凌乱,克鲁诺嗤啦一声拉开窗帘又打开窗户,阳光的光束照进来,空气流通也带走了焦糊的气息,房间内空气改良不少。 “你们请坐!”克鲁诺忙着把散落一地的书和各种杂物收起,把沙发上的一堆衣服推开塞进篮子里,30岁的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家里有点乱哈……” “……”这是一点乱吗……这是相当乱啊…… “你们吃过了没?我正在做午餐,尝试新菜,只是没想到……嗯——明明是按照书上说的来的,怎么就不对呢?”说完,克鲁诺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还没自我介绍,我是克鲁诺·穆南,很高兴见到你!”说着伸出右手。 “格林·林。你好。” 2. “林会做中国菜吗?” “……会一点。” “太好了!喔,我的意思是能不能向你请教一下,书上说这个酸辣土豆丝……”克鲁诺几个大步就跑回厨房拿出一本书,俨然是中英两字的菜谱,指着其中一道菜就开始眉飞色舞地抛出一连串问题。 “停!”一大堆问题狂轰乱炸般砸下来,我根本一个都回答不了。算了……挽起袖子,我朝厨房走去:“我给你做一次,你看一遍就会了。十分简单。” “噢!林你太棒了!”克鲁诺说着就要扑过来——看样子是要给我一个拥抱,但脚下踩中了一个什么,猛然一个打滑。好险稳住了身体,克鲁诺看了一眼就把脚下的木棍踢到一边,边嘟囔着:“这个东西怎么滚到这来了……”边跟着我走进厨房。 厨房里只能用鸡飞蛋打、一片狼藉来形容,一锅不明混合物还咕噜噜冒着泡,只是传出的气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我凑近看,发现锅里真是什么都有:没削皮的土豆,整根的青椒,火鸡肉,奶油……看这颜色一定还放了不少酱油。 这真是…… “土豆还有吗?”直接端起锅把里面的东西倒进垃圾桶,然后打开水龙头开始清洗,我回头问。 似乎被我动作惊到克鲁诺一呆后立即回神:“有有有!”他弯腰打开一个柜子,扑通通几个拳头大小的土豆滚了出来。 “你把土豆削皮然后洗净,再洗几根青椒。不,不是用刀,用钢丝清洁球就可以。” “啊!是是!” “爸爸,我做什么呢?”小苗突然开口,我回头正好对上叶翔看过来的目光。青绿的眼睛在窗户设进来的光线映照下犹如最名贵的猫眼石,清澈又深邃,对视时这双眼睛仿佛带着魔力,能把人的心神都吸进去。出神只有不到一秒,我面不改色放低视线对上拉着叶翔手指的小苗:“小苗坐着就可以了,看爸爸给你露一手!” 我和叶翔小苗三人现在其实是一种很尴尬的关系:按血缘关系,小苗是我的孩子,但是我这具身体的血肉来自叶翔,所以这么说也不准确。而且叶翔是养大小苗的人,他们的感情远比我这个后来者深厚的多——也许小苗自己都不知道,她总是下意识和叶翔亲近。虽然称呼我爸爸,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在她心中,她的爸爸应该只是叶翔吧……我大概是——她的妈妈?嘴角一抽,想到克劳德带小苗到我面前时她的第一声称呼,我简直是愣在当场,事先打好的草稿都死在腹中。叶翔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很想问他,但他已经什么都不记得,这句话也只能埋在肚子里。 灵魂状态时候的事我都记得,叶翔哀莫大于心死的样子不是假装——我都已经死了,他实在没有任何做戏的必要。而且,为了让我活过来,他付出了全部:不只是三年拼搏创下的财富地位权力,也包括他的部分身体。手术后在罗伯特的调养下他恢复的很好,但任何一个人,即使是对父母子女都不会那么毫不犹豫付出那么多——这简直是一命换一命了! 可是叶翔做了,我现在能站在这里,能呼吸,能微笑,能跑能跳,都是因为这个男人。我开始相信叶翔说话——他喜欢我,这不是假的。但就算是真的,又能怎么样……他已经不记得我,这对他而言是好事。 就这样平静的生活,经营一家牧场,看着小苗慢慢长大……已经够了吧……指尖传来清凉的感觉让我回神,我不再乱想,拿起清洁球把焦糊的锅底用力擦净。 我说会一点不是客气话,而是真的只会一点,酸辣土豆丝是我做的最多的。我曾经连着吃了三个月的土豆,对这道菜再熟悉不过。其余的菜也会一些,但绝对只是能吃的程度,毕竟我不可能在这上面浪费时间——这一点手艺大概也是因为我那时爱吃学来的。 “林你真的太棒了!”克鲁诺盯着盘里金黄与青翠交织的成品,目光痴迷:“是不是所有中国人都有一手好手艺?你们真的太神奇了!那么多种调味料都能融合到这么小一盘菜里!” 配菜的青椒应该是本地出产的,十分辛辣,陪着土豆丝的香气,又引人想细闻,细闻又会呛到——克鲁诺目前就是这种状态。 “对了!我做了玉米饼和炖牛肉,可以配着吃!等我端来!” 克鲁诺端来一个用竹子编制的浅底篮子,里面铺着一层细白的纱布,上面叠得满满是金色的玉米饼,每个都有两只巴掌那么大。小苗大概是第一次见到,她被叶翔抱起坐在椅子上,黑溜溜的眼睛十分好奇盯着篮子里的玉米饼看。不锈钢锅里的炖牛肉做好很久,已经冷却,不过在这种天气冷着吃也别有一番风味。 三世为人,对吃的东西我已经没那么大的兴趣,叶翔吃饭也是慢条斯理只是依然速度不慢。倒是小苗和克鲁诺,两人简直都要把头埋进盘子里,吃的极为专注。叶翔照顾她,不时说“慢点吃”或者帮人小手短的小人夹菜——我不得不承认,要论做父亲,叶翔比我合格的多。我没有身为人父的自觉。 说实话,我至今都觉得不真实:这么小而脆弱,又鲜活的一条小生命,身上居然流淌着我的血脉,生命的延续是如此奇妙——而且温暖。我清晰地意识到我不再是孤独一个人,我有一个孩子,她已经3岁了。 风卷残云中,午餐很快就解决了。克鲁诺把所有盘子和刀叉泡进水池,总算想起问我们问题:“林来找我有什么事?只要我能帮上一定帮。”语气十分自来熟,好像我们不是刚刚认识而是多年的老朋友。他很热情友善,我并不讨厌。 微微一笑,我也不绕弯子:“我刚刚买下了巴罗大叔的牧场,但我对这一窍不通,我想请你来帮我。” “原来是你啊……”克鲁诺露出微微低落的表情:“巴罗大叔到底还是走了。真是太不幸了,希望海瑟薇不会太难过……”小镇不大,人口也不多,人与人之间十分相熟。 “巴罗大叔的牧场我熟,以前也经常帮他照顾来着。既然林开口了,我当然是要帮忙的!”克鲁诺有着一头金色卷曲的头发和一双湛蓝清澈的眼睛,就像他热情但没有心机的性格一样。说要帮忙,他几乎是立即行动起来了。 收拾一个背包,把房间里东西归位放置好,切断电和煤气……这些事克鲁诺显然不是第一次做,动作十分利落。他接受我的求助,至少也会在牧场住两三个月,所以衣物什么的是必需品,但也不用带太多。毕竟镇子就那么大,需要什么再回来拿也不晚。 克鲁诺先是带我们回了一次牧场,放下背包绕牧场做了一次检查,紧接着就去镇上超市里订购了一些像饮水设备铡刀牧草种子……这些杂七杂八不一而足的东西。生活用品也买了不少,我和叶翔两个大人还好,小苗这个孩子总不能凑合,被子衣物鞋子都买了几套。镇上的超市里卖的都是一些很实惠的商品,我们需要的基本都有,剩下没有的只能改天乘车到格罗宁根市上买了。 这样一番忙碌下来,天色已经暗了。哈伦小镇地处郊区,祥和安宁,很少有人过夜生活,都是早早睡了,第二天又早早起来,很健康的作息。所以天色一暗就有食物的香气从家家户户飘出来。荷兰人比较注重晚餐,但今天来回奔波的次数太多,我们四人中唯一的荷兰人克鲁诺已经不讲究随便解决就躺下睡了,小苗早就睡着,我和叶翔也是洗完脸就睡了。 原来的牧场主巴罗大叔的房子十分简朴,给人居住的只有两间卧室,一间客厅,一厨一卫。克鲁诺睡在助手睡的客房,我和叶翔睡在主卧,小苗躺在我们两人之间——这是眼下最为合适的安排,叶翔也没有表示反对。 牧场离小镇有段距离,小镇居民休息之后还有几盏路灯照亮,完全地处郊区的牧场却是一点光亮都没有,只有朦朦胧胧仿佛沁了水的月光柔柔洒下来,静谧安详。肌肉有些酸胀,尤其是走了很多路的双脚,即使用热水泡过,依然一涨一涨地鼓痛。这具身体虽然健康,但说是刚刚出生也不为过。肌肉柔软无力,皮肤白嫩,骨骼纤细,和我之前有些肥硕皮厚耐打的身体相比简直是两个极端。不过,好在是成年人的身体,只要勤加锻炼总会恢复一些力气。 月光清凉如水,熨贴在皮肤上仿佛能让筋肉放松陷入睡眠,很舒服。我把薄薄的羊毛毯上拉,掩好小苗的小身子——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我酸痛的肌肉却犹如生锈发出吱扭的声响,手指颤抖。横伸出一只大手掖好羊毛毯,我抬眼对上叶翔青绿的双眼——眼神清亮,完全没有一丝睡意。 手指一抖,轻薄的羊毛毯掉落在柔软的被褥上毫无声息。我嘴唇微动:“睡吧……”不再去看那张在月光下愈加完美无暇的面孔,也不再去看那双因为逆光倍加幽深引人的眼睛,我首先躺平闭上了眼睛。明天还要做很多事,必须好好休息才行…… 3. 再醒来看到叶翔几乎把我整个身子圈在怀里的情景我已经由淡定转麻木了,轻轻一动那双青绿的眼睛就睁开,然后两人都默默不语地分开,各自穿衣洗漱,并叫醒小苗。 吱扭一声推开木门,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升起,金色的光辉照射在草叶的露珠上,益发映衬得青草青翠欲滴。 自从女儿出世后,巴罗大叔就没有心情打理牧场。一段时间下来,虽然一眼望去依然是芳草萋萋却因为丛生的杂草有几分荒凉。我们今天的工作就是清除这些杂草并且把牧场内的一半土地犁过一遍播下牧草的种子,等新的牧草长出来会再处理另外一边。除此之外,还要清理羊棚并杀菌,给羊群做检查……可以想见今天会比昨天还辛苦。 克鲁诺已经起来开始做饭,在我们还没起床的时候,他已经从镇上买来夹着火腿的面包和新鲜的牛奶。早餐很简单,是典型的荷兰风格。解决完早餐,镇上超市也已经开门,将我们昨天订下的商品用车送来:几十公斤的牧草种子和肥料,锄头篱笆之类的农具虽然牧场也有但不多,需要添置。 800平的农场,就是一半也有大半亩,用机器有些高射炮打蚊子,人力又会有些累。本想着我和克鲁诺两人两天能干完就不错,但拿起锄头才发现高估了自己这具身体的承受力,不到两个小时双臂就像灌了铅一样,重逾千斤。真是太没用了……抬头看到克鲁诺已经一马当先跑出去老远,我咬牙:只能干了!请来的助手都那么辛苦,我不出力怎么行?! 咬紧牙关,我再次举起手里的锄头却感觉一阵阴影笼罩下来——是叶翔。他怀里还抱着小苗,一手拿走我手里的锄头一手把小苗塞进了我怀里。这是搞什么……我正疑问就看到叶翔躬身开始继续了我刚刚的工作,开始的动作因为不习惯有些不自然,但试过几次之后,效率立即就提了上来。 “……”我抱着小苗,说不震惊是假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说实话,即使他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我也不会觉得怎样,因为他没有必要帮我,我也没有请求。可他主动出手了…… “爸爸!我们什么时候吃午饭?”袖子被小苗扯了下,我才注意到手表已经指向11点,可以开始准备午饭了。 新的厨具已经准备好,也有面粉蔬菜。询问过克鲁诺之后他表示一切随我,叶翔则埋头不说话。他穿的是我给克鲁诺买来的工作服,倒是贴身。随着翻土的动作,蓝色的裤脚不可避免地沾染上泥土。 午餐就是简单的炒蔬菜配肉,因为调味料大都是我不认识的,所以只放了盐和酱油,味道单调。克鲁诺真的如他所言很好养活,小苗则叼着一根青菜怎么也咽不下去,倒是叶翔面不改色吃了很多。 午饭后休息一会两人就又开始了劳作,比赛似的一个赛一个效率高,大半亩的地硬是在天色暗下之前全部搞定。最后放下锄头的时候,克鲁诺已经喘的直不起腰,叶翔则是神色自若,只是呼吸微微沉重了些。今日比昨天还要累,晚餐给中午没有吃好饭的小苗做了一碗鸡蛋羹,她吃的很开心,我们三个大人则是完全没了精力,胡乱擦洗一番就睡了。 第二天是把播洒牧草种子的半边土地用篱笆围起来,还要给羊群检查身体,然后是修葺房屋和牧场的围栏……这样一番忙碌下来,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一周过去了。我也开始适应这样的生活,每天早起先给羊群添水和饲料,然后等太阳出来,露水被蒸干,再打开羊棚放羊群出来吃草——因为克鲁诺说羊吃了带露水的草容易得痢疾。 做好这些我也可以开始准备早餐:新鲜的羊奶和加热的面包片配上生菜和煎蛋做的三明治,样式简单而又营养,小苗很喜欢,克鲁诺也对这种中国式的三明治充满兴趣。 牧场的一切渐渐步入正轨,让我没想到的是叶翔居然帮了不少忙。他似乎学什么都上手很快,很多事他只要看克鲁诺做了一遍就能分毫不差甚至做的更好,比如给丽莎挤奶——丽莎是一只4岁的母羊,上个月刚刚第一次做了母亲,生下三只健康的小羊羔。它性情并不怎么温顺,尤其是当你靠近它和孩子时,甚至会表现出一定的攻击意图,克鲁诺就被顶过——幸好丽莎是一只母羊,没有尖锐的角,否则接下来几个月克鲁诺都要在医院度过了。 很是狼狈的克鲁诺最后终于历经艰难挤到一点羊奶,过程不需再提。我尝试的结果和克鲁诺差不多。但令人惊讶的是,叶翔在靠近丽莎甚至挤奶时从没有受到任何攻击——看来连羊都会对人下单,知道柿子挑软的捏。于是挤奶就成了叶翔的个人工作,谁也替代不了。 日子一直平静无波地过着,直到某天我收到一张请帖,准确的说,那是一张婚柬:布尼尔与杰弗里。两人都是小镇的居民。这几个月我在镇上和牧场之间来来回回不少,小镇就那么大,人口就那么多,没有五光十色乱人耳目的消息。不多的消息不用你打听就能传到你的耳朵里——大家都没有恶意,消息的传播只是为了快乐的共享,如此而已。 布尼尔和杰弗里的消息我是知道一些的,他们是小镇上唯一一对同性恋人,已经住在一起5年。两人一个是镇上水电工,一个是往返于哈伦小镇和格罗宁根之间的司机,两人工资都不高,但也很温馨。最近他们终于攒够了钱,准备举行婚礼,并在婚礼之后度蜜月旅行。他们手制了婚柬,怀着想把幸福的心情分给所有人的心情邀请我们参加他们的婚礼。 克鲁诺看到婚柬时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喜悦,他是小镇长大的居民,对小镇人们的感情也更深,他是真心为两人高兴。 婚礼定在11月23日。这天天气很好,空气温润并不寒冷,小镇的许多地方染上金色。我和叶翔克鲁诺三人都着了正装,就连小苗都换上一身白色的小礼裙,郑重地扎了蝴蝶结。 小镇有一个半旧的教堂,神父是从格罗宁根请来的。老人白发矍铄,颈上挂着银制的十字架,手里捧着福音书。他站在讲台上,和讲台下所有小镇居民一样,脸上带着全然真挚的、包容的微笑。我站在那里,竟有些不知所措。 我知道这个国家的宽容,在2000年的时候,荷兰就已经通过使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律,甚至还通过立法准许同性恋者婚后收养孩子。他们全然包容了一部分人的与众不同——我们不是变态,不是不正常。我们只是喜欢上一个人,而他(她)刚好和我一样。而喜欢和爱,是没有国界、年龄和性别之分的。 神圣庄严的婚礼进行曲奏起,着一黑一白西服的新郎们挽着手臂在红地毯上行走,一步一步地,接受着众人的祝福,走到神父面前。银发的神父翻开福音书,用庄严的声音念出誓词:“我要分别问两人同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很长的问题,请在听完后才回答:布尼尔(杰弗里),你是否愿意成为杰弗里(布尼尔)的伴侣,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你们分开?” 布尼尔与杰弗里相视一笑,异口同声:“我愿意。” “作为结婚的信物,请交换戒指。” 静静躺在红色天鹅绒盒子里的戒指,在打开的瞬间反射出耀眼的光泽,就像两人给彼此带上戒指时眼角泛出的泪花。 “那么,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请新郎们亲吻对方。” 众人欢呼声中,布尼尔与杰弗里相拥亲吻。 “真是太好了!”克鲁诺眼角也有泪光闪动,我倒是没想到他的感情如此细腻。不过他的下一句话随机证明的确是我多想了。他说:“格林,我们也结婚吧!” “……你在开玩笑?!” “噢,我是认真的。格林,我一直想找一个中国人做伴侣,但我又舍不得离开小镇和大家,然后我遇到了你!尤其你还会做中国菜……而且你还有一个女儿,我们也不用领养孩子了。我们多么合适啊!”克鲁诺已经完全陷入了对幻想的自我陶醉当中。 我扶额:“克鲁诺,如果这就是你的标准,符合情况的人有一大堆。而且我是一个有女儿的人,你怎么确定我喜欢男人呢?” “……”克鲁诺呆住,半晌,挠头:“是哦……” “所以这件事不要再提了。”我用一句话下了结论。 当晚举办的婚宴十分热闹,地点没有选在餐厅和谁的房子里,而是在野外的空地上搭起了篝火。小镇居民围成一圈席地而坐,烧烤、喝着啤酒唱歌、舞蹈,气氛十分热闹,以至于火尽人散场,回到安安静静的房子里我产生了几分不习惯。 啤酒喝的有些多了,这具身体还是第一次接触酒精,从肺腑到皮肤,从头到脚,我觉得自己快烧起来了。小苗早已经陷入熟睡,我在床沿上坐了几秒,终是火燎的难受,跌跌撞撞起来推门朝厨房走去——我想倒杯水喝。 月亮被云层遮住,没有开灯的房间里一片黑暗。我身影一晃,感到撞上一个柔韧又坚硬的物体——谁?! 4. 疑惑只有一瞬,熟悉的气味钻入鼻息,我扶着有些胀痛的额头,抬头看到熟悉的高大身影,我晕晕的想:是叶翔啊……被惊起的心又落下,手在高热的胸膛上一推,我借力转身在黑暗中胡乱摸索寻找着饮水机的位置。 “……你找什么?”摸索了良久都没有结果,我正懊恼,就听见叶翔低低的开口。他刻意压低的声音在堆放着各种物体显得狭小的房间响起,格外摄人心魂。 喉咙犹如火烧,不久前喝下去的酒水从胃部开始燎起,仿佛一开口就会有烟雾溢出,我声音沙哑:“水……” 一只大手猛然捕获了我,手心传来的高温让我不适,下意识挣扎:“好热……”与此同时,柔软微凉的唇贴上了我,我从唇缝隙间尝到湿润的气息,不自觉伸舌索取——没有受到任何阻力,紧闭的唇轻易打开,清凉的水就从唇齿交接的地方流进来,一路沿着火燎的喉咙下滑,熨帖的清凉快、感让我身上的燥热减轻不少,喉咙也舒服很多。 流进口中的清水渐渐没了,我迟钝的感知没有察觉到,依然持续性搅动又向深处搜寻,得到这个结论,有些恋恋不舍地收回舌尖,就有一条湿滑的物体预料之外地滑进来,不断地向深处扫荡。眉心不自觉皱起,我用力推拒叶翔太过靠近的胸膛——不论是被钳住下颌不得不张开接受他吸、允搅动的口舌,还是太过贴近的高热胸膛,都让我不舒服。刚刚饮下的酒水仿佛都在这一刻燃烧起来,我脸颊和身体滚烫,大脑更是被这高热弄得晕眩,不知东西南北。 “热……”唇分时因为粘合太久粘连的银丝,在不知何时从云后露出脑袋的月亮照射下愈加清晰,我的急喘和叶翔有些不稳的呼吸交织在一起更显银靡。 “热?”叶翔炙热的气息拂在我耳边,被酒精烧过的肌肤好像更加敏感,我不自觉颤栗,随即更是因为他一个动作猛然一抖:“唔……好凉……”宽松的上衣被一手剥开向上撩起,赤裸的肌肤猛然接触沾水冰冷的大手立即不受控制地立起一层细小颗粒,敏感的一点突起被冰凉的手指捻住玩弄更是让我如遭电击般一颤,腰肢弓起。 “叶、叶翔……”身体里的酒精全烧起来了,烧的我四肢疲软无力,除了握住叶翔的臂膀什么都做不了。 “还热吗?”叶翔的声音低哑,他说着,另一只手也沾染了清水抚上我暴、露在夜色中的肌肤。我身体再次轻颤,开口:“凉……热……”沾水的手掌抚过的地方很凉,愈发显得没被照顾到的地方高热。 “到底是凉还是热……”低低的笑声,喉结滚动轻震后吐露的声音仿佛能慑人心魄。我回答不出,因为口舌再次被堵住,原本落在胸膛上的手也向更隐秘的地方滑去。 月亮再次被云层遮住,浓重的夜色掩盖了一切画面,没有任何遮掩的声响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愈加清晰,银靡的水声和喘息简直就像直接在耳边响起的一样。 身下虽然隔着柔软的布料,但仍能清晰感触到厨台的冰凉坚硬,只是身体内外都是燃烧般的高热,这股冰凉反而让我感到舒服。一手捉住厨台边缘稳定身体,一手横在眼前遮蔽一切——虽然明知道黑暗会掩盖一切,对方什么都看不到,但被扒光衣服放置在厨台上的画面只是想想就觉得难为情。比起用手臂遮挡自己,其实我更想遮住叶翔对我的审视。 那双青绿的眼睛,我虽然看不到也能想象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犹如潜伏在夜色中凶猛而危险的猛兽。而我是被这头野兽捕获的猎物,因为想保住性命不得不袒露出最柔软的腹部表示臣服,任尔享用。 拉链褪下的声响就像催命符,铁钳般的手捉住我的手臂让我挽上他的脖颈时,我大脑被酒精侵染混沌一片,下意识照做了,等坚硬粗长烙铁般的肿胀撑开穴口开始没有尽头地深入,我手臂收紧,这才恍然发现这个动作代表的意义:向叶翔完全敞开了身体,没有任何防御。 “唔嗯……”完全深入之后,笼罩在我上方的身体静止下来,落在额头鼻梁唇边的吻,是与先前迥异的温和,即使我大脑不甚清醒也能清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珍惜和温情。但箭在弦上,不可能等待太久。 叶翔开始动了。他一开始的动作很是和缓,我的身体渐渐适应这种深入,完全放松下来,身体的快乐觉醒,开始进入状态。随着落在唇上最后一个轻柔的吻,钳制我双腿的手指用力下陷进柔韧的肌肉,可以想见那个位置事后必会留下艳红的指印——叶翔加速了。 他的身体冲撞的厉害,我也被带动着在滑不留手的厨台上滑动,为了稳定身体不得不抱紧叶翔的臂膀。这种亲密无间的动作似乎鼓励到他,接下来的动作愈加激烈。 身体习惯这种侵、犯之后没有痛苦,反而是产生的快感不住积累即将到达一个顶点。我紧紧环着叶翔臂膀的手臂在不断冲撞中已经松散无力,只是轻轻挂着,身体仿佛置身云端迷雾里,我低泣吟叫:“叶、叶翔……快……”快点结束…… 匍匐在上方的人影也呼吸粗重,落在脸上的吻恢复了温和:“陈树……就好了……”话音落下不久,身上侵、占的动作速度提到极致后止住,高热的液、体猛然在身体内部喷发。身体不适应地颤抖几下,我完全放松下来,被叶翔拥住瘫软的身子。酒意上涌加上一番高密度“运动”下来,我疲乏至极,完全睁不开眼睛。 有柔软的吻落在我密布细小汗珠的额头,叶翔低哑的声音响起:“睡吧,我给你清理身体。”紧绷的弦一旦松懈,我的意识就立即迫不及待地沉进了黑暗。 意识再次清醒时,我皱起眉头,因为门外传来的嘈杂声让我宿醉的脑袋愈加胀痛欲裂,我挣扎着想要起身才发现自己四肢酸软无力,就像刚捞出水的面条,尤其是身后某个位置传来隐秘的胀痛——熟悉又陌生。身体一下子僵住,昨天醉酒后发生的一切记忆都逐渐回笼,我的脸顿时红一块青一块。过程的开始和细节我都已经不记得,但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我和叶翔做了! 心下涌起的感觉十分复杂,这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你在解一团乱麻,好不容易有了头绪理清楚条理,一转身再回来却发现已经解开的线条又纠缠到一起……顿时你就会有一种无力感升起,想着“干脆破罐子破摔算了”——我现在差不多就是处于这种状态。 正纠结间,门被吱扭一声推开,叶翔端着一只小瓷碗走进来。 “还难受吗?”叶翔说着在床边坐下,还伸出一手来摸我的额头,动作熟稔无比,好像已经这样做过无数次一样。 难道他就不觉得尴尬吗……现在的他可不记得我,我们认识才几个月就发生这种关系……他怎么还能那么处之泰然?难道是不以为然,觉得这只是我们两个大男人一时冲动其实没有什么…… 贴在额头的手收了回去,我听见叶翔用有些庆幸松了口气的声音说:“还好没起烧……头疼吗?把醒酒汤喝了吧!昨天就该给你喝的,那你今天就不会这么难受了……”言语间竟是十分懊恼的样子。 “……”我有些不能适应这种态度的转变——今天之前还是面瘫老是冷着一张脸的人突然放松下来甚至还对你露出了微微的笑意,向你表达毫不掩饰的关心……叶翔,你是被穿了吗? 脑袋确实难受,我接过汤碗尝试起身,但身体酸软手抖,差点把一碗汤水都洒到了床上。 “小心。”叶翔说着拿走汤碗放到一边,扶我坐起甚至还细心地在我背后加了一个枕头,这才又把汤碗递给我。 我捧着汤碗默默喝着不说话——因为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虽然我很想问“叶翔你是不是想起来什么了”……但抬头对上那双平静安然,除了温和没有痛苦没有疲乏的眼睛——这句话就像一根鱼刺卡在了我的嗓子里,我问不出。这种美好的平静,我不忍心打破它,也不舍得打破它。 “我们结婚吧。” “咳咳咳!!”手里的汤碗刚刚放到床头柜上,口里的最后一口汤还没咽下,猛然听到这个消息,那口还没咽下的汤就彻底卡在了喉咙里。我咳咳地咳着,双眼因为被呛到的刺激泛红有泪光闪动。 中间叶翔想要伸手帮我抚背被我阻住,我直起腰,声音因为呛到和一番咳嗽而嘶哑:“……你说什么?” “我们结婚吧。”叶翔十分有耐心地又重复了一遍,他的表情就像他的声音一样平静自然,好像他说的不是什么人生大事而是在谈论明天的天气——“啊,明天是个晴天!”像这样。他的手里甚至还拿着抹布擦拭着柜子上因为我一个手抖洒出的汤水。 “……”喉咙仿佛被什么噎住,不是鱼刺这样细小尖锐的东西,而是更为浓烈沉重的情绪——我说不出话。 “不是开玩笑。陈树,我们结婚吧。” 番外三:作文 米里亚姆是处于格罗宁根市边缘的一所小学教师,她昨天刚刚布置了一篇作文下去,现在正在批阅作业。她的学生都是刚刚开始学写作文不久,批阅中她常常看到单词拼写和语法的各种错误,已经习以为常了。 三年级的小学生,写的作文大都是一些身边的小事,在这个牧场遍地的地方,她最常见的就是:《我的XX(小牛)》、《我的XX(小羊)》之类的内容,所以猛然看到一份题目为《我的爸爸》的作文时,米里亚姆松了一口气:总算看见人了! 看进去之后,她才发现这个叫“席琳·陈”的学生作文主角是两个爸爸——她的父亲是一对同性伴侣。这在荷兰并不罕见,作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之一,荷兰由同性伴侣组成的家庭不在少数。所以米里亚姆只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那个每天来接席琳·陈的英俊东方男子是喜欢同性,就继续看了下去。 席琳·陈的作文是这样写的: 《我的爸爸》 我有两个爸爸。格林爸爸我从小就就没有见过他,但叶爸爸给我看过他的照片,说他是我的爸爸(这里写了“妈妈”被划掉改成“爸爸”),还说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米里亚姆想:这是去世了的委婉说法吧!】,我要很久很久以后才能见到他。我还画了一幅画,上面是我们一家三口。我想等将来有机会了把这幅画给格林爸爸看。后来叶爸爸身边出现了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哥哥【米里亚姆擦汗:三角恋?】,他说可以把画带给我妈妈。后来这个哥哥不见了,格林爸爸说那个哥哥是去找他了,他把画带给了格林爸爸,所以他回来了。【米里亚姆:……不是去世了啊……】 叶爸爸比格林爸爸高出一个头,但家里还是格林爸爸说了算。尤其当克鲁诺叔叔来找格林爸爸的时候,叶爸爸都会很不高兴。但只要格林爸爸看他一眼,叶爸爸就会忍下来——格林爸爸真厉害!不过晚上的时候,我有时候会听到格林爸爸发出哭一样的声音,看来这次是叶爸爸赢了。【米里亚姆:……鼻血下来了。】 前天克鲁诺叔叔约我们一家出去打猎。他和我说他枪法很厉害,要给我捉一只红嘴的小鸟。他还要和叶爸爸比赛看谁在午餐开始前打到的猎物最多。格林爸爸劝了一下,克鲁诺叔叔没听。两个人冲到了林子里。我和格林爸爸就在和河边钓鱼,格林爸爸说如果能钓到大鱼晚上就给我做红烧鱼,如果只有小鱼就煮鱼汤。其实我比较想吃叶爸爸做的饭,因为格林爸爸做的除了酸辣土豆丝和中国式三明治其余的真不好吃。不过叶爸爸说了,只要我忍一下,空余时间我想吃什么他都给我做,也给我买最新的芭比娃娃。【米里亚姆:……这孩子……】 到了中午我和格林爸爸只钓到两条不到5英寸的小鱼。格林爸爸似乎有些气馁——要是叶爸爸在,一定可以钓到大鱼。正说到叶爸爸,他就和克鲁诺叔叔一起从林子里出来了。叶爸爸走在前面手里提着满满的猎物,克鲁诺走在后面,手里空空的。他垂头丧气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被巴伦(公羊名)追得夹着尾巴跑的汤尼。汤尼是格林爸爸买来的牧羊犬,每天总是摇着尾巴跟在格林爸爸后面。 格林爸爸看到他们出来表情有些奇怪,但还是走上前安慰了克鲁诺叔叔,不过成效不大,克鲁诺叔叔还是大受打击的样子,看起来很沮丧。而叶爸爸的心情十分好。然后我们一家加上克鲁诺叔叔一起开始了快乐的野餐。有很多是从餐馆买来的,我吃的很高兴。 我喜欢我的两个爸爸。如果格林爸爸做饭能好吃一点就好了。(完) 想着一个10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作文已经很好了,米里亚姆还是给了席琳·林一个A+。作业很快批完,再次上课的时候批阅好的作业本发了下去。放学的时米里亚姆又看到了那个英俊的东方男子。即使在身高普遍高大的荷兰人中,他依然显眼。 穿着粉色衣裙的席琳·林看到他就欢呼着跑过去,被弯下腰的男人抱起,小人兴高采烈说着什么,男人脸上满是宠溺。他是一个很好的父亲,应该也是一位很好的伴侣吧。祝你们永远幸福。米里亚姆转身回了办公室。 夜晚,在餐桌上小苗就迫不及待地宣布了自己的作文获得A+的好消息。小人脸上是遮都遮不住的得意,就差写着“来夸我吧夸我吧”。陈树看着觉得有些好笑,不过他知道不能笑出来,而是把小人抱了起来狠狠亲了一口,大笑:“干得好!不愧是我的宝贝儿!” 小苗还是第一次被夸的这么厉害,难得红了小脸,居然有些羞涩地揪起自己的裙角来。 “来,把作文给我看看。让爸爸知道小苗到底有多厉害!” “那……好吧。”故作矜持地扭动两下,小人就转身直奔沙发上的书包,拿出鲜红标了“A+”的作业本放到陈树手里。陈树笑吟吟地翻开看了下去。然后,笑容慢慢僵住。最后,陈树面无表情合上作业本。一直旁观的叶翔立即意识到那里不对。 陈树凉凉开口了:“叶翔,你教得好啊!小苗,饭不好吃就别吃了,让你爸爸带你去餐馆吧!你们真是一对好父女!”说完“啪”的一声狠狠关上了大门。 大门外,下意识接过陈树递过来的作业本的小苗呆住,总算迟钝地意识到出了一些问题,所以格林爸爸生气了。叶翔默默弯腰拿起小人手里的作业本翻开看了两眼,终于明白症结所在。他叹出一口气,把被吓到的小人抱起来:“走,饿了吧?我们去镇上餐馆吃好不好?” “爸爸,格林爸爸是生小苗的气了吗?”小苗抱住叶翔脖颈小声问。 “不,他是生我的气。小苗没做错什么,不过以后和爸爸的秘密除了不能告诉格林爸爸,也不能写出来和告诉别人,好不好?不然就会像今天这样,格林爸爸看到会不高兴。” “嗯!小苗以后一定谁都不说,也不写出来!” “乖孩子,想吃什么?” “我想吃……” 番外完
推书 20234-05-02 :重生之少年如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