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徐志摩 ****** 原创耽溺于美小故事若干枚。 内容标签:异国奇缘 阴差阳错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主角:陈逸,骆季明,骆季川,秦非,莱恩,尼克 配角:秦歌,Jason 第1章:熏染 一 男人的手机传来一条简讯。浴室里水流声还在“哗哗”作响。好奇心作祟。看一眼,应该没事吧。 一串数字,没有备注名。 “今晚还来吗?来的话我开好房等你。” 还有一条未回复的来自今天早上——“干,没想到你那么猛,昨天爽爆了,今晚再来?” 突然之间手足无措,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又不是智力有问题,看不懂吗。眼前就象白光乍现,手机屏幕闪闪烁烁,那些文字就象从里面跳出来,一排排在眼前夸张地扭动。 “今晚还来吗?”“你那么猛。”“爽爆了。” “今晚还来吗?”“你那么猛。”“爽爆了。” “今晚还来吗?”“你那么猛。”“爽爆了。” 下流无耻的语言,恶心的连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 该想些什么好,想什么呢。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不行,一定要想。对,要想。 三年。暗恋了整整三年。三年前的夜晚,第一次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男人。怎么就会喜欢上他了。是个G,抽烟抽地很凶,开口就带粗话,很阳刚却是吊儿郎当痞子样,生活不规律,常泡在酒吧H到天亮。夜生活糜烂,每次见到他,身边总带着不一样的男人。爱玩一夜情,过完夜就会翻脸不认人,简直就是个人渣。 可偏偏就是喜欢上了这样的人渣,无可救药的喜欢。 一个月前,突然就被表白了。以为这段感情注定以自己的单相思完结,没有想到就在一起了 欣喜满足地就象情窦初开,好几个晚上电话都挂到天亮才互道晚安。会讲粗话的男人连甜言蜜语都说的那么有个性。“喂。给老子好好爱我,不会亏待你的。”一点也没情调,却觉得幸福的冒泡。 现在这样又算什么。交往一个月第一次上床,床单上的痕迹都还没有擦干净,炮友就来约炮。肾功能真好。本来就不该相信,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会为了自己从良。呵呵。死性不改。算了吧。 男人出来,下身连毛巾也没系。捏着手机的手指已经泛白,男人皱着眉,“草。不是你想的那样。” “喔。” 手机被夺走,砸到床上,身体被压迫倒在床上,背部抵着冰冷的金属体,冷地打哆嗦。 下巴被死死地捏住。 “告诉我,你有在想什么。” “没有。”把头扭向一边,不去直视男人赤裸的眼神。 想什么?被欺骗了?被背叛了?真好笑。算什么。和他那些炮友有什么区别。 “妈的。说啊,你在想什么,你不说我怎么和你解释。” 抿着嘴不说话,想要背过身体,双肩被按着动不了,男人霸道而强势。 “我和他根本不熟…” “我知道。”一夜情都是这样,谁知道你白天做着什么政府正当工作,两两毫无交情,夜里照样纠缠在一起禽兽。 男人好像没有什么耐心,一把拽过头发捧着后脑勺强吻。麻木的身体被从后面反反复复的进入,连呻吟声都充斥着绝望。 分别的时候,同是面无表情。 二 三个月都没联系,算是分手吧。 某天半夜被男人突然打来的电话吵醒,“老子想见你。” 然后就乖乖穿好衣服,去见他,一起去廉价的宾馆开房。 你说你可以再贱一些吗?不就是还喜欢着吗? 男人没有象想象中变的颓废,不是那种失了恋,就满脸胡子拉渣,蓬头垢面,见面了会矫情地说句,“我还爱你,你别闹了,回到我身边。”做爱的时候,还是那么粗俗,手法技巧还是那样好,只是有点欲求不满,做了好几次精力还是很旺盛,只是两人一句话也没讲。 是不知道说什么,还是没话好说,不得而知。 连抽烟的姿势都没有变,用食指指尖弹灰的动作也象以前那样随意,习惯灭烟的时候,把烟竖起来插在烟灰缸里,曾经还调笑着说,“有没有觉得就象一座坟地,墓碑一排排的立起来的感觉。”男人的每支烟都是寂寞。抽完了寂寞,还剩寂寞。寂寞的坟地是由一大片的寂寞堆积而成的寂寞。 寂寞的时候除了寂寞,还可以做什么? 吐出大大的烟圈,简陋的房间连窗户都是破旧,烟圈被锁在房间里出不去,尼古丁的味道熏地眼睛酸胀。 不知道那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一边想着男人一边扇着巴掌告诫自己要忘掉。一点出息也没有,前几天还在别人面前扬言说,那种人渣早就忘记了,世界上比他好的爱我的多了去了。那现在是在做什么,做梦吗。 如果是梦,还是永远不要醒的好。 就这么点出息也敢喜欢一个人,活该被折磨。 掐了烟,男人翻身又躺下,也没有过来抱,用手支着脑袋,可能是累了,眼神有点迷离。 “诶。八十岁了也和老子一起做爱,躺摇椅上晒晒太阳,敢不敢?” “不敢。” 没有讲出那句话——但是我敢陪你到七十九岁零七个月。 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但是却莫名其妙地不敢在一起,害怕被伤害,害怕在一起以后激情褪去,连最后那份喜欢也不复存在,害怕太多太多,最后终于失去了他。 做不了决定的时候,让时间帮你决定。如果还是无法决定,做了再说。宁愿犯错,不留遗憾。 三 男人八旬大寿,白发苍苍,无儿无女。 天空碧净如洗,阳光温暖如春。 庭院里,盆栽花木旺盛,门口的鸟笼里小鸟叽叽喳喳跳脚,怡然自得。 男人卧躺摇椅上,轻轻摇晃,嘴角扬起,脸上的皱纹褶皱出深刻的痕迹。 他侧过脸对旁边说,老子早就知道你暗恋老子三年了。没见过象你那样呆的人,老子现在说当年那条简讯是有人故意陷害老子的,你信不信? 庭院里一片幽静,无人答应。大风吹过,身旁空荡荡的摇椅不禁意来回轻晃。 男人闭上浑浊的双眼,嘴角始终洋溢着笑容。 “算了。你就是这样喜欢憋在心里什么也不说。不怪你不敢陪老子活到八十岁,老子知道欠了你三个月。现在老子想见你。” 第2章:Jason 一 Jason是他见过最挑剔的男人。没有之一。 喜欢harvey wallbanger。第一次向他打招呼,就霸道的将他手里的吉他夺走,将一杯harvey wallbanger塞进他手里。昂起一头金发嫌弃地说,你瞧瞧你的破吉他,比一杯harvey wallbanger还要破旧,真丢人。 喜欢深色衬衫。第二次见面,用手指着他卡其色的牛仔衬衫。当一大群人的面,大声责骂他,你是我见过最没品味的男人。如果你非要这么穿的话,你可以选择下面搭配条长裙,我想那样也许会正常一些。 喜欢男人蓄长发。那时候两人已经在交往。Jason看见他背着吉他从舞台上蹦下来,冲过去,抱住他,献上一个热吻。然后摸着他的短发说,Elvis,我认为你蓄起长发会更加有男人味。 那是Jason。很特别的Jason。 他爱Jason。他接受他的所有挑剔,听从他的意见,从没有反逆过他。终于达到了他要求的那样完美。 可是,那一天。Jason却离开了。他说,他厌倦了。厌倦他事事都顺从他,不懂的反抗,这样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想分手。也许他会遇上一个懂得反抗他的男人。 感情太复杂。他不懂。也走不出去。 二 Jason不懂他。 他也曾叛逆过,年纪轻轻抽烟喝酒,会粗话,玩摇滚。和一班社会人士逛夜店,泡酒吧。和女人做爱。也和男人做爱。 颓废过,流浪过,被少妇包养过。 最后被父母强迫逼上飞机,送往康涅狄格州。像一件物品一样,任人摆布。 康涅狄格州。美国新英格兰最偏南的一州。 无人相识,最初的一个月里语言成了平生最艰难的事。 一个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背不全的男人,哼英文歌从来是填白字。要流畅的说上一句。 “HelloPlease give me a box of cigarette”整整练了一个礼拜。 美国人是钟表的奴隶。 他们的生活不停在忙碌。不抓住时间的话就好像你从来都是一无所有。 他不得不上了被安排的一所学校。 白天上课,夜晚出入酒吧卖唱。他不缺钱。他只是喜欢站在舞台上,观察台下每个人不一样的表情不一样的心情。 他有时会唱很劲爆的摇滚。有时又会唱很抒情缓慢的情歌。 有男人追求过他。理由是因为觉得他很有个性。他告诉他,他只是精神有点分裂。 他吃不惯沙拉果酱。喜欢在面包上涂芥末。喜欢吃甜味的牛排。喜欢喝加柠檬汁的咖啡。 Jason喝过,是他专门为他调制的。Jason喝完第一口,脸就绿了。他说,他发誓他从没喝过那么难喝的咖啡。 他的右耳有一排整齐的耳洞。一共5个。他说,他觉得还不够多。他说,他很想继续打。他说,可是Jason不喜欢。所以,他不再那么做。 他从来不在意衣服的颜色。却很介意衣服的风格。他喜欢穿特殊的衣服,象他的人一样。不规矩。 他蓄了长发。也留了胡子。一个整过8次容的韩国女人跟他说,他这样子很Man,就像一个沧桑的大叔。给人一种很满的安全感。 她还说,她想和他做爱。 但是他拒绝了。那时,他已经有了Jason。 三 他从来没有这样中规中矩过。 早上早早起床做好早餐。送Jason去银行。 Jason在银行工作,每天数着无数的钞票。可这只会让他更烦躁,因为他知道那些钱都不是他的,60%要纳入那些肥头大耳的政要人员的口袋里。 中午他去接Jason,那时候是Jason心情最不好的时候。他会抱怨客人恶劣的态度,自己心中的不满。他从不会觉得厌烦,一心一意满足他所提的所有要求。 有时两人会去唐人街吃顿中餐。Jason说,中国菜是除了土豆泥以外最好吃的菜。他就会去学很多很多,做出来给他。 圣诞节哪里也不去,窝在家。他会在凌晨烟花响起之前,弹一曲煽情的中文歌献给他。然后一起看着烟花亲吻他。 浪漫的事,他向来很拿手。礼物。蜡烛。惊喜。 Jason不懂。他是真的爱他。只要Jason想要,他就会满足。或者更多。 四 Jason突发奇想,要求他唱The Beatles的《Help》,westlife的《the rose》。两个乐队。两首完全风格迥异的歌。 他学了两个礼拜。第一次登台唱英文歌,只为满足他的心意。 毫不意外他出色的演唱得到了所有人的青睐。 但是唯独Jason没有,他记得那时候Jason的表情很冷漠。他说, “May,我厌倦了。厌倦你事事都顺从他,不懂的反抗,这样子实在是太无聊了。我想分手。也许我会遇上一个懂得反抗我的男人。Elvis。再见。再也不见。” 还是分开了。即便你为了他掏心掏肺,将自己的全部通通一股脑儿倒给他。还是分开了。他绝情的拒绝了你。甚至将你满满的一颗真心践踏粉碎。 离别只是一个转身,却是天涯海角的距离。 就这样吗? 再见。再也不见。 不然呢,还能怎样? 五 他回国。不再漂泊,开公司赚了大钱。 他结婚了。与一个普通的中国女子。那女子和Jason完全不一样,她从不挑剔,温柔贤淑,为他生儿育女。 所有的朋友都羡慕他有这样一位妻子,而他只但笑不语。 几十年眨眼而过。 Jason在他梦里出现的日子越来越多,人越老越是思念。他忘不了特别的Jason,他后悔当初自己为何不去找他。 也许是太年少,总是多一份轻狂和高傲。 他将他们的故事写入日记,一字一句藏着深深的爱恋。最终被妻子发现。 妻子泪流满面。毫无责备。说出隐瞒了几十年的真相。 妻子是Jason的朋友。Jason死了。癌症。 体检报告出来的那一天,就是他第一次登台唱英文歌的那一天。 是了。Jason那一天曾说过的,再见。再也不见。 真的就再也见不到了。 Jason临死前一直是妻子在照顾他,Jason遗言说,你去陪他吧。求你。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他会包容你的一切,满足你的一切。他爱你的时候,你就是他的全世界。求你。代替我去陪伴他。 他安静听完,不禁狠狠将妻子猛拥入怀。 第3章:回眸一笑百媚生 一 江南林氏,世代为商。 祖业庞大,家产雄厚。凭良心赚钱,常行善德之事。 世人皆道林氏一家是祖上积德,功德圆满。却不知何时起众口皆传,这偌大的林宅别苑住一年轻男子,已是弱冠之年,却尚未娶妻,且日日足不出户,犹如女子般待字闺中。 此男子乃是林氏一脉单传。琴棋书画样样精全,无一不是出神入化之境。最最骇人听闻便是那男子竟是有女子般倾国倾城貌。 说那酒馆说书人也是讲不出那人之俊美。只道是天界下凡的仙子也不及其一分飘逸美腻。此人面若桃瓣,眉目如画,眸含秋波。喜但笑不语,笑时而不露齿,远山黛眉如秋水随情绪琉璃波动。举手投足间却毫无女儿扭捏姿态,温文尔雅,出口成章,是那人中美凤凰哉。 就连青楼花魁娘子偶获此人画像,见其美貌,也要感概大肆赞上几句,心头难免涌上几分妒意。 寻常人家更是将其视如神仙一般的存在,交谈讨论,无不是向往能在有生之年见上真人一面,那就算死也瞑目了。 众人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为何如此绝色之人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常年被锁在这大宅别苑里。唯有猜测,至今无人知晓。 人各有命。林氏夫妻曾育二子,双双年幼身患疟疾不幸夭折。此幺子乃是两子夭折三年才降临于世,夫妻二人自然是怜惜若珍宝。 却不想,出生第三日。一化缘老和尚前来,摇头开口便是,“男生女相,天下必乱。” 林氏夫妻听了,着实慌张。再看那手中幼子,眉目尚未长开,却已是隐隐露出一副粉面桃花像。 和尚欲将其带走,夫妻两却是万万不舍不肯。 从此。幺子被深锁别苑,从不问津苑外之事。夫妻两,在外只说,幺子身体不如意被远方亲戚带走寻访名医。 那老和尚再没有来过此地,临行前留下一言。“也罢,该来的始终会来。江山美人自难全,回眸一笑百媚生。” 二 下着暴雨的深夜。 一锦衣华服男子敲响林家大门。 有家丁点着灯笼睡意朦胧前来开门。夜黑风高,男子面容深深地阴霾在漆黑深夜里,浑身湿透,却掩饰不了天生的富贵气。 林家好客热情。男子在林宅借宿,精致食物琼浆奉上,睡上好客房。 清晨欲告别离去,又盛情挽留。于是男子这一暴雨借宿,就借了整整三日。 第三日吃过正餐,在院子闲庭信步。 想着今日那些人该是找到此处了吧,只须在此静候便好。 林家大宅豪华不失雅致。一草一木有家丁悉心护理,一路行过,花香满溢。 这林宅家丁无数,教养有素,却除了林氏夫妇二人,再无其他子女。不免起疑。 正琢磨此事怪异,忽闻耳边响起清脆银铃笑声。 敏感的警觉顺着声音寻去。 原是院子深处有一处大门。门口被一堆的花草所攀援覆盖,不细心拨开来看。任都谁都不会知晓,这里竟是有道门。 那笑声便是从门中传来,再靠近些,仿佛隐约听见另一抹轻不可闻的淡笑。 笑声不明朗,几近无声。似笑非笑,若有似无。钻过耳,偏觉温和好听的很。 拨开花草推门而过。 木质漆门老旧落尘数尺。轻拍去身上灰尘,抬头往前望去。 入眼是一人长发未绾,墨染如丝顺滑的长发及地,粉色简约锦袍,端坐石凳板上。对面一豆蔻女子笑靥如花,宛如春日暖阳。 好奇粉衣那人转身的模样。会是一个怎样貌美如花的女人,才会拥有这般秀美背影温和淡笑。 豆蔻女子笑的正欢。这厢察觉男子入内,不知为何突然惊慌失措。 青丝飘拂,擦地而过。那人转身,肌肤白皙,细润剔透。眉黛如山,一双似喜非喜桃花目,浅色瞳眸干净纯粹,澄澈如一汪清水。淡粉唇角扬起一弯浅弧,淡笑无声。 男子惊艳。 天下竟有如此绝色的男子。 回眸一笑百媚生,满园烟花无颜色。 傍晚。宫廷侍卫遣来八抬大轿前来接驾。 男子是天子。天之骄子。 微服私访探访民情。遇上暴雨与侍卫走散,借宿林宅。 林氏夫妇不知其身份,仍然以礼相待。且素闻林家长年开仓扶弱济贫,人人爱戴。 临走时,特赏白银千两,赐牌匾——义泽民生。 三 一朝选在君王侧,三千宠爱在一身。——《长恨歌》 巳时将过,才双双起床,更衣。洗漱。美人亲手替帝君绾发。带冠共进餐食,共赏桃花。 可笑那世人只会道听途说,瞎编乱造。美人琴棋书画半分不懂。 帝君怜惜。为其画像,吟诗赠他,抚琴教之。 春天散步,夏天看海,秋天数落叶,冬天飘雪,相依一整夜。 花落花开,云卷云舒。 从此国事早朝不再管,寝宫夜灯至天亮。 四 南方洪荒,北方大旱。天灾人祸,社会动荡。 番外敌军入侵。朝中王爷结党营私,收买人心,欲谋权篡位。 百姓民不聊生,骂那帝王被娈童妖人所惑,这大王朝必将没落。 国师出言相劝,此人不除,天下必乱。帝君冷眼,将国师压入地牢,株连九族。 从此,再无人敢说半句劝言。 后宫妃子因妒生恨,早早就红了双眼。趁乱偷袭,林氏美人中毒卧榻不起。 城外番外突击,城内兵戎自相残杀。奸人使诈,道美人已落他手,欲得美人,江山换之。 帝君丢下利剑,二话不说。弃众人而去,奔赴寝宫。 美人已是气息奄奄,帝君拥入怀中,小心翼翼。 却不料纤纤细指从枕后掏出一把小匕首,美人笑。刀片没入怀中,鲜血渗透。 帝君惊慌。大呼传太医。 美人呢喃。“陛下。你将林生从一个牢笼带向了另一座牢笼,可曾问过一句,我是否真心待过你。” 帝君哑然。绝代美人香消玉殒。 五 门口似有人烟影踏门而出,粉色锦衣,如瀑青丝。 回过头来,桃花眉目弯若月牙勾儿,瞳眸一汪澄澈。 帝君俯首落泪。扬剑自刎。 回眸一笑百媚生,今生来世不相忘。 第4章:行走和幻灭在时光荏苒 一 “1024号,吃药时间到了啊。” 那个脑满肠肥,脸几乎要陷进她肥胖的脖子里的“白衣天使”从我的病房门口进来。我抬起头望向她,她带着鄙夷的嗤笑和满脸的不屑。 我看着她熟练地从推车上在一堆堆的摆放凌乱的药瓶里拿出一把药,端着一杯几乎要凉掉的水,塞进我嘴巴里,眯着几乎看不见的双眼看我吃完,用胖肿的手指掐着我的脸腮,一张一合的嘴巴吐出难闻的口臭味,还硬是要几乎贴进我的脸冲我说话。 “喂。我看看,咽下去了没有啊。” 她不知道我心里有多厌恶她,看到她我就浑身不舒服,犯恶心。或者说整个精神病院都让我觉得不自在。 而我却在这里整整呆了五年。 我想说我是一个很正常的人,我有正常的思维逻辑,正常的人类行为。我和那些疯子傻子不一样,我每天都安安静静,不哭不吵也不闹。但是即便如此,在那些人眼里,我就是个不正常的人。 都说虎毒不食子,可的的确确是我的父母亲手将我送进了这座永不见天日的牢笼。 原因很简单,我是同性恋。在他们眼里,同性恋就是逆天的存在,他们认为只有脑子有问题的人才会爱上自己的同性。 这种被曾经认证为是心理疾病的同性恋症状和遗传基因有没有关系,科学家到现在也无法证实。不过我就是个同性恋,从我初中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人,乃至现在仍然都是。 我第一次知道喜欢自己同性以后,我就开始一直不断的暗恋各种各样的男人。公交车上的司机大叔,在书店打工的学生工,学校附近蛋糕店的男收营员,隔壁班的班长,在路边偶然遇见的小正太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曾是我暗恋意淫的对象。只是我从未表白过。 我之所以没有向那些人表白,不是因为我胆小懦弱,只是因为在我的认知里他们和我都不是同一类人,我知道就算我说出了那句话,也一定会遭到拒绝。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有一个很飘逸洒脱的名字,叫陈逸。 那是我进了精神病院后每一天我几乎都在想的名字,我也会常常想如果那一天我没有乘坐102路公交车去上学而是换了38路,如果那时的陈逸没有在第4站的时候因为我而提早下车,那现在的我们会怎么样。 我也不得不承认在看到102路公交车在我眼前停下,坐在窗口边上那个带着无框眼镜的清秀男人在一瞬间就将我秒杀了。我是有计划地上车,有目的地坐在了他身边,然后故意地触碰他的手臂引起他的注意。 当公交车响起学校站牌的提示音后,我偷偷地将学生证藏在身后的座椅上,起身下车。 淡然地走下来转过身,成功地看见陈逸出现在我身后。 他的手白皙,纤细修长,衬托这美玉雕琢般的手的是我的落在座椅上的蓝色学生证。 二 陈逸总喜欢穿白色干净的衬衫,和他将来要在社会上岗的职业必须穿的衣服的颜色一样的纯白。他在市内最有名的医学院上学。 为了能经常见到他,我翘掉了班主任的课,爬墙溜出学校。结果爬墙的时候扭伤了脚,并且被抓个正着,在全校同学面前被领导严厉的批评和严格的处分。 但是只要看到他心疼忧伤的抚摸着我的伤口的样子,我就会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 后来甚至连我都不记得自己为了他翘掉了几节课,逃了几天学。等我知道的时候,我已经被学校开除了。 被学校开除的那段时间的日子是我和他一起度过的最愉快的日子。我整天整夜地不回家和他呆在一起。我们什么做,躲在他学校的生物研究室做-爱,在安静的图书馆里抽烟接吻,在酒吧疯狂跳舞,半夜在市中心最高的大楼上喝整夜的酒,大吼大叫。 他颠覆了白衣圣人的头衔,我颠覆了我的人生观念。 是谁说的看起来沉稳安静的人,爆发的时候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来的猛烈。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那时候我能想到的只是,一辈子都这样疯下去,和我最爱的人,直到死亡的终结。 纸是包不住火的。无论我们在外面多潇洒多放荡,永远有那么一个地方在默默地等待你,永远有那么几个人牵绊着你,关心着你。 那天,我和陈逸在电玩城玩的时候,被抓个正着。 我很庆幸那时候我很及时的将他推进杂乱嘈杂的人海里,最后我一个人被他们带走。 我哪里会知道我的庆幸却让我后悔莫及,当时我只不过是那样轻轻地一推,从此就将他推出了我的世界。 他们把我反锁在房间里三天三夜,我烦躁地把房间里所有的能砸的能摔的全部都弄的稀巴烂。 我被用坚实的皮带狠狠的抽了好几遍,耳光一个接着一个的扇过来,我相信那时候如果有一面镜子在我面前,我可能连自己都不敢看我自己伤痕累累的身体。 可我没有就此认输,我只是疯狂地与他们尖叫,对抗。 但是我一次没有对他们大打出手。我明白他们是我唯一的亲人。 很难想象,那天天下着大暴雨,我被五花大绑绑来了精神病院的样子。那个时候我已经累地不会说话也不会哭,他们不住地捂着嘴巴看着象人偶一样呆滞的我,绝望的眼睛满是晶莹的泪水。他们说只要我离开那个人,只要我不再爱男人,他们马上就接我回家。 我倔强的咬紧牙关不说话。 他们的每一次探望都带着让人伤感的委曲求全,我却依然铁石心肠的不予理会。他们不知道,我是在等着那一个人,只要他出现,我就什么都愿意妥协。然而,尽管我如何发疯似的想念着他,那个人却始终没有探望过我一次。 三 “踢踏。踢踏。” 走廊里又传来了脚步声。熟悉而陌生。打断了我的回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向我缓步走来,他抬起宽大温柔的手掌,轻轻地贴在我的额头上,他用醇厚好听地声音问我:“今天觉得怎么样?” 我痴迷满足地望着他,拼命不住地点头。“只要有你在,我每天都很好。” 他满意地笑了,嘴角荡漾着浅浅的酒窝,无框眼镜后的眼睛弯成一弯浅浅的月牙。 他扶着我躺下督促着我休息,我枕着手背目送他离开,他的伟岸的白色背影在金色斑驳的阳光下渐行渐远。 睡意涌上来,上眼皮和下眼皮逐渐贴合在一起,迷迷糊糊地将要睡着。 耳边似乎听到楼道里传来了几声回音。 “陈医生。这个神经病是不是又把你当成他的同性恋恋人了?” “呵呵。是啊。” 第5章:遗失 一 第三次见到他了。 在同一个地点不同的时间。冥冥之中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 如果不是的话,毫无联系的两个人,怎么会在这所大学里仅仅开学不到一星期的时间里,一而再再而三的遇见。 见到他时,总会不自觉的关注。 他塞硬币进投币孔的动作很特别。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捏住硬币三分之二的部位,食指和拇指紧紧扣住,这样子会拿捏的很紧,因此从未见他掉落过。塞最后一个的时候,又会习惯在手里转一圈才最终投入。 他从不盯住饮料的出口处。等听到有“哐啷”一声响起,才不紧不慢地探手进去拿。 他总喝咖啡。雀巢咖啡。 他看起来并不疲惫,皮肤很好很白,没有明显的黑眼圈。 可他总喝咖啡。如果不是为了提神。那他就是替别人而买。 那个人会是谁?很想知道。 他走路的姿势很缓慢。不急不躁。像在散步。有遇到熟人打招呼,会点头微笑示意。 一点不失文雅。其实他的长相并不秀气,甚至看起来很孩子气。 娃娃脸的优雅男生。很奇怪的形容词。 可他偏偏就是。 他穿衬衫的时候,前排衣扣总是规规矩矩扣到顶。穿体桖的时候,又是不同的。不搭配短裤,至今见过的都是卡其色的长裤。 天气很热。日光曝晒。他也不会抬手擦汗。一开始以为他是有洁癖,怕汗水将手掌弄脏。 但后来发现不是。原来他的手肘内侧有块很深的刀疤。 他大概不愿明显的抬手让人看见。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道有故事的伤疤。 二 从不向身边的人打探他的消息。男生寝室聊的最多的话题就是,游戏。女人。性。 如果这个时候煞风景的问上一句,某某某。那个男人是谁?气氛一定会冷场。 除了G,没有男人会特别在意一个与自己不相干且很平凡的男人。 偶尔想从女生的八卦里套出消息。她们似乎更乐衷于关于化妆品之类的话题。 后来终于了解他的一些信息,竟是从学校公告栏的优秀教师名单里。 他不是学生,原来是教师。 只是因为他的娃娃脸,就误以为将他以为是自己的同级生。原来相差的那么远。 他教的是会计专业,这就和自己的专业更远了。土木工程和会计,八杆子打不着边。 这样的小的几率也能撞见数次。只会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三 逃掉自己的课,偷偷混进他授课的教室。 他上课完全没有老师的架子。也许是年纪也相差无几,课堂气氛一点也不沉闷。 开玩笑也很随意,不过总是点到为止。讲课很仔细。连自己这个完全外行人也听的似懂非懂。 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教师。 借了邻座的书,下课铃一响就冲上去了。所有的人都诧异,包括他。 大概他们都没有在大学里见过像自己这样学习认真的男生。 理由是因为他。因为一定是中了他无形的魔障。 他指着书本讲“货币资金”的时候,自己在神游。 面对他的时候,尤其是正脸,根本无法不仔仔细细的观察他。 他的眼瞳颜色很深,深邃黑亮。除此之外,五官很平凡,还有就是皮肤白皙,就再也没有出奇的地方了。真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 普通归普通,偏偏就是自己的菜。 他说,“你听懂了吗?”摇头。一点也听不进去。 “那你放学到我办公室找我。我单独给你辅导。”点头。再好不过的事。 四 后来就熟了。 食堂里人满为患,端着饭菜正愁没地方坐。那边角落里,他招手。“贾同学,这边有位置。” 欣喜地安耐住狂跳的心,落座提筷之前先瘪瘪嘴。“老师。下次别再叫我贾同学了。” 他好像总不喜欢叫名字。而常常唤自己——贾同学。 贾同学。假同学。 本来就不是同学关系,是师生。 他一笑了之。“习惯了。” 嗯。的确是习惯了,让他改口那么多次,下一次开口又必定是“贾同学。” 那下次他开口说,“贾同学。我喜欢你。”会是什么时候? 总感觉他也喜欢着自己。像自己喜欢他一样喜欢。 “老师怎么总喜欢来学生食堂?” “因为这边的饭菜比较好吃。” “老师好自私。害我们学生都找不到位置吃饭。” “呵呵。每个人都会自私。” 五 阿杰说,“你不可以喜欢他,他是你的老师。” “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也是G,已经是事实。喜欢谁都一样,喜欢是没有界限的。” “我知道。可是我喜欢你。” 阿杰一定是疯了。他要去找他了。 阿杰说,“爱我吧。一次就好。” “抱歉。我唯一一次的爱已经给了他。” “既然你不爱我,我就去告诉他。你是个G,你喜欢他。你们是师生恋,我要告诉全校师生,我要他身败名裂。” 因爱生恨。 得不到的东西就想着别人也别想得到,自己不好过也别想别人好过。阿杰就是一个极端案例。 世界上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人,很多感情就被一夜之间扼杀在摇篮里。 终于还是放弃了他。 不是因为阿杰,而是因为那天傍晚。 六 那个女人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很清纯。 看着他呢喃地对着她说悄悄话,温柔地替她抚平吹乱的发。 几乎是一把利剑刺入胸膛。眼睛好痛。心好痛。 他说,“贾同学。这是叶雅。” 叶雅。叶雅。叶雅。 真好听的名字。天天出现在本子上被划上叉叉圈圈的名字。每天嘴里念叨诅咒千百遍的名字。一个被列入黑名单排行第一的名字。 挺恨她。 因为她夺走了他。 这样的自己和阿杰有什么区别。 有人说,如果你总觉得自己喜欢的人也在喜欢着自己,那一定是错觉。 以前不信,现在终于信了。 尽管如此,还是决定去表白。 白色的小纸条被掌心的汗水渍浸湿,黑色墨水字迹化晕开来,“我喜欢你啊。喜欢。” 你还看得清楚上面斑驳的字迹吗?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说,“贾同学。有什么事吗?” “没、没有。” 失措地转身离开,将门带上。“吱呀”一声。从此,两个世界,两扇门。 纸条被遗弃在垃圾桶里,湿答答孤零零。 抬起头来,天空殷红一片,霞光万丈。 却不及他刚才举杯时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钻戒,那般耀眼,那般夺目。 七 “贾,你真的忘记了吗?”那个温暖的午后,他突然问道。 “忘记什么?” “我。” 以为不刻意去留意他,彼此的生活就不会再有交集。恰恰相反,他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他就像一个鬼魅无时无刻飘荡在自己身边。 这种感觉让人烦躁。想让自己死心,却忘不掉那个人。 他依旧会叫自己贾同学。每次说话带着笑意。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形容两人之间的关系。 师生?不像。 朋友?不太像。 情人?不可能。 叶雅很少出现,出现的时候总是小鸟依人的依偎在他身边。 他们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自己算什么,几百瓦的小灯泡一枚。 所以说,不想再见他。 所以说,不能再联系他。 “老师。以后还是不要和我联系了吧。” “为什么?” “这样,对我,对你,都不好。” 八 他喝醉了。烂醉。从来没见过喝醉酒了也这么斯文的男人。 除了眼睛迷离,走路不稳。依旧是温文尔雅,不吵也不闹,安静地居然像个乖巧的小孩子。 拖着他住进了小旅馆。疑惑在这种时候,他该打电话给的那个人应该是叶雅,而不是自己。 他突然抱过来,口齿清晰地说,“贾。你都忘了吗?” “忘记什么?” “没什么。” 然后一觉睡到大中午。 醒来很久,都不说话。直愣愣地望向对方,他又说,“贾。你真的忘记了吗?” “老师。你到底在说什么?” “别叫我老师,以前你从来不那样叫。” “我一直都是这样叫。” “那是因为你忘了。” 九 他说,你忘了。 那年他大学毕业在一所普通高中教书。而他只是一名成绩平平内敛的男生。 男生爱上他,奋不顾身地追求他。他也爱上男生,放弃道义接受他。 他为了他与父母断绝关系,他为了他被世人唾弃,声名狼藉。 男生爱喝雀巢咖啡,他说,他喜欢这个名字,所以他爱喝。 男生走路很慢,像在游荡,看见路边的小石子不安分地去踢他。 男生不喜欢看见男人穿着短裤,露出毛茸茸的小腿毛,他觉得会很奇怪。 男生的怪癖有很多,他都不曾忘。 男生的后脑勺受过严重的创伤。 那天深夜里,一帮凶狠的歹徒将他们围剿。 那些利器、木棍像雨点般落下来,砸在身上,生疼生疼。他为他挡了一刀,就在他右手肘内侧的方位。 鲜血直流,开出一路妖艳刺目的血色茶花。 男生拼命地与他们撕咬在一起,最后被一击木棍狠狠击中后脑勺昏厥而去。 他说,然后你失忆了。过去我们在一起记忆全部都没了。 你的父母拒绝我去见你。他们说你已经将我忘记了。他们求我放过你。 十 他讲的那些故事就像放电影一般在脑海里一一闪过。 真的吗? 竟然曾经失忆了。原来,早就相知相识相爱过。 即便是失去了一次记忆,仍然在遇见的第一眼还会爱上他。 这就是天意。 他将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指脱落,他说,“贾。这是你曾经送我的。” 原来如此。全是自己的误解。自己的自以为是。 就算那些遗失的记忆已想不起,那就让以后在一起的日子慢慢去捡起。 这一次是真心决定在一起,弥补遗失的过去,填满未来的憧憬。 什么都不怕,只要有你。 十一 叶雅出现的总是不合时宜。 她推门而入,望着赤身裸体相拥在一起的两个人。 突然大笑,然后开口,“贾。你一点也不像他。他早就死了,是我亲眼看见的。贾,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他。哈哈哈。” 他的眼里一片茫然。 第6章:伪装 一 那是一间廉价宾馆的简陋房间。 白色的墙壁早就不复往日的雪白,斑驳交错。墙角布满肮脏的蜘蛛网。还有合上了依旧透风的破玻璃窗。 这样的环境里。木板床咿咿呀呀摇曳,房间回荡着男人淫。荡的呻吟声和喘息声。 上面的那个男人正在卖力地运动。下面的男人用双腿夹住他的腰际,淫秽地扭动着身体。 “草。你就这么点能耐吗?”嫌弃地咬上他的臂膀,嘴里发出几声浪叫。 被抱怨的男人像是被伤了自尊,一下子红了眼,发了疯似的进攻。 这时,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冷风毫不留情地一股一股刮进来。 缠绵的两个人同时停下动作转头齐齐望向门口。 一个男人跑进来,极快地掏出一把冰凉的手枪抵在上面那个男人的后脑勺。 他说,“用手抱住头站到墙角去。现在,马上。”声音冷峻迷人。带着无法抗拒的压迫力。 赤裸的男人听话地乖乖的抱住头,蹲在角落里,不吭声。 刚才被压在下面的男人一下子从床上坐起,咒骂了一句,“草。还硬着呢。也不让做完。” 男人伸手在地上摸索着衣服,然后一件灰色大外套扔在他头上,眼睛短暂失明。 他听见那个冷峻的声音开口说,“把衣服穿上。” “呵。”手臂穿过那件大外套,在乱七八糟的地上捡起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套上。身上很燥热。不知道是火还没灭,还是那件大外套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条子了不起啊。我们又没做什么不正当生意。” 话才说完,削尖的下巴就被狠狠捏住。 强迫的抬起脸,他看到那个男人眼里满是疲累的血丝,还有鼻尖呼出的呼吸喷在自己脸上,带着一股浓重的怒意。 他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夏宇扬。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夏宇扬笑着摇头“哈。那你说我以前是怎样?喔,我忘了。我从来在你面前这么骚过。那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恶心啊?你不喜欢吗?不会吧,男人都喜欢主动的吧。” 说着,手指已经顺着男人裸,露在外的脖子向下抚摸,在某个致命的地方若即若离。 “放手。”男人倒吸了口气,松开捏在他下巴的手,一把拽开那只不安分的手。 两人立即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呵。”夏宇扬心一凉,顾不上揉被捏的生疼的下巴和被甩开的手。脸上依旧是一脸笑意。 他说, “我还真是忘了,你是正人君子。人人敬重的人民警察。像我这种整天被男人上的人,怎么配和你怎样。你说是吧。聂昊。” 二 警察局没有你们想象的那样神圣。 这里进进出出有多少个杀人犯,强奸犯,就有多少个神经病。 这个混乱的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也能使磨推鬼。夏宇扬早看透了。 夏宇扬把手枕在脑袋后面,吹着口哨跟在聂昊身边。 “还是第一次来你工作的地方。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又这种方式来见见你。” “老实点。” 声音冷的不像话。夏宇扬转过脸看着拎自己来这里的男人。 他的侧脸棱角分明,紧抿的嘴唇让他显得很是冷酷,浑身散发着迷人的男人阳刚气概。 草。还是那么帅。 夏宇扬不禁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 那晚是自己值超市晚班。聂昊是半夜21:21来买的烟,他记得很清楚。 因为当时他正好想要眯起眼睛看对面墙壁的挂钟上计算还有多久才下班的时候,这个男人出现在他的眼睛里。 第一眼就沦陷了。见过无数的美男,却没有一个抵得过他。 他记得他说话的样子,脸上没多少表情,神情也是很冷漠,硬梆梆的感觉,却带着吸引他的独特魅力。 有些人,就是命定被落入你眼里的人,或许你今天这个时辰遇不见他,将来你也一定会碰见。 夏宇扬相信,21:21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他听见他淡淡地说,请给我一包烟。 然后,夏宇扬就低头从柜台里拿了一包红色利群递给他。 “我请你。” 他看见男人诧异的表情,因为他并没有开口要什么烟。 夏宇扬总觉得如果那时候他的手机铃声没有响起的话,他一定会说些什么,可那个让人闹心的铃声就那样不合时宜的想起。 男人接了电话,像是有很急的事,他快速地将烟拿走塞进口袋。 他说,“谢谢。下次还你。”之后,很快转身离开。 四 聂昊现在就坐在他的对面,和当时第一次相见的模样一样冷漠。 可他的眼里似乎多了几分不可名状的情绪。 他盯着他数秒,缓缓开口。 “你和那个人什么关系?” 夏宇扬轻笑。“一。夜。情。”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像是在炫耀自己有多牛X。 男人皱起眉头,不过很快又恢复回来。 “在哪里遇见的。” “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G吧。” “那他有没有做什么可疑的动作,或是发现他身上有什么可疑的物品。” “呵呵。衣服都脱光了,该看的都看了,不该看的也看了。你说可疑的物品藏哪。” “你知道不知道他是毒贩子?” “喔?这还真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还真不会和他做,这种人有可能还有艾滋病。” “……” 男人的唇线眯成一条缝,紧握的双拳显示他的隐忍地愤怒。 夏宇扬挑眉,勾了勾嘴角。 “聂警察先生。怎么不问了,还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 “夏宇扬。” “嗯?” “你还爱我吗。” 男人突然低下了头,长长的睫毛落下一片阴霾,声音带着些许颤抖。 “如果,我说。我还爱你呢。” “我们重新在一起。” “好” 五 “聂昊。你是不是很后悔当初离开了我。”夏宇扬问聂昊这句话的时候,两人正坐在一起吃饭。 坐在对面的聂昊吃饭也是一丝不苟,“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那你回答我。” “嗯。我很后悔。” 两人第二次见面就开始交往了。 那次半夜超市来了两个人打劫,还好当时夏宇扬正在洗手间。听见外面的动静,就以最快的速度报了警。 没想到,来的人会是他。 这次的他比上次更帅了。 几乎是冲进来,麻利地将歹徒手里的匕首夺过,压倒在地,一只脚踏上他的背部。 另一个歹徒吓得要逃,被他一罐可乐砸到在地。 夏宇扬是真被迷倒了。他赶在他带走两个歹徒上警车之前,拦住了他。 他说,“你欠我一包烟。” 然后他就听见聂昊说,“嗯。我知道。我用自己来还你。” 后来是怎么分手的。 在一起一年零三个月。 过着偷情一般的生活,聂昊的家族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他们在一起。 他们逼着聂昊相亲,结婚。他们找到夏宇扬塞给他钱,要他离开他。这种恶俗的小把戏,夏宇扬一笑置之。 他以为聂昊够爱他,他以为聂昊会为了他和家族抵抗。 他没有,聂昊在那个一起醒来的早晨提出了分手,他开了支票,给他。 他丢了一句伤的他遍体鳞伤的话,他说, “夏宇扬。这是你应得的。” 六 夏宇扬从男人的臂弯里醒来,男人睡的很深,眉头舒展,嘴角含笑,似乎在做着一个甜美的梦。 他轻轻的将手臂抽出,起身穿好衣服。 在洗手间的镜子前,顺便捋了捋乱掉的发型,喷了一点香水在身上,神清气爽。 之后转身往门口方向走去。 在鞋柜上拿了昨晚穿的皮鞋,伸手把挂在衣架上的大外套套上。一切妥当,才轻手轻脚的带上门。 扬手招了一辆taxi,报了一个偏僻的地点。司机应了一声,车子快速地往目的地奔驰。 夏宇扬看着车窗外沿途的风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乡间田野,偏僻小巷,一条街一条街的过,一条路一条路的穿。 “呼。利群,让心灵去旅行。”他轻笑。“聂昊。知道为什么我给了你一包利群,那时候我是真的想过要和他一起去旅行。可惜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下了车,是一座废弃的工厂,一眼就看见迎面而来一个满脸胡渣的男人。 他压低声音说,“东西带来了吗?” 夏宇扬点头。从大外套的内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小型塑料袋。在递出去的一瞬间,突然全身僵硬的站立在那里。 他感觉到一把冰凉的枪口抵在他的后脑勺。背后那个男人冷峻地声音还是那样迷人磁性。 他说,“夏宇扬。我从未爱过你。” 第7章:情非歌 一 秦非对秦歌说,“哥。我害怕。” 秦歌揉了揉他的发,将他搂进怀里。 “别怕。有哥在这呢。” 秦非黄白交加的干净校服上满是血渍。一大片一大片的殷红色血花在上面绽放,刺的眼睛酸痛。 他窝在秦歌的怀里,浑身都在颤抖。 他的手上也沾染了鲜血。他紧紧的抓住秦歌的衣袖。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 “哥。怎么办,爸妈死了。怎么办。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 哭泣的模样天真无邪,就像一个做了错事无措的小孩。 秦歌看着一阵心软,那个楚楚可怜的小孩就是自己的亲弟弟。 那么乖巧的孩子怎么会失手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偏偏就是自己亲眼所见。可他怎么忍心怪他,叫他怎么忍心。 二 秦歌和秦非是孪生兄弟。同卵双生,血脉相连。 他们没降临在这个世界之前生长在同一个母体里,出生以后也从未分离。命中注定的在一起。 再没有人像他们那般亲近,亲密。 他们拥有同样天使一般的面容。却拥有截然不同的品性。 秦歌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秦非天真烂漫,活泼开朗。 双胞胎之间有着独有心灵感应,冥冥之中会有一种心灵上的默契。 很小的时候,秦歌就会让着弟弟秦非。 他清楚的知道同胞弟弟爱吃什么,爱玩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不用开口说,无需任何一个眼神,他也会明白。 秦非懂秦歌。秦歌爱唱淡淡的歌,爱写淡淡的诗。从不发脾气,对谁都很温柔,对谁都很包容,尤其是他——秦非。 他们原本就是同一个人。 秦歌爱秦非,秦非爱秦歌。他们彼此相爱,深爱着自己。 三 那晚,放学很早。开门进屋,秦歌唤了几声,“爸,妈”,无人答应,空荡荡的房间只有回音。 秦非把书包甩在沙发上,他说,“哥。大人都不在。我们做吧。” “好。” 衣衫尽褪,正是蓄势待发。呻吟声在旖旎的房间里分外诱人。 秦非一阵喘息低吼,“哥。我要出来了。” 秦歌满脸绯红,抓住秦非的臂膀,闷哼出声。“嗯。” 与此同时,钥匙插入门锁声几乎同声响起。 上面的人吓得一个哆嗦,抖了一下。秦歌觉得一股热流注入体内。 门“吱呀”一声大开。 门口。女人的脸上由最初的诧异转换为扭曲,最终绝望至极。 然后,是一声划破天际的刺耳尖叫。“啊——!” 秦歌赶紧从下面抽身,穿好衣服。 他跪在那个女人面前,他卑微请求,“妈。都是我的错,你别怪弟弟。是我故意勾引他的。” 女人指着两个衣衫褴褛的人,颤栗地说不出完整的话。“你…你们…变态…恶心。我…你们不是我的孩子。” 转而又像发疯一般的向前掐住秦歌的脖子,“你们把我的孩子藏哪了。还给我,你们是谁?我的孩子呢…还给我!把我的孩子还给我!” 力道很重,脖颈处被勒地喘不出气。窒息的死亡,恐惧油然而生。 “妈…我…放开…” 这个疯女人是谁?怎么会是自己的母亲。 母亲很宠爱他们,很温柔贤淑,从不会这样失态过。她是谁?是一个坏女人。 对。一个欺负哥哥的坏女人。所有欺负哥哥的坏人都得死。 秦非面无表情地拿起桌上的玻璃瓶,满脑子想得都是。 所有欺负哥哥的坏人都得死。 所有欺负哥哥的坏人都得死。 所有欺负哥哥的坏人都得死。 然后狠狠地不留情地砸向那个女人的后脑勺。“啪啦。”碎片坠落满地。 女人眼瞳猛然一缩。昏死在地,一滩一滩鲜血从脑后涌出,源源不断,生生不息。 秦歌捂着脖子抬起头,秦非睁大眼睛望向自己。手里是半截玻璃碎瓶,满手血渍。眼神空洞,茫然。 秦歌说,“弟弟。你杀了妈妈。” 秦非终于惊慌失措了。“哥。怎么办。我杀了妈妈。” “别怕。有哥在这呢。” 四 “爸。你回来了。” “嗯。你妈呢?” “她死了。被我杀死了。” 秦歌从卧室里出来。地上又多了一具尸体,满脸狰狞,胸口处一片血肉模糊。 那是他们和蔼可亲的父亲。也被秦非杀死了。 秦非丢掉手里的菜刀。满身鲜血冲过去抱住秦歌。 他颤抖着说“哥。我害怕。如果我不杀了爸爸,他一定会发现我杀了妈妈。哥。怎么办。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秦歌揉了揉他的发,将他搂进怀里。“别怕。有哥在这呢。” 什么都别怕。哥一直都在呢。 五 秦歌对秦非说,“弟弟,我们把尸体埋了,逃吧。” “逃到哪里去?” “天涯海角。” 秦歌带着秦非私奔了。 他们将最亲爱的父母埋在院子里。他们带着所有的银行卡现金,四处漂泊,四处流浪。 简简单单两个人。 从没有像那样自由过,从没有像那样快乐过。 闪电般幸福的日子结束在那个阴沉的午后。 那个面无表情的男人将他们带进了阴森森的小房子里。审问以后,秦歌被扣上了冰凉的手铐。 秦歌顶替了秦非所有的罪名。 他的青春的故事从此要在这座牢笼画上句点。 可他并不后悔。 他用拇指温柔地抹去秦非眼角的泪渍。 就像小时候弟弟每一次做错了事被父母责备委屈的哭泣,他也是这样温柔地一点一点的替他擦去。 只是那时候说的是,“弟弟。我最亲爱的弟弟。就算全世界都在怪你,我也永远都不会怪你。” 这一次,他说,“弟弟。我最亲爱的弟弟。等我,好吗?” 秦非回答,“好。” 六 监狱的铁门锈迹斑驳,缓缓合上。刺耳的关门声将两个世界隔离。 秦非抹去脸颊的泪渍,忽然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意。 他转身向身后面无表情的男人笑道。“亲爱的。现在终于没有人能阻碍我们在一起了。” 七 另一个世界里。秦歌低头坐在地上,不禁苦笑。 “弟弟。你难道忘了,我们是心有灵犀的孪生兄弟啊。” 第8章:船票 一 四月里,我家对面的农田里,油菜花开得比往常都要早。透过玻璃窗向外眺望,金黄色的花海一眼望不到边,美丽地不真实。 它们摇摆在温暖的春风罅隙里,用无声的言语告诉我,我又该去那个地方了。 连夜匆忙地收拾行李,新搬进的室友问我为何在这个时候选择旅行,南方的梅雨天,清明雨纷纷,这并不是个适合旅行的季节,何况你有老毛病。 我笑着告诉他——我不是去旅行,我只是去找他。每一年的四月天,我都会去找他,或许在是离离的原野上,或许是在浩瀚的蓝海边,也或许会在川流不息的城市里。 无论我去了哪里,唯一的理由,都是因为他。 书桌抽屉里的铁盒已经掉漆生锈,就着室友微弱的笔记本光亮,我艰难地将盒子打开。 用劲太大,盖子掉落在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回音。盒子里的船票散了一地。有洁白崭新的,也有已经泛黄褶皱的,它们似乎在无声地叫喧着告诉我原来他们已陪着度过了那么多年。 室友嗤嗤地嘲笑我,“一个三十来岁的大男人居然喜欢收集船票,恶趣味。” 二 这已经是第几次去买船票了,几年了,或许连我自己都不敢去算他离去的年岁。 有时候真的不能对过去的记忆一件一件都记得那么清楚,它不过是面落满尘埃的碎镜,何必非要用崭新的抹布去擦净,我们总会害怕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曾经支离破碎的模样。 队伍排地很长很久。窗口处的售票员好似又换了。记得最初的前三年,每回来到这里,那个齐刘海的小姑娘总是会扬着甜美笑容,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亲切地问我要去哪,末了会乖巧地提醒我检票之前最好不要损坏。 或者真的是我老了。不再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容易冲动。当眼前这个陌生的售票员将票丢出窗口,找的零钱撒了一地粗声说这下一位的时候,我也只是耸耸肩一笑置之。 阿凉。原来真的变了。你不知道,你离开的太久,这个世界变得连我都已经看不清,在这光怪陆离的城市里,人情越来越淡薄,冷暖自知。唯一不变的是,我真的很想你。 三 那片海还是一如既往的蓝,在明媚阳光下闪烁着夺目的宝蓝色。你曾倚在栏杆上告诉我,海是倒过来的天,可惜天太大,容不下太多蓝。 那时我不过是年少轻狂的少年,我不懂你的深意。我只看见你的眼睛里,渗满一片如大海一般深邃的蓝。我只会告诉你,我大概喜欢上你了。 海风迎风吹过,耳边有海风呼呼的呼啸声,海水落在脸上,咸咸的湿润感。就像那天深夜里你吻我的唇带着淡淡的咸味和温软,你轻声告诉我,那是大海的味道,也是爱情的味道。 夜里下起了小雨,果然清明节不下雨的可能性很小。我躺在船舱里翻来覆去,老毛病又犯了。令人难以忍受的风湿骨。疼痛就像又无数个小锤子起起落落不规则不固定地蔓延,痛至心底。 我就像一个提前步入迟暮的老人,蜷缩着无声低吟。 阿凉。或许你会遗憾。因为你从未见过这样柔弱的我,在黑夜里缩成一团渴望温暖的我。你只见过一脸倔强的我,叛逆的就像一只炸毛的小狼犬。 可我想如果你现在在我身边,你会发现,我已经长大了。我已经被时间驯服了,我很乖。那你会不会揉揉我的发,将我拥进怀里,说一声,别怕,有我在。 四 梦里的颠簸有窗口拍打的细细密密的雨丝的声响,有海浪拍打着轮船呼啦呼啦作响。 那一年,年少的我拎着一个破旧背包和家人赌气用仅剩的零用钱买了一张船票离家出走。 我在港口见到了你,在甲板的最角落见到了你,黑的发,褐的眼,面庞如一副水墨画那般温润。 你起起落落的脚步后面跟着一身邋遢破旧背包的我。你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说,我不知道。我大概是喜欢上你了。 阿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你。或许是因为你在登船推搡的人群里在身后不经意地呵护,或许是因为你温柔的笑着提醒我小心点,或许是在甲板上,你为我抚去脸上过长的前发,或许是你跟我说,如果我有多一张船票,一定会带你去我要去的地方,一定要带你去你想要的天堂。 那么我现在跟你说,只要有你在身旁,哪里都会是天堂。你会不会觉得我太矫情。 梦里落下的泪水冰凉冰凉,脸上就像被烈风刮破,生疼。 如今我连在你面前矫情的资格都没有了,我甚至无法想像如果你还在,你会是怎样,我又会是怎样。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一夜的暴雨来的比我经历过任何一场灾难都要凶猛,硕大的雨点就像是一只猛兽吞噬了整个夜晚。 那个蓬头垢面衣衫凌乱的男人手持匕首在整个动荡的大厅里行凶,没人知道他的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勇敢的hero。 我们见过无数的英雄,我们敬佩他,感激他,以他们为傲。却很少真正为他们的死而心痛,因为我们只是以一个陌生人的态度看待他,我们被他们的勇气所震撼,仅此而已。 阿凉。你是我心里的英雄,是唯一能让我心痛的英雄。 在那方空旷的甲板上,被雨水浸湿透的身体沉重地几乎要爆炸,利风就像夹着无形的针向我袭来,我哭着喊着你的名字。 阿凉。阿凉。 你闪着痛楚的眉目以及白色衬衫上刺目的绯红,让我心痛。 我宁可当时被那双魔鬼的双手推下海的人是我,我也不忍心看着你在我面前,一寸一寸,一寸一寸,沉入深海,沉眠。 可你终于还是和无数的来自四面八方的水珠一样汇融成了这整片美丽的大海。 五 每一年的四月,我总会坐一次轮船。尽管它已经不是当初那艘,尽管再也不会有一个叫阿凉的男人在甲板上和我仰头望望蔚蓝的天,笑着跟我说,天太大,容不下太多蓝。 你已不在,晨曦依旧会来,昨晚一夜的雨水让今日的阳光格外灿烂。我独自坐在甲板的椅子上享用早餐,周遭陌路人来来往往,或喜或忧。 吃完早饭。我将手伸进口袋掏出寄居在里面的船票,没有丝毫褶皱,崭新如初。 一共两张。 我从背包里拿出那个斑驳的生锈铁盒,轻轻地将新船票和旧船票放在了一起。那是多年前的习惯,每一年我都会买四张船票,来回各两张。 其实我都知道,就算我这样固执地期望,就算我有多一张船票,也再没有那样一个眉目如画的男人会带我走。我只是在漫无目的的寻找,寻找一段自己不愿失去的过往,寻找一个永远失去的人。 我抱着铁盒站了起来,就像抱着一个骨灰盒一般,笔直走向栏杆,我看见陌生人侧目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指指点点。 我越过海面,波光粼粼的宝蓝色下原来是一片深沉的漆黑,阴沉沉的黑暗将我包裹,海水真的好咸,好凉,让我禁不住落泪。我倔强地擦掉眼泪,闭上了双眼。 阿凉,我突然想起了,你的怀抱是比冬日坐在暖炉旁更温暖的温暖,黑暗里的我渐渐地感觉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温暖。 真好,这一次,我好像找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梁朝伟和张曼玉的《花样年华》,我超级迷恋里面的那句话喔——如果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带我一起走?=3= 第9章:蝴蝶效应 一 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蝴蝶效应。 二 楼道里的感应灯坏了。任凭莱恩在走道上跺地脚都酸了,空荡荡的四周依旧是黑漆漆的一片,偶尔就风声呼啸而过,传来几声楼下脚步声的回音。 黑暗里安静的空气像是凝结,莱恩突然就不敢睁开眼了。他有严重的黑暗恐惧症,虽然他自己也感觉好丢人。 他的全身已经开始冒汗,呼吸都变得粗重了。该怎么办才好。茫然地站在黑暗里,脑子里冒出一个男人刚毅的眉眼。 如果,如果他在就好了。他清楚自己害怕黑夜,害怕黑暗。以前只是一遇上停电,他也会从背后温柔地搂住他,捂住他的眼,轻声安慰。 黑暗不是魔鬼,它会让我有机会更多的抱抱你,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现在,突然觉得,就算会被他嘲笑是胆小鬼也无所谓了,只要他在就好了。虽然,莱恩知道这已经不可能了。 想到尼克,莱恩心里有点难受,像是泡在一杯柠檬水里,密密麻麻地泛起酸痛。 莱恩和尼克分手了。已经整整一星期了。168小时。10080分钟。 三 还好隔壁的邻居一家回来了,他们像是早知道灯坏了。手机手电筒的功能发挥了一次大用处。 瞬间的光亮让莱恩活了过来,他故作镇静地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掏出钥匙开门,手心润湿的汗水却骗不了自己,门锁插了好几次才终于进去了。 然后开门第一件事就是开灯,白炽灯比起窗外的明月,路灯都要更加明亮,整个房间被银白色的光芒笼罩。 “呼。”莱恩松了口气,仰坐在沙发上,几乎要虚脱。身旁是刚才超市新采购的满满一大袋战利品。 想要挥动右手揉揉额头,却不小心碰到塑料袋,细碎的尼龙声响在耳边响起。放在最顶层的东西也终于承受不起下面不规则物品的重叠排列咕噜噜地滚了下来,落到了莱恩脚边。 Flyco飞科Fs682电动剃须刀。 莱恩从来不用的牌子。莱恩皱了皱眉头,捡了起来,莫名烦躁。 “怎么坏了,不是吧。算了,反正也用旧了,下回一起去超市买个新的吧。”那个一起醒来挤在浴室里洗漱的清晨,莱恩正在刷牙,尼克拿着剃须刀刮胡子,用了没两下,剃须刀罢工了。尼克抱怨了几句,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莱恩满嘴的泡沫,呼啦啦漱了口,“先别扔吧,看看什么牌子的,你不是说很好用吗,记下来下次买个一样的。” “喔。好像是…Flyco飞科Fs682。” 现在,莱恩拿着盒子,手指不禁意蜷曲。自嘲了一声,“人都不在了,还买来做什么。”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得,在柜台上看见了就扔进了推车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尼克的剃须刀坏了,是Flyco飞科Fs682。 “哐啷。”一声扔进了垃圾桶,不管它是新的还是旧的都是一样的下场。 四 晚饭是在外面吃的牛排,没有点任何冷饮或是奶茶。回来了就口干舌燥的厉害。莱恩起身去厨房倒水。 手心里的汗水还黏着,腻腻的难受。拿水杯的时候一个没留神,手滑,落地了。浅咖色的碎片零乱地散了一地,一片一片,就像他们那段破碎的感情再也无法粘合。 莱恩没有及时处理,而是重新从厨架上拿了一个,倒满水,一饮而尽。这一次浅蓝色的水杯捏的很紧,生怕再一次又要从手心里滑落。 浅咖色的水杯,是莱恩的。而浅蓝色的水杯,是尼克的。 还好,碎的是自己的。莱恩收拾残局的时候,心里居然还在庆幸,或者说是另一种隐含的期待。尼克也许还会回来,这是他最喜欢的杯子。 不过,很快,莱恩就开始后悔自己的这个念头。明明是自己说了分手,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回来的可能性和概率,会不会太犯贱了。 进浴室去冲澡,想冲掉浑身不自在的汗水,想冲掉一切不愉快的想法,却不想冲掉任何有关尼克的记忆。 挂钩上依旧有两个人颜色迥异的毛巾,两个牙杯里的牙刷头紧紧挨在一起,就像一对从未分开过的情侣般亲密,洗衣机里塞着一只毛茸茸的灰色大狗熊玩偶。 莱恩抹了沐浴露,冲了一半。猛然从隔间里走了出来,蓬头还在哗啦啦地洒水,水柱一般落下来,在下面的水槽里汪成一弯小水池,最后缓缓流走。 莱恩再次踏进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只灰色大狗熊玩偶。他突然蹲了下来,将玩偶紧紧地,深深地抱进了怀里。 他哭了。双肩不停的颤抖,将头埋在玩偶毛茸茸的脖颈处不停地呜咽,水珠将他们包围。 “Happy birthday,honey。又老了一岁喔。”莱恩二十五岁生日那年,尼克一个人在家做了满满一桌的饭菜,烛光晚餐,罗曼蒂克。给了他满满一个感动的surprise。 “呐。这是生日礼物。”一只灰色的大狗熊玩偶晃到莱恩眼前,眼睛很大很圆,穿着一件黑白色正式小西装。 莱恩笑,“和你好像喔,哈哈哈,大狗熊。” “就是按照我的原形定制的。以后如果我有事,不在你身边了,想我了就把他当成我。我要是惹你生气了,也打他,可别打我啊。” “好狡猾。”莱恩去拧尼克的脸颊,被尼克一把抓住,缠上一个悱恻的长吻。 五 莱恩睡前随手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海子的诗集》。躺床上翻了几页,停留在《明天醒来我会在哪一只鞋子里》。 “或者我干脆就是树枝,我以前睡在黑暗的壳里,我的脑袋就是我的边疆,就是一颗梨。在我成型之前,我是知冷知热的白花,或者我的脑袋是一只猫,安放在肩膀上,造我的女主人荷月远去,成群的阳光照着大猫小猫。” 睡意涌了上来,莱恩静静地闭上了双眼。 梦里是与现实相同的房间。有尼克坐在餐桌对面陪自己吃饭,替自己夹一叠小菜;有尼克搂着自己一起看一场窝在沙发上的午夜电影;有尼克和自己坐在满是泡沫的大浴缸里,互相擦着彼此的背脊,一起大笑;有尼克咬着自己的耳朵,说着侬言蜜语;有尼克坐在书桌前,在《明天醒来我会在哪一只鞋子里》诗的末尾写上一句——我希望莱恩永远住在我的鞋子里。 第10章:如果奥斯维辛没有亡灵 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那一年,我将满成年。在这之前,我无数次想过自己的梦想。我想过要成为一个能言善辩的律师,成为一个能歌善舞的演员,或许是一个工厂的大肚子的老板。 最终的目的无非都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这也是所有和我一样的犹太人梦想,因为我们拥有最聪明的头脑和想法,懂得如何经商,如何取得对自己最大的利益。 可这些梦想就像美人鱼最终的结果一样化为了浮海上的一团泡沫。二战终结了我年轻的梦想,终结了数也数不清楚的实现了梦想却来不及享受快乐的犹太人。 阴冷的寒冬里,我跟随着我年迈的父母,以及三个兄弟姐妹在波兰被希特勒的帮凶逮捕了。我们被关进了奥斯维辛,那座监禁犹太人的死亡集中营。 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再见过那么多的犹太人,或者说是被虐待的惨绝人寰的犹太人们。我时常会在半夜听见狭小逼仄的走道里传来他们来自地底般凄厉地咆哮声,哭泣声,我能了解,这种绝望来地比世界末日更加惨烈。 我们一家人在那些残酷的纳粹面前总是忍气吞声,我们深知唯有这样,才有希望活下去。尽管如此,我年迈的父母仍是因为做事效率低被抽打,我唯一庆幸地是,他们并没有被用作人体试验。 我见过那样一个女孩。年纪大概比我还小,很娇小漂亮,是以色列和俄国的混血。在前一天的正午我们还曾一起吃过一顿简单午饭,她告诉我,今天有个纳粹军官告诉她,她的妈妈立了一件大功,得到了释放。晚上的时候,只要她去军官的房间里拿到批准出去的纸条便可以和她在外面的妈妈重聚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看起来很开心,嘴角咧开露出整齐的大门牙。这大概是她这被关在这里的那些日子里唯一一次真心的笑容。 看到这样甜美的笑容,我衷心地祝福她,也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我们一家人也能得到释放。 那天以后,我就真的再没有见过她。起初我以为她是真的解脱了,事实证明,我是真的太天真了。后来,有个比她大的女人告诉我,她和那个娇小的女孩被蹂躏了,女孩誓死不从,被用作了人体实验。她亲眼看见那些恶魔狰狞着脸往她身上注射各种药剂,看着她满身浮肿的挣扎至死。而她之所以能活下去的原因是,她做了军官最钟意的暖床奴。 二 纳粹将领Z是个同性恋者。 他从集中营里挑选年轻俊秀的小伙子,组成了自己的‘闺房’,满足他的兽欲。也就是说,在关押的漂亮小伙子中,如果他们本人愿意,选择留在Z的身边,便可以离开底层残酷的坟墓,至少不用担心再被看守和士兵殴打踢骂。 第一次见到Z,是在我们拥挤的破旧宿舍里。 他比我想象的要帅气的多。曾经我一直以为,像他们这种残暴的人,该是满脸胡子面目可憎犹如恶魔路西法。恰恰相反,他的五官很硬朗,眼瞳也是美丽的深蓝色。 我们整齐的在拥挤的小道排队,穿着正式军服的他只是随便一瞥,指了指队伍里包括我和其他几个稍微貌美一些的小伙子之后转身便走了。 我知道,我被挑选中了。虽然,这对于我来说,未必是一个坏事。 我被留下来的小士兵带走的时候经过纺织部门口,我看见全身肮脏的母亲泪流满面地在胸口画着十字架,我看着她翕合的嘴唇,似乎听见她在说。 “我们的天父,愿你的名受显扬,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奉行在人间。求你今天赏给我们日用的食粮,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阿门。” 我向她颌首,最后在胸口画下一个十字架。“愿主与你同在,阿门。” 三 阴冷的寒风飒飒的日子里,我被单独带了Z的房间。 他光着上身,身材高大,骨骼肌理看起来很健硕。他挑着眉毛用撇脚的英语参杂德语问我,“你害怕吗,其实这和最后只能化作缕缕轻烟消失在茫茫的苍穹里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我咬着唇,盯住他。他深蓝色的眼瞳里是我倔强的眉眼,我看见自己坚定地摇头,“不。从来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比失去亲人更加令人害怕。或许我会努力让自己爱上你,但是求你让我的家人一切安好。” 他笑起来的声音很辽阔,极具男人味。 其实我只是再赌一把。纳粹们根本不会在乎你们对他的态度,犹太人对他们恨之入骨或是爱的死去活来,都是可笑至极,他们不过是把玩弄人的身体当作快感。 但我相信本性。谁都渴望爱,即便是牲口,也渴望得到主人的垂怜。 我不知该说是不幸还是幸运。因为后来的我,成功地成为了Z后宫佳丽三千之中最受宠的人。 曾有几个青年不甘心当纳粹将军的玩物,试图单独和Z在一起的时候伺机杀死他。但最后都被焚化作了一缕轻烟。 那晚,我和Z缠绵过后,Z伸手从背后搂住了我。他跟我说,“我知道,唯有你,不会想要杀死我。” 是的。我从未想过杀死他。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这个犹太人杀害了他,就会有另外一个纳粹A来接替。他比Z残暴的多,对犹太人极度愤恨。如果惹他不快,我的亲人和朋友就遭受到百倍的报复,我不是一个糊涂的人。 何况,某些时候我我发现我竟然下意识地希望能得到Z的爱抚。我想我永远无法对Z下手。 四 我和Z一同度过了一整个下雪的冬季。其间,我听闻我的父母因为衰老而死去,我的小妹妹因为营养不良离开了。但是他们都得到了很好的安葬。 Z不是个很浪漫的人,却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只要我卑微地乞求,通常情况下他总是能够满足。 但是,他会送我的那枚翡翠色的琉璃戒,是超出我的意料之外的。 听他说,这枚琉璃戒是在犹太人开的博物馆里抢夺而来的,价值斐然。他还说,当时进入博物馆的第一眼就看中了它,因为它美丽的翡翠色就像我瞳眸的颜色,它非我莫属。 我被莫名的感动,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我不能让自己对他产生太多的感情。 我们不是一类人,我们的世界就像中间的那个“个”字横隔在两人之间一样,是有距离的,很近也很远。 五 不久,在停战的时候,我们被来自美国的反法西斯军人解救出来了。那时我已经不再是刚满成年的小伙子,但我也未老去,我最初萌芽的梦想经过我的努力已经实现。 只是,我常常会望着无名指上那枚翡翠色的琉璃戒发呆,然后就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我仿佛总会看见那天Z衣带整齐,官服笔挺地来我面前,最后地拥抱了我,说一声,“你会等我的吧。” 而我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只是在反法西斯军人们来解救我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离开了那座地狱牢笼,那座死亡禁地。 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我再不会见到他。在我选择头也不回地离开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们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一声,我爱你。可这场无声的恋爱却是我一生最难忘怀的。 无论是曾经的遭受的苦难煎熬,还有最后的Z的宠溺。如今都已经烟消云散。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我迟暮巍巍垂老之际,向我的孩子孙子们留下遗言。 如果我死了,请将这枚琉璃戒和我埋葬在一起,永生永世。 第11章:消失的桑塔露琪亚 一 他去参加他的婚礼,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黑色大墨镜,坐在教堂的最后一排,孤零零的,显得有些滑稽。 隆重的婚礼进行曲缓缓响起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侧身往门口望去。唯有他,看着站在神父旁边的他眼睛一眨也未眨。 西装笔挺,精神抖擞,眉眼弯弯。 那是他最爱的男人。相识二十四年,相爱十年。而如今他却要娶另外一个女人。 他心里很痛,痛的不止一点点。 新娘很美,白色的婚纱穿在她身上犹如轻盈的白蝶,妆容精致,此刻的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新娘的父亲笑容和蔼,他挽着女儿的手一同走过婚姻的红地毯。 他看见他接过新娘白皙纤长的手,眼神专注地盯着他美丽的新娘。新娘同样羞涩地看向他。两两相望的眼神里充满了无限爱意。 然后他弯腰,一记轻吻落在在新娘的手背上。 像是在迫不及待地在她身上烙下印记,告诉全世界——今天,这个女人会成我的妻子,她是我的,Forever。 而他的指甲深深地抠在木椅上,很用力很用力,青筋凸起。 他们宣誓。在所有亲朋好友面前立下唯有死亡将他们分开的誓言。有人感动的落泪,有人拍手叫好。 坐在最后一排的他,面无表情。黑色墨镜后的眼睛很酸很涨。 仁慈的神父问新娘:陈晓沫小姐,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新娘回答的毫不犹豫,脆生生的声音很坚定。 神父又问新郎:骆季明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他几乎要颤栗地站起来去阻止他。天知道,他这一刻多想冲到前面,当着所有人的面,告诉全世界的人,他是我的,他只能和我一起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然后,他要拉起他的手,狂奔出去,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生命的终结。 只是,一双冰凉的双手敷在了他的手背上。冰冷的就像死人的手,没有任何温度,他顿时清醒了很多。 他抿着嘴,绝望地闭上眼,耳边是新郎沉稳磁性的,我愿意。 “你知道的,你们没可能了。别再挣扎了。”身旁突然冒出来的男人抽回放在他手背上的手,面无表情地对他说。 他转过头来,用愤恨的眼神望向他,咬着牙。“我知道,不用你提醒我。” 男人笑。“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又不是我的错。” 二 时间倒退至1989年。那一年,春夏之交,北京和其他城市发生了政治风波。那一年,无数大学生在天安门广场示威游行,静坐,绝食。军队开进天安门广场,他的父母因意外双亡。那一年,他成了孤儿,被骆季明的父母领养。 彼时,他们都只有七岁。 骆季明是个大混蛋。王八蛋。臭皮蛋。 在入住骆家的二十天零七个小时后。他偷偷地用被子蒙着头,在黑夜里一笔一划,歪歪扭扭在墙上写满对骆季明的不满。 他记得那些经历不止一天两天那么简单。 早上上学,他的书包上被骆季明用水彩笔画的五彩斑斓,他哭了整整一条上学路的时间。中午在学校食堂里,他夺走了他的小点心,他最喜欢的果味酥,可是那个混蛋居然吃着他的果味酥在他面前炫耀,“想吃吗?好好吃喔,就不给你吃。”他咽着口水倔强地别开头。晚上,骆季明又欺负他,把他压在床上,要他当马载着他爬了一圈又一圈,直到他像一只虚脱的老驴气喘吁吁地趴在床上再也起不来。 他讨厌死骆季明了。只知道欺负他,玩弄他。虽然他知道自己只是寄人篱下,骆季明是哥哥,是家里唯一的真正骆家孩子。 他隐忍着,被骆季明君主制的压制,剥削,一年又一年,直到他们开始懂事,直到他们上了中学。 他永远都不会明白骆季明为什么总会被传出那么多的桃色绯闻,今天是几几班的女班长,明天是某某某的亲妹妹,后天甚至是某社团的男社长。 桃花运好的让人眼红,他常常想,其实自己也很不错啊,真的不错,哪一点比不上骆季明,为什么就没有人追他。 妖孽骆季明,骆季明是花心大萝卜,天地不容。 那一年,年少方刚的他在日记本里这样形容他的无血缘关系的哥哥。 1997年,香港回归。天安门广场人声鼎沸,他们挤在人山人海里,一起迎接回归的倒数。 偌大的天安门广场,年轻的父亲将自己的孩子骑在脖颈上欢呼,无数次赞美欣喜的歌声在广场上回荡,一首比一首振奋人心。 香港经过那么些年的颠簸,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举国同庆的美好时刻。 在熙熙攘攘的人潮拥挤里,骆季明牵着他的手,他很紧张,不知是因为倒数即将结束,还是措手不及的被拉住手。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急速。 交合的双手直到退场都未松开,他身边不断有人擦肩而过,推推搡搡。即使两两相握的手心有腻呼呼的汗水,即使温度烫的不自然。 他低着头,听见骆季明大声地在耳边喊,“喂。笨蛋。抓住我的手,别走散了。” 他嘟囔,“知道了。我才不笨,你才是笨蛋。” 他不知道,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骆季明拉着他的手,走过摩肩接踵里的时候,穿梭在安静胡同小巷的时候,笑容就像盛夏烈阳下的冰淇淋融化一样融化在漆黑的夜幕里。 三 非典SARS病毒侵袭,北京和香港疫情最为严重。全国病例死亡率为93%。那时,在最紧张的时刻,他突然发烧,头痛,被怀疑感染病毒,被医院隔离。 而那时,骆季明在遥远的南方上大学。他生病的消息通过电话插着翅膀飞进了骆季明的耳朵里,骆季明即刻花掉了一个月的生活费连夜坐飞机飞回了北京。 下飞机的那一刻,骆季明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头,人们紧锁眉头,几乎都带着遮住半张脸口罩。他突然很急,很慌,只要一想到医院里那个人或许已经生命垂危,他的心底就涌起难以忍受的酸楚。 几乎是以光速冲进了医院。当他看见病床上的他,悠闲地吃着苹果看电视的时候,心里吊着的石头终于“咕咚”一声沉在了海底。 紧接着,他气愤地指着他说,“丫的,我被耍了。你这样活蹦乱跳的都会死,老鼠都能把车压死。” 而他被突然出现在病房的骆季明吓了一跳,揉了揉眼睛,“咔嘣”咬了口苹果,“你怎么来了。”转而又说,“又没人让你过来。” 骆季明原来也是有情有义的,不过还是那么混蛋。那时,他的心里偷偷地腹诽。 “你以为我想,谁叫我脑子被驴踢了,喜欢上你。”在四面洁白的病房里,走道里有人来人往嘈杂的脚步声,电视机咿咿呀呀地播放着体育新闻——这场球赛是XX队一年来发挥最好的一次,这一球没进实在是太可惜了。 可他什么也没听见,只有骆季明的那句表白,他一辈子都忘不掉。 不,下辈子,下下辈子,永远都忘不掉。 二十五岁骆季明生日那天,他们一同旅行,去美丽的“水上都市”威尼斯。 那是世界上唯一没有汽车的城市,上帝将眼泪流在了那里,却让它更加晶莹和柔情,就好像一个漂浮在碧波上浪漫的梦。 他们坐着独木舟摇曳在蓝色的湖水里,四周是一座座漂浮在水面上的哥特式小楼,湖面上有船家唱着一首古老的意大利民谣,歌声悠远辽阔。 Sul mare luccica l‘astro d’argento placida é l‘onda prospero il vento Sul mare luccica l’astro d‘argento placida é l’onda prospero il vento Venite all‘argine barchette mie Santa Lucia, Santa Lucia Venite all’argine barchette mie Santa Lucia, Santa Lucia Soft winds caress the sea, Breezes so tender, Make every dancing wave, Gladly surrender! Days here are heavenly, Nights are pure ecstasy, Santa Lucia, Santa Lucia! Venite all‘argine barchette mie Santa Lucia, Santa Lucia 他问骆季明,“这歌叫什么名字,怪好听。” “桑塔露琪亚。” 四 “你不好奇他们新婚燕尔第一天会做些什么么?”男人扔给他一个头盔,在骆季明结婚后的第一天。 他接过扣上系带,瞥了男人一眼,“还能做什么。” “我不知道,我觉得你可能知道。”男人坐在机车上,按了两声喇叭,“上车。” 他坐在他后面,发动机启动,机车缓缓地在马路上往前奔驰,追踪着前面一辆黑色的奥迪跑车。 车子停在半山腰,骆季明下车替妻子开门,就像一个优雅的绅士。 他在他们的不远处,盯着他们握在一起的双手。曾几何时他们亦曾如此,牵着彼此的手,走过数也数不清的幸福时光。 他很难受,抓在机车双旁的双手握紧,握紧,再握紧,直到指甲深陷进肉里,已经痛地麻木,没有知觉。 山上的公墓看起来很干净,大概是长期有人打扫的缘故。墓碑一排一排整理地排列着,因为不是清明节,很少有人上来扫墓,安静地让人心酸。 陈晓沫问自己的丈夫,“躺在这里的人是谁?” “骆季川。”骆季明望着墓碑上男人年轻的模样,良久又说,“我的弟弟。” “真年轻,三十岁没到就死了。好可惜。”陈晓沫露出遗憾的表情,“以前怎么都没听你说过你有个弟弟。” 骆季明轻笑,“我怕你知道了不愿意嫁给我。不过我现在要和你坦白。他是我最爱的男人。我们七岁相识,小时候我总是欺负他,那时不懂事总以为他会抢走我的爸爸妈妈。后来渐渐地发现,其实他很可爱,甚至有点小呆,有这样的弟弟生活都变得很有趣。那时候他还傻缺的以为我不知道他在墙上日记本里偷偷地写我的坏话,说起来,其实我们都挺傻的。” 骆季明说到这里,弯下身来伸手抚上墓碑上的照片,一遍一遍,轻柔地摩挲。 “我是上中学才知道自己喜欢他的。他长的很乖巧,很多女生都喜欢他这样的小男生,不过都被我用各种理由给吓跑了,他还傻傻地疑惑怎么没人追自己,不理我好长一段时间。非典的时候,我在病房里跟他表白了,地点有点奇怪。不过我很庆幸,那个时候他还在。” “那他是…怎么离开的?” “车祸。命运这种事情真的很难说的清楚,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自己会发生什么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也在那一辆车上就好了,那样也许我们就可以死在一起了,至少不是像现在这样留下我一个人。最可笑的是,他的身体被卡在车厢里根本无法挪出来的时候,他的手上还拿着那盘磁带,捏的很紧很紧,费了很大劲才将它从他的手上脱离。” “磁带?” “是啊。他自己录的一首歌,《桑塔露琪亚》。我们在威尼斯旅行的时候,他说他要学意语唱给我听。” “他一定很爱你。” “是的。我也很爱他。但是现在,你是我的妻子,我也会爱你。” 几米开外的墓地旁,站在大松柏下的他什么话也没说。他身旁的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你知道的,你不能呆在人间太久。” “我知道,不用你提醒我。” 第12章:幻雪少年 一 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 以前我以为那种鸟从一开始飞就可以飞到死的一天才落地,其实他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这只鸟从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二 我飞行的旅途很漫长。从南至北,极地,原野,海洋。 我是一只燕鸥,我自由自在地跟随着我的兄弟姊妹不断的迁徙,翱翔。我们能比人类更加容易地看到无边无际的苍穹,听见寂静辽阔的歌声,望见永远望不见尽头的尽头。 海滨或者河流是我们时常结伴群居的地点。我们潜水捕鱼,在白茫茫的漂浮着碎冰的冰天雪地上,在川流不息的湍湍河流里。 我们快乐或是忧伤的鸣啼着,成长着,飞翔着。 暖阳的冬日里,阳光如同一朵温柔的花朵笼罩着整个大地,空气里都能嗅到腻人的香甜。 我的父母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曾经何时,他们也曾和我一样,拥有浑身如白雪般皑皑的绒毛,浅棕色的尖角鸟喙,穿梭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无忧无虑。 而今,他们立在我的面前。郎才女貌。墨色头发如丝绸般披在他们的肩头,紫色锦衣显得我的父亲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而我的母亲,有一张如花似玉的瓜子脸,她微笑地看着我。 我栖息在母亲的肩头,低头用额头去摩挲她的脸颊,是毫无瑕疵的嫩滑,那是人类才有的肌肤。 我顿时明白了,原来他们终于修炼成人了。 而我的父亲抚摸着我毛茸茸的小脑袋,眼角泛起了慈祥的褶皱。他跟我说,“我的儿子。离开尘世,我们带你去幻雪迷境。只要去了那里,你就可以幻化成人。只有成为人,我们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三 幻雪迷境到处都白茫茫的一片,我在无数的冰山雪地之间生存过,却未见过如幻雪迷境这样银装素裹的极地。 这里没有浩瀚的蓝海,没有活蹦乱跳的鲜鱼,没有任何生命。唯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呼啸的烈烈风声。 父母将我带到这里便离去了。他们说,在幻雪迷境里,只要我一直不停地飞不停地飞,飞上几百年几千年。终有一天,我的羽翼会化作有力的双臂,我的脚爪会伸展成纤长的双腿,到了那个时候,我就会成为许多许多其他燕鸥梦寐以求成为的人类。 在幻雪迷境里,我感觉不到饥饿,疲累。我的双眼像是失明,所能见到的只是漫无边际的白。我在飞,不分昼夜的飞。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听从父母的话,或许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孩子,只是我从未想过要成为一个人类,可是我也并不讨厌成为人类。 在幻雪迷境里,我见过除了我父母以外的人类,那便是他了。 初来乍到的我,天真地以为这片能让燕鸥修炼成人的地方一定会有其他燕鸥的存在,所以我时常一边飞一边在寻找,寻找我的不相识的伙伴。 虽然,每一个角落我都曾飞过,可我却从未见过任何一种和我相似生物,甚至连其他的活物也不存在。唯有他。 四 一只燕鸥的思想很简单。我只能用很贫乏的思维去形容他。 他大概是个人类,一个很漂亮的人类。他的头发是简单的墨色,穿着青色的衫布衣,他的眉毛很淡雅,嘴唇很薄,他就像一个瓷器,一眼望去,赏心悦目。可惜的是,我永远也无法看见他的眼睛。 因为,他一直在沉睡,在一座如琉璃般的透明冰雕里,他颌着双眼,安静地深眠。 至于他沉眠了多久,或许连我的父母也不知晓。因为由始至终,他就像一座艺术冰山一样屹立在那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安安静静。 我常常飞翔在高空中,低下来头望着他。我心里有期待,我希望能有一天他能睁开双眼,像我每天望着他一样望着我,然后便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我太想知道他的眼睛里会有什么样的故事,满含忧伤或是闪烁着金色的光芒都想知道。 我期待了很久很久,久到连我自己都不记得在幻雪迷境飞了多久,久到我都忘了我来幻雪迷境是为了修炼成人的目的。 我很清楚,期待不是祈祷过了,就一定会实现。我的期待终究没有得到实现,而我的期待却迎来另一个人的到来。 五 “白禅。白禅。”他常常这么唤着冰雕里的沉睡的青衣少年,声音像潺潺的流水一般动听。 他弹奏的乐曲也像他的声音一般如泉水叮咚,如果不是在幻雪迷境里,我想,这样悦耳的乐声一定会使得世界万物皆被融化。 只是,他的音乐参杂了太多悲凉。是比幻雪迷境里零下的气温更加让人心凉的伤感。有些时候,我会被他的乐声所感动,在半空中落下一串串泪珠,尖锐地发出几声凄厉地鸣叫。 可他从来没有抬头看过我一眼,他的眼里至始至终只有那个少年,俊秀安静的少年。 或许,他比我更加爱他,几倍,几百倍,是我永远也到达不了的无限倍数。 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他,他们,落下泪水,发出啼鸣,只是飞的越来越低,越来越低。 六 其实我早该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有和人类不一样的银白色长发,浑身会散发着和与众不同的淡蓝色光芒,那是我已经化为人形的父母都无法做到的。 他会法术,他可以挥袖便变出洁白的象牙琴,变出洁白的栀子花,变出洁白的桂花糕。 然后,将这些变出来的洁白的事物放在冰雕面前,可几秒之后,又很快被他摧毁。 奇怪的举止,他做出很多。在透明冰雕前,他吻过他,隔着厚厚的冰层,他将自己的唇印在上面,仿佛这样便可以亲到冰雕里的少年。他也会对着冰雕做奇怪的手势,一次一次,拇指和食指扣在一起,像是孔雀的样子。他会跪在冰雕前,默默地流泪,很轻很轻地低语,那是我所听不到的言语。 永远也听不到的言语。 七 多年以后,我第一次听见了他在歌唱,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他的象牙琴还是如以往一样光洁透亮,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他弹琴的手指很柔和,随意,琴声就如之前听过的很多次一样让人沉醉。 我听见他潺潺流水般的声音在唱, “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 梦偏冷辗转一生情债又一本 如你默认生死枯等 枯等一圈又一圈的年轮 浮图塔 断了几层 断了谁的魂 痛直奔一盏残灯倾塌的山门 容我再等历史转身 等酒香醇等你弹一曲古筝……” 我的眼泪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落在他随风飞舞的银白色长发上,落在青衣少年透明的冰雕上,我啼叫着,哭泣着。 一曲终了,我看见他,施法收了琴纳入袖中,浑身散发的淡蓝色光芒渐隐渐弱,最终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但我依稀还能听见,他漂浮离去的那一刻,他在低声喊着。 白禅。白禅。 声音低沉而悲伤,像一块沉浸在水里的冰块,慢慢融化,慢慢消散。 正文完八段锦——三宝Eudora
作者:三宝Eudora 录入: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