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半式闯江湖(穿越)——亚河

作者:亚河  录入:04-07

回到院落,跟着老经验的灶房伙计布置澡间,一切张罗完毕,伙计连忙推着车走了,后头还好几位主子等热水呢。

即墨站在木头浴盆边儿望着蒸蒸的氤氲热气皱眉。

热水好了,洗澡时间也到了,即墨苦恼了。

他是准备好干净的换洗衣物后就等在门外吹冷风,还是在屏风外等候主子随时传唤,亦或入内伺候?

光想像李勤攸白皙的裸身,一管温热鼻血出卖肉体主人流淌下来。

匆忙用袖子抹过,他可不能让李勤攸看见他的拙样。

等待李勤攸到澡间的空档,即墨习惯性地进入自我的世界。

要说穿越定律,另外一半不外乎第一个遇上的古人,或是救命恩人,像李勤攸这样晚半拍才出现的通常是配角,有可能成为他穿越过来的另一半男主角吗?

第一个遇上的可是刁蛮恶少啊!如果是恶少,他会被虐上几轮才能走向欢乐结局?往好的想,或许不会那般糟糕。小说不都这样写的吗?看起来刁蛮恶劣的,通常有百分之七十的平反机会。作者安排可怜小刁刁不是家庭教育出问题就是内心有创伤,等到另一半用爱去感化他,两人就可以共偕白首、从此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美满日子。

嗯……这美好蓝图还可以,刁蛮恶少也挺有挑战性的,但要他选,自然希望走一条比较轻松快乐的路。

另一条嘛……救命恩人?

脑海冒出李大丁那张朴实黝黑的大脸,回想和他相处自然的和谐气氛,至少朋友关系是有的。再想两人背景相当,都是李家仆人,不正是门当户对吗?看来和李大丁的可能性颇大的。

不过,总觉得激不起浪潮啊,他和李大丁。

接着想到自家主子李勤攸,即墨不由得喜孜孜,心中小鹿又开始乱乱跳,哼哼唧唧唱着“春天来了”。

“真希望是他就好了。”

“希望是谁?”

即墨再次让李勤攸活生生吓掉半颗心脏,身子一个不稳往澡盆栽,李勤攸适时伸出援手拉住他的衣领后端。

“即墨不是午后洗过了吗?”李勤攸出自关怀,“毫无心机”的取笑。

即墨窘得想挖洞溜走。“少爷功夫极好,走路都没声呢!”转过头,他笑得谄媚讨好。

李勤攸招牌性的柔笑,没说什么,迳自走到旁边矮柜抽腰带褪衣。

“屏风挡起来吧。”

即墨立刻拉起描金春树鸟语画屏,隔着一层黑木屏风,恭恭敬敬站在靠外的位置。

“少爷,即墨是待这儿等,还是出去呢?”该问的还是得问,不管是林舒宇还是即墨,都是第一次服侍少爷,没在怕被发现灵魂不同啦!

李勤攸软软的回应让即墨差点再一次喷鼻血。

“进来帮我擦背。”

仿若一道天雷打在他头上,即墨让这消息电个晕呼呼,脑子又无法使了。

“即墨,关门,冷。”

关门?

脱光衣物和赤裸裸的身子。

在澡间,觉得冷……

天时地利人和不正是现在的情况吗!

呜呼呼,小美人儿空虚寂寞觉得冷吗?爷儿这不就来疼你了吗,包准你待会儿热到受不了!

七、攻略谁好呢?

啪!

赏自己一巴掌拍去脑中遐想,暗骂自己思想下流,怎能让小说那几套玷污了高贵圣洁的李勤攸!即墨阖上门板,越过屏风往内间去。

“即墨,怎了?”听闻拍击声而疑惑的李勤攸问道。

他哪能说出自个儿的遐想!“我以为有蚊子,眼花看错。”

“嗯,擦背吧。”哗啦水声响起,李勤攸往前挪身子,方便即墨帮他擦背。

室内的水蒸气很浓,白茫茫看不甚清,隐约有些阴影轮廓。

他先去木柜取了条干净毛巾,才摸到澡盆边,指尖滑过一阵温暖,那是李勤攸的体温。

李勤攸的背,李勤攸的肉体!

即墨险些不能自己。

及时拉回理智,没再精神出窍,他沾湿毛巾,替李勤攸洗刷起来。

隔着毛巾触碰到的肌肉坚硬扎实,与他幻想意淫中的软嫩肌肤有所差异,即墨忍不住好奇心问:“少爷有习武?”

李勤攸一脸古怪的看他。“翡翠山庄身为武林大派,李氏男丁自幼习武,也须一定程度,否则如何自保、如何服众?”

“那我也会武吗?”未经大脑就冲出口的话,要收已太迟。

“往年或许不用,但日后跟着我的日子不会太平和,没个底子恐怕危险。”他沉吟一阵,说:“就明早开始吧!卯时起,梳洗毕,蹲一时辰马步。我抽空教你几套拳法,有空闲就练,午后进书房,蹲马步研墨混朱砂,训练肌肉耐性。”

即墨听闻,差点昏厥过去。

他穿越前可是个道地的宅男啊!

除了上学、吃饭洗澡上厕所睡觉外,都窝在电脑前的啊!高中以前还有一周两次的体育课,上大学体育随便修随便打混的,除此之外最多就是敲敲键盘点点滑鼠的手指运动,哪经得起蹲马步苦刑?

查觉后方的停滞,李勤攸问:“担心修行太慢吗?要不再提前个半时辰起床,蹲完马步与我一同打拳?”

即墨的手抖了一下,嘴角僵硬勉强弯起弧度打官腔:“即墨一时情绪激动,不能自己,实在太感谢少爷的厚爱了!”

“呵,这没什么,要是害你出外让仇家割去一条小命,那才麻烦。”

李勤攸讲得轻松,即墨的心却宛若投入大海的石头,沉甸甸的绝望难受。

妈啊!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跳进江湖跟人打打杀杀吗?能不能换个角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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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是活色生香的近距离接触美人沐浴,却因为话题不对而搞得即墨心不在焉,掌心下的原该让自己血脉贲张,妄想大开,最后只剩哗啦水声和李勤攸一身肌肉的记忆。

说好的白皙皮肤呢?(谁跟你说好?)

说好的优雅美人呢?(谁又说这了?)

怎么变成白皙的肌肉(有白皙就不错了)和一身武功呢?

穿越嘛,宫廷啊江湖啥的正夯了,他又不赶流行,既对随时有可能掉脑袋的宫中生活兴致缺缺,也对快意恩仇的武侠没啥兴趣,既然没穿成个二世祖、翘脚纳凉混吃等死的少爷,就不能当个单纯的小奴仆吗?

天色灰沉沉的,时值卯时一刻,他在书房前院蹲马步,少爷在后头练剑招。

少爷说,平日他再晚个两刻钟才晨起练剑,不过为了新上任的小书僮,这几天他也卯时起床梳洗,即墨蹲马步、他多练两刻钟的剑招。

即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主子纡尊降贵、牺牲睡眠盯小书僮练武,是他的福气,感激涕零得下跪都不为过,哪能拒绝呢?更何况,要他习武,是为了他的小命着想……

上苍啊,重穿一次行不?

如果这是游戏,就能砍掉重练了。或许在一开始,刚被大丁哥救起来的那个分歧点,会有选项跳出来:

装昏不醒→进入攻略李大丁路线。

对恶少低声下气认错→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请翻回第一章→进入攻略李勤攸路线……?

思及此,也不见得就能顺利攻略李勤攸,通常有好几个选项的。有的游戏依照路线分歧,有的是设计好几次事件,根据友好度判断路线。那么,他现在还有机会回到恶少爷或是李大丁那儿去吗?

如果重新来过,他要攻略谁好呢?

“……墨,即墨。”李勤攸的呼喊,唤回即墨的神智。

“少爷?”他已经蹲到麻痹没啥感觉了。

“早膳时间到了。”三餐定时,李氏家训。

即墨猛地抬臀站起,一股疼痛酸麻窜上大腿腰骨,他立刻腿软倒地。

“好痛!”

李勤攸失笑摇头,“改明儿个习惯了就好。”便率先走回寝室。“更衣。”总不能一身汗臭上餐桌,会让祖奶奶痛揍赶下桌的。

八、跟命运赌了!

两三天过去,即墨渐渐习惯目前的生活。

比起发展完全的都市,以民生便利为取向、科技四起的新世代,样样费时费力没效率、事必躬亲的古代,对于穿过去的即墨简直就是苦刑。幸好他是个贴身小厮兼书僮,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要是在厨房一定更惨,光生火就搞死他。

一开始不适应是必定的,但人类的生存本能很强,即墨边做边学,关于这架空朝代的历史背景懂得更多。

还有,对于肉体主人“阿福”的认识,也透过和李大丁的对话探知不少。

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

脱光了衣服,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么低。望进木桶中的热水,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而是一张稚嫩小脸。

圆圆的脸,有点塌的小鼻子,浓眉粗短,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珠,闪闪烁烁的,是他的眼。

举起双手,十指往掌心收缩,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而是细白滑嫩的肥肥短指。

初步预估,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十三岁吧,后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他十五岁了。

十五岁还小蒜苗样,连根毛都没长,发育也太不良!

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看着一丝不苟的自己,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

照理说,奴仆一年洗上一次澡就很幸福了,在询问李勤攸,是否能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后,他也能天天洗个干净了。

否则一身汗臭湿黏,习惯净爽的他哪受得了!

奇的是,除了第一天沐浴,后来两天李勤攸没让他侍奉在侧,让他站在屏风外候着穿衣而已。主子没说原因,他也不敢问,此乃即墨悬案之一。

这日午后,秋高气爽,凉凉金风吹送,即墨舒服得眯起眼睛享受凉风快意。

李勤攸在亭子里作画不让人打扰,他便随侍在亭外,供主子随时差遣。气候宜人,美人在侧,好不惬意。

即墨万分幸福地沉醉在宁静午后,不远处有细碎脚步声接近,打断他得美好时光。

“二少爷,大少爷来信。”仆人恭恭敬敬呈上一封信,李勤攸搁下画笔,信步走出凉亭,接过书信慢条斯理撕开封蜡展信一看。

却在看见信件内文之时微微变色,双瞳之中怒火隐烧。

仆人送上信件便离开,徒剩即墨站在李勤攸身旁,蓦然一冷。

“即墨,我得出门一趟。”话,说得轻描淡写;神情,淡漠诡谲,隐隐有股凉气散出。

“这路上不见得安平,是否要跟,你自个儿取决。”李勤攸缓缓将信纸撕成条状,再对数折撕成碎片,扔入火盆燃火烧尽。

“看是回三弟那儿,还是想做园丁、扫除还是厨房,说一声,我帮你调去。”

即墨冷汗涔涔,这么快就到分歧点了吗?

甲、跟着李勤攸不离不弃→继续攻略李勤攸。

乙、回李云攸那儿去→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丙、调去其他的岗位→可能进入李大丁路线。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究竟即墨会选择哪一条呢?

即墨咽了口唾沫,颤巍巍问道:“很危险吗?”

“未知。”朝夕倾变的江湖,没有一定的答案。

“少爷要去很久?”

“不知。”不明的难题,未知的变数,无法估计会耗上多久。

即墨咬咬牙,犹豫在是否赌上自己的性命。

说真格的,对于李云攸和李大丁,他没啥感觉,心心念念的只有让他体验到心动滋味的李勤攸。可一想到要踏入“传说中”的武林,说不害怕是骗人的。

在李勤攸踏开脚步,随口一句“花园正缺人。”的同时,即墨紧闭眼睛,豁出去的大吼:“请让即墨跟随少爷!”

他的少爷啊,据他自己说,身边一次只带一个人,书僮兼小厮,万事包办。才刚放走旧的,收了他当新书僮,要是他没跟去,这趟远行岂不没人照料?

想到这几天来甚少自己动手的李勤攸,即墨还真怕他是个大草莓金贵儿,没人伺候就无能了。

他倒是忘记,李勤攸算是个江湖人,长途奔波、餐风露宿,见怪不怪。

放不下初次的悸动,即墨打算跟命运赌了。

赌它不会让他穿过来找死!

那些个小说漫画连续剧啥的,没有一个主角是穿过去就死掉的吧?

就信命运一回!

站在李勤攸身后的即墨看不到,优雅俊俏的公子脸上,上挑的嘴角,满意的神情,笑得像只咬着鱼的偷腥猫儿。

哪里还有怒气的踪迹呢?

九、丑话说在前

即墨的内心不若外在表现来得淡定稳重,初次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时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身分,任谁都很难短时间内调适好。他恐惧、他害怕、他不安,不敢表现出来,怕让别人知道这躯体里的并非阿福,而是从异时空来的灵魂,众人会将他五花大绑丢去道士跟前驱邪除魔,或是架上柱子一把火烧个干净。

幸好他只是个小小奴仆,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幸好他的原身单纯,没有太复杂的人际关系,令他应接不暇;幸好阿福的世界很简单,取代他并不难……

即墨唾弃了自己一顿,怎能有这种想法呢?

他取代了阿福成为即墨,那阿福去哪了?

“即墨,会骑马吗?”李勤攸的询问唤回即墨飘开的思绪,他抬头望马匹高硕的躯体,有种一跨上马背就会被摔下来的感觉。

紧张地吞了吞口水,他说不出违背心安的“没问题”。

李勤攸半阖眼,替他解套。“我们先一骑双载,让你习惯马上颠簸。抵达宁渊城再买一匹乖巧的马代步。”脚一蹬,动作俐落地迅速上马,伸出左手拉即墨一把,跨上马背坐在他后面。

缰绳抽动,马儿轻步跑出翡翠山庄大门,顺着李勤攸的口号变更速度和路线,开启即墨的江湖世界。

初次上马的即墨抱着身前人雄健的腰一颠一簸,闻着李勤攸身上乾爽的阳光味道,心底的慌乱安定不少。

以前看电视还是小说漫画啥的,不都说骑马会让屁股疼吗?他倒觉得还好,就是比船还晃,不太舒服。

两人骑了一早上,在官道边的茶棚稍作休憩。简单吃喝点东西,李勤攸带即墨到附近林中,打算教他个一招半式的自卫功夫。

“如果路上碰到危险,你留下只是多添一条性命陪葬,没意义。”他从胸前拉出一条红线,卸下颈上挂饰,戴上即墨的脖子。“若有万一,你就骑马狂奔,到随便一个乡镇去找翡翠商号或是珍珠当铺让他们看这信物,就知道你是我的人。”

那是一片小巧金叶子,指甲般大,镂刻个“勤”字。

钱财不露白,即墨连忙将金叶子收妥在衣襟里,回望李勤攸眼里的笑意。那笑眼除了温柔,还多了点他看不太懂的思绪,即墨迳自解读成担忧,他的主子担心他呢,是不是对他有特别感情啊?嘿嘿!

“你觉得闯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

即墨不加思索就回答:“武功!”闯江湖没武功行吗?武林世界不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拳头大的好说话?

李勤攸摇头,指了指自己脑袋,又比了比眼睛和耳朵。“眼观四方、耳听八方,最重要的是你的洞悉力及警觉心。”纤细手指最后停在左胸心脏处,“我只说一次,人心,是这世上最难看穿的东西。一个人为善、为恶,尽在一念之间。不要轻易相信人,也不要永远相信一个人。”说不定某个契机,那人就变了,不再值得信赖。

李勤攸说完,一向明亮的双眼彷佛蒙上一层灰,黯淡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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