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青春干杯——苏特

作者:苏特  录入:01-08

飞机上提供的晚餐实在太难吃了,他根本就没吃几口。

陆临洗完澡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准备去吃饭,结果看到餐桌前多出来的身影,不由得呆住了。

“饭菜都是你做的?挺好吃的。”贺维琛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还粘着一颗米粒,“过来吃吧,我给你装好饭了。”

陆临一下子脸红了,他只穿了条内裤,而贺维琛就那么表情平静的看着他。

“师兄……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陆临结结巴巴的开口,十一长假不是还没结束吗?

“我本来就是订的今天的回程票,之前没跟你说吗?”明明不是那么回事,贺维琛却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那,那我可能是忘了,师兄你先吃,我去穿衣服。”陆临也记不清贺维琛有没有和他说过会提前回来,只好迅速奔到房间去穿上睡衣。

要命!师兄嘴角粘着饭粒还一脸淡漠的样子怎么那么……可爱!陆临觉得自己搞不好发烧了,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贺维琛继续镇定的吃着饭,心里在想,没想到陆临还做得一手好饭菜!自己不在这几天家里也打扫得挺干净的,毛卷儿也被照顾得活泼健康,要不……干脆分一间房出来给陆临住得了。

房租什么的也不用了,给做饭外加照顾毛卷儿就行。这样,自己也算还了陆临一个人情吧?他不是正找不到要租的房么。

贺维琛维持着一张面无表情的面孔,淡定的做了决定。

第十六章

陆临换上睡衣后,出来吃饭。贺维琛已经吃完了,却没有起身离开,大概是吃掉了陆临一半的晚饭有点不好意思,桌子上堆了好些吃食,都是贺维琛从老家带来的。贺维琛的意思是,陆临要是吃不饱,将就着再吃点零食好了。

陆临埋头默默扒饭,其实他的饭量也不大,晚上一般会多做点,留到第二天中午接着吃。所以就算贺维琛吃掉了一半,他也够了。只是他不明白贺维琛吃完了怎么不走开,坐在他对面一声不吭的看着他吃,什么意思啊?

其实贺维琛是在想,怎么跟陆临说自己打算让他住进来呢?他从没对人主动示好过,发了半天的呆,却不知道自己在陆临眼里,就是一副神情高深莫测看着对方吃饭的奇怪画面。

陆临顶着贺维琛的视线,终于吃完了饭,站起来收拾碗筷。贺维琛这才反应过来,便伸手说:“我去洗吧。”也不等陆临拒绝,从他手里抢下碗筷就进了厨房。

陆临只好擦了桌子,然后坐到客厅看电视。

贺维琛洗完碗筷后,也坐到了客厅,和陆临一起看电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对陆临开口道:“你前段时间一直说在找房子租,现在有合适的了吗?”

陆临摇摇头:“还没有,中介公司也说这段时间不太好租房,看了几处要么离公司太远,要么价格太高,总之没有很满意的。”

贺维琛试探的说:“你们公司总部是不是就快进新人了?”

陆临叹了口气:“是啊,再过一个多星期就要进新人了,到时候宿舍不够,我又不是总部的人,公司还给我发了租房补贴,一定要搬出去的。”

贺维琛装出想了一会儿的样子,然后才说:“我也帮你在附近的小区都问过了,没有找到合适的房。要不这样吧,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住,干脆租一间房给你好了。”

陆临吃了一惊,他知道贺维琛向来性格冷淡,独来独往,自己不过是他大学时候的学弟,也没有多少交情。不过最近帮他照顾毛卷儿,关系拉近了些,完全没想到贺维琛竟会提出要租一间房给他。

“这……师兄不会觉得不方便?”

贺维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都是男的,有什么不方便?”

陆临一下子红了脸,只好说:“我的意思是,师兄可能习惯了一个人住,我要是住进来……”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住了,因为他想起以前千秋一世在QQ上说过,他有过一个同居人,毛卷儿原本就是那个人养的。

贺维琛其实也是曾经和别人一起住过的。

贺维琛当然不知道他脑子里的想法,不在意的说:“没关系,我早出晚归的,就算多住一个人也影响不到我什么。再说你也不是那种吵闹的性子,一起住还能帮我照顾毛卷儿,有什么不好?”

陆临想了想,他还真影响不到贺维琛什么,他下班的时候贺维琛十有八九还在研究所加班,一人一间房都有各自的私人空间,其实也就共用个洗手间和客厅而已。再说住这儿的话他上班交通也方便,实在是再适合不过。

既然贺维琛都不介意了,那他还在考虑什么?

这么一想,陆临也就不再装模作样的客气了,笑着说:“只要师兄不嫌麻烦,我当然是再高兴不过了。只是……不知道房租怎么算?”

贺维琛摆摆手:“不过是我让一间房给你住,再说你还帮我照顾毛卷儿呢,还用交什么房租。”

“那怎么行!”陆临急道,“我怎么好意思白住你的房子呢?”

贺维琛看了他一眼,然后说:“要不然,你负责我的伙食好了。”

“啊?”陆临呆了一下。

“我中午不回来吃,晚上经常下班晚,回家也懒得动手做饭。你要是愿意,以后做晚饭给我带一份儿,这样就算抵了你的房租,怎么样?”

陆临有些哭笑不得:“做饭当然没问题,打扫卫生我也可以全包,可房租我还是要交的啊。”

“都说不用交房租了。”贺维琛觉得陆临实在死脑筋,说句不好听的,他要是请个家政工给他打扫屋子还加做饭,一个月不也得一、两千?还不抵房租么?“家务活我俩分摊,你管做饭和照顾毛卷儿就行,就这么说定了,不许再跟我争了!”

陆临还想再坚持,但是贺维琛已经起身回他自己房间了,摆明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不要再多说。陆临只好叹口气,接受了。

他也知道贺维琛是一番好意,自己再啰嗦就真有矫情之嫌了。既然不用他交房租,那他就包下家务活以及做饭的差事,也是应该的。

陆临其实也不是多勤快的主,他以前住公司的单身宿舍时,里面也乱糟糟的像个狗窝。只是从小父母因为时常出差不在家,他就学会了自己做饭,在家时也常帮着爸妈做些家务,收拾屋子洗衣服什么的都会,只是一个人住的时候,比较懒不太爱收拾而已。

要是搬来同贺维琛一起住,他大概会勤快个百倍吧。

陆临在周末的时候收拾好东西就搬过来了,贺维琛本来要去帮忙的,陆临也谢绝了。他东西本来就不多,一个行李箱外加一台笔记本电脑,自己打个车就过来了。

贺维琛给他配了把钥匙,就算他正式入住了。

看着陆临在客房里收拾着自己的东西,贺维琛心想自己也帮不上什么,就回自己房间,更新小说去了。打开网页,随意浏览了一下自己小说下面的回帖后,然后开了QQ,路边临风的头像颜色黯淡,显然还没上线。

贺维琛发了会儿呆,忽然调出了他和路边临风的聊天记录。看着对话框里那个人小心翼翼的叫他“千秋一世大人”,认真的对他的小说章节写下评论,热心的和他交流养狗的经验……在网络上对他崇拜万分的人,在现实中竟然是他的师弟,还变成了他的室友。

好像无论在网络上,还是现实中,陆临都是和他交流最多的人。

也只有陆临和他交流最多。

贺维琛自己也觉得奇怪,从小到大,他周围的人都说他性格太骄傲,不爱搭理人,不好相处。他想了想,自己的性格应该没那么糟糕啊,其实他也有朋友的,虽然比较少;他也参加集体活动的,虽然不怎么热情;如果别人找他帮忙,他也愿意的,虽然几乎从没有人找过他——活到三十岁,贺维琛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不太讨人喜欢。

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好像是初中时有次收到小女生的情书并且拒绝了对方后,他在班上就被大多数的男生讨厌了。他们在背后说他清高,假正经,看不起别人,没有同情心……贺维琛哪里知道那个给他写情书的女生被人告发了,然后被班主任请来家长,说她早恋,最后哭着转学了——又不是他去告发的,怎么好像全成了他的错?

高中的时候,又有女生追他,这次不是写情书了,而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直接向他告白。当时贺维琛只觉得她是不是日剧看多了,说什么想和他一起去富士山看樱花……有病吧?于是毫不留情的拒绝了,那女生就哭着跑走了。隔天班上的一个男生找上了他,说放学后要找他单挑,原因是他伤害了自己喜欢的女生什么的。贺维琛觉得这个男生也有病,直接就去告诉了老师,结果可想而知,那男生被狠批了一顿,自己也被班上其他男生孤立了。

于是他又背上了清高,假正经,看不起别人,没有同情心等等的名号,而且还多了一条,孬种。不敢堂堂正正的和对方打架,只敢去向老师打小报告。

悲催的经历造就了贺维琛在别人口中“孤僻,性格烂,只有脸好看的”悲剧人生,而他后来竟也慢慢习惯了。

其实一个人也挺自在,他也不需要那么多朋友。

别人不喜欢他,他也不去喜欢别人,也没什么大不了。

贺维琛揉了揉眼睛,文档开着,一个字没写,倒是回忆了一遍过去的人生。他想自己的性格还是有些糟糕的,不然怎么会觉得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令他讨厌?那些当面不敢指责他,背地里却说尽他坏话的人。那些表面上奉承他,私底下骂他性格烂的人。还有那些冷嘲热讽说他仗着脸好看,伤了别人的心却毫无同情心的人——既然不喜欢对方,同情心又是什么?

骗对方说,其实你很好,我也不是不喜欢你,只是我们不适合?

好吧,他性格就是这么烂,连这种温柔的谎话也懒得说。

他想,还好陆临和那些人不一样,不让他觉得讨厌。如果想要朋友的话,陆临这样的最好了。

又会做饭,又会照顾毛卷儿。

而且不会觉得他性格烂。

第十七章

陆临搬来和贺维琛同住后,便自觉自愿的承担起了大半的家务。其实也没有多少活儿要干,贺维琛本身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屋子里向来收拾得干干净净。陆临下班后就在楼下的超市买点菜,回家做好饭,等贺维琛回家后再一起吃饭,然后陆临带着毛卷儿出去遛狗,贺维琛回房间写小说。

自从陆临住进来后,贺维琛的连载倒是稳定了许多,只要不加班,基本上能保证每天一章。他的小说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小高潮,男主角在即将要解开自己身世之谜时,不料却落入了奸人的陷阱,遭到围攻,万分危急之刻,被路过的一名陌生人救走了。

按照贺维琛原本的构思,这个陌生人应该是个隐姓埋名的世外高人,承担着救出了男主角后,再为他指明前路的职责,不过是小说里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而已。但是不知为何,贺维琛突然不想这么写了,他把这个人物的设定改成了一名青年剑客,并给他取了个名字,临风公子。

这个临风公子不但剑术超群,更兼侠义心肠,救了男主角后,一边悉心为他疗伤,一边照顾他的起居,更了不得的是,临风公子还做得一手好饭好菜。

贺维琛写得极为顺手,连临风公子最擅长摊鸡蛋饼都写进去了。

新章下面的评论分为两派,一派以女读者为主,她们纷纷叫着“临风公子好萌!”,希望千秋一世大人再多写点两人之间“纯洁的友谊”。另一派以男读者为主,他们不约而同的认为这个临风公子,一定是个外表谦谦君子实则内心狠毒的大反派,故意接近男主角的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他的信任,日后一定会害他个生不如死。

两拨读者后来掐了起来,千秋一世一个字也没回,只当没看见。

他等着路边临风看完新章后的回复。

陆临坐在电脑前,嘴角微微抽搐着。

千秋一世的小说新章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临风公子。这也就罢了,这个临风公子还极其贤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洗衣做饭打扫屋子无一不会,最擅长做的食物是摊鸡蛋饼。

对着聊天框,陆临第一次不知道自己该写啥了。难道要他对千秋一世说,大人你这章写得真好,这个临风公子怎么和我名字这么像?

发了半天呆,倒是千秋一世先敲了他。

千秋一世:看了新章吗?

路边临风:呃,看了

千秋一世:借用了你的名字,不介意吧?

路边临风:不介意……不会真的是大反派吧?

他可不想看到后面,临风公子狂笑着露出狰狞丑恶的真面目,最终被男主角一剑捅死。

千秋一世:哈哈,不能剧透。

陆临郁闷了,然后他又想起了什么。

路边临风:你觉得,我很会摊鸡蛋饼?

千秋一世:那倒没有。

千秋一世:只是我自己喜欢吃鸡蛋饼而已。

陆临默默地想,原来贺维琛喜欢吃鸡蛋饼。又觉得有点违和感,明明是个很小资调调的人,喜欢自己煮咖啡喝,酒柜里还摆着看起来很高级的冰酒,最喜爱的食物……居然是鸡蛋饼。

真是太奇怪了。

随着小说新章的不断连载,那个临风公子一直都在男主角身边蹦跶着,男主角身体复原后离开了,他还要不放心的跟着,即使被冷漠的对待,也不介意,简直像个受气包一样。

小说下面关于这个人物的评论也更热闹了,女孩子们大多都表示喜欢临风公子,留言也都是一些奇怪的话,比如“XXX(小说男主角的名字)要对临风哥哥好一点啊!呜呜呜”、“千秋大人请让这对好基友HE吧”之类的。男读者们则大多持观望态度,毕竟千秋一世小说中的男主角们,基本上都是孤僻冷漠,独来独往,很少会出现“朋友”这种角色,这一次应该也不会例外。这个临风公子越是看起来人畜无害,就越有可能是最终的幕后大反派。

当然还有一些诸如“千秋一世也学会了麦麸搅基那一套啊!”明显来找茬的言论,千秋一世看到了后也只是皱了皱眉,选择性忽略了。

什么麦麸搅基,什么好基友,混了这么多年的论坛,他大概还是能看懂一点。因为自己本身是个同性恋,所以并不排斥,但也从来没想过要在自己的作品里描写什么“同性之情”。临风公子也不过是他一时起意写进去的角色,到了该退场的时候,照样也要退场。

区别只在于是活着退场,还是死了退场而已。

与此同时,墨镜兔的聊天群里有人正在耍宝。

海边漫步:小临风竟然被千秋大神拿去客串了!临风公子!听起来就是玉树临风的样子!人家也是千秋大神的忠实粉丝,怎么就没这种待遇>_<

海边漫步:而且小临风还被写得那么贤惠!

戴墨镜的兔子:是啊,跟个小媳妇一样。

路边临风:小媳妇你妹!

海边漫步:咦,小临风你也会骂人了~

海边漫步:我也想客串个什么公子嘛,对手指。

二十四桥明月夜:你去找千秋啊,在群里嚎有屁用。

戴墨镜的兔子:就你还想当什么公子?海边公子?漫步公子?

海边漫步:……

二十四桥明月夜:我看海鳗公子这个名儿不错。

海边漫步:给我滚!!

从此海边漫步在聊天群里有了个新绰号,海鳗公子。而路边临风也有了个新绰号,小媳妇。

后来有一次千秋一世上群,看到群里小媳妇长小媳妇短的喊得热闹,就问了一句“谁是小媳妇?”

这下子群里炸开了锅,大家纷纷表示,小媳妇家的千秋老爷来了!小媳妇快出来啊!

推书 20234-01-08 :饲育守则(FZ)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