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一片慌乱,众土匪挣扎着起来,要抄家伙,身体却歪歪斜斜,软如烂泥,外面几放哨的小土匪听见响动,急忙跑进来,见眼前的情状,又呆住,不敢乱动。
殷南梧和黑衣男子在堂前缠斗,我忽然想到这黑衣男子似乎从未饮酒,瞧他的身形体态,是个练家子,心里不由得很为殷南梧担心。两人俱穿着黑色衣服,宛如两团黑云在屋内游走,动作极快,叫人眼花缭乱。
那些喽啰们俱不做声,都在观看两人打斗,却一点都不关心红衣男子的生死。 我意识到,那黑衣男子也许才是传说中的匪首野狐。
“晚思。”殷南梧忽然开口:“快杀了那男人。”
“你敢!”黑衣男子暴喝,飞扑过来。殷南梧在他身后赶过来,一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又用膝盖顶他的腿弯,黑衣男子闷哼一声,跪倒在地上。
“久违了,野狐。”殷南梧一手持刀,淡淡地说。
厅里的大小土匪跪坐在地上,睁着眼看着自己的老大,惶恐又不知所措的样子。
我手下的红衣男子自始至终都很乖巧,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见野狐被抓住,神情也并不沮丧,安静得像一只鸽子。
我抓着这只鸽子,看向殷南梧,询问他现在怎么办。虽然这些土匪一时被制服了,但是瞧他们的模样,大概中毒不深,想来殷南梧不是心狠手辣之人,给他们下的毒只卸去了力量,待药力过了,徒手也能把我们包围。而我们并没有援军,要俘虏这几百号人并不容易。
“把你们的衣服全脱了。”殷南梧下令。
我诧异地看向他,以为他说错了。但是殷南梧又坚定不移地重复了一遍,同时把刀刃更深地推向野狐。野狐倒也是个爷们,既不哭喊也不叫骂,双眼微闭,面容肃穆。
堂下的那些人开始宽衣解带,在殷南梧的连声呵斥下,鞋袜和内裤也脱掉,瑟瑟发抖地歪倒在地上。他们没有了衣服的遮挡,不自觉地就脆弱了许多。
“我也要脱吗?”红衣男子怯怯地问。
“他是我从外地掳来的。”野狐忽然开口:“是个老实人家的孩子,你们不要为难他。”
“你倒会怜香惜玉。”殷南梧嘲讽道,转过头对我说:“这个红衣小哥身子弱,就让他留着衣服吧,不过你要把他的胳膊卸下来。”
“你!”野狐睁圆了眼睛,上下扫视着殷南梧,怒道:“你这美人,心肠未免太狠了。”
殷南梧眉毛动了一下,一手按在他肩胛处,手指用力,往下一拉,只听喀拉一声,野狐的一只胳膊就软软地垂下来,然后又动作麻利地卸了他另外一只胳膊。红衣男子目睹此情状,默默地低头脱光了衣服。
凌晨的山林里,几百名赤身裸体的土匪正瑟瑟发抖地前行,此时若有附近农户上山遇到,一定会被这一大片白花花的身体震撼。
殷南梧压着野狐在队伍最后面,驱赶这些人,而我则在旁边监视,有敢逃离着,立刻斩杀。不过这些光着身体的人已经丧失了战斗力,只顾着默默低头赶路,有些药力未消着,还要在同伴的搀扶下前行。
红衣男子不和这些人一起,却总在我和殷南梧身边转悠,他面容清秀姣好,身体却布满了伤痕,坑坑洼洼、红红紫紫,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虽然不知道他在山中是怎么度过的,可是瞧他这模样,就已经很让人心酸了。
野狐也是不着寸缕,不过他一点都不羞赧脆弱,反而十分坦荡,由于两条胳膊脱臼,他不时在山林中绊倒,然后又迅速爬起来,一点狼狈的神情都没有。
“糖,你别乱跑,到我这里。”野狐柔声对红衣男子喊、
红衣男子转过身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答话。
这样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早晨的雾逐渐散去,我们很快就到了山脚下,经过连夜的奔波,已经疲惫不堪。那些人身体强壮,此时虽然疲倦,脚下的步子倒是一点不乱。但是我已经渐渐地走不稳了。
我停住脚步,等殷南梧走过来,他看了我一眼,神情微变,悄悄地在袖子里捏了捏我的手心。
我知道不能在这种关键时刻露怯,只得强打精神,提着佩剑继续朝前走。
忽然前方响起擂鼓声及喊杀声,鸟兽飞走,众人惊疑不定。我心中一凉,莫不是这群土匪的援军到了,看向殷南梧,他一脸凝重,将刀架在野狐的脖子上,眼神中露出狠厉之色。
只见前面的树林里闪出一群身着铠甲的官兵,为首一人身体高壮,面庞乌黑,金色的瞳仁璀璨夺目,还未开口,眉头先皱起来:“不成体统。”
我扔了剑,飞跑过去,喊道:“老陆。”
陆敬初下马,眉宇间露出一丝笑意,扳着我的肩膀看了看,说道:“你们两个胆子也忒大了,幸亏没事,不然我非砍了殷南梧的狗头。”
这些土匪中有一部分是流浪的灾民,因为没有活路才上山为贼的。陆敬初只抓了其中的几个重要头目,其余的则给他们一些银两,让他们各自谋生,这些人拿了银两和衣服,千恩万谢地离开。
红衣男子拿了银两,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走到陆敬初面前,躬身行礼,规规矩矩地问道:”官军老爷,请问您要如何处置我们的山大王。”
陆敬初大约猜到了他身份,神情冷淡地转过头,似乎不愿意和这种人说话、倒是殷南梧代他回答道:”他劫了我们的军粮,论罪当斩首。”
野狐却并不在乎别人的话,一双眼睛只脉脉含情地望着红衣男子,歉疚而温柔地说:“糖,你我欢好一场,我却不曾为你留下……”
“啐”,红衣男子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脸上露出快意的表情,然后揣上银子,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大队人马押解着俘虏,回到俪都。野狐被拴在运粮车旁边,一路跌跌撞撞,神情呆滞,似是受了沉痛的打击。
第四十二章:野狐
在返回俪都的路上,沿途遇到一些残余的土匪,有的想目睹其领袖“野狐”的风采,有的则是抱着解救老大的决心而来,结果被陆敬初杀了大半,其余的也各自散去,剩余五六个特别忠心的,则追随在野狐身边,端茶倒水,打都打不走。
野狐被铁链锁住了手脚,拴在运粮车的轱辘上,随军奔波几天,披头散发,衣服破烂,身形委顿,比乞丐还要落魄,偏偏那几个死忠还对他不离不弃。拿着带缺口的破碗舀了河水递给他,立刻被几个士兵踢翻,那几个人也不恼,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
我坐在马车上,掀开帘子观看,这个野狐虽然出身草莽,一身的武艺却极好,能在山中做贼王多年,想必有些本事。若是杀了,未免可惜。
当天晚上军队在荒野安营扎寨,吃了晚饭,我穿着斗篷,提着一壶酒,越过一群群聊天的士兵,找到野狐。他坐在车轮旁边,闭目打坐,几个随从们远远地坐在他后面,并不打扰他。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睁开眼睛,站起来行了一礼,复又坐下,面目平和,真有点像年长的狐狸。
我把酒壶递给他,他眼前一亮,拧开塞子灌了一口,微微点头:“谢陛下赐酒。”
“这是壮行酒,”我说道:“饮了这酒,你在黄泉路上也不至心怯。”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不是说到了俪都之后再杀我吗?”
“你一个土匪,在哪杀不都一样,我们忙得很,难道为了你还要专门开公审大会,设个法场吗?”
他低头看着酒壶,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你喝完这壶酒。”我说完,站起来到四处溜达,因为斗篷上的流苏很宽大,遮住了我的脸,那些围着篝火坐的士兵并没有察觉到我,只是恣意地说笑。
半柱香后,我回到运粮车旁边,他将酒壶放在地上,半跪下来。
我笑了笑:“酒怎么样?”
见他没有答话,我又说道:“阁下有万夫不当之勇,怎么就做了草寇?”
“不过是……形势所迫罢了。”他苦笑了一下:“只因没了饭吃,又被县里的土豪勒索,没奈何上山做了贼寇。陛下若肯饶了我的性命,我愿执鞭坠镫,追随陛下。”
我点点头,令旁边一个负责看护的士兵将他的锁链打开,带去沐浴更衣。野狐十分震惊,望着空荡荡的手腕,问道:“陛下不担心我诓骗你吗?”
“你能当上众贼之首,定然不是背信弃义的小人。”我说道:“明日到帐前听封。”
回到军营后,陆敬初大约是听到了消息,当即赶来询问,对我的举动十分不满:“一个贼寇的话,也能当真吗?他不过是把你当小孩子哄骗罢了,你现在放了他,保不齐他后半夜就偷偷溜了。”
“他若是真逃,也就算了,大不了我被你们嘲笑几天。若是能为我所用,对我复位有大大的好处。”
陆敬初还想说什么,我急忙打断他:“殷昭那边有回信吗?”
“还没有。”陆敬初脸上不悦,到底也没有说什么,抱拳行礼后就离开了。
临睡时身旁的近侍交给我一个纸包,我打开一看,是两个翡翠绿戒指和宝石玉佩,这才想起来是之前交给殷南梧的,他居然还费心赎了回来。我举起纸包扬了扬,问道:“他人呢?”
侍人回道:“殷祭酒已经睡下了。”
我想到他品级低,大约住在几十人公用的帐篷里,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又见外面夜色已深,只好作罢。
第二日一大早,野狐已经在穿戴整齐在帐外等候,我在众将士面前封他做了副将,统管几千步兵。听他讲述,他姓胡,没有名字。于是众人呼他胡将军。当日从俪都赶来一名小兵传话,言说从东部边境涌过来豌豆国的部队,逼近俪都城下,扬言要取陆敬初这个叛徒的首级。
陆敬初听到这番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听完小兵的报告之后,他挥手令其他人出去。帐中只剩下我和他。他卸下钢铁做成的护腕放在桌子上,猛地抽出钢刀,大喝一声,砍向桌子,那护腕连同桌子断成两截,整整齐齐地散落在地上。
豌豆国的意思,其实根本不在陆敬初,只是要借着他的名号,想来陈留国捞点好处罢了,如今陈留国四分五裂,就是一个软柿子,谁都想来捏捏。
陆敬初很快冷静下来,只说了句:“欺人太甚!”便收拾行装,整顿兵马,宛如暴风骤雨般的扑向俪都,只留给我几千兵马。
我心中总觉得很不安,陆敬初在时,我虽然常与他唱反调,其实心里很依赖他。想到自己现在是军队的唯一指挥,也只能打起精神应对。
傍晚下了一场暴雨的,地上泥泞不堪,只好原地扎营休息,这雨一直到夜里也没有停止。木头被雨水打湿,难以生火,于是众人吃了冷硬的干粮,摸黑睡觉。
夜里正睡得香甜,耳闻一声巨响,我惊醒坐起,就见一人从帐外奔过来喊道:“陛下,敌军劫营,快随我来。”
外面已经是杀声震天,我顾不得穿外衣,急忙随他离开,外面停了几匹马,我翻身上去,随这几个人离开。
眼前黑漆漆的全看不清,我策马走了几步,开口问道:“你们是哪个营的?”
几个人只顾加快赶路,没有说话。我以为他们是畏上,不敢搭话,正要细问,忽然心里起了疑虑,勒住马绳,高声问道:“你们的主帅是谁?”
这几个人愣了一下,其中一个赶过来要抓我的胳膊,我心中一急,挥起马鞭打在那人身上,然后调转马头往回赶,高声喊道:“护驾!”
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急行了几里路,却离营地越来越远,眼前黑漆漆的,很难看得清路,身后那些人大约不想要我的性命,不然乱箭齐发,我就活不成了。
忽然马蹄趔趄了一下,不知是陷进了什么沟渠里,我滚落下来,向前奔走了几百米,忽然被迎面一个黑影拦住,心中惊慌,我大约要死在这里了。
“陛下,是我。”说话的竟是野狐。
他扯着我的胳膊飞奔,身后依次传来人马陷落的声音。
野狐一边跑,一边解释道:“那是我做的绊马索,我循着你的声音追过来。辛好没有跟丢。”
“你怎看得见我?”
他喘着气解释:“在山上的时候,常常要夜间打劫行人,就练成了这夜视的能力。”
跑到现在我已经是筋疲力尽,即使被他拖着,脚也迈不开步子。而后面那些追赶的人却越来越近,此时天色发蓝,眼看着天就要亮了。我脚步发虚,不由得摔倒在地上,手腕被野狐扯着,几乎断掉。野狐有些急躁,硬扯着我往前跑:“陛下,这个时候停下,就是个死。”
“我实在不行了。”我气喘吁吁地喊,喉咙里全是血腥味。
野狐恨得甩开我,弯腰蹲下道:“你上来。”
我此时也顾不得许多,趴到他身上。野狐直起腰,甩开步子飞奔,又和追兵拉开了一段距离。眼前有一道沟渠,他将我甩过去,然后纵身跳过,只是耽误了片刻功夫,那十几名追兵瞬间就到了眼前。借着晨光我看到他们皆穿着异国的战服,全身盔甲,手持利刃,腰佩短弓。
以我的身份,是宁死也不能做俘虏的。我从野狐背着的箭囊里抽出一支短箭,心里估算着插进喉咙需要多大的力道。
哪知身后马蹄翻涌,未及回头看,追兵中的头目就被箭射中眉心,摔下马去。我忙回头看,见殷南梧率领一支兵马赶过来。他收了弓箭,身后的士兵扑上来将敌军制服。
殷南梧将我扶到马上,因见我只穿里衣,就脱了自己的外衣给我。
我抓着衣服前襟,四处张望,见野狐已经混士兵间,笑嘻嘻的混吃混喝,我招手让他过来,感叹道:“今天若不是爱卿,我定葬身于此了。”
“这是陛下洪福齐天。”野狐语气里带着痞气和圆滑:“还要谢殷祭酒来的及时。”
殷南梧牵着我的马向前走,并不理他。
野狐讪讪的,倒也不计较,转过身继续和别人说笑去了。
大雨刚过,地上十分泥泞,马走在上面还要打滑,更别提人了。我见殷南梧衣衫浸湿,刀上血迹斑驳,脚上的靴子也沾了厚厚一层泥巴。他这一夜忙着与敌军厮杀,还要找我,大概很不好过。
经过拷问,这些人都是豌豆国派来的,于此同时,陆敬初已经把攻打俪都的敌军杀的片甲不留。他素来不是残暴的人,这次却将几十名敌军统帅尽数斩杀,又用锦盒装了首级,让残余的败军给豌豆国国王送去。那国王是个懦弱又欺软怕硬之人,收了一堆血淋淋的木盒之后,果然安静很多,不再打陈留国的主意了。
几天后,我和陆敬初在军营里查阅粮草账本,忽然闻见帐外有异香,心中好奇,走出去一看,见几个士兵领着几十名衣服艳丽容貌呆滞的妇人路过。
“老陆,军队里怎么有女人?”
“哦。”陆敬初言语敷衍,又岔开话题:“中午吃羊肉吗?军队里也该改善伙食了。”
“这群王八蛋竟敢抢掳民女!”我怒不可遏地冲出去。
“陛下。”陆敬初急忙将我拽过来,无奈地解释:“是本地的娼妓。”
“妓女也不行。”我怒道:“军队里绝对、绝对不能有女人,老陆,你是怎么带军的?”
陆敬初举手:“你冷静一下,我十六岁就是将军了,在治军方面难道不如你。”他指了指帐外:“全是二三十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这种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管得太苛刻了,部下难免心中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