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退后。”
墨韶也觉得这钱花的冤枉极了,尤其是卖家事先就再三申明过:人为引起的故障不在保修条款以内!
“快爆炸了。”少年将光脑合上,神色古怪地盯着那缕白烟,随即拉住墨韶,飞快地后撤。
几乎是同一时间,巨大的爆炸声响了起来,浓浓的白烟瞬间窜向高空,形成一朵大蘑菇云,云朵下火光刺眼。
“诗人呢?”墨韶被少年小心翼翼地护在怀中,连头发丝都没乱一根,他抬起头后,第一反应就是往后看,不出意外地看到了闪躲不及,浑身焦黑的某个可疑物体。
“不是说剑灵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吗?为什么会这样啊?嘤嘤嘤嘤……”
“哼哼!”让人惊讶的是,同样处于爆炸中心地带的黑毛球,浑身上下,丝毫无损。
望着浑身上下除了牙齿和眼白之外,其余地方都黑漆漆的诗人,墨韶非常不厚道地笑了出声。
“老子要去黑了这家店的官网!老子要去投诉!”
据说自称老子的,都是受!
墨韶张了张嘴,决定还是不要提醒对方。
“有蹦能跳还能咆哮,看样子是没事。”少年凉凉地扫了眼暴躁不已的光头剑灵,同样没良心地转身。
动静闹得那么大,凌家的护卫队果然杀到了。
从爆炸声响起到对方赶来,中间不过三分钟的时间,当然,如果墨韶他们决定跑路的,也不是逃不掉。
但,他们需要重新弄一架飞行器。
凌家的护卫队统一着红灰色的制服,腰间佩枪,脚上踏着高帮靴,两人一组开着中型滑翔器过来的,落地后,脚步声整齐又震撼人心。
“你是什么人,为何擅闯凌云城?”
领队的是一名模样平凡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的模样,身材高挑精瘦,目光凝练的褐发青年。
墨韶凝神望去:“天阶初期,金系异能者。”
这就是贵族和没落世家的区别,前者随便拎出一个护卫队队长都是天阶异能者,后者却能将玄阶异能者视若珍宝。
力量差距,地位悬殊,在现实面前如此残酷。
“我只是个路人甲,碰巧路过,飞行器出了故障,刚刚坠落爆炸了。”少年不紧不慢地开口,并未压制太多的灵力。
在对方眼中,这突然闯入的黑发少年长着一张太过漂亮的脸蛋,看着无害,却拥有地阶的实力,若是有心人故意派来的?
“带回去。”领队低喝一声。
墨韶眉宇微动,想了想,对少年说:“跟他走。”
第101章:情敌
墨韶没有想到,他们会再一次碰上凌哲云和凌灵,虽说是凌家的私人专属区域,但对于他们这种擅闯者即使被发现了,也顶多是被带到安检部,只要证明了身份,就能离开。
墨梵的身份信息是梵·兰蒂斯,狂战佣兵团的注册成员之一。
光凭这一点,顺利脱身理应不难。
可问题偏偏出现了。
“他们是谁?怎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诗人已经将自己清洗干净,换了身看着正常又顺眼的衣服,黑色休闲裤搭配白色针织衫,架了副足以遮住半张脸的茶色墨镜,看上去还蛮顺眼的。
不过他本人表示非常别扭,无比怀念他的花衬衫沙滩裤和人字拖鞋。
“还记得咱们是在哪里碰面的不?”
“樊迪萨程的交易行啊。”
“我和小梵就是在那里遇到过他们的。不过当时小梵还是个小孩子的模样……”
所以理论上,对方应该认不出墨梵的。
“你不是凌云城的人。”
身穿白色百褶裙的女孩主动走到了墨梵身边,跟他们第一次碰面时候的情形相比,她的态度已经收敛了不少,只是被凌家上下捧在手心宠坏了的她,一开口依旧带着一股难以掩饰的高傲。
墨梵正在递交身份验证,对于突然凑到自己面前来的陌生人,完全没有搭理的念头。
“喂,我在跟你说话呢!”
“凌灵,你不可这样。”凌哲云无奈地上前,数日之间,他已经由地阶中期晋升至地阶末期,这修炼的速度跟普通人比起来绝对称得上夸张了!
然而在见识过墨梵那非人类的修炼速度后,墨韶对此,一点也没惊讶。
之前在樊迪萨城的悦,凌哲云竞拍到了不少好东西,只是他目前尚未突破天阶,所以还没有发现这样走捷径可能会遭到更加严重的反噬。
“墨韶,我有种不详的预感。”光头剑灵摸摸鼻梁,贼眉鼠眼地凑到黑发剑灵身侧,低声道。
“+1”墨韶双手插兜,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静静地望着那七八岁模样的小女孩。
早熟的孩子,真让人头痛。
虽然他不想承认,但,事实确实如此。
凌灵看上墨梵了。
一开始只是因为少年出色的外表,让她忍不住侧目多看了眼。
“被宠坏了的小公主意外发现了一名对自己不假辞色的骑士,骑士恰好英俊又迷人,而且能力不弱,于是小公主春心萌动了……噢~!我觉得,兽血沸腾了,怎么破?”
“你再废话,我可以让你背后一凉,要不要试试?”
“墨韶,我错了。”光头剑灵乖乖举白旗。
“乖。”
墨韶伸手,揉了揉对方光溜溜的脑袋,暗暗思忖:手感真不咋的。
他回头,再看去时,凌哲云已经跟墨梵相谈甚欢……不禁眉头一抖,再度叹息。
就事论事,凌哲云是个有手段的人,尽管他年纪还很小,十二三岁的少年,从小被当做家族的希望来培养,小小年纪异能等级就已经达到地阶末期,若是他能在十五岁之前突破天阶的话,就能打破凯撒·罗斯创下的记录了。
“我以为,他还害羞,会害怕,会不知所措的……”结果却发现,少年面对凌哲云时,完全是应对得当,游刃有余,丝毫不需要他操心。
这种孩子长大了,爹妈再也帮不上忙的心酸感……墨韶狠狠地吸了下鼻子,觉得自己未免太悲秋伤怀了。
“这样不挺好的吗?”诗人纳闷了,省事省心,还能偷懒,韶韶真是想不通!
“嗯,挺好的。”
墨韶心不在焉地应了声。好个屁啊!
诗人见他明显神游天外,格外识趣地没有去打扰他,自己取出光脑来玩游戏,忽然——
“墨韶,我问你个事。”
“嗯?”
“要是哪天,墨梵看上别人……”
“……”转身,面无表情地瞅着某光头。
诗人讪笑,说不出话来,微微有点后悔,不该那么多嘴的。
“他的卖身契还在我这里呢。”墨韶却是咧嘴一笑,神色间颇有些得意。
诗人=口=,韶韶你太天真了,居然信那玩意!其实他刚才想说什么来着?噢对了!
“我觉得,你还是赶紧修炼,早点突破圣阶比较好,我刚刚去翻了下院长以前的教程,发现里面有提到,剑灵突破圣阶之后,不但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外表、体型,还能变成一个真正的人!所有人都能看到你啦,然后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毁约了!”
“毁约?”
“是啊,剑灵跟契约之主原本是不可分割的一体,若是剑灵歇菜了,主任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若是主人受到致命的伤害时,剑灵会替主任承担伤害……我突然发现,我们这些剑灵好可怜,嘤嘤嘤……”
“说重点。”
“哦哦,重点就是,毁约嘛!啊啊啊!你别揍我,我正在努力地解释清楚呢!就是剑灵可以单方面跟主人解除关系,变成一个自由的个体,我猜白渊应该就是突破圣阶之后,唔,恢复了自由之身。没有人约束他,他就跑出来干坏事了,简直不忍直视!”
“……”墨韶震惊地望着侃侃而谈的光头剑灵。
诗人又叽叽喳喳地好一会儿,发现对方没反应,纳闷地抬头,不禁反问道:“你咋了?”
“你没发烧吧?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唔,博学?”
“我没事做啊。”诗人耸耸肩,然后惊叫了声,“看那边——”
墨韶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随之无奈地摇摇头:“看来咱们得在凌云成住上几天了。”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墨梵跟凌哲云“勾搭”上了,后者看似在帮凌灵才邀请少年在此作客,实际上?
肯定另有所谋。墨韶不满地撇了撇嘴,完全没发现自己对少年的独占欲已经越来越强……
凌家现任家主叫凌武峰,是凌灵的父亲,凌哲云的大伯,一名天阶初期土系异能者,异能属性趋向于防御。
“凌武峰三十九岁,三年前成为家主,妻子早逝,除了八岁的女儿之外,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不过这个儿子是个普通人,几次异能测试都显示毫无灵力迹象,倒是凌灵的天赋不低。”
诗人一边将查到的资料报给墨韶听,一边跟着大部队前进。
对于墨梵私自做主,在凌云城暂留的事情,墨韶虽然一声不吭,不过他觉得,韶韶可能有点生气了?
你说对吧,墨小黑?
黑毛球鄙夷地瞥了他一眼,没吭声。
“梵哥哥,你能留下来,凌灵很高兴,明天上午九点,城中心要举办名剑大会展览,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墨梵没有回应她。
他反应越是冷淡,她的劲头反而越足。
直到最后,还是凌哲云跳出来调和,墨梵才勉强点头答应了。
不知为何,就这么瞧着前面那仨,墨韶心底感觉有点不大对劲。
“吃醋了?”诗人突然憋出一句。
墨韶拿三分之二眼白斜睨着他:“滚犊子。”
“心虚就爆粗口。小梵说的果然没错。”光头剑灵若有所思地直点头,趁着墨韶发飙之前,连忙将话题兜了回去,“凌哲云的父亲叫凌武天,三年前死于一场意外,他的母亲方琪是一名玄阶木系异能者,三十二岁,啊,还是一位大美人噢!墨韶,你要瞧瞧不?”
墨韶扫了眼对方递过来的光脑,照片上的方琪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墨色长卷发温顺地披在身前,他的五官长得很精致,额头饱满,笑容清浅,给人一种优雅从容、处变不惊的感觉。
“方琪跟凌武峰住一起?”墨韶问。
诗人飞快地筛选着信息:“是啊,凌武天身前跟他大哥凌武峰感情极好,两兄弟都住在主宅的别墅,那时候还是凌哲云的爷爷凌鹤在当家……不过三年前,凌武天意外身亡之后,凌鹤因为伤心过度,就将家主之位传给了大儿子,自己搬到了主宅西边的小楼去了,什么事也不管,大权完全交了出去,简直干脆到不行啊。”
“或许他有苦衷。”墨韶若有所思。
诗人纳闷:“啥苦衷?”
“譬如说,大儿子害死了二儿子,又跟二儿媳妇勾搭成奸……什么的。”墨韶漫不经心地说着,恰好走到前面的墨梵回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墨韶愣了下。直接哼了声,甩给对方一记白眼。
诗人整个人斯巴达了,好惊悚啊!
第102章:复仇王子
凌家住宅区的建筑风格,跟墨韶记忆中的花园式别墅比较相似,整体风格保持典雅、端庄、亲和的美式风,独幢设计,绿化率高达65%。
“整个住宅区,环境最清幽,安全防御系统最靠谱的点,就在这里。”光头剑灵一边实地拍照,一边解说,“瞧这天,多蓝啊!瞧这水,多绿啊!瞧这空气,多清新啊!”
“瞧这灯泡,多亮啊。”墨韶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诗人的后脑勺,嘴角扯出一丝浅浅的弧度。
“哼哼——”黑毛球应景地在“灯泡”上拍了两爪子。
墨韶正要夸奖它两句,恰好听到凌灵小姑娘用一副娇滴滴的口吻说:“梵哥哥,你的珍兽,好有趣噢,居然会浮空耶!”
“嗯。”黑发少年轻飘飘地应了声,态度实在冷淡。
“那是什么品种啊?凌灵以前都没见过呢!”
小姑娘双手捧心,一脸期待地望着少年英俊冷漠的侧脸,脸蛋上红彤彤的一片,她长得本就十分可爱,像娃娃一样惹人爱,无奈性格实在太霸道又任性了点,墨韶再三确定后,发现自己实在没法喜欢拿小姑娘,再看她这般“死皮赖脸”的模样,心底的反感瞬间飙涨。
“凡事喜欢用名字代替‘我’的骚年,都非常不一般。”
“墨韶,你在说我嘛?”诗人羞答答地捂脸。
“瞧见那边的咯咯鸟没?”墨韶懒懒地睨了他一眼,指向两人五点钟方向二十步之外的一直黑头白身鸟。
诗人点头,小眼神特迷离又迷茫:“你饿了?”
“那是凌云城的特产,富含人体所需各种维生素和锌元素,你去抓一只,裹上泥巴火里烤烤,烤熟以后拔了毛,直接沾点盐吃了。”
“嗯?”啥意识啊?他又不饿。
“补锌啊。”
“……”
“我看你有点缺心眼,补补比较好。”墨韶面不改色地笑了笑,牙齿又白又整齐。
诗人=口=,哪有这么损人的呀!
而且——
你不觉得,墨梵那小子更应该补补么?
嘿,韶韶,你其实还在吃醋对吧?
但是机智的我,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光头剑灵暗自闷笑不已,随后,后脑勺又挨了两记爆栗!
“墨小黑!你!大!爷!”
“哼~!”
“……不晓得IQ和EQ能不能补?”墨韶若有所思地看了那俩一会儿后,扭头,目光笔直地看向前面,凌灵小姑娘还在不遗余力地刷存在感,墨梵这坏小子特别不厚道地没怎么搭理人家小姑娘,却跟凌哲云一见如故,只恨相逢太晚!两人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一路都没停下来过。
望着黑发少年脸上轻轻浅浅的笑容,墨韶倏然想到了初次遇见凯撒·罗斯时候的情形。
古语有云:外甥似舅舅。
其实从某个角度而言,墨梵和凯撒·罗斯挺像的。
想到这儿,墨韶的心情一下子降到了谷底。
凌武峰和方琪住的很近,修建整齐的草坪和灌木带环绕着依稀清澈可见底的人工湖,两栋别墅就在湖的一边,中间相差百米左右,非常方便窜门。
墨韶不厚道地在心底补充了句:也非常方便偷情。
“他们真的有……那个?”诗人偷偷地询问,表情丰富又猥琐的脸上满是不怀好意的笑容。
“煮的。”墨韶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这种事,哪怕是真的,也不可能让人随便抓住把柄,他不过是……闲得无聊,假设而已,绝对不是看凌哲云和凌灵那俩不顺眼,绝对不是。
因为是以凌哲云的名义邀请的客人,所以墨梵最终踏入的是右侧的那栋别墅,不过凌灵小姑娘依旧秉着“我爸是家主,凌云城都是我家的”原则,毫不顾虑地跟了上去。
至于墨韶和诗人?那就更加没有顾虑了。
“我有种忽然回到二十一世纪的错觉。”墨韶环顾一周后,感慨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