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
卷二?!
外面传来熟悉的狗叫声,秦修起身跑去窗户那儿一看,黑乎乎的小巷里冷冷清清,对面一户人家养的德国牧羊犬正对着屋顶的野猫在叫。
北极熊恹恹地返回客厅,坐回沙发上,望着左手边空荡荡的沙发发呆。
54、
阿彻打算过几天等秦修心情稍微平静点再回工作室,有些话还是想当面和他说。这天下楼买泡面时却看见了jenny。
两个人坐在友谊大厦楼下的花台上,jenny来找他是希望他能回工作室,据说这段时间工作室接了几个大单,秦修一个人快忙不过来了。
“那次开车的事秦修对你气这么久我和王子琼都觉得有点过了,但是,他对驾驶的事特别严厉是有原因的。”
jenny恐怕是误会了自己不回工作室的原因,但是阿彻也很意外jenny特意来找自己说这些,“什么原因,”
“他小时候出过一场车祸,听说是搬家的时候搬家公司的司机因为连续二十四小时疲劳驾驶,车子在立交桥上一个没注意撞上大货车,秦修的妈妈就是在车祸中去世的,”jenny沉了口气,“那个时候秦修才七岁。”
阿彻惊愕难当,那不正是秦修离开灵犬镇的时候吗?!
“好在秦修不记得那场车祸。”jenny手肘枕在膝盖上说。
阿彻怔了怔:“不记得是什么意思?”
“就是车祸和车祸前的记忆都没有了,也就不记得母亲死时的惨状。听医生说可能是因为脑部在车祸中受到撞击,也可能是因为某种心理防御机制本能地想要拒绝这段记忆,总之秦修在医院醒来时关于以前的事记忆是一片空白,”说到这里女化妆师有些怅然,也有些欣慰,“后来秦修就跟外婆住在一起。其实从他的角度来看,失忆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虽然经历了车祸和丧母这样的事,但是他没什么痛苦的回忆,而且忘记的也只有七岁以前的记忆,这些记忆长大后反正都是要忘记的,对他来说算是上帝格外开恩将损失减低到最小了。”
阿彻的心情一时纠结得难以形容,心疼不得了,又感激得不得了——小修没有忘记他,至少没有因为十六年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就忘了他,忘记他不是他的本意。“真的……全忘了吗?”
“嗯,全忘了吧,他连自己小时候穿过女装的事都不记得,还是后来看了照片后才知道的。”jenny说,“我们都觉得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大概只有他自己不这么认为,每次王子琼忍不住开快车时秦修就火冒三丈,明明他又不记得车祸和车祸前的事,但是他又总是抱怨车祸带走了他宝贵的记忆。”
到底有多宝贵呢,其实也不见得,秦修有一本小相册,里面拍的“据说”是他宝贵记忆的线索,有一次王子琼趁秦修不在偷偷翻来看,她本来有点忌惮,但也按捺不住好奇,就跟死偷卡的王先生一起看了。翻开第一页,是一只抬起后腿在电线杆处撒尿的京巴狗。
两人不明所以地翻开第二页,第二页是一只在灯柱下翘着后腿撒尿的贵宾犬。
连续看了好几页撒尿的狗屁股,腊肠犬,灵缇犬,哈士奇,拉布拉多……王子琼和她看得都快吐了,连比特犬他都敢偷拍。话说有一次秦修还去打了一个礼拜的狂犬疫苗,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又不说,原来症结在此。一般的狗咬不了秦修,看样子是被那只比特犬咬的,没咬成重伤算秦修命大。不晓得那只比特犬住院了几天。
王子琼看着这一只只抬着后腿撒尿的狗,实在想不通:“这姿势到底有什么地方如此吸引他?”
然后就是瓶子,各式各样的玻璃小瓶子,汽水瓶,可乐瓶,橄榄油瓶,牛奶瓶,三精蓝瓶……各种夹心饼干,奥利奥,小蛋糕,巧克力派,蛋黄派,有些咬了两口,有些舔了两口,有些泡了牛奶,反正肯定都是校花自己舔的咬的泡的……最后是垃圾箱,全是那种路边的大垃圾箱,这一部分她和王子琼没有勇气看完。
王子琼最后颤抖地合上相册:“这就是宝贵的记忆?”
王先生甚至做出了“这宝贵的记忆难道就是将奥利奥泡在牛奶瓶里吃以后发现里面是狗撒的尿,然后愤怒地扔进了垃圾桶”的推理。
jenny不觉得这些照片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可能只是记忆中一些无关紧要的画面罢了,她和王子琼都不希望秦修想起来,因为即使真的有那么宝贵的记忆,不管是有关母亲的,还是有关别的,这么多年过去,也都已经彻底消失在他的生命里了,想起来只会更难过吧。
“回去吧,我觉得秦修希望你回去。”jenny拍拍兀自失神的卷毛青年,起身离开了。
卷毛青年一个人坐在冷清小巷的花台上,直到变成一只蹲坐在花台上的金毛狗。
他一直觉得没有记忆是一件可怕的事,不禁又想起那天来工作室拍照的那对老人,送老人家走的时候才从婆婆的口中得知她的老伴得了阿尔莫海茨症。
“爷爷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您了吗?”被最爱的人忘记很辛苦吧。
“没有不记得我啊,他只是不记得他记得我了。”婆婆拍着爷爷的枯瘦的手,爷爷憨憨地笑得像个孩子。
——我救你不是因为我想救你,可能只是一种习惯。
大金毛跳下花台。这就够了。
.
女孩哭着从工作室大门跑出来,半途又停住,回头冲窗户里喊:“长得帅了不起啊!你以后一定娶不到老婆!”
百叶窗的帘子唰啦剧烈地卷起,女孩吓得赶紧跑路了。
阿彻远远地看着这一幕,心里都无力吐槽了,好不容易招来的助理,才一个星期你又把人得罪跑了。这段时间他虽然等着秦修消气,但也常常来工作室这边转悠,知道秦修现在又成孤家寡人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王子琼和jenny可能都有事没在工作室,他们在的话秦修也不至于把新助理得罪走。
秦修正一个人拆换布景墙,听见有人敲门:“进来。”
身后半晌没动静,秦修不耐烦地回头,然后愣住。
戴着鸭舌帽的卷毛青年有些拘谨地站在门口,身上还穿着走的那天穿的套头毛衣和牛仔裤。
这大冬天的就穿件毛衣,估计毛衣都是果着穿的,不漏风啊?你走的时候记得把衣服带走啊白痴!他脸一沉:“你来干什么?”
“我来应聘你的助理。”阿彻直视对方,认真地说。
秦修闭嘴了一阵没说话,看了卷毛青年半晌,走到他面前摘下那顶鸭舌帽,手指拎起一片绒毛耳朵,还热乎乎的:“你这样要怎么当我的助理?”说着手又伸到阿彻身后,在屁股那儿摸来摸去,“尾巴呢,啊?”
阿彻涨红脸躲着那只手:“在裤管里,裤管里!”
“敢躲!”秦修冷冷瞪他一眼,手隔着牛仔裤摸到裤管里那根夹紧的尾巴,不解气地低头就去扯对方皮带,解开扣子滑下拉链,手伸进去粗暴地把那根毛绒尾巴拽出来,举到眼前恶狠狠道,“这玩意儿长来有什么用?能帮我做什么?刷玻璃吗?”
尾巴被人捏在手心,阿彻浑身都不舒服:“你不要捏它啦……”
“连捏都不能捏,一点用都没有!”秦修扔了那条尾巴,掉头就走。
“小秦,你现在有空……”
推门进来的胖男人和女模特冷不丁看见在门口穿裤子的卷毛青年,顿时呆若木鸡。
阿彻赶紧拉上裤链,把帽子扣在自己头上,朝两人热情地道:“请进,现在有空,对吧秦修哥(啊呸)!”
胖男人一脸暧昧地打量起阳光卷毛青年,女模特也眯起眼一寸寸审视着:“原来秦修你好这口啊,难怪女色都不近呢……”
秦修没搭理这调侃:“既然来了就抓紧时间吧。”说完转身走进摄影棚,才像起jenny不在没法化妆,掀帘子走出来想打电话,就看见卷毛阿彻已经在用他的手机联系jenny和王子琼了。
化妆师和造型师半小时后都到了,jenny朝阿彻隐蔽地竖起大拇指,王子琼在阿彻耳边低声道:“我们够哥们吧,为了让他充分体会到你不在时刻骨铭心的孤独,我和jenny可是有事没事就丢他一个人在工作室啊!”
阿彻很开心,王子琼虽然还欠他饭钱,但是这次干得真是点赞极了。
这次是要为对方拍一组广告婚纱照。女模特提着裙子走到布景墙前,拨了拨头发:“最近有些发胖了呢,拜托给我拍得美美的哦~~”秦修走到机位前,开口喊了声“柔光……”就后悔了,遭了这妥协得也太快了……
右侧的柔光箱已经打开。秦修目视卷毛青年熟练地打开机位两侧的的两只柔光箱,调好主灯亮度,支起反光伞,回头看向他,眼神示意是不是ok。
秦修板着脸举起相机试了试:“我要用逆光的效果。”
阿彻点点头,把两只又重又大的柔光箱挪到模特背后的布景墙两侧,又回头把主灯调到1/2亮度,在机位旁布置好反光板。这时又听见秦修说“光线从下往上”,他忙找来一只底灯在反光板下安置好,调了调反光板的角度,抬头问:“可以了吗?”
秦修看着眼前非常完美的逆光效果,终于嗯了一声:“开工。”
虽然那声嗯低得几乎听不见,阿彻还是很受鼓舞,一丝不苟站在机位后standby,看着秦修拍照的背影,双手纵向持机,专注地放低身段的帅气姿势真是久违了。快门声刺啦刺啦地响着,模特状态也很好,第一套婚纱的照片很快就拍完,模特换好第二套,秦修活动了一下手腕,左右晃晃脖子,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人道:“音乐。”
阿彻忙放音乐。
“风。”
阿彻支起鼓风机。
“布。”
阿彻两三下挂好柔光布。
连胖经纪人都在背后说:“小秦啊,你这个助理很能干啊。”
阿彻心里满自豪的,偷偷去看秦修的反应,可惜对方没什么反应,只是吩咐模特摆出合适的姿态。
三个多钟头拍下来,阿彻一个人把设备搬来扛去,王子琼和jenny也太够哥们了,为了——按王子琼说的——衬托他的能干,看着他一个人累上累下不来帮他就算了,模特一走跟着就闪人了,一下午忙下来,阿彻累得一屁股在门槛上坐下,扯着毛衣领子喘气。
秦修挎上摄影包,看一眼坐在台阶上的卷毛青年,真是改不了狗德行,有椅子不坐非得坐地上,鼻子哼了一下:“走了,关门。”
阿彻坐那儿没动:“那我明天还能来吗?”
秦修低头瞥一眼卷毛青年抬头巴巴地瞅着他的样子,一想到那狗耳朵和狗尾巴此刻在干嘛就简直不忍直视,狗狗狗!你就是只大狗!我要你来干嘛?不能来!
“随便你。”
55、
阿彻激动极了,忙站起来拉开门。秦修忍不住又看向裤管里蠕动来蠕动去的可疑动静。
两个人一起锁了门走下台阶,到路边就该分道扬镳了。秦修忽然站住,沉吟半晌,“你上次跟我说我小时候救过你,是怎么回事,”
阿彻看着秦修,多想说出来啊,但是,就像jenny说的,说出来秦修也未必能想起来,就算真能想起来,那是不是也会想起那场车祸,秦修在车祸中失去了母亲,会那么巧地以那场车祸封闭了自己的记忆,对他来说那场车祸一定像噩梦一样。
“你真不记得了?”卷毛青年提了提肩上的背包,笑笑,“七年前在海滩,你是不是救了一个人?”
秦修眨了下眼,审视眼前笑容灿烂的大男生,这才猛然想起来。难怪呢,那个时候他就觉得奇怪,这家伙怎么好像长着两片狗耳朵,不过那时他忙着救人也没顾这么多。
“想起来了吗?”阿彻问。
秦修看他一眼:“……你还挺知恩图报的。那酱油呢?”
阿彻愣了愣:“……啊,因为我的绰号就叫酱油啊。”
“我救你起来以后你是昏迷的,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过你的绰号?”
“哦,是吗?”阿彻有些紧张地抓了抓帽子,“大概……我以为我在昏迷时跟你说过,我记得我一直重复来着,谢谢你救了我,我叫酱油之类的……”
秦修回忆了一下当年躺在沙滩上被他按得嘴里冒水泡的小麦卷少年,思忖着撇撇嘴:“那个时候好像是一直在咕隆什么……”
阿彻松了口气,小心看着暂时放下心结的秦修。如果和我们的记忆一起埋葬的是让你永远无法幸福的可怕回忆,那就一起埋了吧。
两个人站在路边一时都无话可说了,阿彻抬手指了指右边:“那我走了。”
秦修面无表情“嗯”了一声转身朝左走了。
阿彻慢吞吞走了十多米,忍不住回头,秦修还没走远,要不要去跟他说呢?
秦修走了半天也不见背后人有反应,有点hold不住了,怎么办,遇上个怂货,要不停下来等他?开玩笑吧,这也不是我的错啊。
这么想着,低头瞧了一下自己的皮鞋,一挑眉,右边鞋带好像有些松啊。
俊美的摄影师边走边轻轻抬脚抖了抖鞋带,看起来好像要松了,秦修努着嘴又抖了抖,再抖了抖,一脚用力踏在石板上,可怜的鞋带终于散架了。北极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阿彻一走三回头,忽然看见秦修在小路尽头蹲下来,似乎是在系鞋带。我靠此刻不动更待何时?!
秦修慢腾腾系着鞋带,终于等到身后投下的卷毛脑袋的影子。
“秦修,我……”
听到阿彻的声音,秦修手抄在衣袋里平静地起身,转过身却冷不丁被一股腾起的白烟包裹,秦修大惊失色地挥去眼前的白雾,才看见一只金毛大狗从一堆毛衣牛仔裤里钻出来,可怜透了的样子抬头看着他。
一人一狗在傍晚的路边对视许久。
阿彻没想到秦修居然把自己带回家了,其实他掉头回去只是想跟秦修说“变身的事你就不要放在心上了,当我没说过”,结果没想到秦修在大受打击之后竟然接受了自己噗的一声从人变成狗的事实。
秦修领大金毛回了家,亲眼目睹变身场景还是挺震惊的,不过事后他想了想日漫里面变身的画面,比起那种摆个pose旋旋旋,然后一堆部件贴在身上,最后再摆个pose的变身过程,沈彻同学的这个实在是委婉多了。虽然这样的事情要坦然接受肯定做不到,但真的在眼前发生了,好像也没什么不能接受。人类的适应力真是挺强悍的。
阿彻一回来还有点拘谨,在茶几那里逛了两圈不敢往沙发上跳,秦修一边开冰箱一边头也不回道:“你的窝……你的床还是沙发。”
阿彻这才放心跳上去,然后蓦地愣住。
秦修一回头就看到大金毛一脸惊愕的表情张大嘴,这才发现茶几上摊开的日记本,立刻面红耳赤道:“别乱想,我没看你的日……”
不等他话说完,大金毛就“啊呜”叼起日记本跳下沙发,秦修见狗东西在客厅里转了一圈,然后又回头汪汪汪冲他叫了两声。
秦修受不了地转过身面对冰箱,嫌弃地撇着嘴:“快点藏好!不藏也没关系,谁要看你那满是错别字的日记!”
“汪汪!汪汪汪!”
北极熊这回老实闭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