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好乱。”走在交易市场里,周围有种诡异的安静,人们把要卖的东西就这么放在地上,没有吆喝,没有推销,让现在的人们有些不习惯。也让凯斯特有些皱眉。
太静了。
蹲在地上摆摊的人们基本上都不是异能者,他们多半面黄肌瘦一脸麻木的表情。
眼神空洞,一脸茫然。
在末世还没有彻底开始的现在,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分叉口。
没有力量没有目标的普通人,和拥有力量的强者。
末世之后,没有异能也没有力量的普通人都是很难过的。
一开始安全区有食物发放还算好,但是,随着时间推移,食物也从一天四个馒头和一瓶水减少到一天只有两个馒头和半瓶水,还是比之前越来越小的馒头。
暴露在外面的水源经过鉴定含有微量的丧尸病毒,谁知道是不是水源里之前丧尸掉进去,还是什么原因……
喝下这种水的人有一半的可能会变成丧尸。另一半,到现在检查出来的结果就是每个人对病毒的抵抗力不一样的缘故。
研究院里还在研究。
现在安全区的水都是之前储存的物资里封装的水。不说本来水的储存量就不多,哪怕是水再多哪能经得起一个安全区的人长时间用?
食物要比水好一些,至少有异能者们每天出去带回物资上交一部分给安全区,尽管入不敷出,但好歹还有进账,短时间内还能坚持。
这样的坚持自然是不能给每个人发足量的食物的。
一天两个小馒头又怎么能满足一个成年人的胃口?!
于是人们把之前当做宝一样在末世里抢出来的“贵重物品”拿出来换食物,可惜,这些东西,已经没有人要了……
“也没什么东西嘛……”这里的东西很多很杂乱,既没有末世前装裱的漂漂亮亮的外观,也没有以前的齐整,要吸引我们眼光挑剔的林太子还是差了很多。
但是在这里,有一种“淘宝街”的感觉。
在这里,因为逃跑时的匆忙,东西在末世之后也没有得到好好整理和安置,有些东西上还溅上了脏东西没有擦掉,看着都比较杂乱。可也正因为逃跑时的匆忙,这里的都是平时不会拿出来的一个家庭里最值钱的东西。
总体来说,金首饰,比较罕见的古董比较多。
但是末世之后,也正是这些东西是最不值钱的。
金子值钱?在不管是银行卡还是现金都已经成为无用的卡片和一堆废纸的现在,金子是能吃还是能用?
古董什么的,能出宝物的也是极少,在现在,比金子还不值钱,金子有时候大块一点还能用来砸丧尸,古董能干吗?和丧尸一起研究吗?
交易市场里还是有人在买东西的。几个摊子前面围着人,多半都是明显和地上的人不一样的女性异能者。
女性,爱漂亮的珠宝首饰是天性,尤其是现在有了力量可以拥有末世前买不起的贵重珠宝首饰,这些能被前主人在末世的时候带出来的珠宝首饰,都有一个普遍的特点,那就是——昂贵。
而现在,在这里,他们的价值,还不如同等重量的大米。
凯斯特知道林启轩对这里没有兴趣,他也不管扒在自己身上的牛皮糖,一双锐利的眼睛在周围扫视。“宝物”在没有激活之前是没有人能发现他的不同之处的,这一点,即使是拥有s级精神力的凯斯特也没有办法改变。而宝物的激活,是在末世一个月之后。
凯斯特现在能做的,就是找到上一世他“见过”的“宝物”。知道宝物的样子,照着找就简单多了。
上一世,在凯斯特的记忆里,h市的安全区里,可是出了不少的“宝物”的……
林启轩搭着凯斯特的肩,好几次偷偷摸摸想把手搭上凯斯特的腰,好好揩一下油。可惜每次凯斯特都不经意的抬下手,扭下身体……一个小动作,林启轩向着腰部而去的手臂就又搭在了凯斯特肩上。
林启轩并不气馁,美人没有生气不是吗?他坚决的将吃豆腐大业进行到底。
摸不到腰,摸摸肩膀,被避开腰部的手放回肩上的时候还能摸摸凯斯特的线条优美的背……
这线条……这肌肉……这皮肤……凯斯特身为混血,出众的耀眼美貌和乳白色像是光洁的象牙一般的漂亮肌肤无一不在赞叹造物主的神奇。现在蓝色衬衫下映衬着皮肤显得无比澄澈,吸引着林启轩的手掌隔着薄薄的衬衫感觉着下面无比惑人的手感,在各种可以摸到的地方流连……
林启轩摸得色心大起,因为凑的近,林启轩还能闻到凯斯特身上混着男人强悍的雄性味道,带着一种清新凉凉的水汽……
凯斯特没有管他的行为,甚至还有些享受这样的接近,在遥远的他所经历过的未来,他们曾经这样交缠……
林启轩扒在他身上挡住了大半觊觎的目光,也使得吃豆腐行为不是很明显,凯斯特心下想着事,眼神一点都没有放松,短短一会,他已经看了近五分之一的地摊了。
“宝物”不是那么易得的,看到现在凯斯特没有看到任何眼熟的事物。凯斯特也不急,他之前已经下令伊甸园收集了,上一世有来历的“宝物”大多已经落入他手,现在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毕竟,能增强实力的“宝物”谁都不嫌多的。
这些“宝物”的解封,还有大约一周的时间。
上一世,是在末世半年之后,世界迎来真正地变革时,“宝物”才开始逐渐解封。
但并不是说“宝物”在此之前就是废物了,没有解封的“宝物”可以戴在身上培养契合度,这样解封时两者的契合会使“宝物”更容易接受宿主。
“宝物”有灵,这不只是一句空话。
在“宝物”解封之前,带着也会有一些不同的好处……
“晓琳姐,你看这个好漂亮啊……”
正在这时,不远处一个小小的摊子引起了凯斯特的注意。
摊子很简单,后面站着个脸色不怎么好的妇女。她脸上还带着少许末世前贵妇的神态,看着也是曾经的“特权人士”。
可惜,现在的钱权人士什么都不算了……
第五十四章
简单的小摊子上摆着几件首饰,看着都是有些年头的古物了。
一般的古董要是首饰类的都比较适合收藏而不是带在身上,如此也吸引不了摊子前的几个比起买东西的妇女年轻靓丽得多的女孩子。而这里的几件首饰不同。
地上的物品一共三件,看得出有两件是一套的翡翠,一条项链和两只耳钉。
玉石有灵能养人,翡翠也是玉石的一种。
项链是由细小的银链子连起,碧绿的泪滴形翡翠挂坠上以优美的姿态镶嵌在底座上,即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也丝毫没有减少它的荣光,泛着生命的绿色,带着奇迹一般的美丽。看上去虽然有些年头了但是由于有好好的保养不仅没有给他减分反而带上了一种经历了悠长历史的成熟魅力。
耳钉则比较不显眼了,小小的一颗在地上滚了一圈,即使能看出来主人有好好的擦拭,但是没有清洗工具的情况下,间隙处还是有着明显的污渍。甚至有一颗耳钉上面的翡翠还出现了一道小小的裂痕。而耳钉本身的出彩处,就在这小小的翡翠上。
宝玉蒙尘,莫过于此。
即使这样,这样的一套首饰在末世之前拍卖会上至少能卖到百万级以上。
可惜现在在这样的小地摊上连十斤米都卖不到。
“这真的是有来历的古物了,而且还这么漂亮,小姐您带上了多好看呐,您就多给一点吧,家里已经断了好几顿了,我家还有小孩子要养活……这,八斤实在是太少了……”
“你以为这还是末世之前么?现在除了我们哪还有人会买你这个首饰?”女孩子其中一个出声道。
“没错,这个价都贵了,你看现在交易市场哪还有人来?该交易的早就交易完了,有食物的不需要来换东西,没有食物的就更不用了。你还是卖了吧,不卖你也卖不掉了。”
“就是就是啊,你看你这个耳钉上面都有裂痕了,你白送都没人要,我们买回去也是要修的。”
买东西讨价还价是华国的一大风俗。末世前讨价还价最多不过赚多赚少,但是在现在这样食物就是命的时候,讨价还价用的就是人能不能多活一天的命啊。
“真的不能再少了,八斤米还不够我一家几天口粮啊……再加一点吧……”
“再多我们就不要了,你这东西现在也就看着好看又不能吃又不能穿的。”
“恩没错……”
“一箱压缩饼干,一箱水,你这里的东西我全要了。”忽然,众女身后传来一个好听悦耳的声音。
一众人转身,只见两个男人勾肩搭背的出现在眼前。
“勾肩”的自然是我们的林太子,“搭背”的还是我们的林太子……
“被勾肩”的毫无疑问便是凯斯特了。
每一个见到凯斯特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的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被这种魅力勾引的对象不分男女。
从某方面来说,凯斯特极其符合瓦利斯茨的形容词——“人形春药”。
当然,瓦利斯茨是绝对不敢当面说的。
你看,眼前一片红艳艳的小脸可以证明我所言非虚。
这里我忽然好想唱“山丹丹里的红艳艳~”
咳咳,我们回归真题,总之,在凯斯特的“美人计”之下,他们很顺利的弄到了凯斯特想要的东西。
几个脸红红的女孩结结巴巴的想要给帅哥留下好印象,凯斯特维持着自己一贯的冰山形象。
可是现在有女孩子就是吃这一套,这几个女生都是末世后觉醒异能较早的,现在不愁吃不愁穿,和末世前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末世前韩国的著名偶像团体能够风靡全国,靠的不就是那张脸吗?
凯斯特雌雄莫辩的秀丽面庞显然也极其符合小女生的口味……
“好酷啊!(⊙o⊙)!!”
“恩恩,帅呆了!o(≧v≦)o~好棒”
“~\(≧▽≦)/~真是太赞了!”
看到眼前被围观的凯斯特,林启轩有些不高兴,明明眼前就是几个清秀的小美人,要是在之前就算是身边有人他也是一定会好好欣赏的。
可惜现在完全没有了这种心情……
不许……
不许给别人看……
我的……属于我的……
扒着凯斯特的肩膀不放的手勾住对方的脖子,无节操·脸皮厚·林太子直直的就亲上去了。
林太子傲娇的表示——下限?那是什么?( ⊙o⊙)能吃吗?
拿着装着三件首饰的盒子,凯斯特没有防备近在咫尺的脸。
╭(╯3╰)╮亲~
亮了的唇瓣带着淡淡的体温,凯斯特没有像小说里一样闭上眼睛,也没有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而是以什么都没有发生和以往一样的眼神看着林启轩。
和往常一样,专注,宠溺。
明明是好像静逸神秘的夜空一样颜色的眼睛,却好像变成了包容一切的大海……
林启轩注视着凯斯特,两人之间近得能数清凯斯特长而卷的睫毛数量。
周围的一切都静了下来,林启轩在这个吻中,好像察觉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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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一袭紫色的身影悄然攥紧了拳头,眼中流露出嫉恨的疯狂……
在她身后的不远处,一道黑色的影子注视着在周围的背景下格外突出的两人,发出了微不可查的叹息。在前者转过头来之前消失在原地。
来到安全区之后一直忙着收集信息和势力的凯拉看着两个人,勾起了嘴角。
啊,他们真的要有个夫人了……
或者是主夫?
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凯拉忍不住打了个寒蝉,阿门,刚刚我想的赶快忘记……真是太恐怖了……
第五十五章
“哟,看看这是谁?!”一个轻佻的声音自两人身后响起,带着一股懒散的味道。
一条街跑到头,凯斯特又收获了几件小东西。林启轩没有看出这些小东西有什么不同,他也不在意这些,美人喜欢就买呗,虽然美人不要自己付账让他有些受挫……
好吧,实际上我们的林太子就是不肯承认,在末世卡里的数字真的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数字之后的现在,他其实真的买不起什么了……
听到身后熟悉的声音,转过头来看。
每一个败家子都会有极多的狐朋狗友,当然每一个富二代都会有那么几个好友,而每一个太子党亦是都会有几个一起楸女生鞭子一起挨揍的竹马竹马……
眼前的这位爷,显然就是后者。
穿着一身显眼的迷彩,一头板寸衬着男人精神无比,即使穿着一身带有强烈军人气息的迷彩服都带着一股桀骜不逊的匪气。
帝都有三大号称“惹不起”之人。
林家独苗林太子,端木家的女王端木羽曦,还有……
何家“何疯子”。
这三位在外的名声显而易见的都不好。
林启轩,林家的败家子,男女不忌骄纵狂妄爱好为美人兴趣为泡美人的花花大少。
端木羽曦,端木家小公主,爱好诡异行为诡异眼神更诡异的美女……即使拥有在帝都圈子里都算得上靠前的美丽容貌,拥有极佳的家世背景,却依旧到现在没有人敢于挑战……
至于何家的“何疯子”……
“何疯子”原名何耀武。何家是军人世家,小辈第一人是何耀武的哥哥——何耀文,与何耀武一母同胞,比他大三岁。
所有的小孩都深深的憎恨“别人家的孩子”,他们都觉得自己上一辈子肯定是折了烤翅的新奥尔良……而有一个时时被拿来与自己比较并且由于比自己大三岁实际上的确比自己要优秀的哥哥,就是何耀武最大的不幸了。
“你看你怎么作业都不写完就出去撒野?!你看你哥哥,他像你这么大的时候blablablabla……”
“你看你数学学成这样,你哥哥高中的时候blablablabla……”
“你看,你就知道玩,你哥哥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可以blablablabla……”
从小到大,何耀武是在哥哥的阴影下长大的。
也许大人们都不是有意的,只是在教育孩子的时候随意找了个榜样,而作为“榜样”最近的最合适的就是大何耀武三岁的兄长大人何耀文了。
何家的何耀文和何耀武虽然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但是何家长子何耀文一向是跟在祖父何老爷子身边作为接班人培养的。
何耀武则是何父和何母为了弥补长子不在身边的遗憾诞生的。
何耀武一出生,便受到何父何母的喜爱,被养在了父母的身边。
何家夫妇不和老爷子住在一起,这就造成了两兄弟就是在何耀武逐渐长大了的时候,每年见到的时间加起来,还不足一个周。
作为年长一些的何家这一辈的长子,从小到大受的都是严格的继承人教育,比起小一些还没有完全学会懂事的弟弟来说,何耀文真的是很让人满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