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越虽然不缺吃喝,可还是瘦了下来。
人瘦了,面相看起来会成熟一些,因为轮廓显了。
过完年,他也还未满二十五岁,去剃了个头,脑袋就是个毛茸茸的模样,父母看了他的相貌,又想了他的年纪和与众不同的爱情际遇,对比了一下其他的同龄人,一时心头茫茫然的有点怅然。
邻居家添了个宝宝,见他家此刻人丁兴旺,也前来串门。
手里抱一个,手上牵一个。
封真本是在敲核桃,蓦然起了身,拍拍手,露出个微笑:“让哥哥抱抱。”
封真抱着婴儿转了一圈,大些的那个有些吃醋,拉拉他的裤腿:“哥哥,你抱抱我嘛。”
封越不太会和小孩儿沟通,就坐着吃他敲出来的核桃仁,同时看着封真如何周旋。
封真抱着婴儿,婴儿不哭不闹不美不丑,也不会说话,没什么趣味性,于是把婴儿交还给孩子的妈妈,转身和另一个孩子玩闹。
小孩三岁的样子,模样正是最可爱的时候,衣服穿的很多,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像一只企鹅,封真看着也觉得喜欢,于是甜言蜜语,眉花眼笑。
两人在阳台上不着调地你一句我一句,封真抱起来一会儿,又放下一会儿,封越磕着瓜子,想起封真逗封晴的样子。
他略微的有点羡慕,因为假使换了他,他是没办法在这个年纪和那个年纪的封晴自如地玩笑,封真有一种让人如沐春风的贱气,很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小孩太小,衣服又很厚,棉衣一层加一层的有了弹性,阳台上封真一个不注意,迈出步子时把孩子蹭了一下,小孩以一个夸张的模样被弹飞出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封真呆了一下,知道不妙。
穿得厚,又是小孩子,其实摔也摔不疼,但这名小朋友先前被封真哄出了瘾,还想被他更好地哄一哄,于是嘴巴一嘟,带着撒娇的意味想要嚎啕。
封真抢先一步将他抱起,在他小脸上狠狠亲上一口:“乖宝贝儿,不哭不哭~”
封越围观了一会儿,知道封真要失策了,他哄的太甜,小朋友本就是要对他撒娇,哭一哭效果就这么好,岂不是更要哭得没完没了。
封越听着从封真口中窜出的甜言蜜语,突发奇想地想要学一学他,妄图也这么把叶谦哄回来。
小朋友大哭不止,他妈妈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娇气!”她一捏孩子脸蛋,转而道:“越哄他越爱哭,别理他,小孩摔跤正常的。”
孩子妈妈带着孩子回家。封越和封真也要回家了。
临走的时候父亲说道:“叶谦有时间也让他和你一起回来吧,别不好意思。”
封越嗯了一声,带上了门。
叶谦还不来找他,他就去找叶谦。
这么长时间,彼此都应该是想清楚了,冷静下来了。
“如果叶谦不回来了怎么办?”封真冷不防的发出声音。
“……”
“叔叔婶婶迟早会知道的。”
“封真!”封越指名道姓地叫了他,略微有点生气,“你别咒我。”
封真拍拍他的肩膀,拍到了他硌手的肩胛骨,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声:“弟弟啊。”
两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封真家附近的商场,因为地处商业中心,各种店面应有尽有,很值得一逛。
封越想给自己添置些衣物,天气渐渐暖和,自己好像是瘦了不少,原先的衣服码号不准了,而同时他也想让自己打扮成熟一些。
商场一层一层的分工明确,在一家品牌店内,封越拿了件黑色的风衣试了试,封真摇头,拿了件灰色的小西装试了试,封真头摇成了拨浪鼓。
“别这么成熟。”他说。
“你才二十冒头,刚毕业的大学生,青春年华——”他补充道,从一排衣物里挑出一件麋鹿花纹的毛线外套往他身上比了比,他笑道:“青春年华,能掐出水来。嗯……这可以配条灯芯绒裤子和英伦风皮鞋,很好看的。”
随后他的笑容僵了一下——
隔着几排衣服架子和一扇玻璃橱窗,他和叶谦打了个照面。
封越是背对着橱窗的,自然是没看见他。
叶谦身边跟了个女人,女人戴着帽子墨镜和口罩,一头长发从帽子里倾泻出来,浓密厚重,二人手中提着一家知名母婴连锁店的购物袋。
叶谦心念在他的目光中一点点地聚拢,他和封真见面次数不多,但汇聚在脑海中的印象并不好,甚至说得上糟糕。
太过具体的糟糕印象他也一时想不起来,然而就是膈应。
他看到封越那个毛茸茸的后脑勺,封真笑容不变,两人对着一件衣服嘀嘀咕咕,不知怎的,手指轻颤了一下,仿佛是害了冷。
“哥,你怎么了?”
叶谦把手伸进衣服口袋,叶沫文试试探探的也把手伸进他那只口袋。
叶谦就在口袋里握住了她的手。
兄妹二人走出商场,路上行人如织,叶沫文层层叠叠地包裹了面貌,与哥哥站在天宽地广的寒冷街道上。
对面商场挂着某奢侈品牌的大幅硬照,照片里叶沫文画着美艳妆容,指尖托腮,神情慵懒充满风情。
然而她一时也认不出那是自己。
一切都像是虚幻的,他们仿佛与这个世界隔了一层膜,世界不属于他们,他们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唯有此时此刻手指相交的触感是最真实的。
……
……
Part 3 after
Chapter 23
四月的清明,封越和家人一起上山祭祀。
墓碑上爷爷奶奶的姓名还是鲜红油亮,那是上次和叶谦一起来的时候重新描过的。
和他一起来的情形还历历在目,然而这个人物却已经要开始在他脑海中淡化了。
封越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的初恋都这么不堪一击,哪怕过程再热烈,最终都会散成烟。
三月底的时候,他去找过他了,叶谦房屋的钥匙已经换掉,按门铃后开门的是个大肚子女人,披头散发,见不得人似的戴着一顶薄薄的绒线帽和口罩。
“你是谁?”他下意识地问她。
对方似乎有些紧张,想了想,避重就轻地开了口:“你是叶谦的朋友吗?”
“……是。”
“他现在不在家。”
“你是谁?”他再次开口询问。
对方笑了笑,是个无可奉告的模样。
封越透过门缝看到大堆陌生的女性用品,沙发套换成了粉红色,茶几上摆了鲜花,桌布也换了叶谦不可能选的卡通图案。
拖把和水桶放在客厅中央,似乎是正在打扫的样子。
“我是他妹妹。”对方片刻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隐晦地解释了。
“我没听说过他有妹妹。”
“哈。”她意料之中似的,依旧是保持着距离的模样,生疏地冲他笑了笑,不再过多解释。
封越一想起这些头就胀痛不已,后来索性不去想了。
之后他并不是没有再打电话给叶谦,只是无论自己说什么,都像是拳头打在棉花上,不起作用了。
他从没有这么无助过,而这种无助的滋味非常非常不好受。
他想叶谦和他“妹妹”过得挺开心的,他不太清楚叶谦的情史,但从年纪上去想,叶谦经历的必定是比他多。他把他当成唯一,而自己于他而言或许只是生命里过客中的一个。
叶谦一直都是个很看得开的人,封越是知道的,他不会为了不值得的事情浪费时间,就像不会为那些将死的病人流一滴眼泪一样。
而如今,他也成为了他所不值得的对象,他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挽留一个过客。
封越在四月中旬搬出了封真家,回到了父母家,而父母也已知道了他和叶谦分手的事情。
封越带着少有的骨气,专心致志地想要忘记这个人。
五月的时候,父亲说:“七月征兵了,我托了关系,越越你去当兵吧。”
“……”
“你在真真那里做事一直都挺安稳,但他不能护你一辈子,你不要忘记自己是个男子汉。”父亲语重心长,“男子汉,就是能照顾自己也能照顾别人,不能坐等着自己被照顾被人疼。太被动,会活的很辛苦。”
Chapter 24
炎炎夏日,封真院子里开出了满院的薰衣草。
他有些纳罕,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种过薰衣草,薰衣草长的杂乱无章而又郁郁葱葱,起先他觉得乱糟糟的碍眼,而后来他心情平复,感到了来自心底久违的寂静。倒了一杯冰冻茉莉花茶,在沙发上看着满园深紫浅紫,心想或许是薰衣草带着药性的气味让自己平复如初了。
他猜想这些花是自己的前任女友种下的,前任女友是个相当漂亮性格又好的姑娘,然而名字太平庸,他一时竟是想不起来。
不记得就不记得吧。他们二人分手的时候分得不太好看,自己这辈子的耳光估计都让对方给甩完了。而自己也确实是做了狼心狗肺的事,是应得的。
呷了一口凉茶,他在清凉舒适的温度下翘起二郎腿,周身清爽干燥的没有汗,然而长久地凝望落地窗外的强烈阳光,他开始替入伍的弟弟感到了火急火燎的热。
扯了扯领口,他毫无征兆地一笑,笑的淡滋寡味,像手中丰润幽香却微微涩然的茶。
……
封真身边是不缺人的,而一直到次年年初,他坐在壁炉前发觉自己活成了心如止水,心底祥和的不太妙了。
赤着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他独自嚼完两袋薯片一包蛋卷和一把牛肉干,静静地望了一会儿月色,下了个不痛不痒的决心。
两个礼拜后,他交了一名男朋友。
同样清冷寂静的月色下,他的别墅里骤然热闹起来。
他的小男友坐在他的沙发中,大嚼薯片大磕瓜子,不客气的吃完了三包薯片两袋蛋卷和一整包牛肉干。
封真笑盈盈坐在他对面,决心做一名合格的男朋友,“小风,等下就要吃晚饭了,留点胃。”
小风是附近音乐学院的一名大学生,相貌是极其的优质,同时还会拉小提琴,颇有艺术家气息。
他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眼梢有点儿上挑,像一只纯情无辜的小猫:“饭?你做饭了?”
封真笑着摇摇头:“我在酒店定了外送。”
小风一撇嘴:“外面的东西都有毒,地沟油做的。”
封真笑道:“放心吧,我向你保证。酒店五星级的,我是股东之一。”
小风咬下一口巧克力,大眼睛定定看了一眼,“哎?油多糖多,容易胖嘛!”
封真嘴角扬着,练过似的笑容持久,不动声色地瞄过被他吃剩的食品包装袋,他道:“听话,主食不能不吃。”
小风跟着他走,说道:“你光脚啊?不冷吗?”
“有地热啊。”
“哎呀,你不觉得脏吗?”
这小子,还嫌起我来了?封真没接话。
“你的脚真好看。”
“……”
“封真,你真好看。”
“宝贝儿,你也很好看。”封真拿出碗筷盛饭,越发肯定了他的这名小朋友外表精明,内心单蠢。
“我的脚就没你好看啊,你浑身都好看。”
一起吃着饭,小风扒了两口,就没什么胃口了。
封真说:“你怕胖的话零食应该少吃。”
“戒不掉。”
“一天三顿主食吃饱了,就会对零食失去欲望。”
小风问道:“封真,你今年多少岁数?”
“二十八。”
他放下筷子,已经完全不想吃饭了,跃跃欲试地走到那台三角钢琴前,他问:“摆设?”
封真觉得他的思维太跳跃,一时也懒得回答。
“有钱人哪!真是奢侈。”
封真“哈”地笑了一声,抽纸巾擦了擦嘴:“论小提琴我是比不上你,但论钢琴我可以做你老师。”
小风看了他半晌,末了问:“封真,你看上了我什么呢?”
真实的答案封真答不出,因为他暂时还未看上小风什么,只是从众多可选择的群众中挑了个顺眼的。
他的目的是想和人谈一场持久缓慢且细致入微的精神恋爱,妄图以老套的步骤去慢慢体会出一个人的好,想必这样的过程会让自己有不一样的心得体会。
“你什么都好。”他语气顺溜,甜甜地说道。
小风在他的温柔熏陶下有点不知今夕何夕,但自知之明是从来都不敢丢弃的,他知道自己是被幸运女神眷顾了一下,而运气迟早是会用完的。
扒拉着封真这个从天而降砸中了他的烧饼,他决定抛弃矜持,在有限的时间里敞开了肚皮胡吃海喝,把从前舍不得吃舍不得买的统统趁机吃回来买回来。
整个冬季,他们二人畅游世界,从芬兰罗瓦涅米的圣诞老人村到马尔代夫灿烂的碧海蓝天下,或在拉斯维加斯赌一赌,或在第五大道压马路,一路饕餮般享乐,最终在新西兰皇后镇落了脚,度过了此地别有风情的一冬。
小风体重直线飙升,然而喝着酪梨酒吃着烤鹿肉,他提议道:“听说这里的奶牛都长得健康而强壮,我们带点奶粉回去吧。”
封真虽然觉得这个提议很无聊,但还是顺他意思买了两罐。
他没有嫌弃他飙升的体重,也没有透露出分手的意思,并且这么久都没要求过要和他睡觉。这让小风觉得颇受尊重——自己不像是被包养的小白脸了,倒像是个正经的恋人。
他心思略微的波动了一下,心想,他该不会是真的爱上我了吧。
小风是个大眼睛,想心事的时候眼中波光流转,看上去很是精明,总像不怀好意,并且没遮没掩的,他自己似乎是还不知道自己这一特点。不过人长得好看,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那双眼睛猫似的灵动极了,挺可爱。
在某滑雪场滑了两天雪,他们二人在装点温馨的小房子里烤壁炉,外面清空皓月,星辰明亮,积雪树林和一栋栋木屋构成了童话世界。
小风红着鼻头和十个指尖,柔柔弱弱地说道:“我觉得我们过了快半年的冬天了。”
封真喝着极烈伏特加,睫毛如蝶翅般缓缓展开,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小风想要撒撒娇,然而语调拗不过来,依旧是平平淡淡有点飘的声音:“封真,其实我很怕冷。”
封真顿了顿,把喝到一半的酒杯放到一旁,懒洋洋地朝他伸开双臂。
小风四脚着地地爬过去,片刻之后,他又飘乎乎地说道:“A市现在是夏天了。”
封真的声音在他上方,带着浓重的酒气:“……嗯,大夏天,热得人一整天都打不起精神。”
小风呼吸着来自他脖颈间的芬芳,男人的酒气一向令他难以忍受,而对方身上那混着香味的烈酒气息却芬芳地让他莫名有了关于性的欲望。
封真的手一只搭在他肩上,一只撑在地板上,骨节分明,洁白而修长,小风握了握他的手,感觉他浑身上下都充盈着一种诱惑力,健康而勃发,华丽而内敛,像一尊永不倒塌的俊美神像。
“我们早点回去吧。”他心甘情愿地用诚恳语气哀求道。
封真的头发在小半年内长得蓬勃而茂盛,一回到北半球,长发的存在感瞬间就压倒一切。
洗漱的时候扶着一把头发,他燥热的恨不得去剃个大光头。简略的在心中安排了下时间,他先去探望了自己的父母。
封真爸妈对他失踪小半年颇为不满,先是大呼他的头发阴里阴气不男不女,随后关心了一下他交女朋友的问题,然后提起封越,说是封越年里回来过一趟,问起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