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那句口不择言,李啸天已经将自己的欲望压制了整整一年之久。男人沉默片刻,试着开口,“谁说我们是真的表兄弟了,林,李两家是世交认的义亲。”
“原来是这样,”林笑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那哥你会不会嫌弃我吃白饭啊。”
“……”男人瞬间石化——早知道这小子这么容易就骗过去,他何必为了“表兄弟”一词苦苦压抑自己一年?!
接下来的几分钟,男人都一直在为自己过去的一年不值。仔细看看这家伙,似乎又长高了,经过一年的调养,虽然还是偏瘦,但脸色已有了几分血气,看着愈发青春健康。男人静静看着,良久,唇角勾起邪魅的笑,“也有个办法可以让你不吃白饭。”
“什么办法?”少年问得急切,好像生怕自己会因为吃白饭被赶出去,神色颇为可怜。
这样的神色看着李啸天眼里,无疑又是可怕的诱惑。男人移开目光,干笑几声坐到对面沙发上,扯开话题,“你经常去外院吗?”
“嗯。”少年起身盘腿坐下,看起来颇为苦恼,“我总觉得少了什么,哥……我好像,能听懂日语。”
男人收拾药品的动作一滞,随即笑道,“那有什么稀奇,你以前父母还在的时候,玩着学过一段日子。”李啸天伸手揉揉对面孩子毛茸茸的头,“不说这些了,现在季节不错,我抓紧些把公司的事处理了带你出去玩,你想去哪里?”
“哥决定吧,”林笑嗖地起身,“今天上午和朋友出去打篮球,哇,屌爆了,他那个反扣!”林笑嘴里啧啧称赞,全没发现李啸天脸色已经发沉。
“哪个朋友?”
“诶,哥我没跟你提过吗,美院那边的,和我一届,但是懂的比我多多了……”
“美院的,他叫什么?”男人几步向前,将懒洋洋要晃去浴室的男孩一把拽回来。你天天都和他混一起?”
“叫……张一凡……也没有天天……混在一起,”少年诧异地看向突然发怒的大哥,有点不解。
“哦。”男人松开手——自己这是在做什么?人都死了那么久,这是在吃醋?男人苦笑,“少跟美院的人交往,搞艺术的没几个靠谱的。”
“啊?他很好啊,什么都会!诶哥你见过他画的画吗?啧啧,”少年脸上满是崇拜,“对了,他说我骨骼匀称,让我去给他当模特,还从来没有人画过我呢!哥,画完了我拿给你看。”
“不准去!”男人阴着脸,径自上楼,将门带得山响。
林笑看哥上楼,满脸愕然,虽然不明白哥在发什么邪火,但李啸天真生气时,他很少有还敢回嘴的时候。反正打了架浑身难受,当下也不多想便进了浴室。
水温是自己最喜欢的,不烫却能泡地皮肤酥酥麻麻,好不惬意。朦胧的水汽中,少年的眸子却沉寂下来。
大理石般完美的身体上,有着两处狰狞的疤。他问过哥,说是急性阑尾炎做手术后留下的;可是,另外一处呢,如果也是手术留下的疤,那位置也不吻合啊。难道他还有什么隐疾让哥不忍开口?难道自己活不长了?
“不不,”少年猛地坐起,弄得水花四溅,连连摇头阻止自己这种自我诅咒的行为。少顷,却又如突然被卸了力一般躺下——明明每天的生活都很开心,可是,为什么会有不真实的感觉?
少年薄薄的眼睑垂下,看见腰间的疤痕在水下隐约成了一个字,随波荡漾,有些狰狞。
第四十七章:我们是不是认识
春夏天果然还是杭州美,林笑今天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李啸天忙起来脚不沾地,他打架闹事的帐有时候也要延迟好几天才跟他算。那么大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其实挺不舒服的,当然他不会承认那是种叫寂寞的情绪,更不会跟李啸天说,那样很娘炮。
快二十的男人,要他说出哥你多回来之类的话,那真是不如去撞死好了。
而这次不一样,李啸天说带他出来玩,就真的出来玩,连手机都直接拆了电池扔家里。跟平常嘴里对他训着话,眼睛还盯着一沓文件的状况完全两样。
杭州是个很温柔的城市,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里都像盈满了水汽,润人心扉。这里其实不需要什么具体的游玩地点,因为每一处都是风景。林笑盯着车窗外种着茶树的丘陵,只觉得放眼望去都是绿,铺天盖地的绿。
山庄里,有吃农家饭的地方。一楼用木屏风隔开的一个小空间里,古色古香。一个女孩穿着绣有墨绿色风荷的白色旗袍,正低头弹着古筝。林笑虽然听不懂弹的些什么,却立刻被吸引住了。刚要驻足,便被李啸天一把揽过,寻了靠窗的地方落座。
琴声舒缓悦耳,再配合窗外的和风美景,林笑实在坐不住,将菜单一把推给李啸天:“哥,你点菜,我要带肉的。”话音刚落,人已走到刚刚那女孩前面,在大概三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女孩全没注意到有人过来,双手轻颤飞舞,只专心弹着。李啸天阴着脸看着男孩走过去,也不说话,低头翻找肉菜——失忆了难道连口味也变了吗,谁能想到以前兔子般的家伙现在居然变得无肉不欢。
林笑静静听着,眼看女孩动作越来越慢,食指轻轻抹动,在最后一根弦上停下,“咚——”的一声,一曲终了。
“请问,这是古琴吗?”林笑的好奇心变的很重,看到感兴趣的东西便忍不住要问。
“不是,是古筝。”女孩轻轻答着,抬头,清秀如远山的面庞明显愣了一下——好漂亮的男孩。看着对方还是有些疑惑的表情,不禁莞尔,“古琴七根弦,古筝二十一根,这个区别比较好记。”
“哦哦,是这样,”林笑忙不迭地点头,看女孩开始拆指甲,问道,“你不弹了吗?”
“嗯,还有点事……”话音刚落,便是一片手机震动声,女孩抱歉地点点头,掏出手机,滑屏,
“喂,钟浩,杭州你又不熟,我兼职周末上午弹半天就行,现在就能过来带你们逛……”
林笑看女孩要走,也不多话,灰溜溜地回去开始乖乖吃饭。
宋城的大部分东西都是仿古,二人吃完农家饭后就来了这里,林笑变得很兴奋,这个瞧瞧,那个看看,但隔一会儿就会回头看看李啸天还在不在,如果离得太远了他就会往回跑,然后催李啸天快点。而后者现在正满脸黑线——他从来没有到过这么乱的场合,一大批人挤来挤去,蜂拥看一个最终发现并不好看的景点。
最重要的是,来来往往,无论男女,无论长幼,无一例外会有意无意向林笑行注目礼。这一点让他,很,不,爽!
其实李啸天看过的风景何止千千万,完全不用跑这儿来挤人肉,但前不久发现林笑正潜意识地爱往外院美院跑,并且无意识地对画画的人有好感后,他就一直不安,还让人彻查了那个骂林笑是“鸭子”的男生,结果发现什么也没有,只是学生间打架随口骂骂。尽管如此,李啸天还是将那男生逼地退了学。这些林笑当然不知道,不然又得急的在他跟前炸毛。
之后李啸天为这个还质问过王臻,说林笑有没有可能恢复记忆。得到的回答是王臻痞痞的笑和一句“一切皆有可能”。男人“砰——”地挂了电话,开始思考是不是自己陪林笑的时间太少了,于是便有了这次难得的短暂出游。
正自出神,抬眼却见林笑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大批游人,而且还多是男人,一个个神色兴奋不已,李啸天下意识地拽过林笑,这一刻,鬼都不会想到他就是那个北方呼风唤雨的商人。而更像是执拗地护着自己玩具的幼稚孩子。
不过下一刻李啸天就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很大的锣声,一行人马远远地过来,细看竟是古代宫人打扮。游人们本来聒噪不已,这时候也自然地在中间让出一道长长的过道来,而为首的下马后,竟然开始宣读圣旨。
游人太多,林笑看不清前面情况,脖子伸地老长,不知不觉脚也踮了起来。李啸天看他摇摇晃晃,像个怕错过好戏的孩子,不禁好笑,上前稳稳地拖住少年肋下,好让他踮地更稳。二人均未发现,这个动作在旁人看来其实很奇怪很暧昧。而温润的阳光照耀下,男孩鼻翼一动一动,白皙的皮肤像温暖的绸缎,男人只觉得喉头一紧。
李啸天正自出神,却见林笑一个猛跳,“哇!这个拉风!哥,你等着,我给你抢媳妇儿,你守这边,我去那边!”
“等……”,男人还没搞清楚状况,林笑已经兔子般灵活地躲过人墙,窜到了另一边。而周围的人群也明显开始躁动起来。
李啸天顺着人群的目光抬头,便看见面前的仿古建筑二层楼台上,由小丫鬟扶着,款款走出一个羞答答的美人,身后的家丁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是一个缀满流苏的大红绣球。
男人这才明白,这便是宋城的“抛绣球选亲”。
李啸天对这种东西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只借着身高优势搜寻着那个今天有点不知死活的小东西。
台阁上的小姐身姿婀娜,接过绣球拿在手里,莲步轻移,一会走到这边,作势要扔,人群便一阵起哄,呼啦啦往这边跑。男人看林笑也在其中跑地好不努力,又想起那句“哥,你等着,我给你抢媳妇儿”,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除了李啸天,众人眼睛焦点全在那绣球上,只盼着它砸到自己头上。那小姐挥手,绣球已经是要抛出去的起势,哪知已经快要扔出去的东西,那小姐却娇羞一笑,一个回手拈住流苏拽回了绣球。动作优雅灵动,人群一阵唏嘘,胃口被吊到了最高。又来回了几次假动作,眼看人群已快按捺不住,那小姐这才低眉浅笑,盈盈弱质抛出绣球,身上流苏风动。
李啸天本来冷眼看着,小心躲着人流避免弄脏自己衣服,后来却阴了脸——那绣球连个弯都没转,直直地就要砸到林笑那小子身上,而后者此时正一脸兴奋,直直地盯着那个绣球,近了……近了……就是现在!林笑一个起跳,瞅准角度,
“咻——”被林笑一个抛砸,那绣球转了方向,速度却加快了,最终的方向不是李啸天是谁?!
男人突然升起一股无名火,不耐地猛挥一拳。可怜那绣球被砸地一个趔趄,再次被转向,人群则追随着那团红色一溜转向,竟像是风吹麦浪一般。
林笑见哥一拳打飞绣球,莫名其妙。一时脑子没转过来,满心以为是李啸天没有接稳,“嗖——”地在人群中窜上蹿下,想截住绣球。
此时的人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游客们的乐趣好像已经不再是娶到大美人,而是拍一拍那个大家都想拍的球一般,林笑已经完全追不上,那绣球不断地被拍转方向,缀着的流苏都掉了好几根,甚至有小点的孩子都被吓哭了,就在这乱地不能再乱的时候,
“啊——啊——”
女孩的尖叫,人群终于有了些许停滞,空出一个圈来。有女孩被撞倒在地上,白色的棉布裙上染上了刺眼的污渍,那女孩挣扎了几下起身,眼里满是懵懂。怀里抱着的,正是那个惨不忍睹的绣球。
——对刚刚被挤倒后突然飞到自己怀里的东西,女孩显然还没搞清楚状况。
抛到了女孩手里?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这个景点项目实施了这么多年,策划人估计从没想过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是你?”很干净的男孩声音,“你没事吧?”
被围观的女孩有些尴尬,慌乱地抬头,正是林笑他们吃饭时那个弹古筝的女孩。
“没事,只是摔了一下……”女孩轻笑,举起绣球,“不过这个……要怎么办?”
“啊,这个!”林笑想也没想,抓过绣球,挥手便塞进了不知何时赶到的男人怀里。李啸天皱眉,正欲扔掉,人群却突然爆发热烈的掌声,竟是穿着大红制服的家丁下来接新郎官了,一时间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眼见李啸天阴着脸被请走,林笑直笑地肚子发疼,只等了几分钟,被套上大红喜服戴着大红花的男人就出现在二楼台阁上,与新娘并肩而立,台下观众无不起哄。
台上老丈人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女婿,惯例发问,“贤婿现今年方几何?”
“三十二。”李啸天冷冷回答——刚刚在后台被陌生人套衣服让他很不舒服。
“啊……这个……”老丈人迈着方步,捋着胡须,“这个,稍微有点大呀。”
“哈哈哈——”台下观众一阵哄笑。林笑也笑地无比开心——平常都是哥凶他,哪里见过哥这么吃瘪的样子。
“桢桢!桢桢,你没事吧?”声音由远及近,浑身阳光气息的男孩,小麦色的皮肤俊朗健康。
“没事,”女孩微笑,接着看台上好戏,嘴里讲解着,“抛绣球招亲是宋城一个很有特色的余兴节目,因为新郎官是随机选出所以很有娱乐价值。这样的戏码在宋城每天有N次,这个小姐一天不知要抛多少次绣球,但看点往往是在岳父与女婿的互动中,虽不是真成亲,但也走了一个完整的拜堂过程,很受游客欢迎。”
“啧啧”,小麦色闭眼做出贱贱的表情,“我妹子真是越来越有导游范儿了……”
“她一天抛N次绣球啊?”干净的男孩声音,钟浩的马屁事业被打断,忿忿抬眼望去,不由愣住。
愣住。
空白。
“林笑!”像是突然回神,小麦色见鬼似的尖叫,惹来人群一阵白眼。
“你认识我?”林笑打量着面前的小麦色,不知为什么一股亲切之感油然而生。
面前的小麦色却不回答,只吼了句:
“你等着,等着,站这儿别动!别动!”
吼完便冲出了人群。
林笑莫名其妙,他听见那个小麦色嘴里说着什么“班长老大”。而叫“桢桢”的女孩显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此时台上岳父大人已经盘问完毕,开始行拜堂之礼。李啸天不耐地鞠着躬——那个小东西今天死定了。
“夫妻对拜——”礼官吆喝地一模一样,却在下一刻发现一直冷着脸,却也乖乖配合的新郎官像是突然觉醒的豹子般,扔了红绸带便转身冲下楼,礼官不明所以——这是有史以来最不配合的游客!
刚刚那个奇怪的小麦色跑掉回来后便拉走了桢桢,之后这个人就过来了。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温润如雨,却一句话也不说,从刚刚起便一直盯着自己,那眼神……白色衬衣上沾着的是……颜料?
本来兴奋的上蹿下跳的男孩此时焉了下来,皱起眉头苦苦思索,却还是想不出什么。而更奇怪的是,这个人虽然一句话也没说,却从他出现起,自己的眼睛就已经无法从他身上移开。
实在想不明白,林笑大步上前,笑得灿烂,“你是谁,我是不是认识你?”
长高了,头发变短了,不再是病弱的苍白,而是美妙的白皙。眼睛依旧如初生婴儿般澄澈,只是那终年不散的雾气再也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