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的入口狭小阴暗,洞内却是烛火通明,进门就是一排水帘,淅淅沥沥的水流落进小渠,再顺流进入洞泉。
泉中有眼,不断涌出水流形成水柱,泉的另一头通往洞外,依照方位应该是通向谷底的小潭。原来这就是小潭的源头。
洛风带洛怜走进一石室,好像比外面那间更宽敞,灯光却是弱一些。室内并不潮湿,石壁被一幅幅丹青遮盖。近看墙壁,每一寸都有雕花,大大小小的樱花图案,形态各异,有的妖娆有的中规中矩,有的只有残瓣。
放眼望去,石室四面都是樱花,就连洞顶也是。
“母亲喜欢樱花,父亲给她造了这里,花了多年心血。母亲死后,他一直待在洞里,画着母亲的影子,镌刻着樱花。”
“哥哥,你是说——父亲?”
“嗯,他没死。”
湘妃竹帘隔了个里间,石桌上摆着砚台笔墨,和刚画完的丹青。一个紫衣男子坐在石凳上,右手托腮,闭目休憩。身前放着一幅没画完的画,画的右边是棵樱花树,一对璧人。
郎情妾意,色授魂与。
只是所有场景都偏在画纸的右侧,左侧却空落落的,整幅画的格局不太平衡,应该还没画完。
听到画纸翻飞的声音,洛杨终于醒来,轻轻蹙眉,睁开双眼,碧蓝无边。
“涟儿?”摇摇头再思索一番,“不,不是涟儿。”
“他是洛怜。当年母亲带走的孩子。”
“怜儿,你是怜儿?”洛杨激动地看着洛怜,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端详了半天,从头到脚,从眼睛到头发,净是欣喜。
“真的是我的孩子,和她母亲有九分像!”
“我先出去,今晚怜儿就睡这儿吧,明天我来接你。”
洛风摸摸洛怜的头,转身欲走,被父亲叫住:“风儿,你体内的气息很乱,内力在不断窜升,可是受伤了?”
“我没事。”冷冷的声音传来,不再回头。
洛杨眼光一黯,轻轻叹息,但想到洛怜还在身旁,立刻又欢喜起来。
“怜儿,过来,让爹爹看看。”
洛怜任由他把自己拉到榻上,双手托着他的脸,左看看右看看,好像是要看出什么花儿来。
“算一算,怜儿该是十八岁了。出落得这么漂亮。”洛怜看着眼前的人,不过三十来岁的模样,其实已经四十多了,洛杨的脸有些苍白,但不虚弱。
拂过洛怜额前的细发,洛杨又皱了一下眉,突然抓起洛怜的手,摸上脉,眉间又紧蹙几分。
“怎么了?”洛怜的声音打断了洛杨的思绪,迅速恢复神色,温柔地拉起洛怜的手,“没事,只是看看怜儿的身体如何。”
“没什么好看的,出生时就注定了。”
听着洛怜漫不经心地说着这样的话,觉得心疼。
“怜儿不用这么看轻自己,你的身子虚弱是因为你母亲在你出生时施加了封印,为的是锁住你体内过于强大的力量,婴孩的身体根本承受不起这样的内力。你的母亲为了施加这个封印,不得不搭上自己的性命。”看着満墙的画像,不禁凄然。
“怜儿,你的樱花痣长在哪里?”
“在颈上,不过好像已经淡了。”偏过头,把头发别到左肩,右侧的樱花痣显现出来,只是颜色太淡,没了血色,还看得到樱花的轮廓。
洛杨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不经意间轻叹一口气,他轻轻捧着洛怜的脸。
“嗯,没事的,怜儿。只是以后,也许你会不经意地想起一些事情,到时候也不要惊慌,做你想做的就好。”
“爹爹,我不懂,这一切我都不懂。”
“怜儿不必懂,做你想做的就好。”那日罗绝对他说的话时刻萦绕在心头,萦绕在梦里,折磨着他。
洛杨温柔地揽过自己的孩子,拥他在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头。
也许从一开始,你就不是我的孩子。
……
五月十四,百鬼花谷的窗户上都贴了红色的窗花,不似寻常人家办喜事,没有唢呐,没有花轿,婚礼前夕,一切都安宁得异常。
“哥哥,陪我喝杯酒如何?”晴儿为洛怜端来一壶花雕。
“怜儿今天怎么想起喝酒了?我记得我可是把它们都藏起来了。”
“不瞒哥哥,这数天洛怜把百鬼花谷转了个遍,任何一处角落都没有放过。”
洛怜拾起夜光杯,轻啜一口,眯了眯眼,喉尖还沉溺着酒香,有些熏人。
“哦?当真是每个角落都看过了?”洛风坏坏地一笑。罢了,今日特殊,洛怜少喝一点也无碍。
原来酒的味道是如此,较茶而言,多了几分妖娆。
所谓茶越喝越清晰,酒越品越难醒。
今夜的洛怜有些慵懒,接连喝了几杯,有些晕眩,头发仍是披散着,刘海快要遮住眼睛。
醉在林间,指尖轻拈发尾,顾盼之间几分风情,凤眼斜飞。
洛风觉得喉咙有些干,浑身提不起劲。
“怜儿,你这几天有些不一样,尤其今夜,很美。可是这分美与平日的你有些不同,让人觉得……”
“觉得如何?”洛怜的手指轻轻地从洛风的眉脚划过,划过鼻翼,再到唇。
“有些妩媚,呜…”洛风下唇被咬住,轻轻地啃咧,再到上唇。
“怜儿,你在酒里放了什么?”
“放了什么啊?哦,好像是曼陀罗花。”
曼陀罗,又名醉心花。让人麻痹昏睡,体力全无,如用酒吞服,醉生梦死,甘为奴隶。
第二十三章:墙里墙外佳人笑
洛怜已经解着他的腰带,洛风却一分力气也使不上。洛风感觉全身酥麻,左耳不时被吹入温热的气息,有些潮湿,有一种痒生生地钻进骨子里。
洛怜的脸贴着他的胸膛,他的心脏,很有规律地跳动着。
记得初见他的时候,他对自己说:“我是你的哥哥。”
还有一个夜晚,同样是这样静谧的时辰,洛怜靠着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很心安。
洛怜的头发像瀑布一般,倾泄而下,撒在榻上,蒙着洛风的眼睛。
此刻的洛风,几乎没有了神智,他死死地盯着洛怜,眼神里三分不解,三分愤怒,三分怨恨。还有一份,是不肯被药物夺去精神的坚持。
以洛风现在的身体状况,曼陀罗花,可以困他数月。
两人的体温升到最高,细细密密的汗珠从洛怜的额角渗出来,沾湿的头发,亵衣也被汗水打湿,紧紧地贴在皮肤上。
……
终于疲惫地停下来,趴在洛风的胸膛上,一起心律不齐地震颤着,呼吸着。
“哥哥,你要这天下,我便为你去争取。”声音很小。
洛风没有听到。他现在只认为自己被背叛。
五月十五,百鬼花谷谷主洛风成亲,迎娶二谷主洛怜。
婚礼那天,没有一个宾客,没有一句祝福。
第二天起,风雨楼从歌舞轩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女支院,楼主变成了老鸨,所有伶人都开始接客,风雨楼的头牌正是曾经的花魁洛怜姑娘。
一夜之间,素雅的风雨楼变得喧喧嚷嚷,灯火暧昧不明,氵壬词艳曲,温柔乡里,女子妖娆,穿得轻浮艳丽。
洛怜终于摘下面纱,右眼角下,用胭脂点了一颗嫣红的樱花痣,顾盼神飞,凤眼迷媚,无时无刻不透露着风情,不勾人魂魄。
头发不再别簪,随意散落,细发遮眉,月蓝眼睛透露着绯红的血光,灯火之下,又是一分邪佞,又是一分妖异。
花台之上,洛怜身着紫色的舞衣,迎合着婉转曲调,纤细腰肢如水蛇一般舞动,锁骨显露无遗,嫣红的樱花痣跟着笑靥如花,水袖飞出,缠着一人的身子,径直飞向顶楼。
“阮二堂主好福气啊,竟然被洛怜姑娘看上了,这美人的滋味我也迫不及待地想尝尝了!”
风雨楼为何一夜之间变了样,无从得知,只听说风雨楼换了幕后老板,洛怜成了新楼主,便把这里改成了女支院。
天下间的男人,不论英雄小人,不论匹夫贵族,都逃不出这群女子构筑的温柔乡。
醉生梦死一场,死也欢喜。
洛怜闺房,躺在床上的黑风堂的副堂主,已经七窍流血而亡,洛怜扔下琵琶,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捏起一颗樱桃,咬在嘴里,红红的汁水轻轻地流在嘴角,有些甜腻。
“晴儿!”
“是,二谷主有何吩咐。”
“把那个人处理了。”
“是。”
半个月后,阮堂主的尸体浮出江面,尸体装在麻布口袋里,填满了坚硬的石头,沉在水底不为人发现。漂流了半月,麻袋破了口子,石头落出来,尸体已经发胀变白,看不清模样。
再过五日,黑风堂全灭。
老幼妇孺无一幸免,死时都是全身溃烂,没有一处不是伤口,看不清本来面貌。犹如修罗现世。
百鬼花谷,斑竹轩。
洛风坐在院落里,喝着酒。
“哥哥。”
洛风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喝酒,连目光都没有游移一下。
“哥哥!怜儿回来了。”
“洛怜?或者说我应该叫你一声谷主?我的怜儿真是好演技,看你现在的身体哪里像个久病之人?枉我当初还傻傻地分内力给你。你定是在心底嘲笑我了。你体内的功力可是我的数倍,要杀死我并不比捏死一只蚂蚁困难。可不知你这双血瞳又是从何而来?”
因为连日的杀戮,洛怜的蓝瞳已经沾染血色。洛怜的身体已经和常人无异,甚至更佳,加上洛风传给他的内力,他早就能运用自如,但这还不够。每一天,他都能发现,自己又强了几分。
洛风的眼里全是轻蔑和不屑,邪佞地笑着。他最恨欺骗,最恨背叛。
洛怜无言以对。
潇湘馆内,洛怜对着铜镜,晴儿为他梳理长发。
“晴儿,本座把谷主软禁,还抢了他的权力,谷内上下包括左护法,都是痛恨我至极,只是敢怒不敢言,暗中等待机会帮助洛风恢复势力。你跟着他这么多年,心里可是也记恨我?”
“晴儿不敢。”
“哼,你怎么不敢?你的母亲就是秦可卿,当年的右护法,对洛杨可是忠心耿耿,你是她的女儿,难道会甘心跟着我这种小人吗?”
晴儿一听大惊失色,急忙跪在地上,身体不由自主地发抖,洛怜身上散发着慑人的寒气。洛怜最近,变了很多,像是另一个人,有几分像洛风,但又不是。
“谷主,晴儿不敢,晴儿心里确实有不服,但我自恃了解谷主几分,您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晴儿知道,您很在乎谷主。”
洛怜神色缓和几分,轻叹一口气,手指捋着头发。
“起来吧,本座不是想为难你,何况你记恨我也是应该的。”
转过身子,自己梳着发尾。
“下去吧。记住,以后叫我二谷主。”
看着镜中的人,血蓝色的瞳在昏黄的灯光下鲜红异常,洗去右眼下的胭脂。轻拂刘海,眉心之上,一颗更加殷红的樱花痣,妖冶凝光。
樱花痣,就是一个封印,出生时可对其封印。行男女之事后数月内,樱花痣和瞳色都会显现。洛怜出生时就是血瞳,婴夫人耗尽最后的生气,封印了他体内大部分的力量,血瞳变蓝瞳,樱花痣完全消失。不过颈上的樱花痣却不知从何而来。如今,已经完全没有了痕迹。
七月盛夏,空气灼热。
百鬼花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后灭了黑水堂、南风寨、清水宫。谷主洛风带领左护法及二十名暗影,席卷花都,一夜之间,江湖之势大变。
“洛风”手持婴炎剑,剑一出必无活口,被剿灭的门派,都曾暗中谋划铲除百鬼花谷,本来是极为机密的过程,却连粮草兵力都还来不及准备,就被百鬼花谷找上门。每一名暗影都可以一抵百,洛风更是无人能与之过上半招。
黑水堂堂主及其他门派掌舵者,还未近得了他的身便毙命。
剑已回鞘,琵琶声出,震耳欲聋,众人被困在梦魇中,好似身处地狱,被烈火焚烧,被厉鞭抽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终于自毙而死,七窍流血,全身都是细细密密的伤口,被活活痛死。
说书的先生一拍案:“话说那百鬼花谷的洛风,右眼下一颗血色樱花痣,肌肤白皙胜雪,那双血蓝色的瞳妖异摄魂,好像一看就会陷入幻境一般。怀抱一把紫青琵琶,纤手弄弦,身姿妩媚。却是杀人不眨眼,瞳色绯红,剑起剑落,老幼妇孺,绝不留活口,笑容总带几分邪气,视人命如草芥,心狠手辣。他扬言要一统天下,不服者,杀!”
各大门派,自诩正义,曾说洛风是人人得而诛之,一夜之间,威风全灭,生怕被百鬼花谷找上门,纷纷归降,不战而退,发誓从今往后都做百鬼花谷的狗!只求在世间苟延残喘!
八月,东海宫归降,青城山庄宣布正式归百鬼花谷管辖,其他大小五十多个门派陆续对百鬼花谷俯首称臣。
九月,连云城与百鬼花谷联盟,洛风将花都事务全部交与连云城代管,秦云飞担任盟主,洛风为事实上的幕后主公。
九月,望月峰连云城。
“报告城主,百鬼花谷的谷主洛风前来求见。”
“哦?洛怜来了,快请他进来!”
“不必了,本座已经进来了。”
第二十四章:红尘如梦聚又离
“怜儿,其实,洛风不是我的孩子,他也不是你的哥哥。”
“爹爹,您说什么?”
那日父子俩交谈了彻夜,此后,洛怜满怀心事。直到新婚前夕,用曼陀罗花封住洛风的行动,再到如今,用洛风的身份在外抛头露面。
洛风究竟是何许人也呢?连上任谷主洛杨也不知道。他见到洛风的时候,自己都还是个小孩子,而洛风还是婴儿的形态,躺在襁褓里。他的父亲,也就是洛怜的祖父了,把洛风带回来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面色凝重。这个婴儿的存在,只有洛杨和他父亲知道。
洛风多少岁呢?这同样是个谜,不过现在看来只比洛风大十岁。
“也许,风儿比我还要大。”
父亲这句话惊呆了洛怜,只觉得荒谬至极。
洛风被带到百鬼花谷的时候,是婴儿,洛杨是孩童。十年过去,洛杨已经成人,洛风却还是婴儿。虽然是婴儿形态,洛风的眼神却有着不可侵犯的敌意,那根本不是一个小孩儿该有的眼神。即使是对着洛杨的父亲,那小婴儿照样不客气。
那个婴孩,带着很多怨恨,还有些情绪,根本无法辨别。不过,当洛杨看到洛怜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为何那个小孩儿会对洛璃妃的琵琶爱不释手。
那是一种——思念。
可是,很多事情,现在还不能说。一说,便遭天谴。
终于,洛杨十六岁,与洛涟成婚。从那天开始,洛风竟然像一个正常的婴儿一样开始成长。
更奇怪的是,那个孩子好像开始失忆,他已经忘记自己为何来到百鬼花谷,甚至忘记自己是身份。
洛杨看那个孩子整日恍恍惚惚,看什么都似懂非懂的样子。
洛杨轻轻走过去,对他说:“你就是我的孩子。”自此,百鬼花谷内外,都确信洛风就是谷主的继承人。但是真的到洛风十岁继位,家族中的长老却有非议,认为洛风没有资格。
于是十岁的洛风一上任,便清理了一大批人。残忍暴戾的性情由此为世人所知。
所以,洛风的过去,他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的他,就是百鬼花谷的谷主,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不断有新的谜团出现,洛怜已经无暇去思考。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洛风的身体已经不可能承受住更多的战斗。既然他要这天下,我便给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