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言若看着他:“为什么说他就是离夕?”
“直觉。”
“……”
玉姐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贝齿:“开玩笑啦,我只是觉得这人和国师好像有很多交集,实在是……相当可疑。”
苇言若扬起头,仔细想了想:“如果我没记错,封宸好像曾经被困在寻国,当时国师好像也在寻国。”
玉姐连连点头:“是,而且,他失踪的时间和国师离世的时间非常接近,还有,国师离世后不久,这个离什么夕的就突然冒了出来,名字还和国师那么像,真是越想越可疑。”
苇言若皱起眉,看着桌上的尸体,看着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很想伸手摸一摸他的脸。
苇言若捏了捏手,把这荒诞的想法从心中赶出去。
玉姐拨了一下肩上的头发,转头看向他:“不说这些了。你两个星期后就要结婚了,现在还呆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真的好吗?”
苇言若依旧认真地看着那具高大的男尸,口中答道:“我已经交接好工作,等会儿就开车回县城,明天去省城搭飞机。”
“哈哈,那就好,你老公这几天等你等到发神经,每天看谁都不顺眼,他弟都快被他折腾疯了,昨天还打电话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着催你回去,我看啊,你要是再不回去,他喷出的火能把整个柏林都烧了。”
“我也没想到这墓会挖这么久,我又是领队,不能中途离开。”苇诺无奈地笑了一下:“还有,我还没有结婚,就算我结了婚,岩城他也不是我老公,只能算伴侣。”
“哈哈哈。”玉姐笑得见齿不见眼:“都老夫老妻了,别不好意思承认嘛。再说了,叫老公都算轻得了,你可是他看着长大的,简直能算是他家的童养媳了,哈哈哈哈!”
“……”
“哈哈,不开你玩笑了。”玉姐看了一眼手裱:“快六点了,从这里到县城要两个小时,你还是快点出发吧,天黑了之后开山路不太安全。”
苇言若点点头,取下工作证。
玉姐接过来,看了看上面的名字,又抬头看着他,有些感慨地说:“一转眼,就认识了你们二十年了,看着你们从竹马变恋人,最后修成正果,感觉好像不过是一转眼的事。”她捏了捏苇言若的手臂:“要好好在一起,知道吗?我没法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回来办喜酒的时候,我一定好好去喝一场。”
苇言若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笑起来。
“玉姐。”他伸手,轻轻抱住对方:“谢谢。”
玉姐笑着回搂着他,脸埋在他颈间,眼睛微微泛红。
阳光绚烂,碧空如洗。
小小的山村深藏在群山中,山脉连绵起伏,黄褐色的泥土干燥而松散,风一吹,就会沙沙地被刮起。
村口有一间小杂货铺,用铁皮搭出的小档样式与报摊相似,但十分闷热,铁皮生了锈,变得斑斑驳驳。
车子停在村口。
苇言若买了一包烟,靠在车门上,一边抽,一边看着远处的风景。
一根烟抽到一半,衣袋里的手机嗡嗡嗡地震动了起来,他翻出手机,“岩城”两个字雄纠纠气昂昂地霸占了整个屏幕。
苇言若笑了一下,按下接听键。
“亲爱的,有空吗?”
信号很差,磁磁磁的杂音几乎要盖过了说话的声音,但苇言若还是能清晰地听到那人的声音,清晰得,仿佛对方就在自己耳边说话。
“有。”苇言若吸了一口烟,几缕白色烟雾从他口出飘出,抚过他漂亮的嘴唇。
“我在我们订礼服的婚纱店拿衣服,他们刚运来了一批婚纱,其中一件还不错,不如我给你买一套吧。”
“……”苇言若看了一眼天空,一只乌鸦从老树旁飞过,呱呱地叫了两声。
“我是男的。”苇言若说。
“我知道,不过也没人说男的就不能穿婚纱嘛,而且我也不是要你穿出去,你可以在家穿。”
“……”苇言若用指节按了一下额头:“你发什么神经?”
“我是认真的好吧?”那边的语气相当认真。
一阵热风刮过,风里夹了沙子,刮得人脸有些疼,苇言若把烟扔到地上,用脚踩熄,然后打开车门,坐进车中。
“你在开车?”
“还没,准备开。”苇言若应了一句,看着前方想了想,说:“你是不是想让我早上和你结婚,晚上就去离婚?”
“……”电话那边静了一会儿,哼了一声,说:“不要就算了,我买给我女儿穿。”
“你哪来的女儿……”
“不用你管。”
苇言若有些头痛,转头看了一下路边,两只黑色的鹊鸲正蹲在树枝上,圆溜溜的小脑袋转来转去,四处张望,细长的尾巴抖一抖,再配上那时不时发出的叽喳声,像个活泼好动的小精灵。
苇言若看着那两只鹊鸲,说:“谢谢你。”他眨了一下眼,嘴角微微翘着。
“嗯?”电话里的声音带着疑惑:“无缘无故跟我道什么谢?”
“鹊鸲很漂亮。”
“啊?鹊鸲漂亮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养的……唔,难道说,你想吃鹊鸲肉?”
苇言若无奈地叹了口气,眼睛望着远处,荒凉粗犷的大山之景嵌进他眼里,两只小小的鹊鸲在枝桠上跳来跳去。
“我想说的是……”他仰起头,身体靠在椅背上:“因为你,我觉得这世上的一切都很美好。”
电话那头静了许久。
“亲爱的,你是在向我表白吗?”
“不是,我只是想起了在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写得还不错,你再背几句。”
“不要。”他一边说一边发动汽车。
“来嘛,别害羞啊。”
“我要开车了,晚点再聊。”他挂了电话,汽车的马达声在安静的小山村里显得有些突兀,一群牛从不远处走过,朝着他哞哞地叫唤了几声。
“嗡嗡嗡”,手机又震动了两下,有人发来了信息。
苇言若想了一会儿,还是拿出了手机。
一张照片弹了出来,照的是一个小小的公园,正午的阳光洒下遍地金辉,落在苍翠树叶上,一只身体漆黑,翅膀洁白的鸟儿正从树上掠下,鸟儿体型圆润,羽翼丰满,充满光泽,细长的尾巴翘翘的,分外可爱。
图片下面跟了一段文字:
那句话的下一句是不是“因为你,曾经不值一提的东西,都变得神圣和充满意义。”
苇言若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黑色的娇小身躯在空中飞快略过,灵巧而轻盈,公园里绿树成荫,狭窄的街道两旁是复古的三层小屋,一间连一间,紧紧挨在一起,后面的小山丘上立着威严的教堂。
屋子前停着一排轿车,一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站在车旁,左手压在打开了的车门上,右手握着手机,他低下头,阳光落在他的睫毛上,让他的睫毛仿佛镀了一层金光。
手机屏幕有些反光,模糊的字迹说的是:
虽然这样说可能会让你扫兴,但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你拍的那只生物叫喜鹊,它除了和鹊鸲同为鸟类,再没有其它关系。
男人挑了一下眉,打出一行字:
你就非要拆我的台吗?你一天不拆台你就不爽吗?等你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
还有,欢迎回来。
一名青年将礼服放进了车后座,退出车来。
男子收好手机,打开钱包,豪爽地给了青年不少小费:“Danke。”他眼里还有几丝没有褪尽的笑意,薄薄的嘴唇翘成好看的弧度,像鸟儿舒展的翅膀。
青年惊喜地收好小费。
男子收好钱包,打开车门坐进车里。
车辆驶出,穿过小巷,马达的轰轰声惊起树上的鸟,鸟儿振翅而飞,滑过蔚蓝晴空,滑过教堂上巨大的时钟,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翱翔。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