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不知道为什么没了,只好重新发
我是真没想到我齐大少也有这么要跑路的一天,还是这么的,嗯,怎么说呢?
穷困潦倒!
目测我现在全身上下所有的家当只有身上这件勉强称之为可以蔽体的衣服,就这那还是几个小时前从一个酒鬼身上趴下来的。
那个白痴绝是对发育不完全停留在史前了吧,我只能尽量保证自己在没有什么大动作的前提下还能有件衣服可以穿!
内容标签:强强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齐翎西 ┃ 配角:肖朗,江匀,路遥 ┃ 其它:边境,跑路
第 1 章
我是真没想到我齐大少也有这么要跑路的一天,还是这么的,嗯,怎么说呢?
穷困潦倒!
目测我现在全身上下所有的家当只有身上这件勉强称之为可以蔽体的衣服,就这那还是几个小时前从一个酒鬼身上趴下来的。
那个白痴绝是对发育不完全停留在史前了吧,我只能尽量保证自己在没有什么大动作的前提下还能有件衣服可以穿!
说到这倒霉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超级没有没眼力见但又绝对可以称之为大尾巴狼的人,以前他就老在我面前装的跟个小可怜似的,也不知道我怎么就会有眼无珠到这种地步居然没有发现他的真面目,真是瞎了眼才会相信他会是个好人,居然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想让他帮忙。
要说就算我落魄到要出去卖了的地步也轮不到他啊,居然想强女干我,那根本就是百日做梦啊。
不过我还要要强调一下强女干二字后面得加上未遂,这个是关键!
现在想起林略这人我还气得牙痒痒,这个仇,我早晚会回来报的!
不过他也没占成什么便宜才对,现在应该已经在医院躺尸了吧,我猜测他即便没有半身不遂但肋骨肯定是要断几根的。
下手前也不看看我是什么出生就敢上了,就算吃了大力丸再来三个林略加强版那也不会是我的对手啊。
难道是我受了伤的样子让人觉得很好欺负?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吧,所以只能默认这小子脑子抽疯或者吃错药了!
回想起林略当时眼睛发红不要命的样子我就有点后怕,非要说起这个人,我们也算老相识了,他是我大学时候的学弟,我还记得我印象里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穿了件白衬衫,当时就觉得这孩子长得特有灵气,脸上一副黑框眼镜,皮肤白白的,整一读书人的样子,至于气质的话那就要用干净形容最贴切不过了,我当时还蛮喜欢的。
唇红齿白的林略,看着特别讨喜。
那个时候,我记得当时他好像是来找路遥的。我当时在跟人聊天,也没听清听他们在说什么,只是路遥叫他林略的时候,我一个没控制好,嘴里一口可乐喷出来。作为一个口无遮拦惯了的人我想也没想开口就说:“这叫个什么爸妈呀,给自己儿子取名叫凌虐,哈哈哈,太逗了。”
我发誓我没夸张林略那小脸刷的一下就白了,小身板在风里晃啊晃的模样特可怜,好像我杀他全家一样,我被他这小脸一白也唬住了,立马收住笑,开口道“兄弟,开个玩笑,别介意啊。”
“没,没有,学长是在开玩笑,我知道的,我没事我没事。”林略连忙摆摆手表示了下自己不介意,不过我也是不敢玩了,脸色都变成这样了还敢说自己没事儿?
对于这种开不太起玩笑的人我就自动自觉把这家伙归类到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类型里去,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嘛,所以从那以后我都有刻意跟他保持点距离。倒是他,每次见到我左一句学长好右一句谢谢学长的,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后来因为路遥的关系我和林略也慢慢地熟起来了,林略这家伙怎么说呢。
整一逆来顺受型的,基本你说什么他就是什么,对我真是很不错,我还记得以前我特爱睡懒觉没什么时间吃早饭,每次他都会帮我买站在我教室门口递给我,我还特感动来着。所以才造成了我这次信了他,没想到原来这些都是有代价的,不就吃他几年早饭么,居然要我献身。
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这天真是够冷的,不行,我得再搞点衣服穿穿,不然以我现在这状况可能会大不好了。
这班火车的终点是边境,在S市我已经算是混不下去了,虽然说中国之大何愁无我齐翎西容身之处,但我知道不论跑到哪里离那些人找到我也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得找个真正安全的地方先避一避风头把伤养好再做余下打算,在我心目中全中国哪里最安全?
边境!
一个绝对够乱的地方!我笃定一般人逃命都往山里跑不会首选那里,所以我喜欢。
作为一个标标准准的一官二代加红二代,我有点想不通自己怎么就落魄到要跑路呢?
身上的伤口又开始疼了,我忍不住撞了撞车玻璃,边感叹老天爷的不公边纠结命运这么个不能restart的东西真会折腾人。我肚子上的刀伤恶化的厉害,吃不好睡不好还受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
回想自己当年在军区横着走的威风样子我鼻子一酸,动手的是我的双胞胎弟弟之一,齐翎羽。一个躲都没法躲的情况,谁会知道从小疼到大的亲弟弟会在自己的订婚夜给自己一刀呢?
那把刀还是我送给他的18岁生日礼物,好刀就是好刀,“噗”的一声刀莫入身体,干净利落,只有刀柄还留在外面提醒我刚刚发生了什么。
我觉得我这个人最大的特长就是会投胎,爸妈都不可小觑不过主要牛的是我外公,在部队为人民服务。至于我爸妈的关系嘛活这么大始终居然没弄明白,什么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这种如果你这么想,那就错了,复杂的不正常的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妈。
这女人死的早,而且死因不明。其实也谈不上不明,按理说我应该是最清楚的,因为我妈死的时候就我一人在她身边。
可是我不记得了,不记得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记得我妈死是怎么死的,也不记得她最后交代了我什么,我只知道我妈死了。
其他人应该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吧,但是他们永远不会告诉我,从头到尾傻的也就只有我一个人而已。但是我不纠结,只要不看她的照片我甚至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记清。
苏轻乔这个女人,她死的那一年,我才10岁。
但是这个彪悍女人留给我的记忆直接颠覆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至于往后我的生活严重被扭曲了。
说道这里我要再介绍个女人,叶秋,也可以称之为我的二妈,她是在我5岁的时候正式进的家门,在那以前,我都管她叫叶阿姨,所以说我妈奇葩啊,这叶阿姨是我妈最好的朋友,不过一晃就成了我二妈了,因为她有了我的双胞胎弟弟,齐翎羽,齐翎凡。
第 2 章
要说孩子都有了,女干情都做实了,这俩女人肯定得掰吧,没有,非但没有还越来越好了,注意是越来越好,好到吃一起,住一起,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就连二妈还是我妈硬逼着我叫的,我还记得当时我和这个二妈都非常的不乐意,但在我妈的坚持下,我俩都缴械投降,谁让苏轻乔女士能作呢,还记得当时我妈小人得志的不成样子,还有我爸脸上的必须称之为想死的表情。
可笑当时我妈拿来匡我的理由是她说:“我跟你叶阿姨是好朋友啊,所以我们不想分开,就效仿娥皇女英,一起嫁给你爸爸啦,你看我们感情多好。齐翎西,这才是真感情那!再说,你叶阿姨做了小西的二妈以后呢就多一个人疼小西啦,小西不喜欢吗?”
“不喜欢。”可怜我当时就这么牛逼的回了我妈,想想现在真是悔不当初,因为苏轻乔女士直接给了我一巴掌。
“齐翎西,这个家哪里有说话的份,乖乖闭嘴吃饭吧你。”我妈说完就拉着我二妈大摇大摆地走了。
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么重要的人生哲理我以前怎么就没明白呢,果然当初年少轻狂,现在想想仰天长叹悔不当初。就这么个畸形到不行的奇葩家庭在撑了5年之后终于回归正常了,因为我妈死了。
从那以后,齐家就变天了,我不再叫叶秋二妈而改叫阿姨,至于其他的都含含糊糊的让人记不清楚,我唯一清楚的就是味道变了,和以前不一样了。
跳下火车真的踩到了边境的土地的那一刻我不得不感叹这感觉真是太棒了,空气里满满的都是自由的味道,这里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的背景也没有人会在我背后给我一刀。
“awesome,awesome,awesome……”像疯了一样在大街上一边跑一边喊,我是真的高兴!
不过如果此刻我身上已经没有伤了的话,如果可以肚子不饿的话,如果可以不冷的话,如果路人不要用这么嫌弃我的眼神的话,那生活就更美好了。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像我这么个志向远大能屈能伸的有为向上好青年是不会纠结那么多的,所以我首先要先去给自己弄点吃的。再次摸遍身上所有的口袋还是发现一毛都没有,林略这穷鬼,亏我还一直以为他是个有钱人的。想到这个就觉得不爽,看来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尽快补充点能量,不然说不定真的要要去卖身了。
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就谈不上什么教养啊什么风度的,小命最重要了,而我是个有实际行动的人所以很快就盯上了一个16,7岁的少年,长得瘦瘦弱弱的,看上去武力值挺低,倒是穿的还凑合,重中之重的是我刚刚看到他掏钱包了,里面红红火火的钞票瞬间闪瞎我了的狗眼。
我偷偷尾随了他一路,刚准备动手,天公就不作美了,变故、意外神马的就这么不巧的降临到了我头上。
就跟美国大片似的,不知道从哪里呼啦啦窜出一伙人把我们两个团团围住,好些个是从旁边围墙上跳下的,我仔细观察了下这围墙真心不矮啊,你们这么直接跳都不带疼的么?
其实各位跳墙的都痛得想在地上打滚了,不过都在强忍而已!
这年头,黑社会也不好混。
我可是难得做次坏事诶就被这样抓现行了,他们不会是便衣民警吧,抓个小偷这么大场面?
我这也太背了吧,看这情况明显人家有后台,我怎么就这么傻这么天真跳进别人挖好的陷阱里。对方人手这么多我又不是奥特曼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要是一起上的话我绝壁撑不过3秒就被放倒啊,连想跑路都很难啊。
“小疯子,终于被老子逮到你了落单了吧,今天老子就废了你替我大哥报仇,兄弟们,上啊,把人做了。谁先把这小子弄死的我给他100万。”开口说话的是为首的刀疤脸,果然天无绝人之路,100万啊!
我拉了拉身上这件破衣裳,万分狗腿地往前跨了一大步,然后开口:“这位大哥,虽然我们不曾相识,但相逢即是缘分,如果我帮你做了这小子,钱能给我不?”这就真不能怪我,虽然此刻的行为略有可耻的嫌疑
但我从来也没说过自己是品德高尚高尚的人,聪明人管这叫审时度势!
有一个成语叫万箭穿心,我想不用别人给我解释,他们用眼神已经让我懂了。
“呸,你小子想拖时间死吧,够衷心的啊,少做梦了,老子没这么蠢会上你的当,妈的,先把这狗东西剁了。”这位大哥明显警匪片看多了,我不是那种人啊!
这帮子狗腿也太没性格了,人大哥话音未落呢就呼啦全对我动手了。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飞来横祸?话说跟我有半毛钱关系啊就打我,还有,这位大哥,你这次真错了,我是真心想帮忙的。
不过他说的这几句话倒是提醒我了,身后这小子八成有后台,那就是说还有一线希望的。但是我总觉得自己忘了件很重要的事,什么呢?我一下子有点想不起来了,好吧,但愿还能撑到这小子的救兵前来护驾吧。
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就会比较飘渺,这帮家伙下手太特么阴,招招都是要致我于死地的。我险险地避开来人的扫堂腿,反手一拳打在他的心口上,干净利落,这是我一贯的作风,一出手就废了他的行动力。不过这小子可得好好感谢感谢齐翎羽,如果不是他的话我这招下去那兄弟明天就不用吃早饭了。
飞快截住直逼我面门的的拳风,一把拉过狠狠用膝盖顶在他的关节处,此刻我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拖延时间,就不知道这遥遥无期的救兵能不能及时赶到了,不然恐怕今天我小命都得交代在这儿。
瞥了一眼那个罪魁祸首,我知道这帮家伙是有两下子的,不知道他死了没?
我勒个擦,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次我算是真走眼了,这小子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动起手来一点不含糊,不知道他从哪里摸出来的一把短刀贴在手心,刀刀往人要害上戳,惊得我一身冷汗。
要是这帮子缺心眼儿的玩意没有及时出现了,如果我刚刚真的动手的话以这小子的身手以及我半残的身体,还真说不准鹿死谁手呢。
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险险躲过一拳,我到底在干嘛啊?
第 3 章
一边跟人动手一边想这些有的没的,纯属找死呢吧。就我一愣神的功夫被人胸口上踢了一脚,而且还正中靶心,能感觉到伤口毫不犹豫地就裂开了,勉强支撑着踢开一个人,我这个号称在军区里横着走的齐大少在一阵剧痛之后,超没面子地两眼一翻,昏过去了。
别了,我的花样青春。
朦胧中我觉得眼前跟走马观花似的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一些场景,然后感觉到有人在跟我说话,但又听不清楚到底说了什么,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呼啦啦围着一大圈人,都自顾自地聊着什么。
看我醒了过来,自然有人开口问我,只是语气不怎么和善罢了:“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弟弟?什么目的?快说。”
眼前的男人只让我想到了煞气二字,绝非良善之辈,不过仔细一看倒是和我的打劫未遂的少年有几分相像,再听他的这么一说自然就坐实了我的想法,哦,那么他们就是兄弟咯。
我死定了!
不过秉承着做人就应该天生要有良好的心态,我清了清嗓子:“我说,各位大哥行行好,能不能,让我吃个饭先?”不怪我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我实在是太饿了,都好几天没好好吃东西了。
瞬间我就感到了所有人脸上都有不同程度地扭曲,不过他们还是很人性化地给我弄了点吃的,虽然味道不咋地但是我也没怎么客气,暂时把本公子所有的气质涵养统统抛之脑之后开始狂吃,用什么狼吞虎咽来形容我的那就不用说了肯定是熟人,太客气了。
“喂喂喂,又没人跟你抢,你至于么?吃得这么,要死要活的。”也不知道开口的是谁,反正挺陌生的一声音,我没搭理继续吃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等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干掉了才施施然抬起头来看刚刚说话的是谁。
真是妖孽啊,一句话形容的话:此女只因天上有啊,人间哪能有几何?好惊悚地一个大美人,绕是我也不由得愣神了。抬手一抹嘴边地残渣,笑得氵壬荡的问:“姑娘,芳龄几许啊?可否婚配?”
“啪。”我被美人抽了一大耳光子。
“我漕你个没眼力见儿的王八羔子哪只狗眼瞧见你老子我是女的啊!我是爷们啊纯爷们啊!你懂不懂?放手,你们今儿谁都别拦我,老子要砍死他!”江匀是个要干净的男人,能出手救眼前这个邋遢鬼已经算是降低了他的底线,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没眼力见到把自己当成女人调戏了一把,瞬间暴走。
男的?晦气!
估计这小子是真被我气疯了,也不顾我身上都是伤就冲上来想揍我,他们几个大男人拉得脸都变形了还是让这小子踹了我一脚。
这气势,只能用磅礴来形容!
懒得理他们,我随手拉了个人的袖子问:“厕所在哪?”得到答案后飞奔而去,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顺便在厕所里准备了一下等下要发言的稿子。
依我现在的处境,如果能留在这群人里会是最好的选择,不说我身上地伤还没好,我已经跟那个我想打劫的小王蛋扯上了关系。估计现在我要是出去乱窜,很快就会横死街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