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熙。”
“哦。你要去哪儿?我们要去淞市找我妈妈,我难得去看爸爸,只留下妈妈一个人在家,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
“明熙?你说呢?哥哥他,把那些可怜的人都赶走了,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了。”
明熙掀起眼帘看了冉乐一眼,眼中满是讽刺:“那又怎么样?你养得起他们吗?你哥养着你是情分,你呢?”
冉乐一哽,看着明熙黑漆漆的、包含不屑的眼睛,忽然想要颤抖。
“吃吧。”明熙继续喂食沈忱的动作,不再搭理冉乐。沈忱满意地哼了哼,吃饱了就将脑袋搭在明熙的腿上,惬意地耷拉着眼睛。明熙则默念口诀,每时每刻都不放松对自己的锻造。
冉平后来失望地回来了,应该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半夜时分,明熙借口出去找吃的,拐了几圈进了一间废弃民居。沈忱好奇地看着明熙关门上锁,再看到那双黑乎乎的手抱起自己——他一点都不嫌弃,明熙主动抱他就足以让他将不长的尾巴翘上天了。
下一瞬,一人一豹就进了幻境之中。
这个下品仙器说是好听,其实是很鸡肋的存在。只能防御不能进攻,相传是当年一位炼器宗主闲暇之余,为了给子孙一个利于修炼、灵气充足的地方,专门炼造出来的。
仙器里面自成一个小世界,时间近乎禁止,灵气是当时外界的三倍不止。后来外界灵气枯竭,以外界灵气为基准的仙器幻境也随之削弱。到现在,已经算是垂朽之地了。
明熙没拥有过也不觉得遗憾,现在他只想好好洗一个澡。他飞快地脱掉衣服,在沈忱惊讶的眼神中跳进了湖里。
毕竟是仙器,明熙也不担心湖泊没有自净能力。
身上的污垢已经发硬,紧紧地巴着皮肤,明熙皱着眉将浸了水,有些发软的污垢一点一点抠出来,再用力地搓揉。他卖力于清理自身的巨大工程中,也没有看到,岸边趴着的沈忱,眼神一点点火热起来。
沈忱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场魔术,别问他怎么知道魔术这个词的,他也不太清楚。他觉得他的熙从一堆黑乎乎的东西里,被白白地剥出来,实在是好看。比之前更好看了。
特别是脸,洗得白白的脸上,眉心位置那朵花瓣显得更加的鲜翠欲滴,艳丽无比。而明熙本来就是俊朗张扬的外貌,如此相和,更加惑人心神。
于是他目不转睛地,一直盯着明熙看。他还是第一次看到熙光光的样子呢。可惜只看得到上面。
明熙的清洗工作好不容易完成得差不多了,这才靠着岸歇口气。抬眼一看,就看到沈忱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你也要洗吗?”
沈忱虽然本能地会游泳,可是他不喜欢碰水,可是如果现在洗的话——就能跟熙白白的身体接触了——
“噗咚!”沈忱朝着明熙的方向就跳了下去,砸出一大片水花,将明熙的头发都浇湿了。
明熙擦了擦脸,看着紧紧地巴着自己的腰的小豹子,骂也骂不出来,笑也笑不出来,只能叹了一口气,任命地帮沈忱洗起澡来。
沈忱大了不少,毛发也浓密了些,毛毛茸茸地摸起来舒服极了。没有沐浴露,明熙就知道细心地将沈忱因为脏污打结的毛发打开,一缕缕地捋顺。
沈忱舒服地蹭着明熙的胸口,口里还呼出热乎乎的气。
胸口的瘙痒让明熙有点想笑,他推开了胸前的头颅,挑着眉不满说:“小忱,不要老是蹭——”明熙的身体一僵,下一秒将沈忱pia飞。
“你这色——豹子!”明熙的脸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红扑扑的。他本来就是血气方刚的青年男人,最多就动用右手兄弟纾解欲望。偏他又是一个外表张扬无惧、内心却是纯情小白兔的性子,私底下劳烦右手兄弟的次数也不多。
这下,忽然被沈忱咬了一口,又用粗糙的舌头舔了好几口胸前的凸起,顿时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炸毛了。
第十章
沈忱扑腾几下在水里稳住,无辜地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瞅着明熙。
“熙,你怎么啦?”
想起沈灵说,沈忱现在就是小孩儿的智商水平,明熙扶额,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以后,不能随便咬我知道吗?乖孩子是不能这样的。”明熙希望能给沈孩子灌输正确的知识。
沈忱摇头。他喜欢明熙,就是喜欢在他身上留下自己味道。
嘿,说好话倒是不听了?明熙眉毛一竖:“听不听话?!”
沈忱一下子就焉了,讷讷地点头。
看沈忱那个样子,明熙又想自己会不会太严厉了。没办法,他根本就没有带过小孩儿啊。不过他到底知道“打一棍子给一甜枣儿“这句话,见沈忱应了,就虎着脸说:“过来。”
沈忱老实地游过来。
“以后要听话知道吗?”明熙继续揉搓沈忱替他清理。
“可是,喜欢熙。”
“喜欢熙,要亲亲。
“熙不喜欢我吗?”
“不让亲亲。”
明熙一愣,听着脑海里奶声奶气的、带着委屈的声音,又看着沈忱耷拉着的眼睛,他烦躁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
“好吧,亲亲可以,不过只能亲这里。”明熙妥协了,指了指自己的脸颊,还怕沈忱不懂,将自己的嘴唇贴在沈忱湿哒哒的毛脸上,轻轻地印了一下。
“就这样知道吗?不能咬,你要是咬了,看我不揍你!”
明熙的危险毫无作用,沈忱在明熙亲自己脸的时候就呆住了,反应过来后,赶忙凑上前,微微伸着舌头,往明熙脸上哈巴了一脸口水。
小豹子满意了,开心了,收了利爪的前肢亲昵地搭在明熙的脖子,亲亲热热地扭动自己的小蛮腰,浑身都透着嘚瑟的二缺气息。
无奈地使劲儿搂住怀里的小豹子,明熙假斥:“别乱动,重死了,快点洗完上岸了……”
舒舒服服地洗完澡,明熙换了一身衣服后,又把脏衣服给洗了,随随便便地晾在枝桠上。
坐在草地上的时候,明熙忽然有些发愁。他自己倒是可以修炼,可是——沈忱这么一团,懂修炼吗?
将沈忱的两只前爪举起来,让他保持站立的姿势,明熙问:“沈小忱,你每天,是怎么修炼的啊?”
沈忱懵懂地眨眨眼睛:“修炼是什么?”
“就像我今天那样的?”
“会臭臭的那样吗?”
……
问了一圈,明熙首先败下阵来。看来这个小东西连自己的实力都没有想法。难不成还是,不用练就能晋升?
魔尊这种生物,果然不是他这等凡人所能看懂的。
明熙也不急,沈灵说过,现在的沈忱就是一哥小孩子,小孩子是会长大的。虽然对以前的记忆没印象了,该有的常识本能还是会逐渐从灵魂里觉醒的。
休息够了,明熙看还有时间,就兴致勃发地检查起储物戒指里的东西来。
首先是各种修炼功法。之前明熙就已经大致看过了,可惜的是,除了《平燃术》,一本初级的阵法符咒全释以及一本厚重的《百草鉴》,其他的他都动不了。
那些高深的功法外表覆着一层光晕,在戒指内悬空而立,明熙的神识只微微靠近就被灼退回来。不过神识并没有受伤,想来想去只可能是自己的实力太菜,还够不到更上层的功法。
明熙开始还有点气馁,后来又想:修仙之事本来就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横竖东西就在他的手里,跑也跑不掉。等自己的修为上去了,一切就能迎刃而解了。
其次就是那些丹药。丹药倒是没有拒绝明熙的探寻,明熙心念一动,就把所有的丹药一股脑地取了出来,堆在草地上一一辨识起来,省得到时候要用还两眼一抹黑。
亏得程容是文物历史系的,明熙对古文也有所涉猎,瓶瓶罐罐上的字虽然笔画走势略有差异,细细辨认还是认得出来的。
两百七十三瓶丹药,明熙花了一个多小时辨认规整完毕,这时候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早上六点了。
一晚没睡,明熙乌尔一点都不觉得疲惫,鼻间还萦绕着丹药的清香。伸了个懒腰,明熙拍了拍沈忱的背部。“走吧,该出去了。”
回到加油站,果然见冉平略有些急躁地咬着烟,见明熙飞奔进来,这才松了一口气。等到明熙走到近处,他才发现,洗干净了的青年,长得实在是俊朗,肤色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红,眉眼张扬倨傲。眉心一点似乎是胎记的红,显得糜丽。他看着自己的妹子脸色微红,双眼躲闪又专注的样子,忽然有点明白了。
“冉乐,走吧。”
“哦,哦哦。”
沈忱对着远去的冉乐龇了龇牙。
“熙,她看你。”
“哦。”
“熙,她看你!”
“哦。”
“熙……”
“……”
沈忱的声音委屈起来。明熙这才回身,疑惑地挑眉:“怎么了?看就看,又不会少块肉。”
其实他这个人,在感情方面其实是有点迟钝的,也有点幼稚。比如对他的爷爷,他爱他爷爷,每天却只会将他气得跳脚,在嘻嘻笑笑中、无赖耍泼中表达自己的亲近。但是同时他也是忠诚的极端的。他爱的时候,可以捧上自己的所有,不爱的时候,可以不眨眼地掐断对方的咽喉。
所以,现在他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沈忱会委屈,为什么冉乐不能看自己。自己洗干净之后肯定不难看,人家小姑娘看多一眼他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回头,他继续研究路边的一株植物。那株植物长得奇特,浅绿色的小叶子呈众星拱月之态围着中心一颗红色的果子,果子颜色血红,形状与迷你苹果极像。更重要的是,明熙感觉到那果子散发出的诱人气息——勾得他体内灵力都骚动起来了。
这是好东西。明熙直觉道。那边传来冉平的催促,明熙将手放在植物根部,白光一瞬,植物所在之处只剩下一个小坑。明熙将它移植到幻境内,想着有时间拿出那本《百草鉴》来研究研究。
汽车前脚刚走,后脚加油站就来了两个人。两人走的步履不快,身体却飞速移动,很快就来到加油站口。
女人头发披肩,三十左右的模样,有种脱尘的美丽。此时眉毛微微拧着,柔声却焦急说:“你明明说就在这里的,怎么不见了?”
她身边一个有点胖的少女也是不解,鼻子到处嗅嗅,最后身体一转,化成一只粉红色的、似猪又似狗的小东西。这是一种低级灵兽,叫做映宝猪,对天灵地宝嗅觉灵敏。因此即使它们攻击力防御力为零,还是很受修仙者的青睐的。
在灵气枯竭,天灵地宝难寻的现在,更是难得。
嗅了嗅,映宝猪凸出的黑鼻子停在了刚刚明熙采的那株植物留下的坑上。下一秒,映宝猪又化为人形。
“主人,就是这里没错的,不过已经被采摘了。”
“什么?现在不过日出过一刻,日出之时你就感应到它的出土,还有一刻炽霄果就会化为熔岩沉入地底,难道还会被人抢先了?”
女人满脸愤怒,却因为美貌,就是愤怒也是好看。
“主人,对不起。”映宝猪低下头。
女人叹了口气,摆摆手:“机缘的事情也不能强求,不是你的错。我们回去吧,他们应该在准备上路了。你先变回原形吧,不要待会半路支撑不住。”
“是。”
那边,冉平眉毛直跳,看着外头的人群,听着耳边自己妹妹的哭泣,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暴出青筋来。
刚刚他们忽然被一群人拦了下来。那帮人神情惶惶,一见到他们的车就双眼放光,也不怕被车子撞到,齐齐地涌了上来——拍打着,喊叫着要上车。
再加上冉乐的恳求——
冉平不自觉地看向明熙:“你,觉得呢?”
“如果你狠得下心,就直接开过去,如果不——”明熙耸耸肩。毕竟这车不是他的,要是他,他是不会停车的。
冉乐被明熙的话吓得都忘了哭,直愣愣地看着他,心里那刚萌芽的少女情怀就那么被残忍掐灭了。
那么冷漠,那么心狠的男人——什么旖旎念头霎时就没了。
冉平也是手心冒汗,他又摁了好几下喇叭,可是那些人完全不理睬,再这么下去,等到丧尸来了,车子就走不了了。权衡片刻,他到底是开了门,
“快点上来吧!”
不用冉平多说,见车门开了,那些人一窝蜂地就涌了上来,车厢顿时就逼仄起来了。
“喂喂,别挤别挤!我先上来我先上!”
“臭娘们,滚一边去!”
……
明熙静静地坐着,看着眼前的社会百态,眼中波澜不动。
弱小的人在这个末世就像蝼蚁一样,随波逐流,惶惶终日。他要变强,一定要变强,一定要。
豪情从明熙的胸中喷涌而出,他对修仙的渴望又强了几分。
第十一章
经那些人所说,他们居然是昨晚经过的那个广场大楼里的避难者。他们在那里面也躲了三个多月了,从来都是很安全的。当时建设那个广场的时候,风水师说过:那是难得的好地方!他们也就将丧尸不靠近的好事都归结到风水上了。
不得不说,人们在绝望的时候,对一些迷信的东西会更加地信服。而在这些避难在广场的人眼中来说更甚。可惜的是,或者说绝望的是,他们寄身了几个月的末世乐园却在一夜之间轰然崩塌了,他们的信仰也破灭了。
“怎么会突然这样呢?真是不幸。“冉乐看着她们的惨状,听着一个老妪的哭诉,顿时就心酸了。
冉乐被冉平保护得很好,不愁吃不用担心受怕,因此性子里还保留着以前的天真善良,眼睛里的同情和安慰也是货真价实得令人感动。姑且不论冉乐这种性格在这个末世里是好是坏,此时此刻,这些逃难人面对这样的冉乐,还是很信任地开始诉说苦难了。
“大师说了,这布局是顶好的!正门口那口大鼎,更是绝妙!我们本来也不信,可你瞧,这三个月,我们这么些人,一点事儿都没有!边上的那家大超市,早就被怪物铲平了!”
“就是就是,也不知道是哪个丧尽天良的,昨天夜里竟然把大鼎给偷了!天杀的讨债鬼哟!祖宗十八代都被挖坟的短命鬼啊……让我看到我非要踢断他的命根子哟!……”
明熙坐在一边,在一众人的抢白痛骂中终于攫取了相关信息,得知了昨晚丧尸破城的原因。
他倒是有点相信。就像一定的阵法能够起着非同凡响的作用一样,不一样的建筑布局摆设,也能起着一定趋利避害的影响。
明熙在心里想了想,也就把这件不关己的事情丢到了脑后,因此在汽车经过一座石拱桥的时候,明熙看着河里露出半个头的青铜鎏金大鼎,有片刻的愣怔。
那个鼎不是一般的大,因此也吸引了车内一些人的注意。
“嘿!你们看!这是不是我们那个鼎?”
“真像,就是吧!快点停车,把它捡起来!喂司机!”
冉平冷冷一笑:“你觉得车里还有地方放吗?还有,你搬得起来吗?再有,我可不会送你们回去。”
激动的那两个男人一下子就噤声了,其他人也蔫了。
“熙,那个鼎,好东西。”沈忱突然抬起头,对着车后动了动鼻子。
“好东西,熙要收起来。”
明熙有些吃惊,不过还是听从沈忱的建议,在冉平奇怪的视线中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