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灵无奈,只好埋头抄写东西,抄完之后,离晚饭的时间还早,他没有理由继续蹭晚饭,于是恭恭敬敬地起身告辞。
他抽空去了军部,看看有什么活儿。他目前在军需处供职,是个闲差,没有什么风险。他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刚好看见一个身材高瘦的中年男人,一脸严肃地迎面而来。
程灵下意识地两腿并拢,挺直了腰板,又忽然想到此人已经退役,目前在研究所工作,嘴里那句“秦长官”又咽了回去,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位秦长官名秦鹰,身材板正,神情严肃,他对程灵点了点头,错身离开。
程灵愣愣的,找到旁边的同事,问他来干什么。
同事简略地回答:“要钱、要东西、要人。”
秦鹰独自办了一个生物研究所,投资人是军部,研究成果却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即使如此,耗费的人财物却非常巨大,也不知李深怎么就那么大方,对秦鹰是一掷千金,有求必应。但是这一次,秦鹰脸色不善,显然是没有得到满足。
同事悄声说:“他想要几个人,上面一直没答应他,刚才跟这儿发了好大一通火。”
程灵有些不解:“干嘛不给,我还以为多大的事呢。”
同事悄声说:“上次给他了几个病人,后来死了一个。不是正常的死,听说他把病人的血抽干,全换成了马血,那人在床上抽了一上午,断气了,死的哪叫一个惨啊,眼珠子都是被自己抠出来的。”
程灵听得鸡皮疙瘩全起来了,蹙眉道:“恐怖电影看多了吧,哪有这种事。”那同事其实也是道听途说,又添油加醋了一番,见程灵不信,他也不解释,故作高深地笑笑。
秦鹰出了军部大楼,搭乘一个通讯员的三轮摩托到了医院。他在医院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但是却几乎很少出现在医院的人员名单中。他既不做手术,也不坐门诊,在医院挂职的唯一目的就是,让别人都认为他的确就是一名医生。
秦鹰的办公室非常隐蔽,位于人迹罕至的三楼储藏室附近。他为人很低调,在旁人眼里,他就是一个落魄、人际关系糟糕的外科医生。
他是侦察兵出身,走路的声音很轻,一般人根本察觉不到,因此当他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就看见了一个很漂亮的男孩正端着他的抽屉往地上放。
两人都愣住了,小男孩是惊恐和害怕,秦鹰则是有点困惑,任何人忽然见到这么好看的少年,第一反应大概都会很迷惑。
秦鹰很快镇定下来,他反手关上了门,语气温和地说:“你在找什么?”
小男孩把抽屉放回原位,两手放到背后,一点一点地挪动步子。秦鹰拦住了他的去路,又加重了语气说:“你在找什么!”
“钱。”男孩脸色红红地说完,趁他不备,用背后的尾巴卷住旁边的暖气管道,凌空越过,飞快逃走了。
他跑下楼,找到了林铁衣,林铁衣正在扫地,见他过来,皱眉道:“别把地面踩脏。”无心不听他的,闪身躲进了储藏室里,大口大口地喘息。他其实是去找激光刀的,被人抓住,随口说是偷钱。但偷钱也不是小事,无心很担心这件事情会牵连林铁衣。他虽然不懂事,也知道林铁衣在医院里很受打压和排挤,因此不想给他添麻烦。
幸好一直到下班,都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他们俩晚上去无忧家吃饭。
自从陆万劫离开之后,无忧就再也不肯认认真真地做饭,早上吃冰激凌,中午吃牛奶泡饼干,晚饭吃炸糖糕。他的菜单太随性,旁人不肯跟着受苦,无忧就从柜子里拿几桶泡面递给两人,说你们随意泡着吃吧,冰箱里还有肉和面条。
无忧平时要去学校工作,林铁衣和无心也不好抱怨什么,随便吃了一点泡面,起身告辞。回到自己家里后,两人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林铁衣是真的很累,无心是骨头懒。
无心在自己的小床上躺了一会儿,说:“你饿不饿,咱家好像还有牛肉罐头。”
林铁衣累的骨头散架,肚子里也饿得咕咕乱叫,随口说:“去拿一罐。”说完这话,又闭上眼睛睡觉,但是衣服没脱,澡也没洗,他总觉得浑身不舒服,过了一会儿,闻到一股很香的肉粥味道。
林铁衣被美食驱使,终于坐直了身体,起身出去,看见无心正蹲在客厅的地板上,手下是一个小酒精灯,灯上架了一个搪瓷茶杯,里面翻滚着食物,还冒着热气。
林铁衣走过去,凑上去一看,见里面是酱红色的稀粥之类,面相不是很好,但闻起来倒是很香。无心高兴地说:“这是燕麦粥,里面掺了牛肉罐头、皮蛋,还有香菜。”他收了火,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用勺子舀了一点,伸出舌尖尝了尝,闭着眼睛点头,连声说好吃。却把勺子递给了林铁衣。
林铁衣尝了一口,也觉得很好吃,又把勺子推给了无心,无心接过勺子,脸颊却红了,含糊道:“我再去拿一个勺子吧。”
无心起身去找东西,林铁衣仰靠在椅背上,静静地欣赏无心的背影。无心是一个很顶尖的美人,这种美简直可以让人忽略了他的性别。
林铁衣一度很不喜欢他,因为总觉得他的眉眼像极了美貌放荡的妻子,身段又与那个风流俊美的情夫神似。
和无心接触久了,那些过去的耻辱和龌龊,似乎都已经是前尘往事。无心就是无心,和别人没有关系,他本来就该是这样,漂亮而纯洁着。
无心找来勺子递给他,林铁衣没有接,含笑问:“你怎么总是不叫我。”
无心不语,红着脸把勺子放到他面前的桌子上。
“ 我叫林铁衣。”林铁衣很认真地说:“你可以叫我名字,不要总是你啊你的。”
无心挑眉看了他一眼,放下手里的勺子和杯子,踩着拖鞋悄悄地回卧室了。
他一向寡言,在林铁衣面前又很容易脸红,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但是心里自有一个世界和许多风景。
林铁衣觉得他很难和无心沟通,也永远看不到无心内心世界的繁华和精彩,但是只在门口转转,偶尔看上一眼,也挺好的。
第四十七章:不识人
北方某X城内,凌晨四点多,街道上缓缓移动着巨型的蟑螂、蚯蚓等爬行动物。这里是被核污染的重灾区,几乎所有的生物都受到了强烈的放射线伤害,或者变异,或者死亡。
一架架直升机在天空中盘旋,市中心的广场上,站着黑压压的人类,他们个个瘦弱不堪、满脸沧桑,幸好还维持着人类的相貌和体型。那些变异非常严重的,已经被救援队放弃了。
这些人翘首等待着救援机的降落,旁边几十个身穿迷彩服的军人冷静地维持着秩序。
陆万劫站在飞机的悬梯旁边,面容严肃,双眼布满血丝,他和他的属下已经连续工作了三天,但是这里仍然有近千名灾民滞留,飞机有限,人手又不足。
一个警卫员飞快跑过来,附在陆万劫耳边说:“陆队,狙击组的人七点准时向X城投放炸弹,咱们没有时间了。”
陆万劫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现在已经快五点了,他面沉如水,说:“知道了。”又对那些神情迟疑的工作人员摆了摆手,说:“继续。”
那些人听了这话,当即专心工作,一面催促众人登记,一面用对讲机联系下一辆飞机。
军队的人在进驻核污染区之前,达成了工作协议,即先由救援组的人进入某个城市,在三天之内,将所有的存活人员聚集起来,并安全的运送出去。然后由狙击组执行轰炸任务。再之后由清理组的人员善后。
时间和步骤都是固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三天的时间根本不够救援组将一个城市里所有的存活人员聚集起来并运送出去。因为他们在进入城市之初,会遇到变异怪物的袭击、陌生的路况和环境、以及存活灾民的误解甚至袭击。
他们本身只肩负着救援的任务,所携带的也都是医疗用品,但是却承担着先锋部队开山铺路的责任,因此在行动中举步维艰。
半个小时之后,警卫员跑过来,这回他不敢再说话了,只把手里的对讲机递给他。陆万劫拿起对讲机,听见里面传来暴躁的吼声:“陆队,你搞什么鬼!我这边弹药都填好了,你怎么还没走,找死吗?”
陆万劫平静地说:“程队,X城的存活人数较多,我请求延长救援时间。”
“又要延长时间!那之前指定的作战计划有屁用!”程队长在那边吼着:“李将军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三个月!三个月!现在已经过去三周了,我们连十分之一的土地还没有清理!我问你,到时候完不成任务,你有什么脸去见李将军!”
陆万劫微微皱眉,将话筒拿远了一些。
程队长四十多岁,是李深的死忠,部队里高级将领中,大部分都把李深当做神一样膜拜,开口闭口都是李将军如何。陆万劫是所有高级将领中唯一年轻的,也是唯一一个对李深不甚感冒的人。
陆万劫冷静地说:“程队,我旁边还有四千多的无辜百姓,我没有办法丢开他们不管。我相信你也不会忍心往这些人的头上扔炸弹。”
话筒里沉默了一会儿,传来丝丝的电流声。
“我可以。”程队长的声音很低,像是一声叹息,继而平静地说:“陆上校,我提醒你,你是一名军人。你应该知道,军令和人命相比,哪个更重要?”
陆万劫微微抬眼,目光掠过昏黄灯光下,黑压压的男男女女,用轻而坚定的声音说:“人命更重要。我是军人,但我也是一个人。要是你执意执行命令,就把我们这些人也一起炸死吧。”
他说完这些话,就挂断了对讲机。
他的那番话很轻,但是周围那些属下们都听见了。那句“把我们这些人也一起炸死吧。”说完之后,工作人员一起抬头,看向了陆万劫,继而都微微笑了一下。
他们在安全区里,也有妻儿父母,因此非常惜命。但即使如此,也不会不顾作为一个人的体面和尊严。
程队长气得摔掉了对讲机,连声骂了几个他妈的。旁边的警卫员站的远远的,待他冷静过后,才凑上来问:“程队,计划不变吗?”
警卫员身后,站着五六个轰炸机驾驶员,他们也神情紧张地望着程队长。
程队长此人忠诚有余,智谋不足,大是大非面前很没有主见,他挠了挠头,冲警卫员吼道:“陆万劫他妈的小瘪三不肯撤退,老子有什么办法!”
他这番话说完,警卫员连同后面的驾驶员同时舒了一口气,其中一个年轻的驾驶员走上一步,大着胆子说道:“其实李将军制定的三个月期限,本来就不近人情……”
话音未落,程队长跳起来甩了那人一耳光,伸出食指骂道:“凭你也敢说李将军的不是,你算什么东西!”
其他人当即垂首,纵是心里有意见,也不再说出来了。
程队长打骂完毕,依旧毫无头绪,于是用军用通讯联系到李将军,将这边的情况哭诉一番,请求李将军裁夺。
李深坐在自家书房里,耐心听完属下的哭诉,脸色十分难看。他自己的亲随,越老越是没用,竟耍起了打小报告的伎俩,而那些年轻又勇猛聪明的后辈,偏偏又不能为自己所用。
李深把程队长臭骂了一顿,叫他随即应变,不用时刻遵照作战计划。程队领会能力差,依旧哭泣道:“陆万劫不肯撤退,我到底怎么办啊”
李深恨不能越过电话线把他抓过来,一枪毙了。深吸了一口气,他怒道:“陆万劫带领的一批军人,都是我的精锐部队,你难道真要炸死他们!”
程队长这才诺诺地说知道了,挂断了电话。
李深把话筒放下,闭着眼睛试图压制内心的狂躁。他年轻的时候脾气很火爆,家族里除了上过战场的老太爷,其他人都降不住他。老太爷杀人无数,脾气乖戾,却很宠李深,说李深像极了年轻时候的他,若是生在乱世,必然也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活阎王。
后来他进入军界,要和高层政要打交道,为免自己暴露出狂躁的一面,于是修身养性,他咨询过很多心理医生,还吃过一些药,还去印度学习瑜伽。后来得某位台湾大师的教导,习得了冥想术,这才略微有些收敛。
李深仰靠在沙发上,闭眼冥想,一刻钟之后,他心平气和地张开了眼睛,坐直了身体,心里还是微微有一丝波澜,于是抓起桌子上的电话,往地板上狠狠一摔,还用皮鞋踩上去,碾的粉碎。这时心里才体会到无欲无求的平静和欢喜。
他随手翻开了台历,今天是他的生日,也是程灵来授课的日子。
而这一天早晨,程灵照例在家里睡懒觉,外面叮叮梆梆地响起脚步声,像是有客人来了。过了一会儿,程蒙推开儿子的房门,柔声喊道:“灵灵,快看谁来了。”
程灵把身体埋在棉被里,并不搭理任何人。
停了一会儿,程蒙用非常尴尬的声音说:“灵灵,这是小雯啊,你小时候最喜欢和她玩了,今天她专门来看你的。”
程灵烦躁地翻了个身,抓起枕头朝门口扔过去,吼道:“滚出去。”
他的起床气非常大,发作起来六亲不认。连程蒙也不好跟他争锋相对。
于是这位专程来看望程灵的姑娘连茶也没喝,就匆匆告辞了,只留下程蒙沉着脸在沙发上生气。
一个小时后,程蒙的怒气积蓄到满值,而程灵也刚好悠悠然地起床,他挠着肚皮懒洋洋出来,走到门口被自己的枕头绊了一下,嘿嘿一笑,自语道:“谁偷我的枕头了!”
程蒙顶着怒火走上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痛骂。从他幼儿园逃学说到在军队里不思进取行为不端,桩桩件件都讲的很分明,总结起来就是你这个废物,老子没你这个儿子。
程灵瞪大眼睛望着父亲,整个人都懵了,最后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他觉得非常委屈:我做错什么了,一早上醒来就被你臭骂一顿,你还是不是我爸爸!?
程灵抹了抹眼睛,咬着嘴唇去洗手间洗脸刷牙尿尿,回到房间里套上衬衫和牛仔裤,带上钱包就出去了,走之前看都不看程蒙一眼。
他一个人在外面闲逛,太阳十分毒辣。他本来还想在家里玩到上午十点,然后去李深家教课。现在只好在外面散步。
他走走停停,最后到了李深家里,离授课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现在上去的话,免不了要面对冷酷可怕的李深,但是毕竟李家有空调和汽水,比在外面晒太阳好多了。
程灵去了李深家里,警卫员告诉他李小姐今天去医院复诊,不用授课了。程灵挨挨蹭蹭地坐在沙发上,后背正对着空调,顺手从盘子里拿起一瓶汽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说:“哦,那她什么时候回来?”
警卫员皱眉,知道程灵就是个小少爷的脾气,所以也不跟他客气,说道:“这是给李将军预备的,你怎么顺手就拿起来了,你要喝,自己去冰箱拿嘛。”
程灵低头扒拉茶盘,想从里面找点糖果。旁边的警卫员笑了,说道:“今天你来得很是时候,李将军今天起得晚,正在餐厅吃饭呢,你过去还能混点吃的。”
程灵听说李将军也在,就有些犹豫,说道:“要不我去厨房吃吧。”
警卫员笑:“你怕他做什么?他对别人凶,对你还可挺好的。”
程灵不听这个,警卫员又说:“今天是李将军生日,厨房给他做了一大堆好吃的,你不过去敬个酒吗?”
程灵一听是李将军的生日,自己没道理不过去恭贺一声,何况还有一大桌子的食物呢。
李深独自坐在长方形餐桌前,左手拿着玻璃酒杯,右手握着红酒的瓶身,他这个喝红酒的态度很不专业,有焚琴煮鹤之嫌,不过他素来肆意妄为,也没人敢说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