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的时候对方身上有股雪茄的味道,元轩也喜欢抽烟,但元轩身上的味道很淡,跟他人一样清冷,不像眼前这人,只会让人生出厌恶,让人想要作呕。
想到元轩,便想到吕清,他眼中闪过一丝恨意,溺水的恐惧让这种恨意又升了一个层面。恐惧让人生出无穷的力量,也让人坚韧,老天让他活下来,必然有理由,他既然从地狱中走来,势必要报复。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那种入骨般寒冷的滋味,那种被扼住喉咙无法呼吸,生生死去的感觉,让他这一生都不能忘记。
“Rush,你中风的父亲再也护不了你了。”墨镜男在他耳边低声说话,像是魔鬼,简达随打了个哆嗦,他哪里来的父亲?自小在大山深处长大,除了养护他的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声音的姆妈,他根本没有父母,他也曾经询问过村里的人,那些人说他是有一天外来人抱给姆妈的,留下了一大笔钱,就走了。
所以自小简达随就是孤儿,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姆妈,其他什么都没有了。
似乎眼前这人的战栗取悦了墨镜男,他把铐住简达随的手仁慈的解开了一下,扯着简达随的上半身让他看墙壁中间镶着的镜子,“看看你的样子吧我高贵的少爷,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你现在连一只鸭都不如!”
简达随看到镜中的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那个人,镜子中的那个人和他竟然有八分相像!
第3章:始黑化
如果不是遇见这人,自己醒来照镜子,简达随一定会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雕题岛上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
噩梦醒来,他还是可以继续在他的舞台,唱歌,台下永远有个忠实的观众,曾经很温柔,给他写过歌,谱过曲。
但事实是,他醒来了,仍然活在一场噩梦中,身边这人是个神经质,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或许可以说他只知道现在这具壳子的中文名叫阮疏,只有母亲会这么叫他,其他人会称他为Rush少爷,现在看来家族财产被夺走了,陷入了一场豪门争夺阴谋中。
除此之外呢,一无所知。
简达随闭上眼睛,睫毛颤抖,像蝴蝶一样扑闪,墨镜男以为他是不想看到自己如今的样子,开心极了,哈哈哈的笑出来。
疯子,简达随心中骂道。
“等我艾弗里接管了整个家族的事务,把你弄成我的禁脔,只能在床上活着,伺候我。”墨镜男的舌头在简达随的脖子附近游荡,简达随觉得他像是一条眼镜蛇,冰凉滑腻,让人恶心,“想到一向清高傲慢,有着洛克家族高贵血统的少爷在我身下,我现在可是兴奋的很呢。”
“滚,你这个恶棍!”简达随忍无可忍,使劲挣扎,手腕仿佛伤口裂了,撕心裂肺的痛,阮疏忍住疼痛,低头一看,发现是手腕上有伤口。
这位少爷还爱自残?
简达随皱眉,艾弗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手腕的伤口,不止一道,粉嫩的肉翻出来,旧的伤口结痂,有些地方应该是刚去痂,看起来像月牙一样是白色的。
“你死不了的,我等你心甘情愿的爬在我床上,主动坐在我的腰上摇晃。”艾弗里低笑,“连带你那个只信奉上帝的漂亮母亲,呵呵,大哥真是有福气,可惜就是蠢了一些。她的上帝救不了她早夭的儿子,更救不了你。”艾弗里在阮疏的有着伤口的手腕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简达随没想到他这么禽兽,不防备的倒吸了一口气。
已经快要结痂的地方又开始流血,那处已经没有办法看了,各色各样的伤口,艾弗里舔了一下嘴角,把唇上沾着的鲜血舔了干净。
简达随头晕的厉害,这时候明白他肯定不是晕船晕的,而是失血过多造成的。
艾弗里把阮疏重新铐在床头,纯金打造的锁链,才能锁住像Rush这样傲慢的少爷。为了美观,这上面还镶嵌着蓝色的钻石,和一个铜色的十字架。他把钥匙放在了自己马甲的口袋中,贴平,离开了房间。
简达随等他离开了房间,听到门上落锁的声音才放下心,全身紧绷的肌肉松弛了一点,刚才艾弗里那个变态真的有些吓人,他想到那个人的眼神,一阵干呕,头发濡湿,额头是虚汗。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躺平看着屋顶,思考自己的处境。
如果没有料错,他是重生了,魂穿,穿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近乎一模一样的人的身上。
从死神的手里夺回了一条命,却遇上了一个恶魔,一个中年变态。
简达随从前懒散不工于算计,并不代表他蠢。这具身体和他的融合居然没有任何不适,让他有种久违的亲切,仿佛骨血里他们两人就有牵连,天生灵魂就有感应,那种温柔的容纳,让简达随在短时间里放下了警戒,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简达随一阵晃神,往事历历在目,他的,阮疏的,面容如此相似,光影的片段都混淆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Rush,全名Rush·Lock,中文名继承了母姓阮,音译了英文名Rush,阮疏,是洛克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母亲阮谨,是英籍华裔,一个典型的书香世家养育出的女人,长相秀美端庄,性格温柔,没有主见,父亲是尤里西斯·洛克,手段刚硬,银发绿眸。
洛克家族主营石油,机械,是工党的背后有力支持,家族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简达随理了一遍,头晕脑胀。
刚才那个艾弗里是他的叔父。这个恶棍叔父是祖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个很有野心的护士,当年看护祖父的时候设法偷走了祖父的精子,怀上叔父的时候追上门想要说法,祖父直接扔钱让护士打胎。
护士没有听话,因为已经来不及打胎了,便生下了叔父,在外流浪了十五年,护士患了绝症,便又带着叔父出现,把叔父送到了祖父面前,祖父大约是人之将死忽然心善,留下了他,护士心满意足的死了。
叔父因为其私生子的身份无法继承财产,在洛克家族就像是一个高级佣人,给洛克家族打工,获取一份优渥的薪水而已,但他不甘心只这样。
在潜伏了近二十年后,终于找到机会,给阮疏的父亲下慢性毒药,整整十年,终于在父亲六十岁这年得逞,家族力量支持他的不少,艾弗里是个优秀的演说家,哪怕别人一边用着鄙视的目光看着他,他也能一边把钱从别人的口袋里骗出来。
阮疏是个优秀的继承人,可惜他不够无耻,一个正直的人想要斗败一个无耻之徒,光明正大的方法,只会被对方的暗箭给重伤。
他是来给母亲过生日,没想到父亲和母亲已经被控制了,而他在晚上喝牛奶的时候没有注意,中了艾弗里的招儿。
为了不让阮疏大喊大叫,艾弗里用药用的很精准,即卸了阮疏的力,让他叫不出来,又给他割腕放血,这样他连起身的力量都很弱,只能晕着晕着在床上躺着。
想到这里简达随轻轻闭上了眼睛,心想好一出鸿门宴,豪门争斗的惊心动魄,让他光是看,就觉得累。他刚出狼窝,就入虎口,当务之急,就是如何从这虎口中逃脱。
他微微侧身,发现旁边也有一面镜子,这屋子里似乎四面都是镜子,艾弗里大约是想要看到他失态,阮疏从小就是贵少爷,对这个叔叔算不上是傲慢,但阮疏本身就清冷,跟艾弗里不说什么话。艾弗里永远笑脸相迎,没想到背地里出了这么一招。
简达随试着找东西捅开那个手铐,却是徒劳,金链铐的很紧,这么挣扎,除了手腕被勒得痛楚,皮开肉绽,其他都是徒劳。
但他必须想办法自救。
简达随继续翻阮疏的回忆,试图从其中找出这里自己可以信任的人,哪怕只是和艾弗里有间隙,有利益冲突,此刻都可以用上。
阮疏的母亲一直跪着她的上帝,从未多看他一眼,大约这样的家族环境轮不上这样一个女人多嘴,便卸去自己的责任。因为从小失去了胞弟,自多自责,一心一意侍奉神明,希望向上帝赎罪,免去苦难。
冷酷的父亲尤利西斯·洛克一句“洛克家族不需要多余的继承人,他只会招来苦难”,便宣告了一个新生儿的命运。
刚出生不久的双胞胎弟弟被直接送出去,任其自生自灭,出生便被宣布死亡,洛克家族只有一个继承人。神父宣布双胞胎弟弟死亡的举动,使得一向软弱无主见的母亲心如死灰。
从阮疏的记忆里看到这一段,简达随全身不可自已的颤抖。
胞弟,双胞胎弟弟……
“你母亲那早夭的儿子”
他和阮疏八分相似的面孔……
从小只有姆妈照顾他……
他是被人抱过来的,并且叮嘱要一直在山村里生活,不能外出。
如果这一切不足以说明一个事实,那么人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简达随终于明白,原来上一世自己没爹没娘,没有祖父母,什么亲人都没有的原因,是他被这个家族抛弃了,送到了大山深处自生自灭,一个比死亡稍好一点的答案。
洛克家族位于雾都,而他生活的地方是相隔万里的中国,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被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照料到大。
而和他出生只差几分钟的那个人,享受着一切。
简达随从小一切靠自己,想要努力回报的姆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临终时告诉他去“外边的世界”,他才离开了那个居住了十五年的地方。
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上一世就被剥夺。重生的这具身体,原来是那个占便宜的。
他是那个被送走的,弟弟。
前世他被人设计,算他蠢算他活该;前世他被人当成弃子扔掉,算他命不好算他倒霉。
然而既然他重生了,既然他回来了,就要拿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犯傻一次,但不能再傻第二次,从前懒于算计,被元轩护得太好,认为这世界都是好的,没有上心,结果被扮成兔子的野猪给吃了。
那只野猪的头上,还带着一朵白莲花。
简达随心中冷笑,面上不动声色。他既然重生,那么势必要活下去,才能不辜负这一番“奇遇”。
只有蠢货才会满足于墓碑上人们的赞颂,面对现实并且勇于夺取的人才能胜利。迈克尔·道布斯早就说过,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房间安静的像是坟墓,而他在深夜的墓地缓缓睁开眼睛。他是从地狱来的人,无所留恋,心中只有复仇。
你是谁?
I am Rush。
那些设计他的,害死他的,觊觎家产的,在周围虎视眈眈的,他会奋起反击,一一解决。
那种在水中痛苦挣扎,却只能等待死亡的窒息感,那种恐惧,他不想这辈子再尝试第二次。
第4章:没有神
恐惧予以人无限力量,比尊敬更甚。
天花板上那副耶稣受难图仿佛在警示着他,耶稣教导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一本《圣经》却只有寥寥数语关于朋友,最后他死在了十字架上。
my elderly brother,我将要取代你。
如果还有什么愿望,就让我来实现好了。
神的使者——灵魂歌手大赛开赛前,中国区种子选手简达随消失,有人说他嗓子毁掉了逃避比赛,还有人说简达随之前根本就是公司里捧出来的,他的所有歌曲都是有人在后面包装才出来的效果,有人说是替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元轩之前给简达随的包装一直走的男神路线,简达随的底子好,长相俊美,身高腿长,五官偏欧化,他亲自上阵言周教这个捡回来的男孩,然后把他留在身边,亲手给他打造了一个王国,简达随一步一步走的很稳,他本人也很努力,在嗓子坏掉之前,已经隐约有了华语乐坛歌神的潜力。
然而现在的一切都幻灭了。
有人直接爆出了简达随之前的经历,提出简达随并不是来自于什么贵族,根本就是一个从山村里来的土包子,披上了华美的袍子就冒充男神,根本就是土包子一个,爆料者言之凿凿,抛出一个又一个猛料,人民群众都是爱看八卦的,尤其是看这种飞上枝头变凤凰,落难的凤凰不如鸡的场面,装逼者天天有,这时候痛打落水狗也丝毫看不出来。
爆料称简达随抱大腿,潜规则,隐形上位,假唱,替唱,冒充男神,然后又说什么整容,连元轩给简达随包装之前的照片都找了出来,陈芝麻烂谷子,真真假假谁管,最后一条终于触怒了大众的底线:简达随吸毒。
这像是一滴水扔进油锅里,直接被炸了出来。
有人质疑过真假,但更多的人在爆料之后就相信那是真的,空穴来风,没有空穴怎么可能有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吕清还在轮椅上装模作样,看八卦看的很开心,Frank不愧是个好队友,当初也不枉自己和他一夜风流,对于绯闻和黑料他向来拿手,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编辑手中藏事实。Frank直接黑掉版主的号连环发,再有倾向性的引导,最后哪怕你白的跟一张纸似得,都难免沾上污点,这条上过论坛头条,无数人讨论,之后无论删还是不删,都会成为人们心中的蚊子血。
到时候元轩从悲痛中来去澄清,公司开发布会,简达随宣布死亡,他上去抹两滴鳄鱼泪,说些好话,死者为大,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人都死了,谁还会查那么清呢,只不过简达随的名声被他彻底毁掉而已。从前是个干干净净的歌手,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死的早的,满身黑料绯闻的歌手,他的代表作就是他自己,倒是对得起第一张专辑叫《黑》。
吕清把浏览痕迹全部删除,他向来好学,跟Frank学了几手,黑客算不上,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东西半球的时差意味着,阮疏被囚在床上看月亮的时候,元轩被李叔砍昏之后一夜过去,醒来之后一言不发,冷着脸赶到机场,搭乘专机去的碧海,因为离得近的城市机场已经关闭,只能到稍远一点的城市转汽车前往。
吕清醒的很早,摇着轮椅故意从客厅过去,想要和元轩打招呼,“阿轩,吃早饭了。”
元轩像是没看见他,也没听到他的话一样,直接错身过去了。
吕清本来还淡笑着的表情凝滞,等人都出去了,脸才变色,他手中抓着报纸,指甲都要把报纸掐破了,停了近三分钟,才慢慢松开手指,将报纸慢慢展平。
保姆明婶看他的冷静的展平报纸的动作和眼神吓了一跳,“清少爷,你怎么了?”
报纸和你多大仇。
吕清笑的永远很亲和,“刚才腿不小心阵痛了,这份报纸元叔叔看了吗?”
明婶皱眉,摇头叹气“少爷和老爷生气了,谁也不理谁,这不一大早,家里跟暴雪之后一样,冷的要命。”说着自己打了个战栗。
为了个土包子还跟元叔吵架?吕清心里呵呵了一下,心想没事,反正以后也不会了,元轩还是老老实实做元家的少爷也好。到时候他可以想办法取悦元叔,反正婚姻法已经修了,他想办法和元轩结婚,以后就什么都不愁了。
流离的日子他再也不想过了,快点稳定下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敌人全部除去,抓紧事业和爱情。
他不信元轩和他小时候的那十年竹马竹马的情谊,居然比不过一个乡村的土包子。
元轩只是一时新鲜,之后很快会回到豪门生活里的。
吕清想到这里又笑了,笑的很和煦,“明婶,能麻烦你煮份银耳绿豆粥吗,我想元叔喝点去火的东西比较好。”大早上的动火,肝不适应吧。
明婶一拍手掌,“哎呀,说的对,我怎么忘了这件事了,还是清少爷聪明。”
吕清眼眸中闪过一丝光,“我记得明婶的粥很香,当年的手艺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呢。”
“哎呀那都多少年的事情了,”明婶笑的眼睛都弯了,“我这就去煮,对了,清少爷,你喜欢喝什么粥,我也一并炖了?”
“和元叔的一样就好,我不挑食,麻烦您了明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