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同眠(穿越)+番外——崖城

作者:崖城  录入:06-16

“毫无所获?林老爷子,这跟我打听到的不太一样啊。”

林长海笑了:“你是说孙华吧,就连赵春平和张裕二人都毫无所获,那个驼背二百五能带回来什么!”

林长海心里记恨孙华,口气带着明显的蔑视。

原野微微一笑:“我想跟老爷子探讨的其实不是孙华的问题。”不管孙华带回来什么,只要是他想要的,早晚会拿回来。

“哦?小友想知道什么?”

“呵呵,方才我看见那个双耳瓷瓶挺不错,不知林老爷子可有出手的意愿?”

林长海一听有门,爽朗的笑起来:“小友出手果然阔绰,有什么疑问尽管提就是。”

原野也笑了笑,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说道:“这座墓确定是一千两百年前的将军墓?林老爷子这里可还有其他相关资料?”

林长海有些诧异,他原以为原野也是冲着墓葬来的,现在看起来似乎胃口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林长海思考了一下凝重说道:“不瞒小友,我这里确实还有点资料,如果小友想组织人再进去一次也没问题,但是,我想问一句:小友是为了什么而来的?”

为了什么,做这行的,大多是为财,也有些有钱人为了满足收藏癖好的,还有一种被行里排斥的是跟政府机关挂钩的公务人员,任何价值千连城的宝贝被抓住把柄就能变成国家公有,不是被陈列在门票几十元的陈列馆被所有人亵观,就是被彻底封藏不见世事,甚至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是真的落入国家机关里还是被某些人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不着分文地获取了。

原野笑了:“林老爷子放心,我不为别人,只是为圆一个跨越千年的执念而已。”

第九章:不慎中招(一)

红舞的夜晚是喧嚣的,是氵壬靡的,是金醉金迷的。这样一座天上人间的销金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绯色人类。

能来这里消费的都是社会高阶的人们,一掷千金,夜夜狂欢。

夜晚刚刚开始,舞台上只有女孩子在唱歌,歌声里都是缠绵妩媚,散发着魅惑妖冶之音。

来啊 快活啊 反正有大把时光

来啊 爱情啊 反正有大把愚妄

来啊 流浪啊 反正有大把方向

来啊 造作啊 反正有大把风光

啊~痒~

孙华一个人窝在角落的沙发里看台上的表演,随着音乐轻轻点着脚。

一个大肚子男人坐过来,笑眯眯的看着孙华,孙华皱眉问道:“什么事?”

“很无聊嘛?”男人脸泛油光,笑的满嘴大牙都露出来。

孙华坐正身体,抓了抓两把头发:“确实很无聊。”

男人一见孙华坐直之后微微驼着的背还有不加修饰的乱发,有些不太满意。

不远处跟着孙华的小弟见状,一颗心都要提起来了。

他赶紧走过去:“哎,这不是王老板吗?孙少,这是王老板,王老板这是我们孙少。”

王老板是红舞的常客,眼见着面前说话的小金毛有些面熟:“你是哪个?”

小弟毕恭毕敬地回答道:“我是跟在赖大哥身边的,有幸见过王老板几次。”

赖青水?

王老板怀疑的看了看孙华,他似乎听说闻冬强认回一个驼背的儿子,难道就是这个?

小弟低头弓腰陪着笑脸,王老板也挺没趣,哼哼两声自动走人。

小弟放下心来长吁一声。

孙华笑了:“你倒是机灵。”

小弟不好意思地笑,悄悄瞅了眼孙华的头发,一撮翘起来的看起来呆呆的。

“大哥说做人要能屈能伸。”

他在想,孙哥今天出来的时候没有梳头发吧,敢这么个形象进红舞的也就只有他了。

孙华一个人也挺无聊,就跟这个小弟聊起来。

小弟名叫李墨宣,文艺气息十足,可惜了搭配了这么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离文艺范差的十万八千里远。

李墨宣对孙华有一种莫名的敬畏感,从第一眼见到开始。尽管内部有些人十分瞧不上孙华,但李墨宣对赖青水安排给他的这个活儿十分满意。

李墨宣不仅想象力丰富而且有点话唠,孙华逗逗他,他就能吧啦吧啦说上一通。

“孙哥,其实我挺佩服你的。”

“佩服我什么?”

“你敢去盗墓呗,听说里面超级可怕,我是不敢。”

“是挺可怕的,说不好命就搁里面了。”

“嘿嘿,说这个,我有个亲戚是和孙哥一起去的,不过他没回来。”

孙华一愣,猜测他说的是哪个。

李墨宣自发说起他和李武林的关系,孙华才明白,原来李墨宣和先前得意忘形死在墓里的李武林和被赖青水教训得两个月爬不起来的李笑天竟然是本家兄弟。

“我爸去的早,我妈一个人辛苦拉扯我长大,本家的都住的挺近,不仅没人帮衬,反而都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尤其是李武林家,他们家院子挨着我家的,重建的时候地基打到我家地界里来了,紧挨着我家,结果我家墙壁承受不了拉力,裂了一圈,没几年就倒了,我当时在外胡混,没在家,我妈被墙头砸到,也没抢救过来。”李墨宣说着眼眶就红了,声音也哽咽起来。

孙华听他这么说心里也挺难受:“后来呢?”

“后来我回去带了两个兄弟一把火把李武林家给烧了,把他们一家一起揍了一顿,虽然挺解气的,但是我妈再也回不来了,我知道,谁都怪不着都怪我自己,我要是好好在家待着肯定能把我妈救出来,都怪我自己。”李墨宣眼泪啪嗒啪嗒掉下来。

虽然只比孙华小两岁,但是脾气性格还是个孩子心性,孙华拍拍他头,安慰道:“你以后有出息了,你妈妈在天之灵也会很欣慰的。”

“谢谢孙哥。”李墨宣抹了眼泪咧嘴笑了笑:“我还是第一次跟人说起,您也别笑话我,我知道您打小也是一个人跟妈妈长大的,可能是这样,才会不由自主跟您说这些。”

“嗯,我明白。”孙华不记得跟孙倩倩一起生活的事情了,但是他对子欲养而亲不待的这种情感是能够理解的。

“不过听说李武林死了我还是很高兴的。”李墨宣笑着说道,“感觉老天爷惩罚他呢,孙哥,听说你跟李武林一起去的,他是怎么死的?”

李武林肠子直了些,心性率真了些,虽然问话的方式太直了些,但是孙华还是挺喜欢他。

“那里面不太好,去一趟就吓到了,很多虫子,能活着出来都是命大。”孙华信口胡诌,他清醒后转了一圈就找到出路了,压根没见到什么虫子,虽然赵春平说很多危险的虫子,估计李武林就是那么死的。

“可能真的是报应吧,人做多了坏事报应不爽,几个人偏偏就他被虫子咬死了,全身都爬满了,喊的特别惨。”

李墨宣想象了那个画面,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孙华也不知道他脑补了什么,就觉得他的表情特别有意思,很怕很爽又叫不出来的模样。

孙华哈哈笑起来。

李墨宣又说起来:“嘿嘿,据说那个李笑天去找您的茬被赖大哥教训了一顿,真爽。”

孙华无奈,怎么这小孩心性这么坦率。

孙华问道:“你在蛟龙会待了多久?”

“我妈妈死的时候我就在这边了,差不多也有六年了。”

“哦,那你对这里应该蛮熟悉的吧。”孙华若有所思道。

“还行吧,我平时都是跟着大哥跑,他安排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孙华笑了笑:“赖青水?他主要负责什么。”

“大哥负责很多事情啦,老板很信任他的。”

“红舞也是他管理的吗?”

“不是哦,老板很多场子都是大哥管理的,但只有红舞分给沈大哥管着。”

“哪个沈大哥?”孙华问道。

“哦,孙哥你没见过他,他都是在后台,不太爱出来大堂这里。”

“他们关系不好?”

说到这个就想到两个人的事,别人不清楚,他一直跟着赖青水的,见过许多次两人肢体牵扯,那气氛暧昧的不得了。

李墨宣脸色扭曲了一下:“也不是不好,说不上来,又好又不好的感觉。”

孙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不过他们都是挺好的人。”李墨宣补充道。

孙华可不觉得赖青水人好,没事总爱笑眯眯的,不知道心里有多少鬼心思。

俗话说远笑亲板就是提醒人要小心这种人。

孙华瞥见大堂另一边进来几个漂亮男孩朝客人走过去,其中一个就是陈清语。

转头对李墨宣说道:“你把那个陈清语叫过来。”

李墨宣有点为难,想劝阻他:“孙哥,大哥不太喜欢你跟这些男孩子玩。”何止大哥不喜欢,大老板更不喜欢身边有人玩男人。

“哦,为什么?”孙华抬眉问道。

李墨宣扭捏说道:“怕你上瘾,好像男人玩起来挺爽的,但是老板不允许,以前有个哥们因为这个直接被打断了腿。”

孙华笑了,这个李墨宣真是个活宝。

“去吧,就把他叫来我跟他说两句话,什么都不干。”

“哦。”

李墨宣小跑过去,跟那边领班一说,领班的有些为难,还是让陈清语过去了。

陈清语正惊喜今晚有人点他,然后就被孙华叫过去了。

怯怯的挪过去:“孙哥晚上好。”

孙华指着旁边,“坐过来,别站着。”

陈清语有点怕他,感觉孙华现在平静的模样比那天发怒时的样子更可怕。

孙华伸手捏住他的下巴,左右打量了许久。

“眼睛不像,鼻子不像,嘴巴也不像,倒是都挺白的。”

李墨宣站在一旁没有离开,听着孙华自言自语的说话,不自觉的又脑补了许多。

越想越惊恐,难道孙哥真是个弯的?那传说大老板让他传宗接代的事怎么办?喜欢男人的对女人还能不能硬起来?被大老板知道了会不会下场很惨?

孙华的注意力全在陈清语身上,也没注意到李墨宣一直站在旁边没有离开。

现在看来他那时觉得陈清语很熟悉的感觉真的很离谱,跟梦中人对比一下,二人除了年纪差不多之外,没有一丝一毫想象的地方,他的靖儿是站在云端的娇子,这等俗媚的男人怎么能比!

沈九听领班说原本一个客人看中的陈清语被人叫走了,现在那位客人正纠缠不休。沈九就过去处理了一下,然后特意来看看孙华把人叫走做什么,若是孙华真的看中那个男孩子,那就有的热闹看了。

就看见这时陈清语正隔着一张茶几坐在孙华对面,浑身僵硬,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

孙华托着头盯着陈清语,视线直盯着他,实际上是在发呆。

沈九抬腿走过去。

李墨宣看见沈九走过来,正要提醒孙华。

沈九瞪了他一眼,李墨宣自动噤声了,不过还是厚着脸皮留下来。

“孙少挺悠闲的,不如我们聊聊?”

孙华神游的思绪被打断,转头就看见一个长相俊秀,但姿态痞气的男人坐过来。

第十章:不慎中招(二)

沈九原名沈照,在家里排行第九,长辈们都叫他小九,后来这个称呼逐渐叫开取代了原来的名字。

他这几年都待在林冶市,也没怎么回过京城,那边的人脉基本上都断了。

原野是他发小里面关系最好的一个,比他小两岁。两人出身好,身份高贵,在京城少爷堆里向来霸道,行事也没顾忌,经常闯祸。家里人为他们收拾烂摊子,顶多打骂一顿,老辈人吃过苦不舍得孩子辛苦,大多惯着,总觉得闯祸是因为年龄小,迟早会明白道理的。直到七年前沈九闯了一件滔天大祸,引起京城势力的重大变革,整个沈家彻底颠覆在那场变革里。从此他被迫远走他乡,也是因为这件事原野受了重伤在病床上昏迷了几年,差点变成植物人。

两年前,原野醒过来时,他偷偷的回去过一趟,只说上几句话又悄悄的回来了。后来两人一直都是电话联系,交情也不比之前差。

原野脑袋受到重创,记忆缺失,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就连脾气性格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沈九心中愧疚,一直对原野照顾颇多。

他曾跟原野说过:“哥哥欠你一条命,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拿去?”

原野当时清醒没多久,身体恢复得很吃力,瘦的脸颊都突出来,但他仍笑着说:“虽然不大记得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不会后悔,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原野以前性格欢脱,玩的也疯狂,自打醒来之后,变得越来越严肃认真,兴趣爱好跟以前也截然不同,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是的,在这个人、兽关系都不纯洁的年代,他确信他们之间是纯洁的友谊!

彻底恢复的原野多了一些特殊的爱好,比如投资古玩,比如寻找古墓。光是找一个千年以上的古墓,这附近几千公里的地皮都要被刮了三尺。

人也比原来勤奋多了,原家家大势大,子孙也多,原野爱玩的时候没人拿他当回事,却没想到醒过来的原野竟然挺有天分。既然他有心上进,原家利用权力扶持一把也没什么,所以应原野的要求,把他送到林冶市这里来历练两年。

对于旁人来说年纪轻轻就能出任林冶市检察署代理副司长的位置,实在让人羡慕到嫉妒都无可奈何。

原野在半年前就托他打听这边出过什么千年以上的古墓,有没有墓葬品流出。

现在孙华就是其中一条线索,怎么也不能辜负发小的嘱托。

沈九一来,陈清语立刻轻松了,湿漉漉的大眼睛瞧着沈九。

沈九不吃这套,挥手叫他离开。

把陈清语撵走,他坐在这边跟孙华套起近乎来。

若说搭讪需要的最重要的技能是什么:脸皮足够厚。

得知他就是沈九,孙华也有心交好。

二人怀抱不同的目的,很快就聊得火热。

孙华笑着看着眼前这个笑的痞里痞气的男人:“沈哥太客气了,怎么都该是我敬你一杯,在这里你是前辈。”

沈九笑得很开怀,揽着孙华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咱们年龄差不多少,前辈后辈那一套的就不用了,听说孙少热衷古玩?”

孙华抿了一口酒:“嗯,以前维持生计罢了,现在生活好多了,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我有个喜欢古董古墓的朋友最近来了林冶,有空介绍你们认识?”

孙华点点头,轻微应了声,跟他碰杯。

其实他并不想再认识什么跟古墓古玩有关的人,鉴于那个虚虚实实的梦境,他怀疑自己根本不是孙华,孙华所有的辨认古玩的本事他都没有。

“说起来,我这个朋友对你们之前去过的墓很感兴趣。”

孙华一挑眉,“哦?”却不接话题。

沈九明白了,笑了笑转而说道:“他以前专修历史,对史上的名人啦,事迹啦,还有留下的文物都比较有研究。”

“听起来很厉害。”

沈九应道:“那是,那可是我关系最铁的朋友,说起来也是最有出息的一个,很厉害的人,不认识你就可惜了。”

孙华笑了:“感觉你就像推销自己女儿的操心老爸。”

沈九感叹道:“哪有我这么帅的单身老爸?”

“莫不是要求太高了?”

“说起来很复杂的故事,感情这种东西还是得随缘吧。”

“你呢?有没有个相好的?我见你真的挺喜欢陈清语那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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