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哟!”顿时一阵哄笑和咳嗽。
“那她嫁没嫁人啊,你晓得不?”
这句话一问,燊子脸色黯淡了一层下来:“打仗这么些年,想来娃娃都该有我膝盖这么高了吧。”
周围又一阵唏嘘。
“其……其实,我倒希望她好些嫁人过日子才好,要是真嫁了我,还不得守活寡?就算生了娃子也得自己带。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我在这儿想想她就好,怎么说来,”燊子说着忽然停了停,低头笑了笑,“我守着国,也是在守着她的家呀。”
所有人都沉默了。其实驻守边疆的这些个兵士里头,有哪个身后没有这些个故事的呢?落日熔金,很快就要落在地平线以下,西边晚霞漫天,瑰丽的色泽却衬出空旷苍茫,耳畔带着砂砾的风刮过,在这刻宁静里,隐约有呜咽之声,说不尽苍凉。
“咳咳,”突然有一个打破低迷,林晚风定睛一看,正是那个常跟着照顾白羡饮食起居的,不过他来了之后就闲的多了,相对其他几个来说个头稍显矮,不过人很机灵,说话很快,“还是表哥好,还能跟到军营里来,也好慰了将军的相思之苦啊!”说罢对旁的几个眨眨眼,周围立刻又一片咳嗽清嗓声,不过这一回准头全都对准了他。
林晚风早就习惯了被时不时的揶揄,这帮人不敢当着他们将军的面谈笑,见他个性随和,便渐渐一个个都学会了口无遮拦。这时候被玩笑,也就笑笑,完全没有不好意思。
“说到将军,我这里有件事儿揣胸口四五年了,一直没对人说……”在周围的窃笑里,压低声音故作神秘是很有效的,所有人都把头凑了过来,甚至包括林晚风。
一个不信邪的反问:“就你这脾气,也能藏四五年?”
“屁,我藏不住将军敢留我呀,你们这些人~”
“哎呀,天都要黑了,什么事儿快说呀!”
“嘿嘿,我告诉你们呀,就是那会儿将军肩头中了毒箭,都还记得吧?”
“嗨,那家伙,谁不记得,将军躺那一阵儿的时候,兄弟们心都快凉了,都准备了跟敌军拼到底,打不过就在沙场上抹脖子殉国的了!”
林晚风听到这里一揪心,由于白羡并不多话,他们之间鲜少提及相别和战时之事,遂忍不住出声问了一句:“怎么回事?”
所有眼睛一双双全都望向他,最后还是说事儿的那个大大咧咧回答:“也就那一次最凶险。过去四五年了,将军还不是活蹦乱跳好着吗,表哥就就当故事听听呗,精彩的还没到呢。”
林晚风原本蹙了眉头的,到这里却被逗笑了一下。这些个参军的,大都直肠子,脾气粗糙,却重义气,血海横流里趟几遭,对这些生死之事早看得很开,特别是已经过去了的,无碍的,有些甚至能拿来玩笑。
那个兵士见他松了眉头,便一拍膝盖真就开始用一种评书的口吻说将起来:
“这么的吧,话说啊,那次将军中了那支毒箭,虽然及时清理解毒,暂解了性命之忧,但仍发烧不止,药也吃不进去,据随军三十多年的老军医说,若自己醒不过来,就真的药石罔顾了。哎呀,眼看这我军没了主帅是要完了,嘿嘿,还真就是我给无意救的呢!”
又拍了一下膝盖继续乐嘿嘿道:“话说那一日老军医给将军伤口换药,我帮着撩衣服,拿走了将军衣襟里一只小香袋,我就好奇呗,正拿着看呢,后来你们知道怎么着不?”
在这里停了一下,留作悬念一般等到周围人一再催促,这家伙才大笑着道,“后来啊,将军不知怎么晓得的,突然大喝一声坐起来,就从我手里把那抢过去了!好家伙,这一下直接把伤口崩裂了,血突突地流,把我吓够呛,但人却醒过来了,老军医说,有救了!嘿嘿!”
待到说完,所有人都笑起来,过好了一会儿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一双双眼睛全都转向了他。
林晚风听到结束时本就一怔,脑子里浮出了那个所谓“小香袋”的模样来——如果没有猜错,就是他请了平安符亲手缝进去的那个,半夜里分不清真假,还看见白羡剪了两人头发塞进去,只是没有特意问过,到如今仍不知真假。那个香囊白羡到如今仍一直带着的,就在怀里,贴心口那地方塞着,前一阵子他看见旧了,破了洞,他还给包了新布重新缝了一圈。别人不清楚,他还能不清楚这东西的来龙去脉吗?
这个故事,虽说有夸张戏说的成分,但想来空口凭白是捏不出来的,白羡真的……为了这样东西,曾经从阎王殿里爬出来过一回吗?
——正在愣愣地思考,猛一见所有眼睛全都瞧着自己,林晚风在回神过来瞬间罕见地,极其罕见地,滚烫了脸。
幸好这个时刻天已基本上黑下来,只有几颗明亮的星子在半空。但“表哥”一时这么大反应,又怎么逃得过悠悠众眼?全都窃笑起来。
他尴尬了一阵过后,终是也跟着抿唇一笑,道:“你们呀。不过这事儿可别搞得全知道,否则……否则我这梨子,你们也就休想再吃到半口。”
众将士忍笑,纷纷拍胸脯答应。
眼看闲话这半天,月上中天,也该是散的时候了。林晚风左右看看,提起水桶和水瓢,却见周围还有几个兵士都在互相你觑一眼我觑一眼,这些向来鲁直的人居然欲言又止,不禁有些奇怪和好奇,心中一动,道:“各位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那几个又互相觑觑,于是其中一个道:“没啥,没啥,那个,表哥啊,要不你跟咱来……!”这么一开口,其他几个也都呼啦围上来,推手推脚推背,总之就是推推搡搡地将他往一个方推着走。
他又好奇又无奈,知道一定没有恶意,也就随得他们去闹。一路行过帐篷和校场,刚到到了马厩边,便见另一边一个高瘦的身影同样被推推搡搡地从阴影里走出来,随着他的出现抬眼看来。
两人乍一见,都望了互相满眼,只是还没等开口,忽然周围的人呼啦便四散跑开了,嘻嘻哈哈,好不开心,转瞬间就只剩下他们俩。
白羡呆立在那里,似乎有些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摆,看他一眼,垂下眼去,又看他一眼,再堪堪垂下眼去,说不出的别扭。
林晚风不动声色地轻轻一笑,一步步走过去,最终挨到对方身边,踮脚抚上鬓边:“这么大朵的红重木莲花,难得他们竟从哪里找来?”
原来,不知是谁想出来的,白羡鬓边竟簪了一朵漂亮的红色木莲花,花瓣重重叠叠分外娇美,衬得一个好好的汉子也不自觉多了点妩媚颜色。
很美。
对方见他一直在看,便期期艾艾道:“他们弄的……说今日是八月半仲秋节,要我……”
林晚风忍不住再笑:“你这傻瓜。你别告诉我,你……你告诉过别人我在你头发上别过桃花。”
后者闭了嘴,映了星辰明亮的眸中带着点无辜。
他踮脚凑上去,在对方唇瓣上亲了一口,无奈道:“你这一军的人都口无遮拦,也就罢了,这种事情,能不能不要跟别人讲?”
白羡被他亲地气息一滞,过一会儿手臂环过来轻轻道:“这种日子里,他们想多玩一玩,又是为了我好,我不能拒绝。”又说,“他们问我平日里的闺房乐趣,我……其它不能说,捡了个能说的。”话还没说完,脸色渐渐显出一点酡红来,被初升的月色照将地清清楚楚。
林晚风抿着唇微笑,手指不断摸着对方鬓边,和那朵花儿。
“嗯,美得很,确实我很喜欢。”
——不过,“闺房乐趣”?哪个嚼过两句文的说出这话的,真该……揍一顿再赏一顿。敢给他们家将军簪花?哼哼,这怎么说,也得轮到他亲手来吧??
这么想着,伸手把那木莲拔了,稍微向后挪了个地儿,跟支簪子似的斜斜插进去,抚了抚,定牢。再看看,嗯,明艳动人,美哉少年。
——看见没,这样才叫簪花呢,刚刚那是什么?野村姑吗?
白羡可不知林晚风那时而咬牙、时而又满意微笑的反应是个什么意思,只是深深地瞧着,蕴满星辰和满月光晕的眸中,只见情动。然后,就着对方垂眸凑过来的唇瓣,吻住。
“骑马?”
“好。”
于是白羡把自己的马牵出来,翻身上去,又稍一用劲将林晚风拉上马,置于身前,手饶过腰侧,脚一蹬,随即,这匹久不得舒展筋骨的战马便长叫一声,轻快地冲出这片逼仄的马厩。
“这边的月,看上去仿似要比南边大一些。”
“也许是离天更近一些?”
“是吗。难得你说这样的话。”
奔跑一阵,军营已成一处剪影,马儿也过了欢腾劲。白羡拉动缰绳,让马儿慢下来,信步走在月光下。远方不知何处,突然沁入一缕羌笛声,不知曲调,只是隐隐约约,呜呜咽咽,如缕不绝。
“子慕,你有多少年不曾回过家了?”
“……七年。”
“笨蛋,你也不晓得回去看一看。”
“我……”
白羡说了个“我”字,便说不下去。其实两人都心知肚明。
“对了,你身上那个平安香囊,真曾叫你‘垂死病中惊坐起’吗?”
“呃,其实不太记得了。我只记得,”
“记得什么?”
“我只记得,如果我死了,国破家亡,我再不能护你太平。我只记得这个念头了。”
羌笛依旧如泣如诉,却没人再管了。他艰难地侧过身子,用力抱住对方。
这一夜,两人一马尽情浪荡于月下。
羌管悠悠,诉不尽满地乡愁。只这春风不顾的关口,能得两厢厮守。纵使黄沙漫天,贫瘠苍茫——不还有那梨树木莲,绽放结果?
三一,离别
心照不宣,不去想天明后的离别,而是专心致志做好这一顿饭。
不长不短的功夫,米饭、韭菜蛋饼、腌肉蒸蛋、红焖鳝段和炒鸡毛菜便都好了,还剥好虾仁,和腊肉粒、碎菜心、白米、水一起搁进罐子,放到灶头下面煨粥。因顾及着赶路不便当,所以水少搁了些,准备让它略稠些。
待到开吃,这一回林晚风可不客气,同样饿得厉害,两个人争相吃完,一起去洗好碗碟。
此时距鸡叫还有些时辰,他们到屋前走了走,闻了闻栀子的甜香,最后坐到门槛上,互相靠着说闲话。
“怎么过去?”
“先走一段水路,再换马疾走,换马点都是预先安排好的。”
“若是到了……”迟疑了一下“若是安顿好了,有空就寄封书信,写个条子。一两个字也好。”
“……嗯。”
东边的天乌沉沉,抬头看,什么月亮星子都没有,连蚊虫也睡了。其实聚散别离的话,也就那么些,他不想临走前还呛人两句,或是说些令两人都难受的话。只是这么坐着,心里既盼望这夜再长一点,又明白地晓得这天很快就要亮了,当真煎熬。自古儿女情长,莫不是都如那些戏文艳本里写的那样令人肠断,竟所言不虚吗?可是——那甜如膏蜜的时刻,真就只有这么点,连食髓知味尚且还欠那么点火候?
这么愁结肝肠的,竟也迷迷糊糊打起了瞌睡,而东方这天,终于还是泛白了。
还是来时那辆马车,马蹄原是包了布的,天刚擦亮便轻轻悄悄停在了林家门前。紫衣的王爷从车里下来,吩咐那个随从帮他们搬东西。说是“搬”,其实也就那么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而已,早就收拾地很妥当。据说坐这辆车也只是到镇上的码头边,那里自有接应。没什么让人不放心。
林晚风给白羡吃了煨好的稠粥,又帮着最后梳了次头,之后将他送到车边,看着对方弯腰进去。脉脉也无言,聊胜千百句。
肩头忽然被拍了一下,他抬头,见是睿王。
“其实再捎上个伶俐人,不妨事的。”
这么句话一落地,连坐在车里的白羡也一径朝这边望来,眸中一亮,略带期盼。
林晚风张了张口,最后略略笑笑:“王爷,开什么玩笑啊。”他算个什么啊。这句话没说出来。
后者叹口气,自然不能替他做什么决定,于是站在那认真向他承诺,“我虽无官无职,怎样也算得那人兄长,你将心放肚子里。战场上的事,子慕自己担着,你莫要小瞧他,当是稳妥的;那朝堂上的事,便由我担着。今我以己身性命承诺,曾经加诸过子慕身上的事,绝不会再发生。”
林晚风略吃了一惊,不晓得对方竟会以性命作担保,这样的胸襟情怀,也确实令人仰望,不得不信服的。过了很多年以后,他再回想,想到这一刻心旌动摇和若有所悟,终于明白,自己悟到的:这样的睿王爷是不适合做个上位者的,睿王太光风霁月,太真诚太心软,见不得任何好人和黎民百姓吃苦,这样子一个人,可以成为守护江山百姓很重要的那么一人,他可以为天下、为百姓里的任何人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委屈,甚至舍生,但,真的,不太适合做个皇帝。
而彼时,睿王将那番话说完,等他真的信任点头后,只是又拍了拍他,过一会儿也上车去了。
一行人背对将起的朝霞,沿着那条道,渐行渐远,失了踪迹。
林晚风朝那方向站着不知几许光阴,最终醒悟过来。
转身进屋,到天井里打水。昨天傍晚闹腾的物什都还在,辰光太早日阳还没照得来,满地的深青色苔痕,并着地上井边散乱的盆瓢桶具,一院幽凉,光站着看都觉背脊发阴。他暂时不想收拾,洗完脸回到内厢,倒在床上便蒙头睡了过去。
这一觉居然睡得浑然无梦,而且颇实沉,只是白日睡觉,起来懵懵然有点头晕。看了眼日头还不到做饭时候,林晚风到天井里,终于将东西拾掇拾掇洗弄整齐了,又把换下的衣物洗净晾好。之后,又在屋前屋后到处晃了几圈,日头明晃晃的极好,已有几分夏日光景,他却觉得无事可干,百无聊赖。或许,今天下午该去上工了?
午间疲懒,只剩他一人吃食,还要怎么好好烧饭?随便弄了点杂粮煮煮,就着咸菜把自己喂饱,这就收拾收拾,打算赶去做活。
刚出了门还没来得及锁上,眼角瞥见个人,青衣乌发,懒散绾了搭在颈窝,有点眼熟,仔细看发现居然是邬梅,正远远地走着,瞧见他的架势,忙挥手,连跑带奔又叫唤,意思便是叫他别忙走。
林晚风有点疑惑,但人家都来了,自然只好顺从地敞开家门请人进去,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去回复工期了。
“你一般,是不能随便出门的吧?”给人倒了点白开水,他迟疑地问。
这一句出来邬梅的脸色便有几许不郁,接过他倒的水,凑到嘴边抿着喝起来。
这么问并非空穴来风,也不是故意惹人不快。虽切实的事情他不晓得,但邬梅的苦处他认识人这么多年了便是看都能看出来的:不是邬梅真的性子太古怪或者医术不好才会门面冷清,而是因为一些前几辈大人的牵连,而被下着奇怪的禁制令。邬梅,一般是不能随意出门的。
那个冷清孤僻的小院落,几乎算是画地为牢的软禁,每个月大约就几次能够“放风”出来。这也就意味着能坐堂,而一般却绝不能出诊。人都有趋吉避害的本能,大约是周围都隐约感觉到一点不寻常,这才鲜少去邬梅那里光顾,只在有急得不能拖的病症时才去找“邬大夫”,不然都宁愿去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