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没问价格,二没说杨中元穿上好不好看,就是看中这件衣服,不合适也要买下来。
杨中元颇有些无奈,想要问小二衣裳的价格,可程维哲却推了他一把,叫他进了后堂去试。
小二十分会看眼色,见他打定主意要买下来,便又张罗起徐小天的夹袄来。
一般铺子里的孩子衣裳都很精致,因为用布少,绣纹也更少一些,所以总体来讲给人感觉比大人的衣服便宜一些,但也并不是太多。
这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如果仔细算的话,便知道孩子衣服其实是最贵的。
小二给徐小天拿来的三套衣裳,都是用质地上乘的十二织锦为面,用杂锦为里,不仅比大人的衣裳更加暖和,外面也很耐脏,经得住孩子到处顽皮。
这三套衣裳,有一套十分喜庆的浅红团花短袄长裤,一套青绿莲蓬长褂,还有一件竟然是个天蓝色的小斗篷,外面的面用的滚边绣,层层浪花浮在衣摆处,看起来就十分活泼。
这家成衣铺子在丹洛十分有名,无论是款式还是用料都非常好,程维哲会直接领杨中元来这一家,也就是看上他们的好口碑。
程维哲让徐小天摸了摸这三件衣服,问他喜欢哪一件。
徐小天考虑半天,还是说:“哲叔,看起来都挺贵的,还是算了吧。”
“那哪成,我侄子就得穿好的。这三套衣裳长褂和斗篷看起来都大一些,你今年穿完了明年还能穿,等你长高了,就收起来,以后留给你弟弟穿。”程维哲说着,越来越带劲。
徐小天愣了:“弟弟?我哪里有弟弟?”
程维哲笑笑,冲着内堂的方向指了指:“等我们成亲了,你可不就有弟弟了。”
徐小天反应好半天才终于想明白这件事,顿时纠结起来……这俩人,谁来生弟弟啊?真是猜不透,猜不透哦。
就在程维哲雷厉风行给徐小天定了三套衣裳之后,杨中元也终于换好了那件夹袄,掀开门帘从内堂走了出来。
程维哲不经意间回头,顿时觉得呼吸都停住了。
杨中元继承了杨家的好相貌,一双凤眼狭长而有神,由于比较瘦,他的下巴有些尖,却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飘逸出尘。
只见他穿着浅蓝绣祥云纹广袖长衫,鼻子高挺,双唇饱满,一头长发都用蓝色的方巾束在顶上,远远看去,好端端一个翩翩佳公子。
程维哲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打扮,不由有些愣神,好半天才发现杨中元正满脸戏谑,看着他笑。
很难得的,程维哲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就连不远处一直坐着观赏他们一家三口的周泉旭都不由笑出声来,觉得这一天真是十分高兴。
第069章:“约定”
论起买东西,一家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
程维哲对杨中元试的那一套浅蓝夹袄非常满意,听到小二说还有一件款式类似的青碧松叶纹夹袄,便让小二取出看了一眼,试都没试就定了下来。
同杨中元穿同款的衣裳,想想就心里就热乎乎的。
等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家人才心满意足定好全部衣服。
杨中元除了那件夹袄,又买了两件样式极简单的浅褐色窄袖夹袄,他灶台里忙活,还是穿这种便宜。而程维哲就只买了那一件衣服,按他的话讲,每年入冬程家都要给各位主子准备新冬衣,他不要也是浪费,还不如回去直接拿来穿。
而周泉旭则是定了两身颜色略有些暗的长衫夹袄,是他常年都穿的窄袖窄袖交领样式,外袍则选了锦缎团花,穿起来保暖又好看。
只有徐小天因为人小长得端正,所以程维哲和杨中元给他挑衣服十分起兴,复杂的简单的一样都买了好几身,回家路上还在讨论要怎么给他搭配着穿。
一家人高高兴兴回了家,谁都没看到成衣铺子对面的茶楼上,两个年轻人默默看着他们三大一小的身影,许久都没有言语。
一直等到他们大包小包离开,个子略微高一些的浅蓝锦绣衣袍青年才沉沉开口:“佑夙,你也瞧见了,程维哲是真的有了心上人,你……你别难过。”
被唤作佑夙的白衣俊秀青年正呆呆看着楼下,他原先听小厮帮他打听,他还是不肯信的,如今亲眼所见,只怕他不信也得信了。
“维书,你说我哪里不如他?这个姓杨的小子不过是个街边卖面条的,说不定大字都不识几个,他怎么配得上大哥?”白佑夙略有些激动道。
程维书听他这样夸程维哲,心里多少有些不太高兴,可他猛地想到爹爹对他的叮嘱,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脸上去表现出几分心疼来:“佑夙,你这是何苦?程……大哥他有了心上人,我们应当祝福他们。大哥已经离家多年,想来以后也不会回去,他们这样,不也算是门当户对。佑夙,你别再执着了,在我看来,你有千百般好,是大哥配不上你。”
从小到大,白佑夙一直都知道程维书喜欢他,以前也听他讲过几次。可没有哪一次,程维书说得这样恳切。他没有直白讲出什么喜欢之类的话,却说他心里,自己有千百般好。
这一次,就连一直都对他没有什么感觉的白佑夙也有些动容了。他张张嘴,感叹道:“维书,这么多年,还是你对我最好。”
程维书难得听他夸自己一次,心里顿时翻起惊涛骇浪,可他牢牢记住了爹爹的教诲,竟隐忍着没有如黄口小儿那般欢呼起来,反而略有些伤感道:“这么多年,能得你这样夸我一句,也是值得了。佑夙,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一个。”
虽然被他表白过许多次情感,可这一次白佑夙难得有些心动。
他看着程维书年轻英俊的面容,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恍惚之间,他不由道:“维书,或许我一直以来,都是错的。”
程维书见他这一次竟被自己说动,心里不由佩服爹爹的英明,嘴里却说:“佑夙,你别这样说自己,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你错了,而是大哥没眼光罢了。”
他说的一直都是自己如何如何好,自己从来都是对的,白佑夙觉得仿佛有水沸在心中,一时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竟觉得或许他跟程维书度过一生,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个人永远都会让着他,听他的话,认为他做什么都对。
这才应该是他应得的那个伴侣,不是吗?更何况,程维书样样都不比程维哲差,并且作为如今程家当家的长公子,他才是最有可能继承程家的那一个人。
自己之前为何执迷不悟,低三下四去求那个已经几乎被驱逐出程家的人?白佑夙突然觉得自己似被鬼迷了心窍,那些言行都不应当是他所为。他是白家最出色的四少爷,只有别人求他,并没有他求别人的份。
猛地想通之后,白佑夙突然抬起头,他认真看着程维书,目光里有着诚恳与释怀:“维书,看来这么多年我都看错了人,其实你,才是最适合我的那一个。”
程维书听到他这样说,顿觉满眼都是春花,自懂事之后,他心心念念都是白佑夙一个人,无论他喜不喜欢自己,他都没有放弃过守候。
到头来,兜兜转转,他们蹉跎了这么多岁月,他等了一年年春夏秋冬,终于等到了白佑夙这样一句话,何其难得。
想到这里,程维书不由湿润了眼眶,他不想叫白佑夙笑话他,忙低下头偷偷擦了擦眼角。
可他这一番动作,却被白佑夙看得清清楚楚,顿时心里更是柔软,觉得自己这个决定明智无比。
程维书哽咽道:“佑夙,能等到你这句话,我这辈子都值了。”
白佑夙难得笑笑,伸手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傻瓜,我们这辈子还长,还有很多大事等着我们去做,对不对?”
程维书点点头,终于忐忑道:“那,佑夙,你是答应我的求亲了吗?”
同意了吗?白佑夙突然有些踟蹰,他不甘心于程维哲拒绝与他,却又不想放弃程维书这个等他许多年的人,一时之间,竟没有马上回答程维书的求亲。
程维书见他这样,便知道他心里仍是放不下,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怨气。
他比程维哲小一岁,从小到大,几乎听到的都是旁人夸赞程维哲的声音。
他这个叔伯家的大堂哥,生就聪慧,少时能文,十步成诗,十来岁便考中秀才,几年之后就读到了举人。后来不读书了,却又去书院做了教书先生,博得了许多学子的好评。
当时他教书的书院,刚好是程维书就读的。那一段时间程维书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旁人对他大哥的夸赞,自从程维哲回来之后,别人就再也无法看到他身上的光彩。
明明,他也年纪轻轻就考到举人,明明,再读两年说不定他就是进士老爷了。
可是,程维哲实在是珠玉在前,他便只能蒙尘在后,分不到半点夸赞。
那个时候开始,程维书心里就十分怨恨程维哲,他把这个想法对爹爹说了,也不知爹爹如何办到,总之没过多久,程维哲就从书院辞了差事,自己跑去开了一间上不得台面的小茶铺子。
程维书从小在父亲爹爹的宠爱下长大,在弟弟出生之前,他一直都是家里的独生子,纵使父亲有些严厉,但也并不是严厉得过头。大部分时候,对他还是很和蔼的。
这一点上,他跟白佑夙几乎如出一辙。
他们从来都没吃过苦,也不能体会许多人要为自己想要的一切,付出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心酸与努力。
这次的事情,也是一样的。
他讨厌程维哲,觉得对方挡了自己的道。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甚至为爹爹的成功而沾沾自喜。
本质上来讲,其实他跟白佑夙是一类人。
所以当他看到白佑夙犹豫不决时,他竟奇迹地了解了白佑夙的想法,于是他也皱起眉头,低声道:“佑夙,你是否仍然不甘心?大哥拒绝你,是他的不对,但你也不能一直记挂过去。”
白佑夙倒是有点惊讶程维书对他的了解,听了顿觉两人越发契合,于是便有些不快道:“维书,我总是觉得他那么严厉拒绝我,转身却选了那样一个货色,我实在是有些不太高兴。要是这样简简单单就同你在一起,放任他们高高兴兴,我便觉得便宜了他。”
程维书见他眼睛里有化不开的愤怒,心里更是高兴。
在他看来,白佑夙讨厌程维哲,真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他巴不得白佑夙恨死他,这辈子都懒得再看他一眼。
他反手握住白佑夙的手,低声道:“佑夙,我看你生气,我心里也难过。我总想见你开开心心的,没有烦恼才好。如今因为大哥的事情让你难过,我觉得十分抱歉,但我也真心想同你走到一起,以后都跟你携手共度。”
他这话说得颇有些诚恳,白佑夙听了分外舒服,于是道:“维书,我以前竟然瞎了不成,竟不知你原来这样好。”
白佑夙今天已经不知道夸过他多少次了,程维书只觉浑身战栗,他低下头认真思索一番,突然道:“佑夙,如果我能给大哥一个教训,你是否就答应我们这桩亲事?”
他这句话,无疑让白佑夙一直因为程维哲郁结的心情好了起来,见他如此为自己着想,白佑夙不由拍了拍他的手道:“维书,我们不必这样,我也是想同你成亲的。不如我们先回去禀明父亲爹爹,回来再议程维哲的事?”
程维书听了,一颗心终于落到实处,他笑笑,满脸都笃定:“佑夙,我听你这样一说,简直高兴极了。你放心,大哥的事情我一定漂漂亮亮办好,你就让我自己去办吧,就当我送你的定亲礼物。”
他在白佑夙面前一贯十分妥帖,说什么便是什么,这一次难得见他硬气一番,却是要给白佑夙送上一份大礼,白佑夙听罢不由看他越发顺眼,竟觉他比程维哲更是英俊几分。
“维书,还是你最好。那我便等着你罢了。”白佑夙牢牢握住程维书的手,笑得满面春风。
第070章:喜帖
十月的丹落秋风习习,枫叶红了又黄,最终飘零而落。
上次买了冬衣之后,程维哲跟杨中元便雇了一个打零工的叔叔去铺子里帮忙洗菜洗碗。这叔叔以前跟程维哲茶馆里干过,人勤快,话也少,重要的是干活极利索,就连杨中元这般挑剔的人,也觉得他的手里活干得极好。
有了他跟徐小天两个帮忙,杨中元身上的担子骤然轻了不少,程维哲最近一直在忙茶铺里的事情,没过来帮他,竟也不觉得累。
寒露过后,丹落天气转凉,杨中元一家老小都换上新买的袄袍,人也看起来精神不少。
程维哲的茶馆生意也越发差了起来,以前许多茶客都喜欢下晌过来消暑,喝杯最便宜的丹绿,再要一盘瓜子,听着说书先生那些生动的故事,便能消磨一整个下午。
可是最近不知为何,老茶客也都不来了。
程维哲为了这事好歹奔波了几日,最后才打听到程家的米铺正以低价卖茶的事情。
也不是说他不走心,只是程家在丹落的米铺确实从未经营过其他生意,这一次会低价卖茶,大抵是因为之前买了太多存货,过了冬便成了陈茶,还不如现在低价卖了了事。
这事情表面上看似如此,可实际上却有许多要考量,程维哲晚上回去吃饭,把事情给杨中元讲了:“我总觉得,这事情是程维书那个祸害干的。”
他如实说着,脸上倒没有多少不快,只是觉得不爽罢了。
他这阵子事忙,实际上是托了那位人牙陈帮他把铺子盘出去,既然要走,那铺子还是早些转手才好,他这些年经营得甚是用心,铺子收入也一直都很好,所以开价自然不低。
在程家米铺开始大规模兜售茶叶之前,他已经找好了买家,整个铺子直接出手,买家开了二百两银子。
这比他当初买的时候还多了五十两,也是因为他经营出了名气。
加上这些年他挣的钱,粗粗算下来,也得有七八百两的家底了。这钱,即使是去衢州直接买套二层茶楼,也是使得的。
可要想再给家里添置一套宅院,却显得有些捉襟见肘。程维哲想着最近回去程家一趟,仔细清点一下林少峰当年留给他的遗物。
程维哲说完话便开始走神,杨中元一面捏着包子上的摺,一面用沾着面粉的手背去蹭他的脸:“那小子赔本赚吆喝,你怕什么?反正下家都找好了。”
“我这不是烦他让我少赚这一个月钱,不过程家这么作,吃不了什么好果子。”程维哲擦了擦脸,见衣袖上一层面粉,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杨中元手里不停,不多时一个包子就包了出来,他贴进在大锅里,继续包下一个。
今天晚上他们家吃白菜猪肉大包,杨中元用新下的玉米皮做底,包子包成叶子状,一个对一个地码放在玉米皮上。
这样的包子个大,味道香,吃起来不腻爽口,程维哲一口气能吃三个。
“反正咱都要走了,管他们那破事干嘛?算了你也别心烦了,程家亏死也是他们的事,跟咱们没任何关系。”杨中元笑眯眯说。
程维哲点点头:“那倒是,铺子里生意少就少了,正常开销还能维持。”
“那不就得了。”杨中元把最后一个包子放入锅中,点起灶火盖上锅盖,这边蒸了起来。
大锅蒸出来的包子特别香,程维哲想着上次吃的味道就要流口水。
杨中元洗干净手,拉着他到院中喝茶等包子熟。
帮工的叔叔正在院中洗盘碗,而徐小天也认真跟着周泉旭学字。
周泉旭小时候家里穷,根本没上过学堂,他读书识字还是到了杨家以后学的,但也只粗浅认识那么几个而已,现在还能拿来教教徐小天,等他再大一两岁,便不行了。
不过这一两年也足够了,程维哲跟杨中元都忙,家里也不知要搬去哪里。等到他们在别处落户生根,再重新上学堂也不晚。
杨中元喝了一杯茶,这才突然想起有事未说:“哎呀,对了,今天茶铺子的小二送过来两本请帖,说是给咱们两个的。我一直忙到现在,也忘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