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的举动却收到了万夏秋的白眼,自己弟弟心里在打什么注意,难道以为她不知道吗?宁凯琛第一天来的时候,她就看出自己弟弟对这个人有兴趣。
哎,说实在的也是她害苦了宁凯琛,居然就祖国的大好青年给推到了深渊里面。不过,她也是希望自己弟弟能够因为某个人而定下性。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她都接受了。
“好了好了,大家都别等着了,赶紧吃吧!狂欢这种东西,就应该嗨起来的!”等到菜都上齐了以后,万夏秋开始组织同事们开始吃饭。
吃饭期间,万仲秋时不时的看着自己旁边的宁凯琛,还很热情的给宁凯琛夹菜。这家伙看着白白净净的,吃饭也慢条斯理的。
“万仲秋,你能不能吃你自己的?你用那沾满口水的筷子给人家夹菜,你说人家是吃还是不吃!”万夏秋翻着白眼,真不知道怎么说这个白痴好。
对于万夏秋的吐槽,万仲秋只是习惯性的撇了撇嘴,每次万夏秋说他,他都习惯性是这个表情。“你吃你的自己的行不行?不管我行不行!”
两个人之间又像有了倒火点一样,眼看着就要打起来的时候,宁凯琛有些尴尬的出来打圆场。“万经理啊,没事儿的。仲秋他也是关心我呢。”说罢,就把万仲秋给他夹得东西都吃了。
他的这么举动,让万家的姐弟俩都平静了下来。万夏秋也没觉得怎么样,她怕对方嫌弃万仲秋。看宁凯琛吃光了自己夹得菜,万仲秋心里乐的开了花。
万仲秋给宁凯琛倒着酒,然后给自己也倒上,“宁凯琛啊,这杯我敬你啊。你来部门也有段时间了,以后咱就共同努力哈!”
还没等宁凯琛喝,万仲秋就一饮而尽了。说真的,他不会喝酒的。但是,今天高兴,就忍不住想要喝几杯。
“好了,你别喝了。你都有些醉了!”宁凯琛皱着眉头看着自己旁边的万仲秋,这家伙也真是的这才喝了几杯啤酒就醉了。都知道自己不会喝酒,还逞强喝那么多。
扶起喝的迷迷糊糊的万仲秋,宁凯琛不好意思的跟万夏秋说,“经理啊。仲秋他喝醉了,我先送他回去了啊!”
宁凯琛的“回去”两个字咬的很重,万夏秋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马上反应过来。“哦哦,行啊,那你小心点啊。”
第二天,万仲秋一大清早就起来了,或许是昨天晚上的宿醉让他觉得头晕晕的。扶着自己的额头,坐起来。“我次奥……身体怎么这么痛。”
万仲秋痛呼着,身体就像散架了一样,难受极了。而且……万仲秋的脸一红,刚才没太注意,这一动,怎么屁股这么痛。难道是因为自己昨天晚上喝的太多了,得了痔疮吗?
刚想要下床,万仲秋才发现自己居然裸着身体,没穿衣服不说,身上还有着斑斑红印。尤其是大腿内侧,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着清晰的牙印。
“你醒了啊?”听到有人跟自己说话,万仲秋朝声音的发源地看过去,宁凯琛穿着白色的居家装,从门口走了过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万仲秋疑惑的看着宁凯琛,宁凯琛怎么会在这里?不过想到这里,万仲秋迟钝的发现这是个陌生的地方。
“昨天晚上你喝醉了,我就把你带回我家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后面难受吗?”宁凯琛走到万仲秋面前,坐到床边。
“啊……你!你怎么知道我后面……痛的?”饶是万仲秋这种脸皮比城墙厚的人,听到了宁凯琛的话,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的。
宁凯琛拿起床头已经准备好的水,递给万仲秋。“你先把水喝吧,看你嘴干的。都怪我昨天晚上太不注意了,希望没有伤到你。”
接过水,万仲秋是真的觉得有些口渴。将杯子里的水一口气喝光,然后将杯子还给宁凯琛。“你说什么呢?我好像没听懂?”他怎么知道我得了痔疮的?
他的话,让宁凯琛觉得有些好笑,“不是吧,你不会忘记,咱们两个人昨天晚上上过床这件事情吧?”
1秒……5秒……15秒……30秒……“我次奥!你刚才说什么?我是不是听错了!”愣了大约半分钟左右,万仲秋瞪大了眼睛看着宁凯琛。
“看来你真的是忘记了啊,还伤心啊。哎,虽然说咱俩都是男人,但是这种事情我还是会负责的,你放心吧!”宁凯琛将杯子放回到床头。
他们昨晚上床了……昨晚……上床了……我靠!他们昨晚居然上床了!他还是个被压的那个人!万仲秋觉得自己眼前一黑,直直的向后倒,又倒回了床上。
虽然说他很喜欢宁凯琛……额,宁凯琛的脸。上床什么的,他也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好,只是为什么他会是受啊!他可一直都是以攻自称的啊!
这要是被人知道了,以后他在道上还怎么混啊!而且,他这种五大三粗体格健魄的居然被一坨小嫩肉给攻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啊!
万仲秋皱着眉头,“难道你都不会介意吗?虽然说是酒后乱性,但是我们都是男的,你不会觉得恶心吗?”
抬起手,宁凯琛揉了揉万仲秋的头发,然后躺到他的旁边。亲吻了下他的嘴唇,“完全不会。难道,你不知道我喜欢男人吗?”
额?他还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切,我还怕你觉得男人跟男人之间太恶心了呢。”万仲秋嘟着嘴,早知道就早点下手了啊!说不定,自己还可以变成攻呢!
“哈哈,傻子。难道,你都没发现,有很多事情都太巧合了吗?比如,办公室那么多,我怎么就坐到你旁边了?而且,昨天晚上喝完酒,经理怎么就允许我送你回家了呢!”
要不是宁凯琛的提醒,万仲秋还真没有考虑这么多。他说完以后,他发现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儿呢。姐姐对于他的花花历史一直很抵触,明明知道自己喜欢小嫩肉,还特意将宁凯琛安排到自己旁边,还真有点说不过去哈。
将万仲秋搂到自己怀里,宁凯琛觉得自己挺有福气的,万仲秋看上去很聪明,实际上却笨笨的。能喜欢上这种人,也算是幸福的。
“我是特意为了你才来这个部门的,而且也是提前跟万经理说好的。所以,说我来这儿上班就是为了追到你!”宁凯琛说的很随意,但是之前他为了进这个部门还特意求自己老爸呢。
宁凯琛的话让万仲秋觉得心里暖暖的,他心里还是喜欢宁凯琛的。如果对方是他的话,说不定他真的可以定下性来,好好跟一个人交往也说不一定。
这件事情呢,还要从一个多月前开始讲。从万仲秋在公司楼下向董事长秘书表白的事情开始讲起,当时宁凯琛正好来公司找自己老爸,也就是公司的董事长的时候,正好碰到了这一幕。
当时,万仲秋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说白了,就是一见钟情!后来,打听到那个人就在自家公司上班,而且是在策划部,宁凯琛就去自己老爸让自己去策划部上班。
本来一开始他老爸是不同意的,但是在宁凯琛的再三保证下,说自己会好好工作什么的的情况下,他老爸才同意了这件事情。
毕竟,万仲秋那也是公司名人嘛,随便问一个人,都能打听到他很多的消息。从而,宁凯琛也值得策划部的经理就是万仲秋的姐姐。
在开始正式上班之前,宁凯琛毫不避讳的把自己的目的告诉了万夏秋。本来,是想要得到大姨姐的同意,但是没想到他这个大姨姐居然开心的握着他的手说,“祝你除害成功啊!”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种种一些事情。而万仲秋傻傻的都不知道这些事情,还一直以为是自己单相信宁凯琛。
“那,我们这样算不算是正式交往了?”万仲秋的手不老实的在宁凯琛的胸膛上画着圈圈,没有得到正面回答,他也会觉得心里有些不安。
宁凯琛握住了万仲秋的手,“傻子,当然喽!不然,你以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都是为了什么啊。之前我不是告诉你我有喜欢的人了吗?那个人就是你啊!”
宁凯琛的告白,让万仲秋有些不好意思。脸皮在厚的人,在自己喜欢的人的面前的时候,都会变成小媳妇。
“宁凯琛啊,其实,我也很喜欢你的。”
“恩,我知道!”
“啊,你都没有别的想说的了吗?我可是对你表白了耶!”
“感谢上帝,我终于遇见了你!”
12、你是医我的药
相隔两地永远是分手变心最好的借口,电话那头温柔的男声本应让自己欣喜若狂,却被对方冷冷开口吐出的语句当头一棒。
“我想了很久,才决定对你说这句话。我看,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不想再等了,再这样下去我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真的就没有任何的转机了吗?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啊!等我毕业,我一定可以……”
“够了,你每次这么说!你这全部都是敷衍我,你根本不在乎我!这样异地恋,根本就不可能坚持那么久!我早就不相信,你还爱我了!就这样吧,以后不要在联系我了!”
电话那头,带着哭腔的诀别,不明所以然的理由。只觉得莫名的心脏抽搐,就像缺药濒死的人煎熬在最后时刻。
“……好,就听你的吧。”你不相信我还爱你,可是我相信啊。如果不爱你,我也不会一直努力到今天,为的不就是能和你永远在一起吗?
当陆新宇睁开眼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窗外的世界依旧沉浸在冬天的习惯里漆黑一片。他习惯了睡觉不拉窗帘,因为这样他才能看到外面那片天空。
陆新宇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试探着被窝外面的温度,冷空气立刻卷走那仅有的一丝温暖。果然,他还是很讨厌冬天,非常的讨厌。
打着冷颤缩回手臂想要再多睡一会儿,闹铃却在此时不安分地发出了刺耳的声响。陆新宇又磨蹭了大约五分钟,才不情不愿地下了床。
冬天才刚开始就已经冻得不行,陆新宇原本就很怕寒冷,这时更是早早地就开起了空调。记得当初在装修这幢房子的时候,就加了好几层的保温板,可是感觉也没什么效果。
每到冬天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一暖起来陆新宇的心情就会十分愉悦。他捧着杯热牛奶在厨房里待了很久,只为煮上那么一锅甜粥。他喜欢甜的食物,那可以满足他所有的味蕾。
而在这之前他根本就没有耐心去做这些事情,繁忙的工作加上快节奏的生活,能按时吃上一顿饭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很多的时间节点他都已经记不太清晰了,唯一记得的就是有那样一个人陪伴在自己左右,一直都是。可是,从很久之前,那个人都不在陪伴着自己了。
锅盖与锅子边缘撞击发出清脆的声响,白色泡沫噗噗从缝隙中溢出,咽下口中牛奶立马掀了盖子,关上火小心翼翼尝了口味道,才满意的将它全都倒进保温桶里。
或许可能是因为时间还是太早了,当陆新宇提着保温桶出现在医院的时候,医生们都还没开始上班,整个楼层也都静悄悄。
寂静的医院走廊,唯有惨白灯光伴随着顿挫脚步声。陆新宇站在病房门口,脚步微顿,右手手指指节紧了紧,握上把手,像是用尽全身力气般,缓缓打开门。
走进去,病房里很是安静,窗帘厚重的透不进一丝光线,以至于整间病房给人一种毫无生气的错觉。微微的一丝暖意,让陆新宇舒展了眉头。
陆新宇走到窗户旁边,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一条小缝让空气流通。把桌上放了一整天的粥倒掉,洗干净了碗再盛出新鲜的放着。
角落的果篮也早已积了一层薄薄的灰,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所以也就丢在角落懒得去处理。他不喜欢吃水果,他也是。
如往常一样,陆新宇将自己的大衣外套脱下搭在椅子后背。走到床上安静躺着的男人身旁,微微俯身。哎,果然今天还是这样,男人没有任何起色,只是脸庞愈发苍白消瘦。
今天已经是男人沉睡的第108天了,就如在惩罚如此过分待他的人,用安静地躺着来无声抗议。陆新宇微微的叹了口气,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可是每次看到对方的脸,他都觉得心痛万分。
陆新宇的眼神留恋般在他脸上逡巡停留,不自觉伸出手抚摸脸颊,只有触手的片刻温润才让人确信,他还活着。陆新宇在心里告诉自己,只要他还说着,比什么都好。
墙壁上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陆新宇端了盆水放在床边座椅上为人擦拭身体。额头、鼻尖、下巴、脖颈、双臂、手掌,甚至是每一根指骨每一节指节都不放过。
他一边擦一边喃喃自语:“已经快要满一年了你怎么还没有醒过来?那简,我欠你的已经还清了。现在的都是你欠我了吧?你要是再不醒过来,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你了。”
这句话,陆新宇说了无数次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去做过。他知道,他一直都爱他,一直都是,不会变的。
几只黑色的小飞虫在陆新宇身边不停的打转,毫不在意地抬起手,将它们挥走后没过多久,小飞虫又聚集在他身边。
蹙起眉顺着小飞虫飞来的方向,视线落到了角落处的果篮上。走进了细看才发现被压在篮子底下的几个水果早已腐烂,同时还散发着一股酸味。
陆新宇叹了口气,提起那一大篮子水果,走出病房,将把水果篮子全都丢进了垃圾桶里。早知道,他就早一点将这些东西收拾掉了。
“呦,小陆啊。今天,还是这么早就来了啊?”经过护士站的时候,护士长亲切的跟陆新宇打着招呼。
陆新宇转过头看着护士长,“是啊,今天做了他最爱喝的粥。迫不及待的想让他喝一口,所以就来的早了。”
等陆新宇走后,护士长才常常的叹了口气,跟自己旁边的护士说,“你说啊,这小陆也挺可怜的。天天都要照顾那个植物人,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熬出头啊。”
旁边的护士也提陆新宇感觉可惜,“就是啊,不过看上去他们关系非常好啊。那孩子已经睡了那么久,小陆还每天都坚持来。要是哪个女孩子嫁给小陆,那也算是福气了。”
已经离开了的陆新宇当然是没有听到护士们的话,但是对于他来说,每天重复同样的生活,虽然有些单调,但是他对这样的生活,还是充满了希望。
回到病房内,陆新宇先将窗户关上。简单的收拾了下病房,擦擦灰尘什么的。之前的护士跟他说,病房的整洁也会影响到病人的。所以,陆新宇每天都会将这个病房擦得干干净净的。
收拾好一切,陆新宇坐回到位置上,看着熟睡人的脸庞。双手捂住自己的脸,每当这个时候陆新宇都觉得自己的心好痛,这样安静下来看着他,比什么都要残忍。
想想到现在为止,他和那简交往已经有五年了吧。但是,其中有三年的时间,两个人是处于两地分开的状态,也就是异地恋。
一年前,那简给自己打来电话,说不想在忍受异地恋的痛苦,说什么也要分手。虽然他是真的爱着那简,但是还是尊重他的选择。四年的爱情,就那么结束了。
那段时间,他过得真的很颓废,他原本已经存了很多的钱,为的就是一毕业就马上去到那简的身边。可是,老天爷貌似并不想给他这个机会。
再后来,没过几天,他就接到了那简的电话。确切的说,是警察用那简的手机给自己打来的电话。
当时的内容,陆新宇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简出了车祸,警察说暂时还没有联系上他的家人。但是,手机最后一个通话记录就是给陆新宇的,所以警察就给陆新宇打来了电话。